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男子花52万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但是因为房子没有满5年,所以不能过户,于是,他和原房主约定5年后再把房子过户到他的名下,后来,房子涨到了130万,而原房主居然瞒着男子,把房子卖给了第三人,而且已经完成了过户,这可把男子给气坏了。
这位男子姓苏,我们暂且称呼他为苏先生。
苏先生买的房子是拆迁安置房,因为没有满5年,所以不能直接过户,得等5年。
然而,谁也没想到,5年后,这套房子的房价居然翻了一倍,涨到了130万元。
原房主自觉卖亏了,于是,他就悄悄地把房子卖给了第三人庞某,房价就是130万元,而且让苏先生无法接受的是,房子也已经过户到了第三人庞某名下。
这个庞某是善意第三人还是恶意第三人,就成了本案的关键,因为庞某如果是善意第三人,而房子已经过户到了庞某名下,那么,苏先生就无法在要回房子了。
无奈之下,苏先生选择起诉原房主陈某和第三人庞某,那么,法院判决的结果又是如何呢?
我还是先从头说起。
2015年的时候,苏先生和妻子为了孩子的上学问题,决定在南京本地买一套房子,可是两人都是农村来城里打工的,本就没有多少积蓄,于是,他们决定买一套便宜点的房子,而他们的预算在50万左右。
后来,他们在中介的帮助下,找到了原房主陈某的房子,这套房子的性质比较特殊,因为他是陈某家里的拆迁安置房,也就是说,拆迁安置房不能在5年内过户交易,苏先生在5年内是拿不到房产证的。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套房子是拆迁安置房,所以,他比周围同等面积的房子,要便宜十几万左右。
买房心切的苏先生,并没有想到日后会有买房风险,他和妻子商量后,便决定以52万的价格买下这套房子。
到了2016年,苏先生把房子装修好后,便住了进去,能在南京有一个家,苏先生和妻子还是很开心的。
本来,苏先生以为,就这样一直到2020年,他就可以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了,然而,让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有一天,七八个人却突然来找他。
为首的一人说,房子已经被他买下了,让苏先生赶紧搬走。
苏先生觉得莫名其妙,就给原房主陈某打电话,而这时,他已经联系不上陈某了,很快,他就得知了一个消息,原来,陈某在外面欠了别人很多钱,这套房子被陈某拿去抵债了。
想到这里,苏先生赶忙找了律师,而律师也向法院申请后查到,这套房子已经在2018年的9月1日,就被陈某卖给了第三人庞某,并在后来过户到了庞某名下。
无奈之下,在2020年的1月份,苏先生开始起诉庞某和陈某两人,那么,庞某作为第三人,他真的是善意第三人吗?
很快,陈某和庞某出庭应诉,而两人给出了自己的证据。
1,原房主陈某说,他并没有把房子卖给苏先生,而是把房子抵押给了苏先生,并向苏先生借了一笔钱。这个说法和苏先生的说法完全不一样。
2,陈某说,他欠案外人戴某的钱,而戴某又欠庞某的钱,三人是三角债的关系。陈某提出把房子抵押给戴某,戴某不同意,于是,庞某就帮陈某清偿了债务,而房子自然就归庞某所有。
因此,陈某认为,他和庞某不存在恶意串通买房的事实。
3,庞某为了证明,他确实是有意要买陈某的房子,并且跟着陈某去看了房子,他还特意提供了两张看房时的照片。
那么,根据举证质证的原则,苏先生需要对陈某拿出的证据,进行质证,而苏先生也发现了几个疑点。
1,庞某和陈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上的房价为74万元,然而,当时(2019年)的房价是130万元左右,这就说明,庞某没有支付房屋的对价,以明显低于市场价买房,就是恶意购房。
2,庞某说,他确实是有意要买陈某的房子,并且跟着陈某去看了房子,而他在看到房子里有人居住后,就离开了。
苏先生认为,庞某的陈述本身就不符合常理,因为买房人发现要买的房子里,有人居住,又怎么可能不过问房子里居住的人是谁呢?
