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这一点可以发一条微博说道一下。但短短几百字仍然不能把论点辨明。微博果然不合适讨论,当个娱乐软件实在是它最好的去处了。
角色做什么都行因为该角色是虚构的,没有在现实中杀人,而“杀人犯法”是我们在作品外对角色行为做出的判断和对自身行为的规范。所以创作自由和杀人犯法并不互斥,因为一个是在维护文艺的生命力,一个是在维护我们生活的安定。
文艺创作有底线,不是说一定不能触犯现实法律,而是触犯后的结果不该太好。应该文字是死物但作者有价值判断,描写犯罪和宣扬犯罪是两个事,可以充分描写残忍肮脏罪恶,角色也可沉湎于此获益于此,但作者的态度不该是稀松平常。罪的魅力应该局限于文字之内。当然这不仅是作者的事也是读者的事。
方便起见我就默认这里的文艺创作是小说了不然微博字数限制实在难表(因为这其实是我写的评论但是发不出去[允悲]总是提示字数超了不管我怎么截开都有几段太长发不出去,呸呸呸夹总挂路灯!)。
其实我们说到创作自由时默认读写双方是有一定理解能力、社会阅历和共情能力的人,而在这里出现的读者显而易见是不具有上述能力的小孩子,所以此时创作不能完全自由——或者说文字外我们的价值判断较之更为重要。
归根结底这是个教育问题,先要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基础,之后才能欣赏自由的创作,否则其中包含的“不正确”就会误导小读者,导致他们不能分辨真正的对与错。这已经不是文艺创作的责任了,文艺不该承担过多的教化任务,因为这只是它的一项附加职能。
并且,这一段中的杀人行为并非无关紧要——恕我刚刚才去仔细读了全文——前文大篇幅铺垫在产科不受待见的背景下陈小手的优秀和旁人的赞赏,又描写了团长的种种感谢行为,最后却一枪打了陈小手,其后文章戛然而止,杀人这一行为是全文的高潮,是应该被重点讨论的对象。
虽然都是角色行为,可是在严肃作品的评价鉴赏中,角色行为是被评判的对象,其取材自现实而不同于现实,我们并非批评角色本身,而批判他所代表的仍存在于现实中的不公不正行为,这时做出的“杀人犯法”的论断是告诫小读者这是错的绝不能效仿。仅为娱乐不必咬文嚼字,教学中却非嚼不可。
角色做什么都行因为该角色是虚构的,没有在现实中杀人,而“杀人犯法”是我们在作品外对角色行为做出的判断和对自身行为的规范。所以创作自由和杀人犯法并不互斥,因为一个是在维护文艺的生命力,一个是在维护我们生活的安定。
文艺创作有底线,不是说一定不能触犯现实法律,而是触犯后的结果不该太好。应该文字是死物但作者有价值判断,描写犯罪和宣扬犯罪是两个事,可以充分描写残忍肮脏罪恶,角色也可沉湎于此获益于此,但作者的态度不该是稀松平常。罪的魅力应该局限于文字之内。当然这不仅是作者的事也是读者的事。
方便起见我就默认这里的文艺创作是小说了不然微博字数限制实在难表(因为这其实是我写的评论但是发不出去[允悲]总是提示字数超了不管我怎么截开都有几段太长发不出去,呸呸呸夹总挂路灯!)。
其实我们说到创作自由时默认读写双方是有一定理解能力、社会阅历和共情能力的人,而在这里出现的读者显而易见是不具有上述能力的小孩子,所以此时创作不能完全自由——或者说文字外我们的价值判断较之更为重要。
归根结底这是个教育问题,先要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基础,之后才能欣赏自由的创作,否则其中包含的“不正确”就会误导小读者,导致他们不能分辨真正的对与错。这已经不是文艺创作的责任了,文艺不该承担过多的教化任务,因为这只是它的一项附加职能。
并且,这一段中的杀人行为并非无关紧要——恕我刚刚才去仔细读了全文——前文大篇幅铺垫在产科不受待见的背景下陈小手的优秀和旁人的赞赏,又描写了团长的种种感谢行为,最后却一枪打了陈小手,其后文章戛然而止,杀人这一行为是全文的高潮,是应该被重点讨论的对象。
虽然都是角色行为,可是在严肃作品的评价鉴赏中,角色行为是被评判的对象,其取材自现实而不同于现实,我们并非批评角色本身,而批判他所代表的仍存在于现实中的不公不正行为,这时做出的“杀人犯法”的论断是告诫小读者这是错的绝不能效仿。仅为娱乐不必咬文嚼字,教学中却非嚼不可。
夜晚 天边依然挂着一些的云朵 ,夹着闪电般的光芒!眼前的小巷 一盏昏黄的路灯 把巷子照亮 和两边人家窗户量透出的光相互映衬着:把路人影子拉的很长很长!窗户时而传出的嘻笑打闹 和路人脚步就是一部清秒的交响曲!也挡不住路灯下几只自由飞舞的蛾子和小虫 ,陪伴着巷子发生和姜要发生的事 晚安 …… 打工人!明天继续在路上.
夜晚 天边依然挂着一些的云朵 ,夹着闪电般的光芒!眼前的小巷 一盏昏黄的路灯 把巷子照亮 和两边人家窗户量透出的光相互映衬着:把路人影子拉的很长很长!窗户时而传出的嘻笑打闹 和路人脚步就是一部清秒的交响曲!也挡不住路灯下几只自由飞舞的蛾子和小虫 ,陪伴着巷子发生和姜要发生的事 晚安 …… 打工人!明天继续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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