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惠及行业增至22个,期限也延长了!】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
01、什么是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
答:今年5月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58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70号),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符合这两个文件规定的企业,可以申请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得缓缴,且申请企业只需要符合文件规定的条件,不需要提供担保。
02、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是否均可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
答: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中的所有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均可申请享受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
03、除五个特困行业外,其他行业能不能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
答:从今年6月起,除5个特困行业外,新增加了17个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这17个行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与5个特困行业不同的是,这新增加的17个行业只有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才能申请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
04、哪些中小微企业可以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
答:中小微企业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企业所在地为2022年期间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设区市市区、县(市);二是企业申请缓缴前3个月累计亏损;三是企业已采取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近6个月没有批量裁员(批量裁员指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10%)。
05、灵活就业人员能不能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如何补缴?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暂缓缴纳2022年未缴费月度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暂缓缴纳的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补缴基数在2023年省公布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档次内自主选择,逾期不能补缴。
06、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5个特困行业的所有企业和缓缴政策扩围新增加的17个行业中的困难企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其中缓缴政策扩围新增加的17个行业中的困难企业从申请当月到今年12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均可以缓缴,缓缴工伤、失业保险费实施期限至2023年3月。
2022年期间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设区市市区、县(市)的困难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困难个体工商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
07、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能否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
答:对2022年期间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设区市市区、县(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可以参照这些地区的困难中小微企业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执行,其他地区的上述单位不能执行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
08、如何办理阶段性缓缴社保费?
答:在程序上,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江苏省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作出相关承诺,由参保地人社部门或其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
在时间上,申请阶段性缓缴2022年6月份或2022年6月份提出申请缓缴的,受理时间为6月12日至24日;申请阶段性缓缴2022年6月份以后社保费的,受理时间为上月11日至当月6日。
09、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批准后有哪些后续管理措施?
答:本次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实行告知承诺制,经批准缓缴后,人社部门将适时组织对批准缓缴用人单位的所属行业类别、企业类型、月度利润及稳岗情况等进行核查。用人单位应在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时留存涉及缓缴承诺事项的相关材料备查。对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将及时追缴缓缴的社保费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10、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期间出现职工流动和企业注销怎么办?
答:阶段性缓缴期间,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单位应为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方可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职工流动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单位应为其补缴养老保险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11、缓缴期间能否提前补缴?缓缴期满后如何补缴?
答:缓缴期间,用人单位可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提前补缴。
缓缴期满后,失业、工伤保险费款应在缓缴期满的一个月内补缴到位;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款从缓缴期满次月起补缴,可一次性补缴,也可按月补缴,最迟于2023年6月底前补缴到位。
12、缓缴期满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补缴到位的怎么办?
答:缓缴期满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补缴到位的,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欠缴社保费的相关规定进行追缴。
(来源:沛县人社发布 审核:崔颖 审签:张海群)
01、什么是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
答:今年5月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58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70号),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符合这两个文件规定的企业,可以申请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得缓缴,且申请企业只需要符合文件规定的条件,不需要提供担保。
02、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是否均可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
答: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中的所有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均可申请享受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
03、除五个特困行业外,其他行业能不能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
答:从今年6月起,除5个特困行业外,新增加了17个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这17个行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与5个特困行业不同的是,这新增加的17个行业只有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才能申请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
04、哪些中小微企业可以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
答:中小微企业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企业所在地为2022年期间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设区市市区、县(市);二是企业申请缓缴前3个月累计亏损;三是企业已采取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近6个月没有批量裁员(批量裁员指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10%)。
05、灵活就业人员能不能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如何补缴?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暂缓缴纳2022年未缴费月度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暂缓缴纳的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补缴基数在2023年省公布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档次内自主选择,逾期不能补缴。
06、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5个特困行业的所有企业和缓缴政策扩围新增加的17个行业中的困难企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其中缓缴政策扩围新增加的17个行业中的困难企业从申请当月到今年12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均可以缓缴,缓缴工伤、失业保险费实施期限至2023年3月。
2022年期间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设区市市区、县(市)的困难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困难个体工商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
07、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能否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
答:对2022年期间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设区市市区、县(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可以参照这些地区的困难中小微企业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执行,其他地区的上述单位不能执行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
08、如何办理阶段性缓缴社保费?
