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月记》这本书中的同名小说《山月记》,讲一位醉心诗作的青年李徵,恃才傲物,想要凭诗作流芳百世,他不甘心当区区一名小吏,于是辞去官职,专心作诗。但如此,他的生活便无以为继,日渐困苦,而诗文之业又未有进展,这使他陷入了焦虑之中,不再是当年意气风发的样子了。

数年后,为维持生计,他再次做了一名小吏,而当年被他瞧不起的同僚们都已经升了官,李徵自尊受挫,性情日益狂悖。

一年后,李徵在外地出差,某天夜半,他突然脸色骤变,跳下床来,朝门外无尽的暗夜飞奔而去,离奇失踪,从此遍寻不着。

第二年,袁傪出使岭南,途中歇息后要出发,驿站之人告知这条路上有吃人的老虎,最好等天色大亮再走 。但袁傪自恃带的人多,径直上路,结果路上果然遭遇猛虎从草丛中一跃而出,袁傪感到必死无疑时,老虎竟然没有吃他,却又躲进了草丛里,还小声说起了话,袁傪觉得声音极其耳熟,像他的朋友李徵。他命部下暂停前进,自己询问草丛里那熟悉的声音,果然 ,那老虎正是李徵所变,变成了虎的李徵深感自己丑恶不堪,不肯与袁傪相见,两人就这样隔空交谈着。

李徵告诉了他一年前的事。那天他半夜醒来,听到外面有人不停地喊他名字,他就循声跑出去,不知怎么地飞奔进了山林之中,而且,他的身体似乎充满了力量,很轻快地跑、跃,此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好像变成了一只老虎。

李徵很迷茫,不知道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也不明白为什么——“我们真的对一切一无所知 。我们老实接受那些强加于身的东西,却不知为何接受;我们活下去,却不知道为何要活下去——这就是我们活着的宿命。”

他本来想一死了之,这时他又突然看到了一只兔子,等他回过神来,他已经把那只兔子撕碎吃掉了。从那天起,每天有几个时辰,他能恢复人的神智,但除这段有限的时间之外,他做的全是老虎的残虐行为,而且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每天恢复人性的时间也越来越短。

更可怕的是,他从最初质疑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老虎,到后来竟对自己以前为什么会是人类而产生了疑虑。他想,是不是野兽也好人类也好,原本其实都是某种别的事物,后来日久天长便渐渐忘却了自己的本来面目,而以为自己从一开始就是现在这样的。他觉得,或许彻底地变成一只虎,他才会感到幸福吧?但他身体里的那个“人”,又极度害怕失去“人”的心智。

李徵请求袁傪,把自己现在尚能记诵的数十篇诗作记录下来,以传后世,因为写诗曾是他的毕生执着。袁傪一边帮他记录一边感叹,李徵的才思一流,但他的诗却似乎欠缺了点什么,使其无法成为一流作品。而叙述完诗作的李徵,自嘲起自己是个想成为诗人却成了老虎的可怜人,又即兴赋诗一首,借此为证,“这副老虎的皮囊下,曾经的李徵还活着。”

袁傪再次记录,李徵又说自己可能明白了会遭遇如此命运的原因,这里就出现了本篇最著名的话“我惧怕自己不是美玉,因而刻意不去刻苦打磨;我又对自己会成为美玉尚存半分希望,因而也无法庸庸碌碌地与瓦砾为伍。”他认为自己毁于这种愤懑、羞惭和怨恨的情绪中,将自己原先的才能也白白荒废了,后来的他除了自卑恐惧和怠惰,一无所有,“不知有多少人 ,资质平庸,远不及我,但凭借专心钻研,成为堂堂的诗人,”(这里我突然想到了张敬轩的《天才儿童 1985》,歌词是同个道理啊,黄伟文太会写了)现在变成了虎,他才想通这一点,但已无回头之路,纵是千般悔恨,也无可奈何了。

即将天亮之时,李徵又拜托袁傪告诉李的家人他已死 ,并恳求袁傪尽力帮助他的家人。袁傪眼光也泛起泪光,答应了他。李徵又叮嘱袁傪,回程时千万不要再走这条路,他怕到时自己已经完全丧失人的心智,变成只会吃人的老虎。袁傪道别后离去,草丛里传出悲泣之声。 ​​​​

