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体育报》今天大篇幅报道了基耶萨的事儿……
紫百合诚意十足,给他开出了一份媲美里贝里的合同,差不多400万欧元的年薪吧,不过合同中埋有一条8000万-1亿的毁约金条款。
但小基耶萨本人拒绝了紫花的续约请求,他个人渴望尽快的穿上豪门球队的战袍,尤文图斯是他的首选,但国际米兰与紫花之间的关系更好,同样诚意十足,所以一切都夏天再说。
紫百合诚意十足,给他开出了一份媲美里贝里的合同,差不多400万欧元的年薪吧,不过合同中埋有一条8000万-1亿的毁约金条款。
但小基耶萨本人拒绝了紫花的续约请求,他个人渴望尽快的穿上豪门球队的战袍,尤文图斯是他的首选,但国际米兰与紫花之间的关系更好,同样诚意十足,所以一切都夏天再说。
太多人问要照片了,我懒得一一发了,去年九月找潘修的,这是一年多后的样子,正看跟向上看。其实手术不可能百分百成功,但没这技术完全可以拒绝我啊,又挣我的钱,结果毛改善没有,眼头旧线条没处理好多了道分叉出来,照片拍不出来。如果术前术后态度一样 那我也就不计较了,毕竟手术确实需要底子跟运气,他修成功的也有,我底子差 运气也差,我认了。但是这么明显的失败永远只会推到我自己身上,说我眼睛底子差,他已经尽力了。很可笑,那我眼睛好看的话我整什么呀?我钱多花钱找罪受啊?我三个月后要求二调,他说还在肿胀期,让我等个半年,大半年后我又找他二调,他估计嫌麻烦说我不用二调,二调是我强烈要求调的 眼尾线条太浅赘皮很明显,眼头有分叉,谁能想到调完还是跟没调一样。赘皮依旧明显 分叉依然在[生病]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千万别以为医生拿那个铁签压你眼皮上呈现出来的形状就是你修复后的形状!完全两个样子!我特么就是在这一地方摔了两次!要不是看到他压出来的形状说这大概是修复后的样子 估计我不会修了。还有面诊能录音录音,不然就一字不落地全写在同意书上,我就是太容易相信人了!结果说过的话全推翻了!
你们要不要去还是得自己考虑,所有医生都不可能百分百成功,需要技术需要自身条件也需要运气,我陈述的相对客观了,我不会因为他给我修坏了就说他怎么怎么坏,对于我修了不如不修这是事实,医德一般也是事实。我只说了确实发生的,没发生的我不会恶意诋毁。
我比较注重医德,他不算差,最差的是那个广州韩菲门诊李什么琴一女医生,我的眼睛真正毁在她手里的,不然也不用这次后续修复了。
五六年前了,当时我年纪小对整形这方面啥都不懂,是设计师兼咨询师招待的。这里强调一下去找医生一定要找开刀的医生面诊!其他什么咨询师设计师都是扯蛋,她们说的天花乱坠都没一丢丢用。毕竟动刀的是医生,其实这种咨询师职业就是忽悠来整容的求美者花钱而已 对于求美者本身一点点点用都没有!!!
当时设计师给我设计了大半小时 然后催着交了费用体了检才给我见了主刀医生,那医生拿个牙签给我眼皮比划两下就叫我跟护士去手术室了
(插个话 这点潘比她强多了,失败是一回事,但面诊是他本人,手术时候也挺认真,失败不是最气的 我最气他术前术后俩态度 和答应过的事不承认 还有把失败全推我身上)
话题回到那个李医生。进了手术室,把我眼睛割开了,然后!竟然把我晾在那跑去给隔壁人打苹果肌!说什么脂肪分离完成需要马上打进去什么的,那时候我啥也不懂,也胆小,毕竟眼睛割一半了敢怒不敢言,就这样晾着割开的眼皮等了至少她大半个小时!医生时间这么紧竟然还给我安排手术!我又不赶时间!没空就把我安排到改天啊!
