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范围取消“国五”二手车迁入限制,推进在居住社区加装充电设施……最新发布!】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加大汽车消费支持政策。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7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稳定增加汽车消费有关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6部门发布了《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方面,有哪些政策支持?一起来关注!
Q1在活跃二手车市场方面有哪些政策举措?
A:一是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促进自由流通。《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含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方便群众异地买卖二手车。
二是优化交易登记管理,促进高效流通。《若干措施》明确,将企业经销的二手车像新车一样按照“库存商品”进行会计核算,在机动车转让登记时进行单独签注,并核发临时行驶车辆号牌,极大优化了交易登记流程;对汽车限购城市,明确汽车销售企业购入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不占用号牌指标,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便利二手车交易流通。
三是支持开展经销业务,促进规模发展。《若干措施》要求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同时,由于自然人售卖二手车时,无法作为卖方向收购企业开具销售发票,为便利群众售车和企业经营,允许二手车企业作为买方开具发票,即“反向开具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Q2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预计会带来什么效果?
A: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明确要求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若干措施》对此作了进一步细化落实,确保该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一是明确范围要求。即要求在包括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在内的全国范围实施该项政策,促进国五排放标准二手车实现全国自由流通。二是明确时间要求。少数地区取消限迁政策进展缓慢,为保证该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进一步明确该措施从今年8月1日起全面实施。
根据有关机构的分析,目前我国二手车在流向上总体呈现由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流动这样一个区域特征,车辆均价在6万元左右。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以后,二手车将进一步实现全国自由流通,极大丰富汽车产品供给,提升供需适配性,更好满足汽车消费需求,让更多家庭实现汽车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Q3如何分类推进在居住社区里加装充电设施?
A:对于既有居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将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镇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内容。今年1—5月,各地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增设充电桩8940个。对于新建居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完整社区建设,指导各地严格落实100%配建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规定,并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建充电设施的行为。
Q4《若干措施》提出限制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出售三辆及以上持有时间少于一年的二手车,是出于什么考虑?会不会影响普通车主售车和企业经营?
A:一是这项政策符合二手车流通发展需要和业界诉求。根据现行规定,个人出售二手车是不用交增值税的,是免税的。而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要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收增值税。为此,部分二手车经销企业以经纪名义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将经销车辆挂在个人名义项下进行交易,产生了个人“背户”现象。目前我国二手车流通主要以“经纪+个人”为主,指的就是这一层意思,进而导致行业“小散弱”现状,并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造成不公平竞争,劣币驱逐良币,也导致很多交易纠纷发生,挫伤了消费的信心,成为行业的一个弊病,业界呼吁出台有效的政策,对这种现象进行有效规范。
二是这项措施也借鉴了国际成熟汽车市场的经验做法。文件出台过程中充分调研了发达国家二手车流通管理情况,因为他们的汽车保有量比我们高,二手车交易流通非常普遍,有很多成熟的经验做法。比如,个人在一定时间内销售二手车达到一定数量的都被认定为二手车经销商,这个时候不能再以个人名义进行交易,一定要依法纳税,要向你的下一家经销企业,向消费者明示车况信息,还要承担质量保证的责任。我们对这些国际上先进的做法也予以借鉴。
三是这项措施不会影响广大车主正常的售车行为。这项措施的出发点是为了消除个人“背户”现象,对个人卖车会不会造成影响呢?中国的车辆保有量已经超过3亿辆,个人车主是2.15亿人,在2.15亿车主中,拥有超过3辆及以上车的车主约200万人,在这200万车主之中,在一年内销售持有时间不到一年的车辆超过三辆的,这个情况很少。同时,这条措施还预留了半年过渡期,为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保障政策平稳过渡也预留了充分时间。
Q5在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A:一是鼓励老旧车辆淘汰更新。顺应汽车消费升级的趋势,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据了解,目前上海、湖北、江西、广东、重庆、宁夏等地,都已经开展了汽车以旧换新的专项行动,鼓励汽车更新消费。
二是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首先,支持先进企业进入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从而保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再者,延长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重新认定的过渡期。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要在2022年9月1日前重新完成资质认定,但受疫情影响一些企业不能如期完成,因此考虑到企业实际情况,将过渡期延长半年,即延长到2023年3月1日。最后,加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明确企业建设项目用地原则上为工业用地。对于已经取得资质的企业及部分在建项目,按已经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Q6未来将采取哪些方面措施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