这也是整本《山月记》中我最喜欢的一篇。人生的很多问题,在自己还能够面对时,其实都是没有答案的 ,往往是事态无法挽回了,才能通过思考得出一个结论。像李徵这样,处于“怕自己不是美玉而不去雕琢 ”和“觉得自己也可能是美玉因此不甘心庸碌度日”的矛盾中,其实也是很多普通人一生的写照啊。除了极个别超脱之人,芸芸众生都不免被理想捉弄,被生活困 扰,被命运操纵,诚然时间能给人答案,但人面对时间又是无可奈何的,因为自己在时间这个点上,只能线性向前,而不是一个俯瞰的姿态。因此,也只能更加努力,不虚度一分一秒了。

网友:我丈夫瞒着我把买房的700000借给别人,3年了还没要回来,我一生气就和他离了婚回娘家。过了几天,我的银行账户突然收到一笔700000的转账。心想以为是老公把钱要回来了,本想着和他复婚了,却没想到打钱给我的是一个女人。
 
我今年34岁,之前一直在租房。工作这些年一家人一直省吃俭用,辛苦工作,使足干劲,目的就想快点换房。我估计了一下,当我们有70万的时候就足够买房了。然而一天,我发现我们的积蓄都没有了,当我知道了真相后,发现老公已经把钱借给了别人。

当时我就问老公钱去哪里了?他支支吾吾的说不清楚。之后我就急了,他才说是借给了别人,我问他借给了谁,他也不说。我严重怀疑他把钱借给了他的女同学了,但是他就是不说也不承认借给了女同学,我搞不懂他是什么意思?

现在谁都知道,借个钱比登天还难。我爸爸生病那几年,家里面到处去借钱,才借了区区的几万块钱,而现在老公却把70万块钱轻轻松松的就借给了别人。
 
由此可见她和借钱人的关系非同一般,他虽然不说,但是我心里有两个猜想,一方面可能是他兄弟借的。另外一种可能就是他要好的女同学了。

诸位,那可是70万啊,不是简单的7000块钱啊。老公也向我打保证,说那笔钱在半年之内就会归还,当时也是没有其他办法了,就只好同意了。 

不过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快要到半年期限的时候,老公却告诉我借钱的那位已经失联了,他满脸懊恼的求我原谅他,以后的事情都会听我的,并且不会自作主张把钱随便借给别人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火冒三丈,我怎么能冷静下来,并且以我们现在的收入加上不吃不喝,至少都需要六七年的时间才有那么多钱。
 
回到娘家,妈说:这种男人不可靠,趁早离婚。说我现在才34岁,及时止损还有救,如果继续和他过下去的话,不说34岁,就算到了44岁还是这样?保不齐那时候你都还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

我回头想了想,觉得妈妈说得有道理。我老公这人,性情太软了,而且是个热心肠,假如同学有事情的话,第一时间肯定想到他,而且他从来不会推脱的。但是这次借出去的70万是怎么回事我一概不知。
 
我很反感他的行为,但老公根本不会理会我,并总是说,谁都有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帮一把是一把。

以前的事情我可以不计较,但这一次我真的是伤心了。我打算听妈妈的建议,离了婚回老家,老公跪下苦苦挽留我,但我的态度坚决,要么你把钱拿回来,要么就是离婚,其他没有什么可能性了。
 
老公无它法只好签字离婚,回到娘家心里空落落的。到了晚上,我女儿给我打电话说想我,我说我也想你,但是妈妈也没办法啊,你爸爸做的太过分了,和他一起过我看不到任何希望。

我女儿9岁了,肯定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在爷爷奶奶家,有什么照顾,我还不担心。

然而,我的处境并不好,回到老家后我感觉全身不自在。我妈是和弟弟弟媳住在一起的,是个三室居的房子。

没有来娘家前,弟弟和媳妇住一间,我妈住一间,小外侄自己住一间。我的意思是让外侄和我妈住一间,我自己住一间,但外侄不同意,妈让我和她住一间。妈妈和女儿住在一间本来很正常,不过我是多大的人了啊?

