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之#中国传统文化故事#
#夜谭录#
谭九
北京城里,有个花农的儿子名叫谭九。
一天,谭九的父母让他去城外烟郊探亲。于是他赶着毛驴走出城门。
临近傍晚时,他遇上了一位老太太。这个老太太身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却骑着一匹额头上长着白毛的马,这匹马的鞍座和马辔头都十分的华贵和漂亮,两边还有随从跟着她。
老太太看见谭九,就询问:“小伙子,天就要黑了,你要上哪去?”谭九说:“我去城外烟郊探望亲戚。”
老太太看了看天摇着头说:“从这里到烟郊,还有数十里路远,况且路途又很难走,这里到处是淤泥积水,现在天将晚,城门也关闭了。再往前走,都是空旷的荒郊野外,难免不遇上强盗。我住的茅草小房就在附近,小伙子你不如先到我家住上一宿,明天早些动身岂不更好?”
谭九见天已黑,就犹豫起来。他觉得老太太说话挺诚恳,想了想就同意了。老太太在前领路,谭九紧跟其后,一起向她家走去。顺着小道走了大约二里的路,谭九隐隐约约地见到树林中露出了灯光,老太太举起马鞭,指着有灯光的方向对谭九说:“到了,就在前方!”说完,她朝马加了一鞭,眨眼间就到了院门前。
只见这个院里有矮屋两间,院墙也只有与肩膀一般高。老太太跳下马打开门,把谭九请进屋去。
屋里空荡荡的,唯有一只竹制灯笼挂在墙上照亮,炕头边上躺着一个年轻的妇女,正在搂着孩子喂奶。老太太一进门即招呼她说:“有客人来了,儿媳妇你快起来呀。”那媳妇听了,一边掠着鬓角上的头发,一边慢慢地下床。可是,她的小孩子却忽然哇哇啼哭不停。老太太从袖筒里掏出一个烧饼,递给小孩子吃,孩子马上止住哭声。
谭九看了看这个年轻妇女,只有二十岁左右,脸上没有擦粉,眼圈含着眼泪,没有一丝笑容。老太太吩咐儿媳妇说:“你去烧菜,我出去送还马,一会儿就回来。”说完就牵马出门走了。年轻媳妇则在屋里借着灯光,将糜子秆点着烧菜。这时,谭九又仔细观察了年轻妇女一阵儿,见她上身穿着红布短袄,下身穿着绿布裤子,脚上穿一双蓝布短袜子,和两只破旧的高跟红布鞋。无论衣服和鞋子都很破烂不堪,连一只胳臂和一条腿还有两个脚后跟都露在外面。谭九年轻,看到这样的情景,他语言迟钝,不好多问什么,但在内心里却暗暗地可怜这个年轻的妇女。
不一会儿,老太太回来了,进门即对谭九说:“让你久等了,实在对不起。后面大院里的人家,听说我家有客人来,也打算请你过去做客,款待一番。我推辞说时间太晚了不能去,他们则嘱托我代他们表表心意。”谭九听了,连连道谢。老太太又说:“你奔走赶路劳累了半天,想必是很饿了吧?”随后,又喊她的儿媳妇说:“你先去做饭,我出去喂喂客人的驴。”谭九则说:“我这样地打搅你们家,实在是过意不去。至于草料钱,待我走的时候,必定多给。”老太太听后,摆了摆手说:“不用说过多的客气话,一点草料才能值几个钱!”
过了一会儿,老太太喂驴回来了,她的儿媳妇也把酒菜端上来了。谭九一看,只见她们用土坯烧成的粗泥碟子盛菜,用木墩凿成的木碗盛饭,用小盆当酒壶。满桌子的菜肴,除了鱼就是肉,都是凉的,但味道很好吃。老太太挪动一下灯盏,劝谭九多喝点酒。谭九则推辞说不能多喝,所以便上饭了。饭也是冰凉冰凉的,因此,谭九好不容易才把碗里的饭强咽下去。吃完了饭,儿媳妇将桌子上的碗筷及剩饭剩菜收拾了。
饭后,老太太与谭九对面而坐,闲聊起了家常。儿媳妇则在一旁借着灯亮给她的小孩捉虱子。
谭九问道:“听您老人家的口音,不像是北京城里的人。而您的儿媳妇又是满族打扮,请问您的老家是哪里?”
老太太回答说:“你说得很对,我不是本地人。我原籍是凤阳,姓侯,因为年景不好遭了灾荒,才被迫离家流落到北京城里,替有钱人家洗洗涮涮或缝补衣服,挣钱穿衣吃饭。后来又和这里当地的村民郝四结婚,至今快三十年了,郝四也成了老头。我俩婚后生下了一男一女,女儿现已结婚出嫁了,儿子是个泥瓦匠,住在城里。老头也已年老体弱,现在这条驿道上的一家酒楼里当打杂的,干些提酒壶刷洗碗碟的活计。明天你必定要路过他们店门前的,如果见到有脸上长着老年斑、嘴边上长着白胡子,耳后边又鼓起一个如同鸡蛋一般大的瘤子的老伙计,那就是我的老头了。我的儿媳妇姓余,乃是后边大院里的丫鬟。她原来的主人即是巴参领,现在早已退职在家里闲居,他的儿子继承了参领官位。巴参领就是刚才借给我马骑的那个人家。”
谭九听了老太太的话,又问道:“你家的生活贫穷困苦,为什么还要置办这些美酒好菜来招待我呢?”
