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三人民医院举办全院GCP培训
为了认真贯彻新的《药品管理法》,规范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工作,做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工作,12月26日下午,市第三人民医院举办了全院GCP培训。本次培训特邀全国知名GCP核查专家、南昌大学医学院临床药理研究所所长熊玉卿教授授课。培训前邹圣强副院长就做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工作做了动员。市第三人民医院和市第五人民医院100余位从事临床试验的医务人员和伦理委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为了认真贯彻新的《药品管理法》,规范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工作,做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工作,12月26日下午,市第三人民医院举办了全院GCP培训。本次培训特邀全国知名GCP核查专家、南昌大学医学院临床药理研究所所长熊玉卿教授授课。培训前邹圣强副院长就做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工作做了动员。市第三人民医院和市第五人民医院100余位从事临床试验的医务人员和伦理委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浙大一院托管海宁市人民医院】近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以下简称浙大一院)托管海宁市人民医院签约仪式在海宁举行。此次合作将切实推动长三角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全面提升海宁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助力打造“健康海宁”。据了解,浙大一院与海宁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将合作建设省市镇一体化医共体,帮扶海宁市人民医院新建国际医疗中心,承接浙大医学院及浙大国际校区的科研成果转化和临床应用,帮扶海宁市人民医院在下一评审周期创建三甲医院,争取成为浙大附属医院,打造成为全省领先的县市级人民医院。https://t.cn/AiFPE6aC
有期徒刑十年!哈医大附属第四医院原院长申宝忠因受贿罪被判刑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黑龙江省医学科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黑龙江分院)原副院长、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原院长申宝忠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申宝忠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申宝忠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申宝忠在担任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医疗项目合作、医疗耗材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美元、港币、人民币、汽车、房产等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13万余元。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申宝忠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鉴于申宝忠到案后,能够如实交代受贿犯罪事实,退缴全部涉案赃款,认罪悔罪,且在羁押期间,推动科学项目研发及发明专利授权,具有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黑龙江省医学科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黑龙江分院)原副院长、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原院长申宝忠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申宝忠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申宝忠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申宝忠在担任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医疗项目合作、医疗耗材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美元、港币、人民币、汽车、房产等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13万余元。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申宝忠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鉴于申宝忠到案后,能够如实交代受贿犯罪事实,退缴全部涉案赃款,认罪悔罪,且在羁押期间,推动科学项目研发及发明专利授权,具有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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