3,庞某提供的两张看房时的照片,与苏先生正在居住的房子,根本不是同一个房子,因为地砖的颜色不一样,墙上的支架也不一样,所以庞某提供了虚假的证明。
4,庞某提供的银行流水,不能证明,他在交易的当天,支付给了陈某卖房款。
由此看来,庞某和陈某前后陈述,互相矛盾,且两人早就认识,而且庞某明知道房子已经被卖给了苏先生,他还执意要购买这套房子,并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他就是恶意第三人。
因此,最后法院判决庞某和陈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责令把房子恢复到陈某名下。
后来在2020年12月,陈某和庞某不服法院一审判决,选择上诉,被南京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自此,压在苏先生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了,接下来,他只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这件事就算结束了。
而所谓的恶意第三人,是指在有关经济业务事项交往中,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串通,从事故意损害投资人利益的第三人。
恶意第三人是与善意第三人相对应的说法,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但是恶意第三人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这位男子姓苏,我们暂且称呼他为苏先生。
苏先生买的房子是拆迁安置房,因为没有满5年,所以不能直接过户,得等5年。
然而,谁也没想到,5年后,这套房子的房价居然翻了一倍,涨到了130万元。
原房主自觉卖亏了,于是,他就悄悄地把房子卖给了第三人庞某,房价就是130万元,而且让苏先生无法接受的是,房子也已经过户到了第三人庞某名下。
这个庞某是善意第三人还是恶意第三人,就成了本案的关键,因为庞某如果是善意第三人,而房子已经过户到了庞某名下,那么,苏先生就无法在要回房子了。
无奈之下,苏先生选择起诉原房主陈某和第三人庞某,那么,法院判决的结果又是如何呢?
我还是先从头说起。
2015年的时候,苏先生和妻子为了孩子的上学问题,决定在南京本地买一套房子,可是两人都是农村来城里打工的,本就没有多少积蓄,于是,他们决定买一套便宜点的房子,而他们的预算在50万左右。
后来,他们在中介的帮助下,找到了原房主陈某的房子,这套房子的性质比较特殊,因为他是陈某家里的拆迁安置房,也就是说,拆迁安置房不能在5年内过户交易,苏先生在5年内是拿不到房产证的。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套房子是拆迁安置房,所以,他比周围同等面积的房子,要便宜十几万左右。
买房心切的苏先生,并没有想到日后会有买房风险,他和妻子商量后,便决定以52万的价格买下这套房子。
到了2016年,苏先生把房子装修好后,便住了进去,能在南京有一个家,苏先生和妻子还是很开心的。
本来,苏先生以为,就这样一直到2020年,他就可以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了,然而,让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有一天,七八个人却突然来找他。
为首的一人说,房子已经被他买下了,让苏先生赶紧搬走。
苏先生觉得莫名其妙,就给原房主陈某打电话,而这时,他已经联系不上陈某了,很快,他就得知了一个消息,原来,陈某在外面欠了别人很多钱,这套房子被陈某拿去抵债了。
想到这里,苏先生赶忙找了律师,而律师也向法院申请后查到,这套房子已经在2018年的9月1日,就被陈某卖给了第三人庞某,并在后来过户到了庞某名下。
无奈之下,在2020年的1月份,苏先生开始起诉庞某和陈某两人,那么,庞某作为第三人,他真的是善意第三人吗?
很快,陈某和庞某出庭应诉,而两人给出了自己的证据。
1,原房主陈某说,他并没有把房子卖给苏先生,而是把房子抵押给了苏先生,并向苏先生借了一笔钱。这个说法和苏先生的说法完全不一样。
2,陈某说,他欠案外人戴某的钱,而戴某又欠庞某的钱,三人是三角债的关系。陈某提出把房子抵押给戴某,戴某不同意,于是,庞某就帮陈某清偿了债务,而房子自然就归庞某所有。
因此,陈某认为,他和庞某不存在恶意串通买房的事实。
3,庞某为了证明,他确实是有意要买陈某的房子,并且跟着陈某去看了房子,他还特意提供了两张看房时的照片。
那么,根据举证质证的原则,苏先生需要对陈某拿出的证据,进行质证,而苏先生也发现了几个疑点。
1,庞某和陈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上的房价为74万元,然而,当时(2019年)的房价是130万元左右,这就说明,庞某没有支付房屋的对价,以明显低于市场价买房,就是恶意购房。
2,庞某说,他确实是有意要买陈某的房子,并且跟着陈某去看了房子,而他在看到房子里有人居住后,就离开了。
苏先生认为,庞某的陈述本身就不符合常理,因为买房人发现要买的房子里,有人居住,又怎么可能不过问房子里居住的人是谁呢?