老太太听了则笑着说:“你我偶然相遇,也是有缘。我绝不可能在喘口气的工夫做出好菜好饭。因为正巧赶上了七月十五中元节,依着老规矩,我从巴参领那里分到了点残汤剩饭。现在端上来给你吃,我已是深感惭愧,有失恭敬了,哪还谈得上置办什么美酒好菜呢!”
当谭九去院中小解时,看见天上的银河已偏西,月亮也落在了树林中,知道此时约四更天了。
这时,老太太在屋里大声地对谭九喊道:“夜深了,客人也该就寝睡觉了。”谭九回答道:“我还不困,还想再坐一会儿。”
老太太说:“既然这样,我也就不勉强了。不过明天还得赶路,还是早点休息吧,我还想求你办点事呢。”
谭九说:“老人家请说。”
老太太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明日路过街里,若是能见到我家的老头,麻烦你告诉他一声,快给家里送回几贯钱来,就说家里人吃的穿的都没了。”
谭九听了叹了口气说:“我一定尽心去办就是了。”
接着,老太太又很羞愧地说:“因为我家太穷困了,没有被褥可以给你用,叫你一夜受委屈了。”
谭九连声谢道:“您能让我在你家里得到一个晚上的平安,已经是领受您的厚待之恩了,哪还能再有过多的要求呢!”说完话,也就各自睡觉了。谭九因疲劳太甚,所以挨着枕头即睡着了。
睡梦中,谭九感觉好像有小虫在耳边鸣叫,还有萤火虫在眼前晃来晃去,他不由得惊慌地站了起来。这时他发现自己就睡在松树林中,秋夜的露水竟湿透了衣裳,全身刺骨般的寒冷。再细看一下,他的毛驴就拴在旁边的树上,还在那里不停地吃草。那间草房已无影无踪,老太太和她的儿媳妇不知到哪里去了。眼前只有两座古墓老坟,已半倾倒于蒿草丛刺之中。谭九顿时毛发竖起,万分恐慌,他急忙拉过毛驴跳了上去,慌不择路地逃了。
谭九到达烟郊,办完事情之后,他又顺着原路往回走。在路边一家酒楼休息时,看见一个刷洗碗筷的老人很眼熟,好像就是侯老太太描述的他老头的面貌。
于是他走上前来询问:“老人家,你叫什么名字?”
老人说:“我名叫郝四,小伙子你有什么事?”果然就是那个老人。这愈加使谭九感到奇异了。于是便把老郝头领到僻静地方,向他如实地告知了前天夜里所遇见的情形。
郝四听了,流着眼泪说:“据你所见,那真是我死去的妻子与儿媳妇及短命的孙子。我的老伴已经死去两年了。儿媳妇是去年因为难产,竟在一天夜里同小孙子一块死去了。没想到她们现在还能够团聚于地下!”
谭九听了他的话,也觉得很悲痛。然后他又问:“巴参领是个什么样的人?”
郝四说:“他是一个旗的佐领的父亲,也已经死去十多年了。在我家的正北方,有一处高大的树林,就是巴参领的墓地。我那死去的儿媳妇,从前即是巴家丫鬟。我们老俩口是他家的看坟人。前几年因为遭到连阴雨,住的房屋倒塌了,而佐领的家人又无力修缮房屋,重苫房草,于是我这个糟老头子就无处安身了,只好到这里打杂,挣点钱养活自己。前天七月十五中元节,佐领回家祭扫坟墓,还焚烧了纸船和纸马,但不知我那死去的老伴,借马到哪里去,又办的什么事呢?”
谭九听了以后,感叹了好长时间。他从兜子里掏出五百铜钱,送给了老郝头,说:“死者已矣,你拿着这些钱,买些纸钱给他们焚烧,切不要叫死去的阴魂失望才好。”郝四接过钱,又再次向谭九深深致谢一番。
谭九回到家里,准备了祭品,特意到侯老太太的墓地祭拜了,随后又去寻找巴参领的墓地。果然在侯老太太坟丘的正北方,约有数十步远的地方,发现了巴参领的墓地。
--万象
#夜谭录#
谭九
北京城里,有个花农的儿子名叫谭九。
一天,谭九的父母让他去城外烟郊探亲。于是他赶着毛驴走出城门。
临近傍晚时,他遇上了一位老太太。这个老太太身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却骑着一匹额头上长着白毛的马,这匹马的鞍座和马辔头都十分的华贵和漂亮,两边还有随从跟着她。
老太太看见谭九,就询问:“小伙子,天就要黑了,你要上哪去?”谭九说:“我去城外烟郊探望亲戚。”
老太太看了看天摇着头说:“从这里到烟郊,还有数十里路远,况且路途又很难走,这里到处是淤泥积水,现在天将晚,城门也关闭了。再往前走,都是空旷的荒郊野外,难免不遇上强盗。我住的茅草小房就在附近,小伙子你不如先到我家住上一宿,明天早些动身岂不更好?”