我的手术花了好几个小时,时间就在她跟护士姐姐从聊男人聊买衣服到聊吃东西中悄悄溜走,她好像约了人要急着下班,越到后面越没耐心,这个完全能感觉出来。 结束后眼睛也没给我找个纱布盖盖[哼]
术后两三个月的时候肿基本消了 我去找她们,她们跟我说还在肿胀期要半年后(虽然医生总说几个月是恢复期效果不能作数,其实三四个月就差不离了,那时候硬性条件不过关那以后也变不到哪去)半年后问题依然存在 再去医院 就一个推一个,那个咨询设计师已经离开她们医院了,真特么就这么巧?最后我闹得凶了李医生过来看说可以给我修复(这点她比潘强,失败人家认)但是这种医德的医生我不敢修啊,现在回想都后怕,这是我年少无知听信广告医院的惨痛代价。
我也遇到过一个医德特别好的医生(不用问 我不会说这个医生是谁)开始是找他做鼻子的,他鼻子做得好,他离我很远,我眼睛也问过他,他可能还不太擅长修复眼睛 直接跟我说他做不了。我除了眼睛 其他做啥项目都喜欢跑他那,甚至打个瘦脸针都飞过去找他,机票酒店比打针还贵,可是觉得心安比啥都强。后面我想把鼻子再改造一下,他说没必要,网红鼻不适合我。真的有钱不挣。(可能因为我也是这种性格[允悲] 朋友就老说太耿直不适合做生意 老把顾客往外推 )当然不单单是因为这些,其实人与人接触过程中,善良这个东西能感觉得出来。
我不是胡搅蛮缠的人,我一直明白所有人做生意就是为了挣钱,平时我干嘛都不太爱还价,买衣服买什么东西我都爱找明码标价的地方买,总要别人挣钱的嘛。说我傻就傻呗,前提是你得值这个价。没有金刚钻,不拦瓷器活。如果现在有医生敢跟我打包票 眼睛一定能修复好 十万二十万我都愿意。
所有手术都是成功失败参半的,对于所有整形手术 一定要认真做好功课,再小的手术都有意外,要慎重再慎重!别像我这么盲目这么轻易相信人,因为有的人眼里只有利益!良心完全被利益蒙蔽了。
以上是我大半夜蹲在洗手间敲了半天键盘的肺腑之言,字字诚恳,希望我求美路上的坎坷经验及惨痛教训能帮到你们,希望求美者都能少走弯路,事事顺意。❤️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千万别以为医生拿那个铁签压你眼皮上呈现出来的形状就是你修复后的形状!完全两个样子!我特么就是在这一地方摔了两次!要不是看到他压出来的形状说这大概是修复后的样子 估计我不会修了。还有面诊能录音录音,不然就一字不落地全写在同意书上,我就是太容易相信人了!结果说过的话全推翻了!
你们要不要去还是得自己考虑,所有医生都不可能百分百成功,需要技术需要自身条件也需要运气,我陈述的相对客观了,我不会因为他给我修坏了就说他怎么怎么坏,对于我修了不如不修这是事实,医德一般也是事实。我只说了确实发生的,没发生的我不会恶意诋毁。
我比较注重医德,他不算差,最差的是那个广州韩菲门诊李什么琴一女医生,我的眼睛真正毁在她手里的,不然也不用这次后续修复了。
五六年前了,当时我年纪小对整形这方面啥都不懂,是设计师兼咨询师招待的。这里强调一下去找医生一定要找开刀的医生面诊!其他什么咨询师设计师都是扯蛋,她们说的天花乱坠都没一丢丢用。毕竟动刀的是医生,其实这种咨询师职业就是忽悠来整容的求美者花钱而已 对于求美者本身一点点点用都没有!!!
当时设计师给我设计了大半小时 然后催着交了费用体了检才给我见了主刀医生,那医生拿个牙签给我眼皮比划两下就叫我跟护士去手术室了
(插个话 这点潘比她强多了,失败是一回事,但面诊是他本人,手术时候也挺认真,失败不是最气的 我最气他术前术后俩态度 和答应过的事不承认 还有把失败全推我身上)
话题回到那个李医生。进了手术室,把我眼睛割开了,然后!竟然把我晾在那跑去给隔壁人打苹果肌!说什么脂肪分离完成需要马上打进去什么的,那时候我啥也不懂,也胆小,毕竟眼睛割一半了敢怒不敢言,就这样晾着割开的眼皮等了至少她大半个小时!医生时间这么紧竟然还给我安排手术!我又不赶时间!没空就把我安排到改天啊!
