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我与先生的故事,既简单又出奇般地美妙,用长辈们经常说的老话就是“一切都是缘分” 。初见先生容貌是来自于他传讯息给我,当时只微微一笑,并无任何对长相是否帅气的看法。之后与朋友谈起才发觉,那时我眼中的他应是如此样貌。细细想来应是命定的奇妙。
我生活在一座三千年都不曾改名的城市邯郸,成长经历平顺而简单,不论是上学,还是参加工作,都从未离开过邯郸。闲暇时与家人或朋友逛街游玩,生活既充实又快乐,以至于后来找男朋友的标准之一就是邯郸本地的。事情往往与之相反发展,看到这里,想必大家可以猜测到了。没错,我先生与我不是同一个城市。他生活在与我相邻的城市邢台,与我的成长经历几乎如出一辙,只不过他大学毕业后便一腔热血去了部队。
我们的相识可以说是顺其自然,在这里应该要感谢中间出力的同学(宋宋)一家。我与宋宋一家在同事婚礼上相识,觉得我的性格活泼可爱,并得知我是单身,于是就想要千里姻缘一线牵,后来便相识了我先生。相见的过程中并不是一帆风顺,我与先生时间有些对不上,我回家乡看望奶奶和姥姥,他休假回来参加表弟的婚礼,相隔200公里,相互都没有主动靠近,一直到我对宋宋说“有机会再见面吧,明年认识也可以”随后宋宋便让我们添加了联系方式,想让我们先通过传讯息了解一下。
一开始先生和我都没有主动发消息,大概是第三天的时候,我和朋友说起这种情况,大概就是不熟的好心人给介绍对象,自己也不好拒绝,添加了联系方式又都不说话,这种情况如何应付。朋友说简单应付几句,能交差就行了。我也觉得有道理,心下想着“敌不动我不动”这一招不好使,应用“赶早不赶晚”。于是我便主动出击,未曾想,便得到了一位知我情绪,与我同频的乔先生。
在先生归队前三天,我从家乡回到邯郸,在相识的第十天我们相见了。对于那天的情形,我脑海里都还十分的清晰。由于宋宋上班无法走开,便由我去车站接先生,五月末的气息扑面而来,热气席卷了城市的上空,我撑着遮阳伞等待着先生,因许久没有来过车站,我在我认为的出口等先生,并不知新出口在负一层。先生出来后并未看到我,打电话找到了我,向我走来时,我并不知他在我身后,便有了后来我一回忆起觉得很是浪漫的一幕,由伞后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捧玫瑰花,我有些惊喜般地害羞,并不曾想会有礼物,接着先生的脸庞便出现在我眼中,第一眼的感觉是跟照片上他不太一样,不曾知,自此之后我的眼中只有他。
那天,接到先生后,不知做些什么事情来等待宋宋下班,我竟在炎热的夏天让先生跟我散步,而先生即使拿着一大捧鲜花,也一声不响的跟在我身旁,现在想来,我当时大概是太过于害羞,没有考虑周全。在相处一天后,不论是吃饭看电影,还是之后的谈心,都十分尊重我的选择,且我非常自在舒适。晚饭的时候吃了两碗米饭,只因我中午只吃了几口菜,倒不是我过于矜持,试想一下,一位是刚刚见面的先生,一位是仅仅有过几面之缘且已有两年未联系的朋友,换成是任何人也吃不了多少饭吧。事后先生说起来,他也没想到我可以吃两碗米饭,心里暗暗地想原来胃口如此之好。
