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帝新闻# 香港-珠海班次锐减!港珠澳大桥穿梭巴士社交媒体发布《关于紧急暂停珠海隔离班次的公告》,紧急调整如下班次:
1.7月15日暂停15:00和18:00珠海隔离班次;
2.7月16日、7月17日暂停11:00、12:00、15:00和18:00珠海隔离班次
3.14:00江门、17:00中山隔离班次正常运营。
以上暂停安排维持至2022年7月17日24时止。已购买了以上停运班次车票的乘客,本公司将免费办理退票手续。
1.7月15日暂停15:00和18:00珠海隔离班次;
2.7月16日、7月17日暂停11:00、12:00、15:00和18:00珠海隔离班次
3.14:00江门、17:00中山隔离班次正常运营。
以上暂停安排维持至2022年7月17日24时止。已购买了以上停运班次车票的乘客,本公司将免费办理退票手续。
#股票# #董宝珍尊享交流#
今日投资之思(126):(施先生)
价值投资应该依据价值远大于价格时买入,价值和价格接近时卖出。
您认为价值投资者能挣泡沫的钱吗?请详细说明下理由?
常先生:
投资赚安全边际的钱,如果你是基于企业未来基本面的现金流的钱,你有这个能力,你确实可以不卖出,只有当企业超过未来5年,甚至更多的未来业绩,才卖出。泡沫不是目标,而是卖出时的一种表现形式吧
谢先生:
价值投资者能挣泡沫的钱。市场是以竞争方式实现资源配置的场所,价值投资者从泡沫中赚钱,会抑制市场过高价格,促成市场价格趋于价值;泡沫的钱来自于其他投资者,钱集中于价投者后,能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促成买泡沫者亏损退出;股权投资者长期持有时,并不能预测泡沫何时出现,如果出现,卖出获取资金是有必要的,否则这些资金可能流入投机者。市场中的每一次交易都是竞争性的,都可能存在交易者亏损现象,但市场整体却会趋于公平、合理、有效,市场竞争残酷但却高效而有益。
富先生:
我认为能挣泡沫的钱,理由如下:
从客观规律上看,价值投资是依据价值规律的确定性而赚钱,由价值规律推导出机会就是正负偏差。从精神世界看,价值投资要有德。
一、在正偏差我们做多,防止过度低估,避免伤害市场;在负偏差我们做空,防止过度高估,避免越大的泡沫,破灭时越大下跌而伤害市场,挣泡沫的钱,也是防止高估越高的一种方式,但我们不能有意采用高买更高卖助长高估的方式,如果是低估买入,高估卖出还是可以的。
二、低估买入,高估卖出,我们挣了一部分泡沫的钱,获得了利益,但并没有伤害别人,反而带过帮助了别人(防止泡沫过大的伤害)。是不是符合做事:利而不害,做人:为而不争的道理。
吕星:
首先价值投资是以合理的价格买入好公司,或者是以低于标的内在价值的价格买入,什么时候卖不是价值投资的标准,当然每个人可以有自己的卖出标准甚至是道德标准。第二,什么是泡沫,假设5年后价值100的标的现在价格是20,但是估值是100倍市盈率是高估吗,所以一定程度的高低估与当前的状态和考虑的时间周期有很重要的关系。第三,买入和持有分开对于多数人可能是个不错的选择,我们要坚持有大幅偏差的时候买入。第四,低估买高估卖,客观上促进了市场的稳定,也能让市场更健康。
王立峰
股权思维和偏差理论
