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电科普5G基站:数量越多辐射反而会减小】5G基站辐射难道对人体真的有危害吗?今日,中国广电5G公众号对此进行了科普。对于单个5G基站的辐射量低,5G基站建设密集辐射会不会也随之变高的问题,中国广电表示,基站的密集建设使通信距离变短,相应的发射功率也变小,所以5G基站建设的越多,反而会使辐射减小。https://t.cn/A6a06qRp
【酒后小区内挪车算不算酒驾?】
近日,河南正在开展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9天时间,共查处各类酒驾醉驾3101起。其中,不少“酒司机”被查后表示:主观上没有想要酒驾,抱有“交警不一定查住我”的幻想等。酒后挪车算不算酒驾?开放性小区内的道路上醉驾,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梳理最近几年我省交管部门查处的案件以及法院的裁判案例,为您寻找答案。
【答案1:酒后路对面挪车,涉嫌醉驾】
酒后挪车算不算酒驾?有人说:开得不远,当然不算。也有人说:只要是开了,就算!到底算不算呢?
2020年11月30日晚,确山县一辆沿铁北路由东往西行驶的小轿车慌慌张张地停到了街边路沿石上,被确山县交警大队铁骑中队巡逻民警发现并上前盘查,司机慌张的表情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你喝酒了吗?”民警问道。“我喝了,但是我就是想挪动一下车子,我的车原本停在斜对面洗浴中心门口,我怕影响交通,我就开出来想停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我这是挪车,不算是酒驾。”司机连忙解释道。
随即,民警将其带上警车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117mg/100ml,已远远超过醉驾的标准,系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后在道路上挪动车位的行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记者注意到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发布的一起指导案例,其中指出,当事人只要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具有法律拟制的危险性,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客观要件;明知自己饮酒仍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具有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故意。
不过,对于为挪动车位而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且行驶距离较短、速度较慢、未发生严重后果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如果发生致人轻伤以上的交通事故,一般不宜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但结合具体案情,行为人的认罪、悔罪表现和赔偿情况,为体现从宽处罚精神,可以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答案2:酒后撞上小区车库挡杆,因醉驾获刑】
郑州市惠济区的一个小区中,金先生准备开车送一名朋友回家,谁知道与地下车库的保安发生了冲突,保安表示,金先生的车不能离开,他却强行开车出车库,撞上了车库门口的挡杆。
保安报警,金先生被抓获,半年后,他坐在了郑州市惠济区法院法庭的被告人座位上。
仅仅与保安冲突,撞坏了挡杆,怎么还要接受刑事处罚?原来,当天晚上金先生与朋友吃饭,席间大量饮酒,先返回了家中,又准备开车送朋友回家。警察赶到,发现金先生浑身酒气,一测血醇酒精含量,显示为176.75mg/100ml。
法院认为,金先生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以惩罚。鉴于其初犯、偶犯,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判处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开放性小区内的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法院认为,小区是居民聚居的生活场所,居住的人数众多,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小区的规模越来越大,小区内车辆通行的路段往往也是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在小区内醉驾对公共安全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如果在《道交法》规定之外,另以“是否作为公共路段穿行”作为认定道路的标准,将不利于保障小区内生活的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因此对小区道路的认定应当与 《道交法》的规定精神保持一致,以是否“允许社会车辆通行”作为判断标准。
无论单位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采取的管理方式是收费还是免费、车辆进出是否需要登记,只要允许不特定的社会车辆自由通行,就属于道路。
【答案3:醉酒后骑电动车,被刑拘】
“今晚聚餐肯定得喝酒,还是骑电动车出门吧!”你是不是有过这样的念头,或者做过这样的事情?
2020年9月12日凌晨,内乡人胡某酒后驾驶电动车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半挂货车追尾。车祸导致其鼻梁骨、脊椎骨骨折,面部、身体多处擦伤。经抽血检测,胡某血液内乙醇含量为252.6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经鉴定,其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达到机动车标准。
胡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酒后特意不敢开车,骑个电动车或者共享单车回家中不?会不会也被交警抓到当酒驾处理了?
