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程序”与“信访程序”一定要明确区分
02-08 18:09
阅读 1576
引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正文:
【2021年底,山东省平度市云山镇党委书记王某威胁上访者时称:“还上访,给脸不要脸就刑事抓捕你和你的儿子们,让你们一家都进去!”“有一百种方法去刑事他儿子”等言论,火爆互联网。
而被威胁者谢某则称:“事件的起因是,因谢某反映的是他妻子所在的山东青岛某公司涉嫌偷税漏税问题,2020年5月21日当地税务部门向他出具了《信访处理意见书》。谢某对《信访处理意见书》的结果不服,而产生的一系列信访行为,最终导致了被威胁的结果。”
此事件一经曝光,迅速“火爆”互联网。山东省有关部门也迅速宣布提级介入调查,但是到目前为止,官方还没有给出关于这个事件的最终调查结果,我们也不过度地关注和解读,只能选择相信山东省有关部门会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调查结果。
但是此事件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值得我们去关注。
“被威胁者谢某向税务机关举报他妻子所在的山东青岛某公司涉嫌偷税漏税问题”很明显,谢某的行为是一种“举报行为”而不是“信访行为”。
而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谢某的行为与信访行为是没有半点关系的。
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谢某的行为不属于信访行为,当地税务局是依据什么给谢某出具的《信访处理意见书》呢?
你税务部门接到了举报,就依法查实呗,谢某的举报属实就依法查办,并给予谢某奖励。如果谢某的举报不属实,就告知谢某,而后谢某有权依照结果来决定是否继续向上一级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不就这么简单吗?为什么要按照信访事项来办理举报事项呢?
这可不是简单的程序错误问题,这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问题。如果说程序错误是违法,那么泄露举报人信息,就有可能涉嫌犯罪了。

延伸解读:
关于这件事的具体细节我个人并不是很清楚,但是如果当地税务部门将举报事件按照信访事件来办理,就是引导举报人谢某及其家属去信访,最后导致谢某成为“被维稳”对象。毕竟信访是一个比较敏感的事情,各级政府对待信访事项都“比较认真”。
该事件的主人公云山镇党委书记王某对待信访人更是“霸道的认真”,才导致此事件的最终发酵。但是,这位王书记至今可能还认为她只是迫于压力的无奈,而没有意识到她做了一件本不属于她职责范围内该做的事情,甚至是被利用了。
而谢某及其家属呢,原本作为举报人的身份,其信息应该被严格保密的,但是他却经历了不停的信访过程,被拘留过程,被截访过程,甚至全家被威胁过程,现在有“火爆”互联网,说好的保密呢?
再延伸:
所以说,“信访程序”和“检举控告程序”属于不同法律法规约束的范围,一定要明确区分。而办理两个事项的部门更不能合署办公,只为了一件事“就是保护举报人的信息不外泄”。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单位和人员将检举控告事项按照信访事项来办理,将举报人的信息转给信访部门,以达到让更多的认帮助维稳的效果,殊不知已经严重泄露了举报人的信息。
还有些地方的纪检监察机关,将接待举报人的地方设在信访部门,可能是为了图个方便。但是,信访部门却按照信访程序去接待举报人,这样又怎么能够保护举报人的信息不外泄呢?
【例如:有些信访部门门口的安保人员就很霸气,无论你来干什么,要想进此门先填单子,写明你来干什么。】
这样怎么能保证举报人的信息不外泄呢?从一进门,安保人员就已经知道举报人来干什么了,还怎么指望举报人实话实说呢?
千万别忘了,检举控告可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事情,甚至是冒着生命危险的。又怎么能不谨慎对待呢?
