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发布】一、报名及入学流程
1.报名
入读荷塘区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按照时间节点,登录“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3所农村学校(黄塘、仙庾、龙洲)因条件不具备,暂时由学校接受报名,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名单报区教育局基础基教股备案审核,审核通过后录入招生系统。
家长根据自身意愿在民办和公办中选择一项进行报名。荷塘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多轮多批次报名。在首轮民办义务教育报名中,对符合派位入学条件的学生人数超过派位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名单;符合派位入学条件的学生人数小于派位计划,则直接录取,并根据空余计划数进行第二轮报名和录取。
第二轮报名录取后,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期间,经市区两级教育局批准后,可启动第三轮报名。
2.审核
入读荷塘区城区公办学校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这三类学生信息,通过株洲市公安局的户籍信息系统和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不动产信息系统,数据自动对接,网上审核,家长可通过株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不动产信息。入读公办学校的无房无户等学生信息,由区教育局牵头各学校招生办网络审核片区内学生报名信息,再联合社区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组织学校招生工作人员上门落实片区内无户无户类新生居住证信息和务工证信息。
入读民办学校优先安排的配套楼盘业主子女、符合政策的优惠优抚对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出资人子女及职工子女,由学校申报名单,由区教育局审核后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3.入学
学校派位结果由区教育局通过招生系统、网络、微信公众号、学校短信等方式向家长发布入学安排。家长收到入学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入学手续的办理,逾期未办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二、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荷塘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区招生,在荷塘区范围内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与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一)招生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关于民办学校缩减在校生相关政策,依据荷塘区民办学校2022年度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二)招生方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一事一议”“一校一案”的要求,优先安排教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对象的政策入学。荷塘区民办学校招生必须符合荷塘区新生入学报名条件。报名后,区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对民办学校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派位入学。
根据优先录取的学生人数,核定派位计划。符合派位入学条件的学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派位计划数,则由学校直接录取。对符合派位入学条件的学生人数超过派位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电脑随机派位由荷塘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和落实。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的报名,也不得再参与荷塘区公办学校报名。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收费。
(三)优先入学类别
1. 符合政策的优惠优抚对象。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对象的政策,对有意向就读民办学校的优惠优抚对象,按政策优先安排入读,不再参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电脑随机派位。
