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别的,只是一个有困难的、努力工作的人”】
“我在多数人眼中究竟是什么?一个无足轻重的人,一个行为古怪的人,一个令人生厌的人,一个现在没有社会地位并且将来永远不会有的人,一句话万千俗人中最俗的一个。好极了,即使这些都没错,但有朝一日我也要以我的作品来表明,我这个微不足道的无名小卒的心声。”
从梵高的独白中,我们会读懂梵高!梵高是疯子一样的天才,但他也是一个有困难、努力工作的普通人。是这样的梵高,把美好展示给别人看,唯独把悲伤留给了自己……
他的爱情故事,结局悲伤,却掏空了自己能给的所有:“只要我还有一片面包皮与一块藏身的地方,就要与你一起享受。这不是出于一时的感情冲动,而是把彼此的需要看成是头等重要的事。”
他向往友谊,一生怀着孩童似的渴望结交伙伴的心:“我要寻找与保持真正的友谊,因此要我遵循一般俗套的友谊是困难的。哪里存在着俗套,哪里便存在着互相不信任,互相不信任就会引起各种纠葛,悲剧就会产生。”
面对朋友的冷淡,甚至通过“戏仿他落魄的样貌”大肆嘲讽,梵高深深被刺痛了。“很难受,心好像要破碎了。”他对朋友说,“我亲爱的朋友,如果你曾经在伦敦街上被雨淋过几夜,或者在波里纳冻过几夜,经历过饥恶、绝望、身体发烧,你的脸上或许也会有丑陋的线条,你也会变成一个破嗓子。……我是什么样的人呢?我不是别的,只是一个有困难的、努力工作的人。”
……
—— 摘自:央视新闻客户端“夜读”专栏《“ 这世上的热闹,出自孤单 ” 》
https://t.cn/A6aWxiuG
“我在多数人眼中究竟是什么?一个无足轻重的人,一个行为古怪的人,一个令人生厌的人,一个现在没有社会地位并且将来永远不会有的人,一句话万千俗人中最俗的一个。好极了,即使这些都没错,但有朝一日我也要以我的作品来表明,我这个微不足道的无名小卒的心声。”
从梵高的独白中,我们会读懂梵高!梵高是疯子一样的天才,但他也是一个有困难、努力工作的普通人。是这样的梵高,把美好展示给别人看,唯独把悲伤留给了自己……
他的爱情故事,结局悲伤,却掏空了自己能给的所有:“只要我还有一片面包皮与一块藏身的地方,就要与你一起享受。这不是出于一时的感情冲动,而是把彼此的需要看成是头等重要的事。”
他向往友谊,一生怀着孩童似的渴望结交伙伴的心:“我要寻找与保持真正的友谊,因此要我遵循一般俗套的友谊是困难的。哪里存在着俗套,哪里便存在着互相不信任,互相不信任就会引起各种纠葛,悲剧就会产生。”
面对朋友的冷淡,甚至通过“戏仿他落魄的样貌”大肆嘲讽,梵高深深被刺痛了。“很难受,心好像要破碎了。”他对朋友说,“我亲爱的朋友,如果你曾经在伦敦街上被雨淋过几夜,或者在波里纳冻过几夜,经历过饥恶、绝望、身体发烧,你的脸上或许也会有丑陋的线条,你也会变成一个破嗓子。……我是什么样的人呢?我不是别的,只是一个有困难的、努力工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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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自:央视新闻客户端“夜读”专栏《“ 这世上的热闹,出自孤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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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凭本事卖房,你管我卖了多少钱!”福建福州,潘先生委托房产中介卖房子,买家全款125万成 交,可没想到去签过户合同时,合同上面的金额却显示162万!这可把潘先生给惊呆了,这多出来的37万到底怎么回事?
