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沧州市第十八中学招生了!#】
沧州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关于2022年初中招生工作的公告
2022年6月,经沧州市政府批准,沧州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初中部挂牌沧州市第十八中学。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开发区2022年初中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入学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适龄学生入学,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等。
(二)划片招生
沧州市第十八中学招生范围为户籍在开发区或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招收招生范围以外的学生。
(三)严控班额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行动的通知》、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沧政字〔2017〕4号)要求,严格控制班级容量,每班不得超过55人。
(四)严审资格
1.申请入学的适龄学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的证件填写的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该校的入学资格,并记入家长诚信档案。
2.学校要对所有租房居住的学生家庭进行入户调查,以调查结果为准。
(五)严控转学
凡已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班额上限的学校或班级,不再接收转学学生;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或班级,可以接收转学学生。转入学生要符合转学条件,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新生入学条件一致。转入学生需持证明材料到学校进行咨询登记。
二、入学条件
(一)开发区户籍学生
1.学生常住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学生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一致。
2.户口迁入时间最晚要在2022年6月14日前。
3.学生及父母实际居住地址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完全产权(仅限居民住宅,不含营业房和商用房,产权共有仅限夫妻)为依据,且实际居住。不动产权证记载时间要在6月14日前。
4.实行一房一位,在房屋产权地址与户籍住址一致的前提下,当年一套住房只安排一个初中学位,多胞胎除外。
(二)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主要依据为:父母一方持有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且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2.居住证签发日期要在2022年6月14日前。6月14日后签发的,按照签发时间先后依次录取。
3.学生父母双方已取得居住证,但在开发区之外有公职的,其子女不享受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政策。
(三)其他类型入学学生
军人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子女、“狮城精英”高层次人才子女、民办义务教育分流、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随迁职工子女等依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入学需提供的材料
(一)开发区户籍学生
1.学生家庭户口本(含户主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仅限居民住宅,不含营业房和商用房,产权共有仅限夫妻);
3.学生医学出生证明;
4.小学毕业证。
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法提供房产证,除提供以上相关资料外,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A、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抵押单位盖章、有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抵押贷款协议书;
B、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住建部门的正式购房发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
C、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
D、适龄学生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同住的且父母一方是独生子女的:提供其父母一方的独生子女证、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独生子女一方)、住建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
E、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住建局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租金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至少最近期半年以上)、住建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
F、政策性拆迁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房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范围内租房,按现实际居住地安排学位;在非户籍所在地范围内租房,调剂安排学位。
(二)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随迁子女家庭户口本(含户主页、随迁子女父母页、随迁子女本人页);
2.父母一方的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3.父母一方的合法劳动合同:在开发区用人单位务工的,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开发区经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半年以上的完税证明;
4.社保:父母一方的沧州开发区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半年以上);
5.随迁子女医学出生证明;
6.小学毕业证。
四、中学招生时间、地点安排(招生时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一)学位登记时间:
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为户籍在范围内的适龄学生学位登记时间。
