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涨了# 】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广东省统一安排部署,深圳市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月—7月新增加的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从8月起,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记者了解到,本次调整受益人群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三结合”的方式,以更好满足退休人员预期。
其中,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加发28元,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即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1%加发。缴费年限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退休人员,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挂钩调整体现效率原则,有利于激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
倾斜调整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企业军转干部予以照顾:一是对年满7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按年龄分4个档次进行倾斜调整。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0元;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6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200元。对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纳入以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二是对企业军转干部倾斜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调整后,仍未达到本次调整后的深圳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本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发放。更多信息,戳链接了解>>https://t.cn/A6aHTGBk
记者了解到,本次调整受益人群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三结合”的方式,以更好满足退休人员预期。
其中,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加发28元,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即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1%加发。缴费年限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退休人员,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挂钩调整体现效率原则,有利于激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
倾斜调整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企业军转干部予以照顾:一是对年满7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按年龄分4个档次进行倾斜调整。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0元;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6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200元。对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纳入以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二是对企业军转干部倾斜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调整后,仍未达到本次调整后的深圳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本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发放。更多信息,戳链接了解>>https://t.cn/A6aHTGBk
#微博法律大讲堂[超话]#
居住区域被划定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导致员工不能正常上班,企业是否要发放工资?
答:根据《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4号)的规定,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2月28日起,福田区在福田街道、沙头街道、梅林街道、香蜜湖街道、莲花街道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不同区域实行不同的措施,其中,封控区域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理,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实际上,部分管控区、防范区实际实施的是“只进不出”的措施,故导致上述区域的居民进入后,不得离开相应的区域,导致无法到单位上班。
笔者认为,上述情形均属于“非因员工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的情形,应当按停工处理,并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生活费。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非因员工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员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为止。”
故,居住区域被划定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导致员工不能正常上班,企业应当要发放生活费。
#疫情防控期间工资怎么发?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居住区域被划定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导致员工不能正常上班,企业是否要发放工资?
答:根据《深圳市福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4号)的规定,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2月28日起,福田区在福田街道、沙头街道、梅林街道、香蜜湖街道、莲花街道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不同区域实行不同的措施,其中,封控区域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理,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实际上,部分管控区、防范区实际实施的是“只进不出”的措施,故导致上述区域的居民进入后,不得离开相应的区域,导致无法到单位上班。
笔者认为,上述情形均属于“非因员工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的情形,应当按停工处理,并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生活费。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非因员工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员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为止。”
故,居住区域被划定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导致员工不能正常上班,企业应当要发放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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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最新安排,广东高考本科批次普通类和艺体类统考的录取工作7月15日开始,其中本科批次普通类正式投档工作7月18日进行,录取结果从7月19日起分批公布。大家也可以通过各高校录取查询口查询,并且可以查录取专业。7月19日凌晨,广东2022年本科批投档情况出炉,你上线了吗?https://t.cn/A6aH6o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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