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上海疫情# 【上海:各部门、单位不得歧视新冠肺炎康复者】近日,有新冠肺炎康复者在求职过程中受到歧视。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尹欣就此进行回应:根据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除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按相关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以外,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
最高法院、人社部等部门也出台过专门的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不能仅以劳动者是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感染者、无症状感染者、被依法隔离人员,或者劳动者来自疫情相对严重的地区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最高法院、人社部等部门也出台过专门的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不能仅以劳动者是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感染者、无症状感染者、被依法隔离人员,或者劳动者来自疫情相对严重的地区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上海回应阳性康复者求职被歧视#:#新冠阳性康复者求职不应被歧视#[话筒]】7月11日,上海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尹欣回应“有康复阳性感染者在求职过程中被歧视找不到工作”时表示,根据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除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按相关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以外,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
最高法院、人社部等部门也出台过专门的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不能仅以劳动者是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被依法隔离人员,或者劳动者来自疫情相对严重的地区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我市各部门、各单位都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一视同仁地对待新冠阳性康复者,不得歧视。社会各界应该对新冠阳性康复者给予更多的关心关爱,不能给他们贴标签,不在他们的工作生活中设槛,不能让他们生活在不该有的阴影下。
最高法院、人社部等部门也出台过专门的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不能仅以劳动者是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被依法隔离人员,或者劳动者来自疫情相对严重的地区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我市各部门、各单位都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一视同仁地对待新冠阳性康复者,不得歧视。社会各界应该对新冠阳性康复者给予更多的关心关爱,不能给他们贴标签,不在他们的工作生活中设槛,不能让他们生活在不该有的阴影下。
#北大已成立专项调查组#【北大医学部回应教授被举报猥亵】今天,记者从北京大学医学部获悉,针对有网友发文称“多次遭到北大医学部教授洪某炼猥亵”,北大医学部相关办公室在北大论坛“北大未名BBS”中发表官网声明指出,医学部高度重视,该同学的导师已报警,将全力配合警方调查。https://t.cn/A6a9n6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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