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心话[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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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条可爱到爆炸的朋友圈句子
1、事已至此,先吃饭吧。
2、本人丰富,无法简介。
3、懒人日记:算了,懒得写。
4、丑的才谈恋爱,美的卖空调。
5、我这人没什么特色,就是特色。
6、一天不端奶茶杯,孤独一生没人追。
7、最近过得怎么样,大小 便还正常吗?
8、一直很尊重金钱,没偷,没抢,没有。
9、朋友圈人 设仅供参考,具体性格看你是谁。
10、你的小脑瓜是想不通的,我会哄到你服软。
11、生活不易,猪猪叹气,叹气泄气,还得打气。
12、只要我把自己吃得够圆,就没人能把我看扁。
13、学了一句拒绝人的话:要不这样,你当我死 了吧。
14、为了防止我这个月又乱花钱,我提前把钱都花完了。
15、心情不好去打了两把游戏,突然发现刚才心情挺好的。
16、实不相瞒,我是个隐形的富豪,至今还没有找到自己的钱。
17、加我就现在,不要因为你的懦弱,导致我们两个人的寂 寞。
18、我是迪士尼公主,说不上一模一样吧,但最起码是毫不相干。
19、玩王 者真的可以变年轻啊,要不然他们怎么会说我是小学生。
20、天上的星星真可爱,你可以帮我摘几颗放在我的段 位上吗?
21、有没有美女想要垫个下巴,请联系我,我有双下巴,打算卖一个。
22、我男朋友怀疑我绿他,我把他骂了一顿,我别的男朋友都没有怀疑,就你事多。
23、没什么才艺 给大家跳段街舞吧 ጿ ኈ ቼ ዽ ጿ ኈ ቼ ዽ ጿ ኈ ቼ ዽ ጿ ኈ ቼ ዽ ጿ ኈ ቼ ዽ ጿ
24、白素贞1000岁才下山谈恋爱,你急什么?
25、当你生活不顺心的时候,不要慌,看看你的钱包和存款,哭出来就好了。
26、判断一个男孩的品味好坏,就跟他谈恋爱,如果他不肯,说明品味还可以。
27、往往是街边那些不起眼的店铺,才能做出真正的美味,而那些富丽堂皇,灯红酒绿的大饭店,我没吃过。
28、社交小常识:下次=星期八,改天=32号,以后=13月,有时间=25点。
29、处对象,我是耐看型,虽然一开始你会觉得我丑,但是看久了就会忍下来了。
30、帮朋友问的,就是最近有一个女孩子变胖了,但是她很善良,请问可以点外卖吗?
31、我从没想到,我会和死 亡如此接近,现在想想还是很后怕,再晚几秒,我就饿死了。
32、我本可以放下所有,不看你一眼的转身离开,但是你的一声爸爸,又让我回到了原地。
[心] #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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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条可爱到爆炸的朋友圈句子
1、事已至此,先吃饭吧。
2、本人丰富,无法简介。
3、懒人日记:算了,懒得写。
4、丑的才谈恋爱,美的卖空调。
5、我这人没什么特色,就是特色。
6、一天不端奶茶杯,孤独一生没人追。
7、最近过得怎么样,大小 便还正常吗?
8、一直很尊重金钱,没偷,没抢,没有。
9、朋友圈人 设仅供参考,具体性格看你是谁。
10、你的小脑瓜是想不通的,我会哄到你服软。
11、生活不易,猪猪叹气,叹气泄气,还得打气。
12、只要我把自己吃得够圆,就没人能把我看扁。
13、学了一句拒绝人的话:要不这样,你当我死 了吧。
14、为了防止我这个月又乱花钱,我提前把钱都花完了。
15、心情不好去打了两把游戏,突然发现刚才心情挺好的。
16、实不相瞒,我是个隐形的富豪,至今还没有找到自己的钱。
17、加我就现在,不要因为你的懦弱,导致我们两个人的寂 寞。
18、我是迪士尼公主,说不上一模一样吧,但最起码是毫不相干。
19、玩王 者真的可以变年轻啊,要不然他们怎么会说我是小学生。
20、天上的星星真可爱,你可以帮我摘几颗放在我的段 位上吗?
21、有没有美女想要垫个下巴,请联系我,我有双下巴,打算卖一个。
22、我男朋友怀疑我绿他,我把他骂了一顿,我别的男朋友都没有怀疑,就你事多。
23、没什么才艺 给大家跳段街舞吧 ጿ ኈ ቼ ዽ ጿ ኈ ቼ ዽ ጿ ኈ ቼ ዽ ጿ ኈ ቼ ዽ ጿ ኈ ቼ ዽ ጿ
24、白素贞1000岁才下山谈恋爱,你急什么?
25、当你生活不顺心的时候,不要慌,看看你的钱包和存款,哭出来就好了。
26、判断一个男孩的品味好坏,就跟他谈恋爱,如果他不肯,说明品味还可以。
27、往往是街边那些不起眼的店铺,才能做出真正的美味,而那些富丽堂皇,灯红酒绿的大饭店,我没吃过。
28、社交小常识:下次=星期八,改天=32号,以后=13月,有时间=25点。
29、处对象,我是耐看型,虽然一开始你会觉得我丑,但是看久了就会忍下来了。
30、帮朋友问的,就是最近有一个女孩子变胖了,但是她很善良,请问可以点外卖吗?