笔者观点:
我个人认为,处理举报事项的职能机关,应该有其专门的通道,专门的人员来接待举报人,来处理检举控告事项。而信访机关,更应该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来履职,不要随意背锅,不属于组织(行政机关,居委会,村委会等)、人员(履行公职)的职务行为,一律不要接盘。
维稳的最终目的是长治久安,而非一时的稳定。履职需要一些霸道,更需要解决问题。让老百姓心服,口服,佩服才是最重要的。
02-08 18:09
阅读 1576
引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正文:
【2021年底,山东省平度市云山镇党委书记王某威胁上访者时称:“还上访,给脸不要脸就刑事抓捕你和你的儿子们,让你们一家都进去!”“有一百种方法去刑事他儿子”等言论,火爆互联网。
而被威胁者谢某则称:“事件的起因是,因谢某反映的是他妻子所在的山东青岛某公司涉嫌偷税漏税问题,2020年5月21日当地税务部门向他出具了《信访处理意见书》。谢某对《信访处理意见书》的结果不服,而产生的一系列信访行为,最终导致了被威胁的结果。”
此事件一经曝光,迅速“火爆”互联网。山东省有关部门也迅速宣布提级介入调查,但是到目前为止,官方还没有给出关于这个事件的最终调查结果,我们也不过度地关注和解读,只能选择相信山东省有关部门会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调查结果。
但是此事件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值得我们去关注。
“被威胁者谢某向税务机关举报他妻子所在的山东青岛某公司涉嫌偷税漏税问题”很明显,谢某的行为是一种“举报行为”而不是“信访行为”。
而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谢某的行为与信访行为是没有半点关系的。
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谢某的行为不属于信访行为,当地税务局是依据什么给谢某出具的《信访处理意见书》呢?
你税务部门接到了举报,就依法查实呗,谢某的举报属实就依法查办,并给予谢某奖励。如果谢某的举报不属实,就告知谢某,而后谢某有权依照结果来决定是否继续向上一级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不就这么简单吗?为什么要按照信访事项来办理举报事项呢?
这可不是简单的程序错误问题,这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问题。如果说程序错误是违法,那么泄露举报人信息,就有可能涉嫌犯罪了。

延伸解读:
关于这件事的具体细节我个人并不是很清楚,但是如果当地税务部门将举报事件按照信访事件来办理,就是引导举报人谢某及其家属去信访,最后导致谢某成为“被维稳”对象。毕竟信访是一个比较敏感的事情,各级政府对待信访事项都“比较认真”。
该事件的主人公云山镇党委书记王某对待信访人更是“霸道的认真”,才导致此事件的最终发酵。但是,这位王书记至今可能还认为她只是迫于压力的无奈,而没有意识到她做了一件本不属于她职责范围内该做的事情,甚至是被利用了。
而谢某及其家属呢,原本作为举报人的身份,其信息应该被严格保密的,但是他却经历了不停的信访过程,被拘留过程,被截访过程,甚至全家被威胁过程,现在有“火爆”互联网,说好的保密呢?
再延伸:
所以说,“信访程序”和“检举控告程序”属于不同法律法规约束的范围,一定要明确区分。而办理两个事项的部门更不能合署办公,只为了一件事“就是保护举报人的信息不外泄”。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单位和人员将检举控告事项按照信访事项来办理,将举报人的信息转给信访部门,以达到让更多的认帮助维稳的效果,殊不知已经严重泄露了举报人的信息。
还有些地方的纪检监察机关,将接待举报人的地方设在信访部门,可能是为了图个方便。但是,信访部门却按照信访程序去接待举报人,这样又怎么能够保护举报人的信息不外泄呢?
【例如:有些信访部门门口的安保人员就很霸气,无论你来干什么,要想进此门先填单子,写明你来干什么。】
这样怎么能保证举报人的信息不外泄呢?从一进门,安保人员就已经知道举报人来干什么了,还怎么指望举报人实话实说呢?
千万别忘了,检举控告可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事情,甚至是冒着生命危险的。又怎么能不谨慎对待呢?