对此,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符合国标的电动车或者共享单车均为非机动车,但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同样违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的处50元罚款。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骑行的是超标电动车,一旦出现交通事故被交警查到,也会按照酒驾处理。因为市面上大多数的电动车都符合轻便摩托车的条件,已达到机动车范畴。市民酒后驾驶这些车辆,被交警当场控制,并固定了相关酒精测试和血液样本等证据的话,也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答案4:醉驾找人“顶包”,3人均获刑】
2019年8月12日晚9时许,孙某参加婚宴并饮酒后,仍然驾驶机动车回家,在行驶至325省道鸠山镇段时,与孟某某驾驶的小汽车相撞。事故发生后,孟某某立即报警,孙某为逃避责任没有等待交警处理,而是选择离开现场回到家中。交警随后找到孙某,经鉴定案发时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00.09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不过,孙某为了摆脱自己的醉酒驾车责任,在公安机关问询时,却声称自己并没有酒后开车,还让同车人刘某杰到交警队作伪证,证明案发时孙某并无驾驶车辆。第二天,孙某又让其亲戚苏某刚主动到交警队,谎称事故发生时是苏某刚在开车。三人的描述引起警方的怀疑,经过进一步立案侦查,三人如实交代了事情原委,并对顶包作伪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指使被告人苏某刚、刘某杰为其作伪证,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苏某刚向公安机关作假证明包庇孙某,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刘某杰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隐匿罪证,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最终3人均获刑。
醉驾逃逸后找人“顶包”,并指使他人提供虚假证言,导致无法及时检验血液酒精含量的案件,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指导案例显示,行为人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因逃逸而无法及时检验其驾驶时的血液酒精含量,但根据其他间接证据能够认定其驾车时已处于醉酒状态的,可以认定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同时,对其在肇事后实施的妨害作证行为可以单独评价为妨害作证罪,以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
【延伸:这些酒驾误区要避免】
●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有人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算酒后驾驶,只有驾驶汽车才算,实际上,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要受到相应处罚。
●搭酒驾车出事不用担责
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饮酒后驾车的同伴及时劝阻,更不能为图方便、顾面子搭乘“酒驾”车辆,否则,自己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通过喝水想让酒精含量降下来是徒劳的。民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司机喝水不但无法冲淡酒精含量,反而会使酒精含量上升。
●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虽然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次日早上开车,不能就此认为平安无事。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自己酒量大喝一点不碍事
酒量的好坏和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近日,河南正在开展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9天时间,共查处各类酒驾醉驾3101起。其中,不少“酒司机”被查后表示:主观上没有想要酒驾,抱有“交警不一定查住我”的幻想等。酒后挪车算不算酒驾?开放性小区内的道路上醉驾,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梳理最近几年我省交管部门查处的案件以及法院的裁判案例,为您寻找答案。
【答案1:酒后路对面挪车,涉嫌醉驾】
酒后挪车算不算酒驾?有人说:开得不远,当然不算。也有人说:只要是开了,就算!到底算不算呢?
2020年11月30日晚,确山县一辆沿铁北路由东往西行驶的小轿车慌慌张张地停到了街边路沿石上,被确山县交警大队铁骑中队巡逻民警发现并上前盘查,司机慌张的表情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你喝酒了吗?”民警问道。“我喝了,但是我就是想挪动一下车子,我的车原本停在斜对面洗浴中心门口,我怕影响交通,我就开出来想停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我这是挪车,不算是酒驾。”司机连忙解释道。
随即,民警将其带上警车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117mg/100ml,已远远超过醉驾的标准,系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后在道路上挪动车位的行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记者注意到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发布的一起指导案例,其中指出,当事人只要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具有法律拟制的危险性,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客观要件;明知自己饮酒仍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具有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故意。
不过,对于为挪动车位而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且行驶距离较短、速度较慢、未发生严重后果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如果发生致人轻伤以上的交通事故,一般不宜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但结合具体案情,行为人的认罪、悔罪表现和赔偿情况,为体现从宽处罚精神,可以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答案2:酒后撞上小区车库挡杆,因醉驾获刑】
郑州市惠济区的一个小区中,金先生准备开车送一名朋友回家,谁知道与地下车库的保安发生了冲突,保安表示,金先生的车不能离开,他却强行开车出车库,撞上了车库门口的挡杆。
保安报警,金先生被抓获,半年后,他坐在了郑州市惠济区法院法庭的被告人座位上。
仅仅与保安冲突,撞坏了挡杆,怎么还要接受刑事处罚?原来,当天晚上金先生与朋友吃饭,席间大量饮酒,先返回了家中,又准备开车送朋友回家。警察赶到,发现金先生浑身酒气,一测血醇酒精含量,显示为176.75mg/100ml。
法院认为,金先生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予以惩罚。鉴于其初犯、偶犯,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判处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开放性小区内的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法院认为,小区是居民聚居的生活场所,居住的人数众多,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小区的规模越来越大,小区内车辆通行的路段往往也是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在小区内醉驾对公共安全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如果在《道交法》规定之外,另以“是否作为公共路段穿行”作为认定道路的标准,将不利于保障小区内生活的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因此对小区道路的认定应当与 《道交法》的规定精神保持一致,以是否“允许社会车辆通行”作为判断标准。
无论单位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采取的管理方式是收费还是免费、车辆进出是否需要登记,只要允许不特定的社会车辆自由通行,就属于道路。
【答案3:醉酒后骑电动车,被刑拘】
“今晚聚餐肯定得喝酒,还是骑电动车出门吧!”你是不是有过这样的念头,或者做过这样的事情?