潘先生家里因为急需用钱,无奈之下就委托房屋中介把房子卖掉。当时中介给潘先生预估的房价是125万,潘先生虽然觉得价格不是特别理想,但也表示可以接受,于是房子就以125万的价格挂售。
挂出去没有多久,中介就打电话说有一位姓李的买家,要求全款购买。眼看买家这么爽快,潘先生就欣然同意签订买卖合同。买家李某也特别利索的直接转账120万,至于剩余的5万尾款,表示等房屋办理完过户手续再支付。
潘先生听后觉得合情合理,便一口答应。可奇怪的是,这位买家李某在支付了120万的购房款以后,一直没有提出房屋过户要求。按理说买家钱付了,房子还没写到自己名下,应该会特别着急,可这位李某却一点也不着急,一拖就是半年多的时间。
这期间,潘先生多次询问过户事宜,但是李某都表示还不着急。直到今年6月份,他才打电话给潘先生,要求一同前往房管局进行变更登记。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潘先生刚签完字,账户就提醒收到了162万转账交易。
不是应该转尾款5万吗?怎么会转162万呢?发现不对劲的潘先生,立马仔细看了一遍了合同,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不仅房价从125万变成了162万,就连买主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由李某变成了徐某。直到这时,潘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被中介给忽悠了。
之前给自己转款120万的李某,居然是这个房产中介的法定代表人。也就是说,其实当初的买主根本不是其他顾客,而是房产中介的老 板,只不过是李某伪造一个买家身份进行 房产交易罢了。
得知自己的房子明明能卖162万,房产中介却说自己的房子只能卖125万,原来是这个李某是故意压价,好从中赚取37万的差价后,潘先生非常生气。
他表示,如果当初李某付完款直接过户,然后再次卖给现在的买家徐某,他并不觉得有问题。可李某却直接从他手中过户给徐某,钱也是先打到他手里,再转给李某,这样就很不合理,认为自己上当受骗了。
为了弄清楚事情缘由,潘先生立马打电话质问李某。可李某表示,他当初谈好的价格并没有少给潘先生,所以潘先生不应该再管他又把房子卖给了谁!而且李某还表示,自己把房子卖的也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同事。
可当潘先生联系上徐某后,徐某表示自己根本不是李某的朋友,他买的这个房子也是通过一名叫郑某的中介代理人进行购买的。而这个郑某正是当初服务潘先生的中介人员,其实他才是李某的朋友,只是当初为了帮李某挣到37万元的差价,冒充工作人员而已。
眼看着双方把自己当猴一样耍,潘先生直接就在电话里跟李某吵了起来。李某并不心虚,还扬言潘先生可以直接去法院告他。潘先生也表示他会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李某作为房产中介,冒充买家从卖家手里买房,是否合规合法呢?
潘先生先来到福州房产局了解情况,房产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房管办理规定》,凡从事房地产相关机构和人员,不得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济服务的房屋。
显而易见,身为房产中介只能抽取佣金,不能从中赚取差价,所以李某与其所在的房产中介公司已经违法了。而且,从李某的一系列做法可以看出,他自己是知情的,但是为了从中牟取更大的利益,铤而走险伙同朋友一起忽悠潘先生当冤大头。
除此之外,潘先生还为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先不管中介是不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赚取差价,这个房子光从出售方面来讲,就已经违法了!按理说李某买房再卖房,其实应该是两笔交易,可合同过户上面只显示了162万的一笔交易,少了一次过户交易,少交了契税,这是很明显的逃税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 二百零一条相关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 徒 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 徒 刑,并处罚金。
由此可以看出,李某当初之所以一直拖着不进行过户,就是为了找到合适的买家后直接通过潘先生手里过户,这样的话就会少缴纳一次契税,和一次过户费。这是很明显的逃税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此事已经移交到了相关机关进行核实。我国对偷税漏税行为一直都严加处理,一旦被查出将严惩不贷。也就是说李某不仅要将赚取的差价吐出来,还可能面临房产中介公司无法经营,甚至受到法律制裁。
买卖房产是一件大事,大家一定不要轻易相信某一个中介公司说的话,而是要多方了解和对比。即使日后交易时,蕞好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可以当面商谈,透明交易,这样才可以有 效避免像潘先生这样的事情发生。
不知道你们对中介的做法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
潘先生家里因为急需用钱,无奈之下就委托房屋中介把房子卖掉。当时中介给潘先生预估的房价是125万,潘先生虽然觉得价格不是特别理想,但也表示可以接受,于是房子就以125万的价格挂售。
挂出去没有多久,中介就打电话说有一位姓李的买家,要求全款购买。眼看买家这么爽快,潘先生就欣然同意签订买卖合同。买家李某也特别利索的直接转账120万,至于剩余的5万尾款,表示等房屋办理完过户手续再支付。
潘先生听后觉得合情合理,便一口答应。可奇怪的是,这位买家李某在支付了120万的购房款以后,一直没有提出房屋过户要求。按理说买家钱付了,房子还没写到自己名下,应该会特别着急,可这位李某却一点也不着急,一拖就是半年多的时间。