31、我从没想到,我会和死 亡如此接近,现在想想还是很后怕,再晚几秒,我就饿死了。
32、我本可以放下所有,不看你一眼的转身离开,但是你的一声爸爸,又让我回到了原地。
[心] #文案#
证券公司单方公告变更争议解决条款被判无效
依法维护合同的稳定性、保障金融交易安全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近日,北京四中院合并审结4起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对某证券公司单方面公告变更其与投资者之间融资融券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的做法裁定无效,双方之间的争议解决方式仍应当适用原合同约定条款。
案情简介
申请人万某某等四人分别与某证券公司于2017年签署《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书》,其中双方在“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一章中约定,合同执行中的争议如无法协商处理则可通过向证券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图片
▲《合同书》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2020年,证券公司在其官网发布“关于《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书》条款变更的公告”,将争议解决方式统一改为北京仲裁委员会。后证券公司依据公告中变更的争议解决方式,以何某某等4位投资人为被申请人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图片
▲证券公司官网公告
何某某等4人认为,双方明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向证券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而非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证券公司以公告的方式随意变更涉及双方重大权利义务事项的合同内容及条款,严重侵害申请人的程序及实体权益,请求法院确认证券公司以在官网公告方式单方面变更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对4申请人不产生效力,即双方之间不存在仲裁协议。
图片
▲《合同书》约定“可通过公告方式变更合同”
证券公司则认为,双方签订的《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书》明确约定证券公司可通过公告方式变更合同,申请人对变更有权提出异议,若协商不一致时应立即了结所有融资融券交易并解除合同。
证券公司还表示,4名申请人从公告发出至公告生效期间近两个月时间内从未对合同变更内容提出异议,由此可见双方已经就仲裁条款达成一致,证券公司不属于单方变更合同条款。此外,4申请人声称的“仲裁协议不存在”也不是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
争议焦点
01
“仲裁协议不存在”是否属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审查范围?
四中院经审查认为,仲裁协议是否成立有效是决定仲裁机构取得仲裁权而排除法院管辖的依据。本案中,万某某等人主张证券公司单方以公告方式变更纠纷解决方式的条款无效,实质是指仲裁协议未成立,而仲裁协议成立问题亦属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审查范围。
02
约定可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的条款是什么性质?
双方之间的《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书》中约定可单方变更合同内容的条款系证券公司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按照《民法典》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本案中,《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书》约定证券公司有权变更合同的情形包括“本合同如需修改或增补,例如乙方因自身业务规则调整等”,从字面意思看,证券公司可以调整的合同范围侧重于自身业务规则,未明确包含相对独立的争议解决条款。
03
争议解决条款是否可以通过单方面公告变更?
双方之间的《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书》对合同的变更主体、要约和承诺的作出方式、合同生效条件均进行了特殊规定,上述规定使证券公司在合同地位上已处于优势。而仲裁协议有排除诉讼管辖的效力,争议解决条款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且具有独立性。因此争议解决条款的变更应当由双方当事人专门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为准;或者双方对争议解决条款的变更方式作出了明确约定,即合同一方可以以公告的形式进行变更。在合同未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条款变更方式的情况下,有必要给予相对方倾斜性的保护,即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一方的解释。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证券公司能够对万某某等申请人办理融资融券业务进行一一电话回访,也应当有条件和能力就争议解决条款的变更和投资者一一进行协商。鉴于双方当事人签订《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书》时,均没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且《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书》也未明确相关合同变更条款适用于“争议解决方式”条款,因此,证券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以单方公告的方式对合同实体权利义务的变更,其效力并不及于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证券公司即使在公告中表达了单方的仲裁意愿,也不足以形成合同争议解决条款变更的双方合意。
最终,四中院裁定确认证券公司单方面发出的“将争议解决方式统一为北京仲裁委员会”的条款对万某某等申请人不产生效力,证券公司与万某某等申请人之间的仲裁协议不成立。
法官说法
金融产品销售机构所发行的金融产品一般面向不特定投资者,往往适用统一制式的合同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否则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本案中,争议解决条款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证券公司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就“合同变更权条款”适用于“争议解决方式”条款与对方协商过,不宜认定证券公司向投资者履行了提示和说明义务。
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是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四中院通过发挥司法裁判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和指引作用,提示金融产品卖方机构订立金融合同时充分向金融消费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确保投资者能够在充分了解相关金融产品以及相关法律风险的基础上作出自主决定,为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转自:北京四中院
依法维护合同的稳定性、保障金融交易安全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近日,北京四中院合并审结4起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对某证券公司单方面公告变更其与投资者之间融资融券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的做法裁定无效,双方之间的争议解决方式仍应当适用原合同约定条款。
案情简介
申请人万某某等四人分别与某证券公司于2017年签署《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书》,其中双方在“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一章中约定,合同执行中的争议如无法协商处理则可通过向证券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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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2020年,证券公司在其官网发布“关于《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书》条款变更的公告”,将争议解决方式统一改为北京仲裁委员会。后证券公司依据公告中变更的争议解决方式,以何某某等4位投资人为被申请人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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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官网公告
何某某等4人认为,双方明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向证券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而非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证券公司以公告的方式随意变更涉及双方重大权利义务事项的合同内容及条款,严重侵害申请人的程序及实体权益,请求法院确认证券公司以在官网公告方式单方面变更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对4申请人不产生效力,即双方之间不存在仲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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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约定“可通过公告方式变更合同”
证券公司则认为,双方签订的《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书》明确约定证券公司可通过公告方式变更合同,申请人对变更有权提出异议,若协商不一致时应立即了结所有融资融券交易并解除合同。
证券公司还表示,4名申请人从公告发出至公告生效期间近两个月时间内从未对合同变更内容提出异议,由此可见双方已经就仲裁条款达成一致,证券公司不属于单方变更合同条款。此外,4申请人声称的“仲裁协议不存在”也不是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
争议焦点
01
“仲裁协议不存在”是否属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审查范围?
