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花200元买了棵盆栽,没想到摊上了大事!这盆栽看起来就像个树根,但胜在造型独特,小伙买回来希望能长出“奇迹”,没想等来的不是惊喜而是惊吓!一个朋友提醒他,你养这个东西是违法的,赶紧“自首”吧!
原来,这个小伙是个爱花之人,家中有个小院子种满了他喜欢的花花草草,平时他就喜欢收集一些稀奇的花种!一是感觉有新鲜感,二是显得品味高。这次小伙在花卉市场看中了一颗盆栽,是他之前从未见过,因为造型很有个性,让小伙一眼钟意了!
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植物,也不知道它会不会开花,但小伙子想着“铁树都会开花”,这东西万一开出花来,那也是一个奇迹!对养花的来人来说,是多么有成就感呢?于是,他就因为眼缘,花200块钱把这个东西买了下来,可刚到家就被老婆“嘲笑”买个没用的树根回来。
小伙不服气,相信自己的眼光,对这盆栽精心呵护,期待它早日开花!后来,小伙跟朋友分享了这个盆栽,对方看后非常吃惊,反问小伙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
小伙子一脸懵,反问对方干嘛这样大惊小怪?
对方说,你这盆栽是“观音莲座蕨”,被国家列为保护植物,赶紧上交吧,不然就违法了!”
小伙也是吓了一跳,不过他还是将信将疑,真是保护植物,自己能花200元就买下来吗?
可是查阅相关资料后,小伙的心也开始慌了,自己是真的误买到“观音莲座蕨”了!不知道自己这算不算违法,小伙心里也没底,但还是和他老婆开着车把盆栽往当地林业单位送!
在车上,小伙的妻子很担心的问小伙:“万一你送过去,被关起来怎么办?”
“那也要去,毕竟咱犯错误在先!”小伙一脸坚决!就这样两人来到了林业单位,小伙担心会有事情,让妻子不要进去,自己端着盆栽就进去了!
后来,经过林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确认,这确实是一颗“观音莲座蕨”,而小伙因为主动上交,并且承认自己的错误,并没有受到惩罚!
小伙也是提醒大家,不要犯和他同意的错误,如果真的误买,一定要及时上交!
那么,如果小伙经朋友提醒后,依然不上交,事后被发现会受到什么惩罚呢?
根据《刑法》第344条的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加工、贩卖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 点保护的植物,一经发现,处3年以下刑期、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刑期,并处罚金。
不过,刑事犯罪是讲证据的,另外主客观也要一致!小伙在买这颗盆栽的时候,并不知道这是保护植物,主观上不存在故意买保护植物的行为。客观上来看,也是不小心买到了一颗保护植物,后经人提醒才知道自己买到了保护植物。
所以,小伙子的行为只是过失,过失不构成犯罪!所以只要小伙子主动上交,就不用接受处罚!
不过,是不是过失,也不是小伙说了算的,有关部门会调查这盆栽的来源是不是跟小伙说的一致,比如小伙哪里买的?花了多少钱?用什么方式交易的?卖的人知道不知道?小伙买的时候知道不知道等综合来判断。
小伙花200元买的,显然是不知情才误买!但后来经过朋友的提醒,小伙已经知道这颗盆栽是保护植物了,如果明知不交,就会把“过失购买”变为“故意养殖”,那行为就严重l !哪怕小伙买的只是一株,那也是要立案的!
所以说,这小伙的求生的欲 望很强!做出了一个很正确的选择!不像有的人知道自己误买到 “观音莲座蕨”,就会想着趁机转卖发财!小伙不贪心,更懂法,避免了牢狱之灾!这种知错就改的精神,值得我们点赞 !
在这里也提醒大家,如果意外得到保护的植物,一定要及时上交,否则牢底坐穿,后悔莫及!
原来,这个小伙是个爱花之人,家中有个小院子种满了他喜欢的花花草草,平时他就喜欢收集一些稀奇的花种!一是感觉有新鲜感,二是显得品味高。这次小伙在花卉市场看中了一颗盆栽,是他之前从未见过,因为造型很有个性,让小伙一眼钟意了!
