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我觉得也不一定!!!

做过爱的人,没办法做朋友

前段时间,朋友分手了。

我陪着她,熬过了最难过的那段时光。

结果一天晚上,前男友忽然发来了一条信息:

“我一直忘不了你,我们能做朋友吗?”

她盯着手机,愣在那足足2分钟,屏幕暗了又亮,亮了再暗……

最后,选择默默关了机,没有回复。

又过了很久,她缓缓转过身来问我,我们还能做朋友吗?

吃过同一碗饭,睡过同一张床,牵手拥抱,当了那么久的恋人,现在放下过去用朋友的方式相处?

我能做到吗?

他能做到吗?

看着她努力不让眼泪掉落下来的样子,我才明白:这份情,她是真的入了心。

记得张爱玲有句名言:

“真正爱过的人,是做不了朋友的。因为一见面就心软,一拥抱就沦陷,多看一眼就想重新拥有。”

能让你心动的人,遇见一百次还是会心动。

哪怕已经分别,但只要看一眼,内心就会地动山摇,可能连再见都无法说出口。

又有谁能坦然接受,这个自己曾经爱到骨子里的人,对自己说“我们只是朋友”?

人的感情不像水龙头,说关就能关。

任何一种情感,都是需要时间积累的。

爱是,不爱也是;

憧憬是,失望也是;

遗忘是,忘不了也是……

所以,真正入了心的人,是没办法做朋友的。

因为即便分开再久,依旧看山是你,看水是你,看月仍是你。

而自己,留下心底的万千情愫,迷失在朝朝暮暮间,沉醉不知归路。

就好像歌词唱的那样:

“回忆渐渐凋谢落在我身边,

唤不醒原来还跳动的画面,

就让我留在轮回的边缘,

等一道光线……”

彻底遗忘一个人,需要多久?

答案是——永久。

爱一旦发生,就永远不会消逝。

正如有些记忆,再怎么自欺欺人,也不是说忘就能忘的。

张爱玲在《半生缘》中写道:

“也许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

尽管我们总能够不动声色地克制着自己的情感,好像说不爱就不爱了。

可骗过了别人,甚至骗过了对方,却骗不了自己的心。

看过这样一个故事。

女孩和朋友去奶茶店,点了一杯少糖加冰的抹茶奶盖。

朋友诧异地问:“你不是最讨厌抹茶的吗?”

女孩猛吸了一口奶盖,说:

“可他最喜欢抹茶,这个奶盖也是他经常喝的。

我也想试试……”

女孩口中的他,是她喜欢了很久的人。

只可惜两个人情深缘浅,最终还是没能走到一起。

朋友又问,既然还这么喜欢,当初为何离开的那么决绝?

女孩苦笑一声:

“我怕和他再见,红不了脸,却红了眼!”

因为还爱着对方,所以不得不放弃,因为多看几眼,都还想要拥有。

只是这份浓烈的爱,只能变得悄无声息,止于唇齿,掩于岁月。

有人就说:

“从今往后我会把喜欢藏起来,不再招摇过市,我会努力过好,希望你也是。”

余生太长,既然难忘,不如别相逢,不如别想与。

成为陌生人,就是最好的结局。

突然想起三毛的一句话:

“我们终究会有那么一天:牵着别人的手,遗忘曾经的他。”

命运的手翻云覆雨,我们无力抵抗。

可时间的魔力,又能让人学会释然。

总有一天——

你会在某个平淡的日子,对往事付诸一笑。

没有遗忘,也不是不爱。

而是,真正地释怀,毫无波澜地想起,心无杂念地谈笑。

到那时,你会由心的说出:

我没忘记你,可是,与你无关了。

就像《一代宗师》里宫二对叶先生:

“我心里有过你,可我也只能到喜欢为止了。”

也像《后来的我们》里方小晓对林见清:

“I miss you。”

“我也想你。”

“我是说我错过你了...”