2020年9月12日凌晨,内乡人胡某酒后驾驶电动车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半挂货车追尾。车祸导致其鼻梁骨、脊椎骨骨折,面部、身体多处擦伤。经抽血检测,胡某血液内乙醇含量为252.6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经鉴定,其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达到机动车标准。
胡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酒后特意不敢开车,骑个电动车或者共享单车回家中不?会不会也被交警抓到当酒驾处理了?
对此,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符合国标的电动车或者共享单车均为非机动车,但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同样违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的处50元罚款。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骑行的是超标电动车,一旦出现交通事故被交警查到,也会按照酒驾处理。因为市面上大多数的电动车都符合轻便摩托车的条件,已达到机动车范畴。市民酒后驾驶这些车辆,被交警当场控制,并固定了相关酒精测试和血液样本等证据的话,也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答案4:醉驾找人“顶包”,3人均获刑】
2019年8月12日晚9时许,孙某参加婚宴并饮酒后,仍然驾驶机动车回家,在行驶至325省道鸠山镇段时,与孟某某驾驶的小汽车相撞。事故发生后,孟某某立即报警,孙某为逃避责任没有等待交警处理,而是选择离开现场回到家中。交警随后找到孙某,经鉴定案发时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00.09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不过,孙某为了摆脱自己的醉酒驾车责任,在公安机关问询时,却声称自己并没有酒后开车,还让同车人刘某杰到交警队作伪证,证明案发时孙某并无驾驶车辆。第二天,孙某又让其亲戚苏某刚主动到交警队,谎称事故发生时是苏某刚在开车。三人的描述引起警方的怀疑,经过进一步立案侦查,三人如实交代了事情原委,并对顶包作伪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指使被告人苏某刚、刘某杰为其作伪证,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苏某刚向公安机关作假证明包庇孙某,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刘某杰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隐匿罪证,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最终3人均获刑。
醉驾逃逸后找人“顶包”,并指使他人提供虚假证言,导致无法及时检验血液酒精含量的案件,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指导案例显示,行为人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因逃逸而无法及时检验其驾驶时的血液酒精含量,但根据其他间接证据能够认定其驾车时已处于醉酒状态的,可以认定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同时,对其在肇事后实施的妨害作证行为可以单独评价为妨害作证罪,以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
【延伸:这些酒驾误区要避免】
●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有人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算酒后驾驶,只有驾驶汽车才算,实际上,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要受到相应处罚。
●搭酒驾车出事不用担责