股权思维和董老师的偏差理论并不冲突,底层逻辑都是一样的。董老师是寻找有安全边际的优秀公司的股权,股权思维是投资重要的思考方式,用这种思考方式去买股票,可以使你能正确对待股价波动,不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格雷厄姆说过,买股票就是买企业的部分所有权。一定要以生意的角度去思考投资。本质上,企业上市和不上市是一样的,企业上市方便了我们进入和退出,正是因为企业上市有了二级市场的存在。才能有安全边际的出现。安全边际就是市场先生创造的,这样才有了董老师的偏差理论的用武之地。巴菲特早期运用的就是安全边际原则,也就是偏差理论,就是寻找市场错误定价的股票,四毛买一块,赚低估到合理的钱,也就是市盈率提升的钱,达到合理价格他就卖出,持有时间并不是很长,这段期间巴菲特的收益率是很高的。1957年到1969年年化收益率高达31.6%,到后来,巴菲特随着资产规模的扩大,改为以合理的价格买入优秀的公司,长期持有。巴菲特后期的收益率远不如他早年的收益率,我觉得主要原因有。在50到60年代市场还不是很成熟,造成错误定价的机会多,幅度也大,在这种环境下更容易赚到市场情绪的钱。在巴菲特后期,市场逐渐的成熟,造成市场错误定价的机会相对也少了。还有就是巴菲特管理的资产规模的变大,选择的标的也少了,长期持有一家公司一直不卖,那最终赚的钱大概就是公司长期增长的钱,比如巴菲特1988年买的可口可乐,1989年买的富国银行,买入后十年就获得了十倍的回报,但后来十几年可口可乐就没涨,富国银行也涨得不多,所以总的收益率就拉低了,也就是客观企业增长的钱。董老师的偏差理论,本质上和格雷厄姆的安全边际是一样的,但在方法上又胜过格雷厄姆。格雷厄姆更注重的是从定量的角度去分析企业所以投资标的比较分散,董老师既重视企业的质。也重视企业被误判的程度,可以总结为以低估的价格买入优秀的公司。在中国资本市场上,董老师的偏差理论更能有发挥的空间,因为我们中国的资本市场更不成熟,大众更非理性,从而错误定价的机会更多,幅度也更大。所以运用这种模式,最终的回报也很大,赚的是企业增长的钱和估值从不合理到合理的钱,往往后者贡献更大。2022年5月24日。
施先生:
价值投资就是买卖全依据价值。价格远低于价值时买入到达合理价值卖出;反向做空是在价格远超价值时卖空到达价值时买入平仓。
若要挣泡沫的钱那低估到合理时超过多少才是卖出标准?逻辑上会混乱,同时挣得钱也不符合天道。
如果是算不清分批卖出可以理解,还有和港股涨幅无限制,结果当天卖时就远超价值,那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谢先生:
这其实是卖出标准的问题,试作如下讨论:
1、巴菲特说过,最想买的股票是永远不需要卖的股票。比如可口可乐、喜诗糖果,股价早就符合价值了,他不卖出的原因何在?是不是存在价格与价值相符仍不需卖出的情况?还是可口可乐价值无限,一直没达到?
2、如果打算长期持有的股票,出现了巨大泡沫,市场给了天价,卖还是不卖?如今年李录先生卖了一些比亚迪股份,是否赚了泡沫的钱?
3、巴菲特卖出股票的标准之一是高估。高估时是否意味着股票有泡沫。如巴菲特07年以12港元卖出中石油,08年后直到现在,港股中石油再没到过12港元,巴菲特是否赚了泡沫的钱?
4、股价虚高时,做空股票,算不算另一种形式的赚泡沫的钱?
5、我理解董老师所说的“不赚泡沫的钱”,是指不粉饰企业推高股价,而不是说不能在价高时卖出。
6、价值投资者并不追求股价高估,但若在坚持长期持股中,市场给了高估价,我们要等它跌下来与价值相符再卖吗?