之所以决定开始我们之间的了解,更来自于先生的非我不可与无条件支持。那天之后,先生在第三天便要坐飞机回单位,在上飞机前,又挤出时间来我的城市见了我一面,那时的我,正在紧张的筹备书法班中,先生给予了我信任与无条件的支持。在跟先生短暂的相见后,我们便开始了长时间的“军异地恋”。我从未想过自己会跟军人谈恋爱,我有一个从小处处替我安排好事情的哥哥,又有一个懂事后就暖心的弟弟,所以我不是很独立,这也是谈恋爱前期我跟先生经常闹情绪的原因之一,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我情绪不佳,先生永远是耐心的安慰我,体贴我。只要是休息时间,就给我视频沟通,先生性格内向慢热,脾性温和,反之我活泼开朗,遇事易急躁。视频中大多数时间都是我在说,先生安静的听我讲述今天发生的事情,他总说与我聊天令他身心愉悦,当然了,除了争吵之外。我们跟所有的小情侣一样,会有不同想法的时候,这时候,我的大倔脾气往往会战胜先生的小倔脾气。也可以看成是先生更加包容我的小想法,我也试着去理解他的想法。先生在恋爱期间,包括结婚之后,一直是“只要你开心,我就开心”的状态。相互理解,是我们在恋爱与婚姻中达成的共识。
我生活在一座三千年都不曾改名的城市邯郸,成长经历平顺而简单,不论是上学,还是参加工作,都从未离开过邯郸。闲暇时与家人或朋友逛街游玩,生活既充实又快乐,以至于后来找男朋友的标准之一就是邯郸本地的。事情往往与之相反发展,看到这里,想必大家可以猜测到了。没错,我先生与我不是同一个城市。他生活在与我相邻的城市邢台,与我的成长经历几乎如出一辙,只不过他大学毕业后便一腔热血去了部队。
我们的相识可以说是顺其自然,在这里应该要感谢中间出力的同学(宋宋)一家。我与宋宋一家在同事婚礼上相识,觉得我的性格活泼可爱,并得知我是单身,于是就想要千里姻缘一线牵,后来便相识了我先生。相见的过程中并不是一帆风顺,我与先生时间有些对不上,我回家乡看望奶奶和姥姥,他休假回来参加表弟的婚礼,相隔200公里,相互都没有主动靠近,一直到我对宋宋说“有机会再见面吧,明年认识也可以”随后宋宋便让我们添加了联系方式,想让我们先通过传讯息了解一下。
一开始先生和我都没有主动发消息,大概是第三天的时候,我和朋友说起这种情况,大概就是不熟的好心人给介绍对象,自己也不好拒绝,添加了联系方式又都不说话,这种情况如何应付。朋友说简单应付几句,能交差就行了。我也觉得有道理,心下想着“敌不动我不动”这一招不好使,应用“赶早不赶晚”。于是我便主动出击,未曾想,便得到了一位知我情绪,与我同频的乔先生。
在先生归队前三天,我从家乡回到邯郸,在相识的第十天我们相见了。对于那天的情形,我脑海里都还十分的清晰。由于宋宋上班无法走开,便由我去车站接先生,五月末的气息扑面而来,热气席卷了城市的上空,我撑着遮阳伞等待着先生,因许久没有来过车站,我在我认为的出口等先生,并不知新出口在负一层。先生出来后并未看到我,打电话找到了我,向我走来时,我并不知他在我身后,便有了后来我一回忆起觉得很是浪漫的一幕,由伞后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捧玫瑰花,我有些惊喜般地害羞,并不曾想会有礼物,接着先生的脸庞便出现在我眼中,第一眼的感觉是跟照片上他不太一样,不曾知,自此之后我的眼中只有他。
那天,接到先生后,不知做些什么事情来等待宋宋下班,我竟在炎热的夏天让先生跟我散步,而先生即使拿着一大捧鲜花,也一声不响的跟在我身旁,现在想来,我当时大概是太过于害羞,没有考虑周全。在相处一天后,不论是吃饭看电影,还是之后的谈心,都十分尊重我的选择,且我非常自在舒适。晚饭的时候吃了两碗米饭,只因我中午只吃了几口菜,倒不是我过于矜持,试想一下,一位是刚刚见面的先生,一位是仅仅有过几面之缘且已有两年未联系的朋友,换成是任何人也吃不了多少饭吧。事后先生说起来,他也没想到我可以吃两碗米饭,心里暗暗地想原来胃口如此之好。
