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明夷易学校对版------卷四05
校按:本次校对以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取用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版(以下简称四库本)。其他主要参校版本依次有中国国家图书馆和台湾中央图书馆所藏明万历戊寅刊本,取用华龄出版社影印版(以下简称万历本);清雍正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卷五百九十三~卷六百二十八,取用台湾育林出版社影印版(以下简称集成本);清雍正蒋国祥补刻本,取用哈佛大学燕京(汉和)图书馆版(以下简称补刻本)。以上诸版均为明清原版,为减少人为差错,民国后重排多版本均未列入参校。
壬癸
壬水属阳,乃甘泽长流之水,能滋生草木,长养万物。独喜春夏生人,秋冬值令,则无生意。若见寅午戌,官星得生助之气,名誉自彰。金局生八月,名利两遂。水局生三月,为天德,主贵。地支亥卯未,行南方运,发财。
癸水属阴,乃大海无涯之水,不能生长万物。一云雨露润泽之水,滋助万物。喜春秋间,运行巳午戌地,发福非常。大忌辰戌丑未运,成败。地支亥卯未合,伤旺益财。无寅甲,亦发名利。如见己土,丑未月,更带三刑,平常衣禄。初中未济,终末荣发。若五行有救,身旺,运喜财官,亦主贵显。
诗曰:壬癸日生水为主,根基惟在火与土。春秋来往发财官,冬夏东①行为得所。
壬癸日生,坐下辰戌丑未巳午,为玄②武当权。运行宜火土分野,过与不及,偏阴偏阳,则贵而不实。若生四季巳午月,引亥子时③;或冬生,引辰戌丑未巳午时,俱贵。非此时,虚名虚利。运喜金水分野,生助为荣。无金则水绝。忌比肩劫财。冬十一月三合结局,水涨横泛而土崩。故水无土则滥,土无水则干。土得水而受润通气,水得土而成堤为河,二者不可偏倚。若更气运得宜,无不贵显。其刑合、拱合等格,不在此论。
六壬日诗曰:寅宫既济最为奇,寅上水火既济,身坐财食生旺,见壬寅时,贵。子位冲刑反是宜,壬子日刃,飞天禄马,喜刑冲破害,子中己绝丙胎,财官无气,取午中丁己故也。申上逢生多秀丽,申中土败火病,财官俱背,却水长生为学堂,主聪明秀丽。辰中建禄却卑微。壬辰魁罡,柱中不见财官,喜重叠压伏,忌刑冲,无土制御则泛。虽是文秀,平生于功名中歇灭。若财官生旺,别入他格。柱中见财官,忌伤破运,喜火土分野运。午为禄马同乡断,壬午为禄马同乡,身坐财官,为人伶俐,有谋断,见壬寅时,贵。戌作财官双美推。壬戌日德,身坐④丁⑤戊为财官,名玄⑥武当权,凡引用分野,与辰午同。造化穷通各有异,柱中配合要须知。
六壬日,除壬辰为魁罡,财官喜忌,论于日下。壬寅、壬子、壬申、壬午、壬戌五日,用丙丁为财,己正官,戊偏官。四柱透丙丁己字,生九夏四季火土局中,财官有用。如不透此三字,生九夏火土局,亦作财官论。见壬癸夺财,乙伤官,名利艰难⑦。若生春冬及水木局中,财官无气;虽得滋助,亦轻。喜行南方⑧四季火土分野,向官临财运。柱见戊己,杀官混杂,无制反贱。如无己有戊,不见制伏,作鬼论。要分身鬼强弱,定其吉凶。制伏得中,作偏官论。制过,不福。更详日干于所生月内,有无力助,分节气浅深轻重言之。喜行身旺鬼衰运,忌行身衰鬼旺运。