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植物,也不知道它会不会开花,但小伙子想着“铁树都会开花”,这东西万一开出花来,那也是一个奇迹!对养花的来人来说,是多么有成就感呢?于是,他就因为眼缘,花200块钱把这个东西买了下来,可刚到家就被老婆“嘲笑”买个没用的树根回来。
小伙不服气,相信自己的眼光,对这盆栽精心呵护,期待它早日开花!后来,小伙跟朋友分享了这个盆栽,对方看后非常吃惊,反问小伙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
小伙子一脸懵,反问对方干嘛这样大惊小怪?
对方说,你这盆栽是“观音莲座蕨”,被国家列为保护植物,赶紧上交吧,不然就违法了!”
小伙也是吓了一跳,不过他还是将信将疑,真是保护植物,自己能花200元就买下来吗?
可是查阅相关资料后,小伙的心也开始慌了,自己是真的误买到“观音莲座蕨”了!不知道自己这算不算违法,小伙心里也没底,但还是和他老婆开着车把盆栽往当地林业单位送!
在车上,小伙的妻子很担心的问小伙:“万一你送过去,被关起来怎么办?”
“那也要去,毕竟咱犯错误在先!”小伙一脸坚决!就这样两人来到了林业单位,小伙担心会有事情,让妻子不要进去,自己端着盆栽就进去了!
后来,经过林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确认,这确实是一颗“观音莲座蕨”,而小伙因为主动上交,并且承认自己的错误,并没有受到惩罚!
小伙也是提醒大家,不要犯和他同意的错误,如果真的误买,一定要及时上交!
那么,如果小伙经朋友提醒后,依然不上交,事后被发现会受到什么惩罚呢?
根据《刑法》第344条的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加工、贩卖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 点保护的植物,一经发现,处3年以下刑期、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刑期,并处罚金。
不过,刑事犯罪是讲证据的,另外主客观也要一致!小伙在买这颗盆栽的时候,并不知道这是保护植物,主观上不存在故意买保护植物的行为。客观上来看,也是不小心买到了一颗保护植物,后经人提醒才知道自己买到了保护植物。
所以,小伙子的行为只是过失,过失不构成犯罪!所以只要小伙子主动上交,就不用接受处罚!
不过,是不是过失,也不是小伙说了算的,有关部门会调查这盆栽的来源是不是跟小伙说的一致,比如小伙哪里买的?花了多少钱?用什么方式交易的?卖的人知道不知道?小伙买的时候知道不知道等综合来判断。
小伙花200元买的,显然是不知情才误买!但后来经过朋友的提醒,小伙已经知道这颗盆栽是保护植物了,如果明知不交,就会把“过失购买”变为“故意养殖”,那行为就严重l !哪怕小伙买的只是一株,那也是要立案的!
所以说,这小伙的求生的欲 望很强!做出了一个很正确的选择!不像有的人知道自己误买到 “观音莲座蕨”,就会想着趁机转卖发财!小伙不贪心,更懂法,避免了牢狱之灾!这种知错就改的精神,值得我们点赞 !
在这里也提醒大家,如果意外得到保护的植物,一定要及时上交,否则牢底坐穿,后悔莫及!
为什么因爱而结婚的人,更容易后悔?
钱钟书在《围城》中曾这样形容婚姻:“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这句话放在如今居高不下的离婚率上仿佛也能说明些什么。
其实,在我们的身边也不乏看到,婚前甜蜜无间的两个人,在进入婚姻生活一段时间后会变得平淡、冷漠,甚至互相指责和埋怨。
而这里面还有这样一个现象特别凸显,那些当初单纯因为爱而选择对方做伴侣的人,反而婚后更容易后悔当初二人的结合。
既如此,是什么样的原因会让两人不愿白头偕老,共度此生呢?
