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动态# 南京记忆 | 民国南京名医公馆巡礼
王重阳
南京作为民国首都,各界精英汇聚,医疗界亦然。这些大牌医生们走南闯北,开创学科,也曾为很多重要历史人物开方诊病,在南京留下难以磨灭的历史印迹。时至今日,不少名医在南京的旧居公馆尚且保存完好,无声地矗立在被梧桐浓荫掩映的大街小巷之中,尤其是颐和路一带。走进这些民国建筑或可领略南京城市名片中鲜为人知的另一面。
李士伟公馆
李士伟公馆位于鼓楼区武夷路4号,紧邻宁海路和北京西路,由著名建筑师杨廷宝设计,始建于1935年。主楼坐北朝南,砖木结构,楼高二层,是典型的传统江南古典风格建筑,为颐和路民国公馆区域内所罕见(另外两座中式建筑为宁海路5号马歇尔公馆和老菜市荷兰大使馆),黑灰色小筒瓦铺顶,悬山顶檐口带垂花门罩,外墙青砖勾缝,布局合理,采光充沛,院内竹林扶疏,浓荫如盖,清幽宜人。另有西式平房两幢,厕所、厨房各1幢,计有房5幢18间,用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15.7平方米。
武夷路4号系李士伟在南京中央医院任妇产科主任时购建的花园式住宅兼对外营业的诊所,一楼东侧有对外诊室两间。南京解放前一度租给英国文化委员会使用,时至1950年3月,期满后由李士伟的大妹委托邓慎康代为照管。1950年3月,邓氏迁居入住其间。1951年3月10日,该建筑出租给白敬宇药房使用。现为江苏省直机关用房。2006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2010年9月被列为南京重要近现代建筑。
李士伟(1895~1981),字子仪,河南三门峡卢氏城郊乡东湾村人,妇产科专家。著有《中国初生婴儿体重及量度》《中国孕妇骨盆之量度》《产科creatinaria之研究》等,翻译马士敦著的《妇产科讲演集》《妊娠子宫出血》。其妇产科医学之研究贡献实多。
李振翩、汤汉志伉俪公馆
李振翩、汤汉志公馆建于1937年前,占地面积874.26平方米,现存砖木结构西式楼房、平房各1幢,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主楼坐北朝南,假3层,青砖外墙,青瓦人字顶,东西各两个壁炉,木制门窗。北立面有联廊与平房连接,东侧有青砖拱形门。2014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鼓楼区不可移动文物。
李振翩(1898~1984),湖南娄底人,曾接生过毛泽东和杨开慧的第一个儿子毛岸英。1929年,汤汉志与李振翩结为伉俪,同年随李振翩到美国,在纽约洛克菲勒医学研究所从事病毒研究。新中国成立后曾多次回国,并将一大批先进医疗设备和医学书籍,赠送给国内几家主要医学院校,为中美友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黄子濂公馆
黄子濂公馆位于北京西路27号,为中央大学口腔学院院长黄子濂于1937年前置地所建,占地1200平方米,有西式洋楼1幢,平房数间,砖木结构,建筑面积406.46平方米。1947年5月埃及驻华大使馆租用,租期3年,合同期满,市房管局对该房实行代管。现存主楼1幢,平房2 幢,主楼依坡而建,坐北朝南, 假3层,米黄色外墙,青瓦人字顶。1楼东南侧为半圆形平房连接主楼,上为半圆形露台,2楼东侧、南侧、3楼东侧均为露台,1楼四周均设大门,西侧2间平房也与主楼相连。院内原有防空洞1座,因塌陷而改为走道。目前为部队用房。2012年3月被公布为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2015年11月列为南京重要近现代建筑。
黄子濂(1897~1979),生于美国加州旧金山,是中国第一位教授美式牙科技术的医学教授,曾担任民国国立中央大学口腔学院院长。
徐梓楠公馆
徐梓楠公馆位于宁海路22号徐梓楠公馆,建于1936年,占地约700平方米,建有砖木结构西式楼房、平房各1幢,建筑面积378平方米。现存主楼、平房各1幢,主楼坐北朝南,高3层,青砖外墙,青瓦人字顶,大坡顶,带壁炉,木制门窗,南侧底楼两根圆柱支撑门厅,主楼北侧2楼上为露台,西南侧平房1幢,水泥外墙,青瓦人字顶。2014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鼓楼区不可移动文物。
徐梓楠(1893~?),浙江建德人。长期在军中任军医监等职,著有《处理残废机障荣誉军人之我见》《为服务于知识青年师军医进一言》《兵站第一线战时伤运问题》《四年来服务兵站卫生勤务的检讨与改进之商榷》等。
沈克非公馆
沈克非公馆位于赤壁路16号,建于1935年,占地面积924平方米,有砖木结构西式楼房、附属小楼各1幢,平房2幢,建筑面积406.6平方米,其中主楼建筑面积为297.1平方米。该建筑现存主楼及附属小楼,主楼坐北朝南,高2层,红砖外墙,红瓦四坡顶,带老虎窗,木制门窗。东北侧附属小楼为红砖外墙,红瓦四坡顶。2014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鼓楼区不可移动文物。
该房产后由沈妻陈翠贞(1924 年毕业于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学院,也是著名的儿科学先驱),委托南京师范大学李美筠教授全权处理。故目前该房屋使用单位是南京师范大学。
沈克非(1898~1972),原名贤亚,浙江嵊县(今嵊州市)人。民国时期,历任北京协和医院外科助理医师及住院总医师,安徽芜湖弋矶山医院外科主任,南京中央医院外科主任兼副院长、院长。1946年作为中国医学界首席代表赴纽约参加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的筹建工作。1950年率领第二批志愿军医疗队奔赴前线,并任医疗队技术顾问团主任顾问。1959年任上海第一医学院副院长和中山医院院长兼大外科主任,著有我国第一部大型外科参考书《外科学》。
严季约公馆
严季约公馆位于西康路56号,建于1937年前,占地面积约700平方米,原有砖木结构西式楼房、附属小楼各1幢,平房2幢。现存主楼1幢,坐北朝南,假3层带壁炉烟囱、老虎窗,西侧部分小2层,建筑面积234.6平方米;南、西侧平房2幢5间,与主楼均为青砖清水外墙,白水泥勾缝,青瓦人字顶。1946年12月,严季约将该处卖给国民政府中国农业银行作职工宿舍。现为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有。2014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鼓楼区不可移动文物。
严智钟(1889~1974),字季约,直隶天津人,中国科学社生物科学组医药股成员,参与编纂我国第一部药物辞典《中华药典》,终生服务于创建和发展新式医学卫生事业。
黄孟虞旧居
