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买#股票# 和#理财# 产品要谨慎?因为A股的任务是让企业上市直接融 资,由原来向银行借 贷的间接融 资,改成向股市向股民直接融 资。为什么银行不愿意借给他了呢?因为烂账实在太多了,银行觉得不划算,国家认为金融风险很大。而到股市直接融 资,就不存在这种风险,亏了就亏了,哪怕企业退市了,倒闭了,股民的钱是不需要还的,因为这是一种投 资行为,盈亏自负。
理 财产品为什么要谨慎呢?近来#经济# 不景气,很多项目不赚钱甚至烂尾,很多地方财政紧张。
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地方ZF债券,也没有人买过。……老百姓只买过国债券。的确,中国的DFZF没有发行债券的权利,因为中 央知道地方ZF一定会胡来,管不住。所以你也没见过没听过有地方ZF债券。中 央以前有过代理发行,因为没人买,地方ZF就另谋出路了……。
路径是这样:
1,部分地方ZF主导注册了一些投 资公司,这些投 资公司ZF把它叫做:融 资平台。其名称可以是某城建开发公司、城建资 产 经 营公司等。
2,地方ZF立项,比如:建高速,建机场,盖ZF大楼……等等。
3,融 资平台的这些公司拿着ZF的项 目去银行融 资,因为是ZF背景的公司,又是ZF项目,所以融 资是审 批 金 额是多少给多少。
4,银行当然知道地方ZF是个什么东西,此钱大半是有去无回,风险很大。所以银行就把此债 权 转 卖给信 托公司,比如10亿的融 资,银行说我留下2%的利 息,剩下的你接手,签的是5% 的利 息,你还有3%可 赚。虽然信 托公司也知道地方职能部门是个什么东西,但是这么大的生意总不能不要,怎么办?只要再转 卖出去不就行了?利 息写得高一点肯定好卖。反正只要卖出去,信 托公司就即没风险也没责任了。于是,信托公司就把这些个债 权做成一个一个项 目 投 资 产品,比如:城建公司修高速项目……等等。各种各样,总称“理 财 产 品”。
5,信 托公司把“理 财产 品”拿到银行,让银行代理销 售,还有回 扣。
6,银行就印些广告,再开一间“理 财 室”,配个理 财 经 理,看着储户的存 款 额,给储户打电话 推 销。把有 钱人称作“VIP客户”,请上上坐。
至此,债权人是谁?明白了?……谁买了理 财 产品,谁就是地方ZF债的债 主。
如果出了问题,也就是不兑现。
你去找银行。
银行说:签约的合同上任何地方没有银行的章子。银行只是代 售。
(XX银行更甚,说是理 财 经理自己私人代理的,银行不知此事)
你看看合同上的章子去找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说:这是城建公司的项目,我们只是理 财的信托公司。
就好比你买了中石油的股票赔了,你不能找你开户的证券公司吧。
你去找城建公司,城建公司说:我们是跟银行签的约融的资,你是谁?
你去找银行,银行说:我们是融资给城建公司的,跟你有什么关系?
你再去找城建公司,城建公司说:谁卖给你的你找谁去!
……
你再拐回来找银行,银行说:你跟谁签的约,你找谁去!
你再去找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说:投资有风险,你没看合同条款细则吗?
你说:明明写着保本的!
信托公司说:这是ZF项目,ZF不光说保本,还说有补贴呢,不信你去问ZF!
你去问ZF,ZF说:我们只是立项,审批项目。是行政机构,这连你都不知道吗?
……你说算了,我也不找了,直接告吧。打官司!
我是VIP客户,还没被骗光,还有财力,物力,人力,写诉状!
诉状第一栏,被告人:…… ???该填谁?