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饮酒后驾车的同伴及时劝阻,更不能为图方便、顾面子搭乘“酒驾”车辆,否则,自己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通过喝水想让酒精含量降下来是徒劳的。民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司机喝水不但无法冲淡酒精含量,反而会使酒精含量上升。
●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虽然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次日早上开车,不能就此认为平安无事。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自己酒量大喝一点不碍事
酒量的好坏和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电导率电磁检测
电导率(conductivity),也称为导电率:是用来描述物质中电荷流动难、易程度的参数,水的导电性即水的电阻的倒数,通常用它来表示水的纯净度。电导率是物体传导电流的能力。
一、用途
1.当与已知电导率值的标准试块一起使用时,采用绝对式线圈法可测定非铁磁性材料的电导率。
2.当利用试块的电导率并结合电磁(涡流)技术可进行测定:
a) 金属或合金成分;
b)热处理类型(对于铝材,此方法应与硬度测量一起使用);
c)合金的时效程度;
d) 腐蚀影响;
e)热损伤。
二、局限性
检测效果取决于相关变量引起的电导率的变化量。如果电导率受相关变量的影响很大,测量的结果会非常准确,但有些情况下,相关变量的变化引起的电导率的变化量很小以至于无法测量。此外,从多影响因素中分离某变量的影响也是十分重要的,例如,如果合金成分未知,仅通过电导率是无法确定热处理状态的。
在测量电导率之前,应已知铝合金的回火状态与电导率的关系曲线,例如,如果合金成分已知,即可通过电导率估计出热处理是否适宜。
三、人员资格
采用本标准进行检测的人员应按要求或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取得相应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机构颁发或认可的涡流或电磁检测等级资格证书,或者具有由用人单位或认证机构提供的类似的适用文件或认证证明,从事相应资格等级规定的检测工作。此外,使用双方应在合同中规定所用标准的用法及适用版本。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可减少对人员资格和认证的要求:
a)该检测局限于以IACS百分数显示结果的仪器的操作:
b)依昭具体的程序进行操作,该程序经611规定的3级认证人员认可。
c)对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并保存记录,以确保人品具备足够的资格。合格人员是指通过笔试
和实际操作考核,并具有所需的技能和工作知识,以确保该人员所做的检测符合要求。
四、影响因素
1.温度
检测前应先让仪器、探头、标准试块和被检试件在环境温度下稳定,尽可能在恒温条件下进行检测
2.探头与工件间的提离效应
探头与工件的间隙(提离)变化会引起仪器输出信号的变化。仪器的灵敏度受提离的影响较大,有些仪器会做一些调整将提离的影响最小化。校准仪器使其测量值至少等同于已知的提离间隙。工件的形面也可能影响提离效应(参阅制造商操作手册上关于提离与形面的限制)。
3.边缘效应
除非探头线圈制造商允许,在不连续存在(如边缘、孔洞、裂痕等)的两倍探头线圈直径范围内不能进行电导率测量。请参考仪器制造商的说明,以确认在不连续存在相邻区域进行检测的仪器限制范围如果不能获得对不连续存在相邻区域使用探头测定电导率的限制要求,则在不连续存在的两倍探头线圈直径范围内不能进行检测。
4.工件均匀性
由于加工过程(挤压、锻造、铸造、轧制、机械加工及非机械加工)不同,其电磁性能可能变化较大。对于同种材料,当探头线圈接近这些不连续或不均匀外时,测得的电导率值也会产生变化
5.表面状况
表面处理和粗糙度以及镀层都会影响材料电导率的测量值。本标准中没有给出镀层材料电导率的测量方法。工件表面应光洁无油脂。
6.仪器稳定性
仪器漂移、噪声及非线性都会导致测量结果不准确。
7.电导率值非唯一性
值得注意的是,两种不同的合金可能会有相同的电导率。某些材料在不同的执处理或回火状态下可能拥有相同的电导率值,例如过热部件和部分热处理的铝合金,因此,某些情况下电导率值不能作为识别合金种类的唯一方法。
五、设备
1.仪器
