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股份(600077)
【所属概念】
房地产
【事件驱动】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召开会议,商定下调部分城市房贷首付比例:在南宁市区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贷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北海、防城港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调整为20%。
【行业前景】
(1)高基数下销售表现不俗(天风证券韩笑《销售投资超预期,房地产税再延期》2022-3-20)
1-2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9.6%,较2021Q4收窄7.2pct,显著高于同期63城新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速-30.14%;1-2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金额同比-19.3%,较2021Q4扩大0.62pct; 1-2月销售无惧高基数压力下,可能受益于去年四季度以来中央层面稳预期的表态,按揭力度的持续宽松以及地方因城施策不断升级所带来的潜在预期改善。
(2)因城施策下边际改善政策预计会持续推出(万联证券潘云娇《多部门联合发声,房地产税扩容推迟》2022-3-17)
尽管1-2月整体经济数据以及地产投资数据表现超预期,但是从地产销售、土地等各方面看,压力仍然较大,今年工作仍是坚持稳字当头,房地产行业稳定是稳增长的应有之意,在“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框架下,目前已经有部分城市在首付比例、房贷利率、“认房又认贷”、公积金贷款等各方面出台改善性政策,预计后续这类政策将加速出台,随着政策改善型城市逐渐扩容、政策范围逐渐扩大,预计市场信心逐渐改善,行业基本面有望触底回升。
【主营业务】
宋都股份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在浙江、江苏、安徽、广西等地区从事房地产开发、运营及相关咨询服务等。作为杭州“老十八家”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之一,宋都集团是浙系房企中的优秀代表。宋都集团坚持以品质影响城市,聚焦高品质改善型住宅,拥有完善的产品体系。
【风险提示】
行业信用风险蔓延;销售下行超预期;因城施策力度不及预期。
风险提示:点评内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对任何人的买卖建议和依据。
投资者据此操作,收益和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交易需谨慎!
【所属概念】
房地产
【事件驱动】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召开会议,商定下调部分城市房贷首付比例:在南宁市区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贷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北海、防城港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调整为20%。
【行业前景】
(1)高基数下销售表现不俗(天风证券韩笑《销售投资超预期,房地产税再延期》2022-3-20)
1-2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9.6%,较2021Q4收窄7.2pct,显著高于同期63城新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速-30.14%;1-2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金额同比-19.3%,较2021Q4扩大0.62pct; 1-2月销售无惧高基数压力下,可能受益于去年四季度以来中央层面稳预期的表态,按揭力度的持续宽松以及地方因城施策不断升级所带来的潜在预期改善。
(2)因城施策下边际改善政策预计会持续推出(万联证券潘云娇《多部门联合发声,房地产税扩容推迟》2022-3-17)
尽管1-2月整体经济数据以及地产投资数据表现超预期,但是从地产销售、土地等各方面看,压力仍然较大,今年工作仍是坚持稳字当头,房地产行业稳定是稳增长的应有之意,在“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框架下,目前已经有部分城市在首付比例、房贷利率、“认房又认贷”、公积金贷款等各方面出台改善性政策,预计后续这类政策将加速出台,随着政策改善型城市逐渐扩容、政策范围逐渐扩大,预计市场信心逐渐改善,行业基本面有望触底回升。
【主营业务】
宋都股份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在浙江、江苏、安徽、广西等地区从事房地产开发、运营及相关咨询服务等。作为杭州“老十八家”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之一,宋都集团是浙系房企中的优秀代表。宋都集团坚持以品质影响城市,聚焦高品质改善型住宅,拥有完善的产品体系。
【风险提示】
行业信用风险蔓延;销售下行超预期;因城施策力度不及预期。
风险提示:点评内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对任何人的买卖建议和依据。
投资者据此操作,收益和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交易需谨慎!
二手房的贷款年限如何评估?
