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战疫# 市林业局开展草履蚧防治工作
已防治草履蚧6500亩,工作将持续到4月初
草履蚧是危害我市树木的主要害虫之一,具有繁殖量大,危害树种多,危害时期长等特性,严重时甚至会造成树木的大量死亡。为有效控制草履蚧的危害,保护我市造林绿化成果,全市草履蚧防治工作已全面展开,这是2月25日,记者从市林业局了解到的。
春季是草履蚧病虫害防治的关键时期,为了有效控制草履蚧病虫害的发生与蔓延,市林业局高度重视,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草履蚧防治工作的通知》,购置了拦虫虎农药1710公斤,胶带1000卷和毒死蜱、亩旺特、矿物油、氯氰菊酯等农药3.5吨,用于草履蚧病虫害防治。各县区积极行动,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防治知识,采取专业队防治和群防群治相结合的办法,统一时间、统一方法集中组织开展防治工作。技术人员深入到京港澳高速、107国道、范辉高速鹤壁段等主要交通要道和街道、村庄、学校等草履蚧病虫害发生区开展虫情调查,指导科学防治。
“草履蚧幼虫每年二三月份会破土而出陆续上树,可以采用‘阻隔法’来限制幼虫对树木造成侵害。”市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站长耿社青称,在幼虫上树之前,在树干距离地面一米多高的地方用泥巴抹平树干翘皮,再贴上十几厘米宽的塑料胶带,并及时涂抹‘拦虫虎’等药剂可阻止幼虫上树。“由于当前正值抗击疫情关键期,我们要求技术人员进行防治工作时做好自身防护,戴好口罩和手套。同时,不聚集、不扎堆,避免交叉感染。”耿社青说。
据悉,根据近期的虫情调查,结合近期温度偏高、疫情防控等原因,2020年草履蚧在我市仍呈扩散蔓延的趋势。截至目前,全市草履蚧防治工作正在有序进行,预计4月初对发生区域全部防治完,通过此次防治将有效保护我市造林绿化成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已防治草履蚧6500亩,工作将持续到4月初
草履蚧是危害我市树木的主要害虫之一,具有繁殖量大,危害树种多,危害时期长等特性,严重时甚至会造成树木的大量死亡。为有效控制草履蚧的危害,保护我市造林绿化成果,全市草履蚧防治工作已全面展开,这是2月25日,记者从市林业局了解到的。
春季是草履蚧病虫害防治的关键时期,为了有效控制草履蚧病虫害的发生与蔓延,市林业局高度重视,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草履蚧防治工作的通知》,购置了拦虫虎农药1710公斤,胶带1000卷和毒死蜱、亩旺特、矿物油、氯氰菊酯等农药3.5吨,用于草履蚧病虫害防治。各县区积极行动,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防治知识,采取专业队防治和群防群治相结合的办法,统一时间、统一方法集中组织开展防治工作。技术人员深入到京港澳高速、107国道、范辉高速鹤壁段等主要交通要道和街道、村庄、学校等草履蚧病虫害发生区开展虫情调查,指导科学防治。
“草履蚧幼虫每年二三月份会破土而出陆续上树,可以采用‘阻隔法’来限制幼虫对树木造成侵害。”市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站长耿社青称,在幼虫上树之前,在树干距离地面一米多高的地方用泥巴抹平树干翘皮,再贴上十几厘米宽的塑料胶带,并及时涂抹‘拦虫虎’等药剂可阻止幼虫上树。“由于当前正值抗击疫情关键期,我们要求技术人员进行防治工作时做好自身防护,戴好口罩和手套。同时,不聚集、不扎堆,避免交叉感染。”耿社青说。
据悉,根据近期的虫情调查,结合近期温度偏高、疫情防控等原因,2020年草履蚧在我市仍呈扩散蔓延的趋势。截至目前,全市草履蚧防治工作正在有序进行,预计4月初对发生区域全部防治完,通过此次防治将有效保护我市造林绿化成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滁州:十件实事有序推进,民生福祉稳步增进】
改造棚户区6500户,改造背街小巷59条,新建3个公共停车场和10个临时停车场……2019年伊始,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市政府郑重承诺今年继续为滁城市民办好十件实事。
