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风险提示汇总
(2021年12月6日-12月11日)
2021年12月6日齐市疾控风险提示一:
12月5日,全国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8例(内蒙古28例,均在呼伦贝尔市;黑龙江7例,均在哈尔滨市;云南2例,均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河北1例,在石家庄市),含4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均在内蒙古);新增本土无症状5例(云南3例,均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内蒙古2例,均在呼伦贝尔市);全国共有高风险地区8个,中风险地区33个。当日全省情况,黑龙江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7例(均在哈尔滨市),其中集中隔离期间发现6例,全员核酸筛查发现1例;全省共有中风险地区22个(均在哈尔滨市),今日新增感染者活动轨迹见下表标红部分。
2021年12月6日齐市疾控风险提示二:
12月5日,福建和广西各报告1名非法入境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其中1人由南宁坐大巴抵达福建安溪县,另1人在南宁。12月6日,宁波镇海发现3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系一家三口。
其中,福建泉州境外输入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12月3日(由境外入境)14:00,从广西南宁乘坐大巴(桂AB6207)往安溪。12月4日10:59抵安溪,在茶都大茶壶靠马路旁下车,由家人接回家中;11:45-11:58到安溪县医院核酸采样;12:03到文兴路181号(店名:炖罐·封肉)吃午餐;12:17-12:24到文兴路228号(D7青少年鞋业)购买鞋子;12:37-12:49到安溪县移动公司营业厅(特产城)办理业务;12:49到砖文安塔路何丽水中医内科诊所购药;12:51到砖文安塔路147号益慧多超市购物;12:52返回住处,未再外出;23:30到安溪县医院核酸复核,并进行隔离观察。
广西境外输入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12月3日,3:00崇左市凭祥市匠龙村岜口屯;8:46-9:30南宁市江南区苏圩桂林米粉店;10:10-10:20南宁市经开区吴圩机场4号门;11:10-11:30南宁市琅东客运站售票大厅;12:30-13:10崇左市扶绥县安踏鞋店、以纯服饰店;13:10-13:45崇左市扶绥县左记金牌烤猪店;11:45-12:30南宁市琅东客运站对面莱茵湖畔移动营业厅;13:00-13:40南宁市汇东郦城凤玉瓦煲饭、汇东郦城楼下的好老婆生活超市、琅东客运站快件托运提货处;14:10-14:30南宁市青秀区仙葫桥底;17:39-17:45梧州市岑溪东服务区;17:57-18:40岑溪市岑溪筋竹服务区;10:30-24:00崇左县扶绥县公安局对面马场别墅17-53栋。12月4日,00:00-24:00崇左市扶绥县公安局对面马场别墅17-53栋。12月5日,00:00-13:00崇左市扶绥县公安局对面马场别墅17-53栋,13:00-13:30南宁市经开区吴圩客运中心,13:40-17:00南宁市经开区卓琳商务酒店。
2021年12月7日齐市疾控风险提示一:
全国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60例(内蒙古呼伦贝尔市55例,黑龙江哈尔滨市2例,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2例,浙江宁波市1例),含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均在内蒙古);②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例(浙江宁波市2例,内蒙古呼伦贝尔市1例,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1例);③全国共有高风险地区8个,中风险地区41个。黑龙江省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哈尔滨市南岗区1例、香坊区1例),其中集中隔离观察期间发现1例、全员核酸筛查发现1例;②黑龙江省共有中风险地区28个(均在哈尔滨市)。
2021年12月7日齐市疾控风险提示二:
12月7日,浙江省绍兴市和河南省漯河市报告新增情况如下:(1)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报告,日常应检尽检核酸检测混检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2)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两名境外返漯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隔离期满从上海乘火车到漯河,两人活动轨迹如下:①男,49岁,11月20日自塞尔维亚乘机在上海浦东机场入境,当日转运至上海市指定宾馆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2月4日解除隔离,当日22:12由上海火车站乘坐K1048次列车于12月5日11:52抵达漯河火车站,在车站闭环转运至舞阳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进行为期7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2月6日,在常规核酸检测中结果为阳性。②男,47岁,上述人员同行者,入境后行动轨迹相同。在12月6日的常规核酸检测中结果为阳性。
2021年12月7日齐市疾控风险提示三:
黑龙江省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哈尔滨市南岗区1例、香坊区1例),其中集中隔离观察期间发现1例、全员核酸筛查发现1例;②黑龙江省共有中风险地区28个(均在哈尔滨市)。12月2日-6日哈尔滨确诊病例轨迹涉及场所如下,6日新增轨迹见红色部分。
2021年12月7日齐市疾控风险提示四:
12月7日,杭州、呼和浩特市分别报告新增情况如下:(1)杭州新增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1人系某市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曾于12月1日、2日前往外地参加活动,与另1人为同住关系。(2)呼和浩特市发布外地一例新冠肺炎复阳人员在当地活动情况: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一名新冠肺炎治愈复阳人员乔某某,①12月4日乘坐山东航空SC4843航班到达白塔机场(13:34-15:00,座位号30F),15:32步行至机场宾馆(启航路),入住213房间,15:50去机场咨询,16:27在机场地铁站西侧乘出租,16:47到万达广场东门,进入万达乘滚梯到三楼由东向西步行至阿香米线店,饭后17:21原路从东门离开万达广场,17:24乘坐出租,17:42下车返回宾馆未在外出。②12月5日7:00在宾馆餐厅吃早餐,约7:55退房,8:05离开步行去机场办理登机。8:20至安检自助闸机短暂摘口罩人脸识别。8:37在20号登机口候机,之后乘坐G52813航班到乌兰浩特机场(10:15—12:00,座位号16D),由突泉县疾控中心人员驾驶120负压救护车接到突泉县春天宾馆隔离。
2021年12月8日齐市疾控风险提示一:
12月7日,全国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4例(内蒙古呼伦贝尔市34例;浙江8例,其中宁波市5例、杭州市2例、绍兴市1例;黑龙江哈尔滨市1例;上海浦东新区1例),含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在内蒙古);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例(均在浙江,其中宁波市3例、杭州市2例);现有高风险地区8个,中风险地区44个。
2021年12月8日齐市疾控风险提示二:12月8日,广西宁明县发现一例无症状感染者,系12月5日福建和广西各报告1名非法入境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自述活动轨迹如下:(1)12月5日:08:40 爱店镇马路街壹家粉店附近;08:50 接到3名非法入境人员后驾车从宁爱二级路出发,途经峙浪乡念省屯搅拌场附近;10:46-10:49 北江桥头卢姐香粽饮食店,购买粽子、烟、饮用水后,经322国道途经板利、扶绥,中间未停留未下车;13:28-15:05 吴圩镇街上两义轩猪肚鸡饮食店吃饭;15:30 南友高速公路吴圩出口处15:35 从吴圩上高速返回宁明,途径南友高速(路上未停留),从宁明高速花山出口下高速;17:00 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2)12月6日:07:30 宁明县城中镇第三小学门口;08:00 宁明县江滨幼儿园门口;08:17 宁明县沿江小区路口包子店购买包子。
2021年12月9日齐市疾控风险提示:
12月8日(1)全国新增本土确诊病例60例(内蒙古42例,均在呼伦贝尔市;浙江12例,其中绍兴市9例、宁波市3例;黑龙江4例,均在哈尔滨市;江苏1例,在南京市;云南1例,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3例((浙江12例,其中绍兴市8例、宁波市3例、杭州市1例;广西1例,在崇左市);现有高风险地区8个,中风险地区43个。(2)黑龙江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哈尔滨市道里区2例、香坊区1例、南岗区1例),其中集中隔离观察期间发现3例、全员核酸筛查发现1例;现有中风险地区30个(均在哈尔滨市)。(3)自11 月25 日首次报告病例,昨日浙江新增24例、江苏南京新增1例,累计52例。
2021年12月10日齐市疾控风险提示:
12月9日,全国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7例(内蒙古24例,均在呼伦贝尔市;浙江5例,其中绍兴市3例、宁波市2例;云南5例,均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黑龙江2例,均在哈尔滨市;陕西1例,在西安市),含4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均在云南);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3例(均在浙江,其中绍兴市9例、杭州市7例、宁波市7例)。
有以下情况人员,请马上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主动报告:
10月18日以来自云南德宏州抵返齐人员;
11月1日以来自呼伦贝尔市抵返齐人员;
11月18日以来自上海市抵返齐人员;
11月19日以来自石家庄市抵返齐人员;
11月22日以来自宁波市抵返齐人员;
11月24日以来自通辽抵返齐人员;
11月27日以来自哈尔滨市抵返齐人员;
12月1日以来自杭州市抵返齐人员;
12月2日以来自绍兴市抵返齐人员;
12月3日以来自广州市抵返齐人员;
12月3日以来自南宁市、崇左市抵返齐人员;
12月4日以来自泉州市抵返齐人员;
以及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
2021年12月11日齐市疾控风险提示:(1)12月10日,全国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1例(浙江35例,其中绍兴市17例、宁波市14例、杭州市4例;内蒙古15例,均在呼伦贝尔市;云南1例,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含20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均在浙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4例(浙江13例,其中绍兴市7例、宁波市5例、杭州市1例;江苏1例,在无锡市)。(2)请在12月1日0时至12月2日5时到过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东路899号迈阿密电音俱乐部的人员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或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对不主动报备、谎报、瞒报行程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在齐人员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及时对照信息,一旦发现风险因素,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告。配合落实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是每个市民的法定责任和应尽义务。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防控措施,,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2021年12月6日-12月11日)