我的手术花了好几个小时,时间就在她跟护士姐姐从聊男人聊买衣服到聊吃东西中悄悄溜走,她好像约了人要急着下班,越到后面越没耐心,这个完全能感觉出来。 结束后眼睛也没给我找个纱布盖盖[哼]
术后两三个月的时候肿基本消了 我去找她们,她们跟我说还在肿胀期要半年后(虽然医生总说几个月是恢复期效果不能作数,其实三四个月就差不离了,那时候硬性条件不过关那以后也变不到哪去)半年后问题依然存在 再去医院 就一个推一个,那个咨询设计师已经离开她们医院了,真特么就这么巧?最后我闹得凶了李医生过来看说可以给我修复(这点她比潘强,失败人家认)但是这种医德的医生我不敢修啊,现在回想都后怕,这是我年少无知听信广告医院的惨痛代价。
我也遇到过一个医德特别好的医生(不用问 我不会说这个医生是谁)开始是找他做鼻子的,他鼻子做得好,他离我很远,我眼睛也问过他,他可能还不太擅长修复眼睛 直接跟我说他做不了。我除了眼睛 其他做啥项目都喜欢跑他那,甚至打个瘦脸针都飞过去找他,机票酒店比打针还贵,可是觉得心安比啥都强。后面我想把鼻子再改造一下,他说没必要,网红鼻不适合我。真的有钱不挣。(可能因为我也是这种性格[允悲] 朋友就老说太耿直不适合做生意 老把顾客往外推 )当然不单单是因为这些,其实人与人接触过程中,善良这个东西能感觉得出来。
我不是胡搅蛮缠的人,我一直明白所有人做生意就是为了挣钱,平时我干嘛都不太爱还价,买衣服买什么东西我都爱找明码标价的地方买,总要别人挣钱的嘛。说我傻就傻呗,前提是你得值这个价。没有金刚钻,不拦瓷器活。如果现在有医生敢跟我打包票 眼睛一定能修复好 十万二十万我都愿意。
所有手术都是成功失败参半的,对于所有整形手术 一定要认真做好功课,再小的手术都有意外,要慎重再慎重!别像我这么盲目这么轻易相信人,因为有的人眼里只有利益!良心完全被利益蒙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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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走程序动辄耗掉上千天,职业病面临认定举证难 来源:劳动观察
提起职业病,工伤是农民工维权的难中之难,职业病是工伤农民工维权的难中之难。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针对最新修订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旨在落实劳动者职业健康合法权益、方便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记者就此采访了平时跟职业病患者打交道的医生、律师,了解他们的看法和建议。
职业病认定到理赔需1149天
据了解,针对职业病诊断难的问题,《征求意见稿》做出了多处修改,明确“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等;减少了劳动者提供职业病诊断资料的要求,规定诊断所需资料主要由用人单位向诊断机构提供,劳动者只提供本人掌握的有关资料;缩短了职业病鉴定办理时限,规定从受理至送达鉴定书的时限由95天减至50天等。
“一般情况下,一个职业病患者从认定到理赔,需要走10余项法律程序,耗时至少1149天,即使走完全部程序,仍有三成多患者最终无法获得赔偿,希望此次修改会着重解决职业病诊断程序简化的问题,开胸验肺的惨剧也不再出现。”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检验科医生赵敏杰说。
云南省职业病鉴定中心李医生坦言:“这些职业病患者都有一个共性,难、穷、苦。职业病的认定、举证太难。”他说,患者要申请职业病诊断,需要准备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资料等等,而其中的很多材料是需要工作单位提供的。
据李医生提供的一份职业病调研报告显示,约有40%的单位拒绝为患者提供这些材料。
一个残酷的现实是,即使备齐这些材料,职业病患者仍有冗长的认定程序要走。按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工伤处理的程序可以达到10项,正常走完全部法律程序需要1149天。
“很多职业病患者往往因为鉴定超期,无法获得工伤认定,有些病情严重的职业病患者,还没走完程序,就因缺乏必要的医疗保障和生活保障而撒手人寰。”李医生说。“现行的职业病诊断和工伤认定的模式必须要修改,职业病处理机制重构势在必行。关于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仲裁必须实行一裁终局制,简化劳动者的鉴定维权程序。
尘肺病鉴定困境
胸闷、呼吸沉重、咳不完的痰、跪着睡觉……用命挣钱,用钱买命,这是尘肺病人的真实状态。
“得了尘肺病以后,会经受非常大的痛苦”,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王辰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指出,疾病中最难受的不是瘙痒、疼痛,而是濒临死亡的憋气。
据透露,当他们回到村里,尘肺病又不纳入新农合的报销序列。因此,通过职业病诊断鉴定,拿到工伤赔偿是他们唯一的出路。
