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后余生:择善而处,去留随缘
你害怕孤独吗?
《你的孤独,虽败犹荣》一书中说:
曾经我认为,孤独是世界上只剩自己一个人。
现在我认为,孤独是自己居然就能成一个世界。
深以为然。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常常会感到孤独。
但其实,活得孤独,并非坏事。
高质量的独处,胜过盲目合群
如果你的手机突然没电关机了,你会不会如坐针毡,感觉很孤独?
为了避免孤独,你会马不停蹄地刷手机,疯狂地发朋友圈,热情地跟别人聊天。
一旦没有人理你,没有人给你点赞,你便会坐立不安,只有得到回应,你才会踏实。
看见有人哭了,你也委屈巴巴;看见别人笑了,你会跟着笑。
你有没有发现:你努力合群的样子,真的很孤独。
陈道明在访谈节目上说过一句话:
“我一上酒桌应酬就是煎熬,尤其是当一个人喝醉了,一句话跟你说了四五遍,一张名片递给你八次时,你就会感到一种窝火,一种愤怒,特别烦。”
主持人问:“那平时你喜欢干什么呢?”
他说:“独处,现在社会在强调竞争,往往忽略和忘记了独处的美德。”
陈道明在天津老家时,家里连电视都没装,喜欢一个人独自在书房看书。
因为他明白,每天发生在自己身上99%的事情,对别人而言,毫无意义,也认识到自己的快乐与外界无关。
张爱玲也曾说:“自己参加了什么社交活动,回来一细想,说过的每句话,做的每个动作,都觉得蠢得要死,竟然悔得几乎恨上了。”
你看,优秀的人显得孤僻不合群,不是没朋友,而是因为,嘈杂的人群不能让他们感到幸福,反而会生出焦虑,降低对生活的满意度。
多余的社交会让我们做出牺牲,但一个善于独处的人,很少会做牺牲。
所以,一个人的时候,可怜的人会感受到自己全部的可怜之处,而一个有独特思想的人会感受到自己丰富的思想。
亚里士多德说:“离群索居者不是野兽,便是神灵。”
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人赢在了不像别人,有些人却输在了不像自己。
独处,是一个人最贵的奢侈品
你有没有发现:
你一个人吃饭,有人会说你好可怜;
你一个人逛街,有人会说你活得孤独;
你一个人做事,有人会同情你。
你看,在多数人眼里,孤独的人是失败的,可怜的。
所以为了不孤独,我们会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明明不想吃火锅,看到别人吃了,就跟着吃;
明明不想看电影,看到别人都去了,就跟着看;
为了显得不孤独,只能拼命合群。
想起那句话,不合群只是表面上的孤独,合群了才是内心的孤独。
昨天晚上下班,同事飞飞说:“一个人这么早回家,有点孤独,不如一起去吃火锅吧。”
于是,7个人一起去吃了火锅,吃到凌晨1点。
回家的路上,他给我发信息说:“原来,热闹过后会更孤独。”
我们马不停蹄参加各种聚会,是为了消磨孤独,但最后得到的还是孤独。
心理学有个松毛虫实验:
如果你让若干松毛虫,在花盆边缘首尾连成一圈,你就会发现,它们一只跟着一只往前爬,哪怕七天七夜都不停歇,直到精疲力竭尽数死去。
其实,花盆中间就有足以让它们饱腹的松叶,但一味合群的松毛虫们,却没有任何一只试图改变路线。
这便是合群之人的可悲之处。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们活在这世界上,最终还是要掌握与自己独处的能力:
理解孤独、接受孤独、享受孤独。
学会独处,是一个人最贵的奢侈品。
独处,是一个人最好的增值期
学生时代,我是一个害怕独处的人。
我不喜欢一个人去上课,一个人去食堂吃饭,一个人上厕所,我害怕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我,因为那意味着:
你没朋友,性格孤僻,不合群。
所以,多数时候,我宁愿参加不喜欢的社团活动,也不愿一个人呆着。
有位作家朋友,跟我分享了他上学的经历。
读大学的时候,他爱独来独往,没有朋友,因为他不合群。
别人去玩,他写小说;别人谈恋爱,他写小说。
他一天可以不用跟任何人说话,他会一个人去湖边写作,也不会觉得无聊孤独。
在这样孤独的日子里,他完成了自己的长篇小说。
他对同学说:“我的小说终于写完了,要不要看看啊。”
同学冷嘲说:“你这么无趣的人,能写出什么玩意啊,不看不看。”
