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百科#【脊椎动物·紫啸鸫:别看我瘦,我是无肉不欢!】
紫啸鸫(dōng) Myophonus caeruleus
脊椎动物,鸟纲,雀形目,鹟科。主要栖息于海拔3800米以下的山地森林溪流沿岸,尤以阔叶林和混交林中多岩的山涧溪流沿岸较常见,国内多地有分布。照片摄于大理苍山。
紫啸鸫体长约32厘米,羽毛呈深蓝紫色,点缀着紫色闪辉的斑点。它们常在溪边岩石或乱石丛间跳来跳去或飞上飞下,有时也进到人类活动区。
紫啸鸫善鸣叫,尤其是繁殖期时,雄鸟更是用实力展现什么是“鸟类好声音”,清脆高亢、多变而富有音韵,极为动听。当然,一旦遇到危险或发出警告时,那就变成了刺耳的尖厉高音。
尽管体型不大,紫啸鸫却是实打实的肉食爱好者。它们主要以昆虫和昆虫幼虫为食,所吃的食物有金龟甲、金花甲、象甲、步行虫、田鳖等田林害虫,有时也捕食小蛇、青蛙、小老鼠等,偶尔取食野果和种子。
如果发现它们不急着吞下食物却衔在口中,那么很有可能是为了育雏。
作为“父母”,紫啸鸫非常敬业。它们喂食的频率很高,有学者观察过,几乎每隔5—10分钟就会有一只亲鸟回到巢穴喂食。由于生性机警,亲鸟总是在离巢3米以上的树枝上进行观察,只有确定周围安全后才会飞回巢给雏鸟喂食。一旦喂食结束便会迅速离开,因为若不离开,未吃到食物的雏鸟就会发出求食的叫声,非常容易暴露巢址。
紫啸鸫也会定期清理雏鸟的粪囊,如果在有水流的地方,就会把粪囊丢入水流中让水冲走,以免鸟粪的气味暴露巢址。
可以说,为了提高雏鸟的成活率,亲鸟不遗余力,想尽了一切办法。(Via云南网)https://t.cn/A6GRGcbn
紫啸鸫(dōng) Myophonus caeruleus
脊椎动物,鸟纲,雀形目,鹟科。主要栖息于海拔3800米以下的山地森林溪流沿岸,尤以阔叶林和混交林中多岩的山涧溪流沿岸较常见,国内多地有分布。照片摄于大理苍山。
紫啸鸫体长约32厘米,羽毛呈深蓝紫色,点缀着紫色闪辉的斑点。它们常在溪边岩石或乱石丛间跳来跳去或飞上飞下,有时也进到人类活动区。
紫啸鸫善鸣叫,尤其是繁殖期时,雄鸟更是用实力展现什么是“鸟类好声音”,清脆高亢、多变而富有音韵,极为动听。当然,一旦遇到危险或发出警告时,那就变成了刺耳的尖厉高音。
尽管体型不大,紫啸鸫却是实打实的肉食爱好者。它们主要以昆虫和昆虫幼虫为食,所吃的食物有金龟甲、金花甲、象甲、步行虫、田鳖等田林害虫,有时也捕食小蛇、青蛙、小老鼠等,偶尔取食野果和种子。
如果发现它们不急着吞下食物却衔在口中,那么很有可能是为了育雏。
作为“父母”,紫啸鸫非常敬业。它们喂食的频率很高,有学者观察过,几乎每隔5—10分钟就会有一只亲鸟回到巢穴喂食。由于生性机警,亲鸟总是在离巢3米以上的树枝上进行观察,只有确定周围安全后才会飞回巢给雏鸟喂食。一旦喂食结束便会迅速离开,因为若不离开,未吃到食物的雏鸟就会发出求食的叫声,非常容易暴露巢址。
紫啸鸫也会定期清理雏鸟的粪囊,如果在有水流的地方,就会把粪囊丢入水流中让水冲走,以免鸟粪的气味暴露巢址。
可以说,为了提高雏鸟的成活率,亲鸟不遗余力,想尽了一切办法。(Via云南网)https://t.cn/A6GRGcbn
专刊 | 周贺:这个90后的副主任“不将就”
眼前这个朝气蓬勃的帅小伙,他叫周贺,现任吉林省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标准的“90后”。2016年考进和龙林区检察院工作,短短四年间,他先后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反贪办案中“不将就”
2017年,周贺被抽调到反贪办案组,参与调查取证、抓捕审讯等工作,足迹遍布吉林、北京、河北等地。在办案期间,他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客服交通不便、食宿不便、长期在外无暇照顾家人的困难,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办案任务。在北京取证期间,他和同事每天往返于多家银行、车辆管理所、房产交易所等地,北京的多条地铁、大小公交、各类单车,见证了他们奔波忙碌的样子。拿到查询反馈时,周贺没有一丝耽搁,连夜整理资料,在5000余份的银行交易流水,100余份的房产、车辆信息,30余人次的证人证言中,梳理出清晰的证据链条。同事疲惫不堪准备休息时,他却笑着说,“别睡了,现在出去可以看到凌晨四点北京的样子。”第二天,“家中”的同事根据两人梳理的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坚守抵抗”了7天的嫌疑人,终于被“突破”了。
法治课堂上“不将就”
2018年,周贺被和龙市教育局聘任为和龙市中小学“法治辅导员”。为了拉近和孩子们之间的距离,用法律的力量守护“祖国的花朵”。他深入校园认真调研,在充分掌握学生的文化水平、接受能力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件以及如何做好未成年人防护工作等,精心为不同年龄段的学生们制作普法课件。一堂堂精彩的法治讲座,一次次愉快的户外活动,正是这种实事求是、不将就的精神,使他收获了孩子们的信任。
检察宣传里“不将就”
在疫情期间,周贺不仅是战“疫”的参与者,更是记录者、传播者。他开动思维、努力创新,创作的《“疫”幅情画 还原检察故事》《当战“疫”遇上植树节 我想“栽”在你的心里》等作品,先后被吉林省检察院、吉林省委政法委、检察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抖音等主流媒体采用,为记录检察机关战“疫”增添了一抹亮色。寒暑易往,四载春秋,从检察新兵成长为宣传能手,他始终坚持发出检察好声音,弘扬法治正能量,累计编辑、初审新闻稿件1200余篇。编辑、初审简报信息并不难,难得是每天坚持,但事实证明他做到了,1000多个日夜从未间断、从不将就。
“理想坚如磐石,脚步疾如马蹄。”在周贺看来,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不将就的人生最精彩。