2021年12月6日齐市疾控风险提示一:
12月5日,全国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8例(内蒙古28例,均在呼伦贝尔市;黑龙江7例,均在哈尔滨市;云南2例,均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河北1例,在石家庄市),含4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均在内蒙古);新增本土无症状5例(云南3例,均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内蒙古2例,均在呼伦贝尔市);全国共有高风险地区8个,中风险地区33个。当日全省情况,黑龙江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7例(均在哈尔滨市),其中集中隔离期间发现6例,全员核酸筛查发现1例;全省共有中风险地区22个(均在哈尔滨市),今日新增感染者活动轨迹见下表标红部分。
2021年12月6日齐市疾控风险提示二:
12月5日,福建和广西各报告1名非法入境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其中1人由南宁坐大巴抵达福建安溪县,另1人在南宁。12月6日,宁波镇海发现3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系一家三口。
其中,福建泉州境外输入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12月3日(由境外入境)14:00,从广西南宁乘坐大巴(桂AB6207)往安溪。12月4日10:59抵安溪,在茶都大茶壶靠马路旁下车,由家人接回家中;11:45-11:58到安溪县医院核酸采样;12:03到文兴路181号(店名:炖罐·封肉)吃午餐;12:17-12:24到文兴路228号(D7青少年鞋业)购买鞋子;12:37-12:49到安溪县移动公司营业厅(特产城)办理业务;12:49到砖文安塔路何丽水中医内科诊所购药;12:51到砖文安塔路147号益慧多超市购物;12:52返回住处,未再外出;23:30到安溪县医院核酸复核,并进行隔离观察。
广西境外输入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12月3日,3:00崇左市凭祥市匠龙村岜口屯;8:46-9:30南宁市江南区苏圩桂林米粉店;10:10-10:20南宁市经开区吴圩机场4号门;11:10-11:30南宁市琅东客运站售票大厅;12:30-13:10崇左市扶绥县安踏鞋店、以纯服饰店;13:10-13:45崇左市扶绥县左记金牌烤猪店;11:45-12:30南宁市琅东客运站对面莱茵湖畔移动营业厅;13:00-13:40南宁市汇东郦城凤玉瓦煲饭、汇东郦城楼下的好老婆生活超市、琅东客运站快件托运提货处;14:10-14:30南宁市青秀区仙葫桥底;17:39-17:45梧州市岑溪东服务区;17:57-18:40岑溪市岑溪筋竹服务区;10:30-24:00崇左县扶绥县公安局对面马场别墅17-53栋。12月4日,00:00-24:00崇左市扶绥县公安局对面马场别墅17-53栋。12月5日,00:00-13:00崇左市扶绥县公安局对面马场别墅17-53栋,13:00-13:30南宁市经开区吴圩客运中心,13:40-17:00南宁市经开区卓琳商务酒店。
2021年12月7日齐市疾控风险提示一:
全国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60例(内蒙古呼伦贝尔市55例,黑龙江哈尔滨市2例,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2例,浙江宁波市1例),含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均在内蒙古);②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例(浙江宁波市2例,内蒙古呼伦贝尔市1例,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1例);③全国共有高风险地区8个,中风险地区41个。黑龙江省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哈尔滨市南岗区1例、香坊区1例),其中集中隔离观察期间发现1例、全员核酸筛查发现1例;②黑龙江省共有中风险地区28个(均在哈尔滨市)。
2021年12月7日齐市疾控风险提示二:
12月7日,浙江省绍兴市和河南省漯河市报告新增情况如下:(1)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报告,日常应检尽检核酸检测混检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2)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两名境外返漯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隔离期满从上海乘火车到漯河,两人活动轨迹如下:①男,49岁,11月20日自塞尔维亚乘机在上海浦东机场入境,当日转运至上海市指定宾馆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2月4日解除隔离,当日22:12由上海火车站乘坐K1048次列车于12月5日11:52抵达漯河火车站,在车站闭环转运至舞阳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进行为期7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2月6日,在常规核酸检测中结果为阳性。②男,47岁,上述人员同行者,入境后行动轨迹相同。在12月6日的常规核酸检测中结果为阳性。
2021年12月7日齐市疾控风险提示三:
黑龙江省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哈尔滨市南岗区1例、香坊区1例),其中集中隔离观察期间发现1例、全员核酸筛查发现1例;②黑龙江省共有中风险地区28个(均在哈尔滨市)。12月2日-6日哈尔滨确诊病例轨迹涉及场所如下,6日新增轨迹见红色部分。
2021年12月7日齐市疾控风险提示四:
12月7日,杭州、呼和浩特市分别报告新增情况如下:(1)杭州新增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1人系某市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曾于12月1日、2日前往外地参加活动,与另1人为同住关系。(2)呼和浩特市发布外地一例新冠肺炎复阳人员在当地活动情况: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一名新冠肺炎治愈复阳人员乔某某,①12月4日乘坐山东航空SC4843航班到达白塔机场(13:34-15:00,座位号30F),15:32步行至机场宾馆(启航路),入住213房间,15:50去机场咨询,16:27在机场地铁站西侧乘出租,16:47到万达广场东门,进入万达乘滚梯到三楼由东向西步行至阿香米线店,饭后17:21原路从东门离开万达广场,17:24乘坐出租,17:42下车返回宾馆未在外出。②12月5日7:00在宾馆餐厅吃早餐,约7:55退房,8:05离开步行去机场办理登机。8:20至安检自助闸机短暂摘口罩人脸识别。8:37在20号登机口候机,之后乘坐G52813航班到乌兰浩特机场(10:15—12:00,座位号16D),由突泉县疾控中心人员驾驶120负压救护车接到突泉县春天宾馆隔离。
2021年12月8日齐市疾控风险提示一:
12月7日,全国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4例(内蒙古呼伦贝尔市34例;浙江8例,其中宁波市5例、杭州市2例、绍兴市1例;黑龙江哈尔滨市1例;上海浦东新区1例),含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在内蒙古);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例(均在浙江,其中宁波市3例、杭州市2例);现有高风险地区8个,中风险地区44个。
2021年12月8日齐市疾控风险提示二:12月8日,广西宁明县发现一例无症状感染者,系12月5日福建和广西各报告1名非法入境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自述活动轨迹如下:(1)12月5日:08:40 爱店镇马路街壹家粉店附近;08:50 接到3名非法入境人员后驾车从宁爱二级路出发,途经峙浪乡念省屯搅拌场附近;10:46-10:49 北江桥头卢姐香粽饮食店,购买粽子、烟、饮用水后,经322国道途经板利、扶绥,中间未停留未下车;13:28-15:05 吴圩镇街上两义轩猪肚鸡饮食店吃饭;15:30 南友高速公路吴圩出口处15:35 从吴圩上高速返回宁明,途径南友高速(路上未停留),从宁明高速花山出口下高速;17:00 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2)12月6日:07:30 宁明县城中镇第三小学门口;08:00 宁明县江滨幼儿园门口;08:17 宁明县沿江小区路口包子店购买包子。
2021年12月9日齐市疾控风险提示:
12月8日(1)全国新增本土确诊病例60例(内蒙古42例,均在呼伦贝尔市;浙江12例,其中绍兴市9例、宁波市3例;黑龙江4例,均在哈尔滨市;江苏1例,在南京市;云南1例,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3例((浙江12例,其中绍兴市8例、宁波市3例、杭州市1例;广西1例,在崇左市);现有高风险地区8个,中风险地区43个。(2)黑龙江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哈尔滨市道里区2例、香坊区1例、南岗区1例),其中集中隔离观察期间发现3例、全员核酸筛查发现1例;现有中风险地区30个(均在哈尔滨市)。(3)自11 月25 日首次报告病例,昨日浙江新增24例、江苏南京新增1例,累计52例。
2021年12月10日齐市疾控风险提示:
12月9日,全国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7例(内蒙古24例,均在呼伦贝尔市;浙江5例,其中绍兴市3例、宁波市2例;云南5例,均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黑龙江2例,均在哈尔滨市;陕西1例,在西安市),含4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均在云南);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3例(均在浙江,其中绍兴市9例、杭州市7例、宁波市7例)。
有以下情况人员,请马上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主动报告:
10月18日以来自云南德宏州抵返齐人员;
11月1日以来自呼伦贝尔市抵返齐人员;
11月18日以来自上海市抵返齐人员;
11月19日以来自石家庄市抵返齐人员;
11月22日以来自宁波市抵返齐人员;
11月24日以来自通辽抵返齐人员;
11月27日以来自哈尔滨市抵返齐人员;
12月1日以来自杭州市抵返齐人员;
12月2日以来自绍兴市抵返齐人员;
12月3日以来自广州市抵返齐人员;
12月3日以来自南宁市、崇左市抵返齐人员;
12月4日以来自泉州市抵返齐人员;
以及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