之所以决定开始我们之间的了解,更来自于先生的非我不可与无条件支持。那天之后,先生在第三天便要坐飞机回单位,在上飞机前,又挤出时间来我的城市见了我一面,那时的我,正在紧张的筹备书法班中,先生给予了我信任与无条件的支持。在跟先生短暂的相见后,我们便开始了长时间的“军异地恋”。我从未想过自己会跟军人谈恋爱,我有一个从小处处替我安排好事情的哥哥,又有一个懂事后就暖心的弟弟,所以我不是很独立,这也是谈恋爱前期我跟先生经常闹情绪的原因之一,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我情绪不佳,先生永远是耐心的安慰我,体贴我。只要是休息时间,就给我视频沟通,先生性格内向慢热,脾性温和,反之我活泼开朗,遇事易急躁。视频中大多数时间都是我在说,先生安静的听我讲述今天发生的事情,他总说与我聊天令他身心愉悦,当然了,除了争吵之外。我们跟所有的小情侣一样,会有不同想法的时候,这时候,我的大倔脾气往往会战胜先生的小倔脾气。也可以看成是先生更加包容我的小想法,我也试着去理解他的想法。先生在恋爱期间,包括结婚之后,一直是“只要你开心,我就开心”的状态。相互理解,是我们在恋爱与婚姻中达成的共识。
#三联美食# 《哪吒闹海》可能对很多人来说,都是童年阴影——多好看的小朋友,白衣飘飘,拿起剑来就抹脖子了。不过在主人公震撼性的悲剧之前,龙王三太子一言不合就被哪吒干掉了,好像命运也很悲惨,让人难以忘记哪吒的那句台词——“我要抽你的筋,扒你的皮!”
哪吒抽出来的龙筋,大概类似于鱼类的侧线,传统认为这条侧线腥味比较大,总有经验老到的厨师教导人们应该将其去掉。由此类推,龙作为水族之王,侧线大概腥味更大,极有可能很不好吃。龙皮如果跟三文鱼之类的鱼皮一样脂肪含量丰富,大概也还比较好吃。进行这样一番“能好怎”的妄想,有点对不起哪吒,也有点破坏这个颇暗黑的故事的氛围。
皮与筋,究其本质而言,都是胶原蛋白,区别之在于皮的脂肪含量很高,而筋的要少一些。当然对于真正的吃货来说,正如一朵玫瑰就是一朵玫瑰,食物也就是食物,好吃就可以了。
如果不是龙,扒下的皮和抽出来的筋还是相当好吃的。想想炭火烤鸡皮串,炉烤网上,木炭烟气袅袅之间,滋滋作响,偶尔还有烤出的油掉在炭火里激起噗哧一声,带着油气的香味萦绕在炉子周围。猪与牛的蹄筋炖得软软烂烂,入口又腴又糯又滑,还没有换掉乳牙的小朋友和年齿已老的人们都能领会其中千回百转的微妙。
我还算经历过物质匮乏年代的人,年轻一点的人们记忆里的鸡肉可能已经都是鸡腿鸡翅之类,我的童年里买鸡肉并没有那么方便,好像一直到上初中,香菇红烧鸡皮都已经算吃了一顿鸡。
那时的肉类加工厂有时候会放出一些冰冻成一块一块的鸡皮,买回家解冻以后按照香菇鸡的做法来红烧,烧得久一点,鸡皮里的胶质把汤汁变得粘稠,连汤汁一起来拌饭,也是庶民的美食了。不过《红楼梦》里,鼎食之家也会吃“酸笋鸡皮汤”,感觉鸡皮似乎地位也没那么低下?
前些年去台湾,山里的客家人聚居区市场有猪皮饭卖,与我们家的香菇鸡皮饭异曲同工,盖因客家人在台湾较为弱势,占不到好的土地,资源相对少一些,手里不多的资源一定要物尽其用。时常被当作下脚料的猪皮,拿卤肉饭的做法料理一番,胶汁十足,像我这样从小吃红烧肉最爱吃肉皮的人,捧上一碗猪皮饭,会有进天堂的感觉,满满地都是软糯的皮!