笔者观点:
我个人认为,处理举报事项的职能机关,应该有其专门的通道,专门的人员来接待举报人,来处理检举控告事项。而信访机关,更应该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来履职,不要随意背锅,不属于组织(行政机关,居委会,村委会等)、人员(履行公职)的职务行为,一律不要接盘。
维稳的最终目的是长治久安,而非一时的稳定。履职需要一些霸道,更需要解决问题。让老百姓心服,口服,佩服才是最重要的。
#端午节#【@ 所有人,端午节这份出行指南很“粽”要!】 端午期间,群众游玩、探亲、访友等出行需求骤增,届时省内高速公路、国省道路和城市道路交通流量将大幅上升,特别是城市进出口和重点旅游景区、防疫检查站周边路段将会出现交通拥堵、车辆缓行等情况。
黑龙江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合理选择出行时间、路线、方式,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平安出行,畅享美好假期。
今年假期为6月3日至6月5日,共计三天,全国收费公路小型客车通行不免费。
道路交通安全分析研判
预计端午期间,省内道路交通出行集中,短途旅游人次增幅明显,受季节性降雨、道路施工等不利因素影响,交通安全风险突出。
(一)景区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加。端午小长假期间,短途旅游、自驾游车辆增加,景区周边高速公路及收费站站区道路易出现短时拥堵,城郊河流、公园或近郊地区的热门景点部分路段易出现人流车流集中,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交通安全隐患增大。
(二)三级公路交通安全风险升高。农村地区田间作业活动增多,面包车、拖拉机和三轮汽车上路行驶频繁,农民集体包车出行、客货混载、小型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多发,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三)傍晚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升高。小长假期间,伴随气温回暖,群众户外活动时间延长,夜间出行几率加大,易出现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情况,引发交通事故风险增加。
(四)客运车辆交通安全风险增加。端午假期,省内短途客运需求有所上升,客车超员超速、违法变道、乘客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易发多发,客运车辆事故风险不容忽视。
(五)非机动车交通安全风险增加。各地共享单车陆续开始投放运营,群众选择非机动车出行频率增加,但部分群众驾车经验不足,交通安全风险上升。
(六)恶劣天气导致交通安全风险增加。夏季我省气候逐渐转暖,部分地区出现降雨、团雾现象,导致路面湿滑,能见度降低,尤其是急弯陡坡路段存在较大风险,对出行安全不利。
(七)防疫检查站周边路段风险隐患增加。设置在国省道及高速公路出口等处的防疫检查站周边易出现车辆拥堵、通行缓慢,甚至出现待检车辆倒灌主线、争道抢行等影响安全通行的现象。
易发生事故的高速公路、国省道点段提示
1、鹤大公路:K529温春镇铁路道口、南翔物流园、沙场道口、四区弯道、K439-K443(柳毛大岭)、K295-K297。
2、鹤大高速:K58。
3、丹阿公路:K1037-K1079、K1793-K1808、福兴乡路口、卧牛湖路段。
4、鹤哈高速:哈尔滨至绥化方向K396、K416,绥化至哈尔滨方向K415、K441。
5、哈同高速:K302、K306、K325、K326。
6、绥沈公路:K198-K217、中本镇路段、红星村路段。
7、绥扎公路:K67-K77、K159-K168、K607-K616。
8、饶盖公路:K73、红旗岭农场B支线口、兰花大岭。
9、嘉临公路:K152-K154、K308龙栈路段、腰方子屯。
10、萝额公路:K89-K190、殡仪馆路口、梧桐大街路口。
11、同汪公路:K419至K425(亚河大岭)、K478至K486(莲花红石大岭)。
12、绥满公路:羊草镇路段。
13、绥北高速:K87-K88 、K124-K128 、K133-K138。
14、乌带公路:K55+600m。
15、沾五公路:全线。
16、小亮公路:K6(蜂场村大岭)。
部分易拥堵路段提示
1、哈尔滨市:绥满公路、鹤哈高速松北段(K461至K458)、鹤哈高速呼兰段 (K405+760-k399+760)。
2、绥化市:绥满公路、安兰公路、绥扎公路。
3、齐齐哈尔市:绥满公路龙沙动植物园至江桥段、齐富公路江桥段、扎景公路。
4、七台河市:同汪公路(勃利界)南山公园。
5、双鸭山市:饶盖公路方盛至852农场、靠山至协村。
6、牡丹江市:鹤大高速K390+470m-K395+470m。
7、大庆市:大广高速、大齐高速。
8、伊春市:嘉临公路K102至K104、K153双向。
9、黑河市:碾北公路、孙逊公路K25。
10、大兴安岭:萝额公路加格达奇区西出口、加格达奇区东出口。
11、林区:三莫公路、海山公路。
高速公路、国省道、城市主干道施工封闭路段