如今,时间过半,这十件实事进展如何?日前,记者从市效能办对十件实事项目督查工作通报中获悉,我市2019年为民办十件实事大部分项目有序推进,总体进展顺利,民生福祉稳步增进。
改造棚户区6500户
2019年,为加快推进滁城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我市制定了6500户棚户区改造任务。
目前,该项目总体进展顺利,已启动2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面积约124万平方米,已签协议5473户,占年度目标任务的84.2%。
整治改造老旧小区21个
2019年原计划改造26个老旧小区,因3个小区不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标准不纳入改造,另2个小区纳入文明创建提升达标工程,不重复改造,调整为改造21个小区、62.71万平方米、涉及6376户,全面改善老旧小区环境,让居民住得舒心。
截至目前,21个改造小区施工单位已全部进场施工,正在进行道路清表、内楼道铲除和雨污管网开挖等工作,已完成总工程量的43.6%。
改造背街小巷59条
继续推进背街小巷改造工作,计划对59条背街小巷实施提升改造,同时对沿线人行道、路牙、排水管道等予以同步改造,进一步扮靓居民出行环境,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
目前,该项目总体进展顺利。截至7月21日,59条背街小巷改造,已完工44条,12条在建,3条尚未开工。其中,琅琊区50条,已有36条小巷完工,环城工商巷等11条在建,中转站巷等3条小巷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尚未开工建设;南谯区9条,已完工8条,1条在建。
新建改造公厕43座
计划琅琊区新建8座公厕,改造4座公厕;南谯区新建9座公厕,改造3座公厕;琅管委新建1座公厕;经开区新建6座公厕,改造4座公厕。
目前,该项目总体进展顺利。截至7月21日,新建景观式公厕5座,已完工1座,在建4座;新建装配式公厕19座,已完成招标,全部进场施工;改造19座公厕,已完工6座,在建13座。
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4个
2019年,计划新建、改造、提升农贸市场14个,分别为新建三官农贸市场,配建南谯路农贸市场,续建凤凰、交通路、金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清流中苑、创业中苑二期、龙蟠北苑、龙蟠集贸、同乐苑、北湖、扬子、菱溪苑、东升邻里中心农贸市场,其中琅琊区9个、南谯区4个、中新苏滁高新区1个,总面积约72000平方米。
目前,1个升级改造农贸市场已完工,7个升级改造农贸市场已陆续动工,3个续建农贸市场正在加快施工,其它3个农贸市场正在强力推进动工事宜。
实施23个社区公共服务用房达标工程
2019年继续推进23个社区公共服务用房达标建设。其中琅琊区10个、南谯区11个、经开区2个。项目将配备一站式服务大厅、群众活动室等,实现社区公共服务用房“面积达标、建设规范、功能完善”。
截至目前,13个社区已落实房源达标工程,4个社区已基本确定房源,正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6个社区需新建用房。
新建公共停车场3个、临时停车场10个
新建王桥二巷、育新路、原扬子宾馆3个社会公共停车场,并利用城区空闲地块建设10个临时停车场。13处停车场计划2019年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给市民出行提供便捷。
目前,已有1处公共停车场(王桥二巷停车场)和3处临时停车场(育新西路、老汽车站、南门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原扬子宾馆公共停车场和育新路公共停车场已经完成地下管道铺设、围墙砌筑,水稳开始进场施工,可望9月底提前完工交付使用。7月底前,将有8个临时停车场施工挂网招标,计划11月底前全部建成。
建设改造公共体育公园12个、为26个安置小区增配全民健身器材
对滁城清流河一期、如意湖公园、鱼尾狮公园等12个公园进行建设或改造,建设或增设健身路径、健身步道、乒乓球台、羽毛球场足球场等。为清流人家西区、创业苑、西涧花园等26个安置小区配备多种健身器材。