把猪皮上的油脂刮得干干净净,煮熟晾干再入油锅,炸出来的就是响皮。老一代人做烩三鲜,响皮是重要的三个主角之一。吸饱汤汁的响皮,最能体现这道菜的成败,所有的精华都在其中。更为贵重的海参反而经常追不上响皮消失的步伐。
如果不想要做烩三鲜这种需要海参、玉兰片、鱿鱼等等复杂食材和繁琐步骤的大菜,用响皮直接做一道皮肚汤或者直接在蔬菜汤里来几块响皮,也能体会到炸过的猪皮自带的触感醍醐。
泰国北部的人民对猪皮爱得更深,直接把炸猪皮做成了虾片一样的零食,墨西哥也有炸好的猪皮,可零食可食材,颇有一些怀念祖国美味的海外学子,用这些异国食材来呈现中华响皮魂。想想泰国和墨西哥的调料风居然好像有那么一点点接近,酸辣口味料理肥腴猪皮,油腻一举被赶尽杀绝。想来可能猪皮变成人们的舌尖宠物,初衷大概还是处理下脚料,这种脂肪量爆炸的食物,最早肯定是劳动人民的好朋友。
有些家庭的烩三鲜,响皮会被蹄筋代替,制作水准上又要稍微复杂一点,离劳动人民的生活也要稍微远一点点。蹄筋的口感也是走软糯滑一路,不过不如响皮吸味,要入味要更下些功夫。不过,在蹄筋出镜的烩三鲜里,一般来说,海参依然没有那么受欢迎,甚至还有俗语说“蹄筋味道赛过参”。
按照祖国以形补形的朴素的健身饮食观,蹄筋比皮的地位要高多了,毕竟古代人还没有胶原蛋白的概念,想求身强体健脚步如风的人肯定也比现在想要满脸紧绷自然肌肤的人要多多了。
自家做蹄筋,发制过程就比较繁琐,要慢慢熬炖入味,又需要很多功夫。不过成果当然非常值得期待,入足味道的蹄筋比响皮要多一些不屈,更有咬劲。贵州街头的牛肉粉对于广大的蹄筋爱好者是非常好的选择,大部分店家都有加蹄筋的选项,各家软硬程度不一,但只要在牙齿能接受的范围内,就能感受到牛骨头牛肉原汤炖出的牛蹄筋最本质的味道。
还有一类筋,来自于动物的身上而不是腿部。在辣条红火之前,一小袋一小袋的辣牛板筋,曾经也在零食舞台上领过一阵风骚。辣中带甜的牛板筋,对牙齿的考验和辣条不相上下,年轻的时候有一袋能磨很久的牙,简直是肉食类啮齿动物的最佳选择。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猪板筋,每头猪的里脊能出一长条,上面是白花花的肥肉,下面是红通通的大排瘦肉,透明泛白的板筋在中间,就好象茫茫大海里连接水天的地平线。好像到目前为止,这种食物最受欢迎的地方也还是在发源地贵州,这一溜的单价远超猪的任何其他部位。
猪板筋用来宫保之泡椒之麻辣之都非常好,入口有肥肉和瘦肉都不具有的糯感与脆感,剥离板筋的时候多少会带上一点肥肉和瘦肉,让口感更为丰富。其他的地方还不知道它的好,也是一件好事。就好象牛背筋用来做火锅,能让牛背筋焕发出惊人的光彩,与在塑料小包装里被禁锢的味道与口感完全不同,但是知道的人也不多。
去牛肉店里买筋头巴脑的人应该不多,所以这种类似于下脚料的牛肉部位比一般的牛肉要便宜,但其实做好以后口感独特,完全不输给其他的牛肉高级部位。就好象市场上卖猪肉的人,经常会给自己把靠近骨头的肉剔下来,骨边肉与筋头巴脑就有某些相同之处。
颇有一些人沉迷于卤牛肉里的筋,可是一块腱子肉带有的筋并没有那么多,反倒是筋头巴脑里的筋更多一些,调理得法非常美味,比如用来做咖喱饭,与平常的牛肉咖喱饭几乎不在同一个星球。不过肥肉一定要认真去掉,不然会很腻。好像某部日剧里,女主角的杀手锏就是牛筋肉做的咖喱饭,可见还是有颇高杀伤力的。
