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政务# 【许昌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各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全省最新环境监测模拟预报结果,10月18日至23日,我省高湿静稳态势明显,淮河以北大部分区域出现时段性重污染概率增加,其中10月19日至23日我市及相关地市连续两天出现污染过程概率较大。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107号)及《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许政办〔2018〕34号)有关要求,为积极应对不利气象条件,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经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
一、启动橙色预警及Ⅱ级应急响应
各县(市、区)于2019年10月18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预警级别的调整及具体解除时间根据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指令进行调整。
二、严格落实减排措施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通过对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及社会面源采取减排措施,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总量的20%以上,具体执行以下管控要求:
(一)全面落实工业源减排措施
1.停产类企业。独立轧钢企业、再生铜铝企业、水泥熟料企业、水泥粉磨企业、矿渣微粉企业、水泥制品企业(含水泥砖)、商砼企业(配套应急抢险、民生工程施工的除外)、烧结砖瓦企业(10月18日12时前停产到位)、粉煤灰蒸压砖企业、建筑陶瓷企业、岩棉企业、石灰窑企业、铸造企业(不含B级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家具制造企业、使用溶剂型油墨的包装印刷企业(不含书报刊、本册平板印刷)、再生塑料制造企业、皮革制品和制鞋业(无加热注塑、刷胶、喷漆、油墨印刷工序的除外)、石材加工企业、废气未有效收集处置的塑料制品加工企业(不含以原生料生产食品级塑料瓶、塑料袋等企业)、沥青搅拌站(经市政府批准保障民生工程的除外)、活性炭企业、机制炭企业等。
2.限产类企业。钢铁烧结企业烧结机及石灰窑停产(10月18日22时前停产到位,单烧结机企业在应急响应超过120小时后可复产、高炉限产50%(以高炉计)),铁合金企业限产50%(以产能规模和设备数量计),焦化企业延长结焦时间至36小时,碳素企业焙烧工序限产50%以上(以火焰系统计),玻璃企业(含焙烧工序的)按上年度最低生产负荷运行,农药和制药企业限产30%(含)以上(以发酵罐、反应罐计),使用非溶剂型涂料的家具制造企业、使用非溶剂型油墨的包装印刷企业(不含书报刊、本册平板印刷)及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的工业涂装企业限产50%(以生产线计),涂料制造、油墨制造、人造板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及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工业涂装企业涉VOCs工序停产,磨料磨具企业限产50%(以生产线计),有色金属压延企业限产30%(以生产线计),矿石采选加工企业停止矿山开采工序,发制品企业VOCs工序限产30%。
3.控制类企业。电力及供热企业三项主要污染物日排放量在管控前10月份日均排放量基础上减排20%以上。65蒸吨/小时(含)及以下燃煤供热锅炉,未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二氧化硫小时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m3以下,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二氧化硫小时排放浓度控制在35mg/m3以下。65蒸吨/小时以上、16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发电及供热锅炉,二氧化硫小时排放浓度控制在15mg/m3以下。160蒸吨/小时(含)及以上燃煤发电及供热锅炉,距许昌市城区30公里以内的二氧化硫小时排放浓度控制在20mg/m3以下,30公里以外的二氧化硫小时排放浓度控制在25mg/m3以下。垃圾发电及供热企业二氧化硫小时排放浓度控制在35mg/m3以下,氮氧化物小时排放浓度控制在150mg/m3以下。生物质发电及供热企业二氧化硫小时排放浓度控制在15mg/m3以下,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氮氧化物小时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m3以下,未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氮氧化物小时排放浓度控制在100mg/m3以下。
4.其他管控措施按照《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橙色管控规定执行。
(二)全面落实扬尘源减排措施
1.城市建成区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浇筑及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应急抢险、经市政府批准的保障民生工程的除外),配套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民生工程经批准并在许昌市控尘办备案后方可施工(中心五区民生工程项目须经市政府批准,四个县市民生工程项目由当地政府批准),并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措施。