我发觉这房子尽管是妈妈的,但妈妈却没有权利,一切都是弟媳说了算,我有些伤心,嫁出去的女儿果然是泼出去的水。就在这会,我的银行账户突然收到70万的转账。我心情马上就好起来了,以为老公把钱要了回来,准备打电话给他准备复婚。

不过我电话号码还没有拨,别人就给我打电话来了。

然而给我打电话的是个女人,并说那70万是她转给我的,账号是从我前夫那里得来的。她坦诚的说,我老公半年前借钱给她度过了困境,然而她万万没想到,事情并不顺利延缓了还钱的日子。她对我道了歉,还说我不是一个好妻子,仅仅为了钱就和自己的丈夫离婚。

接着她说:你抛弃的男人,我要。等她挂了电话,我犹豫了一下给我老公打电话,然而他却对我说:我马上结婚了,你保重。说完立刻挂了电话。
 
我搞不明白了,万万没想到离婚后他先找到归属。我心中感到后悔极了,但我自认为自己没错,前夫擅作主张把70万借给别人不告知我,我不应该生气吗?也许他和那个女儿早就有拉扯了。但是有一点我搞不懂,为什么他会把钱还给我? 

专家:夫妻本是患难与共的,想要经营好一段婚姻,就要彼此尊重,互相体谅。你丈夫把70万擅自借给别人,却没有和你商量,其实这已经是背叛了婚姻。
 
因此你愤怒离婚,是人都会这么做,你并没有错。之后的情况证明,他把钱借给了女同学,而那位女同学也因此感动地爱上了你丈夫,他们即将结婚。或许你之前的猜测是对的,两个人的关系肯定非同一般,要不然怎么会轻易把那么大笔钱借给她?

庆幸的是,你老公还是有良心的,他把这70万都给了你,也许这是一种补偿,或许那个女人的经济条件变好了,用这些钱买个平静。一句话,既然离婚了,就各自安好吧。你才34岁,希望前途都一片光明。 #人生感悟##经济学常识#