2.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出资人子女及职工子女。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出资人及职工子女,有意向就读本民办学校的,出资人提供出资证明,职工提供在岗证明,可优先安排入读,不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
三、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入学条件
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之前),且该学生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必须是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入学方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实施划片招生,统筹入学。
在荷塘区城区,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这三类学生纳入划片招生范围,按生源排序安排入学。对无户无房资格进行严格认定,根据学位情况和学生实际居住地,实行电脑派位,统筹安排入学。
三、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在划定区域内按下列生源排序。
1. 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均在荷塘区城区,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
2. 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荷塘区城区且在株洲城市五区(指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经开区、天元区,下同)均无房产,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
3. 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荷塘区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在株洲城市四区(指芦淞区、石峰区、经开区、天元区)以外,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为依据报名。其中,有多套住房的,以报名提供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为依据安排入学。
4. 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株洲城市五区之外;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荷塘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合法居住证。由区教育局根据剩余学位情况,实行电脑派位,统筹安排入学。
四、入学证件
1.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户口本、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有户无房提供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出生证。
2. 无房无户。户口本、居住证、工作证明(工作证明需提供在荷塘区合法有效的正规劳务合同,并由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个体经营者可提供工商税务证代替;网络经营者须提供纳税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出生证。
五、其他情况
1. 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荷塘区 “双创人才”子女、荷塘区重大投资者子女、荷塘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和职工子女、区属中小学校教职工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对象的政策。
2. 挂靠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寄挂在荷塘区城区非直系亲属家或单位的,需回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或原户籍地就读。
3. 房户分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均在荷塘区城区,但分属于不同学校片区范围,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和实际居住情况,安排入学。
4. 逾期补登。网络报名结束后登记的本地户籍学生,如本片区学校学位已满,则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其他学校。
四、招生注意事项