黄孟虞旧居位于玄武区石婆婆庵8-3号和石婆婆庵10号,1926年置地,1936年建造。现存建筑为砖木结构,有青色砖墙3层楼1幢,红色砖墙3层楼1幢。此地原系黄孟虞私人开办的慕慈医院,南京解放后除一部分自住自用外,均捐赠给国家。2014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玄武区不可移动文物。
黄孟虞(1891~1980),生于江苏扬州,民国期间著名的妇产科女医生。1924年,黄孟虞在南京市长江路石板桥开办了一家妇产科诊所,后迁往碑亭巷石婆婆庵8号,取名私立慕慈医院。南京解放以后,慕慈医院并入南京市立产科医院(现南京市妇幼保健院的前身之一),石婆婆庵8号院址划给新成立的江苏省中医院使用。后来黄孟虞一直工作在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一线。
何英祥旧居
沿石婆婆庵路向东出发,到太平北路,北行 30 余米,紧靠太平北路两栋紧紧相连的两层英式小洋楼,就是笼子巷住宅A楼何英祥旧居。
这两栋小楼,是在南京市近现代建筑及风貌保护区专家委员会主任刘先觉的力荐下,才得以保留下来的,并于 2006年,被正式纳入1912街区。
北边的一栋英式小楼,门口一侧的墙上,有块长方形的标牌,上面清楚地记录了小楼的身世:“该建筑始建于1910年,系民国时期英式建筑,当时著名牙医何英祥曾在此居住。2003年12月被南京市文物局认定为具有较高历史价值的文物保护建筑。”2007 年随着该片区被开发成“南京1912商业街区”,这座建筑也由南京百纳餐饮管理公司重新整修,改作为一家经营海派菜餐馆,名“芳·满庭”。2009年4月笼子巷住宅 A 楼被公布为南京重要近现代建筑;2013年10月21日笼子巷住宅 A 楼被公布为南京市玄武区文物保护单位(现门牌太平北路64号)。
东墙另一块说明牌介绍:南京典型民国小洋房,建于1920年代,英式花园洋房,传统半木构建筑,为街区历史最悠久的单体建筑。1930 年代为国民政府高级官员公寓,蒋介石的御用牙医曾在此居住。
何英祥还有一处旧居位于玄武区碑亭巷110号,为何英祥1918年自建 ,与1912街区相邻。现存2层楼房1幢,砖混结构,带拱形柱廊,原来青砖外墙红砖嵌线,现为水泥抹面。2014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玄武区不可移动文物。
何英祥,牙科医生,1949 年前去澳门。何英祥在碑亭巷的牙科诊所当年确实小有名气,著名学者竺可桢曾多次于此就诊,其日记中有多次记录。
钟世藩、廖月琴夫妇旧居
从何英祥故居沿太平北路向正南方向出发,左拐进入长江路,向东直行 500 米左右进入汉府街,继续直行不到 200米,路南,就是汉府街35号钟岚里民国建筑群。
钟南山先生的父母,协和名医钟世藩、廖月琴夫妇曾经寓居于此。钟岚里现存18幢建筑,高 2~3层,建于1930年代,寓“钟山烟岚”之意,是民国时期典型的里弄式住宅,临街建筑有统一的小阳台,顶层设有阁楼,建筑朴实不失气势,近似欧洲早期联排式房屋,极具民国风情。
除了钟岚里,钟世藩夫妇还曾寓居桃源新村。其位置在梅园新村街道东南部,梅园新村北侧,南起雍园,北至竺桥。此处原为一片桃树林,后建设为国民政府公务员住宅区,目前桃源新村片区被公布为重要近现代建筑名录,占地约2.6公顷,包括平房小住宅、独栋楼房住宅、联排公寓多种类型,共有 26 幢民国建筑。
卓海宗旧居
钟岚里马路北侧,就是梅园新村。位于梅园新村片区东南角梅园新村1-4 号、9-12号住宅,房主为知名中医卓海宗,建于1930年代,两栋均为四联住宅,各占地面积340平方米,分1梯两户和1梯1户两种,清水砖墙,两坡屋顶,木质门窗,立面采用拱门、山花等民国时期常用装饰。2013年10月被公布为南京市玄武区文物保护单位。
卓海宗(1886~1948),又名慈沛,字乾润,号雨亭,浙江奉化松岙镇人。曾替蒋介石搭脉诊病,为当时的“总统府国医”,1946年任中国医药改进会理事长。
文章选自《南京史志》2021年第1期
审核:王达云
窦予然
发布:梁 刚
王重阳
南京作为民国首都,各界精英汇聚,医疗界亦然。这些大牌医生们走南闯北,开创学科,也曾为很多重要历史人物开方诊病,在南京留下难以磨灭的历史印迹。时至今日,不少名医在南京的旧居公馆尚且保存完好,无声地矗立在被梧桐浓荫掩映的大街小巷之中,尤其是颐和路一带。走进这些民国建筑或可领略南京城市名片中鲜为人知的另一面。
李士伟公馆
李士伟公馆位于鼓楼区武夷路4号,紧邻宁海路和北京西路,由著名建筑师杨廷宝设计,始建于1935年。主楼坐北朝南,砖木结构,楼高二层,是典型的传统江南古典风格建筑,为颐和路民国公馆区域内所罕见(另外两座中式建筑为宁海路5号马歇尔公馆和老菜市荷兰大使馆),黑灰色小筒瓦铺顶,悬山顶檐口带垂花门罩,外墙青砖勾缝,布局合理,采光充沛,院内竹林扶疏,浓荫如盖,清幽宜人。另有西式平房两幢,厕所、厨房各1幢,计有房5幢18间,用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15.7平方米。
武夷路4号系李士伟在南京中央医院任妇产科主任时购建的花园式住宅兼对外营业的诊所,一楼东侧有对外诊室两间。南京解放前一度租给英国文化委员会使用,时至1950年3月,期满后由李士伟的大妹委托邓慎康代为照管。1950年3月,邓氏迁居入住其间。1951年3月10日,该建筑出租给白敬宇药房使用。现为江苏省直机关用房。2006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2010年9月被列为南京重要近现代建筑。
李士伟(1895~1981),字子仪,河南三门峡卢氏城郊乡东湾村人,妇产科专家。著有《中国初生婴儿体重及量度》《中国孕妇骨盆之量度》《产科creatinaria之研究》等,翻译马士敦著的《妇产科讲演集》《妊娠子宫出血》。其妇产科医学之研究贡献实多。
李振翩、汤汉志伉俪公馆
李振翩、汤汉志公馆建于1937年前,占地面积874.26平方米,现存砖木结构西式楼房、平房各1幢,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主楼坐北朝南,假3层,青砖外墙,青瓦人字顶,东西各两个壁炉,木制门窗。北立面有联廊与平房连接,东侧有青砖拱形门。2014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鼓楼区不可移动文物。
李振翩(1898~1984),湖南娄底人,曾接生过毛泽东和杨开慧的第一个儿子毛岸英。1929年,汤汉志与李振翩结为伉俪,同年随李振翩到美国,在纽约洛克菲勒医学研究所从事病毒研究。新中国成立后曾多次回国,并将一大批先进医疗设备和医学书籍,赠送给国内几家主要医学院校,为中美友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黄子濂公馆