新鲜感丧失,爱被婚姻中的生活琐事所消磨殆尽
一段婚姻中持续保有对对方的新鲜感,会让两个人对婚姻质量有更高的满意度。
同时,新鲜感的存在既是一个人在另一个人眼中独特的原因,也是爱情的萌芽。
一直以来我们常说的心动,说的就是对方带来的新鲜感,而它真正的根源是脑。
每当我们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大脑中控制情绪的区域会被激活,这时脑中会分泌多巴胺、苯乙胺等激素。
而这个区域掌握着人的欲望和动机,是人最原始的本能,它们会使人失去理性,产生心跳加速且愉悦的感受。
不过,脑中的这些激素却有着时间限制,无法持续供应。
也就是说一段婚姻中不论曾经有多深爱,却依旧避免不了新鲜感会随着时间消失,至于时间的长短因人而异,最长不超过五年。
一旦新鲜感丧失,两个沉浸在爱中的大脑就会趋于理智,加上婚姻中生活琐事的干扰,继而变得越发挑剔对方,造成矛盾频发。
矛盾严重的两人,甚至还会出现出轨、冷暴力等负面情况,更加剧了两人之间的裂痕,致使彼此对婚姻的满意度越发降低。
因此,想要爱长久存续是要将乍见之欢的新鲜感通过自身改变保留住,并尽可能两人上升到精神层面的交流。
正如心理学家弗洛姆在《爱的艺术》提到的:“爱不是一种只需投入身心就可获得的感情,如果不努力发展自己,那么人们在自己的婚姻生活中也永远得不到满足。”
一方打着爱的旗号,用爱占有另一方的全部空间
爱和自由在婚姻中是共同存在的,拥有爱却失去自由的人,这样的关系显然很难持续下去。
对于自由来说,它是基于信任对方所给予的空间,而拥有了自由的婚姻,两个人才会成长,内心也会更加富足。
要知道,当婚姻只剩下爱的占有,两个人在这段关系中都只是费力的拉扯。
试问哪个人会希望在任何一种关系中失去自由呢?
那些在婚姻中自以为爱就是占有的人,往往并不清楚因为你的爱没有空间,对方早已经痛苦不堪。
而你只是爱上了爱带给你的感觉,实质上你看不见对方的需要,即你只是爱自己。
在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中梅湘南的老公安嘉和,他就是婚姻中爱的占有者。
他深深爱着自己的妻子,但却对妻子的言行难以信任,就连妻子和异性的正常交流都足以令他抓狂。
他渴望在妻子那里得到全部的关注和赞美,哪怕家暴打折妻子的腿也要将其困住。
当然,这种行径在正常的婚姻生活中鲜有发生,但也说明了没有空间的爱是多么令人窒息。
而这种爱的占有目的只是为了保护内心脆弱的自己,避免体会到“我是糟糕的”感觉,同时也是一种没能力爱人的表现。
婚姻中,若一个懂得爱人的人是愿意给予另一方自由的,因为占有得来的爱始终会有失去的一天。
期待一方永远保有最初的爱,接受不了现实的落差
婚后很多人感受到最大的变化是对方不像一开始对自己这么好了,比如婚前有求必应,婚后置若罔闻。
令人不禁感叹道:“婚前千般好,婚后犹如草。一定是当初爱情蒙住了自己的双眼,否则不会选择这个人。”
这些话无不透露出自己对目前婚姻现状的懊悔,以及内心难掩的落差感。
然而,婚姻中即便大部分人因爱结合,却依旧无法规避生活都会归于平静,感情也都会从炽热变平淡。
如果一味期待对方保有最初的爱来对待自己,那是因为自体在心理层面渴望得到客体的理想化镜映。
这就像婴儿需要从父母的回应中确认自己的存在,当一个人无法确认自己的存在感和价值感,就会依赖他人的回应。
所以一旦理想化镜映失败,自体内心就会产生破碎感,对婚姻的失望感也油然而生。
但我们却忽视了一件重要的事情,存在感和价值感均来自于自我肯定,而婴儿也终有长大的一天,需要独自面对之后的人生议题。
更何况每个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当两人关系越稳定,人会越放松,投入的精力自然会减弱,而过于理想化对方是不现实的。
所以,与其现在懊悔当初的选择,不如放平心态降低期待,真实的面对并整理当下两人的关系。
双向奔赴的爱,却难掩三观不合的事实
所谓三观,指的是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
而三观不合,则指的是我与你看待世界、对待人生与使用金钱上,都存在着根本的分歧。
