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交房无期,武汉一楼盘业主将集体停止还房贷:交房了再还】掏空6个钱包买到的楼盘却停工了,怎么办?武汉时代新城项目业主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强制停贷!
这份近日在网络热传的“武汉时代新城全体业主强制停贷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显示,“武汉市汉南时代新城项目逾期交房数月,业主多次现场维权仍无实质进展,数千户业主(已售房源且未结清贷款)决定,若该项目在限定时间(2022年8月1日)内仍未全面复工,业主将强制停还银行月供。”
7月10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微信联系上了时代新城业主代表李先生,他表示,“业主们确实已经有这一打算,目前业主代表们也正在对该告知书进行完善,将在近期联系业主签字,并将该告知书寄给相关政府、企业、银行。”
对此,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7月10日下午通过微信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如果未经法院判决停贷或者没有达成停贷协议,贸然停贷购房人往往就成了违约方,征信就会受到影响,还可能被诉到法院,甚至还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举全家之力买的楼盘遭遇停工
2020年10月,张女士和丈夫在经过近两个月的考察和比较后,最终将其在武汉的第一套房子买在了汉南的时代新城,彼时距离夫妻两人离乡来武汉工作已是第7个年头。
“因为一直以来工作不稳定,租房也不稳定,女儿一直留在老家。但随着女儿一天天长大,想在武汉稳定安家、把女儿接到身边的想法越来越强烈。特别是经历了2020年初武汉疫情最严重的几个月,让我们更加感受到生命的重要,因此在疫情后我们就决定买房。”
7月10日下午,张女士通过微信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由于夫妻两人均在私企上班,一直没有购买社保,受当时武汉限购政策的影响,两人只能在武汉郊区买房。
最终两人以总价75万元、首付30万元、月供4000多元买下了时代新城一套98平方米的新房。而选择购买时代新城,主要还是看中了该项目开发商的品牌影响力。“首付不仅花光了我们两人和公婆的全部积蓄,还从亲戚那里借了些才凑齐。”张女士犹记得签完合同当天,夫妻两人憧憬一家三口住进新房后的喜悦。
然而好景不长。
2021年7月,由于开发商“爆雷”,导致其全国多地项目停工,时代新城也不例外。“当时听到消息我都懵了,不知道如何是好。去工地看到现场一个人都没有,而我们买的那一栋才修到10几层。就这样每天心里承受着折磨,也不敢告诉公婆真实情况,因为那些钱已是他们存了十几年的全部积蓄。”
然而祸不单行,去年底张女士的公公查出了肝癌。“这更让我们不敢告诉他,怕他精神会垮。”张女士告诉记者,“在知道公公得这个病后,我婆婆也曾让公公把他的私房钱拿出来治病,但公公明确表示‘这个钱是给儿子房子装修用的,谁都不许动’。每当听到这些我们心里都五味杂陈,但房子现在这个情况,也不知道老人家能不能等到交房那个时候。”
张女士只是数千业主中的一员。
公开信息显示,武汉时代新城项目占地210838.9平方米,规划住宅36栋,总户数5032户,其中一期有3500户,二期截至目前为1200户。2019年9月15日该项目首次开盘,一年时间里就已完成销售3264套,并凭此一举获得了武汉2020年上半年销售面积、销售套数双料冠军。
然而,原本应于今年3月30日交付的时代新城一期房源到如今尚无定期。业主李先生提供的资料显示,今年6月28日,开发商武汉楚水云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发布的一则延期交楼告知函显示,“受2020年初疫情影响,项目停滞99天”“公司遭遇流动性影响”“不得不延迟交楼”。至于具体交楼时间,开发商表示,“将在具备交房条件后提前通知业主。”
业主提出“暂缓还房贷”诉求
“我们跟相关政府部门专班以及企业沟通交涉过很多次了,但一直没有具体进展。虽然项目对外也一直表示复工了,但根据我们观察,复工人数跟项目实际情况远远不符。”李先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受整体经济环境影响, 一些业主不得不选择“躺平”,停止还贷。
“前段时间我们在网络上看到了景德镇同一个开发商开发的项目也是停工了,业主选择了强制停贷。一方面我们也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得到各界关注,另一方面也是业主面临的还贷压力、生活压力确实很大。”李先生表示,“如果项目在限定时间(2022年8月1日)内仍未全面复工,我们会强制停还银行月供。目前我们关于强制停贷的告知书还处于完善阶段,之后会由全体业主签字盖指印后,寄给相关政府部门以及银行。”
针对业主反映的项目复工状态, 7月10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时代新城项目相关负责人龚杰,对方表示,“目前项目处于正常复工状态,一期项目预计将在今年12月交房。”
当记者继续追问后续工期安排时,对方直言,“如果不是业主,我没必要解释这么多,而且公司也有专门人员负责跟业主进行解释。”