2017年6月,他被省检察院政治部抽调,参加吉林省检察机关抽样评估工作,期间严格按照评估的规定和要求,工作认真,严谨负责,白天抽卷查看,晚上碰头整理材料,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圆满完成了评估工作,赢得了被评估单位和省院领导的高度赞誉。
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之际,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共产党宣言》发表170周年。作为支部副书记,他以此为契机开展了一堂主题为“重温经典 坚定共产主义信仰”的党课。全体干警齐聚课堂,重温《共产党宣言》,深刻感悟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更加坚定了共产主义信仰。支部副书记讲党课,为了大家深刻理解,做PPT,查阅资料,字典,咬文嚼字 不将就。
眼前这个朝气蓬勃的帅小伙,他叫周贺,现任吉林省和龙林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标准的“90后”。2016年考进和龙林区检察院工作,短短四年间,他先后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反贪办案中“不将就”
2017年,周贺被抽调到反贪办案组,参与调查取证、抓捕审讯等工作,足迹遍布吉林、北京、河北等地。在办案期间,他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客服交通不便、食宿不便、长期在外无暇照顾家人的困难,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办案任务。在北京取证期间,他和同事每天往返于多家银行、车辆管理所、房产交易所等地,北京的多条地铁、大小公交、各类单车,见证了他们奔波忙碌的样子。拿到查询反馈时,周贺没有一丝耽搁,连夜整理资料,在5000余份的银行交易流水,100余份的房产、车辆信息,30余人次的证人证言中,梳理出清晰的证据链条。同事疲惫不堪准备休息时,他却笑着说,“别睡了,现在出去可以看到凌晨四点北京的样子。”第二天,“家中”的同事根据两人梳理的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坚守抵抗”了7天的嫌疑人,终于被“突破”了。
法治课堂上“不将就”
2018年,周贺被和龙市教育局聘任为和龙市中小学“法治辅导员”。为了拉近和孩子们之间的距离,用法律的力量守护“祖国的花朵”。他深入校园认真调研,在充分掌握学生的文化水平、接受能力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件以及如何做好未成年人防护工作等,精心为不同年龄段的学生们制作普法课件。一堂堂精彩的法治讲座,一次次愉快的户外活动,正是这种实事求是、不将就的精神,使他收获了孩子们的信任。
检察宣传里“不将就”
在疫情期间,周贺不仅是战“疫”的参与者,更是记录者、传播者。他开动思维、努力创新,创作的《“疫”幅情画 还原检察故事》《当战“疫”遇上植树节 我想“栽”在你的心里》等作品,先后被吉林省检察院、吉林省委政法委、检察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抖音等主流媒体采用,为记录检察机关战“疫”增添了一抹亮色。寒暑易往,四载春秋,从检察新兵成长为宣传能手,他始终坚持发出检察好声音,弘扬法治正能量,累计编辑、初审新闻稿件1200余篇。编辑、初审简报信息并不难,难得是每天坚持,但事实证明他做到了,1000多个日夜从未间断、从不将就。
“理想坚如磐石,脚步疾如马蹄。”在周贺看来,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不将就的人生最精彩。
2017年6月,他被省检察院政治部抽调,参加吉林省检察机关抽样评估工作,期间严格按照评估的规定和要求,工作认真,严谨负责,白天抽卷查看,晚上碰头整理材料,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圆满完成了评估工作,赢得了被评估单位和省院领导的高度赞誉。
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之际,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共产党宣言》发表170周年。作为支部副书记,他以此为契机开展了一堂主题为“重温经典 坚定共产主义信仰”的党课。全体干警齐聚课堂,重温《共产党宣言》,深刻感悟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更加坚定了共产主义信仰。支部副书记讲党课,为了大家深刻理解,做PPT,查阅资料,字典,咬文嚼字 不将就。
【司法宣传要将普法责任扛在肩上】人民法院肩负向社会传递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助推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建设的责任,这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也是国家审判机关立足审判主业所应承担的使命。司法宣传作为法院重点工作,是法院面向社会的一扇窗口,应将普法责任扛在肩上,助力社会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司法宣传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工作举措,二是典型案例。法院审理的丰富案例资源是法院推动普法工作的天然优势。不同于工作举措宣传,案例宣传应以群众的关注点、对启发民众有益的法律知识点为主。以刑事案件宣传为例,法院审判对案件具有一锤定音的终局性,对案件事实的最终认定,适用何种程序、采信哪些证据、定罪量刑的依据等信息,是法院独家拥有的普法资源,也是群众所关注的。若舍弃此类关键信息,因循守旧地一味将重点放在宣传法院日常审判举措上,将降低普法效果。