(一)房屋产权性质、周期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不动产权证上土地用途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予的业主)子女(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入学,如果该套已经申请学位,在义务教育小学学段一个周期(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初中学段一个周期(3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在这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
(二)户口迁入时间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入学当年6月30日前迁入片区,由区教育局按照有户类别学生划片就近入学。
(三)信息资料上报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因材料不全,造成适龄儿童(少年)不能顺利入学的,由申请人承担。
(四)招生入学时间要求
报名、审核、派位、入学等招生环节均有时限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要求,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五、转学插班
荷塘区城区学校非起始年级的班级均达到或临近最大班额上限,城区公办中小学校仅接收荷塘区城区户籍儿童(少年)转学插班。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8号)和湖南省《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466号)文件中的转学规定,在不出现“大班额”的原则下,根据户籍对应片区学校或周边学校相应年级的秋季最新学位情况,于秋季开学一周内统筹安排插班生入学。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至7月27日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插班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荷塘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现场报名并审核资料。VIA株洲教育
1.报名
入读荷塘区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按照时间节点,登录“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3所农村学校(黄塘、仙庾、龙洲)因条件不具备,暂时由学校接受报名,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名单报区教育局基础基教股备案审核,审核通过后录入招生系统。
家长根据自身意愿在民办和公办中选择一项进行报名。荷塘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多轮多批次报名。在首轮民办义务教育报名中,对符合派位入学条件的学生人数超过派位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名单;符合派位入学条件的学生人数小于派位计划,则直接录取,并根据空余计划数进行第二轮报名和录取。
第二轮报名录取后,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期间,经市区两级教育局批准后,可启动第三轮报名。
2.审核
入读荷塘区城区公办学校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这三类学生信息,通过株洲市公安局的户籍信息系统和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不动产信息系统,数据自动对接,网上审核,家长可通过株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不动产信息。入读公办学校的无房无户等学生信息,由区教育局牵头各学校招生办网络审核片区内学生报名信息,再联合社区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组织学校招生工作人员上门落实片区内无户无户类新生居住证信息和务工证信息。
入读民办学校优先安排的配套楼盘业主子女、符合政策的优惠优抚对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出资人子女及职工子女,由学校申报名单,由区教育局审核后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3.入学
学校派位结果由区教育局通过招生系统、网络、微信公众号、学校短信等方式向家长发布入学安排。家长收到入学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入学手续的办理,逾期未办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二、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荷塘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区招生,在荷塘区范围内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与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一)招生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关于民办学校缩减在校生相关政策,依据荷塘区民办学校2022年度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二)招生方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一事一议”“一校一案”的要求,优先安排教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对象的政策入学。