2.施工工地停工后,施工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裸露场地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城市环路及国省干线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根据空气湿度情况适时调整洒水作业频次。
(三)全面落实移动源减排措施
1.中心城区渣土车、商砼车停驶并集中封存(保障应急抢险、民生工程的除外)。
2.停产类、限产类、控制类工业企业及其他日均重型载货车辆进出10辆及以上的重点用车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所有运输企业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禁止上路行驶。
3.严格落实大货车远端分流、高排放柴油车禁行、柴油货车路检路查、机动车限行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四)全面落实面源减排措施
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和垃圾焚烧,未按要求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整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
三、强化督导检查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力量对重污染天气管控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落实市级应急预案以及各成员单位专项实施方案中的任务措施。
2.市攻坚办主要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应急应对工作。其中,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会同气象部门及时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市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拆迁工地扬尘控制及建筑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督导检查。市公安局负责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机动车辆禁限行和交通疏导,负责将国四及以下柴油车纳入缉查布控系统,做好禁燃禁放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大货车远端分流、公共交通运力应急保障、运输企业国四及以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县乡道路清扫保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对国省道路及环路清扫保洁开展专项督导。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禁止秸秆及农田废弃物露天焚烧督导检查。市城管局负责对餐饮油烟治理、渣土车停驶、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禁止露天烧烤、城市垃圾及落叶禁烧督导落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场地扬尘控制督导检查。市供电公司负责加强管控企业用电量监控,每日将用电量异常企业名单报送至市攻坚办。市气象局负责开展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分析预报,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空气质量预测预报。
3.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将加大督导暗访检查力度,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以及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管控企业用电量情况,重点督促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通报各地管控情况。对管控措施不到位、督导不力的地方通报批评,对由于管控不力,造成空气质量严重下滑的地方,立即启动问责、追责机制。
2019年10月17日
许昌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全省最新环境监测模拟预报结果,10月18日至23日,我省高湿静稳态势明显,淮河以北大部分区域出现时段性重污染概率增加,其中10月19日至23日我市及相关地市连续两天出现污染过程概率较大。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107号)及《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许政办〔2018〕34号)有关要求,为积极应对不利气象条件,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经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
一、启动橙色预警及Ⅱ级应急响应
各县(市、区)于2019年10月18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预警级别的调整及具体解除时间根据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指令进行调整。
二、严格落实减排措施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通过对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及社会面源采取减排措施,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总量的20%以上,具体执行以下管控要求:
(一)全面落实工业源减排措施