另据业主提供的包括开发商、政府部门、项目建设方以及业主代表等四方在6月30日召开的沟通见面会会议记录显示,应于今年3月30日交房的批次预计将在11月30日之前完工,12月31日之前交房,其他批次则需待新的投资方进入之后,参照顺延时间交房。
至于复工资金来源,上述会议记录显示,开发商代表以及汉南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找到了第三方处置公司干净资产,以此可获得3亿元资金,7月底之前会到账,这3亿元资金则可以保证项目施工到10月底。
在这场沟通会上,业主代表也提出需要政府协调贷款银行暂缓还房贷,等交房了再继续还房贷,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住建局已向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发了希望暂缓还房贷的函,但暂时还未得到暂缓还房贷的回复,“银行是独立于地方政府的,地方政府只能协调。”
律师:业主“强制停贷”或涉违约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可能存在的挪用预售资金现象有对应的处理规定和责任人,房地产项目停工烂尾也通常不属于终止房贷合同的条件,因为向业主按期交付房子是开发商的义务,而不是银行的(义务)。”
建诚晟业总经理苑承建今日(7月11日)下午通过微信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上述武汉时代新城业主的这种“强制停贷”行为能够理解,但是不提倡也不受保护。房贷是业主个人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也是民事关系,开发商是担保人,抵押资产是购房者购买的房屋,虽然开发项目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停工,但是业主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还是存在的。业主方在未跟银行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停止偿还房贷,很可能会被银行纳入征信系统,影响个人信用,还要承担滞纳金等。
至于业主告知书中所提到的“银行违规将监管资金划走并在主体工程未封顶时发放按揭贷款的行为”,苑承建表示,这个要看合同中规定的开发商账户,按揭贷款通常是在开发商符合销售标准、合同可以备案后发放至指定账户,“但预售资金违规使用也会根据情况由开发商或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承担相应责任,也不是房贷合同终止的条件。”
在苑承建看来,当前阶段房地产项目因为开发商母公司资金问题、预售资金监管被违规挪用后资金不足而导致项目停工的现象较多。作为业主最好是能够联合起来积极跟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建立项目专项解决机制,一方面守好剩余的预售资金,另一方面由政府积极协调追讨被挪用的预售资金。或者是由其他开发公司接手项目,还有个别项目曾经由业主自发筹集后续开发资金实现部分楼完工并交付。
“从情理上来看,项目延期交房,甚至还可能烂尾,购房人已经损失很大,而按揭贷款的目的是买房。”王玉臣告诉记者,“但是如果未经法院判决停贷或者没有达成停贷协议,贸然停贷购房人往往就成了违约方,征信就会受到影响,还可能被诉到法院,甚至还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王玉臣建议,如果业主要实现停贷的目的,根据以往类似案件的经验来说,一般有两类法律手段:第一类是民事诉讼,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第二类是视情况综合运用信息公开、违法查处、谈判,甚至行政诉讼等多种法律手段来推动停贷协议的达成。
事实上,今年以来“保复工”“保交楼”已成为房企的一项重要任务。在今年春节过后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时任住建部部长王蒙徽表示,坚决有力处置个别房地产企业项目逾期交付风险,要以“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为首要目标。
以恒大为例,5月5日恒大召开的集团月度工作会披露,已实现562个保交楼项目正常施工、179个保交楼项目正在复工复产过程中。6月底,恒大执行董事肖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保交楼项目复工率达96%,工程进度达标项目近60%。
此外,花样年投资者关系官微显示,上半年花样全国应复工的34个项目已复工30个,其余项目正在积极制定复工方案;上半年花样年全国各项目交付近6000户,6月底5个项目3000余户分别开展交付。(每日经济新闻)
这份近日在网络热传的“武汉时代新城全体业主强制停贷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显示,“武汉市汉南时代新城项目逾期交房数月,业主多次现场维权仍无实质进展,数千户业主(已售房源且未结清贷款)决定,若该项目在限定时间(2022年8月1日)内仍未全面复工,业主将强制停还银行月供。”
7月10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微信联系上了时代新城业主代表李先生,他表示,“业主们确实已经有这一打算,目前业主代表们也正在对该告知书进行完善,将在近期联系业主签字,并将该告知书寄给相关政府、企业、银行。”