如今,白驹过隙,喜欢独处的他成就了自己,成为了百万畅销书作者,而他的某些同学整天浑浑噩噩,到处找工作。
其实,享受孤独,真的会让一个人变得强大。因为,独处的岁月是一个人最好的增值期。
一个人的时候,你所有的举动都是在宠幸自己。
一个人的时候,不会有人打扰你,你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用顾忌任何人。
这样的孤独也是可贵的,因为你拥有真实的自我,也拥有了难得的自由。
《远远的村庄》一书中说:
“孤独是非常必要的,一个人在孤独时间所做的事,决定了这个人和其他人根本的不同。”
有时候,拉开你和别人差距的,也许就是你独处的时光。
林语堂说:
孤独两个字拆开,有孩童,有瓜果,有小犬,有蚊蝇,足以撑起一个盛夏傍晚的巷子口,人情味十足。
稚儿擎瓜柳蓬下,细犬逐蝶深巷中。人间繁华多笑语,唯我空余两鬓风。
孩童水果猫狗飞蝇当然热闹,但都与你无关,这就叫孤独。
这才是孤独,你那些所谓的孤独,不过是寂寞罢了。
看过一句话:
“后来许多人问我一个人夜晚踟蹰路上的心情,我想起的却不是孤单和路长,而是波澜壮阔的海洋和天空中闪耀的星光。”
是孤独让一个人出众,而不是合群。所以,那些想摘星星的人,得明白,忍受孤独是成长路上的必修课。
有句话说,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伶,孤独者自足。
红尘路上,生途淬凝为尘、风吹即散,人来人往,山水两两相忘,日月毫无瓜葛,浅笑轻颦,梦不过一场落花,不必记挂。
因为,我们终将要一个人,独自行走,踏遍万水千山。
愿你不畏狂风与烈酒,迎着风走去留也自由。也愿你风雨兼程,不亏欠自己。 https://t.cn/Aigy4U3Q
你害怕孤独吗?
《你的孤独,虽败犹荣》一书中说:
曾经我认为,孤独是世界上只剩自己一个人。
现在我认为,孤独是自己居然就能成一个世界。
深以为然。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常常会感到孤独。
但其实,活得孤独,并非坏事。
高质量的独处,胜过盲目合群
如果你的手机突然没电关机了,你会不会如坐针毡,感觉很孤独?
为了避免孤独,你会马不停蹄地刷手机,疯狂地发朋友圈,热情地跟别人聊天。
一旦没有人理你,没有人给你点赞,你便会坐立不安,只有得到回应,你才会踏实。
看见有人哭了,你也委屈巴巴;看见别人笑了,你会跟着笑。
你有没有发现:你努力合群的样子,真的很孤独。
陈道明在访谈节目上说过一句话:
“我一上酒桌应酬就是煎熬,尤其是当一个人喝醉了,一句话跟你说了四五遍,一张名片递给你八次时,你就会感到一种窝火,一种愤怒,特别烦。”
主持人问:“那平时你喜欢干什么呢?”
他说:“独处,现在社会在强调竞争,往往忽略和忘记了独处的美德。”
陈道明在天津老家时,家里连电视都没装,喜欢一个人独自在书房看书。
因为他明白,每天发生在自己身上99%的事情,对别人而言,毫无意义,也认识到自己的快乐与外界无关。
张爱玲也曾说:“自己参加了什么社交活动,回来一细想,说过的每句话,做的每个动作,都觉得蠢得要死,竟然悔得几乎恨上了。”
你看,优秀的人显得孤僻不合群,不是没朋友,而是因为,嘈杂的人群不能让他们感到幸福,反而会生出焦虑,降低对生活的满意度。
多余的社交会让我们做出牺牲,但一个善于独处的人,很少会做牺牲。
所以,一个人的时候,可怜的人会感受到自己全部的可怜之处,而一个有独特思想的人会感受到自己丰富的思想。
亚里士多德说:“离群索居者不是野兽,便是神灵。”
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人赢在了不像别人,有些人却输在了不像自己。
独处,是一个人最贵的奢侈品
你有没有发现:
你一个人吃饭,有人会说你好可怜;
你一个人逛街,有人会说你活得孤独;
你一个人做事,有人会同情你。
你看,在多数人眼里,孤独的人是失败的,可怜的。
所以为了不孤独,我们会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明明不想吃火锅,看到别人吃了,就跟着吃;
明明不想看电影,看到别人都去了,就跟着看;
为了显得不孤独,只能拼命合群。
想起那句话,不合群只是表面上的孤独,合群了才是内心的孤独。
昨天晚上下班,同事飞飞说:“一个人这么早回家,有点孤独,不如一起去吃火锅吧。”