A:一是丰富活动形式。组织更多的整车企业参与到下乡活动中来,丰富产品供给类型,组织企业利用网络购物节、云端车展、直播卖车等新模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强特色服务。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满足乡村场景和农民需求的车型,积极布局县乡销售网点及售后服务站,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销售和服务保障工作。三是提升产品质量。在质量安全、低温适应等方面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引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树立产品形象,让消费者选的开心、买的放心、用的安心。
Q7如何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
A:一是提高基本停车需求保障水平。指导各地在新建居住社区中,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来建设停车设施。推动规划人口规模大于50万人的城市,在普通商品房建设中,按照1户1车位来配建停车位。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行动,通过内部挖潜增效、片区综合治理等方式,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同时,加强停车资源共享,指导地方出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车位错时共享等政策制度,为居民停车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二是围绕医院、学校、商圈、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停车需求,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块,合理利用人防工程、公园绿地地下空间等,挖潜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库等多种集约化停车设施。推动各地积极采用资源共享、价格调控、临时停车等措施,提升泊位使用效率。
三是进一步研究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强化资金用地政策保障。健全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的停车收费机制,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主体,鼓励各地对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制定出台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加大汽车消费支持政策。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7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稳定增加汽车消费有关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6部门发布了《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方面,有哪些政策支持?一起来关注!
Q1在活跃二手车市场方面有哪些政策举措?
A:一是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促进自由流通。《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含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方便群众异地买卖二手车。
二是优化交易登记管理,促进高效流通。《若干措施》明确,将企业经销的二手车像新车一样按照“库存商品”进行会计核算,在机动车转让登记时进行单独签注,并核发临时行驶车辆号牌,极大优化了交易登记流程;对汽车限购城市,明确汽车销售企业购入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不占用号牌指标,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便利二手车交易流通。
三是支持开展经销业务,促进规模发展。《若干措施》要求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同时,由于自然人售卖二手车时,无法作为卖方向收购企业开具销售发票,为便利群众售车和企业经营,允许二手车企业作为买方开具发票,即“反向开具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Q2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预计会带来什么效果?
A: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明确要求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若干措施》对此作了进一步细化落实,确保该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一是明确范围要求。即要求在包括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在内的全国范围实施该项政策,促进国五排放标准二手车实现全国自由流通。二是明确时间要求。少数地区取消限迁政策进展缓慢,为保证该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进一步明确该措施从今年8月1日起全面实施。
根据有关机构的分析,目前我国二手车在流向上总体呈现由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流动这样一个区域特征,车辆均价在6万元左右。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以后,二手车将进一步实现全国自由流通,极大丰富汽车产品供给,提升供需适配性,更好满足汽车消费需求,让更多家庭实现汽车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Q3如何分类推进在居住社区里加装充电设施?
A:对于既有居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将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镇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内容。今年1—5月,各地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增设充电桩8940个。对于新建居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完整社区建设,指导各地严格落实100%配建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规定,并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建充电设施的行为。
Q4《若干措施》提出限制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出售三辆及以上持有时间少于一年的二手车,是出于什么考虑?会不会影响普通车主售车和企业经营?