仪器应能以适当的频率和电平激励探头线圈使之通以交变电流,并应能感应出检测线圈中电阻抗的变化。仪器可包含合适的信号处理装置(鉴相器滤波电路等),测量结果以模拟或数字形式显示。电导率通常表示为IACS百分数也可以其他单位进行调整以便干读取。可添加其他附加设备。如计算机、绘图仪、打印机或这几种设备的组合用于数据记录。
2.探头
探头线圈根据经验及数学模型进行设计,仪器通常使用一个探头线圈,若仪器使用多线圈,线圈的几何形状间存在差异。对大部分电导率仪器,连接线圈与仪器的探头线是测量电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未与制造商协商或手册中未介许的情况下不应修改探头线的长度。
探头线圈的设计应尽量减小手和线圈间热传递的影响。
3.辅助装置
可采用上料或探头移动等机械传动辅助装置实现自动化测量。
六、校准
1.标准试块
电导率标准试块精度要求高,应按如下方式处理:
a)标准试块表面的划痕会导致测量误差,应避免标准试块掉落并小心轻放:
b)保持标准试块表面尽可能光洁,用不会发生化学反应的液体和软布或纸巾清洗标准试块;
c)将标准试块存放在温度相对恒定的环境中,应避免标准试块的温度突变或将其放于温度变化较大的环境中。
2. 校准程序
打开仪器,按照制造商手册让仪器工作一段时间以达到稳定状态。根据制造商的操作规范调
整、平衡及校准电导率测量仪,并对表面粗糙及提离进行补偿。如果提离无法调整,则应确定提离的范围以确保对精度的要求。
以下情况需进行电导率测量仪器校准:
a)每次运行仪器时;
b)连续操作时,至少每隔1h校准一次;
c)对仪器功能产生怀疑时;
d)如果发现校准超过用户设置的范围,重新校准系统,并对上一次合格校准之后的所有被检件进行复检。
电导率测量仪器校准步骤:
a) 将探头线圈与仪器相连接;
b)启动仪器,并让仪器按照制造商要求的时间预热;
c)确保所有部件的温度与环境温度相差15℃以内的情况下对仪器、探头及标准试块进行校准,并确保仪器读数稳定;
d)根据制造商的建议进行所有必要的设置和调整;
e) 将探头放在被检试件上.在显示屏上读取测量结果。
七、注意事项
为确保标准试块表面电导率的均匀性,应使用相对较小的线圈对标准试块进行检验。对标准试块的正面和背面进行检验以核查是否存在电导率美异。可以输入几个不同的频率对表面进行扫查。
每次使用标准试块时,将探头线圈置干相同的位置上该位置距离标准试块中心+1/2线圈直
径,最大不超过士6.35mm,如线圈直径为8mm时是士4mm,线圈直径为4mm时是+2mm
应以两个标准试块的标称电导率值为准对仪器进行两次校准。两个标准试块的标称值应覆盖被检件电导率测试值;
一些仪器只需单校准调整。对此应使用电导率值刚好在范围上限(或下限)的标准试块进行仪器校准,并对由导率值在范围下限(或上限)的标准试块进行检测以确定其在可接受范围内。
#第三方检测机构##电导率#
电导率(conductivity),也称为导电率:是用来描述物质中电荷流动难、易程度的参数,水的导电性即水的电阻的倒数,通常用它来表示水的纯净度。电导率是物体传导电流的能力。
一、用途
1.当与已知电导率值的标准试块一起使用时,采用绝对式线圈法可测定非铁磁性材料的电导率。
2.当利用试块的电导率并结合电磁(涡流)技术可进行测定:
a) 金属或合金成分;
b)热处理类型(对于铝材,此方法应与硬度测量一起使用);
c)合金的时效程度;
d) 腐蚀影响;
e)热损伤。
二、局限性
检测效果取决于相关变量引起的电导率的变化量。如果电导率受相关变量的影响很大,测量的结果会非常准确,但有些情况下,相关变量的变化引起的电导率的变化量很小以至于无法测量。此外,从多影响因素中分离某变量的影响也是十分重要的,例如,如果合金成分未知,仅通过电导率是无法确定热处理状态的。
在测量电导率之前,应已知铝合金的回火状态与电导率的关系曲线,例如,如果合金成分已知,即可通过电导率估计出热处理是否适宜。
三、人员资格
采用本标准进行检测的人员应按要求或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取得相应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机构颁发或认可的涡流或电磁检测等级资格证书,或者具有由用人单位或认证机构提供的类似的适用文件或认证证明,从事相应资格等级规定的检测工作。此外,使用双方应在合同中规定所用标准的用法及适用版本。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可减少对人员资格和认证的要求:
a)该检测局限于以IACS百分数显示结果的仪器的操作:
b)依昭具体的程序进行操作,该程序经611规定的3级认证人员认可。
c)对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并保存记录,以确保人品具备足够的资格。合格人员是指通过笔试
