#菏泽##菏报时政##菏泽日报# 【2确诊病例在牡丹区活动轨迹公布!菏泽2区县急寻!】2022-03-28日,牡丹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消息:
2022年3月27日,牡丹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疾控中心关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王某、张某的协查通知,经调查,王某、张某在确诊前曾在牡丹区运送货物,二人已于26日被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隔离救治,排查到的密接、次密接也已分别于27日、28日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王某、张某3月24日在牡丹区活动轨迹及其密切接触者李某、王某近期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阳性病例王某、张某在菏泽的活动轨迹:
王某、张某均为黑龙江省货车司机,车辆为咖啡色解放牌货车,车牌号:黑MM5539。
3月24日凌晨3:00,王某、张某从河南省商丘市下高速,途径曹县到牡丹区沙土镇大葱种植基地装载大葱。
6:49,在曹县稻花润滑油经营点加油。
9:00,到达皇镇郜庄村北定胡路上的住人集装箱销售租赁店进行修车和旁边洗车店自助洗车。
10:36,完成修车和洗车,其中修车费为扫码付款,洗车费为现金支付。
11:00,到达皇镇吴庄村田地内,由装卸队人员(已隔离)进行装载大葱,二人在车内就餐、休息(餐食自带)。
14:00,装车完成,二人下车整理车厢,随后在沙土镇沙土村西加气站(电子过磅处)过磅,自行下车看磅,未与人员接触。
15:00,在皇镇街道新北高速口上高速离开牡丹区。
密切接触者李某、王某的活动轨迹:
2022年3月27日,牡丹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疾控中心确诊者协查通知,牡丹区李某、王某(分别为洗车店维修人员、住人集装箱销售租赁工作人员)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其末次接触时间是3月24日上午10点。
李某家庭住址:牡丹区皇镇街道郜庄村,活动轨迹如下:
3月24日至26日,每天到皇镇小学接送孩子。本人在车内未下车,没戴口罩。
3月27日9:00,到皇镇赶集,全程戴口罩,买韭菜、土豆、鸡腿(具体摊位不详)。
3月28日,到皇镇小学送孩子。本人在车内未下车,没戴口罩。
其他时间一直在郜庄村北头定胡路洗车店内洗车,未外出。
王某家庭住址:牡丹区皇镇街道王桥村,活动轨迹如下:
3月24日至26日,在郜庄村北头定胡路住人集装箱销售租赁店(洗车店旁)工作,每天下班后回到王桥村家中。
3月27日18:30,在诚信超市(皇镇新邮局东边路南)购物,未戴口罩。
3月28日,在郜庄北村头定胡路住人集装箱销售租赁店(洗车店旁),未外出。
截至目前,牡丹区已对上述密切接触者及排查到的次密接人员进行管控。为堵塞防控工作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请与上述行程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向居住地所在镇(街)、村(居)、工作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要及时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联系电话:
0530—6291188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0530—5168099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牡丹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2022-03-28-21:23“单县发布”发布消息:
2022年3月28日08:00单县疾控中心接菏泽市疾控中心协查函,获悉我县居民金某某3月22日14:36与福建省南平市吴某某(3月24日确诊病例)同乘车牌号为闽HY2587邵武到建阳莒口的大巴车,判定为密接者,现已在县隔离点落实集中医学观察。
金某某3月25日、3月28日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已完成3针次新冠疫苗接种,健康码为绿码,目前已排查到的金某某次密接者已全部落实集中隔离措施。为进一步摸排金某某在单县的接触人员,提醒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金某某现住址龙王庙镇龙西村。
3月22日19:31乘坐火车K30次,位于12车厢003号座,从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出发,3月23日12:39在河南商丘站下车。在河南商丘站下车后,到商丘中心汽车站排队购票。
13:40乘坐商丘到单县的大巴车(班次号:JSX002,车牌号:鲁HR2620,车上大概6-7个人),15:49到达单县汽车站。后乘坐出租车(司机,男性,45岁左右,车牌号不详)。
15:56左右到达海吉亚医院住院楼12楼23床看望母亲,后一直在医院。
3月24日16:59刘某某开车沿定砀路将其送至龙王庙镇龙西村家中,后一直在家。
3月25日下午16:58刘某某将其送至海吉亚医院住院楼12楼23床看望母亲。
3月26日下午16:00左右刘某某开车将其送回龙王庙龙西村家中,晚上金某某到龙王庙镇王某某家吃饭。
3月27日上午金某某从家中自驾电动三轮车出发,11:35到海吉亚医院。
3月28日上午经公安、公卫及当地政府多方联合调查确认,在海吉亚医院找到本人,并落实集中隔离医院观察。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如在上述时间、上述地点可能与金某某有过近距离接触的,请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社区(村居)或工作单位报告,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措施。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强针,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530-4662595、 0530-4662715
单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8日
2022年3月27日,牡丹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疾控中心关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王某、张某的协查通知,经调查,王某、张某在确诊前曾在牡丹区运送货物,二人已于26日被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隔离救治,排查到的密接、次密接也已分别于27日、28日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王某、张某3月24日在牡丹区活动轨迹及其密切接触者李某、王某近期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阳性病例王某、张某在菏泽的活动轨迹:
王某、张某均为黑龙江省货车司机,车辆为咖啡色解放牌货车,车牌号:黑MM5539。
3月24日凌晨3:00,王某、张某从河南省商丘市下高速,途径曹县到牡丹区沙土镇大葱种植基地装载大葱。
6:49,在曹县稻花润滑油经营点加油。
9:00,到达皇镇郜庄村北定胡路上的住人集装箱销售租赁店进行修车和旁边洗车店自助洗车。
10:36,完成修车和洗车,其中修车费为扫码付款,洗车费为现金支付。
11:00,到达皇镇吴庄村田地内,由装卸队人员(已隔离)进行装载大葱,二人在车内就餐、休息(餐食自带)。
14:00,装车完成,二人下车整理车厢,随后在沙土镇沙土村西加气站(电子过磅处)过磅,自行下车看磅,未与人员接触。
15:00,在皇镇街道新北高速口上高速离开牡丹区。
密切接触者李某、王某的活动轨迹:
2022年3月27日,牡丹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疾控中心确诊者协查通知,牡丹区李某、王某(分别为洗车店维修人员、住人集装箱销售租赁工作人员)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其末次接触时间是3月24日上午10点。
李某家庭住址:牡丹区皇镇街道郜庄村,活动轨迹如下:
3月24日至26日,每天到皇镇小学接送孩子。本人在车内未下车,没戴口罩。
3月27日9:00,到皇镇赶集,全程戴口罩,买韭菜、土豆、鸡腿(具体摊位不详)。
3月28日,到皇镇小学送孩子。本人在车内未下车,没戴口罩。
其他时间一直在郜庄村北头定胡路洗车店内洗车,未外出。
王某家庭住址:牡丹区皇镇街道王桥村,活动轨迹如下:
3月24日至26日,在郜庄村北头定胡路住人集装箱销售租赁店(洗车店旁)工作,每天下班后回到王桥村家中。
3月27日18:30,在诚信超市(皇镇新邮局东边路南)购物,未戴口罩。
3月28日,在郜庄北村头定胡路住人集装箱销售租赁店(洗车店旁),未外出。
截至目前,牡丹区已对上述密切接触者及排查到的次密接人员进行管控。为堵塞防控工作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请与上述行程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向居住地所在镇(街)、村(居)、工作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要及时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联系电话:
0530—6291188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0530—5168099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牡丹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2022-03-28-21:23“单县发布”发布消息:
2022年3月28日08:00单县疾控中心接菏泽市疾控中心协查函,获悉我县居民金某某3月22日14:36与福建省南平市吴某某(3月24日确诊病例)同乘车牌号为闽HY2587邵武到建阳莒口的大巴车,判定为密接者,现已在县隔离点落实集中医学观察。
金某某3月25日、3月28日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已完成3针次新冠疫苗接种,健康码为绿码,目前已排查到的金某某次密接者已全部落实集中隔离措施。为进一步摸排金某某在单县的接触人员,提醒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金某某现住址龙王庙镇龙西村。
3月22日19:31乘坐火车K30次,位于12车厢003号座,从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出发,3月23日12:39在河南商丘站下车。在河南商丘站下车后,到商丘中心汽车站排队购票。
13:40乘坐商丘到单县的大巴车(班次号:JSX002,车牌号:鲁HR2620,车上大概6-7个人),15:49到达单县汽车站。后乘坐出租车(司机,男性,45岁左右,车牌号不详)。
15:56左右到达海吉亚医院住院楼12楼23床看望母亲,后一直在医院。
3月24日16:59刘某某开车沿定砀路将其送至龙王庙镇龙西村家中,后一直在家。
3月25日下午16:58刘某某将其送至海吉亚医院住院楼12楼23床看望母亲。
3月26日下午16:00左右刘某某开车将其送回龙王庙龙西村家中,晚上金某某到龙王庙镇王某某家吃饭。
3月27日上午金某某从家中自驾电动三轮车出发,11:35到海吉亚医院。
3月28日上午经公安、公卫及当地政府多方联合调查确认,在海吉亚医院找到本人,并落实集中隔离医院观察。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如在上述时间、上述地点可能与金某某有过近距离接触的,请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社区(村居)或工作单位报告,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措施。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强针,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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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8日
砂石厂与居民区仅一路之隔!江苏灌南港被指环评造假
时至今日,李雷才得知灌南港本不该建在刘庄村。
2019年,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灌南港里建了几家砂石厂。刘庄村村民李雷一家经常在深夜听到机器破碎石块的声音。他不解的是,灌南港厂区与居民区只有一路之隔,为什么可以建砂石厂。
在探寻原因过程中,李雷意外发现,灌南港实际位置在环评报告所示位置约3公里外,涉嫌环评造假。更令他不解的是,环评民意调查不问刘庄村村民,却去征询其他村村民意见。
此外,刘庄村多名村民反映,灌南港内多家砂石厂存在噪声、扬尘污染。
2021年10月上旬,记者走访发现,灌南港厂区内多处砂石物料露天堆放。其中一家砂石厂进料口紧贴灌河防洪堤,不远处的地泵就在防洪堤上。在灌南港附近,另有多家企业圈占防洪堤。多名村民向记者证实,灌南港环评未征集他们意见。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委会表示,灌南港环评位置和实际位置均在刘庄村,未发生过变更。
噪声扰民
深受噪声和扬尘困扰的,不止李雷家。“砂石厂有时加班生产,从晚上8点到早晨,吵得人没法睡觉。”刘庄村村民杨世勋说,“窗户根本没法开,一开就进灰尘,鼻孔里都是灰。穿颜色亮一点的衣服,上面的灰尘很明显。”
还有村民因无法忍受搬了家,报了警。“警察来说说会好点儿,过后还是老样子。”村民称,他们之所以有此遭遇,是因为附近的灌南港内多了几家砂石厂。
村民口中的灌南港为江苏灌河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灌河国际)所有。据当地媒体报道,2019年底,灌河国际将厂内闲置土地租赁给4家砂石厂。砂石厂物料露天堆放,现场扬尘明显,未见洒水车、雾炮机和洗轮设备,砂石运输车辆车身也未覆盖。
灌河国际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公司确实把场地租给了4家砂石厂。记者梳理发现,2020年,灌河国际及其厂区内两家砂石厂均被环保部门处罚过。灌河国际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两家砂石厂违反环评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和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处罚。
2021年10月上旬,记者在灌河国际厂区门前看到货车陆续进出。出厂货车装着砂石,车身无一苫盖。村民称,平日里车辆驶过厂区门前道路时,“灰大得睁不开眼。”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运输砂石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
灌河国际厂区内部设有围挡,围挡内有厂房、生产设备及砂石堆料。绕行厂区一周,记者发现,有些砂石堆料做了苫盖,有些则没有,还有一些散落着绿色防尘网。紧邻灌河国际的连云港和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港建材)也存在堆料露天堆放未苫盖情况。
“露天堆场基本上是要盖的,因为有一个操作过程,装车或装船要掀开,生产过程中,铲子往前推又要掀开。”和港建材相关负责人杨怀德说,“我们产品出来是经过水洗的,没有粉尘。”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贮存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2021年4月,因堆放、装卸易产生扬尘的石子、沙等物料环节,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和港建材被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处罚。