皮与筋带到餐桌上的是唇齿触感的迷宫,忽而是软糯的温柔乡,忽而又是脆如凝雪的爆裂感。说起来其实都是某种结缔组织,或者直接就都是蛋白质,想到这里,觉得身为吃货还是必须感谢自然造物的神奇。
《餐桌上的皮与筋,是我永远软糯的温柔乡》文 | 阿子
哪吒抽出来的龙筋,大概类似于鱼类的侧线,传统认为这条侧线腥味比较大,总有经验老到的厨师教导人们应该将其去掉。由此类推,龙作为水族之王,侧线大概腥味更大,极有可能很不好吃。龙皮如果跟三文鱼之类的鱼皮一样脂肪含量丰富,大概也还比较好吃。进行这样一番“能好怎”的妄想,有点对不起哪吒,也有点破坏这个颇暗黑的故事的氛围。
皮与筋,究其本质而言,都是胶原蛋白,区别之在于皮的脂肪含量很高,而筋的要少一些。当然对于真正的吃货来说,正如一朵玫瑰就是一朵玫瑰,食物也就是食物,好吃就可以了。
如果不是龙,扒下的皮和抽出来的筋还是相当好吃的。想想炭火烤鸡皮串,炉烤网上,木炭烟气袅袅之间,滋滋作响,偶尔还有烤出的油掉在炭火里激起噗哧一声,带着油气的香味萦绕在炉子周围。猪与牛的蹄筋炖得软软烂烂,入口又腴又糯又滑,还没有换掉乳牙的小朋友和年齿已老的人们都能领会其中千回百转的微妙。
我还算经历过物质匮乏年代的人,年轻一点的人们记忆里的鸡肉可能已经都是鸡腿鸡翅之类,我的童年里买鸡肉并没有那么方便,好像一直到上初中,香菇红烧鸡皮都已经算吃了一顿鸡。
那时的肉类加工厂有时候会放出一些冰冻成一块一块的鸡皮,买回家解冻以后按照香菇鸡的做法来红烧,烧得久一点,鸡皮里的胶质把汤汁变得粘稠,连汤汁一起来拌饭,也是庶民的美食了。不过《红楼梦》里,鼎食之家也会吃“酸笋鸡皮汤”,感觉鸡皮似乎地位也没那么低下?
前些年去台湾,山里的客家人聚居区市场有猪皮饭卖,与我们家的香菇鸡皮饭异曲同工,盖因客家人在台湾较为弱势,占不到好的土地,资源相对少一些,手里不多的资源一定要物尽其用。时常被当作下脚料的猪皮,拿卤肉饭的做法料理一番,胶汁十足,像我这样从小吃红烧肉最爱吃肉皮的人,捧上一碗猪皮饭,会有进天堂的感觉,满满地都是软糯的皮!
把猪皮上的油脂刮得干干净净,煮熟晾干再入油锅,炸出来的就是响皮。老一代人做烩三鲜,响皮是重要的三个主角之一。吸饱汤汁的响皮,最能体现这道菜的成败,所有的精华都在其中。更为贵重的海参反而经常追不上响皮消失的步伐。
如果不想要做烩三鲜这种需要海参、玉兰片、鱿鱼等等复杂食材和繁琐步骤的大菜,用响皮直接做一道皮肚汤或者直接在蔬菜汤里来几块响皮,也能体会到炸过的猪皮自带的触感醍醐。
泰国北部的人民对猪皮爱得更深,直接把炸猪皮做成了虾片一样的零食,墨西哥也有炸好的猪皮,可零食可食材,颇有一些怀念祖国美味的海外学子,用这些异国食材来呈现中华响皮魂。想想泰国和墨西哥的调料风居然好像有那么一点点接近,酸辣口味料理肥腴猪皮,油腻一举被赶尽杀绝。想来可能猪皮变成人们的舌尖宠物,初衷大概还是处理下脚料,这种脂肪量爆炸的食物,最早肯定是劳动人民的好朋友。
有些家庭的烩三鲜,响皮会被蹄筋代替,制作水准上又要稍微复杂一点,离劳动人民的生活也要稍微远一点点。蹄筋的口感也是走软糯滑一路,不过不如响皮吸味,要入味要更下些功夫。不过,在蹄筋出镜的烩三鲜里,一般来说,海参依然没有那么受欢迎,甚至还有俗语说“蹄筋味道赛过参”。
