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月十六日
今天沉浸于研究个案相关的引导要领上 更加折服于其中的深意
Zi询师不是给答案的人 而是引导来访者找到答案的人 营造好的场域 在过程中 全然地倾听 允许对方
同时 一步步引导来访者看见光亮 “原来我还有很多可能性”弱小的只是小时候/事件中的自己 而不是当下的自己
仿佛看到裂缝中的阳光 穿透乌云的画面
我喜欢探索这样的内容 了解底层逻辑 理顺思路
晚上参加佳昕的年中热情复盘 很有趣
既看清了自己的现状和状态 也对接下来半年的目标有了进一步的感知
印象深刻的是 关于内在大人和内在小孩的部分
原来 我们脑海中有不同的声音 一部分来自内在大人 太理想化 不合理得像个机器人 而另一部分来自内在小孩 不可控因素多 有自己的想法 想“玩”
记住 要好好养育自己 而不是苛责地要求自己
累了的时候 就对自己说“谢谢,我这个星期不成长了。”给内在小孩放个假
往往当这份允许产生 动力也就自然跟上了 就是这么神奇[爱你]
今天沉浸于研究个案相关的引导要领上 更加折服于其中的深意
Zi询师不是给答案的人 而是引导来访者找到答案的人 营造好的场域 在过程中 全然地倾听 允许对方
同时 一步步引导来访者看见光亮 “原来我还有很多可能性”弱小的只是小时候/事件中的自己 而不是当下的自己
仿佛看到裂缝中的阳光 穿透乌云的画面
我喜欢探索这样的内容 了解底层逻辑 理顺思路
晚上参加佳昕的年中热情复盘 很有趣
既看清了自己的现状和状态 也对接下来半年的目标有了进一步的感知
印象深刻的是 关于内在大人和内在小孩的部分
原来 我们脑海中有不同的声音 一部分来自内在大人 太理想化 不合理得像个机器人 而另一部分来自内在小孩 不可控因素多 有自己的想法 想“玩”
记住 要好好养育自己 而不是苛责地要求自己
累了的时候 就对自己说“谢谢,我这个星期不成长了。”给内在小孩放个假
往往当这份允许产生 动力也就自然跟上了 就是这么神奇[爱你]
【西固法院案例】放弃继承权后还能反悔吗?
李甲、李乙是一对亲兄弟,二人一直和母亲居住在一起,多年来相处还算融洽。2021年母亲去世后,兄弟二人逐渐产生嫌隙,因弟弟李乙一直未婚,故主动提出与哥哥李甲分家,自己另找一个住处,并要求李甲一次性付给他6万元的搬家费。李甲虽然同意了李乙的提议,但要求他明确表示放弃母亲遗产的继承权,李乙在亲笔出具了一份承诺书后,拿到了6万元搬家费并在外租房居住。事情原本至此已经结束,但短短几个月后,李乙却主张继承母亲留下的房屋,并一纸诉状将哥哥李甲告上了法庭。
或许您会感到奇怪,既然李乙已经声明放弃母亲遗产的继承权,为什么又突然间出尔反尔呢?原来,李乙此前虽然知道房屋登记在母亲名下,但他一直以为是哥哥李甲出资购买的,与自己无关。母亲去世后他才意外发现母亲没有留下任何积蓄,故认定母亲生前也出资购买了房屋,而自己作为母亲的次子,和哥哥李甲平等享有房屋的继承权,故李甲应当将属于他的继承份额予以归还。
事情真的是这样吗?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很快找到被告李甲了解情况,却得到了截然不同的说法。李甲表示,涉案房屋虽然是以母亲名义购买的,但由于母亲当初以没钱为由不同意买房,所有购房款都是自己和妻子四处借来的(有借条为证),且李乙对买房的经过完全了解,这套房屋与李乙并无任何关系。此外,李乙在分家时曾承诺过放弃遗产继承权,所以即使房屋登记在母亲名下,李乙也无权主张继承。
考虑到本案系家庭纠纷,办案法官本着“以和为贵”的原则多次组织兄弟二人调解,无奈原告李乙对被告李甲的说词全然不予理会,一再表示自己是为了获得6万元搬家费才“被迫”写下承诺的,并当庭对李甲所述的买房经过予以否认:“难道买房子时母亲没有添过钱吗?那母亲的积蓄都去哪了?”鉴于兄弟二人矛盾积怨已深,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办案法官遂决定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