供探讨
陈奇:
《天道循环~苦难辉煌》
一、以我为主:
我们做任何选择之前先诚于自己内心的天理良知,不自欺,不欺人,遵循自然与价值规律;不以自己的私心贪欲与自以为是的心去观察世界,以利益他人与社会的大我和公心观照世界;
二、实事求是:
不带有色眼镜,是的还它是,非的还它非,如实的反应客观标的物的一切,通过调研发现与验证其中的企业规律与行业规律;
三、市场为镜:
将市场当做我们做选择的一面镜子,洞察人心,逆市场人心之所向,为之于未有,提前市场发现没有发现的真相,并逆向行动,越提前表明越有穿透当下看清未来的能力,我们越安全。
四、经历苦难:
被套几年,经历苦难,是我们走向辉煌的必经阶段,因为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从磨砺出;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一份耕耘一份收获;
五、深思深研:
我们相信正确的思想可以创造价值,我们不断在实践中提升思想境界,在思想升华中不断付诸调研实践,依次循环往复,向上提升,从浅懂逐渐做到真懂;
六、敢下重注:
有真知才有真行,我们提升自己、弄懂规律后,就践行真知,做到知行合一,在正确的方向上敢下重注,力出一孔,集中投资,制心一处。
七、非理性人:
心被不明和贪欲所遮蔽,时而贪婪时而恐惧,心不得其正,以自己的偏知偏见与错知错见等不当知见看待周围的人事物,造成偏离价值规律的投资机会,同时一段时间内压制理性人,给他们苦吃,让他们经历磨难;
八、理性人:
相信自己心中拥有无尽宝藏,价值规律就在自己的心中,心中的不明与贪欲较少,能够以正知正见、中正平和的心态看待周围的人事物,投资时时咬定规律价值规律不放松,久久为功,造就最终的成功;
九、价值规律:
价值规律一方面在客观标的物之中,它是宇宙运行的法则,就如一年四季的春生夏长秋收冬藏、人的一生有生老病死一样,有其自然而然的规律与原则,另一方面心外无价值规律,价值规律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
十、不成人之恶:
非理性的本质是恐惧与贪梦不断放大,当市场大众不断追高或跟跌时,我们如果跟随市场大众,心是不得其正的,是成人之不善的,因此不成人之恶是因,不炒泡沫是果,也是知与行的关系;
十一、知止才不殆:
当处于合理的时间与空间时,应该适可而止,止于至善,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利益自己、他人和社会,才能够长治久安,心安理得;
十二、诚意和正心:
诚意是对自己内心的良知诚实,不自欺,将不得其正的心归正,明白行为作用与反作用的人生真相,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秧。
相互交流,同行共勉
王先生:
两人讲的并不矛盾,不赚泡沫钱指不追求,但是赚到了也收下吧。
常先生:
其实投资有个人理想的成分,毕竟一部分人在富裕了之后,并不会继续对财富渴望般的追求。会有一种理想化的追求,尤其是精神上的。我记得巴菲特在某一期致股东信中曾经说过,他年轻的时候非常努力的赚钱,后面是跟喜欢的人在一起一路同行。具体哪期,我回来发给大伙。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
=================
本节目中所讨论的问题均来自于凌通盛泰客户和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提问。关注“凌通价值网”和“凌通价值投资”公众号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才能申请获得提问资格。
今日投资之思(126):(施先生)
价值投资应该依据价值远大于价格时买入,价值和价格接近时卖出。
您认为价值投资者能挣泡沫的钱吗?请详细说明下理由?
常先生:
投资赚安全边际的钱,如果你是基于企业未来基本面的现金流的钱,你有这个能力,你确实可以不卖出,只有当企业超过未来5年,甚至更多的未来业绩,才卖出。泡沫不是目标,而是卖出时的一种表现形式吧
谢先生:
价值投资者能挣泡沫的钱。市场是以竞争方式实现资源配置的场所,价值投资者从泡沫中赚钱,会抑制市场过高价格,促成市场价格趋于价值;泡沫的钱来自于其他投资者,钱集中于价投者后,能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促成买泡沫者亏损退出;股权投资者长期持有时,并不能预测泡沫何时出现,如果出现,卖出获取资金是有必要的,否则这些资金可能流入投机者。市场中的每一次交易都是竞争性的,都可能存在交易者亏损现象,但市场整体却会趋于公平、合理、有效,市场竞争残酷但却高效而有益。