3,庞某提供的两张看房时的照片,与苏先生正在居住的房子,根本不是同一个房子,因为地砖的颜色不一样,墙上的支架也不一样,所以庞某提供了虚假的证明。
4,庞某提供的银行流水,不能证明,他在交易的当天,支付给了陈某卖房款。
由此看来,庞某和陈某前后陈述,互相矛盾,且两人早就认识,而且庞某明知道房子已经被卖给了苏先生,他还执意要购买这套房子,并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他就是恶意第三人。
因此,最后法院判决庞某和陈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责令把房子恢复到陈某名下。
后来在2020年12月,陈某和庞某不服法院一审判决,选择上诉,被南京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自此,压在苏先生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了,接下来,他只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这件事就算结束了。
而所谓的恶意第三人,是指在有关经济业务事项交往中,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串通,从事故意损害投资人利益的第三人。
恶意第三人是与善意第三人相对应的说法,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但是恶意第三人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江苏南京,男子花52万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但是因为房子没有满5年,所以不能过户,于是,他和原房主约定5年后再把房子过户到他的名下,后来,房子涨到了130万,而原房主居然瞒着男子,把房子卖给了第三人,而且已经完成了过户,这可把男子给气坏了。
这位男子姓苏,我们暂且称呼他为苏先生。
苏先生买的房子是拆迁安置房,因为没有满5年,所以不能直接过户,得等5年。
然而,谁也没想到,5年后,这套房子的房价居然翻了一倍,涨到了130万元。
原房主自觉卖亏了,于是,他就悄悄地把房子卖给了第三人庞某,房价就是130万元,而且让苏先生无法接受的是,房子也已经过户到了第三人庞某名下。
这个庞某是善意第三人还是恶意第三人,就成了本案的关键,因为庞某如果是善意第三人,而房子已经过户到了庞某名下,那么,苏先生就无法在要回房子了。
无奈之下,苏先生选择起诉原房主陈某和第三人庞某,那么,法院判决的结果又是如何呢?
我还是先从头说起。
2015年的时候,苏先生和妻子为了孩子的上学问题,决定在南京本地买一套房子,可是两人都是农村来城里打工的,本就没有多少积蓄,于是,他们决定买一套便宜点的房子,而他们的预算在50万左右。
后来,他们在中介的帮助下,找到了原房主陈某的房子,这套房子的性质比较特殊,因为他是陈某家里的拆迁安置房,也就是说,拆迁安置房不能在5年内过户交易,苏先生在5年内是拿不到房产证的。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套房子是拆迁安置房,所以,他比周围同等面积的房子,要便宜十几万左右。
买房心切的苏先生,并没有想到日后会有买房风险,他和妻子商量后,便决定以52万的价格买下这套房子。
到了2016年,苏先生把房子装修好后,便住了进去,能在南京有一个家,苏先生和妻子还是很开心的。
本来,苏先生以为,就这样一直到2020年,他就可以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了,然而,让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有一天,七八个人却突然来找他。
为首的一人说,房子已经被他买下了,让苏先生赶紧搬走。
苏先生觉得莫名其妙,就给原房主陈某打电话,而这时,他已经联系不上陈某了,很快,他就得知了一个消息,原来,陈某在外面欠了别人很多钱,这套房子被陈某拿去抵债了。
想到这里,苏先生赶忙找了律师,而律师也向法院申请后查到,这套房子已经在2018年的9月1日,就被陈某卖给了第三人庞某,并在后来过户到了庞某名下。
无奈之下,在2020年的1月份,苏先生开始起诉庞某和陈某两人,那么,庞某作为第三人,他真的是善意第三人吗?