按照祖国以形补形的朴素的健身饮食观,蹄筋比皮的地位要高多了,毕竟古代人还没有胶原蛋白的概念,想求身强体健脚步如风的人肯定也比现在想要满脸紧绷自然肌肤的人要多多了。
自家做蹄筋,发制过程就比较繁琐,要慢慢熬炖入味,又需要很多功夫。不过成果当然非常值得期待,入足味道的蹄筋比响皮要多一些不屈,更有咬劲。贵州街头的牛肉粉对于广大的蹄筋爱好者是非常好的选择,大部分店家都有加蹄筋的选项,各家软硬程度不一,但只要在牙齿能接受的范围内,就能感受到牛骨头牛肉原汤炖出的牛蹄筋最本质的味道。
还有一类筋,来自于动物的身上而不是腿部。在辣条红火之前,一小袋一小袋的辣牛板筋,曾经也在零食舞台上领过一阵风骚。辣中带甜的牛板筋,对牙齿的考验和辣条不相上下,年轻的时候有一袋能磨很久的牙,简直是肉食类啮齿动物的最佳选择。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猪板筋,每头猪的里脊能出一长条,上面是白花花的肥肉,下面是红通通的大排瘦肉,透明泛白的板筋在中间,就好象茫茫大海里连接水天的地平线。好像到目前为止,这种食物最受欢迎的地方也还是在发源地贵州,这一溜的单价远超猪的任何其他部位。
猪板筋用来宫保之泡椒之麻辣之都非常好,入口有肥肉和瘦肉都不具有的糯感与脆感,剥离板筋的时候多少会带上一点肥肉和瘦肉,让口感更为丰富。其他的地方还不知道它的好,也是一件好事。就好象牛背筋用来做火锅,能让牛背筋焕发出惊人的光彩,与在塑料小包装里被禁锢的味道与口感完全不同,但是知道的人也不多。
去牛肉店里买筋头巴脑的人应该不多,所以这种类似于下脚料的牛肉部位比一般的牛肉要便宜,但其实做好以后口感独特,完全不输给其他的牛肉高级部位。就好象市场上卖猪肉的人,经常会给自己把靠近骨头的肉剔下来,骨边肉与筋头巴脑就有某些相同之处。
颇有一些人沉迷于卤牛肉里的筋,可是一块腱子肉带有的筋并没有那么多,反倒是筋头巴脑里的筋更多一些,调理得法非常美味,比如用来做咖喱饭,与平常的牛肉咖喱饭几乎不在同一个星球。不过肥肉一定要认真去掉,不然会很腻。好像某部日剧里,女主角的杀手锏就是牛筋肉做的咖喱饭,可见还是有颇高杀伤力的。
皮与筋带到餐桌上的是唇齿触感的迷宫,忽而是软糯的温柔乡,忽而又是脆如凝雪的爆裂感。说起来其实都是某种结缔组织,或者直接就都是蛋白质,想到这里,觉得身为吃货还是必须感谢自然造物的神奇。
《餐桌上的皮与筋,是我永远软糯的温柔乡》文 | 阿子
#2023考研[超话]#小曾曾,还是想来你这里看一下大家的意见。我本科是物流工程专业,今年考研考的学科教学(数学),一志愿没有上岸,调剂的话跨专业被限制,决定二战考311的,但是家里就觉得今年跨专业调剂那么难走,就考我的本专业上岸的可能性大一些。其实我也怕考311的话会过不了国家线,知道教育类特别卷,也考虑到教育类学硕会不好就业,可能是因为执念,还是想考教育学学硕。但是也是因为上面的原因以及家里的建议,很纠结是不是要在教育学上走到黑,还是为了更好上岸和就业选择物流工程#考研##2023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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