六癸日诗曰:卯为日贵坐学堂,癸卯为日贵,坐长生学堂,食神建旺。虽财官无气,亦吉。巳建财官最吉祥,癸巳为日贵,身坐财官印生旺,谓巳中丙戊建禄,庚金长生,得丁巳时,贵。未上鬼伤因质朴,未上身坐偏官偏财,喜身旺化鬼为官。亥中官背却荣昌。亥中丙戊俱绝,财官俱背,却喜亥多,冲⑨巳中丙戊,飞来就癸,为财官禄马之贵。若得癸亥时并冲,方合。酉宫得救方无咎,酉上⑩癸水衰败,财官无气⑾,要通身旺月为贵。丑位虽冲不作殃。丑中羊刃,有官无财,己土专位七杀,喜冲破刃神,不为灾咎。忧不忧兮喜不喜,月间休旺要参详。
六癸日,用丙丁为财,戊正官,己偏官。若四柱透丙丁戊字,生九夏四季火土局,财官有用。若无此三字,生九夏四季火土局中,亦作财官论。见壬癸夺财,甲伤官,不利。若生春冬水木局中,财官无气。喜行南方四季财官之运。怕杀⑿官混杂,有杀无制,鬼论;制太过,凶。更详日干于月令内,有无⒀力助,轻重言之。运喜忌同上。
①东,万历本为“震”。震为八卦之一,方位为东方。
②玄,集成本为“元”,古本“玄”、“元”相通。
③引亥子时,集成本为“时引亥子”。
④坐,四库本为“作”,其余诸版本为“坐”,今从诸版。
⑤丁,诸版本为“丙”,戌中藏丁、辛、戊,无丙,疑误,改之。
⑥玄,集成本为“元”,古本“玄”、“元”相通。
⑦艰难,万历本为“艰辛”。
⑧南方,万历本为“东南”。
⑨却喜亥多,冲,万历本、集成本为“却喜亥冲出”。
⑩上,四库本为“中”。
⑾气,万历本为“邪”。
⑿杀,万历本为“财”,疑误,改之。
⒀无,万历本为“官”,疑误,改之。
校按:本次校对以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取用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版(以下简称四库本)。其他主要参校版本依次有中国国家图书馆和台湾中央图书馆所藏明万历戊寅刊本,取用华龄出版社影印版(以下简称万历本);清雍正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卷五百九十三~卷六百二十八,取用台湾育林出版社影印版(以下简称集成本);清雍正蒋国祥补刻本,取用哈佛大学燕京(汉和)图书馆版(以下简称补刻本)。以上诸版均为明清原版,为减少人为差错,民国后重排多版本均未列入参校。
壬癸
壬水属阳,乃甘泽长流之水,能滋生草木,长养万物。独喜春夏生人,秋冬值令,则无生意。若见寅午戌,官星得生助之气,名誉自彰。金局生八月,名利两遂。水局生三月,为天德,主贵。地支亥卯未,行南方运,发财。
癸水属阴,乃大海无涯之水,不能生长万物。一云雨露润泽之水,滋助万物。喜春秋间,运行巳午戌地,发福非常。大忌辰戌丑未运,成败。地支亥卯未合,伤旺益财。无寅甲,亦发名利。如见己土,丑未月,更带三刑,平常衣禄。初中未济,终末荣发。若五行有救,身旺,运喜财官,亦主贵显。
诗曰:壬癸日生水为主,根基惟在火与土。春秋来往发财官,冬夏东①行为得所。
壬癸日生,坐下辰戌丑未巳午,为玄②武当权。运行宜火土分野,过与不及,偏阴偏阳,则贵而不实。若生四季巳午月,引亥子时③;或冬生,引辰戌丑未巳午时,俱贵。非此时,虚名虚利。运喜金水分野,生助为荣。无金则水绝。忌比肩劫财。冬十一月三合结局,水涨横泛而土崩。故水无土则滥,土无水则干。土得水而受润通气,水得土而成堤为河,二者不可偏倚。若更气运得宜,无不贵显。其刑合、拱合等格,不在此论。
六壬日诗曰:寅宫既济最为奇,寅上水火既济,身坐财食生旺,见壬寅时,贵。子位冲刑反是宜,壬子日刃,飞天禄马,喜刑冲破害,子中己绝丙胎,财官无气,取午中丁己故也。申上逢生多秀丽,申中土败火病,财官俱背,却水长生为学堂,主聪明秀丽。辰中建禄却卑微。壬辰魁罡,柱中不见财官,喜重叠压伏,忌刑冲,无土制御则泛。虽是文秀,平生于功名中歇灭。若财官生旺,别入他格。柱中见财官,忌伤破运,喜火土分野运。午为禄马同乡断,壬午为禄马同乡,身坐财官,为人伶俐,有谋断,见壬寅时,贵。戌作财官双美推。壬戌日德,身坐④丁⑤戊为财官,名玄⑥武当权,凡引用分野,与辰午同。造化穷通各有异,柱中配合要须知。