A:一是这项政策符合二手车流通发展需要和业界诉求。根据现行规定,个人出售二手车是不用交增值税的,是免税的。而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要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收增值税。为此,部分二手车经销企业以经纪名义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将经销车辆挂在个人名义项下进行交易,产生了个人“背户”现象。目前我国二手车流通主要以“经纪+个人”为主,指的就是这一层意思,进而导致行业“小散弱”现状,并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造成不公平竞争,劣币驱逐良币,也导致很多交易纠纷发生,挫伤了消费的信心,成为行业的一个弊病,业界呼吁出台有效的政策,对这种现象进行有效规范。
二是这项措施也借鉴了国际成熟汽车市场的经验做法。文件出台过程中充分调研了发达国家二手车流通管理情况,因为他们的汽车保有量比我们高,二手车交易流通非常普遍,有很多成熟的经验做法。比如,个人在一定时间内销售二手车达到一定数量的都被认定为二手车经销商,这个时候不能再以个人名义进行交易,一定要依法纳税,要向你的下一家经销企业,向消费者明示车况信息,还要承担质量保证的责任。我们对这些国际上先进的做法也予以借鉴。
三是这项措施不会影响广大车主正常的售车行为。这项措施的出发点是为了消除个人“背户”现象,对个人卖车会不会造成影响呢?中国的车辆保有量已经超过3亿辆,个人车主是2.15亿人,在2.15亿车主中,拥有超过3辆及以上车的车主约200万人,在这200万车主之中,在一年内销售持有时间不到一年的车辆超过三辆的,这个情况很少。同时,这条措施还预留了半年过渡期,为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保障政策平稳过渡也预留了充分时间。
Q5在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A:一是鼓励老旧车辆淘汰更新。顺应汽车消费升级的趋势,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据了解,目前上海、湖北、江西、广东、重庆、宁夏等地,都已经开展了汽车以旧换新的专项行动,鼓励汽车更新消费。
二是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首先,支持先进企业进入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从而保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再者,延长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重新认定的过渡期。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要在2022年9月1日前重新完成资质认定,但受疫情影响一些企业不能如期完成,因此考虑到企业实际情况,将过渡期延长半年,即延长到2023年3月1日。最后,加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明确企业建设项目用地原则上为工业用地。对于已经取得资质的企业及部分在建项目,按已经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Q6未来将采取哪些方面措施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
A:一是丰富活动形式。组织更多的整车企业参与到下乡活动中来,丰富产品供给类型,组织企业利用网络购物节、云端车展、直播卖车等新模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强特色服务。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满足乡村场景和农民需求的车型,积极布局县乡销售网点及售后服务站,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销售和服务保障工作。三是提升产品质量。在质量安全、低温适应等方面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引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树立产品形象,让消费者选的开心、买的放心、用的安心。
Q7如何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
A:一是提高基本停车需求保障水平。指导各地在新建居住社区中,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来建设停车设施。推动规划人口规模大于50万人的城市,在普通商品房建设中,按照1户1车位来配建停车位。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行动,通过内部挖潜增效、片区综合治理等方式,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同时,加强停车资源共享,指导地方出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车位错时共享等政策制度,为居民停车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二是围绕医院、学校、商圈、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停车需求,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块,合理利用人防工程、公园绿地地下空间等,挖潜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库等多种集约化停车设施。推动各地积极采用资源共享、价格调控、临时停车等措施,提升泊位使用效率。
三是进一步研究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强化资金用地政策保障。健全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的停车收费机制,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主体,鼓励各地对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制定出台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推动交通运输企业稳步发展——天津合力落细政策红利】今年年初,中国工商银行津西支行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为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刘 斌摄
天津港保税区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来到利纳马(天津)有限公司走访调研,助企纾困。 郭蓝蔚摄
不久前,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住建委、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等14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落实好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基础上,通过实施40项助企纾困扶持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税、金融、产业、就业政策的协调效应,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推动天津服务业加快复苏。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处副处长邱彪表示:“这些措施既涵盖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也针对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民航等重点困难行业分类精准施策,尤其是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在融资贷款方面对服务业企业纾困给予支持。”