1.停产类企业。独立轧钢企业、再生铜铝企业、水泥熟料企业、水泥粉磨企业、矿渣微粉企业、水泥制品企业(含水泥砖)、商砼企业(配套应急抢险、民生工程施工的除外)、烧结砖瓦企业(10月18日12时前停产到位)、粉煤灰蒸压砖企业、建筑陶瓷企业、岩棉企业、石灰窑企业、铸造企业(不含B级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家具制造企业、使用溶剂型油墨的包装印刷企业(不含书报刊、本册平板印刷)、再生塑料制造企业、皮革制品和制鞋业(无加热注塑、刷胶、喷漆、油墨印刷工序的除外)、石材加工企业、废气未有效收集处置的塑料制品加工企业(不含以原生料生产食品级塑料瓶、塑料袋等企业)、沥青搅拌站(经市政府批准保障民生工程的除外)、活性炭企业、机制炭企业等。
2.限产类企业。钢铁烧结企业烧结机及石灰窑停产(10月18日22时前停产到位,单烧结机企业在应急响应超过120小时后可复产、高炉限产50%(以高炉计)),铁合金企业限产50%(以产能规模和设备数量计),焦化企业延长结焦时间至36小时,碳素企业焙烧工序限产50%以上(以火焰系统计),玻璃企业(含焙烧工序的)按上年度最低生产负荷运行,农药和制药企业限产30%(含)以上(以发酵罐、反应罐计),使用非溶剂型涂料的家具制造企业、使用非溶剂型油墨的包装印刷企业(不含书报刊、本册平板印刷)及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的工业涂装企业限产50%(以生产线计),涂料制造、油墨制造、人造板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及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工业涂装企业涉VOCs工序停产,磨料磨具企业限产50%(以生产线计),有色金属压延企业限产30%(以生产线计),矿石采选加工企业停止矿山开采工序,发制品企业VOCs工序限产30%。
3.控制类企业。电力及供热企业三项主要污染物日排放量在管控前10月份日均排放量基础上减排20%以上。65蒸吨/小时(含)及以下燃煤供热锅炉,未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二氧化硫小时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m3以下,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二氧化硫小时排放浓度控制在35mg/m3以下。65蒸吨/小时以上、16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发电及供热锅炉,二氧化硫小时排放浓度控制在15mg/m3以下。160蒸吨/小时(含)及以上燃煤发电及供热锅炉,距许昌市城区30公里以内的二氧化硫小时排放浓度控制在20mg/m3以下,30公里以外的二氧化硫小时排放浓度控制在25mg/m3以下。垃圾发电及供热企业二氧化硫小时排放浓度控制在35mg/m3以下,氮氧化物小时排放浓度控制在150mg/m3以下。生物质发电及供热企业二氧化硫小时排放浓度控制在15mg/m3以下,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氮氧化物小时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m3以下,未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氮氧化物小时排放浓度控制在100mg/m3以下。
4.其他管控措施按照《许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橙色管控规定执行。
(二)全面落实扬尘源减排措施
1.城市建成区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浇筑及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应急抢险、经市政府批准的保障民生工程的除外),配套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民生工程经批准并在许昌市控尘办备案后方可施工(中心五区民生工程项目须经市政府批准,四个县市民生工程项目由当地政府批准),并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措施。
2.施工工地停工后,施工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裸露场地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城市环路及国省干线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根据空气湿度情况适时调整洒水作业频次。
(三)全面落实移动源减排措施
1.中心城区渣土车、商砼车停驶并集中封存(保障应急抢险、民生工程的除外)。
2.停产类、限产类、控制类工业企业及其他日均重型载货车辆进出10辆及以上的重点用车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所有运输企业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禁止上路行驶。
3.严格落实大货车远端分流、高排放柴油车禁行、柴油货车路检路查、机动车限行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四)全面落实面源减排措施
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和垃圾焚烧,未按要求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整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
三、强化督导检查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力量对重污染天气管控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落实市级应急预案以及各成员单位专项实施方案中的任务措施。