荷塘区民办学校招生必须符合荷塘区新生入学报名条件。报名后,区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对民办学校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派位入学。
根据优先录取的学生人数,核定派位计划。符合派位入学条件的学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派位计划数,则由学校直接录取。对符合派位入学条件的学生人数超过派位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电脑随机派位由荷塘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和落实。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的报名,也不得再参与荷塘区公办学校报名。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收费。
(三)优先入学类别
1. 符合政策的优惠优抚对象。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对象的政策,对有意向就读民办学校的优惠优抚对象,按政策优先安排入读,不再参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电脑随机派位。
2.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出资人子女及职工子女。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出资人及职工子女,有意向就读本民办学校的,出资人提供出资证明,职工提供在岗证明,可优先安排入读,不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
三、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入学条件
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之前),且该学生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必须是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入学方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实施划片招生,统筹入学。
在荷塘区城区,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这三类学生纳入划片招生范围,按生源排序安排入学。对无户无房资格进行严格认定,根据学位情况和学生实际居住地,实行电脑派位,统筹安排入学。
三、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在划定区域内按下列生源排序。
1. 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均在荷塘区城区,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
2. 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荷塘区城区且在株洲城市五区(指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经开区、天元区,下同)均无房产,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
3. 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荷塘区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在株洲城市四区(指芦淞区、石峰区、经开区、天元区)以外,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为依据报名。其中,有多套住房的,以报名提供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为依据安排入学。
4. 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株洲城市五区之外;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荷塘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合法居住证。由区教育局根据剩余学位情况,实行电脑派位,统筹安排入学。
四、入学证件