答:在程序上,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江苏省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作出相关承诺,由参保地人社部门或其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
在时间上,申请阶段性缓缴2022年6月份或2022年6月份提出申请缓缴的,受理时间为6月12日至24日;申请阶段性缓缴2022年6月份以后社保费的,受理时间为上月11日至当月6日。
09、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批准后有哪些后续管理措施?
答:本次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实行告知承诺制,经批准缓缴后,人社部门将适时组织对批准缓缴用人单位的所属行业类别、企业类型、月度利润及稳岗情况等进行核查。用人单位应在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时留存涉及缓缴承诺事项的相关材料备查。对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将及时追缴缓缴的社保费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10、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期间出现职工流动和企业注销怎么办?
答:阶段性缓缴期间,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单位应为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方可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职工流动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单位应为其补缴养老保险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11、缓缴期间能否提前补缴?缓缴期满后如何补缴?
答:缓缴期间,用人单位可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提前补缴。
缓缴期满后,失业、工伤保险费款应在缓缴期满的一个月内补缴到位;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款从缓缴期满次月起补缴,可一次性补缴,也可按月补缴,最迟于2023年6月底前补缴到位。
12、缓缴期满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补缴到位的怎么办?
答:缓缴期满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补缴到位的,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欠缴社保费的相关规定进行追缴。
(来源:沛县人社发布 审核:崔颖 审签:张海群)
【安徽曝光#购买7万多元保健品致持续腹泻#】老年消费、直播带货、美容服务……7月6日,省消保委发布今年上半年全省消费投诉分析报告,这些成为我省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据悉,上半年全省各级消保委共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均超万件。
上半年受理各类消费投诉超万件
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898件,已解决1043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62.14万元。
通过对上半年消费者投诉分析可以看出,根据投诉性质分析,质量、售后服务、合同、价格、虚假宣传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其中质量问题投诉最多,占比达37.83%;根据投诉商品分析,食品类、服装鞋帽类、家用电子电器类、日用商品类、房屋及建材类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食品类投诉以31.97%的占比位居第1;图片图片根据投诉服务分析,其中,生活、社会服务类,销售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教育培训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最多,占38.62%。
