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风靡全国的宝塔糖,为何突然消失?背后教训不能忘

科学研究的进展及其日益扩充的领域将唤起我们的希望。——诺贝尔

科学的发展是国家的第一发展力,早在之前,国家因为没有发展完善的科技,连一棵小小的植物都需要进口,而这棵植物便是治病的宝塔糖的原料,后来又因为没有发达的科技导致受制于人,从而使得宝塔糖就此消失,这无疑是段悲剧。

80年代最为受欢迎的“药物糖果”
宝塔糖虽名字中带糖字,但其实是一种药,主要是用于去蛔虫以及钩虫,它的口感是糖的味道,而且形状酷似宝塔,因而得名宝塔糖。宝塔糖的主要原料是蛔蒿,蛔蒿属于绢蒿属多年生草本,是半灌木状草本。此植物本身就可以抑制寄生虫。

蛔蒿的根一般是细的或者是略微粗一些,刚长出来蛔蒿是长有灰白色蛛丝状柔毛的,但其毛会在后期脱落。它的茎一般会较多,而且细,身体不沉的时候是直立状态,有时也会下部稍弯曲,蛔蒿高度一般在20-40厘米左右,它的下半部分呈褐色,且有光泽,而上半部分却是灰绿色的。

蛔蒿从中部或下部便开始分枝,其状态和主干一样,起初会有白色绒毛,不久就变光滑。蛔蒿主要生长在上层深厚、土壤肥沃且透水良好的沙质土或沙质灰壤土上生长。蛔蒿只有未开放的头状花序可以供药用。

用蛔蒿制作的“宝塔糖”是20世纪80年代最为受欢迎的“药物糖果”。国家建国初期,一切都在探索中,科技、医疗都不发达,也没有过多的人重视这些事情,因为在那个时代,填饱肚子才是正经事情。

孩子不懂事,能吃的不能吃的都吃,只要能管饱,就啥也不管。大人们整天忙于农田劳作,知道孩子不出意外也就不管他们。但是这样“胡吃海喝”的后果便是引引来了蛔虫病。

蛔虫病直接的症状便是肚子疼,一开始也没人在意,只是以为便秘或者着凉,但是肚子老疼就引起家人的顾虑,去医院看医生发现是肚子里有蛔虫。因此也引起了国家的重视,经过专业人员研究发展蛔蒿可以治疗蛔虫病,便开始从苏联进口蛔蒿,然后逐渐研制出了宝塔糖。

研制出了可以治疗蛔虫病的药物,便开始分发全国,由乡村里的“赤脚大夫”们分发,在村里看见小孩就给一个,渐渐的蛔虫病风波也就过去了。其实蛔蒿的味道是有点苦的,苦的东西让人难以下咽,更何况是要让孩子吃,然后研究人员便往里面添加了天然甜味剂,还做成宝塔的形状。

一开始大家并不知道宝塔糖是什么,也不敢吃,毕竟肚子疼挺难受,但是尝了一个便停不下来。宝塔糖酸酸甜甜口感极好,像极了糖果的味道,在80年代吃一颗糖果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一年到头都不一定能吃到,所以宝塔糖特别受欢迎,吃上一颗可以开心一整天,关键是吃完肚子就不疼了,有时学校也会分发一些,一人一颗。

苏联一言不合就断了蛔蒿的供应
我国之前使用的蛔蒿主要依赖进口,是从苏联进口的,在之前中国与苏联建立友好关系,所以医疗方面也是相互援助。正好苏联有蛔蒿,而中国缺蛔蒿,便引进了蛔蒿种子,当时的苏联国家对于蛔蒿种子并不富裕,但也慷慨解囊,给了中国20克的蛔蒿种子。

中国拿到这极其珍贵的20克蛔蒿种子,将其小心再小心的分成了四份,分别送去了四个种植基地,就是位于呼和浩特、山西大同、陕西西安、山东潍坊这四个农场。最后只有潍坊种植的蛔蒿成功了,也幸好没有全部失败。成功后便开始大力推广,也就由来了火遍全国的宝塔糖。

本以为就这样,两国非常友好,蛔蒿也继续种植着,孩子们依旧非常开心地吃着好吃的宝塔糖。但是在60年代之后,中国和苏联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气急败坏的苏联将两国友好援助协议单方面撕毁,并且将援助中国的蛔蒿提取的机器一并撤走了。