这时候你才发现,打官司,要在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打。银行在本地,信托公司在上海,城建公司在北京……。
被告栏都填不出,根本没法打。 ZF怎么这么聪明?……其实ZF也是让美国涮过,学来的。
美国的“次级债”就是这样的结构。
区别在于:美国是信托公司把它卖给全世界了;中国是各地方ZF卖给全国老百姓了。
#9岁男孩花10万炒股亏7万# 马云一天接到5个借钱电话
理 财产品为什么要谨慎呢?近来#经济# 不景气,很多项目不赚钱甚至烂尾,很多地方财政紧张。
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地方ZF债券,也没有人买过。……老百姓只买过国债券。的确,中国的DFZF没有发行债券的权利,因为中 央知道地方ZF一定会胡来,管不住。所以你也没见过没听过有地方ZF债券。中 央以前有过代理发行,因为没人买,地方ZF就另谋出路了……。
路径是这样:
1,部分地方ZF主导注册了一些投 资公司,这些投 资公司ZF把它叫做:融 资平台。其名称可以是某城建开发公司、城建资 产 经 营公司等。
2,地方ZF立项,比如:建高速,建机场,盖ZF大楼……等等。
3,融 资平台的这些公司拿着ZF的项 目去银行融 资,因为是ZF背景的公司,又是ZF项目,所以融 资是审 批 金 额是多少给多少。
4,银行当然知道地方ZF是个什么东西,此钱大半是有去无回,风险很大。所以银行就把此债 权 转 卖给信 托公司,比如10亿的融 资,银行说我留下2%的利 息,剩下的你接手,签的是5% 的利 息,你还有3%可 赚。虽然信 托公司也知道地方职能部门是个什么东西,但是这么大的生意总不能不要,怎么办?只要再转 卖出去不就行了?利 息写得高一点肯定好卖。反正只要卖出去,信 托公司就即没风险也没责任了。于是,信托公司就把这些个债 权做成一个一个项 目 投 资 产品,比如:城建公司修高速项目……等等。各种各样,总称“理 财 产 品”。
5,信 托公司把“理 财产 品”拿到银行,让银行代理销 售,还有回 扣。
6,银行就印些广告,再开一间“理 财 室”,配个理 财 经 理,看着储户的存 款 额,给储户打电话 推 销。把有 钱人称作“VIP客户”,请上上坐。
至此,债权人是谁?明白了?……谁买了理 财 产品,谁就是地方ZF债的债 主。
如果出了问题,也就是不兑现。
你去找银行。
银行说:签约的合同上任何地方没有银行的章子。银行只是代 售。
(XX银行更甚,说是理 财 经理自己私人代理的,银行不知此事)
你看看合同上的章子去找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说:这是城建公司的项目,我们只是理 财的信托公司。
就好比你买了中石油的股票赔了,你不能找你开户的证券公司吧。
你去找城建公司,城建公司说:我们是跟银行签的约融的资,你是谁?
你去找银行,银行说:我们是融资给城建公司的,跟你有什么关系?
你再去找城建公司,城建公司说:谁卖给你的你找谁去!
……
你再拐回来找银行,银行说:你跟谁签的约,你找谁去!
你再去找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说:投资有风险,你没看合同条款细则吗?
你说:明明写着保本的!
信托公司说:这是ZF项目,ZF不光说保本,还说有补贴呢,不信你去问ZF!
你去问ZF,ZF说:我们只是立项,审批项目。是行政机构,这连你都不知道吗?
……你说算了,我也不找了,直接告吧。打官司!
我是VIP客户,还没被骗光,还有财力,物力,人力,写诉状!
诉状第一栏,被告人:…… ???该填谁?
这时候你才发现,打官司,要在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打。银行在本地,信托公司在上海,城建公司在北京……。
被告栏都填不出,根本没法打。 ZF怎么这么聪明?……其实ZF也是让美国涮过,学来的。
美国的“次级债”就是这样的结构。
区别在于:美国是信托公司把它卖给全世界了;中国是各地方ZF卖给全国老百姓了。
#9岁男孩花10万炒股亏7万# 马云一天接到5个借钱电话
基於 PSV《劍為君舞 for V》移植高畫質 PC 版《劍為君舞》2020 年 3 月底發售
英特衛今(20)日宣布代理基於 PSVita 遊戲《劍為君舞 for V》移植的高畫質 PC 版《劍為君舞》台港澳地區代理,遊戲預定 2020 年 3 月 26 日發售。
於 2013 年發售的《劍為君舞》系列是由日本開發廠商「Rejet」製作的女性向戀愛冒險遊戲,而後推出 PSV 版本等數部作品。今日,英特衛宣布取得《劍為君舞》高畫質 PC 版代理權,這是一款由北京歡樂百世負責、基於 PSV 作品《劍為君舞 for V》移植的新版本,將支援 1920*1080 高畫質遊戲畫面。《劍為君舞》高畫質 PC 版預定在《劍為君舞 for V》上市五週年之際同步發行。
《劍為君舞》高畫質 PC 版世界觀設定在一六三三年,在這個年代唯有參與「論劍」並爭奪傳說中擁有滅妖之力的「天下五劍」,方能被譽為武士道(真正的武士)。御前論劍比武於各地舉辦,其中英雄輩出,參者個個大展身手,幕府也會以御前比武的方式召開「御前論劍比武」。在御前比武中力壓群雄、奪得魁首的武士可以加官進爵、獲封稱號,得到夢寐以求的嘉獎,以及「天下五劍」——鬼丸國綱、童子切、大典太、三日月宗近、數珠丸。