和港建材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到,机制砂存放于堆场,堆场为封闭式建筑,不设置露天原料仓,项目码头区域也不设置露天原料堆场。
对此,杨怀德称,和港建材一期项目堆场是全封闭的,不够用,正在完善,二期项目堆场不是全封闭的,尚未投用。记者在厂区内看到大片砂石堆料露天堆放,且未苫盖,现场未见车船装货和机器作业。
灌南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王一新表示,如果环评要求建封闭式堆场,那就不能露天堆放,即使周边有围挡也不可以。
环评“造假”
杨世勋说,媒体曝光后,砂石厂装了隔音墙,声音比以前小点儿,但治标不治本。在刘庄村村民看来,灌河国际厂区内的4家砂石厂之所以对他们生活造成这么大影响,是因为距离太近。
灌南港是灌河国际连云港港灌河港区九队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公开资料显示,该项目2011年开始建设。其2013年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显示,“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9队,灌河下游左岸凹岸段”。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临港产业区管委会)表示,灌南港环评位置和实际位置均在刘庄村,未发生过变更。其提供的土地证也显示为刘庄村。
李雷质疑灌南港涉嫌环评造假,“明明其位置是在刘庄村境内,给造假挪到了约3公里外。”
2003年开始实施的环评法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地点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刘庄村多名村民表示,灌南港环评并未征求他们意见。记者注意到,灌南港环评民意调查人员中无刘庄村村民。
灌南港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到,综合考虑卫生及噪声防护需求,在厂界外设置200米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禁止建设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若按实际位置做环评,无法达到200米的防护距离要求,可能面临几十户村民拆迁的成本。”李雷说。
记者在现场实际测量发现,灌河国际厂界距离居民区约50米,名为江苏俊昇置业有限公司的砂石厂依厂界而建。俊昇置业隔壁在建的水泥厂厂界距离最近居民区只有十几米。
选址冲突
更令村民们担忧的是,灌河国际东侧水泥厂今年5月份也开始施工建设了。村民拍摄的照片记录了水泥厂开挖围墙根基沟和打桩现场。杨世勋说:“水泥厂施工打桩,吵得睡不着觉。”他担心,水泥厂与居民区距离太近,项目建成后,扬尘和噪声污染会更加严重。
灌南县政府官网公示信息显示,江苏旭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腾新材料)位于灌南县临港产业园区灌河国际东侧地块,拟建年生产100万吨超细粉及2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
10月上旬,记者来到该水泥厂时,现场正在施工。裸露的土地上堆放着数十根地桩,打桩设备正在作业。
该公司负责人说:“地址不是我们选的,是政府给找的。当时周边有几户村民离得近,都在拆迁范围内。现在企业没有获得施工许可证,尚未施工。”
上述水泥厂2021年4月的环评提到,临港产业区管委会承诺,厂界外50米范围内8户居民住宅于2021年10月开始拆迁。然而,距离水泥厂厂界十几米的两户村民告诉记者,他们至今没听说要拆迁,附近村民家也未见拆迁迹象。
对此,临港产业区管委会称,旭腾新材料原计划10月实现竣工投产,因未取得施工许可一直未开工建设,目前只允许进行土地平整和试桩,做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投产前完成防护距离内居民拆迁。
李雷认为,根据2012年8月开始实施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第1部分:水泥制造业》,上述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应为300米。该标准已被2021年6月起实施的《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替代。多名业内人士介绍,按照现有规定,企业周边卫生防护距离虽无最低限制,但要根据《导则》测算。
王一新表示,砂石厂、水泥厂等建材项目布局,一方面根据《导则》测算安全防护距离,另一方面应远离聚集的居民区。“这类企业噪声和粉尘污染比较大,一般选址在比较空旷的地方。”
村民们质疑,灌河国际及其周边规划建设建材厂是否合理。11月9日,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回复称,由于历史原因,产业区部分企业与住宅区相距较近,新引进项目需严格控制卫生防护距离。近期附近部分居民反映砂石厂生产扬尘和噪音污染,目前灌南县生态环境局及临港产业区已下达整改通知,砂石厂现已停产整改。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产业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规划环评报告书》)已于2019年4月二次公示。“《规划环评报告书》编制周期较长,部分数据过期需补测,至今尚未取得审批意见。”王一新表示,“正常情况下,产业园区的规划环评指导建设项目。但在规划环评取得审批意见前,只要建设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也可以引进,我们这边都是这么上的。”
2020年11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指出,编制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时应依法开展规划环评,规划环评是入园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重要依据。
在甘肃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冯嘉看来,根据环评法要求,无论有无负面清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未通过,建设项目环评则缺乏依据,无法通过,不能开工建设。“实际上,由于规划环评审批周期较长,一些地方在规划环评通过前就已经引进建设项目了。”
圈占堤防
灌河沿岸分布着多家砂石企业。在杨世勋看来,当地砂石企业聚集,与灌河密不可分。
《灌南县志(1984-2005)》记载,灌南境内河流众多,利通航,特别是灌河,万吨海轮可长驱直入。灌南向来有“洪水走廊”之称,加之常受台风潮汐影响,极易发生旱涝灾害。灌河在排涝泄洪、航运方面发挥一定工程效益,对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工农业生产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近几年,围绕灌河治理,灌南县出台一系列举措。2018年,灌南县取缔一批严重影响生态安全、供水安全、航运安全和防洪安全的非法码头,建设一批符合规划的砂石集散中心。
2019年,和港建材成立,灌河国际厂区内4家砂石厂在此建厂。同年,灌河堤顶防汛道路工程竣工,灌南县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程通过验收,确定有堤防的河道,以修侧后的堤脚线向河道外侧平移5米为管理范围。
然而,当地村民反映,灌河沿岸多家企业圈占防洪堤,影响河道生态和行洪安全。去年,有媒体报道称,灌河国际厂区内3家砂石厂因影响堤坝安全被灌南县水利局责令整改。记者走访发现,灌河国际、和港建材、江苏延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展金属)和江苏海中洲船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中洲船业)等灌河沿岸企业,存在圈占防洪堤问题。