税收减免持续发力
“公司主要负责地铁5、6、9号线的运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客流量明显下降,公司收入减少。”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尹文婷介绍,公司在面临收入减少的同时,人员工资、电力等能源支付、安检服务、消防维保等刚性支出更是让企业资金捉襟见肘。
在了解到企业的困难情况后,天津市高新区税务局通过大数据、云服务精准定位,第一时间致电企业,详细指导企业申请留抵退税操作流程,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仅4月份就收到退税款1170余万元,切实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助力城市轨道交通服务正常运营。
根据《若干措施》,在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方面,2022年天津市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制订出台天津市“十四五”期间出租车补贴方案,支持出租车加快电动化。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天津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饶爱民介绍:“在天津市相关的助企纾困政策中,既有减税降费又有退税缓税,政策覆盖面广、优惠力度大、市场主体期待高,对加快推动政策落实提出了更高要求。天津通过12366热线电话随时解答咨询,同时向企业精准推送可享受的相关政策信息,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线上申报办理,确保该减的减到位、该免的免到位、该缓的缓到位、该退的退到位,帮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充分便捷地享受政策红利。”
综合融资降低成本
天津隆鑫顺达物流有限公司是一家为天津及周边地区提供食品供给运输服务的交通运输类企业。受疫情冲击,该公司部分车辆人员出现滞留,经营回款也受到一定影响。了解到企业困难后,工行天津西青支行派出工作组,前往企业所在地武清区大碱厂镇进行调研,3个工作日内,为企业发放128万元国家融资担保结算贷款。
截至目前,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普惠贷款余额已经从2018年末的12亿元增长到2022年3月末的110亿元,贷款利率从2018年末的4.73%降低至2022年3月末的3.99%,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从2019年末的8100万元增长到2022年3月末的8.51亿元。截至3月末,该行线上融资产品服务客户数量已超过5000户,线上融资产品余额超过90亿元。
这只是金融助企纾困的一个方面。针对中小运输企业存在缺少抵押物、首贷难、融资成本高、账期延长、回款困难等问题,多家金融机构开动脑筋。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副行长刘立群介绍,建行天津市分行基于大数据、企业特征等创新了数据信用贷、民生信用贷、品牌信用贷等系列信用产品,提升中小微客户对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满意度;针对疫情特殊情况,对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实行利率优惠,今年一季度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4%,比去年全年下降0.1个百分点;对于小微企业抵押类贷款,建行还主动承担由外部第三方机构收取的抵押物评估费、抵押物财产保险费。通过利率调整、减费让利等相关措施推动综合融资成本下降。
根据《若干措施》,在融资贷款方面,天津市将积极运用普惠小微贷款、4000亿元可滚动使用的支农支小再贷款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领域的倾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加强对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的指导协调,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审核时间压缩50%以上。针对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推出信用贷款产品,线上申贷快速放款。
政府采购力度加大
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第一季度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的旅客吞吐量大幅下降,企业经营出现亏损。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办税人员杜国华介绍,“今年3月中下旬,我收到税务人员发来的退税提醒和政策‘明白纸’,提示在4月份尽快办理留抵退税申请,税管员还帮滨海国际机场进行测算,预计退税金额超过5000万元。在机场资金紧张之时,这笔流动资金可谓解了燃眉之急”。
滨海国际机场留抵退税税款数额大、数据复杂。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的税管员张薇为确保退准、退快、退到位,积极联系税务部门其他工作人员,充分应用税收大数据,结合企业申报信息和增值税发票抵扣情况,准确计算出企业应退还的留抵税额。
根据《若干措施》,在民航方面天津市将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统筹市级财力,支持机场一线人员核酸检测等费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枢纽机场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航空公司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
对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的支持,不仅来自金融和财税部门。天津供电部门也早就出台“助产业 惠民生 促双碳”电力服务30条举措,持续深化“电等项目”、办电服务可视化、保障客户接电需求等服务,确保助企政策落到实处。
在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港保税区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具体举措》于6月6日发布,包括严格落实财政政策、用足用好金融支持、稳投资稳产业链供应链、促消费扩大内需、保民生保就业保市场主体5个方面18条举措。
政府采购是支持中小企业尤其是交通运输企业的重要手段。天津港保税区财政局基建科负责人李妲娟表示,今后保税区要继续突出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发挥“党建引领共同缔造”的积极作用,通过项目整体或者预留采购包、联合体投标以及合同分包等方式,按照不低于40%的要求,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同时加大非预留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力度,提高中小企业中标率。
