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成功切换了“烧烤模式”如期上演“高温联播”今天15时市区的气温飙升至36.7℃●●●up!up!up!热!热!热!面对如此凶悍的高温热浪小伙伴肯定要问:“还要热到啥时候?”●●●根据目前的预报来看:随着副热带高压西段逐渐南落预计17-20日四川盆地、陕西关中、江汉、江淮江南北部、华南西北部等地高温天气将有所缓解。然而,高温减弱并不意味着“凉快儿”了毕竟就在明天7月16日正式迎来入伏!你能指望... https://t.cn/A6aWwCE7
6月25日(农历5月27日晨9:12我生下了一个宝贝)今天她21天了。回忆起那天……清晨和队友俩个人提着行李箱大包小包的进了医院,虽然约好了第二天的剖宫产却因为崽崽提前发动不得不前往医院,医生听说我痛了一晚上立马给我安排了胎心监护,是的,有规律的宫缩了,害怕宫口开太大了来不及剖了所以给我进行了内检,如果痛有十级,那内检就是我的5级,因为我从小怕痛,不抗痛。痛了一晚上宫口一指没开,所以还是选择剖宫产了。
备好了皮,插上了尿管,坐在轮椅上被推入手术室,不知道是手术室里冷还是我紧张,全身瑟瑟发抖,手术室外,我的姐姐在门口大声说到:不要害怕,我们都在门口等着你,听到亲人的安慰我放松了下来。麻醉师让我卷曲着身体开始往我背注射麻药,能感受到针很粗很大,麻药起效以后,医生开始动刀了。望着头顶的天花板,我竟然能看到医生用刀划开我的肚皮,模模糊糊血淋淋的,吓得我立马闭上眼睛!一顿操作下来后医生开始压我肚子,这回痛是7级了,要把孩子往刀口上压出来,这时我能感受到肚子里的孩子被医生使劲往外拽的感觉,拽出来后我听见了我宝的哭声,可似乎我又听不太见,我问医生是不是哭得很小声,医生说哭得很响亮的哦。接下来很快的我又觉得胸口很闷,呼吸困难,问医生正常吗?医生说正常的,你可以闭上眼睛睡一会儿。我不敢睡,我害怕,害怕手术中有什么突发情况,害怕自己醒不过来。不经意我又抬头看了下天花板,又是血淋淋的一片,吓得我又赶紧转过头。坚持到医生给我缝完针推我出手术室外,姐姐说我辛苦了,没有被家人因小生命的到来而开心却忽略到我,觉得很暖心。随后被推进了病房,可能是麻药还没过的时间没感觉痛,还开心的给闺蜜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我生了一个娃,我竟然生了一个娃,真不可思议。挂完电话后麻药劲也过了,输上了回宫缩的药,开始痛了,8级痛,镇痛泵对我也没有用了。术后几小时,令剖腹产产妇闻风丧胆的按肚子我也没能逃过,往我刚开过刀的肚子上按呀按,按出了好多淤血,这是我第一次痛得叫起来。我问医生,还要按几次肚子?医生说不想被按肚子就自己在床上动动腿动动脚翻翻身,我心想应该不难,于是我开始试着动动脚,每动一次,就像划开的肚皮被缝上针又重新被划开!可是这种痛比起按肚子还是好些,于是我努力的在床上动来动去,排出了很多淤血,终于我没有再被按肚子。然后,输了俩天回宫缩的药也痛了俩天,俩天都没有吃上一点东西,只能喝很清淡的米汤水排气,期间,队友给我倒尿盆,擦恶露,喂我喝水…很贴心照顾了我的情绪。第二天的晚上,回宫缩的药输完了,尿管也拔了,要开始自主下床排尿了,病房到厕所的距离5米远,从我能够下床再到厕所的时间,我不知道用了多久,每动一下都很艰难很艰难,这就是我的痛十级了…
第三天的医生检查伤口说恢复得不错,可以收拾东西回家了,于是我们就带着我们的宝贝回家啦,在医院的俩天因为躺在病床无法动弹,也没有办法给我宝喂奶,因伤口的痛无法顾及她,甚至没有看清她的模样。直到回家那天,我躺在大床上,她躺在小床上,我看着那么小小的一个小人儿,真是好看,真是不可思议。我宝今天21天啦,虽然生你的过程很痛很痛,可是妈妈不后悔,有了娃之后,大概每个妈妈的愿望都是希望她健康就好吧,只希望我宝平安,快乐。妈妈爱你[心]