六壬日,除壬辰为魁罡,财官喜忌,论于日下。壬寅、壬子、壬申、壬午、壬戌五日,用丙丁为财,己正官,戊偏官。四柱透丙丁己字,生九夏四季火土局中,财官有用。如不透此三字,生九夏火土局,亦作财官论。见壬癸夺财,乙伤官,名利艰难⑦。若生春冬及水木局中,财官无气;虽得滋助,亦轻。喜行南方⑧四季火土分野,向官临财运。柱见戊己,杀官混杂,无制反贱。如无己有戊,不见制伏,作鬼论。要分身鬼强弱,定其吉凶。制伏得中,作偏官论。制过,不福。更详日干于所生月内,有无力助,分节气浅深轻重言之。喜行身旺鬼衰运,忌行身衰鬼旺运。
六癸日诗曰:卯为日贵坐学堂,癸卯为日贵,坐长生学堂,食神建旺。虽财官无气,亦吉。巳建财官最吉祥,癸巳为日贵,身坐财官印生旺,谓巳中丙戊建禄,庚金长生,得丁巳时,贵。未上鬼伤因质朴,未上身坐偏官偏财,喜身旺化鬼为官。亥中官背却荣昌。亥中丙戊俱绝,财官俱背,却喜亥多,冲⑨巳中丙戊,飞来就癸,为财官禄马之贵。若得癸亥时并冲,方合。酉宫得救方无咎,酉上⑩癸水衰败,财官无气⑾,要通身旺月为贵。丑位虽冲不作殃。丑中羊刃,有官无财,己土专位七杀,喜冲破刃神,不为灾咎。忧不忧兮喜不喜,月间休旺要参详。
六癸日,用丙丁为财,戊正官,己偏官。若四柱透丙丁戊字,生九夏四季火土局,财官有用。若无此三字,生九夏四季火土局中,亦作财官论。见壬癸夺财,甲伤官,不利。若生春冬水木局中,财官无气。喜行南方四季财官之运。怕杀⑿官混杂,有杀无制,鬼论;制太过,凶。更详日干于月令内,有无⒀力助,轻重言之。运喜忌同上。
①东,万历本为“震”。震为八卦之一,方位为东方。
②玄,集成本为“元”,古本“玄”、“元”相通。
③引亥子时,集成本为“时引亥子”。
④坐,四库本为“作”,其余诸版本为“坐”,今从诸版。
⑤丁,诸版本为“丙”,戌中藏丁、辛、戊,无丙,疑误,改之。
⑥玄,集成本为“元”,古本“玄”、“元”相通。
⑦艰难,万历本为“艰辛”。
⑧南方,万历本为“东南”。
⑨却喜亥多,冲,万历本、集成本为“却喜亥冲出”。
⑩上,四库本为“中”。
⑾气,万历本为“邪”。
⑿杀,万历本为“财”,疑误,改之。
⒀无,万历本为“官”,疑误,改之。
中国学前教育在线送给您及身边朋友最走心的礼物!
推荐您及朋友关注一个免费直播科学育儿活动:
《妙树育儿学堂》,是《育儿学堂》推出后针对0-3岁婴幼儿发展的在线育儿频道。由妙树托育中心(北京总部)发起,针对婴幼儿家庭、托育机构在专业上的需求,联合中国上海和台湾等地,以及芬兰、日本知名专家、实践菁英进行在线分享的“育儿频道”。本频道于2020年3月25日20:00开始直播啦!!!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钉钉群“《育儿学堂》频道∙总群”,看直播,“妙树爱娃∙公益种树群”等钉钉群联播。
推荐您及朋友关注一个免费直播科学育儿活动:
《妙树育儿学堂》,是《育儿学堂》推出后针对0-3岁婴幼儿发展的在线育儿频道。由妙树托育中心(北京总部)发起,针对婴幼儿家庭、托育机构在专业上的需求,联合中国上海和台湾等地,以及芬兰、日本知名专家、实践菁英进行在线分享的“育儿频道”。本频道于2020年3月25日20:00开始直播啦!!!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钉钉群“《育儿学堂》频道∙总群”,看直播,“妙树爱娃∙公益种树群”等钉钉群联播。