人生在世,爱而不得是常态,忘而不舍也无需勉强。

不如就让往事随风去,不用刻意想起,也无需刻意忘记。

从此山河远阔,人间烟火,无一是你,无一不是你。

做过爱的人,没办法做朋友

前段时间,朋友分手了。

我陪着她,熬过了最难过的那段时光。

结果一天晚上,前男友忽然发来了一条信息:

“我一直忘不了你,我们能做朋友吗?”

她盯着手机,愣在那足足2分钟,屏幕暗了又亮,亮了再暗……

最后,选择默默关了机,没有回复。

又过了很久,她缓缓转过身来问我,我们还能做朋友吗?

吃过同一碗饭,睡过同一张床,牵手拥抱,当了那么久的恋人,现在放下过去用朋友的方式相处?

我能做到吗?

他能做到吗?

看着她努力不让眼泪掉落下来的样子,我才明白:这份情,她是真的入了心。

记得张爱玲有句名言:

“真正爱过的人,是做不了朋友的。因为一见面就心软,一拥抱就沦陷,多看一眼就想重新拥有。”

能让你心动的人,遇见一百次还是会心动。

哪怕已经分别,但只要看一眼,内心就会地动山摇,可能连再见都无法说出口。

又有谁能坦然接受,这个自己曾经爱到骨子里的人,对自己说“我们只是朋友”?

人的感情不像水龙头,说关就能关。

任何一种情感,都是需要时间积累的。

爱是,不爱也是;

憧憬是,失望也是;

遗忘是,忘不了也是……

所以,真正入了心的人,是没办法做朋友的。

因为即便分开再久,依旧看山是你,看水是你,看月仍是你。

而自己,留下心底的万千情愫,迷失在朝朝暮暮间,沉醉不知归路。

就好像歌词唱的那样:

“回忆渐渐凋谢落在我身边,

唤不醒原来还跳动的画面,

就让我留在轮回的边缘,

等一道光线……”

彻底遗忘一个人,需要多久?

答案是——永久。

爱一旦发生,就永远不会消逝。

正如有些记忆,再怎么自欺欺人,也不是说忘就能忘的。

张爱玲在《半生缘》中写道:

“也许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

尽管我们总能够不动声色地克制着自己的情感,好像说不爱就不爱了。

可骗过了别人,甚至骗过了对方,却骗不了自己的心。

看过这样一个故事。

女孩和朋友去奶茶店,点了一杯少糖加冰的抹茶奶盖。

朋友诧异地问:“你不是最讨厌抹茶的吗?”

女孩猛吸了一口奶盖,说:

“可他最喜欢抹茶,这个奶盖也是他经常喝的。

我也想试试……”

女孩口中的他,是她喜欢了很久的人。

只可惜两个人情深缘浅,最终还是没能走到一起。

朋友又问,既然还这么喜欢,当初为何离开的那么决绝?

女孩苦笑一声:

“我怕和他再见,红不了脸,却红了眼!”

因为还爱着对方,所以不得不放弃,因为多看几眼,都还想要拥有。

只是这份浓烈的爱,只能变得悄无声息,止于唇齿,掩于岁月。

有人就说:

“从今往后我会把喜欢藏起来,不再招摇过市,我会努力过好,希望你也是。”

余生太长,既然难忘,不如别相逢,不如别想与。

成为陌生人,就是最好的结局。

突然想起三毛的一句话:

“我们终究会有那么一天:牵着别人的手,遗忘曾经的他。”

命运的手翻云覆雨,我们无力抵抗。

可时间的魔力,又能让人学会释然。

总有一天——

你会在某个平淡的日子,对往事付诸一笑。

没有遗忘,也不是不爱。

而是,真正地释怀,毫无波澜地想起,心无杂念地谈笑。

到那时,你会由心的说出:

我没忘记你,可是,与你无关了。

就像《一代宗师》里宫二对叶先生:

“我心里有过你,可我也只能到喜欢为止了。”

也像《后来的我们》里方小晓对林见清:

“I miss you。”

“我也想你。”

“我是说我错过你了...”