备好了皮,插上了尿管,坐在轮椅上被推入手术室,不知道是手术室里冷还是我紧张,全身瑟瑟发抖,手术室外,我的姐姐在门口大声说到:不要害怕,我们都在门口等着你,听到亲人的安慰我放松了下来。麻醉师让我卷曲着身体开始往我背注射麻药,能感受到针很粗很大,麻药起效以后,医生开始动刀了。望着头顶的天花板,我竟然能看到医生用刀划开我的肚皮,模模糊糊血淋淋的,吓得我立马闭上眼睛!一顿操作下来后医生开始压我肚子,这回痛是7级了,要把孩子往刀口上压出来,这时我能感受到肚子里的孩子被医生使劲往外拽的感觉,拽出来后我听见了我宝的哭声,可似乎我又听不太见,我问医生是不是哭得很小声,医生说哭得很响亮的哦。接下来很快的我又觉得胸口很闷,呼吸困难,问医生正常吗?医生说正常的,你可以闭上眼睛睡一会儿。我不敢睡,我害怕,害怕手术中有什么突发情况,害怕自己醒不过来。不经意我又抬头看了下天花板,又是血淋淋的一片,吓得我又赶紧转过头。坚持到医生给我缝完针推我出手术室外,姐姐说我辛苦了,没有被家人因小生命的到来而开心却忽略到我,觉得很暖心。随后被推进了病房,可能是麻药还没过的时间没感觉痛,还开心的给闺蜜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我生了一个娃,我竟然生了一个娃,真不可思议。挂完电话后麻药劲也过了,输上了回宫缩的药,开始痛了,8级痛,镇痛泵对我也没有用了。术后几小时,令剖腹产产妇闻风丧胆的按肚子我也没能逃过,往我刚开过刀的肚子上按呀按,按出了好多淤血,这是我第一次痛得叫起来。我问医生,还要按几次肚子?医生说不想被按肚子就自己在床上动动腿动动脚翻翻身,我心想应该不难,于是我开始试着动动脚,每动一次,就像划开的肚皮被缝上针又重新被划开!可是这种痛比起按肚子还是好些,于是我努力的在床上动来动去,排出了很多淤血,终于我没有再被按肚子。然后,输了俩天回宫缩的药也痛了俩天,俩天都没有吃上一点东西,只能喝很清淡的米汤水排气,期间,队友给我倒尿盆,擦恶露,喂我喝水…很贴心照顾了我的情绪。第二天的晚上,回宫缩的药输完了,尿管也拔了,要开始自主下床排尿了,病房到厕所的距离5米远,从我能够下床再到厕所的时间,我不知道用了多久,每动一下都很艰难很艰难,这就是我的痛十级了…
第三天的医生检查伤口说恢复得不错,可以收拾东西回家了,于是我们就带着我们的宝贝回家啦,在医院的俩天因为躺在病床无法动弹,也没有办法给我宝喂奶,因伤口的痛无法顾及她,甚至没有看清她的模样。直到回家那天,我躺在大床上,她躺在小床上,我看着那么小小的一个小人儿,真是好看,真是不可思议。我宝今天21天啦,虽然生你的过程很痛很痛,可是妈妈不后悔,有了娃之后,大概每个妈妈的愿望都是希望她健康就好吧,只希望我宝平安,快乐。妈妈爱你[心]
重庆,一女子邀闺蜜来家里玩,随后就出门逛街了,由于女子下午要上班,闺蜜就先离开了,不料,等她下班回家,却发现家里出事了。自己房间里的黄金手镯、钻石戒指都不见了,她立马报了警,民警检查后,发现梁女士家的门锁是密码锁,门窗也是完好的,初步断定是熟人作案。
梁女士家住沙区土湾,丢失的东西价值2万多元,对于警方的怀疑,她却予以了否定,她认为不存在熟人作案的可能,家里除了她以外,就剩老人在家,她怕老人记不住密码,就将一把钥匙,藏在了大门口的鞋子里。
而对于这件事,除了她的家人知道以外,就只告诉过她的好闺蜜韩某,但是两人的关系非常好,她不认为对方会这样做。
虽然相信闺蜜,但是,她还是透露了一个细节。
事发当天,她邀请韩某来家里玩,期间她向韩某展示过黄金和钻戒,随后2人就出门逛街,得知梁女士下午要上班,韩某就先回家了。
难道韩某没有回家,而是折返回来实施了盗窃吗?
民警通过调取电梯监控,果然发现了韩某的身影,2人并不在一个小区,韩某在梁女士上班时,出现在小区,这样的情况本身就不正常。韩某也是胆大,在电梯里竟然直接拿出了梁女士的黄金手镯,在手上试戴。
这样情况就很明朗了,盗窃者就是梁女士的好闺蜜韩某。
很快民警就赶到其家中,将韩某抓获,面对证据她承认,这些确实是她偷的,并且已经销赃,卖了9000多元。
据她交代,当天梁女士将首饰给她看过后,她就动了歪念,再加上她知道门外的钥匙,所以,她趁梁女士上班之际,轻而易举的拿走了首饰。
得知是自己最好的闺蜜偷的,梁女士怎么也不敢相信,只能感叹自己遇人不淑。
韩某自以为凭借着梁女士的关系,对方绝对不会怀疑到自己头上,殊不知她的一系列举动,可谓是漏洞百出。
1、梁女士家里除了她之外,就只有婆婆等家人,根本没有偷她首饰的可能,所以警方在怀疑熟人作案时,她才会直接否认。
但是她不知道,警方所说的熟人,可不仅仅只有家人,门外放钥匙的事情,除了家人之外,梁女士只告诉了韩某,这样的怀疑范围就大大缩小了。
2、一般的小偷在盗得物品后,都会百般遮掩,害怕被别人发现。可韩某倒好,她在作案之后,竟然毫不避讳,直接坐电梯,还将偷得的东西,拿出来试戴。
失主报案后,警方会第一时间查看周围监控,韩某如此明目张胆的行为,这不一查就查到了吗?