目前12个体育公园的施工建设图纸已全部完成,即将转入公园建设单位并落实公园器材的采购、安装。已有南湖茗苑、龙池花园、创业苑等5个小区健身器材安装完毕,三里亭、凤翔苑、菱东花园等5个小区器材已经到位,正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西涧花园等16个小区的健身器材招标公告已经挂网,8月7日再次开标。
实施餐厨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计划一期日处理能力100吨/天,二期新增计划100吨/天。根据计划,该项目将于2019年底完成前期准备并开工建设。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厨余垃圾600吨,分两期建设。
目前,初定餐厨项目建设地点为琅琊区西涧办事处新集村,滁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西侧,约44亩,已入国家财政部PPP项目库,已确定社会资本方,正在报批PPP项目合同。厨余垃圾项目已被列入财政部PPP项目库,计划7月底完成资格预审挂网公示,拟于2020年开工建设。
重建改造危桥4座
改造文德桥、S311滁定路跑洪南桥,计划2019年底完成;改造陈湾桥,计划今年年底完成桥梁下部结构施工和箱梁预制等,2020年9月完成;改造五孔桥,预计2019年底开工建设,2020年底完成。
目前,文德桥加固修缮项目已于6月底提前完工;陈湾桥建设前期进展顺利,下部结构已完成24根桩基施工,占计划任务的80%;五孔桥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计划本月底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清单编制;S311滁定路跑洪南桥改造工程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清单编制。
(记者卢晓东)
改造棚户区6500户,改造背街小巷59条,新建3个公共停车场和10个临时停车场……2019年伊始,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市政府郑重承诺今年继续为滁城市民办好十件实事。
如今,时间过半,这十件实事进展如何?日前,记者从市效能办对十件实事项目督查工作通报中获悉,我市2019年为民办十件实事大部分项目有序推进,总体进展顺利,民生福祉稳步增进。
改造棚户区6500户
2019年,为加快推进滁城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我市制定了6500户棚户区改造任务。
目前,该项目总体进展顺利,已启动2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面积约124万平方米,已签协议5473户,占年度目标任务的84.2%。
整治改造老旧小区21个
2019年原计划改造26个老旧小区,因3个小区不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标准不纳入改造,另2个小区纳入文明创建提升达标工程,不重复改造,调整为改造21个小区、62.71万平方米、涉及6376户,全面改善老旧小区环境,让居民住得舒心。
截至目前,21个改造小区施工单位已全部进场施工,正在进行道路清表、内楼道铲除和雨污管网开挖等工作,已完成总工程量的43.6%。
改造背街小巷59条
继续推进背街小巷改造工作,计划对59条背街小巷实施提升改造,同时对沿线人行道、路牙、排水管道等予以同步改造,进一步扮靓居民出行环境,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
目前,该项目总体进展顺利。截至7月21日,59条背街小巷改造,已完工44条,12条在建,3条尚未开工。其中,琅琊区50条,已有36条小巷完工,环城工商巷等11条在建,中转站巷等3条小巷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尚未开工建设;南谯区9条,已完工8条,1条在建。
新建改造公厕43座
计划琅琊区新建8座公厕,改造4座公厕;南谯区新建9座公厕,改造3座公厕;琅管委新建1座公厕;经开区新建6座公厕,改造4座公厕。
