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福利被人顶替,村民维权却败诉
为改善呼和浩特市攸板镇西乌素图居民的生活质量,当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国家开发银行特批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为农民们建起了回迁安置小区。2013年西乌素图村村委会首次发放安置房购房指标,此福利仅限本村民享受,有户有地人员每人可享有65平米成本价购房的福利。李先生家里一共有四口人,可享有260平米的购房指标福利。本以为生活水平要得到质的提高,却没想到自己本应享受的福利却被人冒名顶替了。
福利被人顶替
2013年,第一次住房指标发放时,由于李先生和李先生的儿子在外务工,只有李先生的妻子前往村委会确定指标发放的事情,确定一家四人每人享有65平米,共260平米的安置房购房指标。据李先生的妻子回忆,当时她准备离开居委会的时候被村会计张某鱼拦住说:“只有这次买房并缴纳50%的房款才可以用发放的购房指标福利买房,要是这次不买这个购房指标福利就作废了。”
2020年11月村委会贴出第二次分房方案。李先生的儿子和女儿去村委会办理购房手续,却被村委会工作人员告知自家的全部购房指标福利已经被赵某占用。赵某购买了两套楼房,一套是以李先生的儿子名义购买,另一套则是以李先生的名义购买。后来,李先生一家多方求证获知,赵某花费四万元跟村委会够买的购房指标。
当事人维权却败诉
村委会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伪造了两套房子的《代购协议》和《内部认购协议》,《代购协议》上面有当时村主任云某的手章和村委会的公章,其中一份以李某儿子名字签署的102平的代购协议只有村委会公章,没有当时在任村主任杨某军的手章,《内部认购协议》上盖有村委会公章。但从头到尾李先生和李先生的儿子都不知情,更没有签过字,随后李先生一家找村领导杨某军核实此事,杨某军表示不知情,更不承认该手续的真实性。据村民反馈,在2013年进行分房指标时,村委会领导对村民说:“如果11月20号之前不交房款百分之五十的话指标就作废了。”村委会部分干部以这样的方式“骗”的很多村民低价卖了购房指标。
根据市政府文件(呼房村改函2012 57号文件)明确表明,回迁房项目均需用于村民回迁安置,不得上市出售。西乌素图村委也公示了相关的承诺书,承诺回迁房不对外销售。
李先生一家将买方赵某等人起诉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在第一次民事判决中,李先生等人作为原告胜诉,判决书中确认被告赵某非本村村民,根据相关规定,赵某二人与西乌素图回迁房指标的合同关系无效。
赵某二人不服判决于是提出上诉,二审撤销了一审的判决,判合同有效,李先生败诉。二审判决表明即使签订协议时未取得家庭成员一致同意,该无权处置行为并不影响合同效力。
对此李先生一头雾水,法院对于伪造的协议并未提及,对于倒卖他人指标牟利也未提及,既然提及该行为是无权处置行为,为何又不影响合同效力?岂不是前后矛盾。有因才有果,无权处置行为是因,合同是果,行为都是错误的,为何结果确是合理合法的呢?
无法理解的李先生上诉至高院,高院也维持了二审判决。
根据西乌素图安置房分房方案,明确购房指标不得出售或转让他人,且非本村村民无权享有这样的福利。张某鱼、云某等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隐瞒欺骗不懂法律的农民,甚至造假,为自己敛财。村民权益被侵害,多次维权反倒败诉,在此事件中不止李先生一家有此情况,不难看出,相关村干部早已挖好了坑,利用漏洞转卖购房指标。希望上级领导能够重视此事,查清事实,维护李先生一家的合法权益。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借用。
为改善呼和浩特市攸板镇西乌素图居民的生活质量,当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国家开发银行特批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为农民们建起了回迁安置小区。2013年西乌素图村村委会首次发放安置房购房指标,此福利仅限本村民享受,有户有地人员每人可享有65平米成本价购房的福利。李先生家里一共有四口人,可享有260平米的购房指标福利。本以为生活水平要得到质的提高,却没想到自己本应享受的福利却被人冒名顶替了。
福利被人顶替
2013年,第一次住房指标发放时,由于李先生和李先生的儿子在外务工,只有李先生的妻子前往村委会确定指标发放的事情,确定一家四人每人享有65平米,共260平米的安置房购房指标。据李先生的妻子回忆,当时她准备离开居委会的时候被村会计张某鱼拦住说:“只有这次买房并缴纳50%的房款才可以用发放的购房指标福利买房,要是这次不买这个购房指标福利就作废了。”
2020年11月村委会贴出第二次分房方案。李先生的儿子和女儿去村委会办理购房手续,却被村委会工作人员告知自家的全部购房指标福利已经被赵某占用。赵某购买了两套楼房,一套是以李先生的儿子名义购买,另一套则是以李先生的名义购买。后来,李先生一家多方求证获知,赵某花费四万元跟村委会够买的购房指标。
当事人维权却败诉
村委会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伪造了两套房子的《代购协议》和《内部认购协议》,《代购协议》上面有当时村主任云某的手章和村委会的公章,其中一份以李某儿子名字签署的102平的代购协议只有村委会公章,没有当时在任村主任杨某军的手章,《内部认购协议》上盖有村委会公章。但从头到尾李先生和李先生的儿子都不知情,更没有签过字,随后李先生一家找村领导杨某军核实此事,杨某军表示不知情,更不承认该手续的真实性。据村民反馈,在2013年进行分房指标时,村委会领导对村民说:“如果11月20号之前不交房款百分之五十的话指标就作废了。”村委会部分干部以这样的方式“骗”的很多村民低价卖了购房指标。
