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桃乌龙阅读笔记#
《给城市的歌》,by 假日斑马,首发长佩(全文27.97w,v文全文4r左右,car在作者wb,️留有存档,侵删)。
标签:现代|年下|梦想|乐队|破镜重圆|he
推文:https://t.cn/A6apNeE7
简介:
CP:向裴×梁彰
长发酷哥×勇敢乖仔
十七岁的暑假,梁彰从家里逃出来,奔向昼城。在火车上,他意外结识向裴。
向裴帮了他许多,但火车呼啸而过,他们终会迎来分别,下车,只道一声“有缘再见”。
但缘分来得也快,很巧地,两人成为了合租室友。
向裴又酷又帅,有着自己的乐队“偷渡者”,梁彰无时无刻不被对方吸引着。可虽住在同一屋檐下,两人的沟通却少得可怜,因为作息不同,他们甚至连碰面的机会都少。
转折点在向裴骑摩托受伤。
梁彰接送他到酒吧“每晚上”,看了一场“偷渡者”的演出,他们的关系开始变得亲近起来。
梁彰来昼城的原因是因为电影,为五彩斑斓的街头,为放荡的摇滚歌手,也为惊心动魄的爱情故事。而向裴带梁彰去看这座城市的颓败,告诉他每座城市都有人低入尘埃。
梁彰认识了阿城和娜娜,生活给他展现了一个关于患艾滋病的乐队主唱和站街女的故事。
“不是所有人都有逃出生活的方法。”
阿城和娜娜在逃,可无论如何也没逃到光明的未来。命运太残忍,他们的逃亡之旅在快要成功的时候被无情画上句点。
向裴和梁彰也在逃。
16岁和17岁,一个看似自由,一个看似勇敢,实则都被原生家庭困住。他们短暂地逃出来,和彼此相识、相知。
梁彰带向裴走出来,自作主张地联系了他的父亲,自作主张地为他过生日,说冲动也好,说头脑发热也罢,结果是好的就行——向裴一步步从恨意中释然。
爱意肆意生长,梁彰早已心动,却碍于性向将一切酸涩吞进肚子里,直至一次发烧,迷糊间他表白了。
不可置信,争吵,疏离,冷战。
可向裴真的就不曾动心吗?——只是需要冷静。
向裴认清自己的心,去找他。
“他们在热浪里接吻。”
他们在酒吧后巷阴暗的角落接吻,听“加州旅馆”,约定以后一定要去加州看看。
可生活动荡,挫折总是接踵而至。
向裴的乐队被迫解散,父亲去世。
梁彰被舅舅带回家,来不及告别。
过年时,向裴从昼城到南川去找梁彰。那段时间是最后的疯狂——一切在梁彰父母发现他们的恋情时戛然而止了。
那时的他们太年轻,这个时间点爱意太过容易消磨,所以向裴选择了离开。
“等等我,或者别等我,梁彰。”
一别八年,向裴成为稍有名气的主唱,梁彰成为名导,他们在高处相见。
这一次他们的角色好像调换过来,向裴坦诚地爱,梁彰隐秘地爱。
向裴用各种行动来证明自己八年不曾改变心意,梁彰在热烈面前无处可逃——更何况他也不曾变心。
这一次,两个人都成熟得足够一起溯流而上,即使仍有阻挠,他们也坚定地选择了彼此。
排雷:
长发攻(?),好像没啥雷吧。
推荐点✨:
从《野马》一路追到《陌生客》、《谜潮》,因为前段时间比较忙,最近才打开了这本。
我感觉好像早期作品都会有种野性。
说实话《给城市的歌》比起后来的三本,行文也好,人设也好,剧情也好,都显得尤为青涩,但很意外地,它成为了近期我比较能专注看完的一本。
可能是,虽然粗糙,但我很喜欢那种没被打磨过的锐气吧。
精雕细琢摆在橱窗的艺术品固然漂亮,但是原始时天然而美好的纹路也总有人喜欢。
相遇只恨晚,爱恨都利落,自在又热烈的少年气吹过过野的青春——这阵经久不灭的火燃至他们的往后余生。
不足:
1、这本在《野马》和《陌生客》之前,文笔上有些青涩,行文不够流畅。
2、在对部分配角的塑造上比较扁平,这一点在说话风格上体现得比较明显,区分不大。