富先生:
我认为能挣泡沫的钱,理由如下:
从客观规律上看,价值投资是依据价值规律的确定性而赚钱,由价值规律推导出机会就是正负偏差。从精神世界看,价值投资要有德。
一、在正偏差我们做多,防止过度低估,避免伤害市场;在负偏差我们做空,防止过度高估,避免越大的泡沫,破灭时越大下跌而伤害市场,挣泡沫的钱,也是防止高估越高的一种方式,但我们不能有意采用高买更高卖助长高估的方式,如果是低估买入,高估卖出还是可以的。
二、低估买入,高估卖出,我们挣了一部分泡沫的钱,获得了利益,但并没有伤害别人,反而带过帮助了别人(防止泡沫过大的伤害)。是不是符合做事:利而不害,做人:为而不争的道理。
吕星:
首先价值投资是以合理的价格买入好公司,或者是以低于标的内在价值的价格买入,什么时候卖不是价值投资的标准,当然每个人可以有自己的卖出标准甚至是道德标准。第二,什么是泡沫,假设5年后价值100的标的现在价格是20,但是估值是100倍市盈率是高估吗,所以一定程度的高低估与当前的状态和考虑的时间周期有很重要的关系。第三,买入和持有分开对于多数人可能是个不错的选择,我们要坚持有大幅偏差的时候买入。第四,低估买高估卖,客观上促进了市场的稳定,也能让市场更健康。
王立峰
股权思维和偏差理论
股权思维和董老师的偏差理论并不冲突,底层逻辑都是一样的。董老师是寻找有安全边际的优秀公司的股权,股权思维是投资重要的思考方式,用这种思考方式去买股票,可以使你能正确对待股价波动,不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格雷厄姆说过,买股票就是买企业的部分所有权。一定要以生意的角度去思考投资。本质上,企业上市和不上市是一样的,企业上市方便了我们进入和退出,正是因为企业上市有了二级市场的存在。才能有安全边际的出现。安全边际就是市场先生创造的,这样才有了董老师的偏差理论的用武之地。巴菲特早期运用的就是安全边际原则,也就是偏差理论,就是寻找市场错误定价的股票,四毛买一块,赚低估到合理的钱,也就是市盈率提升的钱,达到合理价格他就卖出,持有时间并不是很长,这段期间巴菲特的收益率是很高的。1957年到1969年年化收益率高达31.6%,到后来,巴菲特随着资产规模的扩大,改为以合理的价格买入优秀的公司,长期持有。巴菲特后期的收益率远不如他早年的收益率,我觉得主要原因有。在50到60年代市场还不是很成熟,造成错误定价的机会多,幅度也大,在这种环境下更容易赚到市场情绪的钱。在巴菲特后期,市场逐渐的成熟,造成市场错误定价的机会相对也少了。还有就是巴菲特管理的资产规模的变大,选择的标的也少了,长期持有一家公司一直不卖,那最终赚的钱大概就是公司长期增长的钱,比如巴菲特1988年买的可口可乐,1989年买的富国银行,买入后十年就获得了十倍的回报,但后来十几年可口可乐就没涨,富国银行也涨得不多,所以总的收益率就拉低了,也就是客观企业增长的钱。董老师的偏差理论,本质上和格雷厄姆的安全边际是一样的,但在方法上又胜过格雷厄姆。格雷厄姆更注重的是从定量的角度去分析企业所以投资标的比较分散,董老师既重视企业的质。也重视企业被误判的程度,可以总结为以低估的价格买入优秀的公司。在中国资本市场上,董老师的偏差理论更能有发挥的空间,因为我们中国的资本市场更不成熟,大众更非理性,从而错误定价的机会更多,幅度也更大。所以运用这种模式,最终的回报也很大,赚的是企业增长的钱和估值从不合理到合理的钱,往往后者贡献更大。2022年5月24日。
施先生:
价值投资就是买卖全依据价值。价格远低于价值时买入到达合理价值卖出;反向做空是在价格远超价值时卖空到达价值时买入平仓。
若要挣泡沫的钱那低估到合理时超过多少才是卖出标准?逻辑上会混乱,同时挣得钱也不符合天道。
如果是算不清分批卖出可以理解,还有和港股涨幅无限制,结果当天卖时就远超价值,那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谢先生:
这其实是卖出标准的问题,试作如下讨论:
1、巴菲特说过,最想买的股票是永远不需要卖的股票。比如可口可乐、喜诗糖果,股价早就符合价值了,他不卖出的原因何在?是不是存在价格与价值相符仍不需卖出的情况?还是可口可乐价值无限,一直没达到?
2、如果打算长期持有的股票,出现了巨大泡沫,市场给了天价,卖还是不卖?如今年李录先生卖了一些比亚迪股份,是否赚了泡沫的钱?