https://t.cn/A6aafCpC
天津港保税区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来到利纳马(天津)有限公司走访调研,助企纾困。 郭蓝蔚摄
不久前,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住建委、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等14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落实好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基础上,通过实施40项助企纾困扶持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税、金融、产业、就业政策的协调效应,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推动天津服务业加快复苏。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处副处长邱彪表示:“这些措施既涵盖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也针对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民航等重点困难行业分类精准施策,尤其是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在融资贷款方面对服务业企业纾困给予支持。”
税收减免持续发力
“公司主要负责地铁5、6、9号线的运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客流量明显下降,公司收入减少。”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尹文婷介绍,公司在面临收入减少的同时,人员工资、电力等能源支付、安检服务、消防维保等刚性支出更是让企业资金捉襟见肘。
在了解到企业的困难情况后,天津市高新区税务局通过大数据、云服务精准定位,第一时间致电企业,详细指导企业申请留抵退税操作流程,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仅4月份就收到退税款1170余万元,切实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助力城市轨道交通服务正常运营。
根据《若干措施》,在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方面,2022年天津市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制订出台天津市“十四五”期间出租车补贴方案,支持出租车加快电动化。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天津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饶爱民介绍:“在天津市相关的助企纾困政策中,既有减税降费又有退税缓税,政策覆盖面广、优惠力度大、市场主体期待高,对加快推动政策落实提出了更高要求。天津通过12366热线电话随时解答咨询,同时向企业精准推送可享受的相关政策信息,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线上申报办理,确保该减的减到位、该免的免到位、该缓的缓到位、该退的退到位,帮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充分便捷地享受政策红利。”
综合融资降低成本
天津隆鑫顺达物流有限公司是一家为天津及周边地区提供食品供给运输服务的交通运输类企业。受疫情冲击,该公司部分车辆人员出现滞留,经营回款也受到一定影响。了解到企业困难后,工行天津西青支行派出工作组,前往企业所在地武清区大碱厂镇进行调研,3个工作日内,为企业发放128万元国家融资担保结算贷款。
截至目前,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普惠贷款余额已经从2018年末的12亿元增长到2022年3月末的110亿元,贷款利率从2018年末的4.73%降低至2022年3月末的3.99%,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从2019年末的8100万元增长到2022年3月末的8.51亿元。截至3月末,该行线上融资产品服务客户数量已超过5000户,线上融资产品余额超过90亿元。
这只是金融助企纾困的一个方面。针对中小运输企业存在缺少抵押物、首贷难、融资成本高、账期延长、回款困难等问题,多家金融机构开动脑筋。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副行长刘立群介绍,建行天津市分行基于大数据、企业特征等创新了数据信用贷、民生信用贷、品牌信用贷等系列信用产品,提升中小微客户对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满意度;针对疫情特殊情况,对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实行利率优惠,今年一季度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4%,比去年全年下降0.1个百分点;对于小微企业抵押类贷款,建行还主动承担由外部第三方机构收取的抵押物评估费、抵押物财产保险费。通过利率调整、减费让利等相关措施推动综合融资成本下降。
根据《若干措施》,在融资贷款方面,天津市将积极运用普惠小微贷款、4000亿元可滚动使用的支农支小再贷款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领域的倾斜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加强对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的指导协调,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审核时间压缩50%以上。针对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推出信用贷款产品,线上申贷快速放款。
政府采购力度加大
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第一季度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的旅客吞吐量大幅下降,企业经营出现亏损。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办税人员杜国华介绍,“今年3月中下旬,我收到税务人员发来的退税提醒和政策‘明白纸’,提示在4月份尽快办理留抵退税申请,税管员还帮滨海国际机场进行测算,预计退税金额超过5000万元。在机场资金紧张之时,这笔流动资金可谓解了燃眉之急”。
滨海国际机场留抵退税税款数额大、数据复杂。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的税管员张薇为确保退准、退快、退到位,积极联系税务部门其他工作人员,充分应用税收大数据,结合企业申报信息和增值税发票抵扣情况,准确计算出企业应退还的留抵税额。
根据《若干措施》,在民航方面天津市将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统筹市级财力,支持机场一线人员核酸检测等费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枢纽机场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航空公司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