#二手房[超话]##二手房##二手房贷款##贷款年限#
当下社会,二手房成交热度有增无减,申请贷款,尤其是房贷时,购房人大多只关心自己的贷款方式,却经常忽略实际的贷款年限,殊不知贷款年限直接影响着还贷的月供。在实际贷款申请过程中,有很多因素会影响贷款年限,那么究竟有哪些因素呢❓
1、借款人年龄[给你小心心]
以工商银行为例,二手房贷款要求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70年。这也就意味着,借款人年龄越小,贷款期限越长;而借款人年纪越大,贷款期限越短。
一般情况下,两个(含)以上共同借款人借款的,可按照满足贷款条件中年龄较小的确定贷款期限。
2、房龄[给你小心心]
根据银行的相关规定,房龄较新的房产比较容易申请贷款且申请贷款年限较长。
以中国银行为例,二手房贷款要求房龄加贷款年限之和长不超过30年。一般而言,由于老房子建造时间久远,银行在贷款时可控的风险相对较大,因此在贷款审批时也会比较谨慎,超过20年房龄的二手房更容易被银行“拒之门外”。
3、土地使用年限[给你小心心]
土地使用年限也影响着二手房贷款年限,例如工商银行规定:二手房贷款年限不能超过抵押房产剩余的土地使用年限。
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年限≠房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时开始算起,而房龄则是从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到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因此房龄通常小于土地使用年限。
由于不同银行的规定不同,购房人不仅要查清楚购买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还要在贷款前咨询贷款银行,确认银行规定。
4、借款人的经济实力[给你小心心]
对购房人来说,经济实力也同样决定着贷款年限。经济能力可以从工作收入、稳定程度、储蓄存款等几个方面来判断。一般而言,对于刚需自住型的购房者,建议还款期限为15~20年,这时支付的利息总额较为合理,正常生活水准不会受到很大影响。
5、公积金缴存额度[给你小心心]
公积金缴存额度受每月缴存数额影响,职工每月缴的公积金越多,能贷款的年限相对越短。如果你计划用公积金申请贷款,银行对高收入人群的要求会比较严格,而这一点经常被购房人忽略。
一些地区规定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高30年,你在做贷款计划时就需要结合自身缴存额度考虑能申请到的年限问题。
#二手房[超话]##二手房##二手房贷款##贷款年限#
当下社会,二手房成交热度有增无减,申请贷款,尤其是房贷时,购房人大多只关心自己的贷款方式,却经常忽略实际的贷款年限,殊不知贷款年限直接影响着还贷的月供。在实际贷款申请过程中,有很多因素会影响贷款年限,那么究竟有哪些因素呢❓
1、借款人年龄[给你小心心]
以工商银行为例,二手房贷款要求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70年。这也就意味着,借款人年龄越小,贷款期限越长;而借款人年纪越大,贷款期限越短。
一般情况下,两个(含)以上共同借款人借款的,可按照满足贷款条件中年龄较小的确定贷款期限。
2、房龄[给你小心心]
根据银行的相关规定,房龄较新的房产比较容易申请贷款且申请贷款年限较长。
以中国银行为例,二手房贷款要求房龄加贷款年限之和长不超过30年。一般而言,由于老房子建造时间久远,银行在贷款时可控的风险相对较大,因此在贷款审批时也会比较谨慎,超过20年房龄的二手房更容易被银行“拒之门外”。
3、土地使用年限[给你小心心]
土地使用年限也影响着二手房贷款年限,例如工商银行规定:二手房贷款年限不能超过抵押房产剩余的土地使用年限。
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年限≠房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时开始算起,而房龄则是从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到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因此房龄通常小于土地使用年限。
由于不同银行的规定不同,购房人不仅要查清楚购买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还要在贷款前咨询贷款银行,确认银行规定。
4、借款人的经济实力[给你小心心]
对购房人来说,经济实力也同样决定着贷款年限。经济能力可以从工作收入、稳定程度、储蓄存款等几个方面来判断。一般而言,对于刚需自住型的购房者,建议还款期限为15~20年,这时支付的利息总额较为合理,正常生活水准不会受到很大影响。
5、公积金缴存额度[给你小心心]
公积金缴存额度受每月缴存数额影响,职工每月缴的公积金越多,能贷款的年限相对越短。如果你计划用公积金申请贷款,银行对高收入人群的要求会比较严格,而这一点经常被购房人忽略。
一些地区规定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高30年,你在做贷款计划时就需要结合自身缴存额度考虑能申请到的年限问题。
【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在陕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关注陕西#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精神,今年我省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一)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下达到陕的国家专项计划将在《2022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已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地方专项计划由参加我省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承担,下达到陕的地方专项计划将在《2022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已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已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有关高校可在上述三项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考生须在报考时登录相关高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自行查阅。
2022年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仍按《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19〕3号)规定执行。
二、报考资格审核
(一)各有关市(区)招委会负责研究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在本地实施的农村范围。要在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基础上,根据本地推进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实际,结合农村土地确权、农村合疗等情况合理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和农村考生身份,不得无原则地扩大农村范围。各有关市(区)招委会应公开公示所研究确定的本市(区)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二)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相关县(区)招委会负责。资审工作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严禁随意放宽资格标准;要细化资格审核办法和审核程序,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要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各部门相关信息系统,认真核查考生户籍、学籍等信息,严防报考资格弄虚作假。对于报考资格存疑的考生,要认真组织资格复核,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
(三)根据教育部信息报送要求,今年我省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已安排于高考报名时完成,各县(区)招委会要按照本通知相关规定,于4月20日前组织实施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复核工作,复核工作完毕后,各县(区)招生办负责将资审结果与高考报名系统中考生有关报名信息进行比对,需要更正的应及时与相关考生联系,在考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后,按照有关规定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信息变更,以避免录取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审核结果与原报名信息不符、考生本人又拒绝修改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相关高校在高校专项计划三项基本条件基础上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由高校自行负责审核,并将通过本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按照教育部要求予以公示。
(五)按照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有关高校要及时将相关考生信息以公函形式反馈我院。各有关市、县(区)招生办和高校要在报考、入学等环节,将该政策明确告知考生,做好提醒工作。
三、招生录取办法
(一)国家专项计划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本科A段,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单设本科B段开始之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投档时不模拟,直接按院校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二)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国家专项计划之后,设置为单设本科B段,4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及单设本科A段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之前,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投档时不模拟,直接按院校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月10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4月25日前,考生完成报名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将教育部下发我省的考生报名申请信息(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以及其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除外)分送各地,各市安排所属有关县(区)按照报名条件完成资格复审后,于5月15日前汇总上报。5月31日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高考成绩公布后,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在本科一批前的专门栏目B段(高校专项类)填报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单独投档录取。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有关市、县(区)招生办、高校和中学要按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专项计划各环节工作防疫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实施。