办案法官审理后认为,放弃继承权是继承权人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享有作出放弃自己的继承地位和应继份额的意思表示的权利。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只要不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任何人不得干涉。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附带条件,法律界对此也有一定争论,但从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的大量判例来看,放弃继承权可以附带调解,但前提是所附条件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利益的。本案中,原告李乙亲笔出具承诺书,明确表示放弃遗产继承权并以李甲支付6万元搬家费作为前提条件,完全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现李甲已将6万元全额支付给李乙,承诺书所附条件已经成就,在无证据证明李甲存在欺诈、胁迫及其他违法情形下,应当认定李乙自愿放弃了对母亲遗产的继承权。至于原告李乙对买房经过所提出的异议,因其并未向法庭提交任何证据加以证明,故不予认可。
最终,西固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李乙的全部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
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即实现其对继承权的放弃,此后将会进入遗产的处理阶段,如果允许继承权放弃人的反悔,势必会导致与被继承人有关的财产法律关系再次陷入混乱,因此在不存在意思表示瑕疵的情况下,继承权放弃后一般不允许反悔。但是,如果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时,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李甲、李乙是一对亲兄弟,二人一直和母亲居住在一起,多年来相处还算融洽。2021年母亲去世后,兄弟二人逐渐产生嫌隙,因弟弟李乙一直未婚,故主动提出与哥哥李甲分家,自己另找一个住处,并要求李甲一次性付给他6万元的搬家费。李甲虽然同意了李乙的提议,但要求他明确表示放弃母亲遗产的继承权,李乙在亲笔出具了一份承诺书后,拿到了6万元搬家费并在外租房居住。事情原本至此已经结束,但短短几个月后,李乙却主张继承母亲留下的房屋,并一纸诉状将哥哥李甲告上了法庭。
或许您会感到奇怪,既然李乙已经声明放弃母亲遗产的继承权,为什么又突然间出尔反尔呢?原来,李乙此前虽然知道房屋登记在母亲名下,但他一直以为是哥哥李甲出资购买的,与自己无关。母亲去世后他才意外发现母亲没有留下任何积蓄,故认定母亲生前也出资购买了房屋,而自己作为母亲的次子,和哥哥李甲平等享有房屋的继承权,故李甲应当将属于他的继承份额予以归还。
事情真的是这样吗?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很快找到被告李甲了解情况,却得到了截然不同的说法。李甲表示,涉案房屋虽然是以母亲名义购买的,但由于母亲当初以没钱为由不同意买房,所有购房款都是自己和妻子四处借来的(有借条为证),且李乙对买房的经过完全了解,这套房屋与李乙并无任何关系。此外,李乙在分家时曾承诺过放弃遗产继承权,所以即使房屋登记在母亲名下,李乙也无权主张继承。
考虑到本案系家庭纠纷,办案法官本着“以和为贵”的原则多次组织兄弟二人调解,无奈原告李乙对被告李甲的说词全然不予理会,一再表示自己是为了获得6万元搬家费才“被迫”写下承诺的,并当庭对李甲所述的买房经过予以否认:“难道买房子时母亲没有添过钱吗?那母亲的积蓄都去哪了?”鉴于兄弟二人矛盾积怨已深,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办案法官遂决定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
办案法官审理后认为,放弃继承权是继承权人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享有作出放弃自己的继承地位和应继份额的意思表示的权利。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只要不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任何人不得干涉。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附带条件,法律界对此也有一定争论,但从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的大量判例来看,放弃继承权可以附带调解,但前提是所附条件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利益的。本案中,原告李乙亲笔出具承诺书,明确表示放弃遗产继承权并以李甲支付6万元搬家费作为前提条件,完全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现李甲已将6万元全额支付给李乙,承诺书所附条件已经成就,在无证据证明李甲存在欺诈、胁迫及其他违法情形下,应当认定李乙自愿放弃了对母亲遗产的继承权。至于原告李乙对买房经过所提出的异议,因其并未向法庭提交任何证据加以证明,故不予认可。
