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初二升初三的暑假里,不记得是谁先破的冰,他们和好了。每天给彼此分享日常,互道早安晚安。
当时的她属于有恃无恐,脾气很冲,因为一点小事都能吵起来,还动不动就删好友。
在她多次挑战L的底线后,他的好脾气都被磨没了,不乐意再哄她,就随她去了。于是俩人冷战了一个暑假,都没有加回好友。
开学以后在微博一番拉扯,加回了好友,算是又和好了吧。
初二升初三的暑假里,不记得是谁先破的冰,他们和好了。每天给彼此分享日常,互道早安晚安。
当时的她属于有恃无恐,脾气很冲,因为一点小事都能吵起来,还动不动就删好友。
在她多次挑战L的底线后,他的好脾气都被磨没了,不乐意再哄她,就随她去了。于是俩人冷战了一个暑假,都没有加回好友。
开学以后在微博一番拉扯,加回了好友,算是又和好了吧。
职工建房后将房屋借给Ling导 却被倒打一耙反被争夺房产 实在太冤!
本人名字叫袁造起,河北省晋州市桃园镇袁家庄村人,现住在晋州市中兴路469号。平日里我与人为善,尊敬同事、L导,也很乐意帮助别人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但我没想到,正是因为我的善心害了自己,引狼入室!
通过兢兢业业经商获得土地使用权并建房 出于人道主义将房子借给尹某海
本人是原晋县建筑公司职工。1985 年,我根据晋县Z府的鼓励政策进城经商,通过兢兢业业的努力合F取得了晋州市中兴街红楼商场对面东西长55米、南北宽14米的土地使用权。我将此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商..住房。1990年,我在此投zi建设了一栋三层高,每层有房屋七间的商..住楼房。
房子建成后,我所在单位(晋州市建筑公司)的shu记兼经理尹某海提出,要借用我的房子两间(共三层)。我考虑到对方是自己的L导,且当时他的家庭也遇到了实际困难,就将楼房中间的两间借给了尹某海。
借房者尹某海不仅未归还房屋 反而厚颜无Chi地将我的房屋Mai给他人
1992 年5月7日,我将楼房东头的三间(三层)办.了房产Z,户名是我本人。当时晋州市进行清房活动,我因超标建房受到了罚款处理。也正因如此,我未办其余四间(三层)的房产证。1993年 12 月,我将西头的两间办在了自己父亲名下,对于尹某海借用的两间我始终未办房产Z。后来,尹某海将房子租赁给了王某波。出于人道主义,我将房子借给尹某海。但尹某海却厚颜无Chi地用其进行出租,谋求个人私利。为此,我曾多次要求尹某海腾出房屋交还给自己,但他每次都含糊其词、推诿拖延。
2003年9月,王某波欲在该房后院内加盖房屋并要腾出我放置在院中的物品。我加以制止后,王某波向F院提起su讼。直到当时,我才知道尹某海竟将我的房屋以35万元Mai给了王某波。
尹某海之妻悄悄去办房产Z相关单位在未核实的情况下就为其办损害了我的合F权益
我经调查得知,1993年12月(档案资料显示的时间)晋州市Z府在申请人张某棉(尹某海之妻)没有提交任何合F手续的情况下,对我的上述两间房产以张某棉的名义进行了初始登记,并为其颁发了(93)晋私字第 2495号房产证。
知道了这个消息后,我实在无..比震惊。我认为,晋州市Z府在申请人未提交任何房屋取得和土地使用权手续的情况下,就办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颁发房产证的行为,违反F律规定。Qin害了我的合F权益。
因此,我依F提起S讼,请求F院依法确认上述初始登记的行为违F,第011号辛集F院判决撤销了张某棉的2495号初始登记,晋州市Z府上诉,第00011号石家庄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鉴于上述房产已经进行了几次变更登记,故在确定初始登记违F性的前提下,对于后来进行的变更登记及颁发的房产证书应当一并予以注销。
我找Fa治办、建设局、晋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我要求执行F院判决注销张某棉过户的所有房产证,变更登记在本人名下。但房管所长与买房人王某波相互勾Jie,相关单位对我百般为难,就是不给办。走投无路之下,我又找信F局、市Z府相关单位数次。但他们都是互相推诿、踢皮球、不办事,严重损害了我的合F权益,给我们全家造成ji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各种途径我都找遍了,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于是特请媒体和网友们帮帮忙。请求相关部门介入此事,让违F乱纪之人还我房产,赔偿我房屋租金。早日解.决我的冤情,还我公道。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本人名字叫袁造起,河北省晋州市桃园镇袁家庄村人,现住在晋州市中兴路469号。平日里我与人为善,尊敬同事、L导,也很乐意帮助别人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但我没想到,正是因为我的善心害了自己,引狼入室!