黄子濂公馆位于北京西路27号,为中央大学口腔学院院长黄子濂于1937年前置地所建,占地1200平方米,有西式洋楼1幢,平房数间,砖木结构,建筑面积406.46平方米。1947年5月埃及驻华大使馆租用,租期3年,合同期满,市房管局对该房实行代管。现存主楼1幢,平房2 幢,主楼依坡而建,坐北朝南, 假3层,米黄色外墙,青瓦人字顶。1楼东南侧为半圆形平房连接主楼,上为半圆形露台,2楼东侧、南侧、3楼东侧均为露台,1楼四周均设大门,西侧2间平房也与主楼相连。院内原有防空洞1座,因塌陷而改为走道。目前为部队用房。2012年3月被公布为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2015年11月列为南京重要近现代建筑。
黄子濂(1897~1979),生于美国加州旧金山,是中国第一位教授美式牙科技术的医学教授,曾担任民国国立中央大学口腔学院院长。
徐梓楠公馆
徐梓楠公馆位于宁海路22号徐梓楠公馆,建于1936年,占地约700平方米,建有砖木结构西式楼房、平房各1幢,建筑面积378平方米。现存主楼、平房各1幢,主楼坐北朝南,高3层,青砖外墙,青瓦人字顶,大坡顶,带壁炉,木制门窗,南侧底楼两根圆柱支撑门厅,主楼北侧2楼上为露台,西南侧平房1幢,水泥外墙,青瓦人字顶。2014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鼓楼区不可移动文物。
徐梓楠(1893~?),浙江建德人。长期在军中任军医监等职,著有《处理残废机障荣誉军人之我见》《为服务于知识青年师军医进一言》《兵站第一线战时伤运问题》《四年来服务兵站卫生勤务的检讨与改进之商榷》等。
沈克非公馆
沈克非公馆位于赤壁路16号,建于1935年,占地面积924平方米,有砖木结构西式楼房、附属小楼各1幢,平房2幢,建筑面积406.6平方米,其中主楼建筑面积为297.1平方米。该建筑现存主楼及附属小楼,主楼坐北朝南,高2层,红砖外墙,红瓦四坡顶,带老虎窗,木制门窗。东北侧附属小楼为红砖外墙,红瓦四坡顶。2014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鼓楼区不可移动文物。
该房产后由沈妻陈翠贞(1924 年毕业于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学院,也是著名的儿科学先驱),委托南京师范大学李美筠教授全权处理。故目前该房屋使用单位是南京师范大学。
沈克非(1898~1972),原名贤亚,浙江嵊县(今嵊州市)人。民国时期,历任北京协和医院外科助理医师及住院总医师,安徽芜湖弋矶山医院外科主任,南京中央医院外科主任兼副院长、院长。1946年作为中国医学界首席代表赴纽约参加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的筹建工作。1950年率领第二批志愿军医疗队奔赴前线,并任医疗队技术顾问团主任顾问。1959年任上海第一医学院副院长和中山医院院长兼大外科主任,著有我国第一部大型外科参考书《外科学》。
严季约公馆
严季约公馆位于西康路56号,建于1937年前,占地面积约700平方米,原有砖木结构西式楼房、附属小楼各1幢,平房2幢。现存主楼1幢,坐北朝南,假3层带壁炉烟囱、老虎窗,西侧部分小2层,建筑面积234.6平方米;南、西侧平房2幢5间,与主楼均为青砖清水外墙,白水泥勾缝,青瓦人字顶。1946年12月,严季约将该处卖给国民政府中国农业银行作职工宿舍。现为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有。2014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鼓楼区不可移动文物。
严智钟(1889~1974),字季约,直隶天津人,中国科学社生物科学组医药股成员,参与编纂我国第一部药物辞典《中华药典》,终生服务于创建和发展新式医学卫生事业。
黄孟虞旧居
黄孟虞旧居位于玄武区石婆婆庵8-3号和石婆婆庵10号,1926年置地,1936年建造。现存建筑为砖木结构,有青色砖墙3层楼1幢,红色砖墙3层楼1幢。此地原系黄孟虞私人开办的慕慈医院,南京解放后除一部分自住自用外,均捐赠给国家。2014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玄武区不可移动文物。
黄孟虞(1891~1980),生于江苏扬州,民国期间著名的妇产科女医生。1924年,黄孟虞在南京市长江路石板桥开办了一家妇产科诊所,后迁往碑亭巷石婆婆庵8号,取名私立慕慈医院。南京解放以后,慕慈医院并入南京市立产科医院(现南京市妇幼保健院的前身之一),石婆婆庵8号院址划给新成立的江苏省中医院使用。后来黄孟虞一直工作在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一线。
何英祥旧居
沿石婆婆庵路向东出发,到太平北路,北行 30 余米,紧靠太平北路两栋紧紧相连的两层英式小洋楼,就是笼子巷住宅A楼何英祥旧居。
这两栋小楼,是在南京市近现代建筑及风貌保护区专家委员会主任刘先觉的力荐下,才得以保留下来的,并于 2006年,被正式纳入1912街区。
北边的一栋英式小楼,门口一侧的墙上,有块长方形的标牌,上面清楚地记录了小楼的身世:“该建筑始建于1910年,系民国时期英式建筑,当时著名牙医何英祥曾在此居住。2003年12月被南京市文物局认定为具有较高历史价值的文物保护建筑。”2007 年随着该片区被开发成“南京1912商业街区”,这座建筑也由南京百纳餐饮管理公司重新整修,改作为一家经营海派菜餐馆,名“芳·满庭”。2009年4月笼子巷住宅 A 楼被公布为南京重要近现代建筑;2013年10月21日笼子巷住宅 A 楼被公布为南京市玄武区文物保护单位(现门牌太平北路64号)。
东墙另一块说明牌介绍:南京典型民国小洋房,建于1920年代,英式花园洋房,传统半木构建筑,为街区历史最悠久的单体建筑。1930 年代为国民政府高级官员公寓,蒋介石的御用牙医曾在此居住。
何英祥还有一处旧居位于玄武区碑亭巷110号,为何英祥1918年自建 ,与1912街区相邻。现存2层楼房1幢,砖混结构,带拱形柱廊,原来青砖外墙红砖嵌线,现为水泥抹面。2014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玄武区不可移动文物。
何英祥,牙科医生,1949 年前去澳门。何英祥在碑亭巷的牙科诊所当年确实小有名气,著名学者竺可桢曾多次于此就诊,其日记中有多次记录。
钟世藩、廖月琴夫妇旧居
从何英祥故居沿太平北路向正南方向出发,左拐进入长江路,向东直行 500 米左右进入汉府街,继续直行不到 200米,路南,就是汉府街35号钟岚里民国建筑群。
钟南山先生的父母,协和名医钟世藩、廖月琴夫妇曾经寓居于此。钟岚里现存18幢建筑,高 2~3层,建于1930年代,寓“钟山烟岚”之意,是民国时期典型的里弄式住宅,临街建筑有统一的小阳台,顶层设有阁楼,建筑朴实不失气势,近似欧洲早期联排式房屋,极具民国风情。
除了钟岚里,钟世藩夫妇还曾寓居桃源新村。其位置在梅园新村街道东南部,梅园新村北侧,南起雍园,北至竺桥。此处原为一片桃树林,后建设为国民政府公务员住宅区,目前桃源新村片区被公布为重要近现代建筑名录,占地约2.6公顷,包括平房小住宅、独栋楼房住宅、联排公寓多种类型,共有 26 幢民国建筑。