2021年12月11日齐市疾控风险提示:(1)12月10日,全国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1例(浙江35例,其中绍兴市17例、宁波市14例、杭州市4例;内蒙古15例,均在呼伦贝尔市;云南1例,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含20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均在浙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4例(浙江13例,其中绍兴市7例、宁波市5例、杭州市1例;江苏1例,在无锡市)。(2)请在12月1日0时至12月2日5时到过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东路899号迈阿密电音俱乐部的人员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或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对不主动报备、谎报、瞒报行程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在齐人员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及时对照信息,一旦发现风险因素,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告。配合落实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是每个市民的法定责任和应尽义务。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防控措施,,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河北近七成餐厅提供小份餐!】2021年4月29日《反食品浪费法》颁布并实施。2020年11月1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规定》实施。为了解掌握河北省餐饮浪费情况,宣传反食品浪费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节约意识,近期,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全省开展了“反对餐饮浪费,你我一起行动”消费调查活动。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消费调查活动,以调查问卷形式,通过河北省消保委微信公众号在网上进行,消费者根据自己认知和实际情况自主作答。调查问卷共发布7天,每个微信ID限答一次。参与人群覆盖全省,有2万余人参与,共形成有效问卷21464份。从参与者地域看,石家庄市、承德市、张家口市人员较多;从参与者年龄看, 21-40岁之间的中青年消费群体为主,占比超六成。
二、调查结果及分析
1.大部分餐饮企业做到了主动提示或提醒消费者防止食品浪费,仅有极少部分的餐厅未能做到
《反食品浪费法》、河北省《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规定》都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调查显示,九成以上的参与者认为:就餐的餐厅提示到位,其中,70%的参与者表示:餐厅在显眼处张贴或摆放了反对食品浪费标识;25%的参与者表示:餐厅服务人员有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就餐;仅有5%的参与者表示:未遇到消费提醒和未留意。说明大部分餐饮企业能按照要求对防止浪费做出提示或提醒。
2.近七成餐饮经营者能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食品
《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提升餐饮供给质量,按照标准规范制作食品,合理确定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餐饮门店提供不同分量选择的服务,可以让消费者自主选择小份或者大份,这样既可以避免食材浪费,又可以避免资金损失。调查显示,68%的参与者认为餐饮店提供了不同规格的餐品,21%的认为餐饮店偶尔提供,10%的表示餐饮店未提供过,还有1%的参与者表示不清楚。说明餐饮企业提供定量餐饮的经营理念和消费者“吃多少选多少”、“饭菜多少,光盘正好”的消费理念正在逐步形成。
3.自助餐厅六成以上能够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
《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五款规定:“提供自助餐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提供不同规格餐具,提醒消费者适量取餐”。调查显示,餐厅有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的占61%,26%的参与者表示偶尔告知,17%的参与者表示餐厅未主动告知,说明大部分餐厅在防止浪费要求方面比较到位。
5.餐饮外卖平台内经营者落实在平台上标注相关厉行节约信息较好
外卖作为一种特殊餐饮消费方式,更应注重相关厉行节约信息公示,标明分量和适用人数能帮助消费者更好地选择合适数量的菜品,避免浪费。对此法律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餐饮外卖平台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平台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或者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调查显示,69%的参与者表示自己购买的外卖其平台页面“有食品分量、食品规格”提示;41%的参与者表示“有建议消费人数信息”;11%的参与者表示未看到有关厉行节约的相关信息。
4.近八成的餐饮外卖平台能以显著的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
《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外卖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调查显示,76%的参与者认为自己常用的餐饮外卖平台有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18%的参与者表示没有提示,6%的参与者表示未注意是否有提示。
6.视频音频网络平台仍然有宣传量大多吃等浪费食品的吃播节目
《反食品浪费法》规定,“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针对这一问题,本次对 “您关注的相关视频音频网络平台是否有宣传量大多吃等浪费食品的节目” 做了调查,结果显示,73%的参与者选择了“有”,24%的参与者表示“无”。说明相关网络平台应加强企业自律,认真履行平台责任和法律责任,禁止制作、发布、传播相关信息。
7.近3成的参与者曾经遇到过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超量点餐和设置最低消费