3、巴菲特卖出股票的标准之一是高估。高估时是否意味着股票有泡沫。如巴菲特07年以12港元卖出中石油,08年后直到现在,港股中石油再没到过12港元,巴菲特是否赚了泡沫的钱?
4、股价虚高时,做空股票,算不算另一种形式的赚泡沫的钱?
5、我理解董老师所说的“不赚泡沫的钱”,是指不粉饰企业推高股价,而不是说不能在价高时卖出。
6、价值投资者并不追求股价高估,但若在坚持长期持股中,市场给了高估价,我们要等它跌下来与价值相符再卖吗?
供探讨
陈奇:
《天道循环~苦难辉煌》
一、以我为主:
我们做任何选择之前先诚于自己内心的天理良知,不自欺,不欺人,遵循自然与价值规律;不以自己的私心贪欲与自以为是的心去观察世界,以利益他人与社会的大我和公心观照世界;
二、实事求是:
不带有色眼镜,是的还它是,非的还它非,如实的反应客观标的物的一切,通过调研发现与验证其中的企业规律与行业规律;
三、市场为镜:
将市场当做我们做选择的一面镜子,洞察人心,逆市场人心之所向,为之于未有,提前市场发现没有发现的真相,并逆向行动,越提前表明越有穿透当下看清未来的能力,我们越安全。
四、经历苦难:
被套几年,经历苦难,是我们走向辉煌的必经阶段,因为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从磨砺出;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一份耕耘一份收获;
五、深思深研:
我们相信正确的思想可以创造价值,我们不断在实践中提升思想境界,在思想升华中不断付诸调研实践,依次循环往复,向上提升,从浅懂逐渐做到真懂;
六、敢下重注:
有真知才有真行,我们提升自己、弄懂规律后,就践行真知,做到知行合一,在正确的方向上敢下重注,力出一孔,集中投资,制心一处。
七、非理性人:
心被不明和贪欲所遮蔽,时而贪婪时而恐惧,心不得其正,以自己的偏知偏见与错知错见等不当知见看待周围的人事物,造成偏离价值规律的投资机会,同时一段时间内压制理性人,给他们苦吃,让他们经历磨难;
八、理性人:
相信自己心中拥有无尽宝藏,价值规律就在自己的心中,心中的不明与贪欲较少,能够以正知正见、中正平和的心态看待周围的人事物,投资时时咬定规律价值规律不放松,久久为功,造就最终的成功;
九、价值规律:
价值规律一方面在客观标的物之中,它是宇宙运行的法则,就如一年四季的春生夏长秋收冬藏、人的一生有生老病死一样,有其自然而然的规律与原则,另一方面心外无价值规律,价值规律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
十、不成人之恶:
非理性的本质是恐惧与贪梦不断放大,当市场大众不断追高或跟跌时,我们如果跟随市场大众,心是不得其正的,是成人之不善的,因此不成人之恶是因,不炒泡沫是果,也是知与行的关系;
十一、知止才不殆:
当处于合理的时间与空间时,应该适可而止,止于至善,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利益自己、他人和社会,才能够长治久安,心安理得;
十二、诚意和正心:
诚意是对自己内心的良知诚实,不自欺,将不得其正的心归正,明白行为作用与反作用的人生真相,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秧。
相互交流,同行共勉
王先生:
两人讲的并不矛盾,不赚泡沫钱指不追求,但是赚到了也收下吧。
常先生:
其实投资有个人理想的成分,毕竟一部分人在富裕了之后,并不会继续对财富渴望般的追求。会有一种理想化的追求,尤其是精神上的。我记得巴菲特在某一期致股东信中曾经说过,他年轻的时候非常努力的赚钱,后面是跟喜欢的人在一起一路同行。具体哪期,我回来发给大伙。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
=================
本节目中所讨论的问题均来自于凌通盛泰客户和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提问。关注“凌通价值网”和“凌通价值投资”公众号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才能申请获得提问资格。
“为何不将垃圾扔进垃圾桶?”辽宁葫芦岛,48岁男子扔垃圾时,将手伸进垃圾车,液压闸门突然落下,将男子手臂压断。男子将住建局告上法院,要求赔偿109万。住建局认为,男子应当将垃圾倒入垃圾桶,应由男子承担所有责任。
(来源:葫芦岛中院)
早上8点,环卫工人孙某驾驶垃圾车,到小区内清理垃圾桶。
孙某将垃圾车停在常某自家车库附近,在孙某将清空的垃圾桶转身送回原处时,垃圾车的液压闸门在自动关闭时出现停顿情况。
此时常某从自家车库走出向垃圾车扔垃圾,之前停顿的液压闸门突然落下,将右前臂压断。
常某被送到医院,被诊断为右腕部以上缺失,前臂创伤性切断,住院37天。
司法鉴定所对常某的鉴定意见为,6级伤残。
期间常某到康复中心安装假肢,经该中心诊断鉴定后,出具假肢装配诊断证明书,按77周岁计算,所需费用合计613270元。
司法鉴定所的鉴定意见为,常某假肢费用介于16万元-24万元之间;假肢维修费介于5.8万元-8.7万元之间;康复训练费为0.63万元;首次安装后需更换7次。
常某将住建局、环境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1092576.36元。
法院查明,孙某证实,一台垃圾车正常情况下应有2名环卫工作人员,事发当天本应同车的另一环卫工作人员因事没有上岗,故此事发时只有其一人在岗。