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为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学生学位登记时间。
(二)中学新生资格审核时间:
7月12日,学校将学位登记证件复印件和纸质花名册上报社发局。
7月13日至14日,社发局组成联合审核小组进行审核。
7月15日,学校到社发局领取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花名册。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由学校通知家长到应去的学校补录入学。
(三)补录时间:
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https://t.cn/A6aztg6K ,下午2:30—5:30,初一年级新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五)报名地点:开发区中心学校(现沧州市第十八中学)。
五、招生纪律
(一)学校严禁以任何理由收取“择校费”、“借读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全面取消特长招生。
(二)学校一律不准做招生广告;严禁学校到小学开展与招生相关的活动;严禁公办小学向初中学校擅自提供生源信息。
(三)招生过程中,学校要设置有专人负责的咨询台(或咨询窗口),学校负责人要保证通讯畅通,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 招生。
(四)对学校因违规招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监督咨询电话
开发区监督电话:3090022、3096712
沧州市第十八中学咨询电话:13333176883
沧州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22年6月17日
沧州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关于2022年初中招生工作的公告
2022年6月,经沧州市政府批准,沧州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初中部挂牌沧州市第十八中学。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开发区2022年初中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入学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适龄学生入学,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等。
(二)划片招生
沧州市第十八中学招生范围为户籍在开发区或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招收招生范围以外的学生。
(三)严控班额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行动的通知》、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沧政字〔2017〕4号)要求,严格控制班级容量,每班不得超过55人。
(四)严审资格
1.申请入学的适龄学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的证件填写的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该校的入学资格,并记入家长诚信档案。
2.学校要对所有租房居住的学生家庭进行入户调查,以调查结果为准。
(五)严控转学
凡已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班额上限的学校或班级,不再接收转学学生;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或班级,可以接收转学学生。转入学生要符合转学条件,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新生入学条件一致。转入学生需持证明材料到学校进行咨询登记。
二、入学条件
(一)开发区户籍学生
1.学生常住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学生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一致。
2.户口迁入时间最晚要在2022年6月14日前。
3.学生及父母实际居住地址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完全产权(仅限居民住宅,不含营业房和商用房,产权共有仅限夫妻)为依据,且实际居住。不动产权证记载时间要在6月14日前。
4.实行一房一位,在房屋产权地址与户籍住址一致的前提下,当年一套住房只安排一个初中学位,多胞胎除外。
(二)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主要依据为:父母一方持有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且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2.居住证签发日期要在2022年6月14日前。6月14日后签发的,按照签发时间先后依次录取。
3.学生父母双方已取得居住证,但在开发区之外有公职的,其子女不享受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政策。
(三)其他类型入学学生
军人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子女、“狮城精英”高层次人才子女、民办义务教育分流、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随迁职工子女等依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入学需提供的材料
(一)开发区户籍学生
1.学生家庭户口本(含户主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仅限居民住宅,不含营业房和商用房,产权共有仅限夫妻);
3.学生医学出生证明;
4.小学毕业证。
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法提供房产证,除提供以上相关资料外,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A、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抵押单位盖章、有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抵押贷款协议书;
B、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住建部门的正式购房发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
C、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
D、适龄学生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同住的且父母一方是独生子女的:提供其父母一方的独生子女证、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独生子女一方)、住建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