人生在世,爱而不得是常态,忘而不舍也无需勉强。

不如就让往事随风去,不用刻意想起,也无需刻意忘记。

从此山河远阔,人间烟火,无一是你,无一不是你。

【被小虫咬了一口,医生说我这辈子都不能吃猪肉了】只要吃上一口炖猪蹄、红烧肉、烤五花、烧排骨……就会全身覆满红疹、毫无规律的奇痒、整夜整夜的睡不着……

这样的病例率先在美国发现,随后在世界多地都有报道。北京协和医院也确诊了 20 多例,患者来自黑龙江、河北等多个省区。

而这一切的幕后黑手,不过是一种不起眼小虫。露营、野餐都可能碰到。

好好的人,怎么就突然吃不了猪肉?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故事还要从那个深夜的急诊室说起。

1️⃣找不到原因的怪病,居然是猪肉过敏了

2000 年,美国东南部的弗吉尼亚州,来自不同医院的多名医生都在为手中的不明案例而苦恼。

深夜的医院急诊室,55 岁的玛丽苏(患者为化名)又来了。她已经数不清自己是第几次浑身长满红疹,一夜奇痒无法入睡紧急就诊。与此同时,她还有严重的胃肠不适,恶心、腹痛,跟前几次来医院一模一样。

之前几次做的常规检查都没有找到异常。接诊医生推测,可能是临时性的过敏,给予抗过敏治疗。和前几次一样,症状是立即缓解了。但玛丽苏明明已经排查了所有已知的过敏原,怎么还是疹子照长,奇痒难耐呢?

医生对过敏原检查做了进一步扩大,最终也没找到真凶。没办法,只能给了玛丽苏一个慢性荨麻疹诊断,继续观察病情。

如果玛丽苏只是个案也就算了,离奇的是,这样的病例越来越多。接连出现了好几个病人,全都是在睡梦中出现了严重的过敏反应,却找不到原因。

正当医生们一筹莫展的时候,事情迎来了转机。

玛丽苏仔细回顾了自己每次发作时的情况,似乎之前的晚餐都有大量进食肉类。她试着观察了吃肉与不吃肉的反应,果然在晚餐不怎么吃肉的时候,就能好好睡一觉,吃肉多了,该死的荨麻疹又在深夜出现了。

医生参考玛丽苏给出的观察,继续在最近就诊的所有不明原因过敏患者中调查,多数经回忆好像也都是在大量吃肉之后发作的,发作间隔从 3 小时到 6 小时不等。

这批患者被集中了起来,做了一次肉类提取物皮内测试。结果很明显,牛肉、猪肉、羊肉这些肉类造成了明显的皮肤风团,鸡肉并没有反应。

过敏原找到了:红肉!

正常吃肉了几十年,好好的人,怎么突然就过敏了?

2️⃣不起眼的小虫,正是猪肉过敏的元凶

牛奶过敏并不少见,但人类历史上几乎没有过对吃肉过敏的病例。

这一次患者不仅集中出现,而且都是之前不过敏,现在新出现了过敏,就更是奇怪。

过敏是一种失控的免疫反应。人们过敏通常是先要接触几次过敏原,把它们标记成「敌人」之后,再次接触就要触发过敏了。比如花粉过敏,通常不会出现在很小的婴儿身上,都是之前在花粉季节接触了花粉,到了两三岁再遇上花粉季就暴发了。

吃肉怎么说也吃了几十年,怎么就突然过敏了呢?

后续的检查在患者这里发现了明显升高的 α-1,3-半乳糖 IgE 抗体,也就是说这些对红肉过敏的人,是对红肉里的 α-1,3-半乳糖(α-Gal)过敏。

α-Gal 是一种特殊的半乳糖,在多数哺乳动物肉中都有存在,动物内脏中含量尤其高,乳制品中也有少许。

人类等少数灵长动物体内并没有这种半乳糖,但平时吃肉接触到 α-Gal 并不会过敏,人类的免疫系统并不会把它们识别为「敌人」而进行攻击,就像吃其他食物一样的被消化吸收掉了。

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呢?是什么原因让这些人突然把 α-Gal 当成敌人了呢?