于是,7个人一起去吃了火锅,吃到凌晨1点。
回家的路上,他给我发信息说:“原来,热闹过后会更孤独。”
我们马不停蹄参加各种聚会,是为了消磨孤独,但最后得到的还是孤独。
心理学有个松毛虫实验:
如果你让若干松毛虫,在花盆边缘首尾连成一圈,你就会发现,它们一只跟着一只往前爬,哪怕七天七夜都不停歇,直到精疲力竭尽数死去。
其实,花盆中间就有足以让它们饱腹的松叶,但一味合群的松毛虫们,却没有任何一只试图改变路线。
这便是合群之人的可悲之处。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们活在这世界上,最终还是要掌握与自己独处的能力:
理解孤独、接受孤独、享受孤独。
学会独处,是一个人最贵的奢侈品。
独处,是一个人最好的增值期
学生时代,我是一个害怕独处的人。
我不喜欢一个人去上课,一个人去食堂吃饭,一个人上厕所,我害怕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我,因为那意味着:
你没朋友,性格孤僻,不合群。
所以,多数时候,我宁愿参加不喜欢的社团活动,也不愿一个人呆着。
有位作家朋友,跟我分享了他上学的经历。
读大学的时候,他爱独来独往,没有朋友,因为他不合群。
别人去玩,他写小说;别人谈恋爱,他写小说。
他一天可以不用跟任何人说话,他会一个人去湖边写作,也不会觉得无聊孤独。
在这样孤独的日子里,他完成了自己的长篇小说。
他对同学说:“我的小说终于写完了,要不要看看啊。”
同学冷嘲说:“你这么无趣的人,能写出什么玩意啊,不看不看。”
如今,白驹过隙,喜欢独处的他成就了自己,成为了百万畅销书作者,而他的某些同学整天浑浑噩噩,到处找工作。
其实,享受孤独,真的会让一个人变得强大。因为,独处的岁月是一个人最好的增值期。
一个人的时候,你所有的举动都是在宠幸自己。
一个人的时候,不会有人打扰你,你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用顾忌任何人。
这样的孤独也是可贵的,因为你拥有真实的自我,也拥有了难得的自由。
《远远的村庄》一书中说:
“孤独是非常必要的,一个人在孤独时间所做的事,决定了这个人和其他人根本的不同。”
有时候,拉开你和别人差距的,也许就是你独处的时光。
林语堂说:
孤独两个字拆开,有孩童,有瓜果,有小犬,有蚊蝇,足以撑起一个盛夏傍晚的巷子口,人情味十足。
稚儿擎瓜柳蓬下,细犬逐蝶深巷中。人间繁华多笑语,唯我空余两鬓风。
孩童水果猫狗飞蝇当然热闹,但都与你无关,这就叫孤独。
这才是孤独,你那些所谓的孤独,不过是寂寞罢了。
看过一句话:
“后来许多人问我一个人夜晚踟蹰路上的心情,我想起的却不是孤单和路长,而是波澜壮阔的海洋和天空中闪耀的星光。”
是孤独让一个人出众,而不是合群。所以,那些想摘星星的人,得明白,忍受孤独是成长路上的必修课。
有句话说,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伶,孤独者自足。
红尘路上,生途淬凝为尘、风吹即散,人来人往,山水两两相忘,日月毫无瓜葛,浅笑轻颦,梦不过一场落花,不必记挂。
因为,我们终将要一个人,独自行走,踏遍万水千山。
愿你不畏狂风与烈酒,迎着风走去留也自由。也愿你风雨兼程,不亏欠自己。 https://t.cn/Aigy4U3Q
往后余生:择善而处,去留随缘!
你害怕孤独吗?
《你的孤独,虽败犹荣》一书中说:曾经我认为,孤独是世界上只剩自己一个人;现在我认为,孤独是自己居然就能成一个世界。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常常会感到孤独。
但其实,活得孤独,并非坏事。
【1】高质量的独处,胜过盲目合群
如果你的手机突然没电关机了,你会不会如坐针毡,感觉很孤独?
为了避免孤独,你会马不停蹄地刷手机,疯狂地发朋友圈,热情地跟别人聊天。
一旦没有人理你,没有人给你点赞,你便会坐立不安,只有得到回应,你才会踏实。
看见有人哭了,你也委屈巴巴;看见别人笑了,你会跟着笑。
你有没有发现:你努力合群的样子,真的很孤独。
陈道明在访谈节目上说过一句话:“我一上酒桌应酬就是煎熬,尤其是当一个人喝醉了,一句话跟你说了四五遍,一张名片递给你八次时,你就会感到一种窝火,一种愤怒,特别烦。”
主持人问:“那平时你喜欢干什么呢?”