从发展心理学来讲,一个人三观的形成主要受他童年时期的影响,其中原生家庭就起到至关重要的因素。
在恋爱中由于脑内多巴胺的分泌,以及相互的性吸引力,外加婚前没有充分的机会融入对方的原生家庭。
这就致使一方对另一方所处的生活环境不够了解,两人的结合更是因为爱所以爱。
这样双向奔赴的两人,一旦走入关系复杂的婚姻中,光凭借爱是不足够的,因为彼此的生活圈需要对方来融入。
此时若是两人三观一致,那么融入对方的圈子也会更加轻松愉快,但若两人三观不一致,则更容易出现矛盾和争吵。
久而久之,即便婚姻有爱做基石,也很难不让彼此怀疑双方是否适合。
所以,出生在原生家庭背景完全不同的两人,婚后长时间的磨合是非常痛苦的。
事实上,真正适合的婚姻除了两个人爱的交融,还有三观的一致性,这样两人才能稳固的走下去,否则靠着爱只会让彼此的心灵变得越发孤寂。
由此可见,婚姻中光谈爱却不懂经营和取舍是远远不够的。
一方面要明白爱不是永动机、不是占有,婚姻中没有一成不变的深爱,当激情褪去,理性的回归现实才是真实的婚姻,也是对之后婚姻生活的考验。
另一方面也要明白本就不合适的两个人,即便都有爱,但走着走着也是会散的,懂得放手也是一种智慧。
固然因爱牵手很容易,但真正推动婚姻持续下去不后悔的,不光只有爱,还有接纳、理解、尊重、平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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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实用心理学 。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涉及版权,请及时联系删除,谢谢.】
钱钟书在《围城》中曾这样形容婚姻:“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这句话放在如今居高不下的离婚率上仿佛也能说明些什么。
其实,在我们的身边也不乏看到,婚前甜蜜无间的两个人,在进入婚姻生活一段时间后会变得平淡、冷漠,甚至互相指责和埋怨。
而这里面还有这样一个现象特别凸显,那些当初单纯因为爱而选择对方做伴侣的人,反而婚后更容易后悔当初二人的结合。
既如此,是什么样的原因会让两人不愿白头偕老,共度此生呢?
新鲜感丧失,爱被婚姻中的生活琐事所消磨殆尽
一段婚姻中持续保有对对方的新鲜感,会让两个人对婚姻质量有更高的满意度。
同时,新鲜感的存在既是一个人在另一个人眼中独特的原因,也是爱情的萌芽。
一直以来我们常说的心动,说的就是对方带来的新鲜感,而它真正的根源是脑。
每当我们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大脑中控制情绪的区域会被激活,这时脑中会分泌多巴胺、苯乙胺等激素。
而这个区域掌握着人的欲望和动机,是人最原始的本能,它们会使人失去理性,产生心跳加速且愉悦的感受。
不过,脑中的这些激素却有着时间限制,无法持续供应。
也就是说一段婚姻中不论曾经有多深爱,却依旧避免不了新鲜感会随着时间消失,至于时间的长短因人而异,最长不超过五年。
一旦新鲜感丧失,两个沉浸在爱中的大脑就会趋于理智,加上婚姻中生活琐事的干扰,继而变得越发挑剔对方,造成矛盾频发。
矛盾严重的两人,甚至还会出现出轨、冷暴力等负面情况,更加剧了两人之间的裂痕,致使彼此对婚姻的满意度越发降低。
因此,想要爱长久存续是要将乍见之欢的新鲜感通过自身改变保留住,并尽可能两人上升到精神层面的交流。
正如心理学家弗洛姆在《爱的艺术》提到的:“爱不是一种只需投入身心就可获得的感情,如果不努力发展自己,那么人们在自己的婚姻生活中也永远得不到满足。”
一方打着爱的旗号,用爱占有另一方的全部空间
爱和自由在婚姻中是共同存在的,拥有爱却失去自由的人,这样的关系显然很难持续下去。
对于自由来说,它是基于信任对方所给予的空间,而拥有了自由的婚姻,两个人才会成长,内心也会更加富足。
要知道,当婚姻只剩下爱的占有,两个人在这段关系中都只是费力的拉扯。
试问哪个人会希望在任何一种关系中失去自由呢?