针对“是否有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问题,调查显示,71%的参与者表示“没有遇到过”,22%表示“偶尔遇到”,5%表示“经常遇到”。针对“是否有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问题,调查显示,70%的参与者表示“没有遇到过”,22%表示“偶尔遇到”,7%表示“经常遇到”。说明餐饮经营者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设置最低消费的违法行为,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8.多数商超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处理合理,消费者能明显区别临期食品与其他食品
食品经营者合理处理临近保质期食品,有利于经营者及时挑选出临期食品,保障消费安全,还能给消费者带来实惠,也能避免消费者未注意商品临期大量购买后不能按期消费完造成的浪费。《反食品浪费法》规定,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提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调查显示,63%的参与者表示商超对临期食品“作特别提示”;41%表示商超采取了“集中陈列出售”;但也有13%的参与者选择了“未见分类处理”。
三、下步工作
为扎实推进《反食品浪费法》、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规定》宣传实施,结合本次调查,省消保委将持续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形成勤俭节约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消保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加大《反食品浪费法》、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升消费者的法律知识和节约意识,提升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氛围。
二是积极倡导餐饮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自觉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餐饮经营者作为餐饮消费的供给源头,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履行社会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制止餐饮浪费贯穿于生产、加工、服务全过程,做节约粮食的宣传者和践行者。
三是提示网络平台提高规则意识,净化网上餐饮服务消费环境。网络直播平台企业应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法律责任、平台责任,自觉加强管理、完善平台规则,严把直播内容质量,严禁出现制作、传输、传播假吃催吐、量大多吃、夸张猎奇、暴饮暴食等铺张浪费的行为。餐饮外卖平台应把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的要求落实到位,规范平台内经营者管理,净化网上餐饮服务消费环境。
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共同构建良好餐饮消费环境
省消保委将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积极配合相关行政部门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共同构建良好餐饮消费环境。(本报记者 焦莉莉)
一、基本情况
此次消费调查活动,以调查问卷形式,通过河北省消保委微信公众号在网上进行,消费者根据自己认知和实际情况自主作答。调查问卷共发布7天,每个微信ID限答一次。参与人群覆盖全省,有2万余人参与,共形成有效问卷21464份。从参与者地域看,石家庄市、承德市、张家口市人员较多;从参与者年龄看, 21-40岁之间的中青年消费群体为主,占比超六成。
二、调查结果及分析
1.大部分餐饮企业做到了主动提示或提醒消费者防止食品浪费,仅有极少部分的餐厅未能做到
《反食品浪费法》、河北省《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规定》都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调查显示,九成以上的参与者认为:就餐的餐厅提示到位,其中,70%的参与者表示:餐厅在显眼处张贴或摆放了反对食品浪费标识;25%的参与者表示:餐厅服务人员有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就餐;仅有5%的参与者表示:未遇到消费提醒和未留意。说明大部分餐饮企业能按照要求对防止浪费做出提示或提醒。
2.近七成餐饮经营者能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食品
《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提升餐饮供给质量,按照标准规范制作食品,合理确定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餐饮门店提供不同分量选择的服务,可以让消费者自主选择小份或者大份,这样既可以避免食材浪费,又可以避免资金损失。调查显示,68%的参与者认为餐饮店提供了不同规格的餐品,21%的认为餐饮店偶尔提供,10%的表示餐饮店未提供过,还有1%的参与者表示不清楚。说明餐饮企业提供定量餐饮的经营理念和消费者“吃多少选多少”、“饭菜多少,光盘正好”的消费理念正在逐步形成。
3.自助餐厅六成以上能够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
《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五款规定:“提供自助餐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提供不同规格餐具,提醒消费者适量取餐”。调查显示,餐厅有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的占61%,26%的参与者表示偶尔告知,17%的参与者表示餐厅未主动告知,说明大部分餐厅在防止浪费要求方面比较到位。