这期间,潘先生多次询问过户事宜,但是李某都表示还不着急。直到今年6月份,他才打电话给潘先生,要求一同前往房管局进行变更登记。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潘先生刚签完字,账户就提醒收到了162万转账交易。
不是应该转尾款5万吗?怎么会转162万呢?发现不对劲的潘先生,立马仔细看了一遍了合同,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不仅房价从125万变成了162万,就连买主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由李某变成了徐某。直到这时,潘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被中介给忽悠了。
之前给自己转款120万的李某,居然是这个房产中介的法定代表人。也就是说,其实当初的买主根本不是其他顾客,而是房产中介的老 板,只不过是李某伪造一个买家身份进行 房产交易罢了。
得知自己的房子明明能卖162万,房产中介却说自己的房子只能卖125万,原来是这个李某是故意压价,好从中赚取37万的差价后,潘先生非常生气。
他表示,如果当初李某付完款直接过户,然后再次卖给现在的买家徐某,他并不觉得有问题。可李某却直接从他手中过户给徐某,钱也是先打到他手里,再转给李某,这样就很不合理,认为自己上当受骗了。
为了弄清楚事情缘由,潘先生立马打电话质问李某。可李某表示,他当初谈好的价格并没有少给潘先生,所以潘先生不应该再管他又把房子卖给了谁!而且李某还表示,自己把房子卖的也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同事。
可当潘先生联系上徐某后,徐某表示自己根本不是李某的朋友,他买的这个房子也是通过一名叫郑某的中介代理人进行购买的。而这个郑某正是当初服务潘先生的中介人员,其实他才是李某的朋友,只是当初为了帮李某挣到37万元的差价,冒充工作人员而已。
眼看着双方把自己当猴一样耍,潘先生直接就在电话里跟李某吵了起来。李某并不心虚,还扬言潘先生可以直接去法院告他。潘先生也表示他会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李某作为房产中介,冒充买家从卖家手里买房,是否合规合法呢?
潘先生先来到福州房产局了解情况,房产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房管办理规定》,凡从事房地产相关机构和人员,不得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济服务的房屋。
显而易见,身为房产中介只能抽取佣金,不能从中赚取差价,所以李某与其所在的房产中介公司已经违法了。而且,从李某的一系列做法可以看出,他自己是知情的,但是为了从中牟取更大的利益,铤而走险伙同朋友一起忽悠潘先生当冤大头。
除此之外,潘先生还为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先不管中介是不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赚取差价,这个房子光从出售方面来讲,就已经违法了!按理说李某买房再卖房,其实应该是两笔交易,可合同过户上面只显示了162万的一笔交易,少了一次过户交易,少交了契税,这是很明显的逃税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 二百零一条相关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 徒 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 徒 刑,并处罚金。
由此可以看出,李某当初之所以一直拖着不进行过户,就是为了找到合适的买家后直接通过潘先生手里过户,这样的话就会少缴纳一次契税,和一次过户费。这是很明显的逃税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此事已经移交到了相关机关进行核实。我国对偷税漏税行为一直都严加处理,一旦被查出将严惩不贷。也就是说李某不仅要将赚取的差价吐出来,还可能面临房产中介公司无法经营,甚至受到法律制裁。
买卖房产是一件大事,大家一定不要轻易相信某一个中介公司说的话,而是要多方了解和对比。即使日后交易时,蕞好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可以当面商谈,透明交易,这样才可以有 效避免像潘先生这样的事情发生。
不知道你们对中介的做法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
这是一篇已过世产品的安利文
小伙伴在群里考古
然后为了斗图去翻qq相册
从高中翻到大学毕业
然后就开始回忆青春岁月
此处省略长篇大论
重点是
直到现在我也没想明白酷派咋就不在流行里了
当时酷派用没了用奇酷奇酷没了用360
即使360的手机慢慢开始成了实时广告牌
我也没有放弃
可以看的出来曾经也是真的爱过
可话说回来,人像美颜还没成为手机卖点的七年前,照片边缘都不会因为人像拉伸扭曲,经过qq相册压缩之后截图还能这样,也太难不爱了
真是想安利给所有女性同胞
可惜了
太晚了
#酷派大神f2#
小伙伴在群里考古
然后为了斗图去翻qq相册
从高中翻到大学毕业
然后就开始回忆青春岁月
此处省略长篇大论
重点是
直到现在我也没想明白酷派咋就不在流行里了
当时酷派用没了用奇酷奇酷没了用360
即使360的手机慢慢开始成了实时广告牌
我也没有放弃
可以看的出来曾经也是真的爱过
可话说回来,人像美颜还没成为手机卖点的七年前,照片边缘都不会因为人像拉伸扭曲,经过qq相册压缩之后截图还能这样,也太难不爱了
真是想安利给所有女性同胞
可惜了
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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