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玛才旦新片雪豹首款海报#万玛才旦编剧、导演的电影《雪豹》拍摄完成,发布首款概念海报。该片是万玛才旦导演的第八部藏语电影,拍摄地为青海果洛州玛多县境内的三江源国家公园,雪豹等野生动物的栖息之地。金巴、熊梓淇、才丁扎西主演,比利时摄影师Matthias Delvaux(《老兽》《宇宙探索编辑部》)掌镜。
【青海省检察院联合多部门会签《意见》运用法治方式化解人与野生动物矛盾冲突】7月4日,记者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省检察院与青海省公安厅、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青海省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会签《关于加强人与野生动物冲突防范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助力国家公园建设的协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围绕三江源、祁连山(青海片区)国家公园园区内人与野生动物矛盾冲突问题,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机制,凝聚执法司法工作合力,助力实现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同向发力,更好服务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
《意见》指出,要助推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管理,有效缓解由于人类活动范围扩大造成野生动物栖息地景观破碎化问题,科学推动扩大野生动物生存空间。会同相关部门在野生动物经常活动的人口集中生产生活区,设置警示性标牌,提高巡护人员装备水平,降低野生动物致害风险。要助推落实野生动物管理法规政策,在推动相关部门强化野生动物种群监测基础上,促进科学合理确定野生动物栖息地边界,绘制野生动物致害风险地图,分级划定野生动物致害风险管控区域,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区域落实差异化的野生动物管理法规政策,合力构建野生动物监测预警体系。
《意见》要求,积极运用在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区域、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等工作机制,提升发现、办理野生动物致害公益诉讼案件的水平。积极探索具有青海特色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赔偿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农牧民人身、财产损失。及时针对各类野生动物的致害特点,助推健全完善应急处置防范预案。
《意见》围绕三江源、祁连山(青海片区)国家公园园区内人与野生动物矛盾冲突问题,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机制,凝聚执法司法工作合力,助力实现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同向发力,更好服务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
《意见》指出,要助推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管理,有效缓解由于人类活动范围扩大造成野生动物栖息地景观破碎化问题,科学推动扩大野生动物生存空间。会同相关部门在野生动物经常活动的人口集中生产生活区,设置警示性标牌,提高巡护人员装备水平,降低野生动物致害风险。要助推落实野生动物管理法规政策,在推动相关部门强化野生动物种群监测基础上,促进科学合理确定野生动物栖息地边界,绘制野生动物致害风险地图,分级划定野生动物致害风险管控区域,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区域落实差异化的野生动物管理法规政策,合力构建野生动物监测预警体系。
《意见》要求,积极运用在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区域、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等工作机制,提升发现、办理野生动物致害公益诉讼案件的水平。积极探索具有青海特色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赔偿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农牧民人身、财产损失。及时针对各类野生动物的致害特点,助推健全完善应急处置防范预案。
【全国首个赔付区域最广、赔偿类型最全面省份 青海启动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保险赔偿试点工作】7月4日,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举办青海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保险赔偿试点新闻发布会,省林草局联合省财政厅近日制定印发了《青海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保险赔偿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我省已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保险赔偿试点工作。
随着新时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急需加快推进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赔偿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省林草局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试点方案》。《试点方案》确定首年度试点期间保险费为每年300万元,执行过程中保险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后适当调整,试点期间保险费由省级财政负担。经政府招投标采购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承办该项试点工作,并于今年5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我省也成为全国首个赔付区域最广(全省范围)、赔偿类型最全面的实施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赔偿的省份。
《试点方案》明确了赔偿范围、提高了赔偿标准、优化了理赔流程。其中,人员死亡赔偿标准提高至60万元,较原先的《青海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规定提高近3倍,造成生产生活设施损失每次每户最高赔偿限额为30万元。同时,保险资金到位相较于以往提前了1年时间,确保受损群众能快速得到理赔。各县(市、区)设立365天24小时快速接报电话,经保险公司确认,理赔可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受损群众赔偿资金。
截至今年6月24日,人保财险青海省分公司已受理野生动物致害赔偿案件146起,理赔资金到位120.34万元。(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祁瑛)
随着新时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急需加快推进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赔偿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省林草局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试点方案》。《试点方案》确定首年度试点期间保险费为每年300万元,执行过程中保险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后适当调整,试点期间保险费由省级财政负担。经政府招投标采购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承办该项试点工作,并于今年5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我省也成为全国首个赔付区域最广(全省范围)、赔偿类型最全面的实施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赔偿的省份。
《试点方案》明确了赔偿范围、提高了赔偿标准、优化了理赔流程。其中,人员死亡赔偿标准提高至60万元,较原先的《青海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规定提高近3倍,造成生产生活设施损失每次每户最高赔偿限额为30万元。同时,保险资金到位相较于以往提前了1年时间,确保受损群众能快速得到理赔。各县(市、区)设立365天24小时快速接报电话,经保险公司确认,理赔可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受损群众赔偿资金。
截至今年6月24日,人保财险青海省分公司已受理野生动物致害赔偿案件146起,理赔资金到位120.34万元。(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祁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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