目前,该项目总体进展顺利。截至7月21日,新建景观式公厕5座,已完工1座,在建4座;新建装配式公厕19座,已完成招标,全部进场施工;改造19座公厕,已完工6座,在建13座。
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4个
2019年,计划新建、改造、提升农贸市场14个,分别为新建三官农贸市场,配建南谯路农贸市场,续建凤凰、交通路、金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清流中苑、创业中苑二期、龙蟠北苑、龙蟠集贸、同乐苑、北湖、扬子、菱溪苑、东升邻里中心农贸市场,其中琅琊区9个、南谯区4个、中新苏滁高新区1个,总面积约72000平方米。
目前,1个升级改造农贸市场已完工,7个升级改造农贸市场已陆续动工,3个续建农贸市场正在加快施工,其它3个农贸市场正在强力推进动工事宜。
实施23个社区公共服务用房达标工程
2019年继续推进23个社区公共服务用房达标建设。其中琅琊区10个、南谯区11个、经开区2个。项目将配备一站式服务大厅、群众活动室等,实现社区公共服务用房“面积达标、建设规范、功能完善”。
截至目前,13个社区已落实房源达标工程,4个社区已基本确定房源,正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6个社区需新建用房。
新建公共停车场3个、临时停车场10个
新建王桥二巷、育新路、原扬子宾馆3个社会公共停车场,并利用城区空闲地块建设10个临时停车场。13处停车场计划2019年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给市民出行提供便捷。
目前,已有1处公共停车场(王桥二巷停车场)和3处临时停车场(育新西路、老汽车站、南门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原扬子宾馆公共停车场和育新路公共停车场已经完成地下管道铺设、围墙砌筑,水稳开始进场施工,可望9月底提前完工交付使用。7月底前,将有8个临时停车场施工挂网招标,计划11月底前全部建成。
建设改造公共体育公园12个、为26个安置小区增配全民健身器材
对滁城清流河一期、如意湖公园、鱼尾狮公园等12个公园进行建设或改造,建设或增设健身路径、健身步道、乒乓球台、羽毛球场足球场等。为清流人家西区、创业苑、西涧花园等26个安置小区配备多种健身器材。
目前12个体育公园的施工建设图纸已全部完成,即将转入公园建设单位并落实公园器材的采购、安装。已有南湖茗苑、龙池花园、创业苑等5个小区健身器材安装完毕,三里亭、凤翔苑、菱东花园等5个小区器材已经到位,正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西涧花园等16个小区的健身器材招标公告已经挂网,8月7日再次开标。
实施餐厨和厨余垃圾处理项目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计划一期日处理能力100吨/天,二期新增计划100吨/天。根据计划,该项目将于2019年底完成前期准备并开工建设。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厨余垃圾600吨,分两期建设。
目前,初定餐厨项目建设地点为琅琊区西涧办事处新集村,滁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西侧,约44亩,已入国家财政部PPP项目库,已确定社会资本方,正在报批PPP项目合同。厨余垃圾项目已被列入财政部PPP项目库,计划7月底完成资格预审挂网公示,拟于2020年开工建设。
重建改造危桥4座
改造文德桥、S311滁定路跑洪南桥,计划2019年底完成;改造陈湾桥,计划今年年底完成桥梁下部结构施工和箱梁预制等,2020年9月完成;改造五孔桥,预计2019年底开工建设,2020年底完成。
目前,文德桥加固修缮项目已于6月底提前完工;陈湾桥建设前期进展顺利,下部结构已完成24根桩基施工,占计划任务的80%;五孔桥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计划本月底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清单编制;S311滁定路跑洪南桥改造工程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清单编制。
(记者卢晓东)
温州:三产安置房交易纠纷为何那么多?