谭九见天已黑,就犹豫起来。他觉得老太太说话挺诚恳,想了想就同意了。老太太在前领路,谭九紧跟其后,一起向她家走去。顺着小道走了大约二里的路,谭九隐隐约约地见到树林中露出了灯光,老太太举起马鞭,指着有灯光的方向对谭九说:“到了,就在前方!”说完,她朝马加了一鞭,眨眼间就到了院门前。
只见这个院里有矮屋两间,院墙也只有与肩膀一般高。老太太跳下马打开门,把谭九请进屋去。
屋里空荡荡的,唯有一只竹制灯笼挂在墙上照亮,炕头边上躺着一个年轻的妇女,正在搂着孩子喂奶。老太太一进门即招呼她说:“有客人来了,儿媳妇你快起来呀。”那媳妇听了,一边掠着鬓角上的头发,一边慢慢地下床。可是,她的小孩子却忽然哇哇啼哭不停。老太太从袖筒里掏出一个烧饼,递给小孩子吃,孩子马上止住哭声。
谭九看了看这个年轻妇女,只有二十岁左右,脸上没有擦粉,眼圈含着眼泪,没有一丝笑容。老太太吩咐儿媳妇说:“你去烧菜,我出去送还马,一会儿就回来。”说完就牵马出门走了。年轻媳妇则在屋里借着灯光,将糜子秆点着烧菜。这时,谭九又仔细观察了年轻妇女一阵儿,见她上身穿着红布短袄,下身穿着绿布裤子,脚上穿一双蓝布短袜子,和两只破旧的高跟红布鞋。无论衣服和鞋子都很破烂不堪,连一只胳臂和一条腿还有两个脚后跟都露在外面。谭九年轻,看到这样的情景,他语言迟钝,不好多问什么,但在内心里却暗暗地可怜这个年轻的妇女。
不一会儿,老太太回来了,进门即对谭九说:“让你久等了,实在对不起。后面大院里的人家,听说我家有客人来,也打算请你过去做客,款待一番。我推辞说时间太晚了不能去,他们则嘱托我代他们表表心意。”谭九听了,连连道谢。老太太又说:“你奔走赶路劳累了半天,想必是很饿了吧?”随后,又喊她的儿媳妇说:“你先去做饭,我出去喂喂客人的驴。”谭九则说:“我这样地打搅你们家,实在是过意不去。至于草料钱,待我走的时候,必定多给。”老太太听后,摆了摆手说:“不用说过多的客气话,一点草料才能值几个钱!”
过了一会儿,老太太喂驴回来了,她的儿媳妇也把酒菜端上来了。谭九一看,只见她们用土坯烧成的粗泥碟子盛菜,用木墩凿成的木碗盛饭,用小盆当酒壶。满桌子的菜肴,除了鱼就是肉,都是凉的,但味道很好吃。老太太挪动一下灯盏,劝谭九多喝点酒。谭九则推辞说不能多喝,所以便上饭了。饭也是冰凉冰凉的,因此,谭九好不容易才把碗里的饭强咽下去。吃完了饭,儿媳妇将桌子上的碗筷及剩饭剩菜收拾了。
饭后,老太太与谭九对面而坐,闲聊起了家常。儿媳妇则在一旁借着灯亮给她的小孩捉虱子。
谭九问道:“听您老人家的口音,不像是北京城里的人。而您的儿媳妇又是满族打扮,请问您的老家是哪里?”
老太太回答说:“你说得很对,我不是本地人。我原籍是凤阳,姓侯,因为年景不好遭了灾荒,才被迫离家流落到北京城里,替有钱人家洗洗涮涮或缝补衣服,挣钱穿衣吃饭。后来又和这里当地的村民郝四结婚,至今快三十年了,郝四也成了老头。我俩婚后生下了一男一女,女儿现已结婚出嫁了,儿子是个泥瓦匠,住在城里。老头也已年老体弱,现在这条驿道上的一家酒楼里当打杂的,干些提酒壶刷洗碗碟的活计。明天你必定要路过他们店门前的,如果见到有脸上长着老年斑、嘴边上长着白胡子,耳后边又鼓起一个如同鸡蛋一般大的瘤子的老伙计,那就是我的老头了。我的儿媳妇姓余,乃是后边大院里的丫鬟。她原来的主人即是巴参领,现在早已退职在家里闲居,他的儿子继承了参领官位。巴参领就是刚才借给我马骑的那个人家。”
谭九听了老太太的话,又问道:“你家的生活贫穷困苦,为什么还要置办这些美酒好菜来招待我呢?”
老太太听了则笑着说:“你我偶然相遇,也是有缘。我绝不可能在喘口气的工夫做出好菜好饭。因为正巧赶上了七月十五中元节,依着老规矩,我从巴参领那里分到了点残汤剩饭。现在端上来给你吃,我已是深感惭愧,有失恭敬了,哪还谈得上置办什么美酒好菜呢!”