那么,韩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韩某盗窃事实很清楚,但是若要构成盗窃罪,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盗窃罪是一种数额性的犯罪,所以,其盗窃所得数额是重要的参考。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梁女士说首饰价值2万多,这个金额可不是说说而已,而是需要拿出证据证明才行的,但是从韩某销赃金额(9000元)来看,其本来价值肯定是上万了。
由于各个地方的对于金额规定不一致,按照重庆地区的金额规定: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6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特别巨大”,以40万元为起点。
韩某所盗金额,超过2000,且不到60000,所以符合“数额较大”标准,她将面临的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目前,韩某因盗窃罪,已经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件事,让我想了一句网友的调侃:“防火防盗防闺蜜。”说白了韩某就是爱慕虚荣,且嫉妒心强,这种人往往会难以控制自己的欲望,随着欲望的不断膨胀,都会向自我毁灭的方向发展。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也提醒大家,不要为图省事,把自家钥匙藏在门口某个角落,你方便了自己,同时也方便了不法分子。就像梁女士这样,就算不被闺蜜盗窃,也会埋下安全隐患,给别有用心之人留下可乘之机。
梁女士家住沙区土湾,丢失的东西价值2万多元,对于警方的怀疑,她却予以了否定,她认为不存在熟人作案的可能,家里除了她以外,就剩老人在家,她怕老人记不住密码,就将一把钥匙,藏在了大门口的鞋子里。
而对于这件事,除了她的家人知道以外,就只告诉过她的好闺蜜韩某,但是两人的关系非常好,她不认为对方会这样做。
虽然相信闺蜜,但是,她还是透露了一个细节。
事发当天,她邀请韩某来家里玩,期间她向韩某展示过黄金和钻戒,随后2人就出门逛街,得知梁女士下午要上班,韩某就先回家了。
难道韩某没有回家,而是折返回来实施了盗窃吗?
民警通过调取电梯监控,果然发现了韩某的身影,2人并不在一个小区,韩某在梁女士上班时,出现在小区,这样的情况本身就不正常。韩某也是胆大,在电梯里竟然直接拿出了梁女士的黄金手镯,在手上试戴。
这样情况就很明朗了,盗窃者就是梁女士的好闺蜜韩某。
很快民警就赶到其家中,将韩某抓获,面对证据她承认,这些确实是她偷的,并且已经销赃,卖了9000多元。
据她交代,当天梁女士将首饰给她看过后,她就动了歪念,再加上她知道门外的钥匙,所以,她趁梁女士上班之际,轻而易举的拿走了首饰。
得知是自己最好的闺蜜偷的,梁女士怎么也不敢相信,只能感叹自己遇人不淑。
韩某自以为凭借着梁女士的关系,对方绝对不会怀疑到自己头上,殊不知她的一系列举动,可谓是漏洞百出。
1、梁女士家里除了她之外,就只有婆婆等家人,根本没有偷她首饰的可能,所以警方在怀疑熟人作案时,她才会直接否认。
但是她不知道,警方所说的熟人,可不仅仅只有家人,门外放钥匙的事情,除了家人之外,梁女士只告诉了韩某,这样的怀疑范围就大大缩小了。
2、一般的小偷在盗得物品后,都会百般遮掩,害怕被别人发现。可韩某倒好,她在作案之后,竟然毫不避讳,直接坐电梯,还将偷得的东西,拿出来试戴。
失主报案后,警方会第一时间查看周围监控,韩某如此明目张胆的行为,这不一查就查到了吗?
那么,韩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韩某盗窃事实很清楚,但是若要构成盗窃罪,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盗窃罪是一种数额性的犯罪,所以,其盗窃所得数额是重要的参考。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梁女士说首饰价值2万多,这个金额可不是说说而已,而是需要拿出证据证明才行的,但是从韩某销赃金额(9000元)来看,其本来价值肯定是上万了。
由于各个地方的对于金额规定不一致,按照重庆地区的金额规定: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6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特别巨大”,以40万元为起点。
韩某所盗金额,超过2000,且不到60000,所以符合“数额较大”标准,她将面临的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目前,韩某因盗窃罪,已经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件事,让我想了一句网友的调侃:“防火防盗防闺蜜。”说白了韩某就是爱慕虚荣,且嫉妒心强,这种人往往会难以控制自己的欲望,随着欲望的不断膨胀,都会向自我毁灭的方向发展。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也提醒大家,不要为图省事,把自家钥匙藏在门口某个角落,你方便了自己,同时也方便了不法分子。就像梁女士这样,就算不被闺蜜盗窃,也会埋下安全隐患,给别有用心之人留下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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