(原标题:《温州:三产安置房交易是与非》)
2019年2月,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温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代管)庄桥村有村民通过信访,向上级部门反映:由本村村委会与沙城街道所辖其他4个村村委会委托代建的三产安置房项目——东方府邸,存在违规处置集体财产、委托无资质公司代建、违法进行预售认购等违法违纪问题,并恳请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很快,这份信访件被交至沙城街道办事处办理。该办事处于3月15日给信访人出具了《处理意见书》。
三产安置房项目是指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利用村集体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后,政府核定返回的三产安置用地指标,为失地农民开发商业建筑、建设安置住宅用房。
在温州,当地政府于2008年制定并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其中规定:根据征收集体农用地面积,每亩核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筑面积60平方米的住宅用房安置指标。
据温州媒体报道,上述办法出台后,原本用于安置失地农民的安置住房开始批量上市,与五证齐全的商品房新盘、二手房三足鼎立,成为当地房源市场的供给方之一。由于三产安置房价格要比新楼盘和二手房的低,因此“对刚需及部分‘首改’(首次换房的改善性置业)客户群体有很大的吸引力”。
有群众反映:在三产安置房无障碍入市以后,围绕这种房源形成了多种矛盾体,主要表现为“村民与村集体经济组织间的矛盾”“村集体经济组织与负责代建房企的矛盾”“非本村户籍购房人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房源代售方的矛盾”“住房人因房屋质量、物业服务等问题与施工主体、物业公司的矛盾”。除此之外,三产安置房在项目实施、工程建设、资金监管、安置指标交易等重大事项环节中,也衍生了不少村级权力腐败。
温州三产安置房上市路径是什么?当地媒体和业内人士缘何不断向这类房源的意向购房人“预警”?在目前法律无法限制三产安置房指标自由交易的前提下,温州当地该如何将好事办好,即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也让失地农民获得满满的幸福感?带着这些问题,《民生周刊》记者赴当地做了调研。
房源指标的转让?
与温州市县区其他类似项目相比,东方府邸三产安置房项目是一个“新楼盘”,立项于2018年10月,其他项审批手续办结于今年4月底。记者实地采访时,该项目已进入基础性施工阶段。
据沙城街道办事处一王姓副主任介绍:上述项目为辖区内的八甲村、七五村、永恩村、烟台村、庄桥村发起的联建项目,并委托温州中凌房产开发公司代为实施。该项目住宅用房面积7316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8273平方米,建设资金为自筹。其中八甲村占比33.81%、七五村占比25.61%、永恩村占比11.06%、烟台村占比10.11%、庄桥村占比19.41%。项目建成后,五村可按出资比例获得对应的安置房面积。
有知情村民向记者透露:东方府邸项目涉及的住宅用房共计590套。2018年12月中旬,庄桥村等五村村委会及其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发布《认购公告》和《摸文(抓阄)公告》。两个公告要求村民在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按户缴纳“定金”8万元,以取得“认购资格”。取得“认购资格”的村民要在2019年1月3日至4日以抓阄方式确认房号。未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剩余房源由代建房企垫付房源指标款并自行销售。
走访中,几个村的受访村民向记者反映,项目涉及的认购套数、放弃套数以及最终剩余并由代建房企拿走的套数等数据,村里一直未公开。或因如此,受访村民推断590套房源中,房企自行销售的套数与村民认购的套数相差无几,故质疑村干部在该项目中有向房企输送利益之嫌。
庄桥村等五村村委会及其股份经济合作社向记者提供的一份情况说明中,对项目剩余房源委托代建房企对外认购的合理性做了阐释:委托代建房企对外认购的行为,实际上是房源指标的转让,是在本村村民无法完全消化剩余房源指标的前提下,为确保项目资金有效供给,及时到位而进行的财产性指标的转让,并非第三方自行销售行为。
上述五村强调:各村委托对外认购房源指标的合同主体,仍是各村经济组织和认购户。非本村认购户认购合同相对方是各村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并不是代建房企或者销售公司,相关合同的权利义务也均由村集体和认购户享有与承担。
作为三产安置房项目,东方府邸也有像其他商品房小区一样的售楼中心。图/郭鹏