对此,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7月10日下午通过微信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如果未经法院判决停贷或者没有达成停贷协议,贸然停贷购房人往往就成了违约方,征信就会受到影响,还可能被诉到法院,甚至还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举全家之力买的楼盘遭遇停工
2020年10月,张女士和丈夫在经过近两个月的考察和比较后,最终将其在武汉的第一套房子买在了汉南的时代新城,彼时距离夫妻两人离乡来武汉工作已是第7个年头。
“因为一直以来工作不稳定,租房也不稳定,女儿一直留在老家。但随着女儿一天天长大,想在武汉稳定安家、把女儿接到身边的想法越来越强烈。特别是经历了2020年初武汉疫情最严重的几个月,让我们更加感受到生命的重要,因此在疫情后我们就决定买房。”
7月10日下午,张女士通过微信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由于夫妻两人均在私企上班,一直没有购买社保,受当时武汉限购政策的影响,两人只能在武汉郊区买房。
最终两人以总价75万元、首付30万元、月供4000多元买下了时代新城一套98平方米的新房。而选择购买时代新城,主要还是看中了该项目开发商的品牌影响力。“首付不仅花光了我们两人和公婆的全部积蓄,还从亲戚那里借了些才凑齐。”张女士犹记得签完合同当天,夫妻两人憧憬一家三口住进新房后的喜悦。
然而好景不长。
2021年7月,由于开发商“爆雷”,导致其全国多地项目停工,时代新城也不例外。“当时听到消息我都懵了,不知道如何是好。去工地看到现场一个人都没有,而我们买的那一栋才修到10几层。就这样每天心里承受着折磨,也不敢告诉公婆真实情况,因为那些钱已是他们存了十几年的全部积蓄。”
然而祸不单行,去年底张女士的公公查出了肝癌。“这更让我们不敢告诉他,怕他精神会垮。”张女士告诉记者,“在知道公公得这个病后,我婆婆也曾让公公把他的私房钱拿出来治病,但公公明确表示‘这个钱是给儿子房子装修用的,谁都不许动’。每当听到这些我们心里都五味杂陈,但房子现在这个情况,也不知道老人家能不能等到交房那个时候。”
张女士只是数千业主中的一员。
公开信息显示,武汉时代新城项目占地210838.9平方米,规划住宅36栋,总户数5032户,其中一期有3500户,二期截至目前为1200户。2019年9月15日该项目首次开盘,一年时间里就已完成销售3264套,并凭此一举获得了武汉2020年上半年销售面积、销售套数双料冠军。
然而,原本应于今年3月30日交付的时代新城一期房源到如今尚无定期。业主李先生提供的资料显示,今年6月28日,开发商武汉楚水云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发布的一则延期交楼告知函显示,“受2020年初疫情影响,项目停滞99天”“公司遭遇流动性影响”“不得不延迟交楼”。至于具体交楼时间,开发商表示,“将在具备交房条件后提前通知业主。”
业主提出“暂缓还房贷”诉求
“我们跟相关政府部门专班以及企业沟通交涉过很多次了,但一直没有具体进展。虽然项目对外也一直表示复工了,但根据我们观察,复工人数跟项目实际情况远远不符。”李先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受整体经济环境影响, 一些业主不得不选择“躺平”,停止还贷。
“前段时间我们在网络上看到了景德镇同一个开发商开发的项目也是停工了,业主选择了强制停贷。一方面我们也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得到各界关注,另一方面也是业主面临的还贷压力、生活压力确实很大。”李先生表示,“如果项目在限定时间(2022年8月1日)内仍未全面复工,我们会强制停还银行月供。目前我们关于强制停贷的告知书还处于完善阶段,之后会由全体业主签字盖指印后,寄给相关政府部门以及银行。”
针对业主反映的项目复工状态, 7月10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时代新城项目相关负责人龚杰,对方表示,“目前项目处于正常复工状态,一期项目预计将在今年12月交房。”
当记者继续追问后续工期安排时,对方直言,“如果不是业主,我没必要解释这么多,而且公司也有专门人员负责跟业主进行解释。”
另据业主提供的包括开发商、政府部门、项目建设方以及业主代表等四方在6月30日召开的沟通见面会会议记录显示,应于今年3月30日交房的批次预计将在11月30日之前完工,12月31日之前交房,其他批次则需待新的投资方进入之后,参照顺延时间交房。
至于复工资金来源,上述会议记录显示,开发商代表以及汉南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找到了第三方处置公司干净资产,以此可获得3亿元资金,7月底之前会到账,这3亿元资金则可以保证项目施工到10月底。
在这场沟通会上,业主代表也提出需要政府协调贷款银行暂缓还房贷,等交房了再继续还房贷,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住建局已向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发了希望暂缓还房贷的函,但暂时还未得到暂缓还房贷的回复,“银行是独立于地方政府的,地方政府只能协调。”