在和港建材厂区内防洪堤背水坡,记者看到植被大面积枯黄或消失,只有几株灌木及其周边草丛依然葱茏。植被消失区域地面,机器作业痕迹清晰可见。防洪堤临水坡部分植被被掀开,泥土裸露。《连云港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在堤坝、渠道上扒口、取土、挖坑和毁坏块石护坡、林木草皮,禁止擅自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圈围墙、堆放物料、埋设管道或者兴建其他建筑物。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必须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兴建工程设施和建筑物的,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县(区)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厂区内防洪大堤我们不可能改动。”和港建材相关负责人杨怀德表示,拓宽防洪堤背水坡,打造绿化景观的想法已经灌南县水利局同意,“如果水利上不允许,那我恢复原状。”改动防洪堤临水坡,作为施工便道,是与灌南县水利局签订了滩涂占用协议,码头建好会恢复原貌。
一家砂石厂进料口,紧贴灌河国际厂区内防洪堤,不远处有个地泵建在防洪堤上。临水坡植被被掀开,泥土裸露。
灌南县水利局11月10日回复称,没有批准和港建材修建景观,经实地查看,也未见其修建。和港建材在施工期损坏部分防洪堤,目前已整改到位。灌河国际厂区内地磅紧靠防洪堤北侧,目前已责令企业自行拆除;砂石厂进料口紧贴防洪堤,较防洪堤高,对防洪安全无不良影响。
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毁损水库大坝、堤防、护岸等防洪工程。河海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教授高玉琴表示,圈占防洪堤破坏了建筑物整体稳定性,可能造成堤防渗透变形,甚至引发溃堤。“植被系统可以减缓雨水和洪水对坡体的冲击力,起到固坡防护作用,破坏堤坡植被会降低堤防稳定性。”
海中洲船业作业区与灌河隔着一个土堆,土堆上零星散落着防汛沙袋。船厂工作人员称,防洪堤位于厂区内。隔壁的连云港美尔美图船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尔美图船业)作业区与灌河隔着水泥台。船厂工作人员表示,防洪堤不在厂区内。对于防洪堤位置,该工作人员说:“它建在该建的地方。”
灌南县水利局表示,海中洲船业厂区在防洪墙前方,土堆临时保护厂区安全;美尔美图船业厂区在防洪墙后方,水泥台为防洪墙,可以保证防洪安全。
江苏延展金属圈占的防洪堤上,敷设着8根管道,其中3根管道连接着一台机器。管道两端分别是厂区和灌河。王一新表示,该行为存在偷排嫌疑。
灌南县水利局称,延展金属厂区未占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无需进行防洪影响评价。经现场检查,其在厂区灌河堤两端设置大门和堤顶上敷设跨堤汛期排涝临时管道,均未取得批复,不影响大堤安全。目前已责令企业限期拆除。
多名专家认为,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是否合规需结合防洪影响评价判定。灌南县水利局表示,由于多种原因,不便提供上述企业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李雷、杨世勋、王一新均化名
来源:人民网
时至今日,李雷才得知灌南港本不该建在刘庄村。
2019年,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灌南港里建了几家砂石厂。刘庄村村民李雷一家经常在深夜听到机器破碎石块的声音。他不解的是,灌南港厂区与居民区只有一路之隔,为什么可以建砂石厂。
在探寻原因过程中,李雷意外发现,灌南港实际位置在环评报告所示位置约3公里外,涉嫌环评造假。更令他不解的是,环评民意调查不问刘庄村村民,却去征询其他村村民意见。
此外,刘庄村多名村民反映,灌南港内多家砂石厂存在噪声、扬尘污染。
2021年10月上旬,记者走访发现,灌南港厂区内多处砂石物料露天堆放。其中一家砂石厂进料口紧贴灌河防洪堤,不远处的地泵就在防洪堤上。在灌南港附近,另有多家企业圈占防洪堤。多名村民向记者证实,灌南港环评未征集他们意见。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委会表示,灌南港环评位置和实际位置均在刘庄村,未发生过变更。
噪声扰民
深受噪声和扬尘困扰的,不止李雷家。“砂石厂有时加班生产,从晚上8点到早晨,吵得人没法睡觉。”刘庄村村民杨世勋说,“窗户根本没法开,一开就进灰尘,鼻孔里都是灰。穿颜色亮一点的衣服,上面的灰尘很明显。”
还有村民因无法忍受搬了家,报了警。“警察来说说会好点儿,过后还是老样子。”村民称,他们之所以有此遭遇,是因为附近的灌南港内多了几家砂石厂。
村民口中的灌南港为江苏灌河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灌河国际)所有。据当地媒体报道,2019年底,灌河国际将厂内闲置土地租赁给4家砂石厂。砂石厂物料露天堆放,现场扬尘明显,未见洒水车、雾炮机和洗轮设备,砂石运输车辆车身也未覆盖。
灌河国际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公司确实把场地租给了4家砂石厂。记者梳理发现,2020年,灌河国际及其厂区内两家砂石厂均被环保部门处罚过。灌河国际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两家砂石厂违反环评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和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处罚。
2021年10月上旬,记者在灌河国际厂区门前看到货车陆续进出。出厂货车装着砂石,车身无一苫盖。村民称,平日里车辆驶过厂区门前道路时,“灰大得睁不开眼。”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运输砂石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
灌河国际厂区内部设有围挡,围挡内有厂房、生产设备及砂石堆料。绕行厂区一周,记者发现,有些砂石堆料做了苫盖,有些则没有,还有一些散落着绿色防尘网。紧邻灌河国际的连云港和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港建材)也存在堆料露天堆放未苫盖情况。
“露天堆场基本上是要盖的,因为有一个操作过程,装车或装船要掀开,生产过程中,铲子往前推又要掀开。”和港建材相关负责人杨怀德说,“我们产品出来是经过水洗的,没有粉尘。”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贮存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2021年4月,因堆放、装卸易产生扬尘的石子、沙等物料环节,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和港建材被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处罚。
和港建材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到,机制砂存放于堆场,堆场为封闭式建筑,不设置露天原料仓,项目码头区域也不设置露天原料堆场。
对此,杨怀德称,和港建材一期项目堆场是全封闭的,不够用,正在完善,二期项目堆场不是全封闭的,尚未投用。记者在厂区内看到大片砂石堆料露天堆放,且未苫盖,现场未见车船装货和机器作业。
灌南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王一新表示,如果环评要求建封闭式堆场,那就不能露天堆放,即使周边有围挡也不可以。
环评“造假”
杨世勋说,媒体曝光后,砂石厂装了隔音墙,声音比以前小点儿,但治标不治本。在刘庄村村民看来,灌河国际厂区内的4家砂石厂之所以对他们生活造成这么大影响,是因为距离太近。