他说:“独处,现在社会在强调竞争,往往忽略和忘记了独处的美德。”
陈道明在天津老家时,家里连电视都没装,喜欢一个人独自在书房看书。
因为他明白,每天发生在自己身上99%的事情,对别人而言,毫无意义,也认识到自己的快乐与外界无关。
张爱玲也曾说:“自己参加了什么社交活动,回来一细想,说过的每句话,做的每个动作,都觉得蠢得要死,竟然悔得几乎恨上了。”
你看,优秀的人显得孤僻不合群,不是没朋友,而是因为,嘈杂的人群不能让他们感到幸福,反而会生出焦虑,降低对生活的满意度。
多余的社交会让我们做出牺牲,但一个善于独处的人,很少会做牺牲。
所以,一个人的时候,可怜的人会感受到自己全部的可怜之处,而一个有独特思想的人会感受到自己丰富的思想。
亚里士多德说:“离群索居者不是野兽,便是神灵。”
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人赢在了不像别人,有些人却输在了不像自己。
【2】独处,是一个人最贵的奢侈品
你有没有发现:你一个人吃饭,有人会说你好可怜;你一个人逛街,有人会说你活得孤独;你一个人做事,有人会同情你。
你看,在多数人眼里,孤独的人是失败的,可怜的。
所以为了不孤独,我们会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明明不想吃火锅,看到别人吃了,就跟着吃;明明不想看电影,看到别人都去了,就跟着看;为了显得不孤独,只能拼命合群。
想起那句话,不合群只是表面上的孤独,合群了才是内心的孤独。
昨天晚上下班,同事飞飞说:“一个人这么早回家,有点孤独,不如一起去吃火锅吧。”
于是,7个人一起去吃了火锅,吃到凌晨1点。
回家的路上,他给我发信息说:“原来,热闹过后会更孤独。”
我们马不停蹄参加各种聚会,是为了消磨孤独,但最后得到的还是孤独。
心理学有个松毛虫实验:如果你让若干松毛虫,在花盆边缘首尾连成一圈,你就会发现,它们一只跟着一只往前爬,哪怕七天七夜都不停歇,直到精疲力竭尽数死去。
其实,花盆中间就有足以让它们饱腹的松叶,但一味合群的松毛虫们,却没有任何一只试图改变路线。
这便是合群之人的可悲之处。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们活在这世界上,最终还是要掌握与自己独处的能力:理解孤独、接受孤独、享受孤独。
学会独处,是一个人最贵的奢侈品。
【3】独处,是一个人最好的增值期
学生时代,我是一个害怕独处的人。
我不喜欢一个人去上课,一个人去食堂吃饭,一个人上厕所,我害怕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我,因为那意味着:你没朋友,性格孤僻,不合群。
所以,多数时候,我宁愿参加不喜欢的社团活动,也不愿一个人呆着。
有位作家朋友,跟我分享了他上学的经历。
读大学的时候,他爱独来独往,没有朋友,因为他不合群。
别人去玩,他写小说;别人谈恋爱,他写小说。
他一天可以不用跟任何人说话,他会一个人去湖边写作,也不会觉得无聊孤独。
在这样孤独的日子里,他完成了自己的长篇小说。
他对同学说:“我的小说终于写完了,要不要看看啊。”
同学冷嘲说:“你这么无趣的人,能写出什么玩意啊,不看不看。”
如今,白驹过隙,喜欢独处的他成就了自己,成为了百万畅销书作者,而他的某些同学整天浑浑噩噩,到处找工作。
其实,享受孤独,真的会让一个人变得强大。因为,独处的岁月是一个人最好的增值期。
一个人的时候,你所有的举动都是在宠幸自己。
一个人的时候,不会有人打扰你,你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用顾忌任何人。
这样的孤独也是可贵的,因为你拥有真实的自我,也拥有了难得的自由。
《远远的村庄》一书中说:“孤独是非常必要的,一个人在孤独时间所做的事,决定了这个人和其他人根本的不同。”
有时候,拉开你和别人差距的,也许就是你独处的时光。
【4】林语堂说:孤独两个字拆开,有孩童,有瓜果,有小犬,有蚊蝇,足以撑起一个盛夏傍晚的巷子口,人情味十足。
稚儿擎瓜柳蓬下,细犬逐蝶深巷中;人间繁华多笑语,唯我空余两鬓风。
孩童水果猫狗飞蝇当然热闹,但都与你无关,这就叫孤独。
这才是孤独,你那些所谓的孤独,不过是寂寞罢了。
看过一句话:“后来许多人问我一个人夜晚踟蹰路上的心情,我想起的却不是孤单和路长,而是波澜壮阔的海洋和天空中闪耀的星光。”
是孤独让一个人出众,而不是合群;所以,那些想摘星星的人,得明白,忍受孤独是成长路上的必修课。
有句话说,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伶,孤独者自足。
红尘路上,生途淬凝为尘、风吹即散,人来人往,山水两两相忘,日月毫无瓜葛,浅笑轻颦,梦不过一场落花,不必记挂。
因为,我们终将要一个人,独自行走,踏遍万水千山。
❤️愿你不畏狂风与烈酒,迎着风走去留也自由;也愿你风雨兼程,不亏欠自己。
你害怕孤独吗?