要畅通各类信息搜集与反馈渠道,主动对接群众学法用法需求,掌握群众不断变化的兴趣点和关注点。要立足于解决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困惑,回应民众关切、化解社会焦虑。要树牢司法宣传工作所要求的时间节点意识,抓住关键时机释放司法舆论引领力量,带动相关问题、困惑运用法律思维逻辑加以讨论解决,发挥办成一案、教育一片的辐射作用。司法宣传不是板着面孔照本宣科,要注重法言法语规范运用和通俗化解读的有机结合。将法律条文背后的原理与日常生活经验、日常伦理等联系起来思考,在符合法律逻辑和基本规范的基础上,将晦涩的法条规定转化为朴实清新的语言、鲜活可感的案例、朴素易懂的道理,寓教于案、寓理于事,不断以法律精神滋养、校正群众修为。要学会换位思考,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宣传普法,以读懂读明白为导向,深入浅出阐释审判法理、情理、事理,让司法宣传普法作品彰显司法温情和人本关怀,让群众感受法治熏陶和洗礼。
新媒体技术突飞猛进,给司法宣传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要准确理解案例和法条精神内涵精髓,用好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符合新媒体传播规律的新形式,增强内容形式感染力和吸引力,推动分众式传播,让法治精神以多种形式深入网络空间,赢得年轻人群青睐。要以开放的姿态拥抱新技术、用好新技术,集思广益,打造精品亮点,总结推广具有普适性的经验做法,满足群众对典型案例和法律知识的多元信息需求。
各级法院要通过司法宣传,在众声喧哗的舆论场发出人民法院好声音、奏响法治中国主旋律。要进一步激发国家审判机关应有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坚决将司法宣传的普法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司法宣传作品为载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引导民众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崇德向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法院报)
司法宣传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工作举措,二是典型案例。法院审理的丰富案例资源是法院推动普法工作的天然优势。不同于工作举措宣传,案例宣传应以群众的关注点、对启发民众有益的法律知识点为主。以刑事案件宣传为例,法院审判对案件具有一锤定音的终局性,对案件事实的最终认定,适用何种程序、采信哪些证据、定罪量刑的依据等信息,是法院独家拥有的普法资源,也是群众所关注的。若舍弃此类关键信息,因循守旧地一味将重点放在宣传法院日常审判举措上,将降低普法效果。
要畅通各类信息搜集与反馈渠道,主动对接群众学法用法需求,掌握群众不断变化的兴趣点和关注点。要立足于解决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困惑,回应民众关切、化解社会焦虑。要树牢司法宣传工作所要求的时间节点意识,抓住关键时机释放司法舆论引领力量,带动相关问题、困惑运用法律思维逻辑加以讨论解决,发挥办成一案、教育一片的辐射作用。司法宣传不是板着面孔照本宣科,要注重法言法语规范运用和通俗化解读的有机结合。将法律条文背后的原理与日常生活经验、日常伦理等联系起来思考,在符合法律逻辑和基本规范的基础上,将晦涩的法条规定转化为朴实清新的语言、鲜活可感的案例、朴素易懂的道理,寓教于案、寓理于事,不断以法律精神滋养、校正群众修为。要学会换位思考,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宣传普法,以读懂读明白为导向,深入浅出阐释审判法理、情理、事理,让司法宣传普法作品彰显司法温情和人本关怀,让群众感受法治熏陶和洗礼。
新媒体技术突飞猛进,给司法宣传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要准确理解案例和法条精神内涵精髓,用好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符合新媒体传播规律的新形式,增强内容形式感染力和吸引力,推动分众式传播,让法治精神以多种形式深入网络空间,赢得年轻人群青睐。要以开放的姿态拥抱新技术、用好新技术,集思广益,打造精品亮点,总结推广具有普适性的经验做法,满足群众对典型案例和法律知识的多元信息需求。
各级法院要通过司法宣传,在众声喧哗的舆论场发出人民法院好声音、奏响法治中国主旋律。要进一步激发国家审判机关应有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坚决将司法宣传的普法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司法宣传作品为载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引导民众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崇德向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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