灌南港是灌河国际连云港港灌河港区九队作业区一期工程项目。公开资料显示,该项目2011年开始建设。其2013年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显示,“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9队,灌河下游左岸凹岸段”。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临港产业区管委会)表示,灌南港环评位置和实际位置均在刘庄村,未发生过变更。其提供的土地证也显示为刘庄村。
李雷质疑灌南港涉嫌环评造假,“明明其位置是在刘庄村境内,给造假挪到了约3公里外。”
2003年开始实施的环评法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地点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刘庄村多名村民表示,灌南港环评并未征求他们意见。记者注意到,灌南港环评民意调查人员中无刘庄村村民。
灌南港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到,综合考虑卫生及噪声防护需求,在厂界外设置200米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禁止建设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若按实际位置做环评,无法达到200米的防护距离要求,可能面临几十户村民拆迁的成本。”李雷说。
记者在现场实际测量发现,灌河国际厂界距离居民区约50米,名为江苏俊昇置业有限公司的砂石厂依厂界而建。俊昇置业隔壁在建的水泥厂厂界距离最近居民区只有十几米。
选址冲突
更令村民们担忧的是,灌河国际东侧水泥厂今年5月份也开始施工建设了。村民拍摄的照片记录了水泥厂开挖围墙根基沟和打桩现场。杨世勋说:“水泥厂施工打桩,吵得睡不着觉。”他担心,水泥厂与居民区距离太近,项目建成后,扬尘和噪声污染会更加严重。
灌南县政府官网公示信息显示,江苏旭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腾新材料)位于灌南县临港产业园区灌河国际东侧地块,拟建年生产100万吨超细粉及2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
10月上旬,记者来到该水泥厂时,现场正在施工。裸露的土地上堆放着数十根地桩,打桩设备正在作业。
该公司负责人说:“地址不是我们选的,是政府给找的。当时周边有几户村民离得近,都在拆迁范围内。现在企业没有获得施工许可证,尚未施工。”
上述水泥厂2021年4月的环评提到,临港产业区管委会承诺,厂界外50米范围内8户居民住宅于2021年10月开始拆迁。然而,距离水泥厂厂界十几米的两户村民告诉记者,他们至今没听说要拆迁,附近村民家也未见拆迁迹象。
对此,临港产业区管委会称,旭腾新材料原计划10月实现竣工投产,因未取得施工许可一直未开工建设,目前只允许进行土地平整和试桩,做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投产前完成防护距离内居民拆迁。
李雷认为,根据2012年8月开始实施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第1部分:水泥制造业》,上述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应为300米。该标准已被2021年6月起实施的《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替代。多名业内人士介绍,按照现有规定,企业周边卫生防护距离虽无最低限制,但要根据《导则》测算。
王一新表示,砂石厂、水泥厂等建材项目布局,一方面根据《导则》测算安全防护距离,另一方面应远离聚集的居民区。“这类企业噪声和粉尘污染比较大,一般选址在比较空旷的地方。”
村民们质疑,灌河国际及其周边规划建设建材厂是否合理。11月9日,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回复称,由于历史原因,产业区部分企业与住宅区相距较近,新引进项目需严格控制卫生防护距离。近期附近部分居民反映砂石厂生产扬尘和噪音污染,目前灌南县生态环境局及临港产业区已下达整改通知,砂石厂现已停产整改。
《江苏灌河半岛临港产业区产业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规划环评报告书》)已于2019年4月二次公示。“《规划环评报告书》编制周期较长,部分数据过期需补测,至今尚未取得审批意见。”王一新表示,“正常情况下,产业园区的规划环评指导建设项目。但在规划环评取得审批意见前,只要建设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也可以引进,我们这边都是这么上的。”
2020年11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指出,编制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时应依法开展规划环评,规划环评是入园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重要依据。
在甘肃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冯嘉看来,根据环评法要求,无论有无负面清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未通过,建设项目环评则缺乏依据,无法通过,不能开工建设。“实际上,由于规划环评审批周期较长,一些地方在规划环评通过前就已经引进建设项目了。”
圈占堤防
灌河沿岸分布着多家砂石企业。在杨世勋看来,当地砂石企业聚集,与灌河密不可分。
《灌南县志(1984-2005)》记载,灌南境内河流众多,利通航,特别是灌河,万吨海轮可长驱直入。灌南向来有“洪水走廊”之称,加之常受台风潮汐影响,极易发生旱涝灾害。灌河在排涝泄洪、航运方面发挥一定工程效益,对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工农业生产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近几年,围绕灌河治理,灌南县出台一系列举措。2018年,灌南县取缔一批严重影响生态安全、供水安全、航运安全和防洪安全的非法码头,建设一批符合规划的砂石集散中心。
2019年,和港建材成立,灌河国际厂区内4家砂石厂在此建厂。同年,灌河堤顶防汛道路工程竣工,灌南县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程通过验收,确定有堤防的河道,以修侧后的堤脚线向河道外侧平移5米为管理范围。
然而,当地村民反映,灌河沿岸多家企业圈占防洪堤,影响河道生态和行洪安全。去年,有媒体报道称,灌河国际厂区内3家砂石厂因影响堤坝安全被灌南县水利局责令整改。记者走访发现,灌河国际、和港建材、江苏延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展金属)和江苏海中洲船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中洲船业)等灌河沿岸企业,存在圈占防洪堤问题。
在和港建材厂区内防洪堤背水坡,记者看到植被大面积枯黄或消失,只有几株灌木及其周边草丛依然葱茏。植被消失区域地面,机器作业痕迹清晰可见。防洪堤临水坡部分植被被掀开,泥土裸露。《连云港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在堤坝、渠道上扒口、取土、挖坑和毁坏块石护坡、林木草皮,禁止擅自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圈围墙、堆放物料、埋设管道或者兴建其他建筑物。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必须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兴建工程设施和建筑物的,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县(区)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厂区内防洪大堤我们不可能改动。”和港建材相关负责人杨怀德表示,拓宽防洪堤背水坡,打造绿化景观的想法已经灌南县水利局同意,“如果水利上不允许,那我恢复原状。”改动防洪堤临水坡,作为施工便道,是与灌南县水利局签订了滩涂占用协议,码头建好会恢复原貌。
