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周口市川汇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来源 周口晚报) #周口爆料##河南##今日正能量##周口##郑州##周口身边事##手机摄影[超话]##旅行[超话]##带着微博去旅行# https://t.cn/RyhNDwM
「转」偷渡美国20年遭遣返,中国夫妇哭诉:“我是美国人,不想回国”
偷渡美国20年,一对中国夫妇去年大年初一被遣返。
一对经营美甲店的夫妇,黄哲龙(48岁(和李香金(43岁),于1999年偷渡进入美国,最初在纽约居住,后来搬到康乃狄克州,并于当地开设美甲店。
两名孩子安德鲁(15岁)和连恩(5岁)在美国出生,一家人将被迫骨肉分离。
夫妇二人虽然获得一些民众声援,但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已勒令他们购买单程机票,于16日(大年初一)当日返回中国。黄的脚踝上,还安装卫星定位追踪器,以防潜逃。
黄哲龙向支持者表示,根本不想回中国:“我们已在这里生活20年,一直缴税,从没想过回中国。我们是美国人,现在却要被赶出去。”
李香金哭诉:“我不想离开这个国家,我认为这就是我的国家,我不想离开,请帮助我留在这个国家,请给我时间,来给我的孩子一个美好的生活。不要拆散我的家庭。我好害怕。”
黄的朋友凯恩透露,黄的2名孩子都不会说中文,也从未去过中国,所以他们还没决定是否带孩子一起回中国,还是把孩子留在美国,当美国人,由朋友照料。
两人的大儿子安德鲁说:“我无法相信正在发生的一切,每天早上醒来我都问自己,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我的父母被递解出境后,要怎么办?美国明明是一个移民国家,但我们正被踢走。”
黄氏夫妇的律师写电邮给国家广播公司,指这对夫妻被要求须把孩子一起带回中国,否则他们会被关进监狱。她表示,夫妇二人是中国公民,已被勒令出境超过5年。他们曾被允许留下,但现在当局却要执行递解令。
5年多前他们申请了永久居民(绿卡),但被法官拒绝,目前正在向移民上诉委员会寻求协助,希望当局撤销递解令。
不过,移民与海关执法局已于当地时间5日对案件发出声明:“黄先生和李女士之前已被移民法官下令返回中国,而且他们上诉失败,必须离开美国。出于执法和安全目的,当局不会详细说明具体的递解日期和程序。(搜狐网)
偷渡美国20年,一对中国夫妇去年大年初一被遣返。
一对经营美甲店的夫妇,黄哲龙(48岁(和李香金(43岁),于1999年偷渡进入美国,最初在纽约居住,后来搬到康乃狄克州,并于当地开设美甲店。
两名孩子安德鲁(15岁)和连恩(5岁)在美国出生,一家人将被迫骨肉分离。
夫妇二人虽然获得一些民众声援,但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已勒令他们购买单程机票,于16日(大年初一)当日返回中国。黄的脚踝上,还安装卫星定位追踪器,以防潜逃。
黄哲龙向支持者表示,根本不想回中国:“我们已在这里生活20年,一直缴税,从没想过回中国。我们是美国人,现在却要被赶出去。”
李香金哭诉:“我不想离开这个国家,我认为这就是我的国家,我不想离开,请帮助我留在这个国家,请给我时间,来给我的孩子一个美好的生活。不要拆散我的家庭。我好害怕。”
黄的朋友凯恩透露,黄的2名孩子都不会说中文,也从未去过中国,所以他们还没决定是否带孩子一起回中国,还是把孩子留在美国,当美国人,由朋友照料。
两人的大儿子安德鲁说:“我无法相信正在发生的一切,每天早上醒来我都问自己,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我的父母被递解出境后,要怎么办?美国明明是一个移民国家,但我们正被踢走。”
黄氏夫妇的律师写电邮给国家广播公司,指这对夫妻被要求须把孩子一起带回中国,否则他们会被关进监狱。她表示,夫妇二人是中国公民,已被勒令出境超过5年。他们曾被允许留下,但现在当局却要执行递解令。
5年多前他们申请了永久居民(绿卡),但被法官拒绝,目前正在向移民上诉委员会寻求协助,希望当局撤销递解令。
不过,移民与海关执法局已于当地时间5日对案件发出声明:“黄先生和李女士之前已被移民法官下令返回中国,而且他们上诉失败,必须离开美国。出于执法和安全目的,当局不会详细说明具体的递解日期和程序。(搜狐网)
离婚协议中这6种约定无效!(附协议范本)
法律人的故事 今天
投稿邮箱:838151107@qq.com
图片:来自网络
大家都知道离婚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在离婚时会在离婚协议中作出一些约定,有些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这类约定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当对方违反这类约定时,也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婚姻自由权是《宪法》、《婚姻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婚姻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二、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协议中相关禁止生育的条款是无效的。
三、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继承权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开始的权利,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只能由被继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除非是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因而,夫妻离婚时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违反法律规定。
四、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
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实为对子女的赠与。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涉及不动产的赠与,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因此,若离婚协议只约定房产赠与子女却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五、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
养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该义务有时间限定,即在子女18周岁以前,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在子女18周岁以后,若子女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出现,父母的法定义务即告解除在子女18周岁以后,父母对子女的帮助属于自愿行为,没有法律的强行性制约。满18岁后求学等的垫付义务在法律上也存在争议,一般也就支持到18岁了。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即便是在子女18周岁以内,若父母一方经济条件有限,生活困难,也可以要求降低抚育费的支付标准。
六、约定财产归属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的别人的财产
夫妻双方只能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当然包括婚前和婚后的财产都可以在离婚协议中进行约定,但是不得处分别人的财产。很多时候,由于双方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为了某种目的或者补偿对方约定己方或对方父母等案外人的财产归对方所有,由于对财产无权处分,因此,这样的约定一般认定为无效。这里不涉及委托代理关系或者追认的问题。
法律人的故事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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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大家都知道离婚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在离婚时会在离婚协议中作出一些约定,有些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这类约定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当对方违反这类约定时,也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婚姻自由权是《宪法》、《婚姻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婚姻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二、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生育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生育与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因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离婚协议中约定的禁止生育条款,是对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公民享有生育权的法律规定。因此,离婚协议中相关禁止生育的条款是无效的。
三、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继承权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开始的权利,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只能由被继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除非是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予以取消某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因而,夫妻离婚时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违反法律规定。
四、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
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实为对子女的赠与。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涉及不动产的赠与,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因此,若离婚协议只约定房产赠与子女却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任何一方反悔均可致子女日后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五、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
养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该义务有时间限定,即在子女18周岁以前,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在子女18周岁以后,若子女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出现,父母的法定义务即告解除在子女18周岁以后,父母对子女的帮助属于自愿行为,没有法律的强行性制约。满18岁后求学等的垫付义务在法律上也存在争议,一般也就支持到18岁了。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即便是在子女18周岁以内,若父母一方经济条件有限,生活困难,也可以要求降低抚育费的支付标准。
六、约定财产归属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的别人的财产
夫妻双方只能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当然包括婚前和婚后的财产都可以在离婚协议中进行约定,但是不得处分别人的财产。很多时候,由于双方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为了某种目的或者补偿对方约定己方或对方父母等案外人的财产归对方所有,由于对财产无权处分,因此,这样的约定一般认定为无效。这里不涉及委托代理关系或者追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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