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司法 浙江台州,男子送给了未婚妻100多万的彩礼钱,而作为回礼,未婚妻也送了13万多的礼金给男子,然而,男子拿到礼金之后就跑了,后来,未婚妻发现,男子送给她的100多万的彩礼钱,都是点钞卷,这可把她气坏了。
这位男子正是杨建,而他的未婚妻正是王萍。
结婚的时候,男方都会送彩礼给女方,或多或少都是一点心意。
然而,杨建却给他的未婚妻,送去了100多万的彩礼,这可真是一大笔钱啊,而王萍觉得,杨建给了她这么多的彩礼钱,她也得回个礼,于是,她就回了十几万给杨建。
可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杨建拿到礼金后,转眼就消失了,而他给王萍的那100多万的彩礼钱,却全都变成了点钞卷,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王萍觉得很奇怪,她明明看着杨建把钱放到了行李箱中,怎么一转眼,就全都变成了点钞卷呢?
而想要知道事情的真相,我们还得从头说起。
王萍本来已经离异多年,自己带着一个儿子在外面打拼,也算有了一番事业,生活无忧。
到了2021年年初的时候,王萍在婚恋网站结识了一位男子,正是杨建。
两人刚一见面,就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为什么呢?
因为杨建实在是太有钱了,单单他的财产就有上千万,至于其他的,还有一些藏品,以及他正在做的一些工程。
每一个项目拿出来放在外面,那都是有钱人。
两人相识后,很快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而在以后的相处过程中,王萍越来越坚定地认为,杨建真的是一位非常有钱的成功人士。
很快,时间就到了2021年的3月14日,这一天,杨建把王萍叫到家里,向王萍求婚了,而求婚的礼物就是一箱子的彩礼钱,具体的数字是1,314520。
这可是足足100多万的彩礼钱啊,随后,杨建当着王萍的面,拿出一叠现金数了数,然后又放回了箱子里,最后,他就把箱子锁上了。
并且告诉王萍,在两人还没有正式举行婚礼的时候,不能把箱子打开,不然不吉利。
王萍看着这么多的钱,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不过,她觉得杨建出手这么大方,一次性就给了这么多的彩礼钱,她怎么也得回礼。
于是,她就去银行取了131452块钱,把这些钱给了杨建。
后来,两人分开后,王萍拉着装有100多万的行李箱回家了,回到家里,她特意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
可是,当她的母亲听完王萍的叙述之后,母亲的脸色就变了,母亲仔细看了看女儿的长相,她心想,女儿都已经40岁的人了,还是离异带着一个儿子,而杨建如果真的那么有钱,怎么会找她的女儿呢?
母亲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于是,她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女儿,可是女儿对杨建的身份却是深信不疑,这个时候,女儿主动提出要给杨建打电话,以此来确认杨建的身份。
然而,无论她如何打电话,都没有人接,这可把王萍急坏了,她担心杨建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而母亲却打断了她的思路,母亲让女儿把箱子打开,她要看看那100多万的彩礼是不是真的。
可是王萍不愿意打开,她强调不到举行婚礼的时候打开箱子,会不吉利的。
不过,在母亲的强烈要求下,王萍还是同意将箱子打开,而当箱子打开的一瞬间,她就楞在了那里,因为箱子里面全是点钞卷。
事情发展到这里,母亲基本上可以确定,杨建就是个骗子,而王萍却不以为然,都到了这个时候了,她还是对杨建的身份深信不疑,她甚至在想,箱子里之所以会出现点钞卷,会不会是杨建跟她开的一个玩笑。
然而,不管是真是假,母亲还是带着王萍去报了警。
而到了3月15日这天,已经消失了一整天的杨建,突然给王萍打来了电话,要和王萍见面,而王萍也趁机再次报了警。
后来,当杨建被找到时,他坦然承认自己的身份是假的,他并没有千万家产,朋友圈的照片也是假的。
至于箱子里的点钞卷,是他在王萍睡着之后,偷偷地将放在最上面的100张现金给拿了出去,留下的全是点钞卷。
事情到了这里,王萍终于相信,杨建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骗子。
那么,杨建的行为会被认定为诈骗罪吗?