再查明,环境卫生管理处将环卫工作推向市场,实现城乡一体化,由某环境公司接管环卫工作,管理处职工由住建局管理。
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住建局作为用人单位,在涉案垃圾车一人缺岗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发现,致使在事故发生时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在岗,存在安全隐患,对于常某身体受到损伤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常某在垃圾车液压闸门出现停顿的情况下,将手伸进液压闸门内,疏于自身的安全防范,对于损害的发生亦存在过错,依法应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环境公司在事故发生时不是该设备的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亦无证据证明其承继了本案侵权之债。因此,对于常某的诉讼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不予支持。
法院认定住建局、常某分别承担70%、30%的责任。
法院对常某的损失认定为:医疗18210.36元;残疾赔偿金415236元(含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辅助费59800元;假肢维修费(4年限)23920元(59800元×10%×4年);康复训练费6300元等,合计541491.12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支持25000元。
最后法院判决,住建局赔偿404043.8(541491.12*70%+25000)。
住建局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要求改判自己不承担任何责任。
住建局说,从当天视频中可以看出,环卫工人正常收垃圾,常某向垃圾车中扔垃圾时,环卫工人正背对着垃圾车,没有看见有人靠近垃圾车,听到常某喊才回头。整个过程环卫工人并没有操作不当之处。
而常某作为成年人,应将垃圾倒入垃圾桶内这是常识,常某未将垃圾倒入垃圾桶,而是看垃圾车比较近,直接将垃圾扔入垃圾车。常某自身存在过错,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并且垃圾车不属于装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车辆,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要有警示标志。且事件发生时,环卫工人并未看见常某靠近垃圾车,如何制止常某靠近。
当时清理垃圾时虽然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在场,但其操作并无不当之处。几名工作人员在场,也并不直接影响事故的发生,其自身存在过错较大。
事故发生后,环卫工作人员发现常某受伤后,及时关了车辆。常某称手在车里,环卫工立马到车里寻找。从视频中可以看到环卫工作人员一直拼命地翻里面的东西,翻到后常某由家人送往医院医治。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关于住建局应否对常某各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住建局作为用人单位,在案涉垃圾车一人缺岗的情况下未及时发现并调配补充工作人员,致常某靠近垃圾车时未能有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危险告知及行为制止,住建局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
常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考虑到机械车可能存在的危险,将垃圾直接扔进垃圾车,对于损害的发生亦存在相应过错。
原审根据常某受伤前后住建局在岗工作人员情况及垃圾车运行状态对双方过错程度进行评判继而判决住建局承担70%的赔偿责任,裁判尺度适当,本院予以尊重。
最后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962.88元,由住建局负担。
常某倒个垃圾,没想到手臂被垃圾车压断,真的是意外随时都有可能发生。
那么对于责任,常某承担了次要责任,住建局承担了主要责任。本来这个工作应该由2人承担,但事发时,恰恰只有一名工作人员,液压闸门恰恰出了问题。
你认为判决合理吗?欢迎留言讨论。
(来源:葫芦岛中院)
早上8点,环卫工人孙某驾驶垃圾车,到小区内清理垃圾桶。
孙某将垃圾车停在常某自家车库附近,在孙某将清空的垃圾桶转身送回原处时,垃圾车的液压闸门在自动关闭时出现停顿情况。
此时常某从自家车库走出向垃圾车扔垃圾,之前停顿的液压闸门突然落下,将右前臂压断。
常某被送到医院,被诊断为右腕部以上缺失,前臂创伤性切断,住院37天。
司法鉴定所对常某的鉴定意见为,6级伤残。
期间常某到康复中心安装假肢,经该中心诊断鉴定后,出具假肢装配诊断证明书,按77周岁计算,所需费用合计613270元。