律师:业主“强制停贷”或涉违约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可能存在的挪用预售资金现象有对应的处理规定和责任人,房地产项目停工烂尾也通常不属于终止房贷合同的条件,因为向业主按期交付房子是开发商的义务,而不是银行的(义务)。”
建诚晟业总经理苑承建今日(7月11日)下午通过微信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上述武汉时代新城业主的这种“强制停贷”行为能够理解,但是不提倡也不受保护。房贷是业主个人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也是民事关系,开发商是担保人,抵押资产是购房者购买的房屋,虽然开发项目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停工,但是业主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还是存在的。业主方在未跟银行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停止偿还房贷,很可能会被银行纳入征信系统,影响个人信用,还要承担滞纳金等。
至于业主告知书中所提到的“银行违规将监管资金划走并在主体工程未封顶时发放按揭贷款的行为”,苑承建表示,这个要看合同中规定的开发商账户,按揭贷款通常是在开发商符合销售标准、合同可以备案后发放至指定账户,“但预售资金违规使用也会根据情况由开发商或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承担相应责任,也不是房贷合同终止的条件。”
在苑承建看来,当前阶段房地产项目因为开发商母公司资金问题、预售资金监管被违规挪用后资金不足而导致项目停工的现象较多。作为业主最好是能够联合起来积极跟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建立项目专项解决机制,一方面守好剩余的预售资金,另一方面由政府积极协调追讨被挪用的预售资金。或者是由其他开发公司接手项目,还有个别项目曾经由业主自发筹集后续开发资金实现部分楼完工并交付。
“从情理上来看,项目延期交房,甚至还可能烂尾,购房人已经损失很大,而按揭贷款的目的是买房。”王玉臣告诉记者,“但是如果未经法院判决停贷或者没有达成停贷协议,贸然停贷购房人往往就成了违约方,征信就会受到影响,还可能被诉到法院,甚至还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王玉臣建议,如果业主要实现停贷的目的,根据以往类似案件的经验来说,一般有两类法律手段:第一类是民事诉讼,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第二类是视情况综合运用信息公开、违法查处、谈判,甚至行政诉讼等多种法律手段来推动停贷协议的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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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恒大为例,5月5日恒大召开的集团月度工作会披露,已实现562个保交楼项目正常施工、179个保交楼项目正在复工复产过程中。6月底,恒大执行董事肖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保交楼项目复工率达96%,工程进度达标项目近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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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灵塔罗[超话]#
处女座♍️本周运势
处女座本周心情回转,事业方面会发生很多离谱的事情,还好你暂时可以隔岸观火,看着这些怪事情。对于未来,你开始全面复盘自己的选择,并会对过去的事情念念不忘。感情中的人。总是缺了点什么,聚少离多;单身的人,希望能够找到对自己有帮助的另一半,桃花喜欢成熟感。财运是,控制一些比较大的金钱支出,当心财政赤字。
图灵塔罗幸运魔法:戒指
#星座##表情包#
处女座♍️本周运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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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灵塔罗幸运魔法:戒指
#星座##表情包#
【酒后小区内挪车算不算酒驾?】
近日,河南正在开展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9天时间,共查处各类酒驾醉驾3101起。其中,不少“酒司机”被查后表示:主观上没有想要酒驾,抱有“交警不一定查住我”的幻想等。酒后挪车算不算酒驾?开放性小区内的道路上醉驾,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梳理最近几年我省交管部门查处的案件以及法院的裁判案例,为您寻找答案。
【答案1:酒后路对面挪车,涉嫌醉驾】
酒后挪车算不算酒驾?有人说:开得不远,当然不算。也有人说:只要是开了,就算!到底算不算呢?