所谓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一般有四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也就是说,杨建的主观目的,就是为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王萍的财产,而且,他不仅对王萍实施了诈骗行为,除了王萍之外,他还同时对另外7名女性实施了诈骗行为。
所以,杨建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位男子正是杨建,而他的未婚妻正是王萍。
结婚的时候,男方都会送彩礼给女方,或多或少都是一点心意。
然而,杨建却给他的未婚妻,送去了100多万的彩礼,这可真是一大笔钱啊,而王萍觉得,杨建给了她这么多的彩礼钱,她也得回个礼,于是,她就回了十几万给杨建。
可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杨建拿到礼金后,转眼就消失了,而他给王萍的那100多万的彩礼钱,却全都变成了点钞卷,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王萍觉得很奇怪,她明明看着杨建把钱放到了行李箱中,怎么一转眼,就全都变成了点钞卷呢?
而想要知道事情的真相,我们还得从头说起。
王萍本来已经离异多年,自己带着一个儿子在外面打拼,也算有了一番事业,生活无忧。
到了2021年年初的时候,王萍在婚恋网站结识了一位男子,正是杨建。
两人刚一见面,就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为什么呢?
因为杨建实在是太有钱了,单单他的财产就有上千万,至于其他的,还有一些藏品,以及他正在做的一些工程。
每一个项目拿出来放在外面,那都是有钱人。
两人相识后,很快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而在以后的相处过程中,王萍越来越坚定地认为,杨建真的是一位非常有钱的成功人士。
很快,时间就到了2021年的3月14日,这一天,杨建把王萍叫到家里,向王萍求婚了,而求婚的礼物就是一箱子的彩礼钱,具体的数字是1,314520。
这可是足足100多万的彩礼钱啊,随后,杨建当着王萍的面,拿出一叠现金数了数,然后又放回了箱子里,最后,他就把箱子锁上了。
并且告诉王萍,在两人还没有正式举行婚礼的时候,不能把箱子打开,不然不吉利。
王萍看着这么多的钱,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不过,她觉得杨建出手这么大方,一次性就给了这么多的彩礼钱,她怎么也得回礼。
于是,她就去银行取了131452块钱,把这些钱给了杨建。
后来,两人分开后,王萍拉着装有100多万的行李箱回家了,回到家里,她特意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
可是,当她的母亲听完王萍的叙述之后,母亲的脸色就变了,母亲仔细看了看女儿的长相,她心想,女儿都已经40岁的人了,还是离异带着一个儿子,而杨建如果真的那么有钱,怎么会找她的女儿呢?
母亲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于是,她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女儿,可是女儿对杨建的身份却是深信不疑,这个时候,女儿主动提出要给杨建打电话,以此来确认杨建的身份。
然而,无论她如何打电话,都没有人接,这可把王萍急坏了,她担心杨建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而母亲却打断了她的思路,母亲让女儿把箱子打开,她要看看那100多万的彩礼是不是真的。
可是王萍不愿意打开,她强调不到举行婚礼的时候打开箱子,会不吉利的。
不过,在母亲的强烈要求下,王萍还是同意将箱子打开,而当箱子打开的一瞬间,她就楞在了那里,因为箱子里面全是点钞卷。
事情发展到这里,母亲基本上可以确定,杨建就是个骗子,而王萍却不以为然,都到了这个时候了,她还是对杨建的身份深信不疑,她甚至在想,箱子里之所以会出现点钞卷,会不会是杨建跟她开的一个玩笑。
然而,不管是真是假,母亲还是带着王萍去报了警。
而到了3月15日这天,已经消失了一整天的杨建,突然给王萍打来了电话,要和王萍见面,而王萍也趁机再次报了警。
后来,当杨建被找到时,他坦然承认自己的身份是假的,他并没有千万家产,朋友圈的照片也是假的。
至于箱子里的点钞卷,是他在王萍睡着之后,偷偷地将放在最上面的100张现金给拿了出去,留下的全是点钞卷。
事情到了这里,王萍终于相信,杨建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骗子。
那么,杨建的行为会被认定为诈骗罪吗?
所谓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一般有四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也就是说,杨建的主观目的,就是为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王萍的财产,而且,他不仅对王萍实施了诈骗行为,除了王萍之外,他还同时对另外7名女性实施了诈骗行为。
所以,杨建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浙江台州,男子送给了未婚妻100多万的彩礼钱,而作为回礼,未婚妻也送了13万多的礼金给男子,然而,男子拿到礼金之后就跑了,后来,未婚妻发现,男子送给她的100多万的彩礼钱,都是点钞卷,这可把她气坏了。
这位男子正是杨建,而他的未婚妻正是王萍。
结婚的时候,男方都会送彩礼给女方,或多或少都是一点心意。
然而,杨建却给他的未婚妻,送去了100多万的彩礼,这可真是一大笔钱啊,而王萍觉得,杨建给了她这么多的彩礼钱,她也得回个礼,于是,她就回了十几万给杨建。
可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杨建拿到礼金后,转眼就消失了,而他给王萍的那100多万的彩礼钱,却全都变成了点钞卷,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王萍觉得很奇怪,她明明看着杨建把钱放到了行李箱中,怎么一转眼,就全都变成了点钞卷呢?