卓海宗旧居
钟岚里马路北侧,就是梅园新村。位于梅园新村片区东南角梅园新村1-4 号、9-12号住宅,房主为知名中医卓海宗,建于1930年代,两栋均为四联住宅,各占地面积340平方米,分1梯两户和1梯1户两种,清水砖墙,两坡屋顶,木质门窗,立面采用拱门、山花等民国时期常用装饰。2013年10月被公布为南京市玄武区文物保护单位。
卓海宗(1886~1948),又名慈沛,字乾润,号雨亭,浙江奉化松岙镇人。曾替蒋介石搭脉诊病,为当时的“总统府国医”,1946年任中国医药改进会理事长。
文章选自《南京史志》2021年第1期
审核:王达云
窦予然
发布:梁 刚
重复信访下降, 群众满意度提升!这个优秀办案团队被最高检通报表彰
第十检察部办信中心是河南省检察院为落实最高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而成立的专门办信机构。自2019年3月成立以来,办信中心始终秉持该院党组提出的“办信就是办案、办信更是办民生”理念,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得到了最高检和河南省委的充分肯定。在今年初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河南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办信中心被最高检通报表彰为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河南是人口大省,该省检察机关每年收到群众来信1万多件,处理难度可想而知。一个仅由10人组成的工作团队是如何办理纷繁复杂的群众来信的?沉甸甸的荣誉背后又有着怎样的故事?近日,记者通过实地采访一探究竟。
“一三四”工作法提高办信质效
据介绍,2019年以来,河南检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53367件,具备回复条件的44467件全部做到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已办结答复41837件,赴省重复访下降23%,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一三四”工作法。“‘一三四’工作法就是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三个中心、建立四项制度。”河南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实施“一把手”工程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部署推动;通过三个中心实现分类办理、提质增效;通过四项制度规范流程、落实责任,切实推动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落地见效。
“三个中心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办信中心,该院第十检察部主任高保军一边带领记者现场参观办信工作流程,一边介绍三个中心各自的职责:群众来信处理中心负责最高检转交和省院接收的群众常规来信的回复处理工作,网络信访处理中心负责12309网站受理的网上信访和省院领导接收的群众来信的回复处理工作,群众信访督办中心负责对于分流到省院各部门、各市分院信件的协调、督办、情况分析和通报工作。
“我们的办信工作之所以能规范有序高效开展,一方面得益于三个中心均采用清晰的路径和分工推进工作落实,细化了内部工作流程,另一方面也得益于我们有一支精良的办信团队。”该院副检察长王广军介绍,在办信中心的10名工作人员中,高保军、李玉鹏、刘洁、朱伟,从事信访工作多年,每个人都有着闪光的荣誉,有的是优秀公务员,有的是二等功荣立者,有的曾获得省直机关“十大道德模范”、优秀接待员称号等;张豫昌、李玉彩、马骏、蒋亚伟、谷林宣、段慧娟,则有着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是办理信访案件的行家里手。
检察长带头接访
压实“解题”“治本”责任
“‘老大难、老大难’,‘老大’带头接访就不难。检察长带头办理群众来信,是确保我们团队办信工作行稳致远的压舱石。”高保军说。
据介绍,为推动检察长接访工作,河南省检察院专门出台了《河南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办理群众信访案件暂行规定》,按照“五个一”(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班人马、一案一策、一包到底)的工作模式进行包案化解。针对2020年以来最高检挂牌督办的81起信访积案,河南省检察院均采取省检察院班子成员与相关市院、基层院检察长共同组成工作单元的方式,通过上下联动、合力攻坚,最终将矛盾予以全部化解。
“下一步要将检察长接访作为省检察院及全省检察机关深化教育整顿、落实‘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继续深化总结、规范推进,抓好落实。”日前,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段文龙对检察长接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安排了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等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记者了解到,为狠抓检察长接访工作落实,也有一些让人“红脸出汗”的情况发生。河南省检察院曾专门点名洛阳等3个市级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到省院就“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进行专项述职、当面“考试”,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
“点名述职只是我们实施全流程督查督办的一种形式。”高保军说道,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是“破题”与“解题”、“治标”与“治本”的关系,重点难点都在“解题”和“治本”上。为此,办信中心坚持严格落实分流前评估等级、办理中预警提示、办结后抽查回访及全流程督查督办等制度,坚持全流程跟踪问效,确保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落到实处,做好“解题”“治本”的后半篇文章。