2020年11月30日晚,确山县一辆沿铁北路由东往西行驶的小轿车慌慌张张地停到了街边路沿石上,被确山县交警大队铁骑中队巡逻民警发现并上前盘查,司机慌张的表情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你喝酒了吗?”民警问道。“我喝了,但是我就是想挪动一下车子,我的车原本停在斜对面洗浴中心门口,我怕影响交通,我就开出来想停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我这是挪车,不算是酒驾。”司机连忙解释道。
随即,民警将其带上警车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117mg/100ml,已远远超过醉驾的标准,系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后在道路上挪动车位的行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记者注意到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发布的一起指导案例,其中指出,当事人只要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具有法律拟制的危险性,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客观要件;明知自己饮酒仍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具有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故意。
不过,对于为挪动车位而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且行驶距离较短、速度较慢、未发生严重后果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如果发生致人轻伤以上的交通事故,一般不宜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但结合具体案情,行为人的认罪、悔罪表现和赔偿情况,为体现从宽处罚精神,可以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答案2:酒后撞上小区车库挡杆,因醉驾获刑】
郑州市惠济区的一个小区中,金先生准备开车送一名朋友回家,谁知道与地下车库的保安发生了冲突,保安表示,金先生的车不能离开,他却强行开车出车库,撞上了车库门口的挡杆。
保安报警,金先生被抓获,半年后,他坐在了郑州市惠济区法院法庭的被告人座位上。
仅仅与保安冲突,撞坏了挡杆,怎么还要接受刑事处罚?原来,当天晚上金先生与朋友吃饭,席间大量饮酒,先返回了家中,又准备开车送朋友回家。警察赶到,发现金先生浑身酒气,一测血醇酒精含量,显示为176.75mg/100ml。
法院认为,金先生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以惩罚。鉴于其初犯、偶犯,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判处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开放性小区内的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法院认为,小区是居民聚居的生活场所,居住的人数众多,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小区的规模越来越大,小区内车辆通行的路段往往也是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在小区内醉驾对公共安全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如果在《道交法》规定之外,另以“是否作为公共路段穿行”作为认定道路的标准,将不利于保障小区内生活的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因此对小区道路的认定应当与 《道交法》的规定精神保持一致,以是否“允许社会车辆通行”作为判断标准。
无论单位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采取的管理方式是收费还是免费、车辆进出是否需要登记,只要允许不特定的社会车辆自由通行,就属于道路。
【答案3:醉酒后骑电动车,被刑拘】
“今晚聚餐肯定得喝酒,还是骑电动车出门吧!”你是不是有过这样的念头,或者做过这样的事情?
2020年9月12日凌晨,内乡人胡某酒后驾驶电动车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半挂货车追尾。车祸导致其鼻梁骨、脊椎骨骨折,面部、身体多处擦伤。经抽血检测,胡某血液内乙醇含量为252.6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经鉴定,其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达到机动车标准。
胡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酒后特意不敢开车,骑个电动车或者共享单车回家中不?会不会也被交警抓到当酒驾处理了?