很快,陈某和庞某出庭应诉,而两人给出了自己的证据。
1,原房主陈某说,他并没有把房子卖给苏先生,而是把房子抵押给了苏先生,并向苏先生借了一笔钱。这个说法和苏先生的说法完全不一样。
2,陈某说,他欠案外人戴某的钱,而戴某又欠庞某的钱,三人是三角债的关系。陈某提出把房子抵押给戴某,戴某不同意,于是,庞某就帮陈某清偿了债务,而房子自然就归庞某所有。
因此,陈某认为,他和庞某不存在恶意串通买房的事实。
3,庞某为了证明,他确实是有意要买陈某的房子,并且跟着陈某去看了房子,他还特意提供了两张看房时的照片。
那么,根据举证质证的原则,苏先生需要对陈某拿出的证据,进行质证,而苏先生也发现了几个疑点。
1,庞某和陈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上的房价为74万元,然而,当时(2019年)的房价是130万元左右,这就说明,庞某没有支付房屋的对价,以明显低于市场价买房,就是恶意购房。
2,庞某说,他确实是有意要买陈某的房子,并且跟着陈某去看了房子,而他在看到房子里有人居住后,就离开了。
苏先生认为,庞某的陈述本身就不符合常理,因为买房人发现要买的房子里,有人居住,又怎么可能不过问房子里居住的人是谁呢?
3,庞某提供的两张看房时的照片,与苏先生正在居住的房子,根本不是同一个房子,因为地砖的颜色不一样,墙上的支架也不一样,所以庞某提供了虚假的证明。
4,庞某提供的银行流水,不能证明,他在交易的当天,支付给了陈某卖房款。
由此看来,庞某和陈某前后陈述,互相矛盾,且两人早就认识,而且庞某明知道房子已经被卖给了苏先生,他还执意要购买这套房子,并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他就是恶意第三人。
因此,最后法院判决庞某和陈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责令把房子恢复到陈某名下。
后来在2020年12月,陈某和庞某不服法院一审判决,选择上诉,被南京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自此,压在苏先生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了,接下来,他只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这件事就算结束了。
而所谓的恶意第三人,是指在有关经济业务事项交往中,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串通,从事故意损害投资人利益的第三人。
恶意第三人是与善意第三人相对应的说法,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但是恶意第三人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这位男子姓苏,我们暂且称呼他为苏先生。
苏先生买的房子是拆迁安置房,因为没有满5年,所以不能直接过户,得等5年。
然而,谁也没想到,5年后,这套房子的房价居然翻了一倍,涨到了130万元。
原房主自觉卖亏了,于是,他就悄悄地把房子卖给了第三人庞某,房价就是130万元,而且让苏先生无法接受的是,房子也已经过户到了第三人庞某名下。
这个庞某是善意第三人还是恶意第三人,就成了本案的关键,因为庞某如果是善意第三人,而房子已经过户到了庞某名下,那么,苏先生就无法在要回房子了。
无奈之下,苏先生选择起诉原房主陈某和第三人庞某,那么,法院判决的结果又是如何呢?
我还是先从头说起。
2015年的时候,苏先生和妻子为了孩子的上学问题,决定在南京本地买一套房子,可是两人都是农村来城里打工的,本就没有多少积蓄,于是,他们决定买一套便宜点的房子,而他们的预算在50万左右。
后来,他们在中介的帮助下,找到了原房主陈某的房子,这套房子的性质比较特殊,因为他是陈某家里的拆迁安置房,也就是说,拆迁安置房不能在5年内过户交易,苏先生在5年内是拿不到房产证的。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套房子是拆迁安置房,所以,他比周围同等面积的房子,要便宜十几万左右。
买房心切的苏先生,并没有想到日后会有买房风险,他和妻子商量后,便决定以52万的价格买下这套房子。
到了2016年,苏先生把房子装修好后,便住了进去,能在南京有一个家,苏先生和妻子还是很开心的。
本来,苏先生以为,就这样一直到2020年,他就可以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了,然而,让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有一天,七八个人却突然来找他。
为首的一人说,房子已经被他买下了,让苏先生赶紧搬走。
苏先生觉得莫名其妙,就给原房主陈某打电话,而这时,他已经联系不上陈某了,很快,他就得知了一个消息,原来,陈某在外面欠了别人很多钱,这套房子被陈某拿去抵债了。
想到这里,苏先生赶忙找了律师,而律师也向法院申请后查到,这套房子已经在2018年的9月1日,就被陈某卖给了第三人庞某,并在后来过户到了庞某名下。
无奈之下,在2020年的1月份,苏先生开始起诉庞某和陈某两人,那么,庞某作为第三人,他真的是善意第三人吗?