把办信落到为群众排忧解难上
2020年5月,被害人田某因不服梁园区、商丘市两级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军拘役六个月的判决,以来信形式向河南省检察院申诉。
该院办信中心检察官朱伟审查后认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但经多次与田某沟通后,朱伟了解到,田某不仅对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这两种罪名的法律认识有偏差,也对王某军未全部履行判决赔偿怨气很大。为彻底解开田某心结,2020年10月15日,该院在商丘举行了一场公开听证会。
“在我申诉期间,检察官两次到家中与我见面,今天还为我的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我的事被重视了,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温暖。”听证会上,参会各方都充分发表了意见,并就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辩论。最终,听证会虽然没有支持田某的申诉意见,但他仍表示接受处理结果。
这是办信中心通过公开听证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一个生动例证。除此之外,在办信过程中,办案团队还注重增强司法救助工作的主动及时性,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2020年6月,青海省的刘某因不服延津县、新乡市两级法院判决和新乡市检察院审查结果,向河南省检察院写信反映情况。收到来信后,办信中心依法导入刑事申诉程序,将该案交由办信中心检察官刘洁办理。
刘洁审查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经沟通后发现,刘某的儿子刘某军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儿媳王某离家并迁走户口,刘某军年仅5岁的儿子由刘某抚养,目前刘某一家在偏远山区以务农为生,法院判决确认的71万余元赔偿金未执行到位,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对此,刘洁在多次对刘某释法说理的同时,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后经河南、青海两省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在短时间内为其申请到了10.3万元司法救助金。最终,刘某一家接受了检察机关对原案的审查处理意见。
近年来,该办案团队还注重及时发现总结各地的先进经验,并在全省加以推广。“如推广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经验,打造了全天候无接触信访服务平台,在疫情期间发挥了很大作用;总结推广了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探索的公检法司协同答复机制,凝聚了多方合力,提升了化解质效。”高保军举例说。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刘立新 王天润
编辑:薛永利
第十检察部办信中心是河南省检察院为落实最高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而成立的专门办信机构。自2019年3月成立以来,办信中心始终秉持该院党组提出的“办信就是办案、办信更是办民生”理念,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得到了最高检和河南省委的充分肯定。在今年初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河南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办信中心被最高检通报表彰为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河南是人口大省,该省检察机关每年收到群众来信1万多件,处理难度可想而知。一个仅由10人组成的工作团队是如何办理纷繁复杂的群众来信的?沉甸甸的荣誉背后又有着怎样的故事?近日,记者通过实地采访一探究竟。
“一三四”工作法提高办信质效
据介绍,2019年以来,河南检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53367件,具备回复条件的44467件全部做到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已办结答复41837件,赴省重复访下降23%,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一三四”工作法。“‘一三四’工作法就是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三个中心、建立四项制度。”河南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实施“一把手”工程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部署推动;通过三个中心实现分类办理、提质增效;通过四项制度规范流程、落实责任,切实推动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落地见效。
“三个中心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办信中心,该院第十检察部主任高保军一边带领记者现场参观办信工作流程,一边介绍三个中心各自的职责:群众来信处理中心负责最高检转交和省院接收的群众常规来信的回复处理工作,网络信访处理中心负责12309网站受理的网上信访和省院领导接收的群众来信的回复处理工作,群众信访督办中心负责对于分流到省院各部门、各市分院信件的协调、督办、情况分析和通报工作。
“我们的办信工作之所以能规范有序高效开展,一方面得益于三个中心均采用清晰的路径和分工推进工作落实,细化了内部工作流程,另一方面也得益于我们有一支精良的办信团队。”该院副检察长王广军介绍,在办信中心的10名工作人员中,高保军、李玉鹏、刘洁、朱伟,从事信访工作多年,每个人都有着闪光的荣誉,有的是优秀公务员,有的是二等功荣立者,有的曾获得省直机关“十大道德模范”、优秀接待员称号等;张豫昌、李玉彩、马骏、蒋亚伟、谷林宣、段慧娟,则有着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是办理信访案件的行家里手。