当谭九去院中小解时,看见天上的银河已偏西,月亮也落在了树林中,知道此时约四更天了。
这时,老太太在屋里大声地对谭九喊道:“夜深了,客人也该就寝睡觉了。”谭九回答道:“我还不困,还想再坐一会儿。”
老太太说:“既然这样,我也就不勉强了。不过明天还得赶路,还是早点休息吧,我还想求你办点事呢。”
谭九说:“老人家请说。”
老太太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明日路过街里,若是能见到我家的老头,麻烦你告诉他一声,快给家里送回几贯钱来,就说家里人吃的穿的都没了。”
谭九听了叹了口气说:“我一定尽心去办就是了。”
接着,老太太又很羞愧地说:“因为我家太穷困了,没有被褥可以给你用,叫你一夜受委屈了。”
谭九连声谢道:“您能让我在你家里得到一个晚上的平安,已经是领受您的厚待之恩了,哪还能再有过多的要求呢!”说完话,也就各自睡觉了。谭九因疲劳太甚,所以挨着枕头即睡着了。
睡梦中,谭九感觉好像有小虫在耳边鸣叫,还有萤火虫在眼前晃来晃去,他不由得惊慌地站了起来。这时他发现自己就睡在松树林中,秋夜的露水竟湿透了衣裳,全身刺骨般的寒冷。再细看一下,他的毛驴就拴在旁边的树上,还在那里不停地吃草。那间草房已无影无踪,老太太和她的儿媳妇不知到哪里去了。眼前只有两座古墓老坟,已半倾倒于蒿草丛刺之中。谭九顿时毛发竖起,万分恐慌,他急忙拉过毛驴跳了上去,慌不择路地逃了。
谭九到达烟郊,办完事情之后,他又顺着原路往回走。在路边一家酒楼休息时,看见一个刷洗碗筷的老人很眼熟,好像就是侯老太太描述的他老头的面貌。
于是他走上前来询问:“老人家,你叫什么名字?”
老人说:“我名叫郝四,小伙子你有什么事?”果然就是那个老人。这愈加使谭九感到奇异了。于是便把老郝头领到僻静地方,向他如实地告知了前天夜里所遇见的情形。
郝四听了,流着眼泪说:“据你所见,那真是我死去的妻子与儿媳妇及短命的孙子。我的老伴已经死去两年了。儿媳妇是去年因为难产,竟在一天夜里同小孙子一块死去了。没想到她们现在还能够团聚于地下!”
谭九听了他的话,也觉得很悲痛。然后他又问:“巴参领是个什么样的人?”
郝四说:“他是一个旗的佐领的父亲,也已经死去十多年了。在我家的正北方,有一处高大的树林,就是巴参领的墓地。我那死去的儿媳妇,从前即是巴家丫鬟。我们老俩口是他家的看坟人。前几年因为遭到连阴雨,住的房屋倒塌了,而佐领的家人又无力修缮房屋,重苫房草,于是我这个糟老头子就无处安身了,只好到这里打杂,挣点钱养活自己。前天七月十五中元节,佐领回家祭扫坟墓,还焚烧了纸船和纸马,但不知我那死去的老伴,借马到哪里去,又办的什么事呢?”
谭九听了以后,感叹了好长时间。他从兜子里掏出五百铜钱,送给了老郝头,说:“死者已矣,你拿着这些钱,买些纸钱给他们焚烧,切不要叫死去的阴魂失望才好。”郝四接过钱,又再次向谭九深深致谢一番。
谭九回到家里,准备了祭品,特意到侯老太太的墓地祭拜了,随后又去寻找巴参领的墓地。果然在侯老太太坟丘的正北方,约有数十步远的地方,发现了巴参领的墓地。
--万象
【猪肉涨价,不能全怪非洲猪瘟】近些年猪肉价格的大起大落已是见怪不怪,“价高伤民、价贱伤农”的戏码频频上演。猪瘟也好,“猪周期”也罢,似乎并不能解释全部现象,比如:
(1)我国猪肉价格的大起大落缘何如此频繁?
(2)猪肉市场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为何不强?
(3)普通养殖户怎么老是觉得养猪很难?
说到底,不能把一切都归咎于客观原因;一次也许是偶然,可若是接二连三遇上麻烦,我们就有必要去反思一下:是否行业本身出了问题? https://t.cn/AiRBO9aE
(1)我国猪肉价格的大起大落缘何如此频繁?
(2)猪肉市场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为何不强?
(3)普通养殖户怎么老是觉得养猪很难?
说到底,不能把一切都归咎于客观原因;一次也许是偶然,可若是接二连三遇上麻烦,我们就有必要去反思一下:是否行业本身出了问题? https://t.cn/AiRBO9aE
拜这次撞梗事件所赐,我在近日忽然想明白了一个百思不得其解的剧情疑问:
在杀伽蓝佛子这个剧情里,佛剑在已经受了千针穿足之刑后,为什么还要再受一次佛字戒钉呢?
这个问题困扰了我足足十来年,我今天终于豁然开朗!——
因为千钉穿足这个情节它撞梗了!
编剧设计佛字戒钉之刑,真正意图有可能是为了避嫌免于撞梗!
我知道上面的每一句话看起来都很奇怪,下面一一来解释,
首先,我为什么觉得这个设计有问题呢?