近几年来,台湾,乃至其他华人地区,流行著一种婴灵信仰的传说。所谓婴灵,包括人工流产、胎死腹中,或出生不久即夭折的婴儿灵魂。据说,如果不予超度,他们便会以种种方式或现象,来危害其亲属以及跟他们有冤的人,以致造成家庭的不安,社会的恐惧等。这些都是由于节育,以及婚前怀孕或非婚怀孕等的风气,所带来的精神负担。
因而有某些人士,于报刊连续登出‘婴灵供养’的大幅广告,宣称能够为人超度婴灵,解救婴灵造成的困扰问题,并引《长寿经》为证。又有人传出,能以符咒将婴灵练成婴兵,以婴兵来探听他人的隐私,传递消息。甚至能够驱使婴兵杀人于千里之外,而不留下一丝痕迹。类似的传说,当然不是佛教的主张,也不是任何一个历史时代和特定的地区,所流传过的信仰。
自从婴灵之说流传以来,除了人工流产过的父母与家庭受到困扰外,一般人遇到一些物质和精神上的意外现象,也会疑神疑鬼,认为是婴灵作祟。好像我们生活的空间,到处都有婴灵正等待机会,对人下手似的。其实以佛法的观点而言,众生是平等的,人的生命虽然有长有短,死亡之后却都相同,成人死后是中阴身、婴儿死后也是中阴身。经过四十九天之后,他们已经转生,或生人、天,或为鬼神,或为地狱和傍生中的众生,不会老是以婴儿的灵体在人间作祟的。
的确也有一些人杯弓蛇影,认为发现了婴灵附身,纠缠不休,冤魂不散的现象。但这多半是出于心理的因素,即使真有外在的灵力干扰,也不能说就是来自婴灵。总之,不论是否受到鬼神灵力的干扰,都不能肯定说是出于婴灵的作祟。
人们对于婴灵之说的恐慌,可能是从幼儿心态的观点来看。如有些幼儿不可理喻,婴儿更是无知,他们吵闹不休的时候,父母只有哄他们。尤其遇到难带的婴儿,终日哭闹,整夜不眠,不是为了肚子饿,也不是为了不舒服,就是要人陪著他、注意他和照顾他。因此,一旦认为是受到婴灵的困扰时,也就束手无策;并认为,即使为他们诵经、替他们说法,他们也听不懂,所以不受感化。
针对此,一些投机取巧之徒,鼓吹他们能够以某种法术和超度的力量,来解决婴灵作祟的问题。但是根据佛经所说,众生从此生死后,到彼生出生之前的中阴身,都跟生前的形态相同而较小;婴儿既无知,婴儿的中阴身,亦不可能寻仇报冤。即使过了中阴身阶段而入鬼趣,鬼道众生也都具备神通;此因无粗重的身体和五根的束缚,便极易接受感应和感化。所以,千万不要把死后的婴儿,当做凶神恶鬼般看待。
依据佛教常识的说法,不论婴儿或成人,年幼或年老,凡死亡者,亲属立即为其设供超度,即以供养三宝功德,为亡者祈得冥福,便能超生善道,乃至往生佛国。所谓专为胎儿及婴儿的亡灵,特设一种超度法门之说,并无往例可循。
至于前举的《佛说长寿经》(现收于《卍续藏经》的‘补遗类’),记载著佛陀为一个名叫‘颠倒’的妇女所说。此女曾因家庭问题,杀死了已怀孕满八个月的胎儿。佛陀告诫她说,杀胎的罪行,与杀父、杀母、出佛身血、破和合僧,五事并列,称为五种逆罪。灭罪之法,便是受持此《长寿经》,书写读诵,或自书、或遣人书,便能不受罪报,而生于梵天,此经中也未见有超度婴灵之说。此经强调护胎,将‘杀胎’列为五逆重罪之一,与一般佛经视杀父、杀母、杀圣人、出佛身血、破和合僧的五事为五逆罪不相同,故在我国并不流行。
另外,有人传称,日本有婴灵祈求地藏菩萨救度之说,也与地藏信仰的史实不符。根据日本民间对地藏菩萨的信仰看来,自十一世纪开始,才有了为除病延命而造地藏像的记载。其后,民间并渐渐将地藏菩萨演变为婴儿的守护神,而有了‘守子’、‘安子’、‘育子’、‘持子’的地藏信仰,其作用在于祈求保护胎儿的安全出生,而至于婴儿的平安成长,亦与所谓的婴灵作祟无关。