而遊戲故事描述在江戶普通人家的女兒香夜與父親二人在城下町經營一家料理茶館,某日,一位德川武士帶著性命攸關的委託拜訪茶館,勒令香夜假扮新娘,代替當今公主加入前往駿府的送親隊伍。據那名武士所言,香夜竟然同駿府城代的正室「久姬」的面容別無二致。考慮到委拒後自家茶館難免經營艱難,香夜決定接受委託,自此開始了她的東海道之旅。
《劍為君舞》高畫質 PC 版故事由前章「東海道假新娘送親隊伍」篇和後章「御前論劍比武」篇兩部分組成,其中後章是與萌生出感情的某位角色的故事,故事會根據您的選擇分成「劍」和「君」兩種分歧。在後章中,「勾玉選項」將代替前章中的普通選項。
在遊戲中,玩家將扮演香夜與武士們進行互動,玩家可以透過不同的選項來控制劇情的走向,本作有 6 名可攻略角色,共計 24 種結局。而玩家的選擇會讓「四魂」即「荒」、「奇」、「幸」、「和」發生變化。選擇某個選項後,「四魂」中相應的某種數值也隨之上升,根據四魂的狀態,故事將產生「劍」和「君」兩種分歧。玩家可以透過選項來控制四魂的變化,從而使故事進入四種不同的結局。通關後,將解鎖「後日談」,玩家可閱讀每種結局之後的故事。
官方強調,由於本作是基於 PSV 版移植的內容,因此相比於原始 PC 版追加了約會場景、四種結局的後日談、劇情插畫等,甚至翻新了開場與結尾主題曲。以下為追加內容列表:
追加二人獨處的約會場景
追加各角色共四種結局的後日談
追加劇情插畫
OP、ED 主題曲全部翻新
追加角色有聲御神籤功能
追加「嫉妒」、「炫耀妻子」等主要角色的特別語音
追加「晚安」、「如果要表白心意」等總計 18 名次要角色的特別語音
《劍為君舞》高畫質 PC 版預定 2020 年 3 月 26 日發售。
(c) Rejet All rights reserved. Licensed to and published by Joyoland.
英特衛今(20)日宣布代理基於 PSVita 遊戲《劍為君舞 for V》移植的高畫質 PC 版《劍為君舞》台港澳地區代理,遊戲預定 2020 年 3 月 26 日發售。
於 2013 年發售的《劍為君舞》系列是由日本開發廠商「Rejet」製作的女性向戀愛冒險遊戲,而後推出 PSV 版本等數部作品。今日,英特衛宣布取得《劍為君舞》高畫質 PC 版代理權,這是一款由北京歡樂百世負責、基於 PSV 作品《劍為君舞 for V》移植的新版本,將支援 1920*1080 高畫質遊戲畫面。《劍為君舞》高畫質 PC 版預定在《劍為君舞 for V》上市五週年之際同步發行。
《劍為君舞》高畫質 PC 版世界觀設定在一六三三年,在這個年代唯有參與「論劍」並爭奪傳說中擁有滅妖之力的「天下五劍」,方能被譽為武士道(真正的武士)。御前論劍比武於各地舉辦,其中英雄輩出,參者個個大展身手,幕府也會以御前比武的方式召開「御前論劍比武」。在御前比武中力壓群雄、奪得魁首的武士可以加官進爵、獲封稱號,得到夢寐以求的嘉獎,以及「天下五劍」——鬼丸國綱、童子切、大典太、三日月宗近、數珠丸。
而遊戲故事描述在江戶普通人家的女兒香夜與父親二人在城下町經營一家料理茶館,某日,一位德川武士帶著性命攸關的委託拜訪茶館,勒令香夜假扮新娘,代替當今公主加入前往駿府的送親隊伍。據那名武士所言,香夜竟然同駿府城代的正室「久姬」的面容別無二致。考慮到委拒後自家茶館難免經營艱難,香夜決定接受委託,自此開始了她的東海道之旅。
《劍為君舞》高畫質 PC 版故事由前章「東海道假新娘送親隊伍」篇和後章「御前論劍比武」篇兩部分組成,其中後章是與萌生出感情的某位角色的故事,故事會根據您的選擇分成「劍」和「君」兩種分歧。在後章中,「勾玉選項」將代替前章中的普通選項。
在遊戲中,玩家將扮演香夜與武士們進行互動,玩家可以透過不同的選項來控制劇情的走向,本作有 6 名可攻略角色,共計 24 種結局。而玩家的選擇會讓「四魂」即「荒」、「奇」、「幸」、「和」發生變化。選擇某個選項後,「四魂」中相應的某種數值也隨之上升,根據四魂的狀態,故事將產生「劍」和「君」兩種分歧。玩家可以透過選項來控制四魂的變化,從而使故事進入四種不同的結局。通關後,將解鎖「後日談」,玩家可閱讀每種結局之後的故事。
官方強調,由於本作是基於 PSV 版移植的內容,因此相比於原始 PC 版追加了約會場景、四種結局的後日談、劇情插畫等,甚至翻新了開場與結尾主題曲。以下為追加內容列表:
追加二人獨處的約會場景
追加各角色共四種結局的後日談
追加劇情插畫
OP、ED 主題曲全部翻新
追加角色有聲御神籤功能
追加「嫉妒」、「炫耀妻子」等主要角色的特別語音
追加「晚安」、「如果要表白心意」等總計 18 名次要角色的特別語音
《劍為君舞》高畫質 PC 版預定 2020 年 3 月 26 日發售。
(c) Rejet All rights reserved. Licensed to and published by Joyoland.
交通事故致车辆贬值到底赔不赔?最高法答复+案例
最高院答复:我院在起草《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征求意见中,对机动车“贬值损失”是否应予赔偿的问题,讨论最为激烈。从理论上讲,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是填平损失,因此,只要有损失就应获得赔偿,但司法解释最终没有对机动车“贬值损失”的赔偿作出规定。主要原因在于,我们认为,任何一部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出台,均要考虑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综合予以判断,目前我们尚不具备完全支持贬值损失的客观条件: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综合以上考虑,目前,我们对该项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当然,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我们会继续密切关注理论界和审判实务中对于机动车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发展动态,加强调查研究,将来如果社会客观条件允许,我们也会适当做出调整。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支持