因为两次受刑这个情节重复了。
纵观杀佛子这段故事始末,编剧自佛剑露面开始,总共设计了四个桥段来刻画佛剑的人格:
老丈拦路——佛剑受刑——佛子归天——村民暴动,
这四个设计,每一处都有特定的对应意义,你不难看出,编剧意图从四个角度来刻画角色的人格坚毅:
遇拦路而无退——受重刑而无惧——行大义而无悔——遭非议而无畏
以上这些故事环节,出发点都是为了体现这些核心意义而服务的,
又因为每一处桥段对应的内涵只有一个,所以编剧在其中三处设置的表现情节都只有一种,
但偏偏在“受刑”这一环节里,编剧设置了的情节有两个,
这便有点奇怪,
因为要体现出佛剑肉身承受巨大痛苦这一剧情效果,只需千针穿足这一个设计便足以达到目的了,再多来几次就设计而言并没有绝对必要,
再来,如果编剧确实想要刑罚数目叠加的方法表现角色所受的苦难,“两次”却是个会让人心里很不舒服的数量级,
因为两次距离一次数量级太近,体现不出叠加的体量,达到叠加数量级的最小基数就是三,所以很多故事里最常用的设计都是“三个条件”、“三件事”以及更多,却非常非常少见“两个条件”这种奇怪的写法,
所以,如果编剧在此处意图表现受刑次数叠加,那么最少最少应该从三次起步而不是两次,如果碍于时间关系受三次刑来不及,为了让观感舒坦他也应该将受刑数目减少到一次,而不是下“两次”这种不舒服的设计,
第三,第二次的佛字戒钉与第一次的千针穿足在刑罚角度上重复,
这是最让我有疑问的一点,千针穿足是双足被刺穿,佛字戒钉是用卍字钉刺进身体内部,二者虽数量和形态有差别,本质上却都是“穿刺”,
两次受刑的内容都是“穿刺”这就太奇怪了,如果编剧想让角色多受苦,无论如何该从不同的角度去演绎,刀砍斧凿鞭子抽,随便编点什么都不难,何必用本质如此相似的两个内容来体现这一点呢?编剧在后来写过佛剑受“遮那八部刑”(他受刑可真多…)更说明他不是不清楚这一点。
所以,就情节意义而言,“佛字戒钉”这个设计无论怎么想都让我觉得怪怪的,尤其在其它几处设计都是独幕片段时,它的重复尤其显得突兀,编剧在这段情节里展示出的才气,无论如何都不该是这种灵思匮乏的模样,这段剧情在整个篇章举足轻重的份量以及情节的前后完成度,更让人难以相信编剧会因考虑不周留下如此显而易见的疏忽,
然后再说撞梗,千针穿足之刑撞的是哪个梗呢?
古早剧粉应该都知道,我是今年才刚刚了解到这一点,
它撞的是素还真在悬空棋盘被铜针穿足受刑这个梗,
使用这个情节到底构不构成原创性撞车呢?
可能有人会认为不算,因为此前我曾说单独的剧情细节不具备原创性,穿针鞋受刑这只是一个细节啊,一个细节没有版权,
然而不是,
严格说起来,素还真受刑这段情节其实是由至少三个剧情细节构成的:
受刑人自愿+双足被针刺穿+需要穿着鞋子走动
这三个条件只要任意改变都可以产生很大变动,比如受害者是被逼着穿的,不是穿针而是踩刀片,双足被刺后无法行走直接躺尸了……因此哪怕只是这么一个小片段,它已经具备了很特殊的独立性,
而同时满足了三个条件的这个设计,在此前应该只有素还真一个人有过,
我古早剧只看到霹雳劫,这点是我猜的,因为倘若再有人用这同样的三个细节段落写故事,哪怕只有一次,三弦也断然不会再用这个梗来写佛剑了。相同的梗,一次是经典,两次是找不同,三次就是烂大街了。
所以这事就有点难办了。
就算这么一个情节,但若是贸然就用,那观众一定会马上联想到素还真,
——偏偏还是素还真,霹雳一哥,你要是别人还没这么费劲。
那怎么办呢?那你就改几处别这么写不就完了么,
这事麻烦就麻烦在这呢,对佛剑来说,这个情节一处都不能动!
因为佛剑这段剧情的核心设计是圣行之路,而佛剑正是圣行者,
路在足下,圣路须行,再也没有任何设计会比双足穿透圣路被鲜血染尽的景象更能体现故事的主旨和角色的精神意义了。
可以说,这段剧情对佛剑分说的不可替代性,更胜当时的素还真十倍之多,无论如何他都需要这个故事!
所以那怎么办?
没办法了。编剧只能在使用这段设计的基础上,另寻他路去削弱这段情节的独特痕迹,
编剧采用的策略,就是在后面追加了佛字戒钉之刑,
——素还真不是被针穿了一次吗?那我给佛剑穿两次!
穿一次与穿两次,区别在哪里呢?