很快,陈某和庞某出庭应诉,而两人给出了自己的证据。
1,原房主陈某说,他并没有把房子卖给苏先生,而是把房子抵押给了苏先生,并向苏先生借了一笔钱。这个说法和苏先生的说法完全不一样。
2,陈某说,他欠案外人戴某的钱,而戴某又欠庞某的钱,三人是三角债的关系。陈某提出把房子抵押给戴某,戴某不同意,于是,庞某就帮陈某清偿了债务,而房子自然就归庞某所有。
因此,陈某认为,他和庞某不存在恶意串通买房的事实。
3,庞某为了证明,他确实是有意要买陈某的房子,并且跟着陈某去看了房子,他还特意提供了两张看房时的照片。
那么,根据举证质证的原则,苏先生需要对陈某拿出的证据,进行质证,而苏先生也发现了几个疑点。
1,庞某和陈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上的房价为74万元,然而,当时(2019年)的房价是130万元左右,这就说明,庞某没有支付房屋的对价,以明显低于市场价买房,就是恶意购房。
2,庞某说,他确实是有意要买陈某的房子,并且跟着陈某去看了房子,而他在看到房子里有人居住后,就离开了。
苏先生认为,庞某的陈述本身就不符合常理,因为买房人发现要买的房子里,有人居住,又怎么可能不过问房子里居住的人是谁呢?
3,庞某提供的两张看房时的照片,与苏先生正在居住的房子,根本不是同一个房子,因为地砖的颜色不一样,墙上的支架也不一样,所以庞某提供了虚假的证明。
4,庞某提供的银行流水,不能证明,他在交易的当天,支付给了陈某卖房款。
由此看来,庞某和陈某前后陈述,互相矛盾,且两人早就认识,而且庞某明知道房子已经被卖给了苏先生,他还执意要购买这套房子,并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他就是恶意第三人。
因此,最后法院判决庞某和陈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责令把房子恢复到陈某名下。
后来在2020年12月,陈某和庞某不服法院一审判决,选择上诉,被南京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自此,压在苏先生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了,接下来,他只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这件事就算结束了。
而所谓的恶意第三人,是指在有关经济业务事项交往中,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串通,从事故意损害投资人利益的第三人。
恶意第三人是与善意第三人相对应的说法,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但是恶意第三人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第四次见面,他约我去了海边,这次他带我去了海边的山上的一个露天咖啡馆,可以在山顶看到海,视野很好,感觉很浪漫,很适合两个人约会(如果当天没有出太阳的话,但是显然,出了。)
所以我们大上午的,11点,顶着冬日暖阳,在山顶上,晒,太,阳。
终于,服务员看到后就把伞给我们支棱起来了。
尽管约会地点没有那么完美,但是我们还是聊的很开心,经过上一周的微信聊天,我们的关系似乎变的有些微妙,我们之间的氛围也更加暧昧了起来。我跟他说,我的画画的职业病是手腕会痛,伸出手给他看,他很自然的伸出手,轻轻捏了一下我的手腕,我瞳孔地震,我感觉我手腕被他碰到的地方的温度都和其他地方不一样了……
吃饭间,午餐是牛排,还有蔬菜沙拉,我用叉子叉蔬菜的时候没叉中,叉子在盘子里滑来滑去,我心中狂怒:不要这么尴尬吧!他好像在看着我诶!!然后只见他,把蔬菜喂进了我嘴里。我也下意识的张嘴吃了,说了句谢谢……
我的天,这进展这么快???我感觉我的脸在燃烧,不知道有没有被看出来!心跳加速的同时还在担心,刚刚距离这么近,我脸上有没有浮粉……
吃完饭后,他有些羞涩的问我,关于上周问你的那个问题,你可以回答我吗?我心想:诶?等下?隔壁桌还有客人啊喂!这么近,我怎么好意思说啊!我扭扭捏捏的说:晚点再说吧。我心里想,哎呀现在天这么亮,告白这种话题,当然是晚上一边海边散步一边讲啦!