那些在婚姻中自以为爱就是占有的人,往往并不清楚因为你的爱没有空间,对方早已经痛苦不堪。
而你只是爱上了爱带给你的感觉,实质上你看不见对方的需要,即你只是爱自己。
在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中梅湘南的老公安嘉和,他就是婚姻中爱的占有者。
他深深爱着自己的妻子,但却对妻子的言行难以信任,就连妻子和异性的正常交流都足以令他抓狂。
他渴望在妻子那里得到全部的关注和赞美,哪怕家暴打折妻子的腿也要将其困住。
当然,这种行径在正常的婚姻生活中鲜有发生,但也说明了没有空间的爱是多么令人窒息。
而这种爱的占有目的只是为了保护内心脆弱的自己,避免体会到“我是糟糕的”感觉,同时也是一种没能力爱人的表现。
婚姻中,若一个懂得爱人的人是愿意给予另一方自由的,因为占有得来的爱始终会有失去的一天。
期待一方永远保有最初的爱,接受不了现实的落差
婚后很多人感受到最大的变化是对方不像一开始对自己这么好了,比如婚前有求必应,婚后置若罔闻。
令人不禁感叹道:“婚前千般好,婚后犹如草。一定是当初爱情蒙住了自己的双眼,否则不会选择这个人。”
这些话无不透露出自己对目前婚姻现状的懊悔,以及内心难掩的落差感。
然而,婚姻中即便大部分人因爱结合,却依旧无法规避生活都会归于平静,感情也都会从炽热变平淡。
如果一味期待对方保有最初的爱来对待自己,那是因为自体在心理层面渴望得到客体的理想化镜映。
这就像婴儿需要从父母的回应中确认自己的存在,当一个人无法确认自己的存在感和价值感,就会依赖他人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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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却忽视了一件重要的事情,存在感和价值感均来自于自我肯定,而婴儿也终有长大的一天,需要独自面对之后的人生议题。
更何况每个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当两人关系越稳定,人会越放松,投入的精力自然会减弱,而过于理想化对方是不现实的。
所以,与其现在懊悔当初的选择,不如放平心态降低期待,真实的面对并整理当下两人的关系。
双向奔赴的爱,却难掩三观不合的事实
所谓三观,指的是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
而三观不合,则指的是我与你看待世界、对待人生与使用金钱上,都存在着根本的分歧。
从发展心理学来讲,一个人三观的形成主要受他童年时期的影响,其中原生家庭就起到至关重要的因素。
在恋爱中由于脑内多巴胺的分泌,以及相互的性吸引力,外加婚前没有充分的机会融入对方的原生家庭。
这就致使一方对另一方所处的生活环境不够了解,两人的结合更是因为爱所以爱。
这样双向奔赴的两人,一旦走入关系复杂的婚姻中,光凭借爱是不足够的,因为彼此的生活圈需要对方来融入。
此时若是两人三观一致,那么融入对方的圈子也会更加轻松愉快,但若两人三观不一致,则更容易出现矛盾和争吵。
久而久之,即便婚姻有爱做基石,也很难不让彼此怀疑双方是否适合。
所以,出生在原生家庭背景完全不同的两人,婚后长时间的磨合是非常痛苦的。
事实上,真正适合的婚姻除了两个人爱的交融,还有三观的一致性,这样两人才能稳固的走下去,否则靠着爱只会让彼此的心灵变得越发孤寂。
由此可见,婚姻中光谈爱却不懂经营和取舍是远远不够的。
一方面要明白爱不是永动机、不是占有,婚姻中没有一成不变的深爱,当激情褪去,理性的回归现实才是真实的婚姻,也是对之后婚姻生活的考验。
另一方面也要明白本就不合适的两个人,即便都有爱,但走着走着也是会散的,懂得放手也是一种智慧。
固然因爱牵手很容易,但真正推动婚姻持续下去不后悔的,不光只有爱,还有接纳、理解、尊重、平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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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实用心理学 。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涉及版权,请及时联系删除,谢谢.】
职工建房后将房屋借给Ling导 却被倒打一耙反被争夺房产 实在太冤!