低价格入市与高风险预警
那么,东方府邸三产安置房项目房源指标的转让与销售是否于法有据?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房源指标买卖还属于空白概念,在审判实践中,这种指标所对应的应该是已被政府征为国有后又返给村集体的安置用地,在此宗土地上所建的住宅一般被称为‘定向商品房’。因此,指标转让合同实质上是对房屋预期认购资格的转让,是一种权利的转让。这种权利属于可期待物权的范畴,未被法律所禁止。”一位不愿具名的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说。
尽管如此,温州本地媒体还是在2015年6月和2019年5月,对类似于东方府邸三产安置房源的低价格入市进行了分析,同时对意向购买此类房源的购房者进行了高风险预警提示。
当地媒体指出:农村三产安置房,房屋初始登记的主体即申请人系村委会,而不是个人,因此三产安置房不能直接登记在购房者个人名下。而按照现行政策,国有土地上的三产安置房,原安置户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才可以进行二手房交易过户。
也就是说,非本村户籍的购房人认购在建三产安置房只能签订买卖契约,而非二手商品房交易时签订的购房合同,且无法进行公证,只能待小区交付、集体领证并分割至每户后,才能进行过户,最终取得房产证也需要一定的过程。
有业内人士提醒,三产安置房的购买只能属于民间债权行为,在取得房产证之前无法以产权交易进行备案,在二手房市场上属于隐性成交,因此存在卖方单方毁约及债务风险,而相对较低的价格也体现出这种风险。
对此,庄桥村等五村村委会及其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向记者提供情况说明中也载明:东方府邸项目的产权分割到各村经济组织后,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完相应的审批手续及缴纳政府规定的税费后,再过户至每个认购户名下。
有知情村民告诉记者,东方府邸的房子“预售”价额为6500元起,而邻近的五证齐全的商品房均价要在13000元起。
在“东方府邸项目展示中心”记者注意到,前来询价的本市及埠外的意向购房者不在少数,置业顾问除了向来者介绍“楼盘”的位置优势外,还主动告知该“楼盘”虽没有预售许可证,但由于是三产安置房,不仅可以提前销售,购房人还可以从与其合作的银行获得购房贷款。
暗访中,除有一位购房人向记者表示“想买一套做婚房使用”,多数购房人的心态是:“价格确实便宜,买来放着也不会赔,机会合适就出手。”
施工现场公示牌。图/郭鹏
三产安置房不是法外之地
“尽管三产安置房源指标交易行为不受制,但城市管理者要制定并完善相应的监管政策,指导村集体组织做好村务公开,帮助购房人规避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特别是要防范金融风险。”中国委托代建住房模式第一人、许昌市惠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杨金成在接受采访时建议道。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全文搜索“三产安置房”,记者共找到422个结果。其中,涉及浙江省的为419个,这当中有416个结果与温州市有关。同样,在该网全文搜索“三产安置房指标”,共找到93个结果,而这些结果全部来自浙江省温州市。
不仅如此,对于已建成并入住的三产安置房项目,网友在温州市的网络问政平台上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是:房屋质量差、物业管理水平不高。而对于“三产安置房指标交易”,有网友则表示出对这一概念的诸多疑惑。
据当地媒体报道,2018年8月温州市龙湾区制定并印发了《村级三产留地开发建设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旨在对辖区三产安置房项目实施、工程建设、资金监管等重大事项加强管理,严防村级权力腐败。
而在此之前,为了进一步优化辖区三产安置留地政策制度,规范安置留地审批与管理,维持房地产市场秩序,温州市永嘉县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集体三产安置房建设招投标及分配处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尽管沙城街道办事处已就庄桥村村民信访问题给出了《处理意见》,但村民直言,这份意见仅仅是对项目梗概进行介绍,对于他们所反映的其他问题并无回应。
“三产安置房项目肯定不是法外之地。我们已经结合辖区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指标交易等问题,着手拟定更为详尽的监管措施,并上报市里。”温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代管住建局负责人向《民生周刊》记者表示。
(□ 《民生周刊》记者 郑旭 郭鹏)
(原标题:《温州:三产安置房交易是与非》)