检察长带头接访
压实“解题”“治本”责任
“‘老大难、老大难’,‘老大’带头接访就不难。检察长带头办理群众来信,是确保我们团队办信工作行稳致远的压舱石。”高保军说。
据介绍,为推动检察长接访工作,河南省检察院专门出台了《河南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办理群众信访案件暂行规定》,按照“五个一”(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班人马、一案一策、一包到底)的工作模式进行包案化解。针对2020年以来最高检挂牌督办的81起信访积案,河南省检察院均采取省检察院班子成员与相关市院、基层院检察长共同组成工作单元的方式,通过上下联动、合力攻坚,最终将矛盾予以全部化解。
“下一步要将检察长接访作为省检察院及全省检察机关深化教育整顿、落实‘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继续深化总结、规范推进,抓好落实。”日前,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段文龙对检察长接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安排了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等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记者了解到,为狠抓检察长接访工作落实,也有一些让人“红脸出汗”的情况发生。河南省检察院曾专门点名洛阳等3个市级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到省院就“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进行专项述职、当面“考试”,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
“点名述职只是我们实施全流程督查督办的一种形式。”高保军说道,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是“破题”与“解题”、“治标”与“治本”的关系,重点难点都在“解题”和“治本”上。为此,办信中心坚持严格落实分流前评估等级、办理中预警提示、办结后抽查回访及全流程督查督办等制度,坚持全流程跟踪问效,确保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落到实处,做好“解题”“治本”的后半篇文章。
把办信落到为群众排忧解难上
2020年5月,被害人田某因不服梁园区、商丘市两级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军拘役六个月的判决,以来信形式向河南省检察院申诉。
该院办信中心检察官朱伟审查后认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但经多次与田某沟通后,朱伟了解到,田某不仅对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这两种罪名的法律认识有偏差,也对王某军未全部履行判决赔偿怨气很大。为彻底解开田某心结,2020年10月15日,该院在商丘举行了一场公开听证会。
“在我申诉期间,检察官两次到家中与我见面,今天还为我的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我的事被重视了,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温暖。”听证会上,参会各方都充分发表了意见,并就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辩论。最终,听证会虽然没有支持田某的申诉意见,但他仍表示接受处理结果。
这是办信中心通过公开听证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一个生动例证。除此之外,在办信过程中,办案团队还注重增强司法救助工作的主动及时性,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2020年6月,青海省的刘某因不服延津县、新乡市两级法院判决和新乡市检察院审查结果,向河南省检察院写信反映情况。收到来信后,办信中心依法导入刑事申诉程序,将该案交由办信中心检察官刘洁办理。
刘洁审查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经沟通后发现,刘某的儿子刘某军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儿媳王某离家并迁走户口,刘某军年仅5岁的儿子由刘某抚养,目前刘某一家在偏远山区以务农为生,法院判决确认的71万余元赔偿金未执行到位,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对此,刘洁在多次对刘某释法说理的同时,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后经河南、青海两省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在短时间内为其申请到了10.3万元司法救助金。最终,刘某一家接受了检察机关对原案的审查处理意见。
近年来,该办案团队还注重及时发现总结各地的先进经验,并在全省加以推广。“如推广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经验,打造了全天候无接触信访服务平台,在疫情期间发挥了很大作用;总结推广了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探索的公检法司协同答复机制,凝聚了多方合力,提升了化解质效。”高保军举例说。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刘立新 王天润
编辑:薛永利
#大变化!涉及职称评审!
近日,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历经5年,职称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已完成,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指导意见出炉。这一涉及全国约8000万专业技术人才的改革措施将产生哪些影响?