《你的孤独,虽败犹荣》一书中说:曾经我认为,孤独是世界上只剩自己一个人;现在我认为,孤独是自己居然就能成一个世界。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常常会感到孤独。
但其实,活得孤独,并非坏事。
【1】高质量的独处,胜过盲目合群
如果你的手机突然没电关机了,你会不会如坐针毡,感觉很孤独?
为了避免孤独,你会马不停蹄地刷手机,疯狂地发朋友圈,热情地跟别人聊天。
一旦没有人理你,没有人给你点赞,你便会坐立不安,只有得到回应,你才会踏实。
看见有人哭了,你也委屈巴巴;看见别人笑了,你会跟着笑。
你有没有发现:你努力合群的样子,真的很孤独。
陈道明在访谈节目上说过一句话:“我一上酒桌应酬就是煎熬,尤其是当一个人喝醉了,一句话跟你说了四五遍,一张名片递给你八次时,你就会感到一种窝火,一种愤怒,特别烦。”
主持人问:“那平时你喜欢干什么呢?”
他说:“独处,现在社会在强调竞争,往往忽略和忘记了独处的美德。”
陈道明在天津老家时,家里连电视都没装,喜欢一个人独自在书房看书。
因为他明白,每天发生在自己身上99%的事情,对别人而言,毫无意义,也认识到自己的快乐与外界无关。
张爱玲也曾说:“自己参加了什么社交活动,回来一细想,说过的每句话,做的每个动作,都觉得蠢得要死,竟然悔得几乎恨上了。”
你看,优秀的人显得孤僻不合群,不是没朋友,而是因为,嘈杂的人群不能让他们感到幸福,反而会生出焦虑,降低对生活的满意度。
多余的社交会让我们做出牺牲,但一个善于独处的人,很少会做牺牲。
所以,一个人的时候,可怜的人会感受到自己全部的可怜之处,而一个有独特思想的人会感受到自己丰富的思想。
亚里士多德说:“离群索居者不是野兽,便是神灵。”
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人赢在了不像别人,有些人却输在了不像自己。
【2】独处,是一个人最贵的奢侈品
你有没有发现:你一个人吃饭,有人会说你好可怜;你一个人逛街,有人会说你活得孤独;你一个人做事,有人会同情你。
你看,在多数人眼里,孤独的人是失败的,可怜的。
所以为了不孤独,我们会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明明不想吃火锅,看到别人吃了,就跟着吃;明明不想看电影,看到别人都去了,就跟着看;为了显得不孤独,只能拼命合群。
想起那句话,不合群只是表面上的孤独,合群了才是内心的孤独。
昨天晚上下班,同事飞飞说:“一个人这么早回家,有点孤独,不如一起去吃火锅吧。”
于是,7个人一起去吃了火锅,吃到凌晨1点。
回家的路上,他给我发信息说:“原来,热闹过后会更孤独。”
我们马不停蹄参加各种聚会,是为了消磨孤独,但最后得到的还是孤独。
心理学有个松毛虫实验:如果你让若干松毛虫,在花盆边缘首尾连成一圈,你就会发现,它们一只跟着一只往前爬,哪怕七天七夜都不停歇,直到精疲力竭尽数死去。
其实,花盆中间就有足以让它们饱腹的松叶,但一味合群的松毛虫们,却没有任何一只试图改变路线。
这便是合群之人的可悲之处。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们活在这世界上,最终还是要掌握与自己独处的能力:理解孤独、接受孤独、享受孤独。
学会独处,是一个人最贵的奢侈品。
【3】独处,是一个人最好的增值期
学生时代,我是一个害怕独处的人。
我不喜欢一个人去上课,一个人去食堂吃饭,一个人上厕所,我害怕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我,因为那意味着:你没朋友,性格孤僻,不合群。
所以,多数时候,我宁愿参加不喜欢的社团活动,也不愿一个人呆着。