如今少数人鼓吹婴灵作祟及超度婴灵之风,不论是出于善意的信仰,或是出于敛财的动机,从以上看来均与正统的佛教信仰无涉,则已非常明显。(圣严法师著《学佛群疑》) https://t.cn/EXa73VU
因而有某些人士,于报刊连续登出‘婴灵供养’的大幅广告,宣称能够为人超度婴灵,解救婴灵造成的困扰问题,并引《长寿经》为证。又有人传出,能以符咒将婴灵练成婴兵,以婴兵来探听他人的隐私,传递消息。甚至能够驱使婴兵杀人于千里之外,而不留下一丝痕迹。类似的传说,当然不是佛教的主张,也不是任何一个历史时代和特定的地区,所流传过的信仰。
自从婴灵之说流传以来,除了人工流产过的父母与家庭受到困扰外,一般人遇到一些物质和精神上的意外现象,也会疑神疑鬼,认为是婴灵作祟。好像我们生活的空间,到处都有婴灵正等待机会,对人下手似的。其实以佛法的观点而言,众生是平等的,人的生命虽然有长有短,死亡之后却都相同,成人死后是中阴身、婴儿死后也是中阴身。经过四十九天之后,他们已经转生,或生人、天,或为鬼神,或为地狱和傍生中的众生,不会老是以婴儿的灵体在人间作祟的。
的确也有一些人杯弓蛇影,认为发现了婴灵附身,纠缠不休,冤魂不散的现象。但这多半是出于心理的因素,即使真有外在的灵力干扰,也不能说就是来自婴灵。总之,不论是否受到鬼神灵力的干扰,都不能肯定说是出于婴灵的作祟。
人们对于婴灵之说的恐慌,可能是从幼儿心态的观点来看。如有些幼儿不可理喻,婴儿更是无知,他们吵闹不休的时候,父母只有哄他们。尤其遇到难带的婴儿,终日哭闹,整夜不眠,不是为了肚子饿,也不是为了不舒服,就是要人陪著他、注意他和照顾他。因此,一旦认为是受到婴灵的困扰时,也就束手无策;并认为,即使为他们诵经、替他们说法,他们也听不懂,所以不受感化。
针对此,一些投机取巧之徒,鼓吹他们能够以某种法术和超度的力量,来解决婴灵作祟的问题。但是根据佛经所说,众生从此生死后,到彼生出生之前的中阴身,都跟生前的形态相同而较小;婴儿既无知,婴儿的中阴身,亦不可能寻仇报冤。即使过了中阴身阶段而入鬼趣,鬼道众生也都具备神通;此因无粗重的身体和五根的束缚,便极易接受感应和感化。所以,千万不要把死后的婴儿,当做凶神恶鬼般看待。
依据佛教常识的说法,不论婴儿或成人,年幼或年老,凡死亡者,亲属立即为其设供超度,即以供养三宝功德,为亡者祈得冥福,便能超生善道,乃至往生佛国。所谓专为胎儿及婴儿的亡灵,特设一种超度法门之说,并无往例可循。
至于前举的《佛说长寿经》(现收于《卍续藏经》的‘补遗类’),记载著佛陀为一个名叫‘颠倒’的妇女所说。此女曾因家庭问题,杀死了已怀孕满八个月的胎儿。佛陀告诫她说,杀胎的罪行,与杀父、杀母、出佛身血、破和合僧,五事并列,称为五种逆罪。灭罪之法,便是受持此《长寿经》,书写读诵,或自书、或遣人书,便能不受罪报,而生于梵天,此经中也未见有超度婴灵之说。此经强调护胎,将‘杀胎’列为五逆重罪之一,与一般佛经视杀父、杀母、杀圣人、出佛身血、破和合僧的五事为五逆罪不相同,故在我国并不流行。
另外,有人传称,日本有婴灵祈求地藏菩萨救度之说,也与地藏信仰的史实不符。根据日本民间对地藏菩萨的信仰看来,自十一世纪开始,才有了为除病延命而造地藏像的记载。其后,民间并渐渐将地藏菩萨演变为婴儿的守护神,而有了‘守子’、‘安子’、‘育子’、‘持子’的地藏信仰,其作用在于祈求保护胎儿的安全出生,而至于婴儿的平安成长,亦与所谓的婴灵作祟无关。
如今少数人鼓吹婴灵作祟及超度婴灵之风,不论是出于善意的信仰,或是出于敛财的动机,从以上看来均与正统的佛教信仰无涉,则已非常明显。(圣严法师著《学佛群疑》) https://t.cn/EXa73VU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