5.餐饮外卖平台内经营者落实在平台上标注相关厉行节约信息较好
外卖作为一种特殊餐饮消费方式,更应注重相关厉行节约信息公示,标明分量和适用人数能帮助消费者更好地选择合适数量的菜品,避免浪费。对此法律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餐饮外卖平台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平台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或者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调查显示,69%的参与者表示自己购买的外卖其平台页面“有食品分量、食品规格”提示;41%的参与者表示“有建议消费人数信息”;11%的参与者表示未看到有关厉行节约的相关信息。
4.近八成的餐饮外卖平台能以显著的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
《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外卖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调查显示,76%的参与者认为自己常用的餐饮外卖平台有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18%的参与者表示没有提示,6%的参与者表示未注意是否有提示。
6.视频音频网络平台仍然有宣传量大多吃等浪费食品的吃播节目
《反食品浪费法》规定,“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针对这一问题,本次对 “您关注的相关视频音频网络平台是否有宣传量大多吃等浪费食品的节目” 做了调查,结果显示,73%的参与者选择了“有”,24%的参与者表示“无”。说明相关网络平台应加强企业自律,认真履行平台责任和法律责任,禁止制作、发布、传播相关信息。
7.近3成的参与者曾经遇到过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超量点餐和设置最低消费
针对“是否有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问题,调查显示,71%的参与者表示“没有遇到过”,22%表示“偶尔遇到”,5%表示“经常遇到”。针对“是否有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问题,调查显示,70%的参与者表示“没有遇到过”,22%表示“偶尔遇到”,7%表示“经常遇到”。说明餐饮经营者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设置最低消费的违法行为,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8.多数商超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处理合理,消费者能明显区别临期食品与其他食品
食品经营者合理处理临近保质期食品,有利于经营者及时挑选出临期食品,保障消费安全,还能给消费者带来实惠,也能避免消费者未注意商品临期大量购买后不能按期消费完造成的浪费。《反食品浪费法》规定,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作特别提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调查显示,63%的参与者表示商超对临期食品“作特别提示”;41%表示商超采取了“集中陈列出售”;但也有13%的参与者选择了“未见分类处理”。
三、下步工作
为扎实推进《反食品浪费法》、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规定》宣传实施,结合本次调查,省消保委将持续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形成勤俭节约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消保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加大《反食品浪费法》、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升消费者的法律知识和节约意识,提升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氛围。
二是积极倡导餐饮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自觉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餐饮经营者作为餐饮消费的供给源头,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履行社会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制止餐饮浪费贯穿于生产、加工、服务全过程,做节约粮食的宣传者和践行者。
三是提示网络平台提高规则意识,净化网上餐饮服务消费环境。网络直播平台企业应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法律责任、平台责任,自觉加强管理、完善平台规则,严把直播内容质量,严禁出现制作、传输、传播假吃催吐、量大多吃、夸张猎奇、暴饮暴食等铺张浪费的行为。餐饮外卖平台应把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的要求落实到位,规范平台内经营者管理,净化网上餐饮服务消费环境。
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共同构建良好餐饮消费环境
省消保委将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积极配合相关行政部门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共同构建良好餐饮消费环境。(本报记者 焦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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