1、哈尔滨至北安公路(S101)巴彦至巴绥界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封闭。
2、京哈高速(G1)哈尔滨至长春方向K1157+090m-K1157+950m、K1169+790m-K1170+300m、K1182+116m-K1182+898m路段施工临时封闭。
3、哈尔滨绕城高速(G1001)长江路至五星方向天恒山隧道K68+400m施工封闭。
4、绥满高速(G10)K459-K461路段因匝道桥(CK0+324.5)施工临时交通管制。
5、绥满高速(G10)哈尔滨至牡丹江段K428+500m-K430+480m施工封闭。
6、鹤哈高速(G1111)K399+760m-k405+760m双向施工封闭。
7、鹤哈高速(G1111)K189+300m-K196+400m施工封闭。
8、克齐公路(G502)K1+746m-K12+596m施工封闭。
9、绥安公路(S304)K215+181m-K224+570m施工封闭。
10、鹤大高速(G11)温春至牡丹江K390+470m-K395+470m(下行方向)施工封闭。
11、鹤大高速(G11)K10-K14、K13-K17、K26-K30、K51-K54双向应急车道施工封闭。
12、鹤大公路(G201)K363+266m-K382+954m林口东关村至林鸡界段施工封闭。
13、鸡图公路(S206)K66-K82、 K89+41m-K133+750m施工封闭。
14、饶盖公路(G229)勃依界方盛至852农场路段、K358+725m-K423+124m施工封闭。
15、嘉临公路(G222)K360+253m-K485+000m半封闭施工。
16、三莫公路(G333)绥棱段施工封闭。
17、吉黑高速(G1211)北安至黑河段K623+240m-K683+980m半幅施工,半幅混合交通。
18、京抚公路(G102)K1982+500m-K2037+500m施工封闭。
19、黑大公路(G202)K55+300m-K57+000m、K36+576m-K37+932m施工封闭。
易拥堵高速公路、服务区
1、哈同高速:宾州、宾西、佳南收费站;K98双向停靠站、依兰服务区、四丰服务区。
2、鹤哈高速:呼兰、康金、伊春、铁力收费站;康金服务区。
3、京哈高速:哈尔滨南收费站;运粮河服务区。
4、哈尔滨绕城高速:朝阳、群力、成高子收费站。
5、绥满高速:哈尔滨、肇东、阿城、花果山、平山、尚志收费站;阿城服务区、肇东服务区。
6、鹤大高速:铁岭河、牡丹江南、万兴收费站
7、哈大高速:卧里屯收费站。
8、大广高速:龙凤收费站。
9、大齐高速:黄牛场收费站。
10、鸡虎高速:团结收费站。
11、吉黑高速:黑河、孙吴高速收费站。
假日出行安全提示
(一)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开车接打手机等违法行为;驾乘汽车务必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务必全程戴好安全头盔。
(二)自驾出行,应提前关注沿途天气和路况信息,合理规划路线,倡导错峰出行,避免夜间行车,注意礼让行人。
(三)高速公路行车,保持安全车距和规定车速,不要随意占用应急车道。遇雨天或者湿滑路面应减速慢行,减少变道超车;如发生交通事故,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四)乘坐客车出行,要到客运站点选择正规营运客车,切勿乘坐私揽客源、非法营运、超员载客的客车。
(五)行经农村地区,注意观察道路两侧情况,及时避让农用车辆和行人;遇急弯陡坡、临水临坡或紧邻村镇等路段,应谨慎驾驶,切勿强行超车、会车。
(六)全省高速公路、国省道路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疫情防控检查,驾驶人朋友应提前了解防疫政策,配合相关工作,做好个人防护。
交通警情、咨询服务电话
(一)如遇道路交通事故,敬请拨打交通事故报警服务电话“122”。
(二)如在G1京哈高速(黑龙江段)、环城高速、哈大高速、哈牡高速遇交通事故,敬请拨打交通事故报警服务电话“12122”
(三)如在高速公路上需路况、救援等服务,敬请拨打黑龙江高速公路客服热线“96369”或者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客服电话“96969”。
(四)全省“两客一危”车辆(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违法,及其他大型客车超员、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451-82655752”。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记者:何兴丽
黑龙江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合理选择出行时间、路线、方式,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平安出行,畅享美好假期。
今年假期为6月3日至6月5日,共计三天,全国收费公路小型客车通行不免费。
道路交通安全分析研判