我以为事情会按照我想的发展,然而,突然他收到消息,我结婚的那个小姐妹夫妻俩邀请我们晚上去他们家吃烧烤。我心里万般不愿意去,但是拒绝吧,好像表现的太明显了“我只想跟你约会”所以只好答应去。
虽然计划有变,但是没关系,还有机会,我这个小天才总能制造机会。一起去朋友家的路上,我机智的说:晚上吃完饭可以一起出来散步嘛?他说好呀。我心想:都明示成这样了,你总明白吧。告白这种事,当然是得两个人独处的时候啦。
去朋友家的路上,他和我的肢体显然变的亲密一些了,会帮我拿包,过马路的时候手轻轻扶着我的肩膀,好似情侣一般。我心中那个万马奔腾,血脉喷张啊。这是明示了啊,他这明摆着喜欢我,他今晚肯定告白,嘿嘿嘿,到了姐妹家火速充进厕所补妆,我要美美滴。
然后一起吃了饭,一起玩了游戏,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从5点到晚上8点,他,一点表示都没有。
我们不是说好——晚上去散步的吗?他忘记了吗?
我有些生气了。我待不下去了。这时候我爸爸发消息过来问我,啥时候回家,来接我。我回复:就现在吧。
然后我接到了我爸爸的电话,问我在哪里,我当着他的面说了地址。
然后我起身跟姐妹们说,我先回去了拜拜。我避开了他的视线。他倒是很自觉的跟我下了楼。他还没有发现我的不对劲,还在跟我说着今天过的快乐的事情。晚上降温,很冷,我外套也不想穿,给他的回复也很冷淡。他站在我身边陪我等我爸爸的车过来。
他突然说了一句:可以抱你一下吗?
我心想:这总得是一个机会吧,现在说还来得及。
他张开手,我也凑上去轻轻抱了一下。虽然只有很短暂的一下,但是心跳还是很快。他腼腆的笑了一下。但是什么也没有说,我没有说话,只是低着头。
然后我爸爸的车来了,我上车前跟他挥了手之后就把手机放一旁。他给我发的消息我也没有再看。
回到家之后,我感觉心里很怪,他今天的行为一一告诉我,他对我有意思,我期待着他今天能对我说点什么,但是他没说,而且我和他的约定也完全忘了。
我感觉有些失望。
他会不会是那种会跟女生玩暧昧的男生呢?为什么对我如此亲密却没有任何表态,说他喜欢我,说想跟我交往,该不会是想钓我吧!
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越想越多。
他回到家,我说了我的心情,他意识到自己没有履行一起散步的约定,也没有说那句重要的话,他试图开玩笑着蒙混过去,说是因为见到我太开心就给忘了。他向我道歉,但是没有用了!
我坦言:我原本很期待,但是现在心情很复杂,可能我太敏感,你今天的态度和做法让我觉得我是不是太过认真投入感情了。
等了几分钟,他没有回我,我感觉心越来越凉,完犊子了。到嘴的男人要没了。
我又回复:我去睡了。
他秒回:好,今天也不早了,先去睡吧,晚安。
我心里那个火啊,顿时就窜上来了,好小子,啥意思,嗯??装傻??
我心里那个怨念,恨铁不成钢,我就发了一句:你啊……
他立刻发了一条消息:
我
明天见
等我
我看他的消息,嘭地就从床上跳起来了,我问姐妹,这啥意思啊!他他他要干啥,他要来找我吗?他又不知道我家在哪!我要问他吗!
姐妹说看样子他有动作!不用回了,看明天他咋样吧!
就这样到了第二天,起了个大早化好妆,在家等着,我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来,我也不知道他的“等我”是啥意思,我就在家等,等到快11点,他也没给我发消息,我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他会不会不好意思给我发消息。
于是我试探了一下,发了一条朋友圈,(暗示我已经醒了,有事赶紧来找我)
果然他很快给我发了消息(好小子,原来你是个天然呆啊!)
他暗搓搓的说:你家在XX附近吗?我在这里了…
听到他这么说,我心中有些喜悦的,我赶紧穿鞋出门,出了门假装换上冷脸,我倒要看看,这死小子今天想怎么说。
碰面,看得出来他有些紧张。他带我来到餐厅坐下,中途还跑出去了一趟,我的位置刚好是可以看到门口,我一边跟姐妹疯狂发消息说我的进度,一边抬头看他啥时候回来。突然我的肩膀备拍了一下。
我向旁边看去,发现他拿着一捧玫瑰花,笑着跟我说送给你。我很意外,虽然我本人对花并不感兴趣,但是他送给我我很开心。这是我第一次收到男生送的花!