一家砂石厂进料口,紧贴灌河国际厂区内防洪堤,不远处有个地泵建在防洪堤上。临水坡植被被掀开,泥土裸露。
灌南县水利局11月10日回复称,没有批准和港建材修建景观,经实地查看,也未见其修建。和港建材在施工期损坏部分防洪堤,目前已整改到位。灌河国际厂区内地磅紧靠防洪堤北侧,目前已责令企业自行拆除;砂石厂进料口紧贴防洪堤,较防洪堤高,对防洪安全无不良影响。
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毁损水库大坝、堤防、护岸等防洪工程。河海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教授高玉琴表示,圈占防洪堤破坏了建筑物整体稳定性,可能造成堤防渗透变形,甚至引发溃堤。“植被系统可以减缓雨水和洪水对坡体的冲击力,起到固坡防护作用,破坏堤坡植被会降低堤防稳定性。”
海中洲船业作业区与灌河隔着一个土堆,土堆上零星散落着防汛沙袋。船厂工作人员称,防洪堤位于厂区内。隔壁的连云港美尔美图船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尔美图船业)作业区与灌河隔着水泥台。船厂工作人员表示,防洪堤不在厂区内。对于防洪堤位置,该工作人员说:“它建在该建的地方。”
灌南县水利局表示,海中洲船业厂区在防洪墙前方,土堆临时保护厂区安全;美尔美图船业厂区在防洪墙后方,水泥台为防洪墙,可以保证防洪安全。
江苏延展金属圈占的防洪堤上,敷设着8根管道,其中3根管道连接着一台机器。管道两端分别是厂区和灌河。王一新表示,该行为存在偷排嫌疑。
灌南县水利局称,延展金属厂区未占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无需进行防洪影响评价。经现场检查,其在厂区灌河堤两端设置大门和堤顶上敷设跨堤汛期排涝临时管道,均未取得批复,不影响大堤安全。目前已责令企业限期拆除。
多名专家认为,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是否合规需结合防洪影响评价判定。灌南县水利局表示,由于多种原因,不便提供上述企业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李雷、杨世勋、王一新均化名
来源:人民网
【吉林省最新通知!事关春节期间返(来)吉人员】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返(来)吉人员管理与服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长春新区、长白山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近期,境外疫情持续蔓延扩散,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随着春节临近,外出务工、求学及探亲人员陆续返乡,人员大规模流动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精准、三确保”部署要求,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加强春节期间返(来)吉人员管理与服务,做好春节期间全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
1.坚持非必需不外出。倡导在我省生活、工作、居住、务工人员留在本地过节,减少不必要出行,尽量不跨地区出行,高风险地区人员均应就地过年,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就地过年,特殊情况需要出行的,需经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尤其是避免跨境旅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小学校师生、企业员工等要带头做好表率。确需外出的,务必提前了解目的地的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并提前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报备。
2.倡导非必要不返乡。原则上不允许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全域实行封闭管理的人员返(来)吉,确需返(来)吉的须经当地省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倡导在外就读学生、务工人员特别是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务工人员不返乡,留在当地过年。拟返乡人员要提前将返吉时间、联系方式、14日内旅居史、从事职业等信息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引导返乡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加强旅途中个人防护。
二、落实人员管理
3.强化入境隔离。对从境外高风险国家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返(来)吉继续集中隔离14天。对从其他境外国家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7+7”天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返(来)吉继续集中隔离7天,再转入居家单独隔离7天。对在吉解除隔离的入境人员纳入社区健康随访管理,如就医就诊时应主动向医疗机构告知境外旅居史。
4.实施分类管控。国内中高风险区返(来)吉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在隔离期间按“进、中、出”进行三次核酸检测。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其他返(来)吉人员实行“落地即检”,在第一落点所在地实行核酸检测采样、登记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他非中高风险地区返(来)吉人员须持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无异常且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可有序流动。在吉停留不足14天的,以实际在吉时间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5.返乡人员管理。尽量劝导外地拟返回农村地区的人员非必要不返乡,确需返乡的,需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行政村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6.交通运输业防控措施。民航、铁路、公路合理调控进返(来)吉交通流量,全面加强远端登机登车前核酸检测有效证明查验及客运场站扫码、测温、票证核验、返(来)吉政策宣传提示等工作。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加强客流疏导组织,优化安检、换乘、行李领取等流程,强化场站内外交通接驳和疏散组织,最大限度减少旅客进出站拥挤和站内聚集。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应做好日常消杀、通风工作,司乘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人员进出车站、上下车应认真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或其他有效证明信息。