苏联撤走了机器,虽然无奈,但是也没办法,病还得治,不能因为没有了机器,就耽搁人民的身体。于是我国就开始自主研究机器,虽也研制出了自己的提取器,但这台大机器不仅笨重且提取的原料十分少,导致大片大片的的蛔蒿来不及使用就都烂在了地里。

祸不单行,1964年,潍坊农场又碰巧遇上了连续40天的阴雨天气。所有的蛔蒿全部死亡,颗粒无收,唯一留下的三瓶蛔蒿种子还坏了一瓶。由于种种原因,最后导致蛔蒿停产,没有原料,就没有宝塔糖。

随着国家综合国力的提升以及科技医疗的发展,中国找到了代替宝塔糖的其他药物,渐渐的宝塔糖便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了,直到现在成为了人们难以忘怀的独家记忆。

宝塔糖的消失是悲剧,更是重生
制作宝塔糖的原材料蛔蒿已经彻底消失,专家没有找到蛔蒿的替代品,以至于宝塔糖成为了昨日黄花。

那段时期,我国专家为了解决蛔虫这种寄生虫的危害,夜以继日研究药品,专家们“撸起袖子加油干”,自主种植蛔蒿,自主研制药品。如此才有了宝塔糖的问世。宝塔糖的问世是我国科研工作者呕心沥血的成果,展现了中华民族的创造力和凝聚力。

因为宝塔糖物美价廉又能治病,一经上市就成为了风靡大街小巷的零食,这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们的专属的回忆。宝塔糖的消失是中国制药史上的一大悲剧。因为它代表的不仅是科研工作者为了百姓呕心沥血的工匠精神,还代表了当时人们的独特回忆。

我国专家经过不懈努力,保证了人民的生命健康,成就了一代人的独特回忆。这背后的教训我们不能忘记:只有国家自己掌握技术,才能更好的发展,而技术的推出就需要无数国人的创新,创新就是要推陈出新,只有创新才能真正地造福人民,才能不断提高国家的实力。创新并不是一蹴而就,需要每位公民“终日乾乾,与时偕行”。

#三联美食# 一块五花肉,天生有英雄气概,生来就是做将军的命,即便混在士兵中间,也一定会被挑出来。肘子啊大肠啊,一见它那玉树临风的气派,只会服服帖帖将摊位的最中间位置为它留出来。老板进货的时候,要是连几块像样的五花肉都没拿到,怎么好意思开张。

川菜里的回锅肉、盐煎肉和蒜泥白肉都很容易吃到,这几样菜都是非五花肉不可的。广州人做叉烧要找五花肉,杭州人做东坡肉、绍兴人做梅干菜烧肉,全国人民做红烧肉都要找它,甚至我还遇到好几家做腊肠的店主,标榜自己做腊肠选用了上好五花肉。从前,制作腊肠本是为了收集零碎肉料,不至于浪费,现代人却早已用起了整块的标志五花,这等埋没英雄的气魄可算得上是任性了。

厨师对五花肉于是又有更细致的讲究。有的只挑猪五花前半部分,因为它更不容易打散;有的对分层感兴趣,横剖面要绝对符合“五层”标准,仿佛非得如此方能证明自己不平庸;有的对肥瘦比有执念,四六开、五五开的尽而有之,但同时做出来的肉又要让肥瘦之间几乎没有过度。五花肉小小身躯所承载的寄托和希望可真是太重大了。好在它受得起。
有的人对五花肉最大的执念,还是梅干菜烧肉,比如我。

它还有个名字叫“梅菜扣肉”,听来是一回事,吃起来却大异其趣。梅菜扣肉是将肉单独煎完后切长片,码在干菜下方,固然还有再蒸的一道程序,与梅干菜发生关系时,却是肉在下菜在上,接触面其实虚有其表;但胜在样貌好看,肉肥瘦有致、大片平整,倒扣在干菜之上,没人能掩其丰采。

梅干菜烧肉要更朴实一些。它是将五花肉切块,煸过出油,加入生抽和老酒等调料,再倒入(大量)干菜拌匀,然后才是蒸。但这两个小时里,干菜和肉却是充分而亲密地接触,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对对方风味的影响似乎更有力度。只不过,端出来的时候必定是黑乎乎一团,肉块埋在干菜山堆里面,伸筷子进去扒拉两下,肥肉亮晶晶的影子在黑暗中一闪而过,才是你要寻找的那块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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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心急吃不到的菜,也是高级酒楼出于外形而不得不舍弃的菜。我有项极个人的体验,川菜馆子(他们有个类似的菜叫“咸烧白”)、浙江馆子,不论哪个餐馆吃到的梅菜扣肉,都蒸得过头,恨不得熬干肥肉所有油脂才肯作罢,吃起来就少了一份鲜活。所以一直以来,我都不爱扣肉,只爱烧肉,五花肉嘛,总要肥一点才好。