和实际操作考核,并具有所需的技能和工作知识,以确保该人员所做的检测符合要求。
四、影响因素
1.温度
检测前应先让仪器、探头、标准试块和被检试件在环境温度下稳定,尽可能在恒温条件下进行检测
2.探头与工件间的提离效应
探头与工件的间隙(提离)变化会引起仪器输出信号的变化。仪器的灵敏度受提离的影响较大,有些仪器会做一些调整将提离的影响最小化。校准仪器使其测量值至少等同于已知的提离间隙。工件的形面也可能影响提离效应(参阅制造商操作手册上关于提离与形面的限制)。
3.边缘效应
除非探头线圈制造商允许,在不连续存在(如边缘、孔洞、裂痕等)的两倍探头线圈直径范围内不能进行电导率测量。请参考仪器制造商的说明,以确认在不连续存在相邻区域进行检测的仪器限制范围如果不能获得对不连续存在相邻区域使用探头测定电导率的限制要求,则在不连续存在的两倍探头线圈直径范围内不能进行检测。
4.工件均匀性
由于加工过程(挤压、锻造、铸造、轧制、机械加工及非机械加工)不同,其电磁性能可能变化较大。对于同种材料,当探头线圈接近这些不连续或不均匀外时,测得的电导率值也会产生变化
5.表面状况
表面处理和粗糙度以及镀层都会影响材料电导率的测量值。本标准中没有给出镀层材料电导率的测量方法。工件表面应光洁无油脂。
6.仪器稳定性
仪器漂移、噪声及非线性都会导致测量结果不准确。
7.电导率值非唯一性
值得注意的是,两种不同的合金可能会有相同的电导率。某些材料在不同的执处理或回火状态下可能拥有相同的电导率值,例如过热部件和部分热处理的铝合金,因此,某些情况下电导率值不能作为识别合金种类的唯一方法。
五、设备
1.仪器
仪器应能以适当的频率和电平激励探头线圈使之通以交变电流,并应能感应出检测线圈中电阻抗的变化。仪器可包含合适的信号处理装置(鉴相器滤波电路等),测量结果以模拟或数字形式显示。电导率通常表示为IACS百分数也可以其他单位进行调整以便干读取。可添加其他附加设备。如计算机、绘图仪、打印机或这几种设备的组合用于数据记录。
2.探头
探头线圈根据经验及数学模型进行设计,仪器通常使用一个探头线圈,若仪器使用多线圈,线圈的几何形状间存在差异。对大部分电导率仪器,连接线圈与仪器的探头线是测量电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未与制造商协商或手册中未介许的情况下不应修改探头线的长度。
探头线圈的设计应尽量减小手和线圈间热传递的影响。
3.辅助装置
可采用上料或探头移动等机械传动辅助装置实现自动化测量。
六、校准
1.标准试块
电导率标准试块精度要求高,应按如下方式处理:
a)标准试块表面的划痕会导致测量误差,应避免标准试块掉落并小心轻放:
b)保持标准试块表面尽可能光洁,用不会发生化学反应的液体和软布或纸巾清洗标准试块;
c)将标准试块存放在温度相对恒定的环境中,应避免标准试块的温度突变或将其放于温度变化较大的环境中。
2. 校准程序
打开仪器,按照制造商手册让仪器工作一段时间以达到稳定状态。根据制造商的操作规范调
整、平衡及校准电导率测量仪,并对表面粗糙及提离进行补偿。如果提离无法调整,则应确定提离的范围以确保对精度的要求。
以下情况需进行电导率测量仪器校准:
a)每次运行仪器时;
b)连续操作时,至少每隔1h校准一次;
c)对仪器功能产生怀疑时;
d)如果发现校准超过用户设置的范围,重新校准系统,并对上一次合格校准之后的所有被检件进行复检。
电导率测量仪器校准步骤:
a) 将探头线圈与仪器相连接;
b)启动仪器,并让仪器按照制造商要求的时间预热;
c)确保所有部件的温度与环境温度相差15℃以内的情况下对仪器、探头及标准试块进行校准,并确保仪器读数稳定;
d)根据制造商的建议进行所有必要的设置和调整;
e) 将探头放在被检试件上.在显示屏上读取测量结果。
七、注意事项
为确保标准试块表面电导率的均匀性,应使用相对较小的线圈对标准试块进行检验。对标准试块的正面和背面进行检验以核查是否存在电导率美异。可以输入几个不同的频率对表面进行扫查。
每次使用标准试块时,将探头线圈置干相同的位置上该位置距离标准试块中心+1/2线圈直
径,最大不超过士6.35mm,如线圈直径为8mm时是士4mm,线圈直径为4mm时是+2mm
应以两个标准试块的标称电导率值为准对仪器进行两次校准。两个标准试块的标称值应覆盖被检件电导率测试值;
一些仪器只需单校准调整。对此应使用电导率值刚好在范围上限(或下限)的标准试块进行仪器校准,并对由导率值在范围下限(或上限)的标准试块进行检测以确定其在可接受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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