保健品不“保健” 服用后持续腹泻
今年4月,消费者韩某向消保委投诉称,其于2021年12月在某超市花费7.35万元购买了一款名为“阿胶鲍鱼肚”的保健品,商家声称可以治疗多年的风湿病。服用没多久后,就出现持续性腹泻,向商家反映后,对方为其更换了另一款名为某“医院干细胞”的产品,韩某服用后,身体仍出现不适,便要求商家退款,却遭到拒绝。
当地消保委现场调查时,未该在商家销售区及仓库发现与保健品相关的产品和宣传资料,但调查期间却有以为老年消费者前来咨询自己购买的保健品相关问题,商家当时并未正面回应,却表示可以退款。种种迹象表明,商家的经营情况存在猫腻,且有售卖保健品的销售行为。随后,消保委约谈该商家,要求其立即整改,调整销售模式;针对消费者的投诉,尽快安排退款。最终,韩某获退款6.6万元。
记者从省消保委了解到,随着老龄化加剧,“银发经济”逐渐崛起,但随之而来的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突出,与之相关的养老服务、老年养生保健等针对银发消费者的特有服务成为投诉热点,投诉的问题主要包括保健产品投诉高发,轻则造成老人经济损失重则耽误病情;旅游服务以低价甚至免费来吸引老人,并在旅行过程中强制购物,造成大量纠纷;推销所谓收藏品牟取暴利等等。
直播间严重滤镜美化 网购翡翠货不对版
今年3月,安徽省消保委接到合肥市消费者方某投诉,其于3月5日在某平台直播间看到一件翡翠雕刻挂件,当时主播介绍商品为大师雕刻,种水色俱佳,带收藏证书,属于高档翡翠。方某在直播间反复跟主播核实了色差,种水,以及证书事项,最终砍价后,以1.98万元购得。但实物收到后,发现存在极大差别,颜色,种水均不对版,也没有收藏证书,直播间存在严重滤镜美化,遂要求退货,但遭到拒绝。接到投诉后,省消保委立即与平台联系,商家以以毛货不退不换为由拒绝退货。最终经过多次沟通,商家退还消费者购货款1.98万元。
近年来网络直播带货已经成为当前网络消费的重要途径,投诉主要集中于家用电器、食品、日用品、服装鞋帽等行业,投诉的主要问题包括虚假宣传,经营者在网络上对商品或服务的外观、功能、赠品、优惠措施等宣传与实际不相符,如宣传可在收货之后退还差价,但实际不兑现;商品发货不及时,有的甚至未经消费者同意直接取消订单;商品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如食品内含异物、食品变质、家用电器不能正常使用等;售后服务得不到充分保障,消费者要求退货或赔偿损失,商家消极对待等。
花近4万元修复疤痕 无效仍拒绝全额退款
2021年9月,消费者汪某向消保委投诉,称其与金安区某美容中心签订合同,为其孩子做脚部“疤痕修复”。服务合同上约定“签约修复,无效退款”,费用为38000元。接受修复服务一年后,汪某发现孩子脚上的疤痕未能平复,修复无效,遂要求全额退款。后经消保委调解,该美容中心仅同意退款18200元,剩余19800元拒绝退回。在多次调解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六安市消保委支持消费者依法提起诉,并积极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今年5月,该案宣判,被告方被判退还原告汪某剩余款19800元。
记者了解到,当前美容行业从业人员、美容仪器、美容产品和美容项目等良莠不齐,存在使用低劣产品、对美容效果做虚假承诺、强制消费者大额充值、超范围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等情况。同时,由于美容美发行业由多部门管辖,容易造成监管漏洞,美容美发行业协会也没有制定出统一的行业标准,导致此类消费纠纷频发。(合报全媒体记者 王伟)
上半年受理各类消费投诉超万件
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898件,已解决1043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62.14万元。
通过对上半年消费者投诉分析可以看出,根据投诉性质分析,质量、售后服务、合同、价格、虚假宣传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其中质量问题投诉最多,占比达37.83%;根据投诉商品分析,食品类、服装鞋帽类、家用电子电器类、日用商品类、房屋及建材类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食品类投诉以31.97%的占比位居第1;图片图片根据投诉服务分析,其中,生活、社会服务类,销售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教育培训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最多,占38.62%。