2.市攻坚办主要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应急应对工作。其中,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会同气象部门及时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市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拆迁工地扬尘控制及建筑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督导检查。市公安局负责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机动车辆禁限行和交通疏导,负责将国四及以下柴油车纳入缉查布控系统,做好禁燃禁放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大货车远端分流、公共交通运力应急保障、运输企业国四及以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县乡道路清扫保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对国省道路及环路清扫保洁开展专项督导。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禁止秸秆及农田废弃物露天焚烧督导检查。市城管局负责对餐饮油烟治理、渣土车停驶、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禁止露天烧烤、城市垃圾及落叶禁烧督导落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场地扬尘控制督导检查。市供电公司负责加强管控企业用电量监控,每日将用电量异常企业名单报送至市攻坚办。市气象局负责开展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分析预报,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空气质量预测预报。
3.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将加大督导暗访检查力度,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以及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管控企业用电量情况,重点督促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通报各地管控情况。对管控措施不到位、督导不力的地方通报批评,对由于管控不力,造成空气质量严重下滑的地方,立即启动问责、追责机制。
2019年10月17日
许昌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19襄阳马拉松比赛期间交通管理的通告】经襄阳市政府批准,2019襄阳马拉松赛将于10月27日(星期日)举行。届时,将有约1.8万名运动员分别参加全程马拉松、半程马拉松和7公里健康跑比赛。比赛起点设在诸葛亮广场襄阳体育馆南广场,7公里健康跑终点设在环城南路岘山文化广场,半程终点设在唐城东门停车场,全程终点设在诸葛亮广场襄阳体育馆南广场,比赛时间约6小时。具体比赛路线为:
(一)全程马拉松(42.195公里): 诸葛亮广场(起点)——长虹路——右转檀溪路——右转双湖路——右转至滨江大道——古治街——荆州街——东街——环城东路(阳春门公园)——胜利街(南)——岘山路——左转穿唐城——唐城东门——左转至滨江大道——闸口路——建锦路——右转上一桥——直行至大庆西路——左转人民路——右转前进路——襄阳火车站——中原路(白马广场) ——右转至长虹北路(折返)——诸葛亮广场(终点)
(二)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诸葛亮广场(起点)——长虹路——右转檀溪路——右转双湖路——右转至滨江大道——古治街——荆州街——东街——环城东路(阳春门公园)——胜利街(南)——岘山路——左转穿唐城——唐城东门(半马终点)
(三)健康跑(7公里):诸葛亮广场(起点)——长虹路——左转环城南路——岘山文化广场(健康跑终点)
为保障比赛顺利进行及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在比赛期间将对部分道路分时、分路段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车辆停放管理
1.10月25日12时起至比赛结束,中原西路→汉江北路→春园西路→长虹北路合围区域内道路(含上述路段),长虹北路(中原路至春园路段),紫贞路(长虹路至中原路段)禁止车辆停放。
2.10月26日12时至比赛结束,岘山文化广场东停车场和西停车场、环城南路(青山路至汉唐大道段)禁止车辆停放。
3.10月26日12时起至比赛结束,唐城东门停车场、滨江大道(岘山路至唐城东门段),禁止车辆停放。
4. 10月26日12时起,赛道全线(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禁止机动车停放,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赛道内停放的车辆进行清理。
二、车辆通行管理
1.10月27日4时起至比赛结束,汉江北路→中原西路→长虹北路→春园西路合围区域内及汉江北路(中原西路至春园西路段)除持有赛事通行证车辆外,禁止所有车辆通行。
4时至6时30分,中原西路(汉江北路至长虹北路段)、春园西路(汉江北路至长虹北路段)除公交车、出租车外,其它社会车辆禁止通行。
6时30分至比赛结束,中原西路→汉江北路→春园西路→长虹北路合围区域(含围合道路)禁止所有车辆通行。
2.10月27日7时10分至9时,长虹二桥禁止车辆通行;10月27日7时50分至12时20分,汉江一桥由北向南禁止车辆通行;10月27日8时30分至12时30分,汉江一桥由南向北禁止车辆通行。
3.10月27日7时至比赛结束,西至卧龙大道和卧龙大桥、南至环城南路和内环南路、东至汉江和小清河沿线、北至钻石大道和邓城大道围合区域内及东津大桥、清河一桥、清河二桥、长征东路桥,除大型客车、公交车、出租车外,其它社会车辆可往出城方向通行但不可进城。樊城区沿江大道临时解除轻型货车禁限行措施。过境车辆可选择二广高速(G55)、福银高速(G70)、新G316国道、新G207国道等绕行。
三、赛道通行管理
10月27日,下列时间、道路除持有襄阳马拉松赛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所有车辆通行:
1. 7时至8时30分,长虹路(七里河路至建设路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2. 7时10分至9时,长虹二桥、长虹南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3. 7时10分至9时10分,檀溪路(长虹南路至双湖路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4. 7时20分至9时30分,双湖路、滨江大道(双湖路至长虹二桥下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5. 7时30分至9时40分,滨江大道(长虹二桥下至荆州街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6. 7时40分至9时50分,荆州街(滨江大道至东街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7. 7时50分至10时,东街(荆州街至环城东路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8. 7时50分至10时20分,环城东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9. 7时50分至10时40分,胜利街、岘山路、智谷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0. 8时至11时40分,滨江大道东延伸段(唐城大门口至东津大桥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1. 8时至12时10分,滨江大道东延伸段(东津大桥至闸口路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2. 8时30分至12时20分,闸口路、建锦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3. 8时30分至12时30分,汉江一桥由南向北桥面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4. 8时40分至12 时40分,桥北东路、大庆西路、人民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5. 8时45分至13时,前进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6. 8时50分至13时20分,中原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7. 9时至14时,长虹北路(邓城大道至七里河路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四、行经比赛沿线各交叉路口的车辆和行人,须服从执勤民警和工作人员指挥。
五、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与马拉松比赛线路相关的部分公交线路采取停驶、缩线或绕道措施,具体调整按照市公交总公司发布的赛事期间公交运行方案执行。
六、比赛期间,禁止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通行比赛线路及周边道路。
七、比赛当天,需进入交通管制区域参加成人高考、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事业单位招聘等考试的考生,请按照本通告及考试主办方安排,在交通管制前进入考场。
八、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比赛现场情况视情调整临时交通管理时间、交通管理范围。请广大市民提前做好出行安排,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出行时间。
请社会单位和各界群众给予理解支持,自觉遵照执行。
(一)全程马拉松(42.195公里): 诸葛亮广场(起点)——长虹路——右转檀溪路——右转双湖路——右转至滨江大道——古治街——荆州街——东街——环城东路(阳春门公园)——胜利街(南)——岘山路——左转穿唐城——唐城东门——左转至滨江大道——闸口路——建锦路——右转上一桥——直行至大庆西路——左转人民路——右转前进路——襄阳火车站——中原路(白马广场) ——右转至长虹北路(折返)——诸葛亮广场(终点)
(二)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诸葛亮广场(起点)——长虹路——右转檀溪路——右转双湖路——右转至滨江大道——古治街——荆州街——东街——环城东路(阳春门公园)——胜利街(南)——岘山路——左转穿唐城——唐城东门(半马终点)
(三)健康跑(7公里):诸葛亮广场(起点)——长虹路——左转环城南路——岘山文化广场(健康跑终点)
为保障比赛顺利进行及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在比赛期间将对部分道路分时、分路段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车辆停放管理
1.10月25日12时起至比赛结束,中原西路→汉江北路→春园西路→长虹北路合围区域内道路(含上述路段),长虹北路(中原路至春园路段),紫贞路(长虹路至中原路段)禁止车辆停放。
2.10月26日12时至比赛结束,岘山文化广场东停车场和西停车场、环城南路(青山路至汉唐大道段)禁止车辆停放。
3.10月26日12时起至比赛结束,唐城东门停车场、滨江大道(岘山路至唐城东门段),禁止车辆停放。
4. 10月26日12时起,赛道全线(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禁止机动车停放,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赛道内停放的车辆进行清理。
二、车辆通行管理
1.10月27日4时起至比赛结束,汉江北路→中原西路→长虹北路→春园西路合围区域内及汉江北路(中原西路至春园西路段)除持有赛事通行证车辆外,禁止所有车辆通行。
4时至6时30分,中原西路(汉江北路至长虹北路段)、春园西路(汉江北路至长虹北路段)除公交车、出租车外,其它社会车辆禁止通行。
6时30分至比赛结束,中原西路→汉江北路→春园西路→长虹北路合围区域(含围合道路)禁止所有车辆通行。
2.10月27日7时10分至9时,长虹二桥禁止车辆通行;10月27日7时50分至12时20分,汉江一桥由北向南禁止车辆通行;10月27日8时30分至12时30分,汉江一桥由南向北禁止车辆通行。
