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以外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达97996例# 【眉山市每日疫情通报】3月17日0-24时,眉山市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截至3月17日24时,眉山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8例(东坡区4例、仁寿县4例),已全部治愈出院。
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通报,我市六县(区)均为无现症病例区(低风险地区)。
温馨提示:人人爱卫生 社会共参与
(信息来源: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官网)
截至3月17日24时,眉山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8例(东坡区4例、仁寿县4例),已全部治愈出院。
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通报,我市六县(区)均为无现症病例区(低风险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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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官网)
#仁寿生活# 【仁寿县体育馆开放的补充方案来了!】为响应四川省体育场馆协会《关于全省体育场馆向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阻击战的医务工作者提供专项健身服务的倡议书》的倡议,仁寿县体育馆特对2020年体育馆开放方案作以下补充。
(一)开放项目和场地安排
1.开放项目: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跳绳.
2.场地安排:体育馆内一片篮球场、6片羽毛球场供社会大众及羽毛球、篮球业余训练队使用;体育馆热身场地供其他大众健身爱好者和武术、摔跤业余训练队使用;国民体质监测室用于国民体质监测。
(二)开放时间和健身项目安排
每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9:30 免费对仁寿县医务工作者开放 开放项目:羽毛球、篮球、乒乓球、跳绳
注:1. 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00—9:30,在此时段仁寿县体育馆优先满足县内医务工作者,根据进馆锻炼的医务工作者的人数,酌情考虑是否对其他健身人群开放。2.进馆锻炼的医务工作者须遵守体育馆场馆的相关管理制度,服从社会指导员的统一调度。3.若遇体育馆举办重大赛事活动,体育馆将不对外开放。4.爱护馆内设备设施,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如遇突发事件及时联系体校工作人员。
场馆联系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19128
黄建 联系电话:15082331966
汪霄燕 联系电话:13708169319
(一)开放项目和场地安排
1.开放项目: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跳绳.
2.场地安排:体育馆内一片篮球场、6片羽毛球场供社会大众及羽毛球、篮球业余训练队使用;体育馆热身场地供其他大众健身爱好者和武术、摔跤业余训练队使用;国民体质监测室用于国民体质监测。
(二)开放时间和健身项目安排
每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9:30 免费对仁寿县医务工作者开放 开放项目:羽毛球、篮球、乒乓球、跳绳
注:1. 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00—9:30,在此时段仁寿县体育馆优先满足县内医务工作者,根据进馆锻炼的医务工作者的人数,酌情考虑是否对其他健身人群开放。2.进馆锻炼的医务工作者须遵守体育馆场馆的相关管理制度,服从社会指导员的统一调度。3.若遇体育馆举办重大赛事活动,体育馆将不对外开放。4.爱护馆内设备设施,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如遇突发事件及时联系体校工作人员。
场馆联系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19128
黄建 联系电话:15082331966
汪霄燕 联系电话:13708169319
#聊案说法[超话]#疫情防控期间 这样的行为属妨害公务将受惩处
疫情防控期间,每位公民都有义务遵守疫情防控措施要求,配合各项排查和部署工作,若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社区工作人员等实施管控措施的,将受到惩处。最高检日前公布的典型案例中,一人因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并打伤工作人员,最终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案例】2月4日14时许,被告人王某在四川省仁寿县普宁街道一门市上班时,普宁街道办事处负责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廖某、邓某与县委政法委工作人员杨某、方某等人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安排开展工作。因王某停放的四轮电瓶车挡住卡点进出口通道,被要求配合防疫工作将车挪走。王某觉得廖某等人大惊小怪,没有必要搞那么严重,一边用手指着廖某,一边辱骂。廖某要求其配合工作不准骂人后,王某愈发激动,趁廖某不备挥拳击打其脸部,致其面部软组织挫伤。为避免现场秩序混乱,廖某等人上前制止王某,将其摁住。王某仍用手不停抓挠廖某脸部,在其脸上抓出几道血痕。现场工作人员报警,民警赶到现场依法将王某抓获并立案。
2月5日,仁寿县人民检察院采用电话、视频方式提前介入本案,引导侦查机关及时调取了政府疫情防控相关文件、案发现场监控视频等证明案件事实的关键证据。2月10日,仁寿县公安局将本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仁寿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王某在检察机关讯问、告知诉讼权利并释法说理后,在值班律师在场且提供法律帮助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仁寿县人民检察院当日以妨害公务罪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
2月11日上午,仁寿县人民法院远程开庭审理本案,并当庭宣判,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王某拘役四个月。
【释法】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妨害公务罪的适用,需要把握:一是关于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务行为的对象。因疫情具有突发性、广泛性,为了最大限度防控疫情,各级政府需要组织动员居(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等落实防控职责,实施管控措施。因此,对于符合“两高两部”意见规定的三类人员的,均属于妨害公务行为的对象。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公务行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于妨害公务人员实施与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密切相关行为的,应认定为妨害公务行为。
疫情防控期间,每位公民都有义务遵守疫情防控措施要求,配合各项排查和部署工作,若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社区工作人员等实施管控措施的,将受到惩处。最高检日前公布的典型案例中,一人因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并打伤工作人员,最终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案例】2月4日14时许,被告人王某在四川省仁寿县普宁街道一门市上班时,普宁街道办事处负责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廖某、邓某与县委政法委工作人员杨某、方某等人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安排开展工作。因王某停放的四轮电瓶车挡住卡点进出口通道,被要求配合防疫工作将车挪走。王某觉得廖某等人大惊小怪,没有必要搞那么严重,一边用手指着廖某,一边辱骂。廖某要求其配合工作不准骂人后,王某愈发激动,趁廖某不备挥拳击打其脸部,致其面部软组织挫伤。为避免现场秩序混乱,廖某等人上前制止王某,将其摁住。王某仍用手不停抓挠廖某脸部,在其脸上抓出几道血痕。现场工作人员报警,民警赶到现场依法将王某抓获并立案。
2月5日,仁寿县人民检察院采用电话、视频方式提前介入本案,引导侦查机关及时调取了政府疫情防控相关文件、案发现场监控视频等证明案件事实的关键证据。2月10日,仁寿县公安局将本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仁寿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王某在检察机关讯问、告知诉讼权利并释法说理后,在值班律师在场且提供法律帮助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仁寿县人民检察院当日以妨害公务罪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
2月11日上午,仁寿县人民法院远程开庭审理本案,并当庭宣判,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王某拘役四个月。
【释法】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妨害公务罪的适用,需要把握:一是关于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务行为的对象。因疫情具有突发性、广泛性,为了最大限度防控疫情,各级政府需要组织动员居(村)委会、社区工作人员等落实防控职责,实施管控措施。因此,对于符合“两高两部”意见规定的三类人员的,均属于妨害公务行为的对象。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公务行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于妨害公务人员实施与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密切相关行为的,应认定为妨害公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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