本人名字叫袁造起,河北省晋州市桃园镇袁家庄村人,现住在晋州市中兴路469号。平日里我与人为善,尊敬同事、L导,也很乐意帮助别人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但我没想到,正是因为我的善心害了自己,引狼入室!
通过兢兢业业经商获得土地使用权并建房 出于人道主义将房子借给尹某海
本人是原晋县建筑公司职工。1985 年,我根据晋县Z府的鼓励政策进城经商,通过兢兢业业的努力合F取得了晋州市中兴街红楼商场对面东西长55米、南北宽14米的土地使用权。我将此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商..住房。1990年,我在此投zi建设了一栋三层高,每层有房屋七间的商..住楼房。
房子建成后,我所在单位(晋州市建筑公司)的shu记兼经理尹某海提出,要借用我的房子两间(共三层)。我考虑到对方是自己的L导,且当时他的家庭也遇到了实际困难,就将楼房中间的两间借给了尹某海。
借房者尹某海不仅未归还房屋 反而厚颜无Chi地将我的房屋Mai给他人
1992 年5月7日,我将楼房东头的三间(三层)办.了房产Z,户名是我本人。当时晋州市进行清房活动,我因超标建房受到了罚款处理。也正因如此,我未办其余四间(三层)的房产证。1993年 12 月,我将西头的两间办在了自己父亲名下,对于尹某海借用的两间我始终未办房产Z。后来,尹某海将房子租赁给了王某波。出于人道主义,我将房子借给尹某海。但尹某海却厚颜无Chi地用其进行出租,谋求个人私利。为此,我曾多次要求尹某海腾出房屋交还给自己,但他每次都含糊其词、推诿拖延。
2003年9月,王某波欲在该房后院内加盖房屋并要腾出我放置在院中的物品。我加以制止后,王某波向F院提起su讼。直到当时,我才知道尹某海竟将我的房屋以35万元Mai给了王某波。
尹某海之妻悄悄去办房产Z相关单位在未核实的情况下就为其办损害了我的合F权益
我经调查得知,1993年12月(档案资料显示的时间)晋州市Z府在申请人张某棉(尹某海之妻)没有提交任何合F手续的情况下,对我的上述两间房产以张某棉的名义进行了初始登记,并为其颁发了(93)晋私字第 2495号房产证。
知道了这个消息后,我实在无..比震惊。我认为,晋州市Z府在申请人未提交任何房屋取得和土地使用权手续的情况下,就办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颁发房产证的行为,违反F律规定。Qin害了我的合F权益。
因此,我依F提起S讼,请求F院依法确认上述初始登记的行为违F,第011号辛集F院判决撤销了张某棉的2495号初始登记,晋州市Z府上诉,第00011号石家庄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鉴于上述房产已经进行了几次变更登记,故在确定初始登记违F性的前提下,对于后来进行的变更登记及颁发的房产证书应当一并予以注销。
我找Fa治办、建设局、晋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我要求执行F院判决注销张某棉过户的所有房产证,变更登记在本人名下。但房管所长与买房人王某波相互勾Jie,相关单位对我百般为难,就是不给办。走投无路之下,我又找信F局、市Z府相关单位数次。但他们都是互相推诿、踢皮球、不办事,严重损害了我的合F权益,给我们全家造成ji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各种途径我都找遍了,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于是特请媒体和网友们帮帮忙。请求相关部门介入此事,让违F乱纪之人还我房产,赔偿我房屋租金。早日解.决我的冤情,还我公道。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本人名字叫袁造起,河北省晋州市桃园镇袁家庄村人,现住在晋州市中兴路469号。平日里我与人为善,尊敬同事、L导,也很乐意帮助别人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但我没想到,正是因为我的善心害了自己,引狼入室!