3.10月27日7时至比赛结束,西至卧龙大道和卧龙大桥、南至环城南路和内环南路、东至汉江和小清河沿线、北至钻石大道和邓城大道围合区域内及东津大桥、清河一桥、清河二桥、长征东路桥,除大型客车、公交车、出租车外,其它社会车辆可往出城方向通行但不可进城。樊城区沿江大道临时解除轻型货车禁限行措施。过境车辆可选择二广高速(G55)、福银高速(G70)、新G316国道、新G207国道等绕行。
三、赛道通行管理
10月27日,下列时间、道路除持有襄阳马拉松赛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所有车辆通行:
1. 7时至8时30分,长虹路(七里河路至建设路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2. 7时10分至9时,长虹二桥、长虹南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3. 7时10分至9时10分,檀溪路(长虹南路至双湖路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4. 7时20分至9时30分,双湖路、滨江大道(双湖路至长虹二桥下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5. 7时30分至9时40分,滨江大道(长虹二桥下至荆州街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6. 7时40分至9时50分,荆州街(滨江大道至东街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7. 7时50分至10时,东街(荆州街至环城东路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8. 7时50分至10时20分,环城东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9. 7时50分至10时40分,胜利街、岘山路、智谷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0. 8时至11时40分,滨江大道东延伸段(唐城大门口至东津大桥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1. 8时至12时10分,滨江大道东延伸段(东津大桥至闸口路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2. 8时30分至12时20分,闸口路、建锦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3. 8时30分至12时30分,汉江一桥由南向北桥面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4. 8时40分至12 时40分,桥北东路、大庆西路、人民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5. 8时45分至13时,前进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6. 8时50分至13时20分,中原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7. 9时至14时,长虹北路(邓城大道至七里河路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四、行经比赛沿线各交叉路口的车辆和行人,须服从执勤民警和工作人员指挥。
五、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与马拉松比赛线路相关的部分公交线路采取停驶、缩线或绕道措施,具体调整按照市公交总公司发布的赛事期间公交运行方案执行。
六、比赛期间,禁止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通行比赛线路及周边道路。
七、比赛当天,需进入交通管制区域参加成人高考、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事业单位招聘等考试的考生,请按照本通告及考试主办方安排,在交通管制前进入考场。
八、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比赛现场情况视情调整临时交通管理时间、交通管理范围。请广大市民提前做好出行安排,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出行时间。
请社会单位和各界群众给予理解支持,自觉遵照执行。
【关于2019襄阳马拉松比赛期间交通管理的通告】经襄阳市政府批准,2019襄阳马拉松赛将于10月27日(星期日)举行。届时,将有约1.8万名运动员分别参加全程马拉松、半程马拉松和7公里健康跑比赛。比赛起点设在诸葛亮广场襄阳体育馆南广场,7公里健康跑终点设在环城南路岘山文化广场,半程终点设在唐城东门停车场,全程终点设在诸葛亮广场襄阳体育馆南广场,比赛时间约6小时。具体比赛路线为:
(一)全程马拉松(42.195公里): 诸葛亮广场(起点)——长虹路——右转檀溪路——右转双湖路——右转至滨江大道——古治街——荆州街——东街——环城东路(阳春门公园)——胜利街(南)——岘山路——左转穿唐城——唐城东门——左转至滨江大道——闸口路——建锦路——右转上一桥——直行至大庆西路——左转人民路——右转前进路——襄阳火车站——中原路(白马广场) ——右转至长虹北路(折返)——诸葛亮广场(终点)
(二)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诸葛亮广场(起点)——长虹路——右转檀溪路——右转双湖路——右转至滨江大道——古治街——荆州街——东街——环城东路(阳春门公园)——胜利街(南)——岘山路——左转穿唐城——唐城东门(半马终点)
(三)健康跑(7公里):诸葛亮广场(起点)——长虹路——左转环城南路——岘山文化广场(健康跑终点)
为保障比赛顺利进行及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在比赛期间将对部分道路分时、分路段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车辆停放管理
1.10月25日12时起至比赛结束,中原西路→汉江北路→春园西路→长虹北路合围区域内道路(含上述路段),长虹北路(中原路至春园路段),紫贞路(长虹路至中原路段)禁止车辆停放。
2.10月26日12时至比赛结束,岘山文化广场东停车场和西停车场、环城南路(青山路至汉唐大道段)禁止车辆停放。