保健品不“保健” 服用后持续腹泻
今年4月,消费者韩某向消保委投诉称,其于2021年12月在某超市花费7.35万元购买了一款名为“阿胶鲍鱼肚”的保健品,商家声称可以治疗多年的风湿病。服用没多久后,就出现持续性腹泻,向商家反映后,对方为其更换了另一款名为某“医院干细胞”的产品,韩某服用后,身体仍出现不适,便要求商家退款,却遭到拒绝。
当地消保委现场调查时,未该在商家销售区及仓库发现与保健品相关的产品和宣传资料,但调查期间却有以为老年消费者前来咨询自己购买的保健品相关问题,商家当时并未正面回应,却表示可以退款。种种迹象表明,商家的经营情况存在猫腻,且有售卖保健品的销售行为。随后,消保委约谈该商家,要求其立即整改,调整销售模式;针对消费者的投诉,尽快安排退款。最终,韩某获退款6.6万元。
记者从省消保委了解到,随着老龄化加剧,“银发经济”逐渐崛起,但随之而来的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突出,与之相关的养老服务、老年养生保健等针对银发消费者的特有服务成为投诉热点,投诉的问题主要包括保健产品投诉高发,轻则造成老人经济损失重则耽误病情;旅游服务以低价甚至免费来吸引老人,并在旅行过程中强制购物,造成大量纠纷;推销所谓收藏品牟取暴利等等。
直播间严重滤镜美化 网购翡翠货不对版
今年3月,安徽省消保委接到合肥市消费者方某投诉,其于3月5日在某平台直播间看到一件翡翠雕刻挂件,当时主播介绍商品为大师雕刻,种水色俱佳,带收藏证书,属于高档翡翠。方某在直播间反复跟主播核实了色差,种水,以及证书事项,最终砍价后,以1.98万元购得。但实物收到后,发现存在极大差别,颜色,种水均不对版,也没有收藏证书,直播间存在严重滤镜美化,遂要求退货,但遭到拒绝。接到投诉后,省消保委立即与平台联系,商家以以毛货不退不换为由拒绝退货。最终经过多次沟通,商家退还消费者购货款1.98万元。
近年来网络直播带货已经成为当前网络消费的重要途径,投诉主要集中于家用电器、食品、日用品、服装鞋帽等行业,投诉的主要问题包括虚假宣传,经营者在网络上对商品或服务的外观、功能、赠品、优惠措施等宣传与实际不相符,如宣传可在收货之后退还差价,但实际不兑现;商品发货不及时,有的甚至未经消费者同意直接取消订单;商品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如食品内含异物、食品变质、家用电器不能正常使用等;售后服务得不到充分保障,消费者要求退货或赔偿损失,商家消极对待等。
花近4万元修复疤痕 无效仍拒绝全额退款
2021年9月,消费者汪某向消保委投诉,称其与金安区某美容中心签订合同,为其孩子做脚部“疤痕修复”。服务合同上约定“签约修复,无效退款”,费用为38000元。接受修复服务一年后,汪某发现孩子脚上的疤痕未能平复,修复无效,遂要求全额退款。后经消保委调解,该美容中心仅同意退款18200元,剩余19800元拒绝退回。在多次调解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六安市消保委支持消费者依法提起诉,并积极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今年5月,该案宣判,被告方被判退还原告汪某剩余款19800元。
记者了解到,当前美容行业从业人员、美容仪器、美容产品和美容项目等良莠不齐,存在使用低劣产品、对美容效果做虚假承诺、强制消费者大额充值、超范围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等情况。同时,由于美容美发行业由多部门管辖,容易造成监管漏洞,美容美发行业协会也没有制定出统一的行业标准,导致此类消费纠纷频发。(合报全媒体记者 王伟)
#科技快讯#
配合周杰伦新歌发布,B 站即将上线 Hi-Res 无损音质
今日 12 点,B 站发布#周杰伦#新歌 MV《最伟大的作品》,并宣布与杰威尔音乐达成版权合作。同时,为配合周杰伦新专辑《最伟大的作品》发布,B站将于近期推出 Hi-Res 无损质功能,为观众提供更优质的视听体验。
#最伟大的作品# 距周杰伦上一张专辑《周杰伦的床边故事》已过去六年时间,据杰威尔音乐介绍,周杰伦一曲钢琴弹奏化身时空旅人,瞬移到 1920 年代与艺术家们相遇,曲风巧妙优雅地融合古典、嘻哈、饶舌与流行,MV 则是融合绘画、文学、音乐、影像的当代艺术表现形式,当中呈现了许多周杰伦的狂想。
除此之外,即日起用户还可在 B 站通过杰威尔音乐官方账号观看周杰伦等杰威尔旗下艺人的 MV,目前已上线《最伟大的作品》、4K重制版《稻香》、《给我一首歌的时间》等MV。杰威尔的正版歌曲素材也在 B 站的官方剪辑软件必剪中提供,方便 B 站创作者进行视频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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