对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的支持,不仅来自金融和财税部门。天津供电部门也早就出台“助产业 惠民生 促双碳”电力服务30条举措,持续深化“电等项目”、办电服务可视化、保障客户接电需求等服务,确保助企政策落到实处。
在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港保税区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具体举措》于6月6日发布,包括严格落实财政政策、用足用好金融支持、稳投资稳产业链供应链、促消费扩大内需、保民生保就业保市场主体5个方面18条举措。
政府采购是支持中小企业尤其是交通运输企业的重要手段。天津港保税区财政局基建科负责人李妲娟表示,今后保税区要继续突出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发挥“党建引领共同缔造”的积极作用,通过项目整体或者预留采购包、联合体投标以及合同分包等方式,按照不低于40%的要求,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同时加大非预留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力度,提高中小企业中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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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范围取消“国五”二手车迁入限制 推进在居住社区加装充电设施】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加大汽车消费支持政策。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7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稳定增加汽车消费有关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6部门发布了《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方面,有哪些政策支持?一起来关注!
<一,在活跃二手车市场方面有哪些政策举措?>
A:一是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促进自由流通。《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含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方便群众异地买卖二手车。
二是优化交易登记管理,促进高效流通。《若干措施》明确,将企业经销的二手车像新车一样按照“库存商品”进行会计核算,在机动车转让登记时进行单独签注,并核发临时行驶车辆号牌,极大优化了交易登记流程;对汽车限购城市,明确汽车销售企业购入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不占用号牌指标,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便利二手车交易流通。
三是支持开展经销业务,促进规模发展。《若干措施》要求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同时,由于自然人售卖二手车时,无法作为卖方向收购企业开具销售发票,为便利群众售车和企业经营,允许二手车企业作为买方开具发票,即“反向开具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二,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预计会带来什么效果?>
A: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明确要求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若干措施》对此作了进一步细化落实,确保该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一是明确范围要求。即要求在包括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在内的全国范围实施该项政策,促进国五排放标准二手车实现全国自由流通。二是明确时间要求。少数地区取消限迁政策进展缓慢,为保证该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进一步明确该措施从今年8月1日起全面实施。
根据有关机构的分析,目前我国二手车在流向上总体呈现由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流动这样一个区域特征,车辆均价在6万元左右。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以后,二手车将进一步实现全国自由流通,极大丰富汽车产品供给,提升供需适配性,更好满足汽车消费需求,让更多家庭实现汽车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如何分类推进在居住社区里加装充电设施?>
A:对于既有居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将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镇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内容。今年1—5月,各地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增设充电桩8940个。对于新建居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完整社区建设,指导各地严格落实100%配建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规定,并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建充电设施的行为。
<四,《若干措施》提出限制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出售三辆及以上持有时间少于一年的二手车,是出于什么考虑?会不会影响普通车主售车和企业经营?>
A:一是这项政策符合二手车流通发展需要和业界诉求。根据现行规定,个人出售二手车是不用交增值税的,是免税的。而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要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收增值税。为此,部分二手车经销企业以经纪名义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将经销车辆挂在个人名义项下进行交易,产生了个人“背户”现象。目前我国二手车流通主要以“经纪+个人”为主,指的就是这一层意思,进而导致行业“小散弱”现状,并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造成不公平竞争,劣币驱逐良币,也导致很多交易纠纷发生,挫伤了消费的信心,成为行业的一个弊病,业界呼吁出台有效的政策,对这种现象进行有效规范。
二是这项措施也借鉴了国际成熟汽车市场的经验做法。文件出台过程中充分调研了发达国家二手车流通管理情况,因为他们的汽车保有量比我们高,二手车交易流通非常普遍,有很多成熟的经验做法。比如,个人在一定时间内销售二手车达到一定数量的都被认定为二手车经销商,这个时候不能再以个人名义进行交易,一定要依法纳税,要向你的下一家经销企业,向消费者明示车况信息,还要承担质量保证的责任。我们对这些国际上先进的做法也予以借鉴。