从前在家里,这一碗梅干菜烧肉,能管好几天。

头天晚上第一次出锅,自是心焦难耐,说也奇怪,从来都火候不足,永远不如第二天再蒸的。有时一想到明天蒸过再吃,会专拣瘦一点的吃,好将肥腴留给第二天。所以我一度以为,过夜那一冻可能解封了什么神秘力量,到了第二天它的香味终于得到百分百释放。后来才明白这想法多冒傻气,倘若我蒸它个一整个下午呢?哪里还会感到火候不足,还会嫌肥肉过肥。我妈妈向我吐露真相:每天忙忙叨叨照顾一大家子,梅干菜烧肉这菜做得了,第二天蒸在饭上就是现成的菜,所以第一次蒸的时候是要悠着半小时——烧肉其实不求别的,时间给够就成。

苏轼他老人家起早就要打两碗肉来吃,还不就是煨了一整夜的火候吗?

嘴角泛油的一天,就交给五花肉开启了。“早晨起来打两碗,饱得自家君莫管”,反正一早起来先来两碗肉,老子就乐意对自己好你管不着。

不过我总是等不到蒸到饭上,早餐就眼巴巴地盼着了。倘若是白粥,就将干菜拌在粥里,黑白相间,也不像有的人要清清淡淡过早,说是干菜拌粥,也绝对要“不小心”捎上几块肉。倘若是炒饭就好办多了,头天晚上的米饭经过一夜已经失掉足够多的水分,掰两块放入热锅,很容易就自行散开。再看那碗肉,此时猪油凝结,黑色表面已经泛着一点白,狠心挖两勺丢进锅里,别的什么都不用加了,炒出来的就是一碗夺命干菜炒饭,再立志减肥戒碳水,这一碗炒饭都能使我立刻投降。

我们这趟出来的主题是猪,吃到行程末尾几天,越看“猪”这个字越起疑心,越吃猪肉越感到心惊,人人都提到今年猪价贵,讲起店里的红烧肉或东坡肉要率先叹一口气。老董最近撤掉了几个猪肉菜,其中一个是梅干菜烧肉,不过特地为我们又做了一回。因为不是卖给客人吃,头天晚上他就将肉蒸上了,所以等我们到,喝了会儿茶,说该开饭了,一小时内就把几样小菜都端上来了。当时不觉得特别,倒是半个月后某个写稿深夜,翻看手机相册时,最想再吃一遍的还就是这一桌。

手机照片里那一碗,被挖掉了一个角,转移到了米饭上,米饭晶莹,梅干菜乌黑,好吃到不容你细想。旁边一大锅笋烧肉其实吃掉不少,可是锅深似海,海中春笋茂盛,咸肉有余,仍像是未被动过,倒是锅脚下那盘小巧的油焖笋已经见底,说明这一席已然过半。说起来,梅干菜烧笋也能轻易搭配出一种组合。

虽然梅干菜烧肉和红烧肉如果同时掉水里,我肯定救前者,但还是得承认,在五花肉做成的猪肉料理里,红烧肉当然要排在榜单首位,得压轴出场,因为它不分南北地域,是全国人民都爱吃的一道菜。

红烧肉前面能被冠以各种名目,但绝不会是“正宗”,没有哪个地方、哪家餐馆好意思这样说。各地还有用芋艿、土豆等淀粉类时蔬与五花肉红烧的做法,还有人爱吃南乳烧肉,这又是另一种风味了,杭州的“江南驿”餐厅有一道极妙的南乳仔排,色泽很诱人,南乳即红曲发酵的腐乳,它尤其调色,红玫瑰似的为一小碗肉徒增风情,倒是与江南驿所在的上天竺相映成趣。不过最美味的红烧肉,几乎可以精确到每个人和各自的家庭里,所谓“童年的味道”。