E、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住建局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租金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至少最近期半年以上)、住建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
F、政策性拆迁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房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范围内租房,按现实际居住地安排学位;在非户籍所在地范围内租房,调剂安排学位。
(二)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随迁子女家庭户口本(含户主页、随迁子女父母页、随迁子女本人页);
2.父母一方的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3.父母一方的合法劳动合同:在开发区用人单位务工的,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开发区经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半年以上的完税证明;
4.社保:父母一方的沧州开发区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半年以上);
5.随迁子女医学出生证明;
6.小学毕业证。
四、中学招生时间、地点安排(招生时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一)学位登记时间:
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为户籍在范围内的适龄学生学位登记时间。
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为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学生学位登记时间。
(二)中学新生资格审核时间:
7月12日,学校将学位登记证件复印件和纸质花名册上报社发局。
7月13日至14日,社发局组成联合审核小组进行审核。
7月15日,学校到社发局领取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花名册。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由学校通知家长到应去的学校补录入学。
(三)补录时间:
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https://t.cn/A6aztg6K ,下午2:30—5:30,初一年级新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五)报名地点:开发区中心学校(现沧州市第十八中学)。
五、招生纪律
(一)学校严禁以任何理由收取“择校费”、“借读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全面取消特长招生。
(二)学校一律不准做招生广告;严禁学校到小学开展与招生相关的活动;严禁公办小学向初中学校擅自提供生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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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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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常住人口总量全国排第11# 【郑州去年常住人口 1274.2万人 全国城市排名第11位】
6月13日,郑州市统计局发布《2021年郑州市人口发展报告》。抽样调查结果显示,郑州市2021年末常住人口1274.20万人,比2020年末增加12.50万人,郑州市常住人口总量在全国城市排名第11位。常住人口呈现总量增加、自增率继续走低、人口总抚养比略降、人口老龄化继续加深、婚姻状况保持稳定、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人口文化素质不断提升等特征。
常住人口总量保持上升
人口自然增长率降低
根据2021年郑州市人口抽样调查结果,郑州市2021年末常住人口1274.20万人,比2020年末增加12.50万人。2021年郑州市常住人口占河南省常住人口的12.89%,比2020年末提高0.20个百分点。郑州市常住人口总量在全国城市排名第11位。
2021年郑州市出生人口10.90万人,比2020年减少0.90万人,人口出生率为8.58‰,比2020年下降0.90个千分点;死亡人口6.10万人,比2020年增加0.20万人;人口死亡率为4.81‰,比2020年微升0.06个千分点。
受双独、单独及全面二孩政策的影响,郑州市近10年来人口自然增长率曾在一个时期内保持了上升的趋势,但自2019年以来,开始走低,但仍好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报告》认为,虽然有2021年开放三孩的政策支持,但三孩开放时间较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其效应暂未显现。
人口总抚养比略降人口老龄化继续加深
2021年末郑州市常住人口中0~14岁、15~64岁和65岁及以上人口分别为235.60万人、922.50万人和116.1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分别为18.49%、72.40%和9.11%。
与2020年“七人普”相比,0~14岁少儿人口比重下降0.56个百分点,减少4.50万人;15~64岁人口比重上升0.43个百分点,增加15.60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上升0.13个百分点,增加3万人。
一升一降,导致人口总抚养比略降
2021年少儿人口抚养比为25.54%,比2020年下降0.93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抚养比为12.59%,比2020年上升0.12个百分点,由于降的幅度大于升,所以2021年郑州市常住人口总抚养比为38.12%,比2020年下降0.82个百分点。
老龄化程度继续加深
2021年老年人口抚养比与2020年相比增加0.12个百分点。《报告》认为,由于受生育观念和育儿负担不断加重等因素影响,预计未来几年郑州市可能还继续会出现新生人口下降和老年人口增加,对郑州市常住人口年龄结构的影响还将持续,致使今后几年少儿人口抚养比持续微降,老年人口抚养比持续上升。
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平持续提高
郑州市城镇化率继续平稳增长,但增速放缓
2021年末郑州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地域的人口为1007.9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79.10%,城镇人口比重提高0.70个百分点,分别比全国的64.72%和全省的56.45%高出14.38和22.65个百分点。
在国家中心城市中,郑州市城镇化建设水平仅高于重庆,略低于成都和西安。国家中心城市中城镇化率低于80%的四个城市分别是西安、成都、郑州和重庆。城镇化的优势在于能够在较小的区域内集聚众多的生产要素,以降低生产成本,使当地经济建设投资更加集中,效益更加显著。目前郑州市城镇化处于稳步推进阶段,仍有较大发展空间,从2021年城镇化率提高的幅度看,在国家中心城市中仅低于重庆,与成都并列第二。