如果只有“千针穿足”这一个受刑环节,那么戏迷对此事的描述将是“佛剑为杀佛子受了足下穿针之刑”,这与“素还真因失信受足下穿钉之刑”一下子就撞了个七分形似,
而加上了“戒钉”这个情节后呢,戏迷便会认为“哦原来杀佛子要受这么多苦”而不是“杀佛子要被针穿足”,将关注点从“千针穿足”这个细节,转变成“受刑”这个概念,台词更是直接这么说的:
“欲杀佛子,要受千针穿足与佛字戒钉之刑,”
两个词是刑罚并列的,
你看,追加了另一种刑罚后,千针穿足这个概念一下子就从一级目录降成了二级目录,成为了“受刑”这个大概念下的子集而不再与“受刑”直接关键,这便与素还真因过导致被铜针穿足的情节产生了差异,情节的原创特征被大大削弱了,
这同时解释了为什么戒钉之刑的属性同样是穿刺,
第一次是刺,第二次也是刺,编剧正是有意强化了“穿刺”这个行为上的必然性,而弱化了“穿足”这个部位上的偶然性:穿刺是必然的,这家祸祸人就只会扎你,而穿足是偶然的,你看脚也扎手也扎,指不定扎你哪,
至此,“针穿足”这个细节差不多已经完全变成了三弦的梗了,你的确会想到这与素还真的受刑形式相同,但除此之外再没有其它相似处,只是一个独立情节设计,
然后再说,我是怎么想通这是一处避嫌的设计呢?
是我忽然想起了戒钉最后的真正用途,
戒钉其实是另有他用,它在佛剑力尽之时为他灌输力量,成为最后绝杀邪之子的关键助力,这其实是西佛国上下配合演出的一个计策,
那么这个问题就趣味了——
倘若编剧认为此前的受刑两次是合理的设计,没有重复,他确实只是单纯为了叠加佛剑肉体的苦难,单单就是想让他遭两次罪,那么他又何须特意强调戒钉之刑的目的不一样呢?
戒钉的真实用途,无论如何都透露出了一件事,那就是:
两次受刑在设计上重复,编剧对此是知!道!的!
编剧明知这处设计会重复,却没有删掉和修改,而是宁愿在后续追加补充设定都仍要坚持使用,那就只能说明一件事,那就是:
这处板上钉钉的重复设计,编剧有他不得不使用的理由!
尤其是经此说明以后,编剧等于是告诉了大家第二次受刑不是真正在受刑,那么真正承担了受刑意义的设计,其实只有第一次!
我多年来的疑惑可能并非只是错觉!
所以这个补丁越想越有意思,编剧的本意或许是不想让人认为前面的两次用刑是重复设定,可是他补充的一笔反而提醒了我前面恰恰就是重复设定,前后两处的呼应坐实了重复用梗这个事实,这从编剧逻辑上无法成立,
在想通了这一点之后,联系前后剧情我马上想到了撞梗,多年的疑惑就此终于消解~~
可能有人仍有疑问,或许编剧在最初的设计重复剧情的时候就想埋这个梗,他就是为了后面的反转才故意营造两次重复的错觉,
有这种可能,但如果是为了反转,编剧完全可以设计出既不重复又能反转的效果,随便使用任何道具,甚至不用道具让佛剑之间蹦起来就可以,反转的看点在反转上而不在道具,编剧又何苦留下这个弊端呢?
至于,如果不设计重复用刑这里如何表现肉体苦难,这个就更好办了,
比如,编剧让佛剑不得使用功体,身上背着极重的重物(比如佛像)再穿上千针靴,然后从鎏法天宫看不到头的台阶起始处,脚穿千针身负重物一阶一阶地走上去,
再比如,千针穿足不是一次穿完,而是在通往佛子处的去路上铺出一条千针布满的路,佛剑每往前踏上一步都会被穿上数目若干的针,等到终于见到佛子时脚被穿成蜂窝……
我保证他到时候会比现在受两次刑还遭罪(……你是粉吗?)
所以编剧如果不被撞梗掣肘,此处要发挥并不难,但是他不能用这个思路去写,因为这种设计反而大大强化了“针穿足”这个桥段的记忆点,这与编剧避开撞梗的初衷背道而驰,编剧需要的是,尽量淡化“针”在这一事件中的绝对印象。
所以,戒钉的用途我想来想去,还真是为了给千针穿足解围的~
总结,编剧为了洗脱撞梗之嫌心思不可谓用尽,甚至不惜冒着被戏迷质疑重复设定的风险最后想尽办法自圆其说,此等用心实在让我服气!如果每个创作者都能在有撞梗之嫌的时候稍微多用点心思,何至于惹出那么多没有必要的是非呢?如果实在撞到无法解释,像本文这种情况就只有这处细节合适实在没法改只能硬着头皮上,那没办法,有争议也只能硬撑了,但有些时候不过是几个字,几处细节换一下就可以免于争议的事,多动几笔不是皆大欢喜吗?
最后,以上都是个人脑洞自娱自乐,编剧到底是不是这么想的我是不知道啦~~
最后的最后……这段剧情怎么可以写得这!么!棒!!!!角色感染力简直绝了!重温老剧的人被惊呆了!所以当年我到底是什么毛病能面不改色单单只做了那么多年的颜粉?!
#霹雳布袋戏##佛剑分说#
在杀伽蓝佛子这个剧情里,佛剑在已经受了千针穿足之刑后,为什么还要再受一次佛字戒钉呢?
这个问题困扰了我足足十来年,我今天终于豁然开朗!——
因为千钉穿足这个情节它撞梗了!
编剧设计佛字戒钉之刑,真正意图有可能是为了避嫌免于撞梗!