27个职称系列改革指导意见出炉
增设11个系列正高
9月以来,许多地方启动了今年的职称评定工作。尽管还没收到正式通知,江西景德镇的陶瓷绘画师李小贵非常期待:“2015年我评上副高,本来以为一辈子就这样了,没想到这个职称‘天花板’会突破。”
李小贵从事陶瓷绘画18年,在当地小有名气。按照过去的规定,就算他终其一生雕琢技艺,也只能止步副高。
今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发布《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这一行业的人员首次设置正高职称。“这是对我们专业水平的更高认可,激励大家进一步提高造诣。”李小贵说。
尽管职业评价体系已经多元化、市场化,但在诸多行业企业,职称仍是衡量一个人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并与工资待遇、科研资源、上升通道等密切相关。
2016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包括中小学教师、高校教师、医护人员等在内的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指导意见全部出台。
“不只是工艺美术人才,这次改革增设工程、经济、会计等11个系列的正高,惠及近3000万专业技术人员。改革健全了制度体系,完善了评价标准,创新了评价机制,着重解决评价标准不合理、一刀切等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刘冬梅说。
涉及8000万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定政策,迎来多年未有的大调整:
——工程、农业等一批职称系列的评审专业得以细分;
——新兴职业不断纳入职称评价范围,新增动漫游戏、运动防护师、快递工程等13个评审专业;
——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实行考试、评审、考评结合、面试答辩、实践操作等多元化评价方式;
——对研究人员探索实行代表作制度;
——对互联网领域的奇才、“怪才”建立评审绿色通道……
“这是现行职称制度实施30多年来首次进行的全面系统改革。种种突破性的安排,旨在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制度。”刘冬梅表示,核心目标是从申报上打破身份、档案等制约,畅通各类人才职称申报渠道;从评审上减少条条框框,让干得好的人能评得上,真正树立以实绩论英雄的导向,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的巨大潜能。
鼓励以实绩论英雄
解决评价与使用相脱节问题
“这次改革不再唯学历、唯资历,论文、学历不做‘硬杠杠’,以实绩论英雄。”刘冬梅说,对医护人员主要突出临床实践能力,对教师主要看教学质量,鼓励大家在一线建功立业。
56岁的于刚是山东省立医院眩晕诊疗中心主任,因医术精湛,被称为山东治晕“第一人”,常年一号难求。但也正是因为精力主要放在临床上,论文和科研成果较少,他获评副高14年还没评上正高。
两年前,山东试水卫生职称“双自主”改革,于刚被定为临床优势型人才,通过侧重临床实绩、降低论文评价,在2020年3月获得主任医师的证书。
“职称毕竟是对专业水平的认可,申请加入专业学会或者申报科研项目都对职称有较高要求。另外,评上正高也有利于带团队、开展工作。”于刚坦言。
2020年,包括山东省立医院在内的55家改革试点单位,共有5037名专业技术人才取得高级职称。
此次改革令职称评价标准回归岗位需求和实际贡献。比如,对高校教师不再以SCI、SSCI等论文指标作为参评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对医护人员加强医德医风和从业行为评价,淡化论文要求;对翻译、演员、计算机等行业不再做学历要求等等。
近日,山西省发布2021年全省中小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通知,要求校长、园长和各级教研室教研员如果不从事学科教育教学,不得申报正高级教师,同时取消了申报正高级教师的奖励和荣誉要求。
太原市某小学教师张静认为,教师的本职工作就是教书育人,有了好的评价标准,老师们更能安心站讲台,全心谋教学。
南京林业大学蒋华松没有发表一篇论文,仅以教学业绩评上了教授;只有高中学历但创作成果斐然的江苏作家周洁,从中级直接获评正高;航天六院长动集团军品事业部车二班班长黄汉华等1万多名操作工、电工、钳工等,打破学历和身份限制评上正高……
“随着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先行破冰、红利释放,改革取得了阶段性重要进展,显著提高了人才评价科学化水平,解决了人才评价与人才使用相脱节,评上的用不上、用上的评不上等问题。”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人才理论与技术研究室主任孙锐表示。
破除条条框框后
如何确保公平公正?
5年来,职称政策制度体系初步确立,标准、程序等方面基本有规可依、有据可循。但记者采访发现,强调论文篇数、论资排辈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困扰人才的“烦心事”“老难题”尚未完全破解。
“国家的改革指导意见提出要科学对待论文、论著等研究成果。但看最近单位发的评审通知,对论文的要求还是没变。”北京一家事业单位的陈女士告诉记者。
这家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徐先生则认为:“职称标准破易立难。尽管论文与业务关系不大,但评职称总要有一些衡量标准。如果论文、奖项、年头这些都不看,那拿什么来筛选?”
在采访中,部分“211”高校的青年教师也表达了困惑:“核心期刊论文数至少是一个相对公平的指标,现在不拿它作为要求,那就没有硬性标准了。评审决定权都在专家委员会,谁来决定请哪些专家?如何排除人情干扰?操作空间会不会更大?”
少数受访者反映,职称能不能评得上、多久能评上,还是受人情世故、资历年限以及和领导的关系等因素影响。
“破‘四唯’是中央的明确要求,是激发创新活力的重要举措,但‘不唯’不是‘不要’,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国家层面已经制定了新的标准条件,建立了综合监管体系,现在要做的是推动各项改革落地落细。”刘冬梅说。
“各单位需要着眼实际,进一步完善改革配套措施,根据行业和专业差异,选择论文和奖励权重,研究制定评价能力、贡献和业绩的细化指标。”孙锐说。
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加强职称评审全流程监管、完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制度。“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孙锐建议,下一步需细化相关办法,推进制度落地,去除企事业单位行政化、官僚化干扰,同时推动社会化和市场化的职称评价。
刘冬梅也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建立专家诚信记录,健全同行评价机制,尽可能地提高职称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和针对性。
近日,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历经5年,职称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已完成,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指导意见出炉。这一涉及全国约8000万专业技术人才的改革措施将产生哪些影响?