可职业病诊断证明这条路,对于农民工群体而言走得极为艰难。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说,由于劳动者流动比较大,潜伏期比较长,证据很难搜集,在他手里5年做了20多起尘肺病维权案件,成功率不到5%,即便是个别成功案例,前前后后也跑了10多趟。
尘肺病是法定职业病之一,根据国家卫健委这些年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现有的职业病总人数中尘肺病占了大约90%。目前,法律法规将尘肺病作为职业病进行诊断和治疗,导致尘肺病人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尘肺病作为职业病诊断往往需要漫长的时间,甚至常常是病人已死亡仍未得到诊断。尘肺病是由于在工作环境中长期接触高浓度粉尘所致,几乎不存在因为其他非工作环境而致病的可能。
职业病防治法第44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单。”虽然,按照规定,医疗机构可以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相关资格,但是实践中的职业病诊断多被各地专门设立的职业病防治所(一般是各地疾控中心)。而这些防治所往往只在地级市设立,导致患者们要拖着病体长途奔波。
建议放开尘肺病诊断限制
少数的医生承担着责任、多数的患者更是拿不到职业病诊断证明。究其症结,在于我国长期存在的尘肺病“垄断”鉴定,众多专家建议,应更加放开尘肺病诊断机构限制,让尘肺病诊断掌握在“多数人”手中。
因此,用人单位往往拒绝提供职业史证明,甚至干脆否认劳动关系。另外,很多尘肺病人都是在私营、个体单位打工,且很多都在不止一家单位打工后罹患尘肺病,甚至很多老板自己都得了尘肺病,在用工极不规范的现状下,对确认劳动关系的过度强调,导致职业病的诊断需要耗费漫长的时间。
昆明延安医院肺科医生杨志坚认为,不应为了查证具体的“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而延误对尘肺病的诊断和治疗。换言之,应先将尘肺病作为一个医学概念进行诊断治疗,而非作为一个“职业病”概念进行诊断治疗。建议放开对尘肺病的诊断,明确尘肺病人可以在任何一家二级以上医院诊断为医学上的尘肺病。如果需要追究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再由专门的职业病鉴定机构对“职业病接触史”进行确认,劳动者凭职业病鉴定机构的“职业病接触史”确认结果,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职业性尘肺病由职业病鉴定机构进行特别审批,是为了防止医院随意认定职工为工伤,增加企业负担。但是,不能因此而延误对尘肺病人的治疗。把“尘肺病”与“职业性尘肺病”的概念进行剥离,允许尘肺病作为一个普通的医学病名称进行诊断,允许任何一家医院进行诊断、治疗,就像颈椎病一样,没有必要先到单位开一个“长期久坐”的证明,然后再去进行颈椎病诊断。
有专家认为,我国现行的法律已很完备,关键在执行难。修法如解决不了“执行难”的问题,对改善职业病维权的效果不会太大。还有专家认为,新《办法》虽然有利于劳动者申请鉴定,现在相关配套政策不足,比如已倒闭的企业该如何提供材料,安监局和职业病鉴定医院该如何接洽,都没有细则规定。工伤认定,长路漫漫,即使艰难地通过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这一关,要获得赔偿,患者还需走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程序。
原文链接:https://t.cn/AigyhEf3
提起职业病,工伤是农民工维权的难中之难,职业病是工伤农民工维权的难中之难。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针对最新修订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旨在落实劳动者职业健康合法权益、方便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记者就此采访了平时跟职业病患者打交道的医生、律师,了解他们的看法和建议。
职业病认定到理赔需1149天
据了解,针对职业病诊断难的问题,《征求意见稿》做出了多处修改,明确“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等;减少了劳动者提供职业病诊断资料的要求,规定诊断所需资料主要由用人单位向诊断机构提供,劳动者只提供本人掌握的有关资料;缩短了职业病鉴定办理时限,规定从受理至送达鉴定书的时限由95天减至50天等。
“一般情况下,一个职业病患者从认定到理赔,需要走10余项法律程序,耗时至少1149天,即使走完全部程序,仍有三成多患者最终无法获得赔偿,希望此次修改会着重解决职业病诊断程序简化的问题,开胸验肺的惨剧也不再出现。”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检验科医生赵敏杰说。
云南省职业病鉴定中心李医生坦言:“这些职业病患者都有一个共性,难、穷、苦。职业病的认定、举证太难。”他说,患者要申请职业病诊断,需要准备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资料等等,而其中的很多材料是需要工作单位提供的。