1.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户口本、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有户无房提供法定监护人无房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出生证。
2. 无房无户。户口本、居住证、工作证明(工作证明需提供在荷塘区合法有效的正规劳务合同,并由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个体经营者可提供工商税务证代替;网络经营者须提供纳税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出生证。
五、其他情况
1. 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荷塘区 “双创人才”子女、荷塘区重大投资者子女、荷塘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和职工子女、区属中小学校教职工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对象的政策。
2. 挂靠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寄挂在荷塘区城区非直系亲属家或单位的,需回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或原户籍地就读。
3. 房户分离。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均在荷塘区城区,但分属于不同学校片区范围,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和实际居住情况,安排入学。
4. 逾期补登。网络报名结束后登记的本地户籍学生,如本片区学校学位已满,则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其他学校。
四、招生注意事项
(一)房屋产权性质、周期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不动产权证上土地用途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予的业主)子女(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入学,如果该套已经申请学位,在义务教育小学学段一个周期(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初中学段一个周期(3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在这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
(二)户口迁入时间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入学当年6月30日前迁入片区,由区教育局按照有户类别学生划片就近入学。
(三)信息资料上报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因材料不全,造成适龄儿童(少年)不能顺利入学的,由申请人承担。
(四)招生入学时间要求
报名、审核、派位、入学等招生环节均有时限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要求,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五、转学插班
荷塘区城区学校非起始年级的班级均达到或临近最大班额上限,城区公办中小学校仅接收荷塘区城区户籍儿童(少年)转学插班。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8号)和湖南省《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466号)文件中的转学规定,在不出现“大班额”的原则下,根据户籍对应片区学校或周边学校相应年级的秋季最新学位情况,于秋季开学一周内统筹安排插班生入学。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至7月27日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插班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荷塘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现场报名并审核资料。VIA株洲教育
不过贫道谈爱情也是从别人身上总结的数据而已~[摊手]我自己没体验过…[允悲]修仙之前也没啥女人缘~但凡是年轻女人靠近都会害羞经常心跳加速…[允悲]那时偶尔会研究一下~发现就是发情期时正常的生理反应和心理反应而已![摊手]跟所谓的爱情没啥关系~[笑cry]然后贫道突然间女人缘好起来了![摊手]有几个勇敢令我敬佩的女生开始说起更深入的话题了…[允悲]不过我一个没放过都会反问一句~妳看上我哪了?[费解] 回答无非就几种~聪慧 才华 远见 还有说外型的…我都没发现原来本人那么有魅力~[费解] 而且所有回答让我感觉就是这女人发情了仅此而已~跟我并没啥关系![摊手]换一个差不多的对她们来说也一样~[笑而不语]爱情应该是不可替代的!一切可替代的都不是~重点在于“情”而不是“爱”!算了~后来感觉浪费时间…反正修完后对女人也没啥兴趣了~弄不好就是个累赘![摊手]
区别北宋汝官窑和汝民窑重要标志:釉下蓝色玛瑙微粒残骸