2019年2月,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温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代管)庄桥村有村民通过信访,向上级部门反映:由本村村委会与沙城街道所辖其他4个村村委会委托代建的三产安置房项目——东方府邸,存在违规处置集体财产、委托无资质公司代建、违法进行预售认购等违法违纪问题,并恳请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很快,这份信访件被交至沙城街道办事处办理。该办事处于3月15日给信访人出具了《处理意见书》。
三产安置房项目是指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利用村集体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后,政府核定返回的三产安置用地指标,为失地农民开发商业建筑、建设安置住宅用房。
在温州,当地政府于2008年制定并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其中规定:根据征收集体农用地面积,每亩核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筑面积60平方米的住宅用房安置指标。
据温州媒体报道,上述办法出台后,原本用于安置失地农民的安置住房开始批量上市,与五证齐全的商品房新盘、二手房三足鼎立,成为当地房源市场的供给方之一。由于三产安置房价格要比新楼盘和二手房的低,因此“对刚需及部分‘首改’(首次换房的改善性置业)客户群体有很大的吸引力”。
有群众反映:在三产安置房无障碍入市以后,围绕这种房源形成了多种矛盾体,主要表现为“村民与村集体经济组织间的矛盾”“村集体经济组织与负责代建房企的矛盾”“非本村户籍购房人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房源代售方的矛盾”“住房人因房屋质量、物业服务等问题与施工主体、物业公司的矛盾”。除此之外,三产安置房在项目实施、工程建设、资金监管、安置指标交易等重大事项环节中,也衍生了不少村级权力腐败。
温州三产安置房上市路径是什么?当地媒体和业内人士缘何不断向这类房源的意向购房人“预警”?在目前法律无法限制三产安置房指标自由交易的前提下,温州当地该如何将好事办好,即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也让失地农民获得满满的幸福感?带着这些问题,《民生周刊》记者赴当地做了调研。
房源指标的转让?
与温州市县区其他类似项目相比,东方府邸三产安置房项目是一个“新楼盘”,立项于2018年10月,其他项审批手续办结于今年4月底。记者实地采访时,该项目已进入基础性施工阶段。
据沙城街道办事处一王姓副主任介绍:上述项目为辖区内的八甲村、七五村、永恩村、烟台村、庄桥村发起的联建项目,并委托温州中凌房产开发公司代为实施。该项目住宅用房面积7316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8273平方米,建设资金为自筹。其中八甲村占比33.81%、七五村占比25.61%、永恩村占比11.06%、烟台村占比10.11%、庄桥村占比19.41%。项目建成后,五村可按出资比例获得对应的安置房面积。
有知情村民向记者透露:东方府邸项目涉及的住宅用房共计590套。2018年12月中旬,庄桥村等五村村委会及其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发布《认购公告》和《摸文(抓阄)公告》。两个公告要求村民在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按户缴纳“定金”8万元,以取得“认购资格”。取得“认购资格”的村民要在2019年1月3日至4日以抓阄方式确认房号。未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剩余房源由代建房企垫付房源指标款并自行销售。
走访中,几个村的受访村民向记者反映,项目涉及的认购套数、放弃套数以及最终剩余并由代建房企拿走的套数等数据,村里一直未公开。或因如此,受访村民推断590套房源中,房企自行销售的套数与村民认购的套数相差无几,故质疑村干部在该项目中有向房企输送利益之嫌。
庄桥村等五村村委会及其股份经济合作社向记者提供的一份情况说明中,对项目剩余房源委托代建房企对外认购的合理性做了阐释:委托代建房企对外认购的行为,实际上是房源指标的转让,是在本村村民无法完全消化剩余房源指标的前提下,为确保项目资金有效供给,及时到位而进行的财产性指标的转让,并非第三方自行销售行为。
上述五村强调:各村委托对外认购房源指标的合同主体,仍是各村经济组织和认购户。非本村认购户认购合同相对方是各村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并不是代建房企或者销售公司,相关合同的权利义务也均由村集体和认购户享有与承担。
作为三产安置房项目,东方府邸也有像其他商品房小区一样的售楼中心。图/郭鹏
低价格入市与高风险预警