他当时跟我说了很多话,他说:我不知道告白的话对你来说这么重要,我以为自上周之后我们互相明白了心意就可以了,我昨天其实不是忘了我们的约定,只是不好意思说。我昨晚很苦恼想了很久很久,我不知道怎么回复你才能让你知道我的心意,我昨晚就很想来找你,但是觉得很打扰,所以一着急就说明天见,今早很早来你家附近了,但是又不知道怎么开口,徘徊了很久。我不是一个玩弄感情的人,只是不会表达……我对感情是很认真的!
跟他认识几周以来,很难得见到他如此坦白的表达自己的想法。
然后他突然说,我喜欢你,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
听到这句话,感觉脑仁儿都要炸了,这是那种经典少女漫画情节的台词啊!是打印在书中,要靠我心中默念想象读出来的台词啊。现在真真实实发生在我身上,我看着他表情认真,但是有些害羞,不太敢看我。我心里觉得好笑,他表白的方式很笨拙,看得出来很努力想要表达他的诚意和仪式感了,但是这句话在此刻比任何一句甜言蜜语都直击心灵~
我被他弄的也很不好意思,笑笑说道:可以…
然后就有了这条微博。
所以我们大上午的,11点,顶着冬日暖阳,在山顶上,晒,太,阳。
终于,服务员看到后就把伞给我们支棱起来了。
尽管约会地点没有那么完美,但是我们还是聊的很开心,经过上一周的微信聊天,我们的关系似乎变的有些微妙,我们之间的氛围也更加暧昧了起来。我跟他说,我的画画的职业病是手腕会痛,伸出手给他看,他很自然的伸出手,轻轻捏了一下我的手腕,我瞳孔地震,我感觉我手腕被他碰到的地方的温度都和其他地方不一样了……
吃饭间,午餐是牛排,还有蔬菜沙拉,我用叉子叉蔬菜的时候没叉中,叉子在盘子里滑来滑去,我心中狂怒:不要这么尴尬吧!他好像在看着我诶!!然后只见他,把蔬菜喂进了我嘴里。我也下意识的张嘴吃了,说了句谢谢……
我的天,这进展这么快???我感觉我的脸在燃烧,不知道有没有被看出来!心跳加速的同时还在担心,刚刚距离这么近,我脸上有没有浮粉……
吃完饭后,他有些羞涩的问我,关于上周问你的那个问题,你可以回答我吗?我心想:诶?等下?隔壁桌还有客人啊喂!这么近,我怎么好意思说啊!我扭扭捏捏的说:晚点再说吧。我心里想,哎呀现在天这么亮,告白这种话题,当然是晚上一边海边散步一边讲啦!
我以为事情会按照我想的发展,然而,突然他收到消息,我结婚的那个小姐妹夫妻俩邀请我们晚上去他们家吃烧烤。我心里万般不愿意去,但是拒绝吧,好像表现的太明显了“我只想跟你约会”所以只好答应去。
虽然计划有变,但是没关系,还有机会,我这个小天才总能制造机会。一起去朋友家的路上,我机智的说:晚上吃完饭可以一起出来散步嘛?他说好呀。我心想:都明示成这样了,你总明白吧。告白这种事,当然是得两个人独处的时候啦。
去朋友家的路上,他和我的肢体显然变的亲密一些了,会帮我拿包,过马路的时候手轻轻扶着我的肩膀,好似情侣一般。我心中那个万马奔腾,血脉喷张啊。这是明示了啊,他这明摆着喜欢我,他今晚肯定告白,嘿嘿嘿,到了姐妹家火速充进厕所补妆,我要美美滴。
然后一起吃了饭,一起玩了游戏,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从5点到晚上8点,他,一点表示都没有。
我们不是说好——晚上去散步的吗?他忘记了吗?
我有些生气了。我待不下去了。这时候我爸爸发消息过来问我,啥时候回家,来接我。我回复:就现在吧。
然后我接到了我爸爸的电话,问我在哪里,我当着他的面说了地址。
然后我起身跟姐妹们说,我先回去了拜拜。我避开了他的视线。他倒是很自觉的跟我下了楼。他还没有发现我的不对劲,还在跟我说着今天过的快乐的事情。晚上降温,很冷,我外套也不想穿,给他的回复也很冷淡。他站在我身边陪我等我爸爸的车过来。
他突然说了一句:可以抱你一下吗?