7.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应限制客流量,有条件的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对场所内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要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设置“一米线”。从业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出人员要落实好戴口罩、测体温、查健康码常态化防控措施。
8.文旅单位防控措施。继续实行景区预约管理,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实行限量、预约、错峰进入。电影院等娱乐场所执行接纳消费者人员不超过核定人数75%的政策。从严落实学校、养老机构等防控措施。
四、减少人员聚集
9.取消庙会、年会、会销、寿宴、宗教活动等非必要聚集性活动,禁止大型聚餐、打牌等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控制农村集市规模。提倡时尚过年,倡导网上视频、电话问候、短信交流、微信互动等方式向亲朋好友问候和祝福,减少走亲访友。
10.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倡导不摆宴席,不邀请外地亲友前来参加。
11.从严控制和审批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企业、团体、个人等原则上不举办50人以上的会议、培训、聚餐、联欢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按照管理权限由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出具评估意见;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宾馆、酒店的检查力度,对未取得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评估意见举办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的、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予以批评、通报,情形严重的予以停业整顿。
五、加强个人防护
12.落实物防措施。限制采购、销售、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严格落实食品、物品管控措施不放松,坚决做到冷链货品批批检、件件消,加大对冷链食品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购买冷冻、海鲜等食品尽量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时注意查验“冷链三证”,即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不购买无合格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或网络冷链食品。
13.坚持健康生活方式。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医疗机构、通风不良场所,注意个人卫生,不握手、勤洗手、戴口罩,多消毒、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距离。
14.坚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发现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有关工作要求
15.落实“四方”责任。各地要按照属地原则做好返(来)吉人员动态排查和核酸检测,监督指导社区(村)和辖区单位严格落实返(来)吉人员防控措施。各部门要落实防控责任,加强返(来)吉人员排查管理,对发现的漏管、漏控、漏检问题要严肃倒查追责。返(来)吉人员要自觉履行防疫责任,抵达后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和个人健康状况。个人要自觉做好体温、症状等日常健康监测,履行好个人义务和社会责任。
16.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社区(村)和单位、工地、酒店等要对进返(来)吉人员建立台账、滚动摸排,核验核酸检测证明,督促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措施。对未持有效核酸证明的,返(来)吉当日先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严格控制流动。
17.做好政策衔接。坚持科学、精准、适度原则,分级分类采取防控措施,同时注意与国家相关政策做好衔接,不简单化、一刀切“加码”,最大限度为人员返(来)吉提供服务保障。
18.严格责任追究。有关人员要严格落实公民主动报告责任,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按要求如实报备、报告,隐瞒行程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严格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9日
来源:吉林省卫健委官网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返(来)吉人员管理与服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长春新区、长白山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近期,境外疫情持续蔓延扩散,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随着春节临近,外出务工、求学及探亲人员陆续返乡,人员大规模流动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精准、三确保”部署要求,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加强春节期间返(来)吉人员管理与服务,做好春节期间全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
1.坚持非必需不外出。倡导在我省生活、工作、居住、务工人员留在本地过节,减少不必要出行,尽量不跨地区出行,高风险地区人员均应就地过年,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就地过年,特殊情况需要出行的,需经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尤其是避免跨境旅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小学校师生、企业员工等要带头做好表率。确需外出的,务必提前了解目的地的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并提前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报备。
2.倡导非必要不返乡。原则上不允许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全域实行封闭管理的人员返(来)吉,确需返(来)吉的须经当地省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倡导在外就读学生、务工人员特别是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务工人员不返乡,留在当地过年。拟返乡人员要提前将返吉时间、联系方式、14日内旅居史、从事职业等信息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引导返乡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加强旅途中个人防护。
二、落实人员管理