那么,东方府邸三产安置房项目房源指标的转让与销售是否于法有据?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房源指标买卖还属于空白概念,在审判实践中,这种指标所对应的应该是已被政府征为国有后又返给村集体的安置用地,在此宗土地上所建的住宅一般被称为‘定向商品房’。因此,指标转让合同实质上是对房屋预期认购资格的转让,是一种权利的转让。这种权利属于可期待物权的范畴,未被法律所禁止。”一位不愿具名的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说。
尽管如此,温州本地媒体还是在2015年6月和2019年5月,对类似于东方府邸三产安置房源的低价格入市进行了分析,同时对意向购买此类房源的购房者进行了高风险预警提示。
当地媒体指出:农村三产安置房,房屋初始登记的主体即申请人系村委会,而不是个人,因此三产安置房不能直接登记在购房者个人名下。而按照现行政策,国有土地上的三产安置房,原安置户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才可以进行二手房交易过户。
也就是说,非本村户籍的购房人认购在建三产安置房只能签订买卖契约,而非二手商品房交易时签订的购房合同,且无法进行公证,只能待小区交付、集体领证并分割至每户后,才能进行过户,最终取得房产证也需要一定的过程。
有业内人士提醒,三产安置房的购买只能属于民间债权行为,在取得房产证之前无法以产权交易进行备案,在二手房市场上属于隐性成交,因此存在卖方单方毁约及债务风险,而相对较低的价格也体现出这种风险。
对此,庄桥村等五村村委会及其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向记者提供情况说明中也载明:东方府邸项目的产权分割到各村经济组织后,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完相应的审批手续及缴纳政府规定的税费后,再过户至每个认购户名下。
有知情村民告诉记者,东方府邸的房子“预售”价额为6500元起,而邻近的五证齐全的商品房均价要在13000元起。
在“东方府邸项目展示中心”记者注意到,前来询价的本市及埠外的意向购房者不在少数,置业顾问除了向来者介绍“楼盘”的位置优势外,还主动告知该“楼盘”虽没有预售许可证,但由于是三产安置房,不仅可以提前销售,购房人还可以从与其合作的银行获得购房贷款。
暗访中,除有一位购房人向记者表示“想买一套做婚房使用”,多数购房人的心态是:“价格确实便宜,买来放着也不会赔,机会合适就出手。”
施工现场公示牌。图/郭鹏
三产安置房不是法外之地
“尽管三产安置房源指标交易行为不受制,但城市管理者要制定并完善相应的监管政策,指导村集体组织做好村务公开,帮助购房人规避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特别是要防范金融风险。”中国委托代建住房模式第一人、许昌市惠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杨金成在接受采访时建议道。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全文搜索“三产安置房”,记者共找到422个结果。其中,涉及浙江省的为419个,这当中有416个结果与温州市有关。同样,在该网全文搜索“三产安置房指标”,共找到93个结果,而这些结果全部来自浙江省温州市。
不仅如此,对于已建成并入住的三产安置房项目,网友在温州市的网络问政平台上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是:房屋质量差、物业管理水平不高。而对于“三产安置房指标交易”,有网友则表示出对这一概念的诸多疑惑。
据当地媒体报道,2018年8月温州市龙湾区制定并印发了《村级三产留地开发建设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旨在对辖区三产安置房项目实施、工程建设、资金监管等重大事项加强管理,严防村级权力腐败。
而在此之前,为了进一步优化辖区三产安置留地政策制度,规范安置留地审批与管理,维持房地产市场秩序,温州市永嘉县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集体三产安置房建设招投标及分配处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尽管沙城街道办事处已就庄桥村村民信访问题给出了《处理意见》,但村民直言,这份意见仅仅是对项目梗概进行介绍,对于他们所反映的其他问题并无回应。
“三产安置房项目肯定不是法外之地。我们已经结合辖区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指标交易等问题,着手拟定更为详尽的监管措施,并上报市里。”温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代管住建局负责人向《民生周刊》记者表示。
(□ 《民生周刊》记者 郑旭 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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