预计端午期间,省内道路交通出行集中,短途旅游人次增幅明显,受季节性降雨、道路施工等不利因素影响,交通安全风险突出。
(一)景区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加。端午小长假期间,短途旅游、自驾游车辆增加,景区周边高速公路及收费站站区道路易出现短时拥堵,城郊河流、公园或近郊地区的热门景点部分路段易出现人流车流集中,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交通安全隐患增大。
(二)三级公路交通安全风险升高。农村地区田间作业活动增多,面包车、拖拉机和三轮汽车上路行驶频繁,农民集体包车出行、客货混载、小型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多发,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三)傍晚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升高。小长假期间,伴随气温回暖,群众户外活动时间延长,夜间出行几率加大,易出现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情况,引发交通事故风险增加。
(四)客运车辆交通安全风险增加。端午假期,省内短途客运需求有所上升,客车超员超速、违法变道、乘客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易发多发,客运车辆事故风险不容忽视。
(五)非机动车交通安全风险增加。各地共享单车陆续开始投放运营,群众选择非机动车出行频率增加,但部分群众驾车经验不足,交通安全风险上升。
(六)恶劣天气导致交通安全风险增加。夏季我省气候逐渐转暖,部分地区出现降雨、团雾现象,导致路面湿滑,能见度降低,尤其是急弯陡坡路段存在较大风险,对出行安全不利。
(七)防疫检查站周边路段风险隐患增加。设置在国省道及高速公路出口等处的防疫检查站周边易出现车辆拥堵、通行缓慢,甚至出现待检车辆倒灌主线、争道抢行等影响安全通行的现象。
易发生事故的高速公路、国省道点段提示
1、鹤大公路:K529温春镇铁路道口、南翔物流园、沙场道口、四区弯道、K439-K443(柳毛大岭)、K295-K297。
2、鹤大高速:K58。
3、丹阿公路:K1037-K1079、K1793-K1808、福兴乡路口、卧牛湖路段。
4、鹤哈高速:哈尔滨至绥化方向K396、K416,绥化至哈尔滨方向K415、K441。
5、哈同高速:K302、K306、K325、K326。
6、绥沈公路:K198-K217、中本镇路段、红星村路段。
7、绥扎公路:K67-K77、K159-K168、K607-K616。
8、饶盖公路:K73、红旗岭农场B支线口、兰花大岭。
9、嘉临公路:K152-K154、K308龙栈路段、腰方子屯。
10、萝额公路:K89-K190、殡仪馆路口、梧桐大街路口。
11、同汪公路:K419至K425(亚河大岭)、K478至K486(莲花红石大岭)。
12、绥满公路:羊草镇路段。
13、绥北高速:K87-K88 、K124-K128 、K133-K138。
14、乌带公路:K55+600m。
15、沾五公路:全线。
16、小亮公路:K6(蜂场村大岭)。
部分易拥堵路段提示
1、哈尔滨市:绥满公路、鹤哈高速松北段(K461至K458)、鹤哈高速呼兰段 (K405+760-k399+760)。
2、绥化市:绥满公路、安兰公路、绥扎公路。
3、齐齐哈尔市:绥满公路龙沙动植物园至江桥段、齐富公路江桥段、扎景公路。
4、七台河市:同汪公路(勃利界)南山公园。
5、双鸭山市:饶盖公路方盛至852农场、靠山至协村。
6、牡丹江市:鹤大高速K390+470m-K395+470m。
7、大庆市:大广高速、大齐高速。
8、伊春市:嘉临公路K102至K104、K153双向。
9、黑河市:碾北公路、孙逊公路K25。
10、大兴安岭:萝额公路加格达奇区西出口、加格达奇区东出口。
11、林区:三莫公路、海山公路。
高速公路、国省道、城市主干道施工封闭路段
1、哈尔滨至北安公路(S101)巴彦至巴绥界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封闭。
2、京哈高速(G1)哈尔滨至长春方向K1157+090m-K1157+950m、K1169+790m-K1170+300m、K1182+116m-K1182+898m路段施工临时封闭。
3、哈尔滨绕城高速(G1001)长江路至五星方向天恒山隧道K68+400m施工封闭。
4、绥满高速(G10)K459-K461路段因匝道桥(CK0+324.5)施工临时交通管制。
5、绥满高速(G10)哈尔滨至牡丹江段K428+500m-K430+480m施工封闭。
6、鹤哈高速(G1111)K399+760m-k405+760m双向施工封闭。
7、鹤哈高速(G1111)K189+300m-K196+400m施工封闭。
8、克齐公路(G502)K1+746m-K12+596m施工封闭。
9、绥安公路(S304)K215+181m-K224+570m施工封闭。
10、鹤大高速(G11)温春至牡丹江K390+470m-K395+470m(下行方向)施工封闭。
11、鹤大高速(G11)K10-K14、K13-K17、K26-K30、K51-K54双向应急车道施工封闭。
