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 #神目如电司马3忌[超话]#
华为集团前雇员李洪元被深圳市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羁押251天事件,在2019年12月初开始,被媒体密集报道,成为社会公共话题,
本人参与该话题的讨论,八天之内,在微博上陆续发表七篇博文。
李洪元认为其中二篇博文内容,对其构成名誉侵权,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该案六天前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
需要说明的是,本人对李洪元提出的名誉侵权反诉,杭州互联网法院决定单独审理,不进行合并审理。
先说说庭审结束后的花絮:
庭审结束后,看到李洪元和主审法官正在沟通,然后主审法官征求我的意见称:
“你提出的那个反诉案子,现在李洪元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查看你向法院提交的居住地证明……”
我立刻眩晕:“慢着,请你再说一遍?”
法官重复了刚才的意思。
我暴怒了:
“李洪元你这是在开玩笑吗?你民事起诉我在先,你既然选择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民事起诉我,前提就是你认为杭州互联网法院具有管辖权,现在我起诉你,你就认为杭州互联网法院不具有管辖权了?这是什么逻辑?”
李洪元向法官辩解:“这是我的权利。”
我对法官说:“自我打脸,滥用权力,就是损害公共利益。”“裁定是否具有管辖权,是法院的权利,李洪元作为当事人,没有要求查看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地证明的权利。”
法官称:“现在李洪元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就会出具裁定书,到时候李洪元也能看到你的居住地证明。为了节约时间,给他看看,他就撤销管辖权异议。”
我说:“我倒是无所谓给他看,但李洪元的这种要求,事实上已经超出了他的法定权利范围,属于寻衅滋事,既然你是法官都不反对,我就顺应一下你的意见。”
回过头来,我和李洪元开玩笑:“咦,李洪元,我的居住地证明,你的好朋友马延明那儿就有一份,他没给你看?这还是好朋友吗?”
花絮说完,开始正题:
庭审过程,主审法官的法庭调查相当细致,关于被告为什么参与251事件的讨论,关于被告案涉博文的表达意义,关于251事件的媒体报道,等等。
我的发言,主要围绕在向合议庭陈述和证明,李洪元在251事件上,透过媒体向社会传递的信息,是不完整,不充分,存在控制信息的事实。
我最关心的原被告互相提问阶段,李洪元向我提出了二个问题,我均向合议庭做出了完整、合理解释:
“原告这是在对我的博文表达,脱离了语境的断章取义!”
我向李洪元提出了7个问题,李洪元均以“请你举证”“无可奉告”,拒绝回答。
我的问题,是酱紫的:
1、根据深圳市龙岗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该案的受害人是华为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何某某个人,同时,根据李洪元的辩护律师谢连喜提交给龙岗检察院的《呈请不起诉决定的申请书》,同样将该案的受害人定性为何某某个人,实质上该案的当事人和华为公司没有直接关系。 那么,你李洪元在向媒体控诉的时候,为什么声称是受到了华为公司“利用公权力的打击报复?
李洪元:……
2、你在2014年和华为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时,收到了华为公司支付的N+1=9的离职补偿,共计约13万元,月薪标准是1.5万元。那么,你在2018年劳动合同到期后,不认同华为公司离职补偿按照你的月薪1.78万元计算,而是要求月薪应该包括年终奖等总收入超过深圳市平均工资的三倍(2.2万元)计算补偿?
这是二个标准,你主张前后不一致的理由是什么?
李洪元:……
3、既然你在离职过程中,已经获得了何某某按照包括你年终奖在内的私下支付30万元,以及华为公司官方支付8万元,共计38万余元的离职补偿,那么你继续起诉华为公司索要你的年终奖的理由,是什么?
李洪元:……
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龄超过十年的劳动者,可以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劳动者事先提出书面申请。你在2018年合同到期后,为什么没有向华为公司书面提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意愿?而是直接要求按照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离职补偿?
李洪元:……
5、你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交了几份证据,意图证明华为公司存在私下支付离职补偿的“变通方式”,那么,你既然认为你要求按照无固定期限2N的离职补偿是完全具有法律依据和支持,并且认为华为公司“理亏”,你为什么不坚持要求华为公司官方财务直接支付38万元的补偿,而是在2019年3月8日,认可了何某某私下支付你30万,华为官方支付你8万元的《确认书》?
李洪元:……
6、深圳市龙岗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认定何某某是受害人,你的辩护律师谢连喜主张何某某个人承担了30万元的损害,该案和华为公司无关,要求检察院撤销对你的起诉。那么,在法律关系上,华为公司至今仍然没有按照你所要求的计算标准支付给你离职补偿,你为什么至今没有将何某某私下支付给你的30万元退给对方,继续向华为公司追索你的合法权利?