案例1 北京一被撞车主获得贬值费赔偿
两车相撞后,无过错车主提起诉讼,要求过错车主赔偿由于撞车导致车辆性能降低的车辆贬值费,以及自己损失的眼镜费、误工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支持了这位车主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方赔偿原告车辆贬值费及眼镜费、误工费等共计20710元。。
2003年4月,北京某公司的司机王某驾驶北旅小客车由北向南行驶在德外大街时,突然左前轮爆胎,车辆失控驶入逆行道,正巧撞到由南向北行驶的易先生的捷达轿车,易先生受轻伤。经公交管理部门认定,王某应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责。王某所在的公司支付了易先生1200元的医疗费。
虽然被撞捷达轿车后经修理恢复使用,修理费由保险公司理赔,但易先生认为,在此次事故中,由于车辆被撞,虽经修理但车辆的性能降低,经过评估车辆贬值费达17000元,再加上自己损失的眼镜费、误工费、评估费共计20710元应得到赔偿。因此,起诉至法院。
由于司机王某是受公司指派驾车外出的,属于职务行为,事故产生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赔偿,而该车的所有人齐某在公司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应承担垫付责任。经审理,一审法院支持了易先生的诉讼请求。王某及该公司不同意赔偿易先生的车辆贬值费,上诉至市一中法院。
一中法院经审理认为,赔偿车辆贬值费问题是本案的核心问题。侵权赔偿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易先生的车辆虽已修复,但车辆的安全性、驾驶性能降低,给其造成的损失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因此,该公司及齐某应赔偿对方的车辆贬值费。
案例2 新奔驰车被撞,获赔“贬值费”8万元
刚开了半年的新奔驰车被撞变了形,车主安正公司对此心痛不已。经过维修,虽然爱车恢复了原状,但经过评估,贬值了8万元。安正公司将肇事司机、车主闽旭公司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2009年1月7日,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肇事司机赔偿原告安正公司车辆贬值费8万元。
2008年6月11日,安正公司花了138万元购买的奔驰轿车在广西区体育中心工地道路行驶时被一辆起亚轿车撞上,导致刚刚使用6个月的奔驰轿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此,被告王某对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008年6月27日,受损的奔驰车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认为该车事故后贬损价值为8万元。
安正公司认为其轿车为使用不到半年的新车,经过修理,虽然车辆的外观及使用性能已经恢复,但其使用寿命、安全性能、驾驶操控性能等难以恢复到事故发生前的状态,新车因此事故已经大幅度贬值。肇事司机王某应承担安正公司受损车辆的维修费、评估费及车辆贬值损失,车主闽旭公司应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对维修费用承担赔偿责任。为此,向良庆区法院提起诉讼,索赔车辆维修费67421.81元、鉴定评估费2000元和车辆贬值损失费8万元,共计149241.81元。
被告王某、闽旭公司在庭审中辩称, 2008年6月11日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中的调解结果,已经就双方对事故责任承担及赔偿事项达成协议,维修费用由王某和车主闽旭公司承担,安正公司主张车辆贬值损失费用,已经超过交警部门调解结案的范围。而且,安正公司主张车辆贬值依据不足,理由有三:一是评估报告是原告单方委托;二是评估期限超过3个月的期限;三是评估价值不真实。