三是这项措施不会影响广大车主正常的售车行为。这项措施的出发点是为了消除个人“背户”现象,对个人卖车会不会造成影响呢?中国的车辆保有量已经超过3亿辆,个人车主是2.15亿人,在2.15亿车主中,拥有超过3辆及以上车的车主约200万人,在这200万车主之中,在一年内销售持有时间不到一年的车辆超过三辆的,这个情况很少。同时,这条措施还预留了半年过渡期,为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保障政策平稳过渡也预留了充分时间。
<五,在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A:一是鼓励老旧车辆淘汰更新。顺应汽车消费升级的趋势,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据了解,目前上海、湖北、江西、广东、重庆、宁夏等地,都已经开展了汽车以旧换新的专项行动,鼓励汽车更新消费。
二是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首先,支持先进企业进入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从而保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再者,延长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重新认定的过渡期。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要在2022年9月1日前重新完成资质认定,但受疫情影响一些企业不能如期完成,因此考虑到企业实际情况,将过渡期延长半年,即延长到2023年3月1日。最后,加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明确企业建设项目用地原则上为工业用地。对于已经取得资质的企业及部分在建项目,按已经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六,未来将采取哪些方面措施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
A:一是丰富活动形式。组织更多的整车企业参与到下乡活动中来,丰富产品供给类型,组织企业利用网络购物节、云端车展、直播卖车等新模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强特色服务。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满足乡村场景和农民需求的车型,积极布局县乡销售网点及售后服务站,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销售和服务保障工作。三是提升产品质量。在质量安全、低温适应等方面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引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树立产品形象,让消费者选的开心、买的放心、用的安心。
<七,如何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
A:一是提高基本停车需求保障水平。指导各地在新建居住社区中,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来建设停车设施。推动规划人口规模大于50万人的城市,在普通商品房建设中,按照1户1车位来配建停车位。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行动,通过内部挖潜增效、片区综合治理等方式,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同时,加强停车资源共享,指导地方出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车位错时共享等政策制度,为居民停车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二是围绕医院、学校、商圈、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停车需求,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块,合理利用人防工程、公园绿地地下空间等,挖潜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库等多种集约化停车设施。推动各地积极采用资源共享、价格调控、临时停车等措施,提升泊位使用效率。
三是进一步研究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强化资金用地政策保障。健全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的停车收费机制,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主体,鼓励各地对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制定出台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中国政府网)
<一,在活跃二手车市场方面有哪些政策举措?>
A:一是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促进自由流通。《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含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方便群众异地买卖二手车。
二是优化交易登记管理,促进高效流通。《若干措施》明确,将企业经销的二手车像新车一样按照“库存商品”进行会计核算,在机动车转让登记时进行单独签注,并核发临时行驶车辆号牌,极大优化了交易登记流程;对汽车限购城市,明确汽车销售企业购入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不占用号牌指标,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便利二手车交易流通。
三是支持开展经销业务,促进规模发展。《若干措施》要求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同时,由于自然人售卖二手车时,无法作为卖方向收购企业开具销售发票,为便利群众售车和企业经营,允许二手车企业作为买方开具发票,即“反向开具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二,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预计会带来什么效果?>
A: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明确要求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若干措施》对此作了进一步细化落实,确保该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一是明确范围要求。即要求在包括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在内的全国范围实施该项政策,促进国五排放标准二手车实现全国自由流通。二是明确时间要求。少数地区取消限迁政策进展缓慢,为保证该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进一步明确该措施从今年8月1日起全面实施。
根据有关机构的分析,目前我国二手车在流向上总体呈现由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流动这样一个区域特征,车辆均价在6万元左右。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以后,二手车将进一步实现全国自由流通,极大丰富汽车产品供给,提升供需适配性,更好满足汽车消费需求,让更多家庭实现汽车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如何分类推进在居住社区里加装充电设施?>