李洪元:……
7、你在2019年12月26日和我私下沟通时称,你被华为公司报案,被深圳市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立案,属于“ZF高层的误会,目前不能公开”;华为,公安,我三方都认为这个事情不能说。”;“我们三方都认为还未到解密的时候,我也再向检察院申请脱密”;“说出来对国家影响太大,我期望由检察院来说。”
那么,你在对媒体的采访时,声称你被羁押251天是因为收到了华为公司的“利用公权力打击报复”,你的这种控诉的理由和依据,是什么?
李洪元:……
我在庭审过程中的互相提问环节,提出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理解李洪元在接受媒体采访的过程中,是否存在隐瞒部分关键性,是否控制信息,误导社会公众的行为。
李洪元全部没有问答。
附上李洪元认为涉嫌名誉侵权的原始博文:
1、《李洪元没说实话,黑媒乱带节奏》https://t.cn/A6GioXfD
2、《@最愛揚州小調2 提出的问题》https://t.cn/A6GioXIP
3、李洪元私信截图(注:该私信聊天记录,李洪元作为证据,已经向法院提交)
………………………………
该案已经开庭审理,目前等待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判决。
附图:我在庭审后,向法庭提交的《法律意见书》,完整的表达了庭审过程中本人的观点和主张。
华为集团前雇员李洪元被深圳市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羁押251天事件,在2019年12月初开始,被媒体密集报道,成为社会公共话题,
本人参与该话题的讨论,八天之内,在微博上陆续发表七篇博文。
李洪元认为其中二篇博文内容,对其构成名誉侵权,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该案六天前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
需要说明的是,本人对李洪元提出的名誉侵权反诉,杭州互联网法院决定单独审理,不进行合并审理。
先说说庭审结束后的花絮:
庭审结束后,看到李洪元和主审法官正在沟通,然后主审法官征求我的意见称:
“你提出的那个反诉案子,现在李洪元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查看你向法院提交的居住地证明……”
我立刻眩晕:“慢着,请你再说一遍?”
法官重复了刚才的意思。
我暴怒了:
“李洪元你这是在开玩笑吗?你民事起诉我在先,你既然选择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民事起诉我,前提就是你认为杭州互联网法院具有管辖权,现在我起诉你,你就认为杭州互联网法院不具有管辖权了?这是什么逻辑?”
李洪元向法官辩解:“这是我的权利。”
我对法官说:“自我打脸,滥用权力,就是损害公共利益。”“裁定是否具有管辖权,是法院的权利,李洪元作为当事人,没有要求查看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地证明的权利。”
法官称:“现在李洪元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就会出具裁定书,到时候李洪元也能看到你的居住地证明。为了节约时间,给他看看,他就撤销管辖权异议。”
我说:“我倒是无所谓给他看,但李洪元的这种要求,事实上已经超出了他的法定权利范围,属于寻衅滋事,既然你是法官都不反对,我就顺应一下你的意见。”
回过头来,我和李洪元开玩笑:“咦,李洪元,我的居住地证明,你的好朋友马延明那儿就有一份,他没给你看?这还是好朋友吗?”
花絮说完,开始正题:
庭审过程,主审法官的法庭调查相当细致,关于被告为什么参与251事件的讨论,关于被告案涉博文的表达意义,关于251事件的媒体报道,等等。
我的发言,主要围绕在向合议庭陈述和证明,李洪元在251事件上,透过媒体向社会传递的信息,是不完整,不充分,存在控制信息的事实。
我最关心的原被告互相提问阶段,李洪元向我提出了二个问题,我均向合议庭做出了完整、合理解释:
“原告这是在对我的博文表达,脱离了语境的断章取义!”
我向李洪元提出了7个问题,李洪元均以“请你举证”“无可奉告”,拒绝回答。
我的问题,是酱紫的:
1、根据深圳市龙岗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该案的受害人是华为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何某某个人,同时,根据李洪元的辩护律师谢连喜提交给龙岗检察院的《呈请不起诉决定的申请书》,同样将该案的受害人定性为何某某个人,实质上该案的当事人和华为公司没有直接关系。 那么,你李洪元在向媒体控诉的时候,为什么声称是受到了华为公司“利用公权力的打击报复?
李洪元:……
2、你在2014年和华为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时,收到了华为公司支付的N+1=9的离职补偿,共计约13万元,月薪标准是1.5万元。那么,你在2018年劳动合同到期后,不认同华为公司离职补偿按照你的月薪1.78万元计算,而是要求月薪应该包括年终奖等总收入超过深圳市平均工资的三倍(2.2万元)计算补偿?
