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划出盲盒经营“红线” 多类商品禁止盲盒形式销售】 为了规范本市盲盒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发布了《上海市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
盲盒经营活动是指经营者在事先不告知商品具体型号、款式或服务内容、提供方式的情况下,以消费者随机抽取的方式销售特定范围内商品(包括服务)的经营模式,包括互联网、实体店、自动贩卖机等销售形式。
《指引》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盲盒经营者,以及向本市消费者销售盲盒商品的其他经营者。包括以盲盒为主要经营业态的主体、以促销宣传为目的零星开展盲盒经营的主体和为盲盒经营提供推广、策划、营销等服务的主体。
盲盒经营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营范围一般在生活消费、文艺娱乐等领域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销售、流通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进行销售。
对销售资质、存储运输、使用条件等方面有严格要求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进行销售,如特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体动物等。
《指引》对具体盲盒经营活动提出了倡导性建议,推动平台规范发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盲盒内商品实际价值应与其售卖价格基本相当,单个盲盒的售价一般不超过200元。不得以盲盒形式抬高普通商品价格。
盲盒经营者应公示商品种类、抽盒规则、商品投放数量、隐藏款抽取概率等信息,充分告知消费者,并保留完整的概率设定、抽取结果、发放情况记录以备查。
鼓励盲盒经营者公示标准,当同一消费者在抽取同一系列盲盒商品支付达到金额或者抽取达到一定次数时,提供合理的途径使其可以获得隐藏款商品或者整套系列商品。但非强制性要求。
要求盲盒经营者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公开投诉方式、处理流程、退换货标准等信息,不得推诿、拖延、拒绝处理消费者投诉。
要求盲盒经营者不得开展涉金融类营销,不得有介入二级市场的做市行为,不得开展天价炒作、过度营销、饥饿营销。
要求盲盒经营者不得向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向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通过线上线下等不同方式确认监护人同意。https://t.cn/A6JfNm6C
盲盒经营活动是指经营者在事先不告知商品具体型号、款式或服务内容、提供方式的情况下,以消费者随机抽取的方式销售特定范围内商品(包括服务)的经营模式,包括互联网、实体店、自动贩卖机等销售形式。
《指引》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盲盒经营者,以及向本市消费者销售盲盒商品的其他经营者。包括以盲盒为主要经营业态的主体、以促销宣传为目的零星开展盲盒经营的主体和为盲盒经营提供推广、策划、营销等服务的主体。
盲盒经营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营范围一般在生活消费、文艺娱乐等领域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销售、流通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进行销售。
对销售资质、存储运输、使用条件等方面有严格要求的商品,不得以盲盒形式进行销售,如特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体动物等。
《指引》对具体盲盒经营活动提出了倡导性建议,推动平台规范发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盲盒内商品实际价值应与其售卖价格基本相当,单个盲盒的售价一般不超过200元。不得以盲盒形式抬高普通商品价格。
盲盒经营者应公示商品种类、抽盒规则、商品投放数量、隐藏款抽取概率等信息,充分告知消费者,并保留完整的概率设定、抽取结果、发放情况记录以备查。
鼓励盲盒经营者公示标准,当同一消费者在抽取同一系列盲盒商品支付达到金额或者抽取达到一定次数时,提供合理的途径使其可以获得隐藏款商品或者整套系列商品。但非强制性要求。
要求盲盒经营者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公开投诉方式、处理流程、退换货标准等信息,不得推诿、拖延、拒绝处理消费者投诉。
要求盲盒经营者不得开展涉金融类营销,不得有介入二级市场的做市行为,不得开展天价炒作、过度营销、饥饿营销。
要求盲盒经营者不得向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向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通过线上线下等不同方式确认监护人同意。https://t.cn/A6JfNm6C
【#浙江规定每份外卖必须使用封签#】#浙江规定外卖必须使用封签#12月29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正式对外发布《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外卖封签的定义、功能、材质、标识均提出明确要求,并对外卖封签的具体位置示例说明。
“外卖封签”是指为保障外卖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防止外送餐食外包装在运送过程中被人为拆启或意外破坏而采取的一次性封口包装件。外卖餐食配送人员随机性大,发生过送餐人员手碰到食品、人为拆启、食物掉落后重新拾回等情况,通过封签,封住了包装封口,避免食品配送中被污染,保护了送餐过程的安全。