3、部分情节冲突安排得有些戏剧夸张,前两part的描写也不如第三part细腻。
《给城市的歌》,by 假日斑马,首发长佩(全文27.97w,v文全文4r左右,car在作者wb,️留有存档,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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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https://t.cn/A6apNeE7
简介:
CP:向裴×梁彰
长发酷哥×勇敢乖仔
十七岁的暑假,梁彰从家里逃出来,奔向昼城。在火车上,他意外结识向裴。
向裴帮了他许多,但火车呼啸而过,他们终会迎来分别,下车,只道一声“有缘再见”。
但缘分来得也快,很巧地,两人成为了合租室友。
向裴又酷又帅,有着自己的乐队“偷渡者”,梁彰无时无刻不被对方吸引着。可虽住在同一屋檐下,两人的沟通却少得可怜,因为作息不同,他们甚至连碰面的机会都少。
转折点在向裴骑摩托受伤。
梁彰接送他到酒吧“每晚上”,看了一场“偷渡者”的演出,他们的关系开始变得亲近起来。
梁彰来昼城的原因是因为电影,为五彩斑斓的街头,为放荡的摇滚歌手,也为惊心动魄的爱情故事。而向裴带梁彰去看这座城市的颓败,告诉他每座城市都有人低入尘埃。
梁彰认识了阿城和娜娜,生活给他展现了一个关于患艾滋病的乐队主唱和站街女的故事。
“不是所有人都有逃出生活的方法。”
阿城和娜娜在逃,可无论如何也没逃到光明的未来。命运太残忍,他们的逃亡之旅在快要成功的时候被无情画上句点。
向裴和梁彰也在逃。
16岁和17岁,一个看似自由,一个看似勇敢,实则都被原生家庭困住。他们短暂地逃出来,和彼此相识、相知。
梁彰带向裴走出来,自作主张地联系了他的父亲,自作主张地为他过生日,说冲动也好,说头脑发热也罢,结果是好的就行——向裴一步步从恨意中释然。
爱意肆意生长,梁彰早已心动,却碍于性向将一切酸涩吞进肚子里,直至一次发烧,迷糊间他表白了。
不可置信,争吵,疏离,冷战。
可向裴真的就不曾动心吗?——只是需要冷静。
向裴认清自己的心,去找他。
“他们在热浪里接吻。”
他们在酒吧后巷阴暗的角落接吻,听“加州旅馆”,约定以后一定要去加州看看。
可生活动荡,挫折总是接踵而至。
向裴的乐队被迫解散,父亲去世。
梁彰被舅舅带回家,来不及告别。
过年时,向裴从昼城到南川去找梁彰。那段时间是最后的疯狂——一切在梁彰父母发现他们的恋情时戛然而止了。
那时的他们太年轻,这个时间点爱意太过容易消磨,所以向裴选择了离开。
“等等我,或者别等我,梁彰。”
一别八年,向裴成为稍有名气的主唱,梁彰成为名导,他们在高处相见。
这一次他们的角色好像调换过来,向裴坦诚地爱,梁彰隐秘地爱。
向裴用各种行动来证明自己八年不曾改变心意,梁彰在热烈面前无处可逃——更何况他也不曾变心。
这一次,两个人都成熟得足够一起溯流而上,即使仍有阻挠,他们也坚定地选择了彼此。
排雷:
长发攻(?),好像没啥雷吧。
推荐点✨:
从《野马》一路追到《陌生客》、《谜潮》,因为前段时间比较忙,最近才打开了这本。
我感觉好像早期作品都会有种野性。
说实话《给城市的歌》比起后来的三本,行文也好,人设也好,剧情也好,都显得尤为青涩,但很意外地,它成为了近期我比较能专注看完的一本。
可能是,虽然粗糙,但我很喜欢那种没被打磨过的锐气吧。
精雕细琢摆在橱窗的艺术品固然漂亮,但是原始时天然而美好的纹路也总有人喜欢。