这是二个标准,你主张前后不一致的理由是什么?
李洪元:……
3、既然你在离职过程中,已经获得了何某某按照包括你年终奖在内的私下支付30万元,以及华为公司官方支付8万元,共计38万余元的离职补偿,那么你继续起诉华为公司索要你的年终奖的理由,是什么?
李洪元:……
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龄超过十年的劳动者,可以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劳动者事先提出书面申请。你在2018年合同到期后,为什么没有向华为公司书面提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意愿?而是直接要求按照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离职补偿?
李洪元:……
5、你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交了几份证据,意图证明华为公司存在私下支付离职补偿的“变通方式”,那么,你既然认为你要求按照无固定期限2N的离职补偿是完全具有法律依据和支持,并且认为华为公司“理亏”,你为什么不坚持要求华为公司官方财务直接支付38万元的补偿,而是在2019年3月8日,认可了何某某私下支付你30万,华为官方支付你8万元的《确认书》?
李洪元:……
6、深圳市龙岗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认定何某某是受害人,你的辩护律师谢连喜主张何某某个人承担了30万元的损害,该案和华为公司无关,要求检察院撤销对你的起诉。那么,在法律关系上,华为公司至今仍然没有按照你所要求的计算标准支付给你离职补偿,你为什么至今没有将何某某私下支付给你的30万元退给对方,继续向华为公司追索你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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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你在对媒体的采访时,声称你被羁押251天是因为收到了华为公司的“利用公权力打击报复”,你的这种控诉的理由和依据,是什么?
李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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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洪元私信截图(注:该私信聊天记录,李洪元作为证据,已经向法院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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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爽[超话]# #我为洋爽打call#
df问“你要喝水吗?”,男孩说“不喝”,女孩说“我要喝水”,然后就站起来去后面拿水,男孩温柔的说“慢点啊!”,女孩可能没想到男孩会说这话,措手不及的回了句“嗯哼嗯!”,在后面找水的时候df说“我也想要一瓶”,女孩说“ok,no problem!”女孩拿水有点慢,男孩这时竟然换挡减速了哈哈哈哈哈(换挡这个可以结合视频看,如果是二档换三档不太可能,有驾照的都知道二档三档之间不可能停留很久,而且房车这段应该是在高速公路上,只可能是四档换三档减速),女孩拿完水回来坐下后才又换了四档,再上的五档,真的挺细心,好暖。(如图一二三四)
PS:因为图片太大上传不了只能分开截取了,不过搭配视频看才是最佳的哈!
如果有亲要花少无剪辑视频可以评论或私信我
df问“你要喝水吗?”,男孩说“不喝”,女孩说“我要喝水”,然后就站起来去后面拿水,男孩温柔的说“慢点啊!”,女孩可能没想到男孩会说这话,措手不及的回了句“嗯哼嗯!”,在后面找水的时候df说“我也想要一瓶”,女孩说“ok,no problem!”女孩拿水有点慢,男孩这时竟然换挡减速了哈哈哈哈哈(换挡这个可以结合视频看,如果是二档换三档不太可能,有驾照的都知道二档三档之间不可能停留很久,而且房车这段应该是在高速公路上,只可能是四档换三档减速),女孩拿完水回来坐下后才又换了四档,再上的五档,真的挺细心,好暖。(如图一二三四)
PS:因为图片太大上传不了只能分开截取了,不过搭配视频看才是最佳的哈!
如果有亲要花少无剪辑视频可以评论或私信我
‼️挂个人‼️
没想到如此谨慎的我竟然被骗了
可能7月pb注定与我无缘
我是直接发在中转站超话里说要慢收pb
她就主动联系我了,价格在110-120之间(比普遍要低),我最开始也怕被骗,看到和她互动的耗子里有一个是正常的大hao,感觉是个要钱挺急的小妹妹,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只给了她20,结果今天听说另一个姐妹别骗了,我就也去超话里搜搜看看我的咋样,发现好多人挂了她,上午私信她也没有回,我这次钱也不多就当买个教训了,挂出来hyq避避雷吧[跪了]
https://t.cn/A6Un2aLa
没想到如此谨慎的我竟然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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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直接发在中转站超话里说要慢收pb
她就主动联系我了,价格在110-120之间(比普遍要低),我最开始也怕被骗,看到和她互动的耗子里有一个是正常的大hao,感觉是个要钱挺急的小妹妹,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只给了她20,结果今天听说另一个姐妹别骗了,我就也去超话里搜搜看看我的咋样,发现好多人挂了她,上午私信她也没有回,我这次钱也不多就当买个教训了,挂出来hyq避避雷吧[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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