有位作家朋友,跟我分享了他上学的经历。
读大学的时候,他爱独来独往,没有朋友,因为他不合群。
别人去玩,他写小说;别人谈恋爱,他写小说。
他一天可以不用跟任何人说话,他会一个人去湖边写作,也不会觉得无聊孤独。
在这样孤独的日子里,他完成了自己的长篇小说。
他对同学说:“我的小说终于写完了,要不要看看啊。”
同学冷嘲说:“你这么无趣的人,能写出什么玩意啊,不看不看。”
如今,白驹过隙,喜欢独处的他成就了自己,成为了百万畅销书作者,而他的某些同学整天浑浑噩噩,到处找工作。
其实,享受孤独,真的会让一个人变得强大。因为,独处的岁月是一个人最好的增值期。
一个人的时候,你所有的举动都是在宠幸自己。
一个人的时候,不会有人打扰你,你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用顾忌任何人。
这样的孤独也是可贵的,因为你拥有真实的自我,也拥有了难得的自由。
《远远的村庄》一书中说:“孤独是非常必要的,一个人在孤独时间所做的事,决定了这个人和其他人根本的不同。”
有时候,拉开你和别人差距的,也许就是你独处的时光。
【4】林语堂说:孤独两个字拆开,有孩童,有瓜果,有小犬,有蚊蝇,足以撑起一个盛夏傍晚的巷子口,人情味十足。
稚儿擎瓜柳蓬下,细犬逐蝶深巷中;人间繁华多笑语,唯我空余两鬓风。
孩童水果猫狗飞蝇当然热闹,但都与你无关,这就叫孤独。
这才是孤独,你那些所谓的孤独,不过是寂寞罢了。
看过一句话:“后来许多人问我一个人夜晚踟蹰路上的心情,我想起的却不是孤单和路长,而是波澜壮阔的海洋和天空中闪耀的星光。”
是孤独让一个人出众,而不是合群;所以,那些想摘星星的人,得明白,忍受孤独是成长路上的必修课。
有句话说,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伶,孤独者自足。
红尘路上,生途淬凝为尘、风吹即散,人来人往,山水两两相忘,日月毫无瓜葛,浅笑轻颦,梦不过一场落花,不必记挂。
因为,我们终将要一个人,独自行走,踏遍万水千山。
❤️愿你不畏狂风与烈酒,迎着风走去留也自由;也愿你风雨兼程,不亏欠自己。
粤语有典故:屎艇快过龙船、大笠佬...
大笠佬
在80、90年代,广东人经常用这个词来形容当官或有权势的人,好多人会写成“大粒佬”。其实正确的写法是“大笠佬”。笠即斗笠,是指用竹篾编成的尖顶帽子。以前清朝官员头上戴的官帽是无檐的,形如圆锥,酷似大斗笠,因此老百姓们就把官员统称为“大笠佬”。到现在“大笠佬”仍是位高权重官员的专称。
屎艇快过龙船
这句话是形容“捷足先登”或“后来居上”的意思。这句话的典故有两个版本:
第一个版本:相传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广州城尤其河南的住家都是无厕所的,家家户户都配备一、两个屎塔(马桶),每日天黑就拿到屋外给农民收集运去珠江边,装上屎艇棹返郊区,这种专门装屎尿的艇就叫“屎艇”。当时没有化肥,屎尿就是主要的肥料了,逢年过节农民还挨家挨户送来番薯、芋头以表谢意。有一年的端午节,珠江边有几条龙船准备赛龙舟,突然身后一阵冤崩烂臭,原来是同村的二叔公现在才棹屎艇回来,出于安全与敬老的考虑,龙船减速让路,谁知道这个二叔公捡到便宜还大声喊:“我只屎艇快过你只龙船,屎艇快过龙船啰!”,二叔公的声音激荡在河面上,龙船与岸上的人都哭笑不得。自此“屎艇快过龙船”这句话就传开来了。