通过兢兢业业经商获得土地使用权并建房 出于人道主义将房子借给尹某海
本人是原晋县建筑公司职工。1985 年,我根据晋县Z府的鼓励政策进城经商,通过兢兢业业的努力合F取得了晋州市中兴街红楼商场对面东西长55米、南北宽14米的土地使用权。我将此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商..住房。1990年,我在此投zi建设了一栋三层高,每层有房屋七间的商..住楼房。
房子建成后,我所在单位(晋州市建筑公司)的shu记兼经理尹某海提出,要借用我的房子两间(共三层)。我考虑到对方是自己的L导,且当时他的家庭也遇到了实际困难,就将楼房中间的两间借给了尹某海。
借房者尹某海不仅未归还房屋 反而厚颜无Chi地将我的房屋Mai给他人
1992 年5月7日,我将楼房东头的三间(三层)办.了房产Z,户名是我本人。当时晋州市进行清房活动,我因超标建房受到了罚款处理。也正因如此,我未办其余四间(三层)的房产证。1993年 12 月,我将西头的两间办在了自己父亲名下,对于尹某海借用的两间我始终未办房产Z。后来,尹某海将房子租赁给了王某波。出于人道主义,我将房子借给尹某海。但尹某海却厚颜无Chi地用其进行出租,谋求个人私利。为此,我曾多次要求尹某海腾出房屋交还给自己,但他每次都含糊其词、推诿拖延。
2003年9月,王某波欲在该房后院内加盖房屋并要腾出我放置在院中的物品。我加以制止后,王某波向F院提起su讼。直到当时,我才知道尹某海竟将我的房屋以35万元Mai给了王某波。
尹某海之妻悄悄去办房产Z相关单位在未核实的情况下就为其办损害了我的合F权益
我经调查得知,1993年12月(档案资料显示的时间)晋州市Z府在申请人张某棉(尹某海之妻)没有提交任何合F手续的情况下,对我的上述两间房产以张某棉的名义进行了初始登记,并为其颁发了(93)晋私字第 2495号房产证。
知道了这个消息后,我实在无..比震惊。我认为,晋州市Z府在申请人未提交任何房屋取得和土地使用权手续的情况下,就办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颁发房产证的行为,违反F律规定。Qin害了我的合F权益。
因此,我依F提起S讼,请求F院依法确认上述初始登记的行为违F,第011号辛集F院判决撤销了张某棉的2495号初始登记,晋州市Z府上诉,第00011号石家庄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鉴于上述房产已经进行了几次变更登记,故在确定初始登记违F性的前提下,对于后来进行的变更登记及颁发的房产证书应当一并予以注销。
我找Fa治办、建设局、晋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我要求执行F院判决注销张某棉过户的所有房产证,变更登记在本人名下。但房管所长与买房人王某波相互勾Jie,相关单位对我百般为难,就是不给办。走投无路之下,我又找信F局、市Z府相关单位数次。但他们都是互相推诿、踢皮球、不办事,严重损害了我的合F权益,给我们全家造成ji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各种途径我都找遍了,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于是特请媒体和网友们帮帮忙。请求相关部门介入此事,让违F乱纪之人还我房产,赔偿我房屋租金。早日解.决我的冤情,还我公道。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
职工建房后将房屋借给Ling导 却被倒打一耙反被争夺房产 实在太冤!
本人名字叫袁造起,河北省晋州市桃园镇袁家庄村人,现住在晋州市中兴路469号。平日里我与人为善,尊敬同事、L导,也很乐意帮助别人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但我没想到,正是因为我的善心害了自己,引狼入室!