我知道上面的每一句话看起来都很奇怪,下面一一来解释,
首先,我为什么觉得这个设计有问题呢?
因为两次受刑这个情节重复了。
纵观杀佛子这段故事始末,编剧自佛剑露面开始,总共设计了四个桥段来刻画佛剑的人格:
老丈拦路——佛剑受刑——佛子归天——村民暴动,
这四个设计,每一处都有特定的对应意义,你不难看出,编剧意图从四个角度来刻画角色的人格坚毅:
遇拦路而无退——受重刑而无惧——行大义而无悔——遭非议而无畏
以上这些故事环节,出发点都是为了体现这些核心意义而服务的,
又因为每一处桥段对应的内涵只有一个,所以编剧在其中三处设置的表现情节都只有一种,
但偏偏在“受刑”这一环节里,编剧设置了的情节有两个,
这便有点奇怪,
因为要体现出佛剑肉身承受巨大痛苦这一剧情效果,只需千针穿足这一个设计便足以达到目的了,再多来几次就设计而言并没有绝对必要,
再来,如果编剧确实想要刑罚数目叠加的方法表现角色所受的苦难,“两次”却是个会让人心里很不舒服的数量级,
因为两次距离一次数量级太近,体现不出叠加的体量,达到叠加数量级的最小基数就是三,所以很多故事里最常用的设计都是“三个条件”、“三件事”以及更多,却非常非常少见“两个条件”这种奇怪的写法,
所以,如果编剧在此处意图表现受刑次数叠加,那么最少最少应该从三次起步而不是两次,如果碍于时间关系受三次刑来不及,为了让观感舒坦他也应该将受刑数目减少到一次,而不是下“两次”这种不舒服的设计,
第三,第二次的佛字戒钉与第一次的千针穿足在刑罚角度上重复,
这是最让我有疑问的一点,千针穿足是双足被刺穿,佛字戒钉是用卍字钉刺进身体内部,二者虽数量和形态有差别,本质上却都是“穿刺”,
两次受刑的内容都是“穿刺”这就太奇怪了,如果编剧想让角色多受苦,无论如何该从不同的角度去演绎,刀砍斧凿鞭子抽,随便编点什么都不难,何必用本质如此相似的两个内容来体现这一点呢?编剧在后来写过佛剑受“遮那八部刑”(他受刑可真多…)更说明他不是不清楚这一点。
所以,就情节意义而言,“佛字戒钉”这个设计无论怎么想都让我觉得怪怪的,尤其在其它几处设计都是独幕片段时,它的重复尤其显得突兀,编剧在这段情节里展示出的才气,无论如何都不该是这种灵思匮乏的模样,这段剧情在整个篇章举足轻重的份量以及情节的前后完成度,更让人难以相信编剧会因考虑不周留下如此显而易见的疏忽,
然后再说撞梗,千针穿足之刑撞的是哪个梗呢?
古早剧粉应该都知道,我是今年才刚刚了解到这一点,
它撞的是素还真在悬空棋盘被铜针穿足受刑这个梗,
使用这个情节到底构不构成原创性撞车呢?
可能有人会认为不算,因为此前我曾说单独的剧情细节不具备原创性,穿针鞋受刑这只是一个细节啊,一个细节没有版权,
然而不是,
严格说起来,素还真受刑这段情节其实是由至少三个剧情细节构成的:
受刑人自愿+双足被针刺穿+需要穿着鞋子走动
这三个条件只要任意改变都可以产生很大变动,比如受害者是被逼着穿的,不是穿针而是踩刀片,双足被刺后无法行走直接躺尸了……因此哪怕只是这么一个小片段,它已经具备了很特殊的独立性,
而同时满足了三个条件的这个设计,在此前应该只有素还真一个人有过,
我古早剧只看到霹雳劫,这点是我猜的,因为倘若再有人用这同样的三个细节段落写故事,哪怕只有一次,三弦也断然不会再用这个梗来写佛剑了。相同的梗,一次是经典,两次是找不同,三次就是烂大街了。
所以这事就有点难办了。
就算这么一个情节,但若是贸然就用,那观众一定会马上联想到素还真,
——偏偏还是素还真,霹雳一哥,你要是别人还没这么费劲。
那怎么办呢?那你就改几处别这么写不就完了么,
这事麻烦就麻烦在这呢,对佛剑来说,这个情节一处都不能动!
因为佛剑这段剧情的核心设计是圣行之路,而佛剑正是圣行者,
路在足下,圣路须行,再也没有任何设计会比双足穿透圣路被鲜血染尽的景象更能体现故事的主旨和角色的精神意义了。
可以说,这段剧情对佛剑分说的不可替代性,更胜当时的素还真十倍之多,无论如何他都需要这个故事!
所以那怎么办?
没办法了。编剧只能在使用这段设计的基础上,另寻他路去削弱这段情节的独特痕迹,
编剧采用的策略,就是在后面追加了佛字戒钉之刑,
——素还真不是被针穿了一次吗?那我给佛剑穿两次!
穿一次与穿两次,区别在哪里呢?