最终,西固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李乙的全部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
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即实现其对继承权的放弃,此后将会进入遗产的处理阶段,如果允许继承权放弃人的反悔,势必会导致与被继承人有关的财产法律关系再次陷入混乱,因此在不存在意思表示瑕疵的情况下,继承权放弃后一般不允许反悔。但是,如果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时,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本月第6本《回归家庭?家庭、事业与难以实现的平等》五颗星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一个启发是在于,把退出职场的责任从全职妈妈那里解放了出来。她们并非和自己想的一样是「自由自主」作出的选择,而是在丈夫不主动发声、不主动承担养育责任、社会文化的影响下无奈作出的选择。
关于家庭内部妻子是如何跟丈夫「斡旋」去争取一个平等的家务分工、为自己赢得职业发展机会的讨论,或者是争取平等失败之后妻子努力编织出一个让自己可以适应现状的「家庭迷思」、让内心不要那么焦灼的行为表现,在另一本书里《职场妈妈不下班》有很详细的分析,也十分推荐和这本书一起阅读。
此外,作者也鼓励妇女们大胆表达出自己心中的愤怒,承认自己内心没被满足、没被尊重的;不要总是从自己身上找原因、那些看似积极地适应环境的做法背后隐藏着全职妈妈不被理解的痛苦。
这部分内容读完以后令我有点难过,我自己也经历过愤怒往肚子里咽、而后逐渐含泪表达、到现在可以平静说出自己的感受和需求这种挣扎的过程。说实话清晰觉察出自己的现状、承认并允许自己有权利活出全然的自己、向身边及外界不断发声争取权利,对于很多女性来说仍然是很难的,现实生活中并不那么容易可以获得支持。
所以我觉得,当女性相互之间有了更多的理解、也只有相互理解——而不是分出个高低,才能够彼此支持,一起去反抗外部的施压,按照金斯伯格大法官的说法,就是得拼尽全力「把男人踩在女人脖子上的脚拿开」。
#女权# #读书#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一个启发是在于,把退出职场的责任从全职妈妈那里解放了出来。她们并非和自己想的一样是「自由自主」作出的选择,而是在丈夫不主动发声、不主动承担养育责任、社会文化的影响下无奈作出的选择。
关于家庭内部妻子是如何跟丈夫「斡旋」去争取一个平等的家务分工、为自己赢得职业发展机会的讨论,或者是争取平等失败之后妻子努力编织出一个让自己可以适应现状的「家庭迷思」、让内心不要那么焦灼的行为表现,在另一本书里《职场妈妈不下班》有很详细的分析,也十分推荐和这本书一起阅读。
此外,作者也鼓励妇女们大胆表达出自己心中的愤怒,承认自己内心没被满足、没被尊重的;不要总是从自己身上找原因、那些看似积极地适应环境的做法背后隐藏着全职妈妈不被理解的痛苦。
这部分内容读完以后令我有点难过,我自己也经历过愤怒往肚子里咽、而后逐渐含泪表达、到现在可以平静说出自己的感受和需求这种挣扎的过程。说实话清晰觉察出自己的现状、承认并允许自己有权利活出全然的自己、向身边及外界不断发声争取权利,对于很多女性来说仍然是很难的,现实生活中并不那么容易可以获得支持。
所以我觉得,当女性相互之间有了更多的理解、也只有相互理解——而不是分出个高低,才能够彼此支持,一起去反抗外部的施压,按照金斯伯格大法官的说法,就是得拼尽全力「把男人踩在女人脖子上的脚拿开」。
#女权# #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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