相遇只恨晚,爱恨都利落,自在又热烈的少年气吹过过野的青春——这阵经久不灭的火燃至他们的往后余生。
不足:
1、这本在《野马》和《陌生客》之前,文笔上有些青涩,行文不够流畅。
2、在对部分配角的塑造上比较扁平,这一点在说话风格上体现得比较明显,区分不大。
3、部分情节冲突安排得有些戏剧夸张,前两part的描写也不如第三part细腻。
#阿胶# 的由来与传说
唐朝时,山东阿城镇有一对夫妻,男的叫阿铭,女的叫阿娇,他们靠贩驴过日子。后来阿矫有了身孕,分娩后气血损耗,整天卧病在床。阿铭听老人说驴肉能补气血,就让伙计宰了一头毛驴煮肉给妻子吃。可是伙计贪玩,将驴肉下锅后就忘了,等想起来时,驴肉全糊了。伙计顿时慌了神,拿什么给女主人吃?无奈,只好把剩下的驴皮切碎放进锅里煮,熬煮了半天才把皮熬化。伙计把它从锅里舀出来是一盆浓浓的驴皮汤,冷却后凝固成粘糊糊的胶块。伙计把这驴皮胶块送给阿娇吃,阿娇尝了一点,喷香可口,竟然一会儿就把一盆驴皮汤给吃光了。几日后奇迹就出现了,她只觉得食欲大增,气血充沛,有了精神。事隔两年,那位伙计的妻子也分娩了,产后身体虚弱。伙计想起煮驴皮汤给妻子吃,不出几日,妻子便气血回升,大有起色。自此,驴皮胶是妇女良药,便在百姓中传开了。
唐朝时,山东阿城镇有一对夫妻,男的叫阿铭,女的叫阿娇,他们靠贩驴过日子。后来阿矫有了身孕,分娩后气血损耗,整天卧病在床。阿铭听老人说驴肉能补气血,就让伙计宰了一头毛驴煮肉给妻子吃。可是伙计贪玩,将驴肉下锅后就忘了,等想起来时,驴肉全糊了。伙计顿时慌了神,拿什么给女主人吃?无奈,只好把剩下的驴皮切碎放进锅里煮,熬煮了半天才把皮熬化。伙计把它从锅里舀出来是一盆浓浓的驴皮汤,冷却后凝固成粘糊糊的胶块。伙计把这驴皮胶块送给阿娇吃,阿娇尝了一点,喷香可口,竟然一会儿就把一盆驴皮汤给吃光了。几日后奇迹就出现了,她只觉得食欲大增,气血充沛,有了精神。事隔两年,那位伙计的妻子也分娩了,产后身体虚弱。伙计想起煮驴皮汤给妻子吃,不出几日,妻子便气血回升,大有起色。自此,驴皮胶是妇女良药,便在百姓中传开了。
话说阿城当年在乡下当知青的时候,有一位女知青跟他关系不好,就跑去找支书告刁状,说阿城偷看她上厕所。
那个年月,这是个很大的罪名啊。那支书就来问阿城,你偷看她上厕所了没有啊?阿城说:“我看了,因为她长了根尾巴。我好奇,所以去偷看。”
那支书就转过头去问那位女知青,你长尾巴了吗?女知青只好说,没有啊!
阿城事后是这么总结的:面对这样的诬告,其实你没有办法证明自己没有偷看。那咋办呢?你只好说一个不合事实的结果。把球踢给对方。
对方如果坚持阿城在偷看,那问题就变成了她要证明自己到底有没有尾巴。这对她来说是一个更大的麻烦。所以,只好罢手,让支书觉得两个人都在胡说。
你看,摆脱一个麻烦,有时候最好的办法,反而是制造一个新的麻烦 https://t.cn/RJ7z7Qn
那个年月,这是个很大的罪名啊。那支书就来问阿城,你偷看她上厕所了没有啊?阿城说:“我看了,因为她长了根尾巴。我好奇,所以去偷看。”
那支书就转过头去问那位女知青,你长尾巴了吗?女知青只好说,没有啊!
阿城事后是这么总结的:面对这样的诬告,其实你没有办法证明自己没有偷看。那咋办呢?你只好说一个不合事实的结果。把球踢给对方。
对方如果坚持阿城在偷看,那问题就变成了她要证明自己到底有没有尾巴。这对她来说是一个更大的麻烦。所以,只好罢手,让支书觉得两个人都在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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