我心想:这总得是一个机会吧,现在说还来得及。
他张开手,我也凑上去轻轻抱了一下。虽然只有很短暂的一下,但是心跳还是很快。他腼腆的笑了一下。但是什么也没有说,我没有说话,只是低着头。
然后我爸爸的车来了,我上车前跟他挥了手之后就把手机放一旁。他给我发的消息我也没有再看。
回到家之后,我感觉心里很怪,他今天的行为一一告诉我,他对我有意思,我期待着他今天能对我说点什么,但是他没说,而且我和他的约定也完全忘了。
我感觉有些失望。
他会不会是那种会跟女生玩暧昧的男生呢?为什么对我如此亲密却没有任何表态,说他喜欢我,说想跟我交往,该不会是想钓我吧!
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越想越多。
他回到家,我说了我的心情,他意识到自己没有履行一起散步的约定,也没有说那句重要的话,他试图开玩笑着蒙混过去,说是因为见到我太开心就给忘了。他向我道歉,但是没有用了!
我坦言:我原本很期待,但是现在心情很复杂,可能我太敏感,你今天的态度和做法让我觉得我是不是太过认真投入感情了。
等了几分钟,他没有回我,我感觉心越来越凉,完犊子了。到嘴的男人要没了。
我又回复:我去睡了。
他秒回:好,今天也不早了,先去睡吧,晚安。
我心里那个火啊,顿时就窜上来了,好小子,啥意思,嗯??装傻??
我心里那个怨念,恨铁不成钢,我就发了一句:你啊……
他立刻发了一条消息:
我
明天见
等我
我看他的消息,嘭地就从床上跳起来了,我问姐妹,这啥意思啊!他他他要干啥,他要来找我吗?他又不知道我家在哪!我要问他吗!
姐妹说看样子他有动作!不用回了,看明天他咋样吧!
就这样到了第二天,起了个大早化好妆,在家等着,我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来,我也不知道他的“等我”是啥意思,我就在家等,等到快11点,他也没给我发消息,我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他会不会不好意思给我发消息。
于是我试探了一下,发了一条朋友圈,(暗示我已经醒了,有事赶紧来找我)
果然他很快给我发了消息(好小子,原来你是个天然呆啊!)
他暗搓搓的说:你家在XX附近吗?我在这里了…
听到他这么说,我心中有些喜悦的,我赶紧穿鞋出门,出了门假装换上冷脸,我倒要看看,这死小子今天想怎么说。
碰面,看得出来他有些紧张。他带我来到餐厅坐下,中途还跑出去了一趟,我的位置刚好是可以看到门口,我一边跟姐妹疯狂发消息说我的进度,一边抬头看他啥时候回来。突然我的肩膀备拍了一下。
我向旁边看去,发现他拿着一捧玫瑰花,笑着跟我说送给你。我很意外,虽然我本人对花并不感兴趣,但是他送给我我很开心。这是我第一次收到男生送的花!
他当时跟我说了很多话,他说:我不知道告白的话对你来说这么重要,我以为自上周之后我们互相明白了心意就可以了,我昨天其实不是忘了我们的约定,只是不好意思说。我昨晚很苦恼想了很久很久,我不知道怎么回复你才能让你知道我的心意,我昨晚就很想来找你,但是觉得很打扰,所以一着急就说明天见,今早很早来你家附近了,但是又不知道怎么开口,徘徊了很久。我不是一个玩弄感情的人,只是不会表达……我对感情是很认真的!
跟他认识几周以来,很难得见到他如此坦白的表达自己的想法。
然后他突然说,我喜欢你,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
听到这句话,感觉脑仁儿都要炸了,这是那种经典少女漫画情节的台词啊!是打印在书中,要靠我心中默念想象读出来的台词啊。现在真真实实发生在我身上,我看着他表情认真,但是有些害羞,不太敢看我。我心里觉得好笑,他表白的方式很笨拙,看得出来很努力想要表达他的诚意和仪式感了,但是这句话在此刻比任何一句甜言蜜语都直击心灵~
我被他弄的也很不好意思,笑笑说道:可以…
然后就有了这条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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