另外,肇事车辆是购买了交通事故强制险的,造成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车主闽旭公司还辩称,车辆的运营支配权不是车主闽旭公司,车主闽旭公司只是登记车主,不是实际侵权人,本案中的责任应当按照谁侵害谁承担的原则进行分配,所以其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公安交警部门已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已认定王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为此,王某对本案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作为肇事车辆车主闽旭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肇事轿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通事故强制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在其强制险责任限额内履行法定义务。因此,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后,安正公司的奔驰车维修费,三被告保险公司、王某、车主闽旭公司均应为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鉴于安正公司的奔驰车为使用仅6个月左右的新车,虽已得到修理,但该车在事故中碰撞后修复费用较大,部分配件经修复后,很难完全恢复到事故前所具有的质量和性能等,更无法达到出厂时的标准。在汽车交易市场上,发生过交通事故车辆的估价,显然比无事故车辆要低。事故车辆所有人的此项损失,应受法律保护。现安正公司的受损奔驰车经鉴定,实际贬值损失费为8万元,为此,安正公司要求王某、闽旭公司赔偿车辆贬损损失费8万元的请求合理合法,法院予以支持。被告虽然对原告委托的评估鉴定存在异议,但未申请重新鉴定,也无相反的证据足以反驳,法院对8万元的贬值评估予以确认。据此,法院做出如下判决,保险公司在其强制险承保范围内赔付安正公司经济损失2000元;肇事司机王某赔偿安正公司车辆维修费65421.81元、鉴定评估费2000元和车辆贬值损失费80000元,共计145421.81元;车主闽旭公司对王某的上述赔偿义务负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院答复:我院在起草《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征求意见中,对机动车“贬值损失”是否应予赔偿的问题,讨论最为激烈。从理论上讲,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是填平损失,因此,只要有损失就应获得赔偿,但司法解释最终没有对机动车“贬值损失”的赔偿作出规定。主要原因在于,我们认为,任何一部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出台,均要考虑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综合予以判断,目前我们尚不具备完全支持贬值损失的客观条件: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综合以上考虑,目前,我们对该项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当然,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我们会继续密切关注理论界和审判实务中对于机动车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发展动态,加强调查研究,将来如果社会客观条件允许,我们也会适当做出调整。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支持
案例1 北京一被撞车主获得贬值费赔偿
两车相撞后,无过错车主提起诉讼,要求过错车主赔偿由于撞车导致车辆性能降低的车辆贬值费,以及自己损失的眼镜费、误工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支持了这位车主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方赔偿原告车辆贬值费及眼镜费、误工费等共计20710元。。
2003年4月,北京某公司的司机王某驾驶北旅小客车由北向南行驶在德外大街时,突然左前轮爆胎,车辆失控驶入逆行道,正巧撞到由南向北行驶的易先生的捷达轿车,易先生受轻伤。经公交管理部门认定,王某应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责。王某所在的公司支付了易先生1200元的医疗费。
虽然被撞捷达轿车后经修理恢复使用,修理费由保险公司理赔,但易先生认为,在此次事故中,由于车辆被撞,虽经修理但车辆的性能降低,经过评估车辆贬值费达17000元,再加上自己损失的眼镜费、误工费、评估费共计20710元应得到赔偿。因此,起诉至法院。
由于司机王某是受公司指派驾车外出的,属于职务行为,事故产生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赔偿,而该车的所有人齐某在公司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应承担垫付责任。经审理,一审法院支持了易先生的诉讼请求。王某及该公司不同意赔偿易先生的车辆贬值费,上诉至市一中法院。