《指引》指出,餐饮服务提供者将餐饮外卖食品交给配送人员时,应确保外卖封签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餐饮外卖配送人员对未使用外卖封签、外卖封签不完整或者外卖封签已被破坏的餐饮外卖食品,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在接收餐饮外卖食品时,如发现外卖封签不完整或者外卖封签已破损的,有权拒绝签收,并可以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留证。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明确规定,使用订书钉、透明胶等简易封口的不作为外卖封签。
记者了解到,至明年3月1日,仍不按标准使用“外卖封签”的商家将会受到相应处罚。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未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人民日报客户端)
“外卖封签”是指为保障外卖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防止外送餐食外包装在运送过程中被人为拆启或意外破坏而采取的一次性封口包装件。外卖餐食配送人员随机性大,发生过送餐人员手碰到食品、人为拆启、食物掉落后重新拾回等情况,通过封签,封住了包装封口,避免食品配送中被污染,保护了送餐过程的安全。
《指引》指出,餐饮服务提供者将餐饮外卖食品交给配送人员时,应确保外卖封签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餐饮外卖配送人员对未使用外卖封签、外卖封签不完整或者外卖封签已被破坏的餐饮外卖食品,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在接收餐饮外卖食品时,如发现外卖封签不完整或者外卖封签已破损的,有权拒绝签收,并可以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留证。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明确规定,使用订书钉、透明胶等简易封口的不作为外卖封签。
记者了解到,至明年3月1日,仍不按标准使用“外卖封签”的商家将会受到相应处罚。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未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人民日报客户端)
【明年3月起,浙江这些外卖要上“锁”】
12月29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正式发布《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外卖封签的定义、功能、材质、标识均提出明确要求,并对外卖封签的具体位置示例说明。
“外卖封签”是指为保障外卖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防止外送餐食外包装在运送过程中被人为拆启或意外破坏而采取的一次性封口包装件。餐饮外卖配送人员随机性大,发生过送餐人员手碰到食品、人为拆启、食品掉落后重新拾回等情况。通过封签,封住了包装封口,避免食品配送中被污染,保护送餐过程的安全。
《指引》指出,餐饮服务提供者将餐饮外卖食品交给配送人员时,应确保外卖封签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餐饮外卖配送人员对未使用外卖封签、外卖封签不完整或者外卖封签已被破坏的餐饮外卖食品,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在接收餐饮外卖食品时,如发现外卖封签不完整或者外卖封签已破损的,有权拒绝签收,并可以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留证。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明确规定,使用订书钉、透明胶等简易封口的不作为外卖封签。
至明年3月1日,仍不按标准使用“外卖封签”的商家将会受到相应处罚。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未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https://t.cn/A6JvZKat
12月29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正式发布《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外卖封签的定义、功能、材质、标识均提出明确要求,并对外卖封签的具体位置示例说明。
“外卖封签”是指为保障外卖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防止外送餐食外包装在运送过程中被人为拆启或意外破坏而采取的一次性封口包装件。餐饮外卖配送人员随机性大,发生过送餐人员手碰到食品、人为拆启、食品掉落后重新拾回等情况。通过封签,封住了包装封口,避免食品配送中被污染,保护送餐过程的安全。
《指引》指出,餐饮服务提供者将餐饮外卖食品交给配送人员时,应确保外卖封签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餐饮外卖配送人员对未使用外卖封签、外卖封签不完整或者外卖封签已被破坏的餐饮外卖食品,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在接收餐饮外卖食品时,如发现外卖封签不完整或者外卖封签已破损的,有权拒绝签收,并可以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留证。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明确规定,使用订书钉、透明胶等简易封口的不作为外卖封签。
至明年3月1日,仍不按标准使用“外卖封签”的商家将会受到相应处罚。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未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https://t.cn/A6JvZK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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