第二个版本:相传二叔公棹屎艇回家,被两条龙船阻住,二叔公请他们让让水路,龙船上有个人正在食碌柚,说:“无睇食紧嘢咩,你只臭气冲天嘅屎艇仲係兜村尾过啦。”兜村尾远好多喔,二叔公心生一计,他问大家:“你哋话碌柚大,还是龙眼大?”船上的人都笑啦:“梗系碌柚大啦!”二叔公说:“咁我哋输赌啦。如果我可以证明龙眼比碌柚大,就请你哋让路,重要大嗌三声‘屎艇快过龙船’。龙船上的人答应咗,食紧碌柚的那个人攞出一个碌柚仔举喺手话:“就呢个都赢成条街啦!”二叔公话:“唔该你将碌柚同龙船头嗰只龙嘅眼睛比较下。”咦!结果係龙眼睛大啲。嗰条友话:“系呢个龙眼睛啊,我哋仲以为係水果嘅龙眼添!”不过,佢突然攞出个鬼死咁大嘅沙田柚,话:“龙眼仲係大唔过碌柚!”龙船上顿然一片欢呼,转而再睇二叔公点应对。二叔公不慌不忙,又攞出一个装猪嘅竹笼,一路大嗌“睇清楚嚟”,一路将个碌柚由上向笼眼塞,结果轻易就塞咗入去,仲即刻从底下嘅笼眼跌番出嚟。“哗,真系龙(笼)眼大过碌柚啵!”龙船上啲人都俾二叔公嘅智慧折服,即刻让开水路并愿赌服输连嗌三声“屎艇快过龙船”。二叔公听住“屎艇快过龙船”嘅嗌声,超越龙船而去。
(足典)床(足典)席
(足典)床(足典)席的“(足典)”,只是取其音。
(足典)在《广韵》中解作:行迹,在《集韵》解作:行貌。两个都是行走的意思,貌似与翻滚一点都扯不上关系喔?其实(足典)的正字应该是这个“(马展)”,在《玉篇》中,“马展”,马转卧土中。意思是马在泥土中翻滚,后来引申为所有动物的翻滚,再后来把人也归纳其中。
(足典)床(足典)席,多数指由于疼痛在床上翻来覆去,有时也指怎么睡都睡不着,在床上辗转反侧。
食得禾米多
此话形容一些坏人做尽坏事,被捉是罪有应得的意思。此话源自于坊间的农夫,话说以前的农夫有时候会捉一些雀仔食,雀仔平时以食田里的害虫为主,偶尔也会偷些粮食来食的。若然农夫将雀仔捉住了,就会对只雀仔讲“你都食得禾米多啦”。意思是“你平时偷我的谷都偷得多啦,总算畀我捉住,我要食翻你啦”。食法通常是拿来炖汤,或者拿花生芽同雀仔一齐爆一爆,炒一炒,拿来下酒食的。当然,今时今日我哋提倡保护野生动物,当然就是唔建议捉雀仔食啦。
冷手执个热煎堆
煎堆,係我国嘅传统小吃,係各地嘅叫法都有所不同,用糯粉油炸而成,外圆而中空,表面布满芝麻,香脆可口,係旧时广东人每逢过年嘅必备食品,有句俗语叫“年晚煎堆,人有我有”。
係粤语里面有咁样一句俚语,叫“冷手执个热煎堆”,意思就係“形容一个人运气好,无付出乜嘢努力就大有收获”。例如:几个人同时追求一个女仔,但当中有一个人条件本来比较差,但因为其他竞争者出现问题或差错,被条件差嘅嗰个人成功追求到个女仔,咁我哋就可以话佢是“冷手执个热煎堆”啦。
咁点解热煎堆要用冷手去执呢?原嚟,煎堆是油炸之物,刚刚出油锅嘅时候,非常烫手,一般人伸手去摞肯定会被烫到嘅。而煎堆既然是年货,通常都係在大冬天炸的,天寒地冻,只手当然都好冷啦,冷冰冰的手去“执”煎堆,就不怕会被烫到,可以顺利摞起来了。
由于炸煎堆嗰个人通常都会做到身水身汗,手嘅温度自然唔够冷,摞唔起出炉煎堆。而在旁边唔使做嘢嘅人只手冻冰冰,通常都会由佢去摞起煎堆,久而久之“冷手执个热煎堆”这句话就传开了。
来源:粤动态
大笠佬
在80、90年代,广东人经常用这个词来形容当官或有权势的人,好多人会写成“大粒佬”。其实正确的写法是“大笠佬”。笠即斗笠,是指用竹篾编成的尖顶帽子。以前清朝官员头上戴的官帽是无檐的,形如圆锥,酷似大斗笠,因此老百姓们就把官员统称为“大笠佬”。到现在“大笠佬”仍是位高权重官员的专称。
屎艇快过龙船
这句话是形容“捷足先登”或“后来居上”的意思。这句话的典故有两个版本:
第一个版本:相传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广州城尤其河南的住家都是无厕所的,家家户户都配备一、两个屎塔(马桶),每日天黑就拿到屋外给农民收集运去珠江边,装上屎艇棹返郊区,这种专门装屎尿的艇就叫“屎艇”。当时没有化肥,屎尿就是主要的肥料了,逢年过节农民还挨家挨户送来番薯、芋头以表谢意。有一年的端午节,珠江边有几条龙船准备赛龙舟,突然身后一阵冤崩烂臭,原来是同村的二叔公现在才棹屎艇回来,出于安全与敬老的考虑,龙船减速让路,谁知道这个二叔公捡到便宜还大声喊:“我只屎艇快过你只龙船,屎艇快过龙船啰!”,二叔公的声音激荡在河面上,龙船与岸上的人都哭笑不得。自此“屎艇快过龙船”这句话就传开来了。
