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营销师-四级(中级)
[胜利]颁发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强]考评单位:北京《瑞丽》杂志社;
[拳头]职业方向:
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平台管理员和电子商务销售等相关职业;
[握手]适用人群:
各大MCN直播机构;
各平台网络主播;从事直播、新媒体营销的在校生与社会人员;
大中专院校电子商务、新媒体运营授课方向的教职人员;
新媒体、融媒体从业人员;
政府部门从事新媒体、融媒体监督、管理人员;
各企事业单位员工、个体私营业主以从事产品线上直播销售人员;
其他符合条件且对新媒体、融媒体运营富有兴趣并愿意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胜利]颁发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强]考评单位:北京《瑞丽》杂志社;
[拳头]职业方向:
选品员、直播销售员、视频创推员、平台管理员和电子商务销售等相关职业;
[握手]适用人群:
各大MCN直播机构;
各平台网络主播;从事直播、新媒体营销的在校生与社会人员;
大中专院校电子商务、新媒体运营授课方向的教职人员;
新媒体、融媒体从业人员;
政府部门从事新媒体、融媒体监督、管理人员;
各企事业单位员工、个体私营业主以从事产品线上直播销售人员;
其他符合条件且对新媒体、融媒体运营富有兴趣并愿意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直播新规禁止未成年人打赏 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为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5月7日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提出工作意见:1. 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2. 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3. 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4. 建立专门服务团队。5. 规范重点功能应用。6. 加强高峰时段管理。7. 加强网络素养教育。https://t.cn/A6XGZVKh
【广电总局等四部门:#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5月7日消息,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意见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网站平台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网站平台应加强主播账号注册审核管理,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为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的,应当征得监护人同意。对利用所谓“网红儿童”直播谋利的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规账号从严采取处置措施,并追究相关网站平台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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