对此,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符合国标的电动车或者共享单车均为非机动车,但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同样违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的处50元罚款。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骑行的是超标电动车,一旦出现交通事故被交警查到,也会按照酒驾处理。因为市面上大多数的电动车都符合轻便摩托车的条件,已达到机动车范畴。市民酒后驾驶这些车辆,被交警当场控制,并固定了相关酒精测试和血液样本等证据的话,也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答案4:醉驾找人“顶包”,3人均获刑】
2019年8月12日晚9时许,孙某参加婚宴并饮酒后,仍然驾驶机动车回家,在行驶至325省道鸠山镇段时,与孟某某驾驶的小汽车相撞。事故发生后,孟某某立即报警,孙某为逃避责任没有等待交警处理,而是选择离开现场回到家中。交警随后找到孙某,经鉴定案发时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00.09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不过,孙某为了摆脱自己的醉酒驾车责任,在公安机关问询时,却声称自己并没有酒后开车,还让同车人刘某杰到交警队作伪证,证明案发时孙某并无驾驶车辆。第二天,孙某又让其亲戚苏某刚主动到交警队,谎称事故发生时是苏某刚在开车。三人的描述引起警方的怀疑,经过进一步立案侦查,三人如实交代了事情原委,并对顶包作伪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指使被告人苏某刚、刘某杰为其作伪证,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苏某刚向公安机关作假证明包庇孙某,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刘某杰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隐匿罪证,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最终3人均获刑。
醉驾逃逸后找人“顶包”,并指使他人提供虚假证言,导致无法及时检验血液酒精含量的案件,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指导案例显示,行为人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因逃逸而无法及时检验其驾驶时的血液酒精含量,但根据其他间接证据能够认定其驾车时已处于醉酒状态的,可以认定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同时,对其在肇事后实施的妨害作证行为可以单独评价为妨害作证罪,以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
【延伸:这些酒驾误区要避免】
●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有人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算酒后驾驶,只有驾驶汽车才算,实际上,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要受到相应处罚。
●搭酒驾车出事不用担责
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饮酒后驾车的同伴及时劝阻,更不能为图方便、顾面子搭乘“酒驾”车辆,否则,自己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通过喝水想让酒精含量降下来是徒劳的。民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司机喝水不但无法冲淡酒精含量,反而会使酒精含量上升。
●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虽然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次日早上开车,不能就此认为平安无事。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自己酒量大喝一点不碍事
酒量的好坏和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近日,河南正在开展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9天时间,共查处各类酒驾醉驾3101起。其中,不少“酒司机”被查后表示:主观上没有想要酒驾,抱有“交警不一定查住我”的幻想等。酒后挪车算不算酒驾?开放性小区内的道路上醉驾,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梳理最近几年我省交管部门查处的案件以及法院的裁判案例,为您寻找答案。
【答案1:酒后路对面挪车,涉嫌醉驾】
酒后挪车算不算酒驾?有人说:开得不远,当然不算。也有人说:只要是开了,就算!到底算不算呢?
2020年11月30日晚,确山县一辆沿铁北路由东往西行驶的小轿车慌慌张张地停到了街边路沿石上,被确山县交警大队铁骑中队巡逻民警发现并上前盘查,司机慌张的表情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你喝酒了吗?”民警问道。“我喝了,但是我就是想挪动一下车子,我的车原本停在斜对面洗浴中心门口,我怕影响交通,我就开出来想停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我这是挪车,不算是酒驾。”司机连忙解释道。
随即,民警将其带上警车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117mg/100ml,已远远超过醉驾的标准,系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后在道路上挪动车位的行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记者注意到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发布的一起指导案例,其中指出,当事人只要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具有法律拟制的危险性,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客观要件;明知自己饮酒仍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具有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故意。
不过,对于为挪动车位而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且行驶距离较短、速度较慢、未发生严重后果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如果发生致人轻伤以上的交通事故,一般不宜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但结合具体案情,行为人的认罪、悔罪表现和赔偿情况,为体现从宽处罚精神,可以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答案2:酒后撞上小区车库挡杆,因醉驾获刑】