四中院经审查认为,仲裁协议是否成立有效是决定仲裁机构取得仲裁权而排除法院管辖的依据。本案中,万某某等人主张证券公司单方以公告方式变更纠纷解决方式的条款无效,实质是指仲裁协议未成立,而仲裁协议成立问题亦属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审查范围。
02
约定可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的条款是什么性质?
双方之间的《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书》中约定可单方变更合同内容的条款系证券公司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按照《民法典》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本案中,《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书》约定证券公司有权变更合同的情形包括“本合同如需修改或增补,例如乙方因自身业务规则调整等”,从字面意思看,证券公司可以调整的合同范围侧重于自身业务规则,未明确包含相对独立的争议解决条款。
03
争议解决条款是否可以通过单方面公告变更?
双方之间的《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书》对合同的变更主体、要约和承诺的作出方式、合同生效条件均进行了特殊规定,上述规定使证券公司在合同地位上已处于优势。而仲裁协议有排除诉讼管辖的效力,争议解决条款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且具有独立性。因此争议解决条款的变更应当由双方当事人专门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为准;或者双方对争议解决条款的变更方式作出了明确约定,即合同一方可以以公告的形式进行变更。在合同未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条款变更方式的情况下,有必要给予相对方倾斜性的保护,即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一方的解释。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证券公司能够对万某某等申请人办理融资融券业务进行一一电话回访,也应当有条件和能力就争议解决条款的变更和投资者一一进行协商。鉴于双方当事人签订《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书》时,均没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且《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书》也未明确相关合同变更条款适用于“争议解决方式”条款,因此,证券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以单方公告的方式对合同实体权利义务的变更,其效力并不及于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证券公司即使在公告中表达了单方的仲裁意愿,也不足以形成合同争议解决条款变更的双方合意。
最终,四中院裁定确认证券公司单方面发出的“将争议解决方式统一为北京仲裁委员会”的条款对万某某等申请人不产生效力,证券公司与万某某等申请人之间的仲裁协议不成立。
法官说法
金融产品销售机构所发行的金融产品一般面向不特定投资者,往往适用统一制式的合同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否则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本案中,争议解决条款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证券公司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就“合同变更权条款”适用于“争议解决方式”条款与对方协商过,不宜认定证券公司向投资者履行了提示和说明义务。
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是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四中院通过发挥司法裁判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和指引作用,提示金融产品卖方机构订立金融合同时充分向金融消费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确保投资者能够在充分了解相关金融产品以及相关法律风险的基础上作出自主决定,为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转自:北京四中院
新书已发《教授我真的知错了》
在番茄小说~
简介:陆橘在自己家院子里捡到一条蛇,她养了这条蛇做宠物。
可是自从她养蛇之后,频频偶遇教高数的顾教授,顾教授总是用复杂而又意味深长的眼神凝视她。
那金丝眼镜后面的眼神实在炙热,而且占有欲十足……
~
顾清兮白天是应用数学系的顾教授,晚上是陆橘养的宠物绿毛。
在旁人的眼里,顾清兮是一个温润如玉的翩翩君子,陆橘也是这样认为的。
可她后来才知道,原来顾教授是一个斯文败类,眼镜背后的他,既腹黑又心机……#番茄免费小说##小说##小说作者的求生欲有多强# https://t.cn/RJw8Dk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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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陆橘在自己家院子里捡到一条蛇,她养了这条蛇做宠物。
可是自从她养蛇之后,频频偶遇教高数的顾教授,顾教授总是用复杂而又意味深长的眼神凝视她。
那金丝眼镜后面的眼神实在炙热,而且占有欲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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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清兮白天是应用数学系的顾教授,晚上是陆橘养的宠物绿毛。
在旁人的眼里,顾清兮是一个温润如玉的翩翩君子,陆橘也是这样认为的。
可她后来才知道,原来顾教授是一个斯文败类,眼镜背后的他,既腹黑又心机……#番茄免费小说##小说##小说作者的求生欲有多强# https://t.cn/RJw8Dk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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