郑州市城镇化率在国家中心城市中偏低的主要原因是城镇化发展水平还不够均衡,六县(市)常住人口占郑州市常住人口比重近五成。16个区县(市)中,有7个区县(市)城镇化率低于70%,其中荥阳市城镇化率为59.08%,是所有区县(市)中最低的。
常住人口文化素质不断提升
近年来,郑州市借助省会城市优势,在教育投入和人才引进等方面持续发力,全面强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高学历常住人口增加又多又快。
据2020年“七人普”数据显示:郑州市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为28992人,比2010年增加10047人,10年间增长53.03%,使得郑州常住人口整体文化素质得到大幅度提高。2021年,郑州市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的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83年,比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分别提高0.07年、0.96年。
婚姻状况保持稳定
郑州市常住人口婚姻状况依然保持持续稳定的特征,与全省人口婚姻状况特征基本相符。2021年,郑州市15岁及以上人口中有配偶人口的比例为64.74%,比2020年下降3.74个百分点;离婚人口占1.64%,比2020年下降0.17个百分点。
2021年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21年郑州市未婚人口占30.38%,其中未婚人口中15~29岁人口占全部未婚人口的89.13%。《报告》认为,虽然未婚人口比重略升,但符合郑州市当前人口结构特征,其比例之高的主要原因是郑州属于人口流入性城市,流入人口中主要是高等院校学生和“郑漂”族,前者在求学期间几乎不会谈婚论嫁,后者30岁之前能完成自己终身大事的也是少之又少。
6月13日,郑州市统计局发布《2021年郑州市人口发展报告》。抽样调查结果显示,郑州市2021年末常住人口1274.20万人,比2020年末增加12.50万人,郑州市常住人口总量在全国城市排名第11位。常住人口呈现总量增加、自增率继续走低、人口总抚养比略降、人口老龄化继续加深、婚姻状况保持稳定、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人口文化素质不断提升等特征。
常住人口总量保持上升
人口自然增长率降低
根据2021年郑州市人口抽样调查结果,郑州市2021年末常住人口1274.20万人,比2020年末增加12.50万人。2021年郑州市常住人口占河南省常住人口的12.89%,比2020年末提高0.20个百分点。郑州市常住人口总量在全国城市排名第11位。
2021年郑州市出生人口10.90万人,比2020年减少0.90万人,人口出生率为8.58‰,比2020年下降0.90个千分点;死亡人口6.10万人,比2020年增加0.20万人;人口死亡率为4.81‰,比2020年微升0.06个千分点。
受双独、单独及全面二孩政策的影响,郑州市近10年来人口自然增长率曾在一个时期内保持了上升的趋势,但自2019年以来,开始走低,但仍好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报告》认为,虽然有2021年开放三孩的政策支持,但三孩开放时间较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其效应暂未显现。
人口总抚养比略降人口老龄化继续加深
2021年末郑州市常住人口中0~14岁、15~64岁和65岁及以上人口分别为235.60万人、922.50万人和116.1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分别为18.49%、72.40%和9.11%。
与2020年“七人普”相比,0~14岁少儿人口比重下降0.56个百分点,减少4.50万人;15~64岁人口比重上升0.43个百分点,增加15.60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上升0.13个百分点,增加3万人。
一升一降,导致人口总抚养比略降
2021年少儿人口抚养比为25.54%,比2020年下降0.93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抚养比为12.59%,比2020年上升0.12个百分点,由于降的幅度大于升,所以2021年郑州市常住人口总抚养比为38.12%,比2020年下降0.82个百分点。
老龄化程度继续加深
2021年老年人口抚养比与2020年相比增加0.12个百分点。《报告》认为,由于受生育观念和育儿负担不断加重等因素影响,预计未来几年郑州市可能还继续会出现新生人口下降和老年人口增加,对郑州市常住人口年龄结构的影响还将持续,致使今后几年少儿人口抚养比持续微降,老年人口抚养比持续上升。
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平持续提高
郑州市城镇化率继续平稳增长,但增速放缓
2021年末郑州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地域的人口为1007.9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79.10%,城镇人口比重提高0.70个百分点,分别比全国的64.72%和全省的56.45%高出14.38和22.65个百分点。
在国家中心城市中,郑州市城镇化建设水平仅高于重庆,略低于成都和西安。国家中心城市中城镇化率低于80%的四个城市分别是西安、成都、郑州和重庆。城镇化的优势在于能够在较小的区域内集聚众多的生产要素,以降低生产成本,使当地经济建设投资更加集中,效益更加显著。目前郑州市城镇化处于稳步推进阶段,仍有较大发展空间,从2021年城镇化率提高的幅度看,在国家中心城市中仅低于重庆,与成都并列第二。
郑州市城镇化率在国家中心城市中偏低的主要原因是城镇化发展水平还不够均衡,六县(市)常住人口占郑州市常住人口比重近五成。16个区县(市)中,有7个区县(市)城镇化率低于70%,其中荥阳市城镇化率为59.08%,是所有区县(市)中最低的。
常住人口文化素质不断提升
近年来,郑州市借助省会城市优势,在教育投入和人才引进等方面持续发力,全面强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高学历常住人口增加又多又快。
据2020年“七人普”数据显示:郑州市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为28992人,比2010年增加10047人,10年间增长53.03%,使得郑州常住人口整体文化素质得到大幅度提高。2021年,郑州市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的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83年,比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分别提高0.07年、0.96年。
婚姻状况保持稳定
郑州市常住人口婚姻状况依然保持持续稳定的特征,与全省人口婚姻状况特征基本相符。2021年,郑州市15岁及以上人口中有配偶人口的比例为64.74%,比2020年下降3.74个百分点;离婚人口占1.64%,比2020年下降0.17个百分点。
2021年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21年郑州市未婚人口占30.38%,其中未婚人口中15~29岁人口占全部未婚人口的89.13%。《报告》认为,虽然未婚人口比重略升,但符合郑州市当前人口结构特征,其比例之高的主要原因是郑州属于人口流入性城市,流入人口中主要是高等院校学生和“郑漂”族,前者在求学期间几乎不会谈婚论嫁,后者30岁之前能完成自己终身大事的也是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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