而想要知道事情的真相,我们还得从头说起。
王萍本来已经离异多年,自己带着一个儿子在外面打拼,也算有了一番事业,生活无忧。
到了2021年年初的时候,王萍在婚恋网站结识了一位男子,正是杨建。
两人刚一见面,就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为什么呢?
因为杨建实在是太有钱了,单单他的财产就有上千万,至于其他的,还有一些藏品,以及他正在做的一些工程。
每一个项目拿出来放在外面,那都是有钱人。
两人相识后,很快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而在以后的相处过程中,王萍越来越坚定地认为,杨建真的是一位非常有钱的成功人士。
很快,时间就到了2021年的3月14日,这一天,杨建把王萍叫到家里,向王萍求婚了,而求婚的礼物就是一箱子的彩礼钱,具体的数字是1,314520。
这可是足足100多万的彩礼钱啊,随后,杨建当着王萍的面,拿出一叠现金数了数,然后又放回了箱子里,最后,他就把箱子锁上了。
并且告诉王萍,在两人还没有正式举行婚礼的时候,不能把箱子打开,不然不吉利。
王萍看着这么多的钱,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不过,她觉得杨建出手这么大方,一次性就给了这么多的彩礼钱,她怎么也得回礼。
于是,她就去银行取了131452块钱,把这些钱给了杨建。
后来,两人分开后,王萍拉着装有100多万的行李箱回家了,回到家里,她特意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
可是,当她的母亲听完王萍的叙述之后,母亲的脸色就变了,母亲仔细看了看女儿的长相,她心想,女儿都已经40岁的人了,还是离异带着一个儿子,而杨建如果真的那么有钱,怎么会找她的女儿呢?
母亲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于是,她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女儿,可是女儿对杨建的身份却是深信不疑,这个时候,女儿主动提出要给杨建打电话,以此来确认杨建的身份。
然而,无论她如何打电话,都没有人接,这可把王萍急坏了,她担心杨建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而母亲却打断了她的思路,母亲让女儿把箱子打开,她要看看那100多万的彩礼是不是真的。
可是王萍不愿意打开,她强调不到举行婚礼的时候打开箱子,会不吉利的。
不过,在母亲的强烈要求下,王萍还是同意将箱子打开,而当箱子打开的一瞬间,她就楞在了那里,因为箱子里面全是点钞卷。
事情发展到这里,母亲基本上可以确定,杨建就是个骗子,而王萍却不以为然,都到了这个时候了,她还是对杨建的身份深信不疑,她甚至在想,箱子里之所以会出现点钞卷,会不会是杨建跟她开的一个玩笑。
然而,不管是真是假,母亲还是带着王萍去报了警。
而到了3月15日这天,已经消失了一整天的杨建,突然给王萍打来了电话,要和王萍见面,而王萍也趁机再次报了警。
后来,当杨建被找到时,他坦然承认自己的身份是假的,他并没有千万家产,朋友圈的照片也是假的。
至于箱子里的点钞卷,是他在王萍睡着之后,偷偷地将放在最上面的100张现金给拿了出去,留下的全是点钞卷。
事情到了这里,王萍终于相信,杨建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骗子。
那么,杨建的行为会被认定为诈骗罪吗?
所谓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一般有四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也就是说,杨建的主观目的,就是为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王萍的财产,而且,他不仅对王萍实施了诈骗行为,除了王萍之外,他还同时对另外7名女性实施了诈骗行为。
所以,杨建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任丘司法)#情感#
这位男子正是杨建,而他的未婚妻正是王萍。
结婚的时候,男方都会送彩礼给女方,或多或少都是一点心意。
然而,杨建却给他的未婚妻,送去了100多万的彩礼,这可真是一大笔钱啊,而王萍觉得,杨建给了她这么多的彩礼钱,她也得回个礼,于是,她就回了十几万给杨建。
可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杨建拿到礼金后,转眼就消失了,而他给王萍的那100多万的彩礼钱,却全都变成了点钞卷,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王萍觉得很奇怪,她明明看着杨建把钱放到了行李箱中,怎么一转眼,就全都变成了点钞卷呢?