3.10月26日12时起至比赛结束,唐城东门停车场、滨江大道(岘山路至唐城东门段),禁止车辆停放。
4. 10月26日12时起,赛道全线(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禁止机动车停放,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赛道内停放的车辆进行清理。
二、车辆通行管理
1.10月27日4时起至比赛结束,汉江北路→中原西路→长虹北路→春园西路合围区域内及汉江北路(中原西路至春园西路段)除持有赛事通行证车辆外,禁止所有车辆通行。
4时至6时30分,中原西路(汉江北路至长虹北路段)、春园西路(汉江北路至长虹北路段)除公交车、出租车外,其它社会车辆禁止通行。
6时30分至比赛结束,中原西路→汉江北路→春园西路→长虹北路合围区域(含围合道路)禁止所有车辆通行。
2.10月27日7时10分至9时,长虹二桥禁止车辆通行;10月27日7时50分至12时20分,汉江一桥由北向南禁止车辆通行;10月27日8时30分至12时30分,汉江一桥由南向北禁止车辆通行。
3.10月27日7时至比赛结束,西至卧龙大道和卧龙大桥、南至环城南路和内环南路、东至汉江和小清河沿线、北至钻石大道和邓城大道围合区域内及东津大桥、清河一桥、清河二桥、长征东路桥,除大型客车、公交车、出租车外,其它社会车辆可往出城方向通行但不可进城。樊城区沿江大道临时解除轻型货车禁限行措施。过境车辆可选择二广高速(G55)、福银高速(G70)、新G316国道、新G207国道等绕行。
三、赛道通行管理
10月27日,下列时间、道路除持有襄阳马拉松赛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所有车辆通行:
1. 7时至8时30分,长虹路(七里河路至建设路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2. 7时10分至9时,长虹二桥、长虹南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3. 7时10分至9时10分,檀溪路(长虹南路至双湖路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4. 7时20分至9时30分,双湖路、滨江大道(双湖路至长虹二桥下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5. 7时30分至9时40分,滨江大道(长虹二桥下至荆州街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6. 7时40分至9时50分,荆州街(滨江大道至东街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7. 7时50分至10时,东街(荆州街至环城东路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8. 7时50分至10时20分,环城东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9. 7时50分至10时40分,胜利街、岘山路、智谷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0. 8时至11时40分,滨江大道东延伸段(唐城大门口至东津大桥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1. 8时至12时10分,滨江大道东延伸段(东津大桥至闸口路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2. 8时30分至12时20分,闸口路、建锦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3. 8时30分至12时30分,汉江一桥由南向北桥面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4. 8时40分至12 时40分,桥北东路、大庆西路、人民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5. 8时45分至13时,前进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6. 8时50分至13时20分,中原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7. 9时至14时,长虹北路(邓城大道至七里河路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四、行经比赛沿线各交叉路口的车辆和行人,须服从执勤民警和工作人员指挥。
五、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与马拉松比赛线路相关的部分公交线路采取停驶、缩线或绕道措施,具体调整按照市公交总公司发布的赛事期间公交运行方案执行。
六、比赛期间,禁止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通行比赛线路及周边道路。
七、比赛当天,需进入交通管制区域参加成人高考、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事业单位招聘等考试的考生,请按照本通告及考试主办方安排,在交通管制前进入考场。
八、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比赛现场情况视情调整临时交通管理时间、交通管理范围。请广大市民提前做好出行安排,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出行时间。
请社会单位和各界群众给予理解支持,自觉遵照执行。
(一)全程马拉松(42.195公里): 诸葛亮广场(起点)——长虹路——右转檀溪路——右转双湖路——右转至滨江大道——古治街——荆州街——东街——环城东路(阳春门公园)——胜利街(南)——岘山路——左转穿唐城——唐城东门——左转至滨江大道——闸口路——建锦路——右转上一桥——直行至大庆西路——左转人民路——右转前进路——襄阳火车站——中原路(白马广场) ——右转至长虹北路(折返)——诸葛亮广场(终点)
(二)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诸葛亮广场(起点)——长虹路——右转檀溪路——右转双湖路——右转至滨江大道——古治街——荆州街——东街——环城东路(阳春门公园)——胜利街(南)——岘山路——左转穿唐城——唐城东门(半马终点)