一中法院经审理认为,赔偿车辆贬值费问题是本案的核心问题。侵权赔偿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易先生的车辆虽已修复,但车辆的安全性、驾驶性能降低,给其造成的损失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因此,该公司及齐某应赔偿对方的车辆贬值费。
案例2 新奔驰车被撞,获赔“贬值费”8万元
刚开了半年的新奔驰车被撞变了形,车主安正公司对此心痛不已。经过维修,虽然爱车恢复了原状,但经过评估,贬值了8万元。安正公司将肇事司机、车主闽旭公司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2009年1月7日,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肇事司机赔偿原告安正公司车辆贬值费8万元。
2008年6月11日,安正公司花了138万元购买的奔驰轿车在广西区体育中心工地道路行驶时被一辆起亚轿车撞上,导致刚刚使用6个月的奔驰轿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此,被告王某对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008年6月27日,受损的奔驰车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认为该车事故后贬损价值为8万元。
安正公司认为其轿车为使用不到半年的新车,经过修理,虽然车辆的外观及使用性能已经恢复,但其使用寿命、安全性能、驾驶操控性能等难以恢复到事故发生前的状态,新车因此事故已经大幅度贬值。肇事司机王某应承担安正公司受损车辆的维修费、评估费及车辆贬值损失,车主闽旭公司应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对维修费用承担赔偿责任。为此,向良庆区法院提起诉讼,索赔车辆维修费67421.81元、鉴定评估费2000元和车辆贬值损失费8万元,共计149241.81元。
被告王某、闽旭公司在庭审中辩称, 2008年6月11日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中的调解结果,已经就双方对事故责任承担及赔偿事项达成协议,维修费用由王某和车主闽旭公司承担,安正公司主张车辆贬值损失费用,已经超过交警部门调解结案的范围。而且,安正公司主张车辆贬值依据不足,理由有三:一是评估报告是原告单方委托;二是评估期限超过3个月的期限;三是评估价值不真实。另外,肇事车辆是购买了交通事故强制险的,造成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车主闽旭公司还辩称,车辆的运营支配权不是车主闽旭公司,车主闽旭公司只是登记车主,不是实际侵权人,本案中的责任应当按照谁侵害谁承担的原则进行分配,所以其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公安交警部门已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已认定王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为此,王某对本案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作为肇事车辆车主闽旭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肇事轿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通事故强制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在其强制险责任限额内履行法定义务。因此,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后,安正公司的奔驰车维修费,三被告保险公司、王某、车主闽旭公司均应为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鉴于安正公司的奔驰车为使用仅6个月左右的新车,虽已得到修理,但该车在事故中碰撞后修复费用较大,部分配件经修复后,很难完全恢复到事故前所具有的质量和性能等,更无法达到出厂时的标准。在汽车交易市场上,发生过交通事故车辆的估价,显然比无事故车辆要低。事故车辆所有人的此项损失,应受法律保护。现安正公司的受损奔驰车经鉴定,实际贬值损失费为8万元,为此,安正公司要求王某、闽旭公司赔偿车辆贬损损失费8万元的请求合理合法,法院予以支持。被告虽然对原告委托的评估鉴定存在异议,但未申请重新鉴定,也无相反的证据足以反驳,法院对8万元的贬值评估予以确认。据此,法院做出如下判决,保险公司在其强制险承保范围内赔付安正公司经济损失2000元;肇事司机王某赔偿安正公司车辆维修费65421.81元、鉴定评估费2000元和车辆贬值损失费80000元,共计145421.81元;车主闽旭公司对王某的上述赔偿义务负连带赔偿责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