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爆料# 【#上饶生活垃圾分类首轮培训开课#】为进一步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和技能,推进我市生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7月18日上午,上饶市生活垃圾分类业务培训在广丰区东阳乡正式开班。
此次培训邀请了国内垃圾分类行业的专家、上海、宜春等先行先试地市的同行、实践经验丰富的乡村干部等,通过专题讲座、研究谈论、现场教学相结合的形式,对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和知识进行授课及分享。
上饶市城管局副局长王青海认为,生活垃圾分类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一定要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专项行动方案和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本次培训共26天,分为13期。来自全市各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管领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人、垃圾收运企业相关人员共650人参与培训。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会干货满满,收获颇丰。
信州区秦峰镇垃圾分类志愿者刘丽霞表示,志愿者今后会以行业为细分,深入探索各个行业垃圾分类的模式,在政府的指导下,各个行业、各个村镇、各个模块去试点,总结出一套有效的方法。
此次培训邀请了国内垃圾分类行业的专家、上海、宜春等先行先试地市的同行、实践经验丰富的乡村干部等,通过专题讲座、研究谈论、现场教学相结合的形式,对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和知识进行授课及分享。
上饶市城管局副局长王青海认为,生活垃圾分类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一定要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专项行动方案和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本次培训共26天,分为13期。来自全市各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管领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人、垃圾收运企业相关人员共650人参与培训。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会干货满满,收获颇丰。
信州区秦峰镇垃圾分类志愿者刘丽霞表示,志愿者今后会以行业为细分,深入探索各个行业垃圾分类的模式,在政府的指导下,各个行业、各个村镇、各个模块去试点,总结出一套有效的方法。
【不戴头盔?教育措施“五选一”!请广大周口市民相互告知!】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电动车骑乘人员的头盔佩戴率,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近日,周口交警新推出“非机动车文明交通劝导系统”已正式上线启用。该系统按照“一警一码”的规则,对交警路面查处的未佩戴头盔当事人进行扫码登记信息,通过多种纠正教育措施,提升其安全出行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伤亡情况的发生。https://t.cn/A6aTRwEv
【关注!湖里区发布关于严防新冠肺炎疫情海上输入的通告】
近期,漳浦、霞浦、平潭等地相继发生渔船民海上非法交易导致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当事人受到法律严厉惩处。为进一步强化我区海防管控,严防疫情从海上输入,现根据当前防控工作需要,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企业、组织、个人以任何形式,非法组织、运送、协助境外人员经海上通道偷渡进出我区,或容留、藏匿非法入境人员。
二、严禁非法搭靠外籍船舶、私自接驳境外人员、物品,以及私自招录、容留境外人员登船作业。
三、境外人员通过海上通道进入我区必须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如属海上非法入境厦门海域人员,应立即向厦门海警局投案,如实陈述非法入境事实。
四、严格落实船东、船长和港口、码头、停泊点等涉海经营者防疫主体责任,所有进入我区海域的船舶必须按照防疫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五、所有出海船舶、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港口、船舶管理的法律法规,进出港须按要求报备,并自觉接受海警、公安、渔业、海事、边检等有关执法部门检查。严禁各类船舶未向主管部门报备在辖区海域作业、停留,严禁擅自搭靠在我市海域航行的各类船舶违规接驳或非法载运非本船人员。
六、船舶在海上作业期间,严禁拆卸、破坏、屏蔽北斗示位仪、AIS等通讯导航设备,严禁接触境外人、船、物,严禁从事海上非法捕捞、渔货交易,严禁非法从事或参与船舶建造、维修、改装业务,严禁“三无”船舶出海作业,严禁进行非法走私活动。
七、对船舶进出港要严格做到“两必检、两必清”,即所有船舶进出必检、岸线停靠必检,随船人员清楚、运载货物清楚。
八、作业船舶船员需主动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发现存在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船舶经停中高风险地区港口码头的,应迅速向属地街道、社区、卫生疾控及主管部门报告。船舶进港后需按要求停靠至指定区域,所有船员不得擅自离船,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接受管理。
九、渔民作业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实行每日健康监测零报告制度。渔民和渔货上岸后,实行“人+物”同检,必要时,对船舶环境进行采样检测。
十、小型船舶出海作业人员长时间不再出海,脱离工作岗位后,实行一周健康监测,期间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再行出海,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船舶集中停靠点管理人员实行每周2次核酸检测。
十一、严禁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执行公务人员、医疗机构人员、防疫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职责。
十二、任何企业、组织、个人不得影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和扰乱社会秩序。
十三、群众如发现走私、偷渡、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湖里公安分局指挥中心:6036100,海防大队:5212333)。举报内容经核查属实的,将视情予以奖励,同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对窝藏、包庇、帮助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凡违反本通告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厦门市湖里区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7月19日
(湖里头条)
近期,漳浦、霞浦、平潭等地相继发生渔船民海上非法交易导致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当事人受到法律严厉惩处。为进一步强化我区海防管控,严防疫情从海上输入,现根据当前防控工作需要,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企业、组织、个人以任何形式,非法组织、运送、协助境外人员经海上通道偷渡进出我区,或容留、藏匿非法入境人员。
二、严禁非法搭靠外籍船舶、私自接驳境外人员、物品,以及私自招录、容留境外人员登船作业。
三、境外人员通过海上通道进入我区必须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如属海上非法入境厦门海域人员,应立即向厦门海警局投案,如实陈述非法入境事实。
四、严格落实船东、船长和港口、码头、停泊点等涉海经营者防疫主体责任,所有进入我区海域的船舶必须按照防疫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五、所有出海船舶、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港口、船舶管理的法律法规,进出港须按要求报备,并自觉接受海警、公安、渔业、海事、边检等有关执法部门检查。严禁各类船舶未向主管部门报备在辖区海域作业、停留,严禁擅自搭靠在我市海域航行的各类船舶违规接驳或非法载运非本船人员。
六、船舶在海上作业期间,严禁拆卸、破坏、屏蔽北斗示位仪、AIS等通讯导航设备,严禁接触境外人、船、物,严禁从事海上非法捕捞、渔货交易,严禁非法从事或参与船舶建造、维修、改装业务,严禁“三无”船舶出海作业,严禁进行非法走私活动。
七、对船舶进出港要严格做到“两必检、两必清”,即所有船舶进出必检、岸线停靠必检,随船人员清楚、运载货物清楚。
八、作业船舶船员需主动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发现存在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船舶经停中高风险地区港口码头的,应迅速向属地街道、社区、卫生疾控及主管部门报告。船舶进港后需按要求停靠至指定区域,所有船员不得擅自离船,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接受管理。
九、渔民作业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实行每日健康监测零报告制度。渔民和渔货上岸后,实行“人+物”同检,必要时,对船舶环境进行采样检测。
十、小型船舶出海作业人员长时间不再出海,脱离工作岗位后,实行一周健康监测,期间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再行出海,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船舶集中停靠点管理人员实行每周2次核酸检测。
十一、严禁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执行公务人员、医疗机构人员、防疫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职责。
十二、任何企业、组织、个人不得影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和扰乱社会秩序。
十三、群众如发现走私、偷渡、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湖里公安分局指挥中心:6036100,海防大队:5212333)。举报内容经核查属实的,将视情予以奖励,同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对窝藏、包庇、帮助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凡违反本通告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厦门市湖里区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7月19日
(湖里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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