(三)健康跑(7公里):诸葛亮广场(起点)——长虹路——左转环城南路——岘山文化广场(健康跑终点)
为保障比赛顺利进行及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在比赛期间将对部分道路分时、分路段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车辆停放管理
1.10月25日12时起至比赛结束,中原西路→汉江北路→春园西路→长虹北路合围区域内道路(含上述路段),长虹北路(中原路至春园路段),紫贞路(长虹路至中原路段)禁止车辆停放。
2.10月26日12时至比赛结束,岘山文化广场东停车场和西停车场、环城南路(青山路至汉唐大道段)禁止车辆停放。
3.10月26日12时起至比赛结束,唐城东门停车场、滨江大道(岘山路至唐城东门段),禁止车辆停放。
4. 10月26日12时起,赛道全线(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禁止机动车停放,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赛道内停放的车辆进行清理。
二、车辆通行管理
1.10月27日4时起至比赛结束,汉江北路→中原西路→长虹北路→春园西路合围区域内及汉江北路(中原西路至春园西路段)除持有赛事通行证车辆外,禁止所有车辆通行。
4时至6时30分,中原西路(汉江北路至长虹北路段)、春园西路(汉江北路至长虹北路段)除公交车、出租车外,其它社会车辆禁止通行。
6时30分至比赛结束,中原西路→汉江北路→春园西路→长虹北路合围区域(含围合道路)禁止所有车辆通行。
2.10月27日7时10分至9时,长虹二桥禁止车辆通行;10月27日7时50分至12时20分,汉江一桥由北向南禁止车辆通行;10月27日8时30分至12时30分,汉江一桥由南向北禁止车辆通行。
3.10月27日7时至比赛结束,西至卧龙大道和卧龙大桥、南至环城南路和内环南路、东至汉江和小清河沿线、北至钻石大道和邓城大道围合区域内及东津大桥、清河一桥、清河二桥、长征东路桥,除大型客车、公交车、出租车外,其它社会车辆可往出城方向通行但不可进城。樊城区沿江大道临时解除轻型货车禁限行措施。过境车辆可选择二广高速(G55)、福银高速(G70)、新G316国道、新G207国道等绕行。
三、赛道通行管理
10月27日,下列时间、道路除持有襄阳马拉松赛专用证件的车辆外,禁止所有车辆通行:
1. 7时至8时30分,长虹路(七里河路至建设路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2. 7时10分至9时,长虹二桥、长虹南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3. 7时10分至9时10分,檀溪路(长虹南路至双湖路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4. 7时20分至9时30分,双湖路、滨江大道(双湖路至长虹二桥下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5. 7时30分至9时40分,滨江大道(长虹二桥下至荆州街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6. 7时40分至9时50分,荆州街(滨江大道至东街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7. 7时50分至10时,东街(荆州街至环城东路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8. 7时50分至10时20分,环城东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9. 7时50分至10时40分,胜利街、岘山路、智谷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0. 8时至11时40分,滨江大道东延伸段(唐城大门口至东津大桥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1. 8时至12时10分,滨江大道东延伸段(东津大桥至闸口路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2. 8时30分至12时20分,闸口路、建锦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3. 8时30分至12时30分,汉江一桥由南向北桥面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4. 8时40分至12 时40分,桥北东路、大庆西路、人民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5. 8时45分至13时,前进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6. 8时50分至13时20分,中原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7. 9时至14时,长虹北路(邓城大道至七里河路路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四、行经比赛沿线各交叉路口的车辆和行人,须服从执勤民警和工作人员指挥。
五、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与马拉松比赛线路相关的部分公交线路采取停驶、缩线或绕道措施,具体调整按照市公交总公司发布的赛事期间公交运行方案执行。
六、比赛期间,禁止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通行比赛线路及周边道路。
七、比赛当天,需进入交通管制区域参加成人高考、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事业单位招聘等考试的考生,请按照本通告及考试主办方安排,在交通管制前进入考场。
八、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比赛现场情况视情调整临时交通管理时间、交通管理范围。请广大市民提前做好出行安排,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出行时间。
请社会单位和各界群众给予理解支持,自觉遵照执行。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