3.强化入境隔离。对从境外高风险国家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返(来)吉继续集中隔离14天。对从其他境外国家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7+7”天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返(来)吉继续集中隔离7天,再转入居家单独隔离7天。对在吉解除隔离的入境人员纳入社区健康随访管理,如就医就诊时应主动向医疗机构告知境外旅居史。
4.实施分类管控。国内中高风险区返(来)吉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在隔离期间按“进、中、出”进行三次核酸检测。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其他返(来)吉人员实行“落地即检”,在第一落点所在地实行核酸检测采样、登记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他非中高风险地区返(来)吉人员须持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无异常且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可有序流动。在吉停留不足14天的,以实际在吉时间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5.返乡人员管理。尽量劝导外地拟返回农村地区的人员非必要不返乡,确需返乡的,需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行政村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6.交通运输业防控措施。民航、铁路、公路合理调控进返(来)吉交通流量,全面加强远端登机登车前核酸检测有效证明查验及客运场站扫码、测温、票证核验、返(来)吉政策宣传提示等工作。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加强客流疏导组织,优化安检、换乘、行李领取等流程,强化场站内外交通接驳和疏散组织,最大限度减少旅客进出站拥挤和站内聚集。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应做好日常消杀、通风工作,司乘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人员进出车站、上下车应认真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或其他有效证明信息。
7.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应限制客流量,有条件的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对场所内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要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设置“一米线”。从业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出人员要落实好戴口罩、测体温、查健康码常态化防控措施。
8.文旅单位防控措施。继续实行景区预约管理,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实行限量、预约、错峰进入。电影院等娱乐场所执行接纳消费者人员不超过核定人数75%的政策。从严落实学校、养老机构等防控措施。
四、减少人员聚集
9.取消庙会、年会、会销、寿宴、宗教活动等非必要聚集性活动,禁止大型聚餐、打牌等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控制农村集市规模。提倡时尚过年,倡导网上视频、电话问候、短信交流、微信互动等方式向亲朋好友问候和祝福,减少走亲访友。
10.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倡导不摆宴席,不邀请外地亲友前来参加。
11.从严控制和审批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企业、团体、个人等原则上不举办50人以上的会议、培训、聚餐、联欢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按照管理权限由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出具评估意见;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宾馆、酒店的检查力度,对未取得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评估意见举办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的、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的,予以批评、通报,情形严重的予以停业整顿。
五、加强个人防护
12.落实物防措施。限制采购、销售、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严格落实食品、物品管控措施不放松,坚决做到冷链货品批批检、件件消,加大对冷链食品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购买冷冻、海鲜等食品尽量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时注意查验“冷链三证”,即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不购买无合格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或网络冷链食品。
13.坚持健康生活方式。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医疗机构、通风不良场所,注意个人卫生,不握手、勤洗手、戴口罩,多消毒、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距离。
14.坚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发现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有关工作要求
15.落实“四方”责任。各地要按照属地原则做好返(来)吉人员动态排查和核酸检测,监督指导社区(村)和辖区单位严格落实返(来)吉人员防控措施。各部门要落实防控责任,加强返(来)吉人员排查管理,对发现的漏管、漏控、漏检问题要严肃倒查追责。返(来)吉人员要自觉履行防疫责任,抵达后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和个人健康状况。个人要自觉做好体温、症状等日常健康监测,履行好个人义务和社会责任。
16.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社区(村)和单位、工地、酒店等要对进返(来)吉人员建立台账、滚动摸排,核验核酸检测证明,督促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措施。对未持有效核酸证明的,返(来)吉当日先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严格控制流动。
17.做好政策衔接。坚持科学、精准、适度原则,分级分类采取防控措施,同时注意与国家相关政策做好衔接,不简单化、一刀切“加码”,最大限度为人员返(来)吉提供服务保障。
18.严格责任追究。有关人员要严格落实公民主动报告责任,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按要求如实报备、报告,隐瞒行程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严格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9日
来源:吉林省卫健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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