司法鉴定所的鉴定意见为,常某假肢费用介于16万元-24万元之间;假肢维修费介于5.8万元-8.7万元之间;康复训练费为0.63万元;首次安装后需更换7次。
常某将住建局、环境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1092576.36元。
法院查明,孙某证实,一台垃圾车正常情况下应有2名环卫工作人员,事发当天本应同车的另一环卫工作人员因事没有上岗,故此事发时只有其一人在岗。
再查明,环境卫生管理处将环卫工作推向市场,实现城乡一体化,由某环境公司接管环卫工作,管理处职工由住建局管理。
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住建局作为用人单位,在涉案垃圾车一人缺岗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发现,致使在事故发生时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在岗,存在安全隐患,对于常某身体受到损伤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常某在垃圾车液压闸门出现停顿的情况下,将手伸进液压闸门内,疏于自身的安全防范,对于损害的发生亦存在过错,依法应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环境公司在事故发生时不是该设备的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亦无证据证明其承继了本案侵权之债。因此,对于常某的诉讼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不予支持。
法院认定住建局、常某分别承担70%、30%的责任。
法院对常某的损失认定为:医疗18210.36元;残疾赔偿金415236元(含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辅助费59800元;假肢维修费(4年限)23920元(59800元×10%×4年);康复训练费6300元等,合计541491.12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支持25000元。
最后法院判决,住建局赔偿404043.8(541491.12*70%+25000)。
住建局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要求改判自己不承担任何责任。
住建局说,从当天视频中可以看出,环卫工人正常收垃圾,常某向垃圾车中扔垃圾时,环卫工人正背对着垃圾车,没有看见有人靠近垃圾车,听到常某喊才回头。整个过程环卫工人并没有操作不当之处。
而常某作为成年人,应将垃圾倒入垃圾桶内这是常识,常某未将垃圾倒入垃圾桶,而是看垃圾车比较近,直接将垃圾扔入垃圾车。常某自身存在过错,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并且垃圾车不属于装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车辆,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要有警示标志。且事件发生时,环卫工人并未看见常某靠近垃圾车,如何制止常某靠近。
当时清理垃圾时虽然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在场,但其操作并无不当之处。几名工作人员在场,也并不直接影响事故的发生,其自身存在过错较大。
事故发生后,环卫工作人员发现常某受伤后,及时关了车辆。常某称手在车里,环卫工立马到车里寻找。从视频中可以看到环卫工作人员一直拼命地翻里面的东西,翻到后常某由家人送往医院医治。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关于住建局应否对常某各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住建局作为用人单位,在案涉垃圾车一人缺岗的情况下未及时发现并调配补充工作人员,致常某靠近垃圾车时未能有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危险告知及行为制止,住建局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
常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考虑到机械车可能存在的危险,将垃圾直接扔进垃圾车,对于损害的发生亦存在相应过错。
原审根据常某受伤前后住建局在岗工作人员情况及垃圾车运行状态对双方过错程度进行评判继而判决住建局承担70%的赔偿责任,裁判尺度适当,本院予以尊重。
最后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962.88元,由住建局负担。
常某倒个垃圾,没想到手臂被垃圾车压断,真的是意外随时都有可能发生。
那么对于责任,常某承担了次要责任,住建局承担了主要责任。本来这个工作应该由2人承担,但事发时,恰恰只有一名工作人员,液压闸门恰恰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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