通过兢兢业业经商获得土地使用权并建房 出于人道主义将房子借给尹某海
本人是原晋县建筑公司职工。1985 年,我根据晋县Z府的鼓励政策进城经商,通过兢兢业业的努力合F取得了晋州市中兴街红楼商场对面东西长55米、南北宽14米的土地使用权。我将此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商..住房。1990年,我在此投zi建设了一栋三层高,每层有房屋七间的商..住楼房。
房子建成后,我所在单位(晋州市建筑公司)的shu记兼经理尹某海提出,要借用我的房子两间(共三层)。我考虑到对方是自己的L导,且当时他的家庭也遇到了实际困难,就将楼房中间的两间借给了尹某海。
借房者尹某海不仅未归还房屋 反而厚颜无Chi地将我的房屋Mai给他人
1992 年5月7日,我将楼房东头的三间(三层)办.了房产Z,户名是我本人。当时晋州市进行清房活动,我因超标建房受到了罚款处理。也正因如此,我未办其余四间(三层)的房产证。1993年 12 月,我将西头的两间办在了自己父亲名下,对于尹某海借用的两间我始终未办房产Z。后来,尹某海将房子租赁给了王某波。出于人道主义,我将房子借给尹某海。但尹某海却厚颜无Chi地用其进行出租,谋求个人私利。为此,我曾多次要求尹某海腾出房屋交还给自己,但他每次都含糊其词、推诿拖延。
2003年9月,王某波欲在该房后院内加盖房屋并要腾出我放置在院中的物品。我加以制止后,王某波向F院提起su讼。直到当时,我才知道尹某海竟将我的房屋以35万元Mai给了王某波。
尹某海之妻悄悄去办房产Z相关单位在未核实的情况下就为其办损害了我的合F权益
我经调查得知,1993年12月(档案资料显示的时间)晋州市Z府在申请人张某棉(尹某海之妻)没有提交任何合F手续的情况下,对我的上述两间房产以张某棉的名义进行了初始登记,并为其颁发了(93)晋私字第 2495号房产证。
知道了这个消息后,我实在无..比震惊。我认为,晋州市Z府在申请人未提交任何房屋取得和土地使用权手续的情况下,就办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颁发房产证的行为,违反F律规定。Qin害了我的合F权益。
因此,我依F提起S讼,请求F院依法确认上述初始登记的行为违F,第011号辛集F院判决撤销了张某棉的2495号初始登记,晋州市Z府上诉,第00011号石家庄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鉴于上述房产已经进行了几次变更登记,故在确定初始登记违F性的前提下,对于后来进行的变更登记及颁发的房产证书应当一并予以注销。
我找Fa治办、建设局、晋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我要求执行F院判决注销张某棉过户的所有房产证,变更登记在本人名下。但房管所长与买房人王某波相互勾Jie,相关单位对我百般为难,就是不给办。走投无路之下,我又找信F局、市Z府相关单位数次。但他们都是互相推诿、踢皮球、不办事,严重损害了我的合F权益,给我们全家造成ji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各种途径我都找遍了,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于是特请媒体和网友们帮帮忙。请求相关部门介入此事,让违F乱纪之人还我房产,赔偿我房屋租金。早日解.决我的冤情,还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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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名字叫袁造起,河北省晋州市桃园镇袁家庄村人,现住在晋州市中兴路469号。平日里我与人为善,尊敬同事、L导,也很乐意帮助别人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但我没想到,正是因为我的善心害了自己,引狼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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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原晋县建筑公司职工。1985 年,我根据晋县Z府的鼓励政策进城经商,通过兢兢业业的努力合F取得了晋州市中兴街红楼商场对面东西长55米、南北宽14米的土地使用权。我将此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商..住房。1990年,我在此投zi建设了一栋三层高,每层有房屋七间的商..住楼房。
房子建成后,我所在单位(晋州市建筑公司)的shu记兼经理尹某海提出,要借用我的房子两间(共三层)。我考虑到对方是自己的L导,且当时他的家庭也遇到了实际困难,就将楼房中间的两间借给了尹某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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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年5月7日,我将楼房东头的三间(三层)办.了房产Z,户名是我本人。当时晋州市进行清房活动,我因超标建房受到了罚款处理。也正因如此,我未办其余四间(三层)的房产证。1993年 12 月,我将西头的两间办在了自己父亲名下,对于尹某海借用的两间我始终未办房产Z。后来,尹某海将房子租赁给了王某波。出于人道主义,我将房子借给尹某海。但尹某海却厚颜无Chi地用其进行出租,谋求个人私利。为此,我曾多次要求尹某海腾出房屋交还给自己,但他每次都含糊其词、推诿拖延。
2003年9月,王某波欲在该房后院内加盖房屋并要腾出我放置在院中的物品。我加以制止后,王某波向F院提起su讼。直到当时,我才知道尹某海竟将我的房屋以35万元Mai给了王某波。
尹某海之妻悄悄去办房产Z相关单位在未核实的情况下就为其办损害了我的合F权益
我经调查得知,1993年12月(档案资料显示的时间)晋州市Z府在申请人张某棉(尹某海之妻)没有提交任何合F手续的情况下,对我的上述两间房产以张某棉的名义进行了初始登记,并为其颁发了(93)晋私字第 2495号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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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依F提起S讼,请求F院依法确认上述初始登记的行为违F,第011号辛集F院判决撤销了张某棉的2495号初始登记,晋州市Z府上诉,第00011号石家庄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鉴于上述房产已经进行了几次变更登记,故在确定初始登记违F性的前提下,对于后来进行的变更登记及颁发的房产证书应当一并予以注销。
我找Fa治办、建设局、晋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我要求执行F院判决注销张某棉过户的所有房产证,变更登记在本人名下。但房管所长与买房人王某波相互勾Jie,相关单位对我百般为难,就是不给办。走投无路之下,我又找信F局、市Z府相关单位数次。但他们都是互相推诿、踢皮球、不办事,严重损害了我的合F权益,给我们全家造成ji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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