第二个版本:相传二叔公棹屎艇回家,被两条龙船阻住,二叔公请他们让让水路,龙船上有个人正在食碌柚,说:“无睇食紧嘢咩,你只臭气冲天嘅屎艇仲係兜村尾过啦。”兜村尾远好多喔,二叔公心生一计,他问大家:“你哋话碌柚大,还是龙眼大?”船上的人都笑啦:“梗系碌柚大啦!”二叔公说:“咁我哋输赌啦。如果我可以证明龙眼比碌柚大,就请你哋让路,重要大嗌三声‘屎艇快过龙船’。龙船上的人答应咗,食紧碌柚的那个人攞出一个碌柚仔举喺手话:“就呢个都赢成条街啦!”二叔公话:“唔该你将碌柚同龙船头嗰只龙嘅眼睛比较下。”咦!结果係龙眼睛大啲。嗰条友话:“系呢个龙眼睛啊,我哋仲以为係水果嘅龙眼添!”不过,佢突然攞出个鬼死咁大嘅沙田柚,话:“龙眼仲係大唔过碌柚!”龙船上顿然一片欢呼,转而再睇二叔公点应对。二叔公不慌不忙,又攞出一个装猪嘅竹笼,一路大嗌“睇清楚嚟”,一路将个碌柚由上向笼眼塞,结果轻易就塞咗入去,仲即刻从底下嘅笼眼跌番出嚟。“哗,真系龙(笼)眼大过碌柚啵!”龙船上啲人都俾二叔公嘅智慧折服,即刻让开水路并愿赌服输连嗌三声“屎艇快过龙船”。二叔公听住“屎艇快过龙船”嘅嗌声,超越龙船而去。
(足典)床(足典)席
(足典)床(足典)席的“(足典)”,只是取其音。
(足典)在《广韵》中解作:行迹,在《集韵》解作:行貌。两个都是行走的意思,貌似与翻滚一点都扯不上关系喔?其实(足典)的正字应该是这个“(马展)”,在《玉篇》中,“马展”,马转卧土中。意思是马在泥土中翻滚,后来引申为所有动物的翻滚,再后来把人也归纳其中。
(足典)床(足典)席,多数指由于疼痛在床上翻来覆去,有时也指怎么睡都睡不着,在床上辗转反侧。
食得禾米多
此话形容一些坏人做尽坏事,被捉是罪有应得的意思。此话源自于坊间的农夫,话说以前的农夫有时候会捉一些雀仔食,雀仔平时以食田里的害虫为主,偶尔也会偷些粮食来食的。若然农夫将雀仔捉住了,就会对只雀仔讲“你都食得禾米多啦”。意思是“你平时偷我的谷都偷得多啦,总算畀我捉住,我要食翻你啦”。食法通常是拿来炖汤,或者拿花生芽同雀仔一齐爆一爆,炒一炒,拿来下酒食的。当然,今时今日我哋提倡保护野生动物,当然就是唔建议捉雀仔食啦。
冷手执个热煎堆
煎堆,係我国嘅传统小吃,係各地嘅叫法都有所不同,用糯粉油炸而成,外圆而中空,表面布满芝麻,香脆可口,係旧时广东人每逢过年嘅必备食品,有句俗语叫“年晚煎堆,人有我有”。
係粤语里面有咁样一句俚语,叫“冷手执个热煎堆”,意思就係“形容一个人运气好,无付出乜嘢努力就大有收获”。例如:几个人同时追求一个女仔,但当中有一个人条件本来比较差,但因为其他竞争者出现问题或差错,被条件差嘅嗰个人成功追求到个女仔,咁我哋就可以话佢是“冷手执个热煎堆”啦。
咁点解热煎堆要用冷手去执呢?原嚟,煎堆是油炸之物,刚刚出油锅嘅时候,非常烫手,一般人伸手去摞肯定会被烫到嘅。而煎堆既然是年货,通常都係在大冬天炸的,天寒地冻,只手当然都好冷啦,冷冰冰的手去“执”煎堆,就不怕会被烫到,可以顺利摞起来了。
由于炸煎堆嗰个人通常都会做到身水身汗,手嘅温度自然唔够冷,摞唔起出炉煎堆。而在旁边唔使做嘢嘅人只手冻冰冰,通常都会由佢去摞起煎堆,久而久之“冷手执个热煎堆”这句话就传开了。
来源:粤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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