如果只有“千针穿足”这一个受刑环节,那么戏迷对此事的描述将是“佛剑为杀佛子受了足下穿针之刑”,这与“素还真因失信受足下穿钉之刑”一下子就撞了个七分形似,
而加上了“戒钉”这个情节后呢,戏迷便会认为“哦原来杀佛子要受这么多苦”而不是“杀佛子要被针穿足”,将关注点从“千针穿足”这个细节,转变成“受刑”这个概念,台词更是直接这么说的:
“欲杀佛子,要受千针穿足与佛字戒钉之刑,”
两个词是刑罚并列的,
你看,追加了另一种刑罚后,千针穿足这个概念一下子就从一级目录降成了二级目录,成为了“受刑”这个大概念下的子集而不再与“受刑”直接关键,这便与素还真因过导致被铜针穿足的情节产生了差异,情节的原创特征被大大削弱了,
这同时解释了为什么戒钉之刑的属性同样是穿刺,
第一次是刺,第二次也是刺,编剧正是有意强化了“穿刺”这个行为上的必然性,而弱化了“穿足”这个部位上的偶然性:穿刺是必然的,这家祸祸人就只会扎你,而穿足是偶然的,你看脚也扎手也扎,指不定扎你哪,
至此,“针穿足”这个细节差不多已经完全变成了三弦的梗了,你的确会想到这与素还真的受刑形式相同,但除此之外再没有其它相似处,只是一个独立情节设计,
然后再说,我是怎么想通这是一处避嫌的设计呢?
是我忽然想起了戒钉最后的真正用途,
戒钉其实是另有他用,它在佛剑力尽之时为他灌输力量,成为最后绝杀邪之子的关键助力,这其实是西佛国上下配合演出的一个计策,
那么这个问题就趣味了——
倘若编剧认为此前的受刑两次是合理的设计,没有重复,他确实只是单纯为了叠加佛剑肉体的苦难,单单就是想让他遭两次罪,那么他又何须特意强调戒钉之刑的目的不一样呢?
戒钉的真实用途,无论如何都透露出了一件事,那就是:
两次受刑在设计上重复,编剧对此是知!道!的!
编剧明知这处设计会重复,却没有删掉和修改,而是宁愿在后续追加补充设定都仍要坚持使用,那就只能说明一件事,那就是:
这处板上钉钉的重复设计,编剧有他不得不使用的理由!
尤其是经此说明以后,编剧等于是告诉了大家第二次受刑不是真正在受刑,那么真正承担了受刑意义的设计,其实只有第一次!
我多年来的疑惑可能并非只是错觉!
所以这个补丁越想越有意思,编剧的本意或许是不想让人认为前面的两次用刑是重复设定,可是他补充的一笔反而提醒了我前面恰恰就是重复设定,前后两处的呼应坐实了重复用梗这个事实,这从编剧逻辑上无法成立,
在想通了这一点之后,联系前后剧情我马上想到了撞梗,多年的疑惑就此终于消解~~
可能有人仍有疑问,或许编剧在最初的设计重复剧情的时候就想埋这个梗,他就是为了后面的反转才故意营造两次重复的错觉,
有这种可能,但如果是为了反转,编剧完全可以设计出既不重复又能反转的效果,随便使用任何道具,甚至不用道具让佛剑之间蹦起来就可以,反转的看点在反转上而不在道具,编剧又何苦留下这个弊端呢?
至于,如果不设计重复用刑这里如何表现肉体苦难,这个就更好办了,
比如,编剧让佛剑不得使用功体,身上背着极重的重物(比如佛像)再穿上千针靴,然后从鎏法天宫看不到头的台阶起始处,脚穿千针身负重物一阶一阶地走上去,
再比如,千针穿足不是一次穿完,而是在通往佛子处的去路上铺出一条千针布满的路,佛剑每往前踏上一步都会被穿上数目若干的针,等到终于见到佛子时脚被穿成蜂窝……
我保证他到时候会比现在受两次刑还遭罪(……你是粉吗?)
所以编剧如果不被撞梗掣肘,此处要发挥并不难,但是他不能用这个思路去写,因为这种设计反而大大强化了“针穿足”这个桥段的记忆点,这与编剧避开撞梗的初衷背道而驰,编剧需要的是,尽量淡化“针”在这一事件中的绝对印象。
所以,戒钉的用途我想来想去,还真是为了给千针穿足解围的~
总结,编剧为了洗脱撞梗之嫌心思不可谓用尽,甚至不惜冒着被戏迷质疑重复设定的风险最后想尽办法自圆其说,此等用心实在让我服气!如果每个创作者都能在有撞梗之嫌的时候稍微多用点心思,何至于惹出那么多没有必要的是非呢?如果实在撞到无法解释,像本文这种情况就只有这处细节合适实在没法改只能硬着头皮上,那没办法,有争议也只能硬撑了,但有些时候不过是几个字,几处细节换一下就可以免于争议的事,多动几笔不是皆大欢喜吗?
最后,以上都是个人脑洞自娱自乐,编剧到底是不是这么想的我是不知道啦~~
最后的最后……这段剧情怎么可以写得这!么!棒!!!!角色感染力简直绝了!重温老剧的人被惊呆了!所以当年我到底是什么毛病能面不改色单单只做了那么多年的颜粉?!
#霹雳布袋戏##佛剑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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