根据市政府文件(呼房村改函2012 57号文件)明确表明,回迁房项目均需用于村民回迁安置,不得上市出售。西乌素图村委也公示了相关的承诺书,承诺回迁房不对外销售。
李先生一家将买方赵某等人起诉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在第一次民事判决中,李先生等人作为原告胜诉,判决书中确认被告赵某非本村村民,根据相关规定,赵某二人与西乌素图回迁房指标的合同关系无效。
赵某二人不服判决于是提出上诉,二审撤销了一审的判决,判合同有效,李先生败诉。二审判决表明即使签订协议时未取得家庭成员一致同意,该无权处置行为并不影响合同效力。
对此李先生一头雾水,法院对于伪造的协议并未提及,对于倒卖他人指标牟利也未提及,既然提及该行为是无权处置行为,为何又不影响合同效力?岂不是前后矛盾。有因才有果,无权处置行为是因,合同是果,行为都是错误的,为何结果确是合理合法的呢?
无法理解的李先生上诉至高院,高院也维持了二审判决。
根据西乌素图安置房分房方案,明确购房指标不得出售或转让他人,且非本村村民无权享有这样的福利。张某鱼、云某等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隐瞒欺骗不懂法律的农民,甚至造假,为自己敛财。村民权益被侵害,多次维权反倒败诉,在此事件中不止李先生一家有此情况,不难看出,相关村干部早已挖好了坑,利用漏洞转卖购房指标。希望上级领导能够重视此事,查清事实,维护李先生一家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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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内蒙古形象立起来# 【退役军人及军人家属就业创业“抖品牌项目”启动】 为促进退役军人及军人家属高质量就业,7月20日,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军人家属就业创业“抖品牌项目”启动。
“抖品牌项目”是一项专门为退役军人、军人家属量身定制的网络就业创业项目,具有低门槛、低成本、简单易学、不受年龄学历场地限制、可兼职参与等特点,为退役军人、军人家属搭建了就业创业平台,助力其实现工作转轨、事业转型。
据了解,本次活动由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办,活动采取线上直播+线下互动的形式,活动中有近千名退役军人及军人家属观看直播。(记者 于欣莉)
“抖品牌项目”是一项专门为退役军人、军人家属量身定制的网络就业创业项目,具有低门槛、低成本、简单易学、不受年龄学历场地限制、可兼职参与等特点,为退役军人、军人家属搭建了就业创业平台,助力其实现工作转轨、事业转型。
据了解,本次活动由呼和浩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办,活动采取线上直播+线下互动的形式,活动中有近千名退役军人及军人家属观看直播。(记者 于欣莉)
#内蒙古疫情速报# 【7月22日内蒙古本土确诊病例治愈出院1例】7月22日0—24时,内蒙古自治区报告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由首都机场国际航班分流至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由首都机场国际航班分流至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本土确诊病例治愈出院1例(在巴彦淖尔市)。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治愈出院1例(由首都机场国际航班分流至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解除医学观察的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例(均由首都机场国际航班分流至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
截至7月22日24时,内蒙古自治区现有本土确诊病例8例,其中呼和浩特市1例,巴彦淖尔市7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9例(均在呼和浩特市)。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4例(均在呼和浩特市)。均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所有密切接触者均在指定场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截至7月22日24时,内蒙古自治区现有本土确诊病例8例,其中呼和浩特市1例,巴彦淖尔市7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9例(均在呼和浩特市)。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4例(均在呼和浩特市)。均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所有密切接触者均在指定场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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