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禁止进行金融类欺诈营销宣传#【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禁止进行金融类欺诈营销宣传】
微信公众平台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绿色、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坚决打击平台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为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和控制金融营销活动的法律风险,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以下金融类违规营销内容治理规则。
详情见>>>https://t.cn/A6apXSBu
微信公众平台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绿色、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坚决打击平台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为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和控制金融营销活动的法律风险,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以下金融类违规营销内容治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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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禁止金融类无资质营销宣传# 】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发布《关于金融类违规营销内容的规范》提出,禁止进行金融类无资质营销宣传。公众帐号名称设置环节,若申请主体填写的名称含有金融类相关业务含有(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险、基金、证券、借&贷、公募等金融业务或服务相关关键词,主体应具备适当的金融宣传资质,提供能够证明合法经营资质的材料,例如经营许可证、备案文件、行业自律组织资格等与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相关的身份资质,否则不得注册该等名称。(财联社)
【微信出手!整治公众号金融类违规营销内容】7月13日,“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关于金融类违规营销内容的规范》,称将禁止公众号发布四类金融类违规营销内容,包括金融类欺诈营销宣传、金融类不实营销宣传、金融类误导营销宣传,以及金融类无资质营销宣传。
除了微信公众号之外,微信朋友圈也常见一些贷款中介冒用银行或公积金名义揽客的行为。21记者近期报道,助贷公司在朋友圈投放以“公金中心”名义发布的广告,再加上“我借了4次都成功了,感谢凭公积金借我18W8,最快1小时到账”以及“年化利率低至6%”的广告词,乍一看还以为是本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放贷。详情:https://t.cn/A6apfCq8 (21财经)
除了微信公众号之外,微信朋友圈也常见一些贷款中介冒用银行或公积金名义揽客的行为。21记者近期报道,助贷公司在朋友圈投放以“公金中心”名义发布的广告,再加上“我借了4次都成功了,感谢凭公积金借我18W8,最快1小时到账”以及“年化利率低至6%”的广告词,乍一看还以为是本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放贷。详情:https://t.cn/A6apfCq8 (21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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