A:对于既有居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将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镇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内容。今年1—5月,各地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增设充电桩8940个。对于新建居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完整社区建设,指导各地严格落实100%配建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规定,并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建充电设施的行为。
<四,《若干措施》提出限制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出售三辆及以上持有时间少于一年的二手车,是出于什么考虑?会不会影响普通车主售车和企业经营?>
A:一是这项政策符合二手车流通发展需要和业界诉求。根据现行规定,个人出售二手车是不用交增值税的,是免税的。而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要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征收增值税。为此,部分二手车经销企业以经纪名义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将经销车辆挂在个人名义项下进行交易,产生了个人“背户”现象。目前我国二手车流通主要以“经纪+个人”为主,指的就是这一层意思,进而导致行业“小散弱”现状,并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造成不公平竞争,劣币驱逐良币,也导致很多交易纠纷发生,挫伤了消费的信心,成为行业的一个弊病,业界呼吁出台有效的政策,对这种现象进行有效规范。
二是这项措施也借鉴了国际成熟汽车市场的经验做法。文件出台过程中充分调研了发达国家二手车流通管理情况,因为他们的汽车保有量比我们高,二手车交易流通非常普遍,有很多成熟的经验做法。比如,个人在一定时间内销售二手车达到一定数量的都被认定为二手车经销商,这个时候不能再以个人名义进行交易,一定要依法纳税,要向你的下一家经销企业,向消费者明示车况信息,还要承担质量保证的责任。我们对这些国际上先进的做法也予以借鉴。
三是这项措施不会影响广大车主正常的售车行为。这项措施的出发点是为了消除个人“背户”现象,对个人卖车会不会造成影响呢?中国的车辆保有量已经超过3亿辆,个人车主是2.15亿人,在2.15亿车主中,拥有超过3辆及以上车的车主约200万人,在这200万车主之中,在一年内销售持有时间不到一年的车辆超过三辆的,这个情况很少。同时,这条措施还预留了半年过渡期,为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保障政策平稳过渡也预留了充分时间。
<五,在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A:一是鼓励老旧车辆淘汰更新。顺应汽车消费升级的趋势,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据了解,目前上海、湖北、江西、广东、重庆、宁夏等地,都已经开展了汽车以旧换新的专项行动,鼓励汽车更新消费。
二是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首先,支持先进企业进入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从而保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再者,延长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重新认定的过渡期。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要在2022年9月1日前重新完成资质认定,但受疫情影响一些企业不能如期完成,因此考虑到企业实际情况,将过渡期延长半年,即延长到2023年3月1日。最后,加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明确企业建设项目用地原则上为工业用地。对于已经取得资质的企业及部分在建项目,按已经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六,未来将采取哪些方面措施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
A:一是丰富活动形式。组织更多的整车企业参与到下乡活动中来,丰富产品供给类型,组织企业利用网络购物节、云端车展、直播卖车等新模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强特色服务。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满足乡村场景和农民需求的车型,积极布局县乡销售网点及售后服务站,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销售和服务保障工作。三是提升产品质量。在质量安全、低温适应等方面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引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树立产品形象,让消费者选的开心、买的放心、用的安心。
<七,如何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
A:一是提高基本停车需求保障水平。指导各地在新建居住社区中,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来建设停车设施。推动规划人口规模大于50万人的城市,在普通商品房建设中,按照1户1车位来配建停车位。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行动,通过内部挖潜增效、片区综合治理等方式,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同时,加强停车资源共享,指导地方出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车位错时共享等政策制度,为居民停车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二是围绕医院、学校、商圈、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停车需求,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块,合理利用人防工程、公园绿地地下空间等,挖潜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库等多种集约化停车设施。推动各地积极采用资源共享、价格调控、临时停车等措施,提升泊位使用效率。
三是进一步研究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强化资金用地政策保障。健全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的停车收费机制,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主体,鼓励各地对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制定出台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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