【原创微小说】
《步摇》
我是这个国家的女王,继位以来政绩颇丰,深受人民爱戴。唯一的缺点是膝下无子。可这不足以撼动我的王位,我已故王兄的长子天玺德才兼备,是王储的不二人选。这孩子生性仁慈,但,君王注定要经历腥风血雨。因此在正式立太子前,我决定先帮他长出一颗真正的王心。
晚风拂过京城郊外一片荒凉的山坡,民间传言说那里每晚都有鬼魂出没,无人敢靠近。但今晚我密诏天玺到这来见我。
我的手里握着一支步摇。它虽款式陈旧,可仍能看出做工极为精细。这些年只有看着它时我才会露出柔和的目光。
“陛下,”我身后传来天玺的声音。
“这些年你一直做我在民间的眼睛,想必也是听过这里的传说吧。”我转过身正对着他,将步摇戴在头上。
“只是些民间怪谈罢了,区区流言不足挂齿。”
“是吗?”我冷笑一声,天玺的眼神里立马闪现出恐慌的情绪,“随朕来。”
映入眼帘的是不远处荒草丛中的一座孤坟。坟前没有墓碑,也没有任何祭奠的痕迹。在月光的照耀下显得无比清冷诡异。
天玺的表情立马变了,他已猜到墓主人是谁,却不敢说出那人的名讳。
我转过身,望着他脸上难以置信的表情,不轻不重的说道:“这便是前朝护国大将军的坟墓。”
就在天玺不安的揣测我的用意时,我的身后传来声响。转身只见原本完好的坟墓分成两半,露出里边的棺材。接着棺材里发出猛烈撞击的声音,天玺见状立马拔剑挡在我前边,警惕的观察着棺材的动静。
没多久棺材被打开了,里边那具还未完全腐烂的尸体爬了出来,拖着已经被虫啃食掉一半的双腿,艰难的向我走来,却被天玺一剑刺倒在地上。
“让他来,”我的表情依旧很淡定,眼里也已泛有泪光
“可是……”
“没有可是,你退下。”天玺只好作罢。
那具尸体挣扎起身,当他走到我面前时,我拔下头上的步摇,放到他已露出白骨的右手上。“杀了我吧。”我的声音已经带有哭腔。天玺当我魔怔了,正要上前阻止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他重新为我戴上步摇。动作温柔好似从前。我终于忍不住伸手轻抚着他已烂掉的脸庞,相看无言,唯有泪千行。
天玺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这惊悚的一幕。
直到我突然拔下步摇,狠狠地刺向了他裸露在外的心脏。顷刻间,尸骨化为灰烬。
我转向目瞪口呆的天玺,泪水未干的面容上却是充满杀气的眼神。“你可知朕为何这么做?”
“臣愚钝,”天玺连忙跪下,“请陛下明示。”
我低头看了看手中的沾着黑血的步摇,开口道:“多年前,你父王,也就是我王兄当政的时候,他已是这个国家的护国大将军,弱冠之年就坐到如此高位,王兄自然忌惮他。”我伸手扶起了天玺,“刚好这时他又请求和我成婚,我与你父王是一母同胞的兄妹,他自然疼我。可王兄无法拒绝这场带着目的的婚姻。
“这本只是场政治联姻,没想到我和他都动了真情。我生在这勾心斗角的王宫,比谁都渴望真心。所幸他是忠于王兄的,我们倒也过了一年的安稳日子。”
“可老天爷终究不肯让我安生。”我伸手擦掉眼泪,看向他的坟墓,缓缓开口道,“前朝宰相背地里给先王下毒,想要在他死后扶植当时尚年幼的你做傀儡王。你父王走得太突然了,没留下任何遗诏。朝中的各路势力也蠢蠢欲动,我作为一国公主自然也不甘示弱。”天玺看见我混杂着悲伤和野心的病态眼神后,身体开始微微颤抖,“我说我要做女王,等你长大了再禅位于你,之后我再和他过几十年逍遥日子。他答应了,替我除掉了所有异己势力。在我顺利登基后,又为我平定了外族入侵,巩固了我的霸业。”
“可是后来他的声望越来越高。民间奉他为战神,甚至还传出了要他取代我的声音,真是愚不可及。”我眼神里的悲伤消失殆尽,只剩抹不去的杀气。“他们当真以为这个国家是他一介武夫撑起的吗?若非朕日理万机,从中周旋,任他再强悍,又怎能在王兄驾崩时周边诸国虎视眈眈的夹缝中生存?更不可能有今日的太平盛世。”
“陛下的功劳人尽皆知,何苦为了些愚见断了夫妻情分啊。”天玺惋惜的语气让我想起了十多年前一度悲痛欲绝的自己,“孩子你记住,作为君王,你不能允许有人威胁你的王位。威胁者,杀无赦。”
“可这样会为天下人唾弃,失去民心王位也就不稳了。”
“那就让他成为被唾弃的人。”我回头看了眼他的坟墓,“护国大将军居功自傲,妄图篡位,其罪当诛。然朕念其过往功劳,特赐其毒酒,留其全尸。”
“姑姑,他可是您的夫君啊。”天玺惋惜的语气令我大为恼火。
“可朕更是一国之君,这个位置容不得儿女情长。”我半生的血泪不容我心软。
“我已经老了。”我拉起天玺的手,“你迟早要继位,看透这些不是坏事。朕这一生,君临天下,却也形影相吊。”
“姑姑……”天玺跪下把头埋在我怀里哭泣。
“孩子,这是你的命。”我轻抚着天玺的头,“自古帝王就是孤家寡人,本就该如此凄凉。”
天玺放声大哭着,享受他人生中最后一次的感性。我望着今晚凄美的夜色,心想当我踏上归途时也有这样的美景作伴该多好。
第二天宫里传出我驾崩的消息,接着天玺拿出我事先交给他的遗诏顺利继位。对外宣称我是因多年顽疾逝世,实则是那晚我帮天玺长出真正的王心后,将那把沾血的步摇插进了自己的心脏。在天玺的恸哭声中踏上了轮回的道路。
浮生。我站在奈何桥上说完这句话后便跳进了忘川河。在污浊的波涛中,为铜蛇铁狗咬噬。看着他一遍又一遍经过奈何桥,忍受相见不相认的痛苦,熬了整整一千年……
多年后的京都元宵节灯会上一个年轻公子邂逅了一位头戴复古步摇的姑娘。对视的那一瞬间彼此的灵魂相认,夜空中的烟花温暖了清冷的月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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