据李医生提供的一份职业病调研报告显示,约有40%的单位拒绝为患者提供这些材料。
一个残酷的现实是,即使备齐这些材料,职业病患者仍有冗长的认定程序要走。按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工伤处理的程序可以达到10项,正常走完全部法律程序需要1149天。
“很多职业病患者往往因为鉴定超期,无法获得工伤认定,有些病情严重的职业病患者,还没走完程序,就因缺乏必要的医疗保障和生活保障而撒手人寰。”李医生说。“现行的职业病诊断和工伤认定的模式必须要修改,职业病处理机制重构势在必行。关于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仲裁必须实行一裁终局制,简化劳动者的鉴定维权程序。
尘肺病鉴定困境
胸闷、呼吸沉重、咳不完的痰、跪着睡觉……用命挣钱,用钱买命,这是尘肺病人的真实状态。
“得了尘肺病以后,会经受非常大的痛苦”,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王辰在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指出,疾病中最难受的不是瘙痒、疼痛,而是濒临死亡的憋气。
据透露,当他们回到村里,尘肺病又不纳入新农合的报销序列。因此,通过职业病诊断鉴定,拿到工伤赔偿是他们唯一的出路。
可职业病诊断证明这条路,对于农民工群体而言走得极为艰难。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说,由于劳动者流动比较大,潜伏期比较长,证据很难搜集,在他手里5年做了20多起尘肺病维权案件,成功率不到5%,即便是个别成功案例,前前后后也跑了10多趟。
尘肺病是法定职业病之一,根据国家卫健委这些年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现有的职业病总人数中尘肺病占了大约90%。目前,法律法规将尘肺病作为职业病进行诊断和治疗,导致尘肺病人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尘肺病作为职业病诊断往往需要漫长的时间,甚至常常是病人已死亡仍未得到诊断。尘肺病是由于在工作环境中长期接触高浓度粉尘所致,几乎不存在因为其他非工作环境而致病的可能。
职业病防治法第44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单。”虽然,按照规定,医疗机构可以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相关资格,但是实践中的职业病诊断多被各地专门设立的职业病防治所(一般是各地疾控中心)。而这些防治所往往只在地级市设立,导致患者们要拖着病体长途奔波。
建议放开尘肺病诊断限制
少数的医生承担着责任、多数的患者更是拿不到职业病诊断证明。究其症结,在于我国长期存在的尘肺病“垄断”鉴定,众多专家建议,应更加放开尘肺病诊断机构限制,让尘肺病诊断掌握在“多数人”手中。
因此,用人单位往往拒绝提供职业史证明,甚至干脆否认劳动关系。另外,很多尘肺病人都是在私营、个体单位打工,且很多都在不止一家单位打工后罹患尘肺病,甚至很多老板自己都得了尘肺病,在用工极不规范的现状下,对确认劳动关系的过度强调,导致职业病的诊断需要耗费漫长的时间。
昆明延安医院肺科医生杨志坚认为,不应为了查证具体的“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而延误对尘肺病的诊断和治疗。换言之,应先将尘肺病作为一个医学概念进行诊断治疗,而非作为一个“职业病”概念进行诊断治疗。建议放开对尘肺病的诊断,明确尘肺病人可以在任何一家二级以上医院诊断为医学上的尘肺病。如果需要追究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再由专门的职业病鉴定机构对“职业病接触史”进行确认,劳动者凭职业病鉴定机构的“职业病接触史”确认结果,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职业性尘肺病由职业病鉴定机构进行特别审批,是为了防止医院随意认定职工为工伤,增加企业负担。但是,不能因此而延误对尘肺病人的治疗。把“尘肺病”与“职业性尘肺病”的概念进行剥离,允许尘肺病作为一个普通的医学病名称进行诊断,允许任何一家医院进行诊断、治疗,就像颈椎病一样,没有必要先到单位开一个“长期久坐”的证明,然后再去进行颈椎病诊断。
有专家认为,我国现行的法律已很完备,关键在执行难。修法如解决不了“执行难”的问题,对改善职业病维权的效果不会太大。还有专家认为,新《办法》虽然有利于劳动者申请鉴定,现在相关配套政策不足,比如已倒闭的企业该如何提供材料,安监局和职业病鉴定医院该如何接洽,都没有细则规定。工伤认定,长路漫漫,即使艰难地通过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这一关,要获得赔偿,患者还需走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程序。
原文链接:https://t.cn/AigyhE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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