世间有究竟多少北宋汝窑?有说65件,有说百余件,有说远远超过这个数,真实数量可达数千件,这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是指整个北宋上百年期间在汝州范围内几百座窑场生产的汝窑产品,但基本是民窑产品;狭义是指北宋晚期宋徽宗御旨在御定窑址清凉寺窑烧制的北宋汝官窑,前者当年产量堪称巨量,目前存世数量肯定不在少数,有数千件之多完全有可能;后者由于20年极短烧制时间和严苛的挑选标准,存世数量极其稀少,南宋就已“近尤难得”,你说千年后的今天存世还会有多少?说稀世珍宝一点不为过。
关键的问题是怎样区别作为稀世珍宝的北宋汝官窑和存世量不少的北宋汝民窑?作为官窑在胎质,釉质,款式,制作精致程度等许多方面与民窑肯定有区别,实在区别不了,就看气质和神韵,但这些标准都是抽象笼统模糊的,如何看待这些标准,往往见仁见智,往往带有主观色彩,从而造成北宋汝窑鉴定被体制内专家所垄断,得出国家博物馆的都是汝官窑,民间的都是汝民窑或现代仿品的体制内约定俗成的鉴定结论。
其实,早在南宋就已出现北宋汝官窑的鉴定标准,南宋周辉在《清波杂志》中写道:“又汝窑,宫中禁烧,内有玛瑙末为油(釉),唯供御,拣退方许出卖,近尤难得。”这标明北宋汝官窑有一个独特的用料及制作工艺,即玛瑙末入釉。至于为什么要用玛瑙入釉?对釉色,釉质,开片等方面有何影响?或单纯就是为了标明汝官窑的珍贵,这些目前网上争论不休的问题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就因为这一独特工艺处理,给北宋汝官窑发了身体证,其与汝民窑的鉴别就一目了然,复杂疑难笼统含混的区别标准一下变得简单明了,汝民窑做的再好,再神似汝官窑,只要用这一标准衡量一下,立马见分晓,因为在北宋汝州上百个窑址,除唯一的清凉寺窑作为御贡汝官窑窑址外,其它窑址所生产的所有汝窑器,没有一件釉内添加玛瑙。汝窑研究权威赵青云说过:“汝窑的官窑瓷器和民窑瓷器最大的不同,就是汝官窑以玛瑙入釉。釉中含玛瑙是汝窑最独特的一个特点。”
怎样鉴定汝窑釉内是否添加玛瑙?上海硅酸盐研究所的张福康等学者,曾用科技手段对古文献中提到的汝窑内有玛瑙末为釉的记载进行了实验性的验证,其通过实体显微镜和光学显微镜进行反复观察后,发现汝官窑釉中,存在极少量的未熔晶体残骸,根据其光性判断, 可能是石英,也可能是玛瑙,其晶体尺寸很小,用30倍的放大镜很难看到。其原因是玛瑙在磨成粉后,熔点高达1700度,所以在汝窑烧制主要温度的1100-1150之间,玛瑙极有可能未完全熔融存在于在釉中。并跟据与同时代临汝窑和钧窑釉内二氧化硅含量分析比较,汝官窑釉的玛瑙用量很少,最多不会超过5%。现今宝丰清凉寺汝窑博物馆窑炉遗址,遗留着一块当年留存的玛瑙末石头,这也证实了北宋汝官窑玛瑙入釉这一特征。另外,只要你留心一下,就会发现民间也有不少北宋汝窑研究者已注意到这一点,他们在网上发文,一致确认北宋汝官窑釉层下有微小的蓝色或其他色的有色微粒,这种微粒就是南宋人提到的玛瑙末入釉的未完全熔融的玛瑙晶体,只要用100倍放大镜就可看到这样的玛瑙微粒。遗憾的是,许多体制内专家在鉴定北宋汝官窑时,往往有意无意的忽略了这一重量级鉴定标准。
我们不知道被认定为65件或100件的几大博物馆藏北宋汝官窑是否符合具备釉下玛瑙微粒的标准,在这里可以武断的下个结论:在这一标准衡量下,这些上百年来无人怀疑的馆藏北宋汝窑器,由于历史原因,它们都不是来自北宋皇宫有序流传,绝大多数是来自明清期民间,肯定不会百分之百属于北宋汝官窑。反之,近四十年来出土且被民藏的数量不少的北宋汝窑中,一定含有珍贵的北宋汝官窑器。
这里介绍本人收藏的一件北宋汝窑器,北宋汝窑葵口洗。这是件釉面严重受蚀的汝窑器,受蚀程度几乎遍及整器釉面,从受蚀状况分析,严格的说,其受蚀原因可能并不是来自土壤酸碱腐蚀,因为釉面不见明显土侵土蚀斑痕,这件水仙盆釉面受蚀是来自于长达近千年的水气和空气的污染和风化,所以其受蚀几乎是涉及整器内外全部釉面,而且与土蚀相比是更深层更严重的,当然就整体污染风化程度而言,因摆放位置原因,不同部位也能见到程度的区别,并不是一律化的。具体表现为:1,釉面因污染风化严重脱玻化,几乎已没有汝窑原有的亚光泽,2:釉面因污染风化严重脱色,除少量残存釉色外,大部分釉面已看不到汝窑天青釉色,3:因风化釉面不少地方被蚀空,放大镜下可看到大大小小被蚀空的空洞,洞内可见细微污渍,4:大部分釉面因污染风化而变得糟糠化,糟糠化的颜色有的因污染少而纯清透明,有的因污染重而发灰发黑混沌不清,但放大镜下仍可看到虽然糟糠化但晶莹发亮的釉质。5:葵口洗口沿处因风化加上原来釉薄造成剥釉脱釉,露出灰白胎色;6:严重风化造成釉面裂隙,裂隙内参杂污渍,7:因釉面糟糠化,原来的釉面开片本色几乎被煙没,但受蚀较轻的釉面仍隐约看到北宋汝窑典型的冰裂开片纹。
我们知道,因为年代久远,北宋汝窑的所谓的传世品除明清皇宫有序流传外,在民间是非常稀有的,如果民间有北宋汝窑,那几乎百分百是地下出土器,百分百具有土侵土蚀的地下出土痕迹,鉴定北宋汝窑,应持与鉴定明清官窑相反观点,即明清官窑越葬越旧越可能是赝品,而北宋汝窑越亮越新越可能是仿品,即使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北宋汝窑绝大多数也是老旧相,绝无清乾隆瓷器那样的旧器如新感觉,从本件釉面严重风化受蚀看,这件汝窑葵口洗出自北宋应该是无疑的。关键是这件葵口洗是汝民窑还是汝官窑?因釉面严重受蚀,从釉质来作区分判断已不可能,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从制作工艺来作出判断鉴定,从做工上看,外撇的葵瓣排列如此整齐对称,弧度弯转自如,线条流畅,形体规整;釉面厚薄平整均匀;三个芝麻支钉如此对称,细小一致,与釉面平整一体,仅凭如此细微的制作处理就可见工艺之精细;在放大镜下晶莹透亮的釉质可见其非一般的釉料挑选,这些都可以说明该葵口洗有很大可能性是北宋汝官窑。除外,我们还可以用鉴定北宋汝官窑的铁标准——是否具备釉下玛瑙微粒残骸来最后鉴定这件葵口洗。
