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各位小伙伴们周五好呀[白眼][白眼],又渡过了忙碌的一周,希望大家都能过个愉快的周末。[哆啦A梦吃惊]自3月23日(本周四)至3月31日(下周五),我们学生公寓自治管理委员会组织的第三届寝室才艺大比拼的报名就正式开始了,希望各位有志之士都能踊跃参加,秀出你的才艺。[太开心][太开心]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3月23日-3月31日
报名地点:事务中心,生活
广场,各栋大厅
初赛时间:4月25日
初赛地点:图书馆大报告厅
咨询群号:522593379
活动要求
人数3-12人
时间2-10分钟
形式不限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3月23日-3月31日
报名地点:事务中心,生活
广场,各栋大厅
初赛时间:4月25日
初赛地点:图书馆大报告厅
咨询群号:522593379
活动要求
人数3-12人
时间2-10分钟
形式不限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哆啦A梦吃惊]#莫负好春光#,学生公寓自治管理委员会(自管会),将于4月25日在图书馆大报告厅举行自管会第三届寝室才艺大比拼的初赛。你想在全校师生面前展现自己,秀出自己吗[舔屏],那就赶快参加吧!!!我们期待见到星光灿烂的你哟。详情咨询群:522593379 报名时间:3月23日~3月31日 报名地点:事务中心,生活广场,各栋大厅处[doge][doge][doge]
【税务辅导站】针对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参考答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2号)文件规定:“一、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对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的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
三、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
四、本通知所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
“高校学生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高校学生食堂。
五、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通知规定应予免征的房产税和印花税,分别从纳税人以后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印花税中抵减或者予以退还;已征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予以退还;已征的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来源:贵州地税12366呼叫中心)
参考答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2号)文件规定:“一、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对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的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
三、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免征增值税。
四、本通知所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
“高校学生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高校学生食堂。
五、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通知规定应予免征的房产税和印花税,分别从纳税人以后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印花税中抵减或者予以退还;已征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予以退还;已征的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来源:贵州地税12366呼叫中心)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