医生们从之前一些被寄生虫叮咬后获得过敏反应的案例中受到了启发。

一种不起眼的小虫,很可能是猪肉过敏的真凶。

弗吉尼亚州当时流行有一种特殊的蜱虫——孤星蜱。这些肉类过敏患者很多在发病前也报告过被孤星蜱叮咬过。

孤星蜱是一种主要分布在北美洲的蜱虫。跟其他蜱虫一样,生活在草丛、灌木区。会在人类露营、野餐时候盯上我们,或者是顺势爬到在草丛中玩闹的宠物狗身上,然后再从狗跳到人身上。

和蚊子咬完就跑的行为不同,蜱虫身体的前部几乎全是嘴,官方名称叫「口器」。靠身上的这些小钩子。蜱虫可以牢牢附着在宿主身上好几天。如果不及时移除,很容易传播疾病。

孤星蜱叮咬过其他哺乳动物,唾液里就有 α-Gal 存留。再叮咬人类,这些 α-Gal 进入了人体血液,与之前吃肉只是进入消化道被消化吸收完全不一样,完整的 α-Gal 让人体免疫系统识别成了外来敌人,启动一系列的防护机制,进而产生了特异性抗体。

免疫系统高度紧张之下,再有含有 α-Gal 的肉类进入消化系统,免疫系统也会如临大敌处理它们。

过敏也就随之产生了。这些抗体持续存在,受害者们从此再也不能吃猪肉还有其他红肉了。

3️⃣感谢科学,整整等了二十年的一口猪肉

搞清楚了这些人过敏的特殊原因,这类疾病被命名为 α-Gal 综合征。

很快报道被全球各地其他医生看到。除了弗吉尼亚州,美国东南部其他有孤星蜱分布的州也开始报道相关案例。澳大利亚、中国等国家同样有 α-Gal 综合征的患者被鉴别找了出来。困扰他们不能吃肉的痛苦终于找到了。

虽然病因找到了,但就跟花粉过敏只能尽量不接触花粉一样,这些不幸猪肉过敏的患者也只能选择往后余生不再吃猪肉。

红烧肉、煎培根、烤五花、炖猪蹄……全球大概有 2500 名 α-Gal 综合征患者就只能在梦中回忆猪肉的美味了。

到这里故事本来就结束了,但谁也没想到,事情居然又有了转机……

如果关注丁香医生久了,你很可能还记得我们介绍的猪猪救人系列。科学家们正在探索把猪心移植进人体,解决器官移植不够的问题。

在异种器官探索的过程中,科学家意外发现了治疗猪肉过敏的办法!毕竟如果猪肉中的 α-Gal 能让一部分人过敏成这样,以后想搞猪心移植肯定也得去掉这个基因。

于是科学家们就一边搞器官移植,一边成功地让一部分猪猪没有了 α-Gal。就像是乳糖不耐的人喝零乳糖的牛奶,猪肉过敏的患者也终于能吃上没有致敏基因的猪肉了!

作为异种器官移植研发浪潮的副产品,这些只敲除 α-Gal 基因的猪,已经命名为 GalSafe 猪,获得了 FDA 的批准上市给这些过敏患者食用。

于是,首批因此受益的患者已经开心地晒出了自己多年来吃的第一口培根!

感谢猪猪对人类医学和健康的付出

最后的最后,现在已经进入蜱虫高发的季节,喜欢去户外,带孩子去野营的朋友一定要注意了!

虽然中国的大部分蜱虫并不能让人猪肉过敏,但是作为在世界范围内传播人畜共患病的传播媒介,蜱能够携带 20 多种不同的传染病,有些甚至威胁生命安全。预防蜱虫很重要!

去户外亲近自然是好事,但务必记得:

➊ 去户外前,喷上含有除虫菊脂的驱蚊水。

➋ 减少在较高的草丛及灌木间的走动。穿长裤,必要时可用高帮袜子束住裤脚。

➌ 从户外回来后,更换衣服并检查身体和衣物是否有藏匿的蜱虫,重点检查部位有:腋下,耳周,脐部,膝后侧,大腿内侧,腰部,脚踝,头发(不管脱不脱发)。

➍ 如携带宠物出门,宠物又喜欢跑进草丛之类的地方,要检查宠物是否被叮咬。

祝我们都能享受美味!远离讨厌的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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