通过兢兢业业经商获得土地使用权并建房 出于人道主义将房子借给尹某海
本人是原晋县建筑公司职工。1985 年,我根据晋县Z府的鼓励政策进城经商,通过兢兢业业的努力合F取得了晋州市中兴街红楼商场对面东西长55米、南北宽14米的土地使用权。我将此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商..住房。1990年,我在此投zi建设了一栋三层高,每层有房屋七间的商..住楼房。
房子建成后,我所在单位(晋州市建筑公司)的shu记兼经理尹某海提出,要借用我的房子两间(共三层)。我考虑到对方是自己的L导,且当时他的家庭也遇到了实际困难,就将楼房中间的两间借给了尹某海。
借房者尹某海不仅未归还房屋 反而厚颜无Chi地将我的房屋Mai给他人
1992 年5月7日,我将楼房东头的三间(三层)办.了房产Z,户名是我本人。当时晋州市进行清房活动,我因超标建房受到了罚款处理。也正因如此,我未办其余四间(三层)的房产证。1993年 12 月,我将西头的两间办在了自己父亲名下,对于尹某海借用的两间我始终未办房产Z。后来,尹某海将房子租赁给了王某波。出于人道主义,我将房子借给尹某海。但尹某海却厚颜无Chi地用其进行出租,谋求个人私利。为此,我曾多次要求尹某海腾出房屋交还给自己,但他每次都含糊其词、推诿拖延。
2003年9月,王某波欲在该房后院内加盖房屋并要腾出我放置在院中的物品。我加以制止后,王某波向F院提起su讼。直到当时,我才知道尹某海竟将我的房屋以35万元Mai给了王某波。
尹某海之妻悄悄去办房产Z相关单位在未核实的情况下就为其办损害了我的合F权益
我经调查得知,1993年12月(档案资料显示的时间)晋州市Z府在申请人张某棉(尹某海之妻)没有提交任何合F手续的情况下,对我的上述两间房产以张某棉的名义进行了初始登记,并为其颁发了(93)晋私字第 2495号房产证。
知道了这个消息后,我实在无..比震惊。我认为,晋州市Z府在申请人未提交任何房屋取得和土地使用权手续的情况下,就办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颁发房产证的行为,违反F律规定。Qin害了我的合F权益。
因此,我依F提起S讼,请求F院依法确认上述初始登记的行为违F,第011号辛集F院判决撤销了张某棉的2495号初始登记,晋州市Z府上诉,第00011号石家庄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鉴于上述房产已经进行了几次变更登记,故在确定初始登记违F性的前提下,对于后来进行的变更登记及颁发的房产证书应当一并予以注销。
我找Fa治办、建设局、晋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我要求执行F院判决注销张某棉过户的所有房产证,变更登记在本人名下。但房管所长与买房人王某波相互勾Jie,相关单位对我百般为难,就是不给办。走投无路之下,我又找信F局、市Z府相关单位数次。但他们都是互相推诿、踢皮球、不办事,严重损害了我的合F权益,给我们全家造成ji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各种途径我都找遍了,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于是特请媒体和网友们帮帮忙。请求相关部门介入此事,让违F乱纪之人还我房产,赔偿我房屋租金。早日解.决我的冤情,还我公道。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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