12、鹤大公路(G201)K363+266m-K382+954m林口东关村至林鸡界段施工封闭。
13、鸡图公路(S206)K66-K82、 K89+41m-K133+750m施工封闭。
14、饶盖公路(G229)勃依界方盛至852农场路段、K358+725m-K423+124m施工封闭。
15、嘉临公路(G222)K360+253m-K485+000m半封闭施工。
16、三莫公路(G333)绥棱段施工封闭。
17、吉黑高速(G1211)北安至黑河段K623+240m-K683+980m半幅施工,半幅混合交通。
18、京抚公路(G102)K1982+500m-K2037+500m施工封闭。
19、黑大公路(G202)K55+300m-K57+000m、K36+576m-K37+932m施工封闭。
易拥堵高速公路、服务区
1、哈同高速:宾州、宾西、佳南收费站;K98双向停靠站、依兰服务区、四丰服务区。
2、鹤哈高速:呼兰、康金、伊春、铁力收费站;康金服务区。
3、京哈高速:哈尔滨南收费站;运粮河服务区。
4、哈尔滨绕城高速:朝阳、群力、成高子收费站。
5、绥满高速:哈尔滨、肇东、阿城、花果山、平山、尚志收费站;阿城服务区、肇东服务区。
6、鹤大高速:铁岭河、牡丹江南、万兴收费站
7、哈大高速:卧里屯收费站。
8、大广高速:龙凤收费站。
9、大齐高速:黄牛场收费站。
10、鸡虎高速:团结收费站。
11、吉黑高速:黑河、孙吴高速收费站。
假日出行安全提示
(一)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开车接打手机等违法行为;驾乘汽车务必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务必全程戴好安全头盔。
(二)自驾出行,应提前关注沿途天气和路况信息,合理规划路线,倡导错峰出行,避免夜间行车,注意礼让行人。
(三)高速公路行车,保持安全车距和规定车速,不要随意占用应急车道。遇雨天或者湿滑路面应减速慢行,减少变道超车;如发生交通事故,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四)乘坐客车出行,要到客运站点选择正规营运客车,切勿乘坐私揽客源、非法营运、超员载客的客车。
(五)行经农村地区,注意观察道路两侧情况,及时避让农用车辆和行人;遇急弯陡坡、临水临坡或紧邻村镇等路段,应谨慎驾驶,切勿强行超车、会车。
(六)全省高速公路、国省道路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疫情防控检查,驾驶人朋友应提前了解防疫政策,配合相关工作,做好个人防护。
交通警情、咨询服务电话
(一)如遇道路交通事故,敬请拨打交通事故报警服务电话“122”。
(二)如在G1京哈高速(黑龙江段)、环城高速、哈大高速、哈牡高速遇交通事故,敬请拨打交通事故报警服务电话“12122”
(三)如在高速公路上需路况、救援等服务,敬请拨打黑龙江高速公路客服热线“96369”或者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客服电话“96969”。
(四)全省“两客一危”车辆(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违法,及其他大型客车超员、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451-8265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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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何兴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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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拿着猫粮喂它后
他就到记得我住在哪
有时会在楼门口等我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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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跟我一起坐电梯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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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芙的姥姥 也就是我妈
在我还没做好二胎准备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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