而想要知道事情的真相,我们还得从头说起。
王萍本来已经离异多年,自己带着一个儿子在外面打拼,也算有了一番事业,生活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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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刚一见面,就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为什么呢?
因为杨建实在是太有钱了,单单他的财产就有上千万,至于其他的,还有一些藏品,以及他正在做的一些工程。
每一个项目拿出来放在外面,那都是有钱人。
两人相识后,很快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而在以后的相处过程中,王萍越来越坚定地认为,杨建真的是一位非常有钱的成功人士。
很快,时间就到了2021年的3月14日,这一天,杨建把王萍叫到家里,向王萍求婚了,而求婚的礼物就是一箱子的彩礼钱,具体的数字是1,314520。
这可是足足100多万的彩礼钱啊,随后,杨建当着王萍的面,拿出一叠现金数了数,然后又放回了箱子里,最后,他就把箱子锁上了。
并且告诉王萍,在两人还没有正式举行婚礼的时候,不能把箱子打开,不然不吉利。
王萍看着这么多的钱,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不过,她觉得杨建出手这么大方,一次性就给了这么多的彩礼钱,她怎么也得回礼。
于是,她就去银行取了131452块钱,把这些钱给了杨建。
后来,两人分开后,王萍拉着装有100多万的行李箱回家了,回到家里,她特意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
可是,当她的母亲听完王萍的叙述之后,母亲的脸色就变了,母亲仔细看了看女儿的长相,她心想,女儿都已经40岁的人了,还是离异带着一个儿子,而杨建如果真的那么有钱,怎么会找她的女儿呢?
母亲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于是,她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女儿,可是女儿对杨建的身份却是深信不疑,这个时候,女儿主动提出要给杨建打电话,以此来确认杨建的身份。
然而,无论她如何打电话,都没有人接,这可把王萍急坏了,她担心杨建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而母亲却打断了她的思路,母亲让女儿把箱子打开,她要看看那100多万的彩礼是不是真的。
可是王萍不愿意打开,她强调不到举行婚礼的时候打开箱子,会不吉利的。
不过,在母亲的强烈要求下,王萍还是同意将箱子打开,而当箱子打开的一瞬间,她就楞在了那里,因为箱子里面全是点钞卷。
事情发展到这里,母亲基本上可以确定,杨建就是个骗子,而王萍却不以为然,都到了这个时候了,她还是对杨建的身份深信不疑,她甚至在想,箱子里之所以会出现点钞卷,会不会是杨建跟她开的一个玩笑。
然而,不管是真是假,母亲还是带着王萍去报了警。
而到了3月15日这天,已经消失了一整天的杨建,突然给王萍打来了电话,要和王萍见面,而王萍也趁机再次报了警。
后来,当杨建被找到时,他坦然承认自己的身份是假的,他并没有千万家产,朋友圈的照片也是假的。
至于箱子里的点钞卷,是他在王萍睡着之后,偷偷地将放在最上面的100张现金给拿了出去,留下的全是点钞卷。
事情到了这里,王萍终于相信,杨建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骗子。
那么,杨建的行为会被认定为诈骗罪吗?
所谓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一般有四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也就是说,杨建的主观目的,就是为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王萍的财产,而且,他不仅对王萍实施了诈骗行为,除了王萍之外,他还同时对另外7名女性实施了诈骗行为。
所以,杨建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任丘司法)#情感#
这一个月我问了五六次,甚至觍着脸自己把自己加回来。在我哭着打字问他,给他台阶下,挽留他的时候,他依旧一声不吭,将近一个小时才得到一句“对不起”。
我就突然明白原来他根本就不爱我,所以以前为什么要说那些,要写那些文字呢?昨晚我打开qq收藏去听了他曾经发的那条语音,只觉得讽刺。有些人说话就像放屁,不对,有些人的承诺就像放屁。
不会再留恋这个人,他的事也再和我没有关系。
我就突然明白原来他根本就不爱我,所以以前为什么要说那些,要写那些文字呢?昨晚我打开qq收藏去听了他曾经发的那条语音,只觉得讽刺。有些人说话就像放屁,不对,有些人的承诺就像放屁。
不会再留恋这个人,他的事也再和我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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