郑州市惠济区的一个小区中,金先生准备开车送一名朋友回家,谁知道与地下车库的保安发生了冲突,保安表示,金先生的车不能离开,他却强行开车出车库,撞上了车库门口的挡杆。
保安报警,金先生被抓获,半年后,他坐在了郑州市惠济区法院法庭的被告人座位上。
仅仅与保安冲突,撞坏了挡杆,怎么还要接受刑事处罚?原来,当天晚上金先生与朋友吃饭,席间大量饮酒,先返回了家中,又准备开车送朋友回家。警察赶到,发现金先生浑身酒气,一测血醇酒精含量,显示为176.75mg/100ml。
法院认为,金先生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以惩罚。鉴于其初犯、偶犯,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判处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开放性小区内的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法院认为,小区是居民聚居的生活场所,居住的人数众多,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小区的规模越来越大,小区内车辆通行的路段往往也是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在小区内醉驾对公共安全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如果在《道交法》规定之外,另以“是否作为公共路段穿行”作为认定道路的标准,将不利于保障小区内生活的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因此对小区道路的认定应当与 《道交法》的规定精神保持一致,以是否“允许社会车辆通行”作为判断标准。
无论单位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采取的管理方式是收费还是免费、车辆进出是否需要登记,只要允许不特定的社会车辆自由通行,就属于道路。
【答案3:醉酒后骑电动车,被刑拘】
“今晚聚餐肯定得喝酒,还是骑电动车出门吧!”你是不是有过这样的念头,或者做过这样的事情?
2020年9月12日凌晨,内乡人胡某酒后驾驶电动车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半挂货车追尾。车祸导致其鼻梁骨、脊椎骨骨折,面部、身体多处擦伤。经抽血检测,胡某血液内乙醇含量为252.6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经鉴定,其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达到机动车标准。
胡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酒后特意不敢开车,骑个电动车或者共享单车回家中不?会不会也被交警抓到当酒驾处理了?
对此,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符合国标的电动车或者共享单车均为非机动车,但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同样违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的处50元罚款。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骑行的是超标电动车,一旦出现交通事故被交警查到,也会按照酒驾处理。因为市面上大多数的电动车都符合轻便摩托车的条件,已达到机动车范畴。市民酒后驾驶这些车辆,被交警当场控制,并固定了相关酒精测试和血液样本等证据的话,也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答案4:醉驾找人“顶包”,3人均获刑】
2019年8月12日晚9时许,孙某参加婚宴并饮酒后,仍然驾驶机动车回家,在行驶至325省道鸠山镇段时,与孟某某驾驶的小汽车相撞。事故发生后,孟某某立即报警,孙某为逃避责任没有等待交警处理,而是选择离开现场回到家中。交警随后找到孙某,经鉴定案发时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00.09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不过,孙某为了摆脱自己的醉酒驾车责任,在公安机关问询时,却声称自己并没有酒后开车,还让同车人刘某杰到交警队作伪证,证明案发时孙某并无驾驶车辆。第二天,孙某又让其亲戚苏某刚主动到交警队,谎称事故发生时是苏某刚在开车。三人的描述引起警方的怀疑,经过进一步立案侦查,三人如实交代了事情原委,并对顶包作伪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指使被告人苏某刚、刘某杰为其作伪证,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苏某刚向公安机关作假证明包庇孙某,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刘某杰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隐匿罪证,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最终3人均获刑。
醉驾逃逸后找人“顶包”,并指使他人提供虚假证言,导致无法及时检验血液酒精含量的案件,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指导案例显示,行为人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因逃逸而无法及时检验其驾驶时的血液酒精含量,但根据其他间接证据能够认定其驾车时已处于醉酒状态的,可以认定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同时,对其在肇事后实施的妨害作证行为可以单独评价为妨害作证罪,以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
【延伸:这些酒驾误区要避免】
●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有人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算酒后驾驶,只有驾驶汽车才算,实际上,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要受到相应处罚。
●搭酒驾车出事不用担责
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饮酒后驾车的同伴及时劝阻,更不能为图方便、顾面子搭乘“酒驾”车辆,否则,自己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通过喝水想让酒精含量降下来是徒劳的。民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司机喝水不但无法冲淡酒精含量,反而会使酒精含量上升。
●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虽然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次日早上开车,不能就此认为平安无事。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自己酒量大喝一点不碍事
酒量的好坏和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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