在100倍放大镜下,我们清晰地看到此件葵口洗釉下有残存的玛瑙微粒,它们具有以下特征:1:分布稀疏,少量而不均匀,在一个镜头范围内,可能一个微粒也没有,可能有多个微粒,证实只有5%的低含量,但不排除有的北宋汝官窑局部釉面都看不到蓝色玛瑙微粒,或看到大量集聚的蓝色玛瑙微粒;2:基本是蓝色玛瑙,很有可能为达到汝窑天青釉效果,特意选择蓝色玛瑙入釉,偶见紫红色和黄色玛瑙微粒晶体;3:玛瑙微粒面积总的很细小,在放大镜下约1毫米左右,但仍大小不一,有的一眼能明显看到,有的隐约看到,但不排除有大微粒;4:蓝色玛瑙微粒有的浮于釉表面,有的沉于釉下,颜色有深有淡,这或于釉内位置不同有关,或与熔融程度有关;5:这些位于不同层次的蓝色玛瑙微粒之所以能被看到,与微粒周围带有晶莹玉质感半透明半玻璃状的钙长石有关,白长石越洁白晶莹,蓝色玛瑙微粒越清晰,反之,如果白长石如果被腐蚀变色,则影响蓝色玛瑙微粒观察。钙长石是钙铝硅酸盐矿物,白色透明状,是北宋汝官窑的主要釉料成份。
可以断定,任何达到以上存在釉下蓝色玛瑙微粒残骸标准的北宋汝窑都是御定窑址专为皇家宫廷制作的北宋汝官窑,也许千年以后的今天我们看到的这样的神品由于地下环境的腐蚀已经面目全非,但它当年在陶瓷界至高无上的珍贵地位是毋容置疑的。当然,釉下玛瑙微粒残骸这一标准只能用来鉴定区别同样达到北宋汝窑标准的真正的北宋汝民窑,对于目前市场上流行的大量北宋汝窑仿制品也许没用,因为也许这些汝窑仿制品已经掌握了这一工艺,在汝窑釉内添加了蓝色玛瑙粉末。
南宋学者一句话给我们提供了打开北宋汝官窑这扇神秘大门的钥匙,绝大多数号称北宋汝官窑的汝窑器经其检验都将现出原形。一句话,北宋汝官窑这顶皇冠不是谁想带就能带的,馆藏北宋汝窑不一定都是汝官窑,民藏北宋汝窑也不一定不是汝官窑,拍卖场高价成交的北宋汝窑不一定是汝官窑,被拍卖场拒之门外的也不一定不是汝官窑,这以实验依据为准,不以体制内权威专家主观意念为转移。
这里必须指出,民间存有的北宋汝官窑不是没有历史依据,除有来自宫廷流失的外,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来自于南宋周辉“唯供御拣退,方许出卖”那句话,即在经过御拣后,一部分残次品退回窑场,可以出卖,这就证实了民间汝官窑是存在的,从清凉寺窑发掘出土大量碎瓷片也可看到,当年北宋汝官窑的产品的确不在少数,款式也远远不止馆藏那几种。当然,我们丝毫不怀疑北宋期间汝州许多民窑场汝窑器的制作水平,有的甚至不亚于御定窑场制作的汝官窑,也许正是为了区别这些类似贡品汝窑的民汝窑,凸现御定窑场产品的高贵,所以才有在汝官窑釉中加入在当时珍贵的玛瑙的特别工艺处理,而这种加入只是像征性的低含量加入,对釉质釉色开片等原有北宋汝官窑特征并没有实质性改变。
注:因照相分辨率不够,本文所引用蓝色玛瑙微粒照片为网上借用,照片内容与葵口洗镜下类似。
联系:徐先生19805129024,13961791692(加微)
世间有究竟多少北宋汝窑?有说65件,有说百余件,有说远远超过这个数,真实数量可达数千件,这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是指整个北宋上百年期间在汝州范围内几百座窑场生产的汝窑产品,但基本是民窑产品;狭义是指北宋晚期宋徽宗御旨在御定窑址清凉寺窑烧制的北宋汝官窑,前者当年产量堪称巨量,目前存世数量肯定不在少数,有数千件之多完全有可能;后者由于20年极短烧制时间和严苛的挑选标准,存世数量极其稀少,南宋就已“近尤难得”,你说千年后的今天存世还会有多少?说稀世珍宝一点不为过。
关键的问题是怎样区别作为稀世珍宝的北宋汝官窑和存世量不少的北宋汝民窑?作为官窑在胎质,釉质,款式,制作精致程度等许多方面与民窑肯定有区别,实在区别不了,就看气质和神韵,但这些标准都是抽象笼统模糊的,如何看待这些标准,往往见仁见智,往往带有主观色彩,从而造成北宋汝窑鉴定被体制内专家所垄断,得出国家博物馆的都是汝官窑,民间的都是汝民窑或现代仿品的体制内约定俗成的鉴定结论。
其实,早在南宋就已出现北宋汝官窑的鉴定标准,南宋周辉在《清波杂志》中写道:“又汝窑,宫中禁烧,内有玛瑙末为油(釉),唯供御,拣退方许出卖,近尤难得。”这标明北宋汝官窑有一个独特的用料及制作工艺,即玛瑙末入釉。至于为什么要用玛瑙入釉?对釉色,釉质,开片等方面有何影响?或单纯就是为了标明汝官窑的珍贵,这些目前网上争论不休的问题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就因为这一独特工艺处理,给北宋汝官窑发了身体证,其与汝民窑的鉴别就一目了然,复杂疑难笼统含混的区别标准一下变得简单明了,汝民窑做的再好,再神似汝官窑,只要用这一标准衡量一下,立马见分晓,因为在北宋汝州上百个窑址,除唯一的清凉寺窑作为御贡汝官窑窑址外,其它窑址所生产的所有汝窑器,没有一件釉内添加玛瑙。汝窑研究权威赵青云说过:“汝窑的官窑瓷器和民窑瓷器最大的不同,就是汝官窑以玛瑙入釉。釉中含玛瑙是汝窑最独特的一个特点。”
怎样鉴定汝窑釉内是否添加玛瑙?上海硅酸盐研究所的张福康等学者,曾用科技手段对古文献中提到的汝窑内有玛瑙末为釉的记载进行了实验性的验证,其通过实体显微镜和光学显微镜进行反复观察后,发现汝官窑釉中,存在极少量的未熔晶体残骸,根据其光性判断, 可能是石英,也可能是玛瑙,其晶体尺寸很小,用30倍的放大镜很难看到。其原因是玛瑙在磨成粉后,熔点高达1700度,所以在汝窑烧制主要温度的1100-1150之间,玛瑙极有可能未完全熔融存在于在釉中。并跟据与同时代临汝窑和钧窑釉内二氧化硅含量分析比较,汝官窑釉的玛瑙用量很少,最多不会超过5%。现今宝丰清凉寺汝窑博物馆窑炉遗址,遗留着一块当年留存的玛瑙末石头,这也证实了北宋汝官窑玛瑙入釉这一特征。另外,只要你留心一下,就会发现民间也有不少北宋汝窑研究者已注意到这一点,他们在网上发文,一致确认北宋汝官窑釉层下有微小的蓝色或其他色的有色微粒,这种微粒就是南宋人提到的玛瑙末入釉的未完全熔融的玛瑙晶体,只要用100倍放大镜就可看到这样的玛瑙微粒。遗憾的是,许多体制内专家在鉴定北宋汝官窑时,往往有意无意的忽略了这一重量级鉴定标准。