(二)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各有关市、县(市、区)招生办、高校和中学要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切实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公示,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要及时将通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录取考生名单将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对被举报资格造假的考生,由有关市、县(区)招委会负责核查。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各有关市、县(区)招生办和高校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完善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方式,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结果。对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切实做好考生宣传服务。各有关市、县(市、区)招生办要完善报名和资格审核办法,为考生提供更加简便、有效的报考服务。要高度重视对考生的宣传工作,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报刊、微信微博、专题讲座、咨询热线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咨询。及时向考生印发报考指南、填报须知、招生简章等宣传材料,让广大考生清楚了解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录取办法、就业政策等内容。要为高校在当地开展招生宣传、现场或网络考核等工作给予必要的条件支持。各有关县(市、区)招生办务必将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通知到辖区内所有中学。要主动深入中学,为考生提供面对面的政策宣传解读,切实提高宣传实效,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踊跃报考。
一 、报考条件
(一)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下达到陕的国家专项计划将在《2022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已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地方专项计划由参加我省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承担,下达到陕的地方专项计划将在《2022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已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已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有关高校可在上述三项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考生须在报考时登录相关高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自行查阅。
2022年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仍按《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19〕3号)规定执行。
二、报考资格审核
(一)各有关市(区)招委会负责研究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在本地实施的农村范围。要在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基础上,根据本地推进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实际,结合农村土地确权、农村合疗等情况合理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和农村考生身份,不得无原则地扩大农村范围。各有关市(区)招委会应公开公示所研究确定的本市(区)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二)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相关县(区)招委会负责。资审工作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严禁随意放宽资格标准;要细化资格审核办法和审核程序,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要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各部门相关信息系统,认真核查考生户籍、学籍等信息,严防报考资格弄虚作假。对于报考资格存疑的考生,要认真组织资格复核,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
(三)根据教育部信息报送要求,今年我省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已安排于高考报名时完成,各县(区)招委会要按照本通知相关规定,于4月20日前组织实施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复核工作,复核工作完毕后,各县(区)招生办负责将资审结果与高考报名系统中考生有关报名信息进行比对,需要更正的应及时与相关考生联系,在考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后,按照有关规定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信息变更,以避免录取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审核结果与原报名信息不符、考生本人又拒绝修改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相关高校在高校专项计划三项基本条件基础上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由高校自行负责审核,并将通过本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按照教育部要求予以公示。
(五)按照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有关高校要及时将相关考生信息以公函形式反馈我院。各有关市、县(区)招生办和高校要在报考、入学等环节,将该政策明确告知考生,做好提醒工作。
三、招生录取办法
(一)国家专项计划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本科A段,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单设本科B段开始之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投档时不模拟,直接按院校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二)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国家专项计划之后,设置为单设本科B段,4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及单设本科A段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之前,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投档时不模拟,直接按院校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在陕普通类招生录取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月10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4月25日前,考生完成报名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将教育部下发我省的考生报名申请信息(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以及其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除外)分送各地,各市安排所属有关县(区)按照报名条件完成资格复审后,于5月15日前汇总上报。5月31日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高考成绩公布后,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在本科一批前的专门栏目B段(高校专项类)填报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单独投档录取。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有关市、县(区)招生办、高校和中学要按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专项计划各环节工作防疫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实施。
(二)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各有关市、县(市、区)招生办、高校和中学要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切实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公示,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要及时将通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录取考生名单将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对被举报资格造假的考生,由有关市、县(区)招委会负责核查。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各有关市、县(区)招生办和高校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完善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方式,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结果。对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切实做好考生宣传服务。各有关市、县(市、区)招生办要完善报名和资格审核办法,为考生提供更加简便、有效的报考服务。要高度重视对考生的宣传工作,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报刊、微信微博、专题讲座、咨询热线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咨询。及时向考生印发报考指南、填报须知、招生简章等宣传材料,让广大考生清楚了解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录取办法、就业政策等内容。要为高校在当地开展招生宣传、现场或网络考核等工作给予必要的条件支持。各有关县(市、区)招生办务必将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通知到辖区内所有中学。要主动深入中学,为考生提供面对面的政策宣传解读,切实提高宣传实效,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踊跃报考。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