27个职称系列改革指导意见出炉
增设11个系列正高
9月以来,许多地方启动了今年的职称评定工作。尽管还没收到正式通知,江西景德镇的陶瓷绘画师李小贵非常期待:“2015年我评上副高,本来以为一辈子就这样了,没想到这个职称‘天花板’会突破。”
李小贵从事陶瓷绘画18年,在当地小有名气。按照过去的规定,就算他终其一生雕琢技艺,也只能止步副高。
今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发布《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这一行业的人员首次设置正高职称。“这是对我们专业水平的更高认可,激励大家进一步提高造诣。”李小贵说。
尽管职业评价体系已经多元化、市场化,但在诸多行业企业,职称仍是衡量一个人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并与工资待遇、科研资源、上升通道等密切相关。
2016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包括中小学教师、高校教师、医护人员等在内的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指导意见全部出台。
“不只是工艺美术人才,这次改革增设工程、经济、会计等11个系列的正高,惠及近3000万专业技术人员。改革健全了制度体系,完善了评价标准,创新了评价机制,着重解决评价标准不合理、一刀切等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刘冬梅说。
涉及8000万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定政策,迎来多年未有的大调整:
——工程、农业等一批职称系列的评审专业得以细分;
——新兴职业不断纳入职称评价范围,新增动漫游戏、运动防护师、快递工程等13个评审专业;
——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实行考试、评审、考评结合、面试答辩、实践操作等多元化评价方式;
——对研究人员探索实行代表作制度;
——对互联网领域的奇才、“怪才”建立评审绿色通道……
“这是现行职称制度实施30多年来首次进行的全面系统改革。种种突破性的安排,旨在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制度。”刘冬梅表示,核心目标是从申报上打破身份、档案等制约,畅通各类人才职称申报渠道;从评审上减少条条框框,让干得好的人能评得上,真正树立以实绩论英雄的导向,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的巨大潜能。
鼓励以实绩论英雄
解决评价与使用相脱节问题
“这次改革不再唯学历、唯资历,论文、学历不做‘硬杠杠’,以实绩论英雄。”刘冬梅说,对医护人员主要突出临床实践能力,对教师主要看教学质量,鼓励大家在一线建功立业。
56岁的于刚是山东省立医院眩晕诊疗中心主任,因医术精湛,被称为山东治晕“第一人”,常年一号难求。但也正是因为精力主要放在临床上,论文和科研成果较少,他获评副高14年还没评上正高。
两年前,山东试水卫生职称“双自主”改革,于刚被定为临床优势型人才,通过侧重临床实绩、降低论文评价,在2020年3月获得主任医师的证书。
“职称毕竟是对专业水平的认可,申请加入专业学会或者申报科研项目都对职称有较高要求。另外,评上正高也有利于带团队、开展工作。”于刚坦言。
2020年,包括山东省立医院在内的55家改革试点单位,共有5037名专业技术人才取得高级职称。
此次改革令职称评价标准回归岗位需求和实际贡献。比如,对高校教师不再以SCI、SSCI等论文指标作为参评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对医护人员加强医德医风和从业行为评价,淡化论文要求;对翻译、演员、计算机等行业不再做学历要求等等。
近日,山西省发布2021年全省中小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通知,要求校长、园长和各级教研室教研员如果不从事学科教育教学,不得申报正高级教师,同时取消了申报正高级教师的奖励和荣誉要求。
太原市某小学教师张静认为,教师的本职工作就是教书育人,有了好的评价标准,老师们更能安心站讲台,全心谋教学。
南京林业大学蒋华松没有发表一篇论文,仅以教学业绩评上了教授;只有高中学历但创作成果斐然的江苏作家周洁,从中级直接获评正高;航天六院长动集团军品事业部车二班班长黄汉华等1万多名操作工、电工、钳工等,打破学历和身份限制评上正高……
“随着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先行破冰、红利释放,改革取得了阶段性重要进展,显著提高了人才评价科学化水平,解决了人才评价与人才使用相脱节,评上的用不上、用上的评不上等问题。”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人才理论与技术研究室主任孙锐表示。
破除条条框框后
如何确保公平公正?
5年来,职称政策制度体系初步确立,标准、程序等方面基本有规可依、有据可循。但记者采访发现,强调论文篇数、论资排辈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困扰人才的“烦心事”“老难题”尚未完全破解。
“国家的改革指导意见提出要科学对待论文、论著等研究成果。但看最近单位发的评审通知,对论文的要求还是没变。”北京一家事业单位的陈女士告诉记者。
这家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徐先生则认为:“职称标准破易立难。尽管论文与业务关系不大,但评职称总要有一些衡量标准。如果论文、奖项、年头这些都不看,那拿什么来筛选?”
在采访中,部分“211”高校的青年教师也表达了困惑:“核心期刊论文数至少是一个相对公平的指标,现在不拿它作为要求,那就没有硬性标准了。评审决定权都在专家委员会,谁来决定请哪些专家?如何排除人情干扰?操作空间会不会更大?”
少数受访者反映,职称能不能评得上、多久能评上,还是受人情世故、资历年限以及和领导的关系等因素影响。
“破‘四唯’是中央的明确要求,是激发创新活力的重要举措,但‘不唯’不是‘不要’,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国家层面已经制定了新的标准条件,建立了综合监管体系,现在要做的是推动各项改革落地落细。”刘冬梅说。
“各单位需要着眼实际,进一步完善改革配套措施,根据行业和专业差异,选择论文和奖励权重,研究制定评价能力、贡献和业绩的细化指标。”孙锐说。
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加强职称评审全流程监管、完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制度。“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孙锐建议,下一步需细化相关办法,推进制度落地,去除企事业单位行政化、官僚化干扰,同时推动社会化和市场化的职称评价。
刘冬梅也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建立专家诚信记录,健全同行评价机制,尽可能地提高职称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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