我们不知道被认定为65件或100件的几大博物馆藏北宋汝官窑是否符合具备釉下玛瑙微粒的标准,在这里可以武断的下个结论:在这一标准衡量下,这些上百年来无人怀疑的馆藏北宋汝窑器,由于历史原因,它们都不是来自北宋皇宫有序流传,绝大多数是来自明清期民间,肯定不会百分之百属于北宋汝官窑。反之,近四十年来出土且被民藏的数量不少的北宋汝窑中,一定含有珍贵的北宋汝官窑器。
这里介绍本人收藏的一件北宋汝窑器,北宋汝窑葵口洗。这是件釉面严重受蚀的汝窑器,受蚀程度几乎遍及整器釉面,从受蚀状况分析,严格的说,其受蚀原因可能并不是来自土壤酸碱腐蚀,因为釉面不见明显土侵土蚀斑痕,这件水仙盆釉面受蚀是来自于长达近千年的水气和空气的污染和风化,所以其受蚀几乎是涉及整器内外全部釉面,而且与土蚀相比是更深层更严重的,当然就整体污染风化程度而言,因摆放位置原因,不同部位也能见到程度的区别,并不是一律化的。具体表现为:1,釉面因污染风化严重脱玻化,几乎已没有汝窑原有的亚光泽,2:釉面因污染风化严重脱色,除少量残存釉色外,大部分釉面已看不到汝窑天青釉色,3:因风化釉面不少地方被蚀空,放大镜下可看到大大小小被蚀空的空洞,洞内可见细微污渍,4:大部分釉面因污染风化而变得糟糠化,糟糠化的颜色有的因污染少而纯清透明,有的因污染重而发灰发黑混沌不清,但放大镜下仍可看到虽然糟糠化但晶莹发亮的釉质。5:葵口洗口沿处因风化加上原来釉薄造成剥釉脱釉,露出灰白胎色;6:严重风化造成釉面裂隙,裂隙内参杂污渍,7:因釉面糟糠化,原来的釉面开片本色几乎被煙没,但受蚀较轻的釉面仍隐约看到北宋汝窑典型的冰裂开片纹。
我们知道,因为年代久远,北宋汝窑的所谓的传世品除明清皇宫有序流传外,在民间是非常稀有的,如果民间有北宋汝窑,那几乎百分百是地下出土器,百分百具有土侵土蚀的地下出土痕迹,鉴定北宋汝窑,应持与鉴定明清官窑相反观点,即明清官窑越葬越旧越可能是赝品,而北宋汝窑越亮越新越可能是仿品,即使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北宋汝窑绝大多数也是老旧相,绝无清乾隆瓷器那样的旧器如新感觉,从本件釉面严重风化受蚀看,这件汝窑葵口洗出自北宋应该是无疑的。关键是这件葵口洗是汝民窑还是汝官窑?因釉面严重受蚀,从釉质来作区分判断已不可能,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从制作工艺来作出判断鉴定,从做工上看,外撇的葵瓣排列如此整齐对称,弧度弯转自如,线条流畅,形体规整;釉面厚薄平整均匀;三个芝麻支钉如此对称,细小一致,与釉面平整一体,仅凭如此细微的制作处理就可见工艺之精细;在放大镜下晶莹透亮的釉质可见其非一般的釉料挑选,这些都可以说明该葵口洗有很大可能性是北宋汝官窑。除外,我们还可以用鉴定北宋汝官窑的铁标准——是否具备釉下玛瑙微粒残骸来最后鉴定这件葵口洗。
在100倍放大镜下,我们清晰地看到此件葵口洗釉下有残存的玛瑙微粒,它们具有以下特征:1:分布稀疏,少量而不均匀,在一个镜头范围内,可能一个微粒也没有,可能有多个微粒,证实只有5%的低含量,但不排除有的北宋汝官窑局部釉面都看不到蓝色玛瑙微粒,或看到大量集聚的蓝色玛瑙微粒;2:基本是蓝色玛瑙,很有可能为达到汝窑天青釉效果,特意选择蓝色玛瑙入釉,偶见紫红色和黄色玛瑙微粒晶体;3:玛瑙微粒面积总的很细小,在放大镜下约1毫米左右,但仍大小不一,有的一眼能明显看到,有的隐约看到,但不排除有大微粒;4:蓝色玛瑙微粒有的浮于釉表面,有的沉于釉下,颜色有深有淡,这或于釉内位置不同有关,或与熔融程度有关;5:这些位于不同层次的蓝色玛瑙微粒之所以能被看到,与微粒周围带有晶莹玉质感半透明半玻璃状的钙长石有关,白长石越洁白晶莹,蓝色玛瑙微粒越清晰,反之,如果白长石如果被腐蚀变色,则影响蓝色玛瑙微粒观察。钙长石是钙铝硅酸盐矿物,白色透明状,是北宋汝官窑的主要釉料成份。
可以断定,任何达到以上存在釉下蓝色玛瑙微粒残骸标准的北宋汝窑都是御定窑址专为皇家宫廷制作的北宋汝官窑,也许千年以后的今天我们看到的这样的神品由于地下环境的腐蚀已经面目全非,但它当年在陶瓷界至高无上的珍贵地位是毋容置疑的。当然,釉下玛瑙微粒残骸这一标准只能用来鉴定区别同样达到北宋汝窑标准的真正的北宋汝民窑,对于目前市场上流行的大量北宋汝窑仿制品也许没用,因为也许这些汝窑仿制品已经掌握了这一工艺,在汝窑釉内添加了蓝色玛瑙粉末。
南宋学者一句话给我们提供了打开北宋汝官窑这扇神秘大门的钥匙,绝大多数号称北宋汝官窑的汝窑器经其检验都将现出原形。一句话,北宋汝官窑这顶皇冠不是谁想带就能带的,馆藏北宋汝窑不一定都是汝官窑,民藏北宋汝窑也不一定不是汝官窑,拍卖场高价成交的北宋汝窑不一定是汝官窑,被拍卖场拒之门外的也不一定不是汝官窑,这以实验依据为准,不以体制内权威专家主观意念为转移。
这里必须指出,民间存有的北宋汝官窑不是没有历史依据,除有来自宫廷流失的外,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来自于南宋周辉“唯供御拣退,方许出卖”那句话,即在经过御拣后,一部分残次品退回窑场,可以出卖,这就证实了民间汝官窑是存在的,从清凉寺窑发掘出土大量碎瓷片也可看到,当年北宋汝官窑的产品的确不在少数,款式也远远不止馆藏那几种。当然,我们丝毫不怀疑北宋期间汝州许多民窑场汝窑器的制作水平,有的甚至不亚于御定窑场制作的汝官窑,也许正是为了区别这些类似贡品汝窑的民汝窑,凸现御定窑场产品的高贵,所以才有在汝官窑釉中加入在当时珍贵的玛瑙的特别工艺处理,而这种加入只是像征性的低含量加入,对釉质釉色开片等原有北宋汝官窑特征并没有实质性改变。
注:因照相分辨率不够,本文所引用蓝色玛瑙微粒照片为网上借用,照片内容与葵口洗镜下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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