我常听我爸对我妈做的菜指指点点,自己从不下厨房,却总爱指点江山,但厚颜指点后又总能够补充一句,“不过你妈做的红烧肉那是真的香”,恰到好处地避免了一场家庭大战。对不吃肥肉的小女娃子来说,整块吞下就能称得上勇敢——小女孩都不吃肥肉的。我只隐隐记得有时没留神吃进了口,也会像咯到了牙,要吐出来的。淑女跟那肥腻腻的东西,仿佛天生不合拍。但小小年纪,不知减肥为何物,怎么就开始唾弃肥肉了,真是不得而知。

肥肉部分,我总是咬下来夹到爸爸碗里,不管有没有外人在,他都照单全收,小小的我内心以为这是父爱,长大后才知道,爱倒真的是爱,不过这爱多半是针对肥肉的。

《“就像时代需要英雄,人类需要五花肉”》文 | 驳静

浙江杭州,34岁女子收到一份装有寿衣的快递包裹,吓得魂飞魄散,找到寄件人,对方不告诉下单人的姓名。女子只有以侵犯隐私权为由,将寄件人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

(案例来源:杭州钱塘区人民法院)

我们很多人,天天收快递,收到手软,如果某一天你收到一件“寿衣”,你会怎么样?

34岁的王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怪事。

王女士的日常工作地是杭州市钱塘区的一家五金市场。

一天,王女士像往常一样工作时,快递员送来一份包裹。

王女士打量了一下寄件地址,写着“河北省石家庄市太极县其他区”。她对这个地址有点陌生,再看寄件人:“XX”,这个人更加不熟悉。要是店里来的快递,她基本会有点印象。再看物品说明,没有描述内容。

王女士这下好奇了,实在想不起自己最近买了啥。

这是不是自己的东西呢,会不会搞错了?

王女士再次检查了一下包裹上的信息,上面明确记载着自己的姓名、手机号、工作地址。没错,就是寄给自己的。

于是王女士打开包裹,一看吓一跳,竟然是一件寿衣,这不是谁要诅咒自己早死吗?

谁会这么干?

王女士立即拨打寄件人的电话号码,无法拨通。

王女士害怕了起来,拿着包裹,立即前往派出所报警。

王女士通过多日与警方及邮政沟通后,最终取得了寄件人的真实姓名张某及手机号码。

然后王女士与张某取得联系,问张某为什么这么干,是谁叫她这么做的?

张某说自己是受客户委托行事,不能向王女士透露下单人的信息。

无奈之下,王女士只有将张某告上法院,要求张某向自己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本案诉讼费用由张某承担。

王女士说,在与邮政及与张某的多次沟通中了解到,张某是专门接受订单,向指定对象“报复”、邮寄“寿衣”等物品的人。

王女士认为,向活人邮寄“寿衣”的行为,具有诅咒他人“早死”等精神攻击性质,已严重侵扰自己的精神安宁。且自己不曾向张某告知过任何关于自己的信息,更未曾同意张某向自己邮寄“寿衣”。

张某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序良俗,严重侵害了自己的生活安宁,严重侵害了自己的人格权。

张某住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未作答辩。

王女士向法院提供了快递包裹、寿衣、短信记录、通话记录、通话录音,作为证据。

法院审理认为,《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本案中,张某向王女士邮寄包裹,快递单上载有王女士姓名、电话、工作地点等个人私密信息。张某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获取王女士上述个人信息的方式及其正当性,且其邮寄的物品本身具有特殊的含义,易让人产生消极的联想,给王女士造成了一定困扰。故张某向王女士邮寄寿衣的行为,构成对王女士私人生活安宁的侵害。

现在王女士要求张某赔礼道歉,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王女士要求张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并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因张某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故其该项诉请,法院不予支持。

张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可以缺席判决。

最后,法院依照《民法典》第179条、第995条、第1032条、《民事诉讼法》第67条、第147条规定,判决如下:

1、张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王女士书面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定,如张某拒绝履行该义务,则由法院择一全国发行报刊刊登本判决书主要内容,刊登费用由张某承担);
2、驳回王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00元,由张某负担。

我们应该能想象得出王女士打开这个包裹时的惊恐。

按照常理,给王女士寄送包裹的人,肯定与王女士有纠葛,想通过这种手段来“惩罚”王女士。这人是谁,王女士不得而知。

王女士本想揪出这个人,可是张某拒不合作。所以王女士以侵犯隐私权起诉张某,实在是无奈之举,问题并没有真正有效解决。

不过有什么纠纷,大家摆上桌面来谈不就可以了吗?对方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实在不是什么高明之处。如果张某说出了他的名字,又该如何收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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