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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检察】安徽法制报 | 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寿县古城保护
每年6月的第2个星期六,是“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寿县作为我省第一批入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3个城市之一,这片土地是楚文化的故乡、中国豆腐的发祥地、淝水之战的古战场,素有“地下博物馆”之称。近年来,寿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强化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在破解文化遗产保护难题方面进行了诸多探索。6月16日,记者从寿县检察院获悉,截至目前,寿县检察院已就古城墙、古建筑、古墓葬等保护工作先后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0份。
保古城墙:
圆桌会议提前消除根基之危
城堞坚厚,楼橹峥嵘,恃水为险。寿县古城墙承载着诸多历史信息,是现实与历史的纽带。2019年8月,寿县检察院调查走访发现,老东淝河湿地被人种植了大量农作物,施用的农药和化肥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还容易造成水土流失,侵蚀古城墙的根基,同时也影响周边的观光和旅游。
为解决此问题,当年9月,寿县检察院召开圆桌会议,邀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行政机关就老东淝河湿地被破坏问题进行研讨,积极探索解决方案。在检察机关的督促、协调下,圆桌会议解决了公益保护没人管、不想管、管不好的问题,厘清了各部门的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水利局积极履职、互相配合,外环路的杂草垃圾被清除、河边滩涂地农作物被清理,被侵占的湿地全部恢复原状,并设立警示牌。
保古建筑:
检察建议推动维修解决隐患
历百代而旷古,越千年而弥新。寿县古建筑鳞次栉比、错落分布,千年古刹、古树青石等无不深藏着岁月的痕迹。2020年,寿县检察院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孙蟠大夫第”“刘少海故居”“中共寿县第一次代表大会旧址”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内的建筑里,存在乱挂横幅、乱贴标语、乱拉电线等问题。这不仅对古建筑造成损害,也影响古城历史风貌和整体形象。针对上述问题,寿县检察院及时向县文化和旅游局等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机关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恢复建筑原状,严格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制,加大辖区内文物巡查力度。县文旅局及时协调县住建局、寿春镇、古城办等单位,对上述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恢复了被侵害文物本体原状,对文物保护员开展了培训,同时开展不定期巡查。
2021年8月,寿县检察院对“关帝庙建筑群”“东岳庙”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调查走访发现,由于年久失修,出现部分墙体倒塌、房顶垮塌等安全隐患问题。为详细了解建筑群倒塌与维修情况,检察官走访了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古城保护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依法询问了上述文物单位的维修工程施工负责人。结合调查实际,该院向寿县文化和旅游局提出检察建议。在检察建议的推动下,目前关帝庙维修工程已完成竣工初验,东岳庙维修工程已完成天贶殿等墙体和木构架维修工作。
保古墓葬:
建章立制解决漏洞根源问题
寿县曾是战国后期楚国国都,因为墓葬资源丰富,被称作“地下博物馆”。2021年1月,孙某某、龙某某等人携带无人机、探针和挖土工具等,对寿县堰口镇古堆眼子墓葬群的一处墓葬实施盗掘。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寿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寿县检察院在依法对孙某某等人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从中发现当地政府存在监管漏洞,对古墓葬群缺乏相应保护机制,造成文物资源的损失和破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2021年8月,寿县检察院向堰口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以案为鉴,全面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加强联防联治和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建立文物网格化保护长效机制和文物保护责任制。堰口镇人民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按照检察建议内容,对辖区12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8处文物保护点的监管情况进行摸排,在重点文物遗址安装摄像头,为重点村配文物保护员。
针对文家老坟墓葬群、单古堆古墓、何家古堆墓等古墓葬被盗掘而暴露出的共性问题,寿县检察院及时向县级文物管理部门和有关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县文物管理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制定专门整改方案,联合6家单位组成整改督办组,对整改事项立行立改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古墓葬群遭受进一步破坏。
拟定方案:
全程参与注入多项检察元素
在办理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寿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核心,以双赢共赢多赢理念为引领,充分尊重行政机关专业优势,主动与行政机关磋商沟通,灵活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公开宣告+跟踪回访”等办案模式,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有效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2021年初,寿县检察院有关文物保护的多份检察建议,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2021年5月,该县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寿县文物保护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寿县检察院全程参与《方案》的拟定、修改。该《方案》吸纳了多份检察建议内容,将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等多项“检察元素”融入其中。该《方案》健全了责任机制,强化了整改落实,形成了文物保护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全县文物保护体系基本形成。
每年6月的第2个星期六,是“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寿县作为我省第一批入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3个城市之一,这片土地是楚文化的故乡、中国豆腐的发祥地、淝水之战的古战场,素有“地下博物馆”之称。近年来,寿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强化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在破解文化遗产保护难题方面进行了诸多探索。6月16日,记者从寿县检察院获悉,截至目前,寿县检察院已就古城墙、古建筑、古墓葬等保护工作先后向相关部门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0份。
保古城墙:
圆桌会议提前消除根基之危
城堞坚厚,楼橹峥嵘,恃水为险。寿县古城墙承载着诸多历史信息,是现实与历史的纽带。2019年8月,寿县检察院调查走访发现,老东淝河湿地被人种植了大量农作物,施用的农药和化肥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还容易造成水土流失,侵蚀古城墙的根基,同时也影响周边的观光和旅游。
为解决此问题,当年9月,寿县检察院召开圆桌会议,邀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行政机关就老东淝河湿地被破坏问题进行研讨,积极探索解决方案。在检察机关的督促、协调下,圆桌会议解决了公益保护没人管、不想管、管不好的问题,厘清了各部门的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水利局积极履职、互相配合,外环路的杂草垃圾被清除、河边滩涂地农作物被清理,被侵占的湿地全部恢复原状,并设立警示牌。
保古建筑:
检察建议推动维修解决隐患
历百代而旷古,越千年而弥新。寿县古建筑鳞次栉比、错落分布,千年古刹、古树青石等无不深藏着岁月的痕迹。2020年,寿县检察院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孙蟠大夫第”“刘少海故居”“中共寿县第一次代表大会旧址”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内的建筑里,存在乱挂横幅、乱贴标语、乱拉电线等问题。这不仅对古建筑造成损害,也影响古城历史风貌和整体形象。针对上述问题,寿县检察院及时向县文化和旅游局等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机关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恢复建筑原状,严格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制,加大辖区内文物巡查力度。县文旅局及时协调县住建局、寿春镇、古城办等单位,对上述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恢复了被侵害文物本体原状,对文物保护员开展了培训,同时开展不定期巡查。
2021年8月,寿县检察院对“关帝庙建筑群”“东岳庙”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调查走访发现,由于年久失修,出现部分墙体倒塌、房顶垮塌等安全隐患问题。为详细了解建筑群倒塌与维修情况,检察官走访了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古城保护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依法询问了上述文物单位的维修工程施工负责人。结合调查实际,该院向寿县文化和旅游局提出检察建议。在检察建议的推动下,目前关帝庙维修工程已完成竣工初验,东岳庙维修工程已完成天贶殿等墙体和木构架维修工作。
保古墓葬:
建章立制解决漏洞根源问题
寿县曾是战国后期楚国国都,因为墓葬资源丰富,被称作“地下博物馆”。2021年1月,孙某某、龙某某等人携带无人机、探针和挖土工具等,对寿县堰口镇古堆眼子墓葬群的一处墓葬实施盗掘。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寿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寿县检察院在依法对孙某某等人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从中发现当地政府存在监管漏洞,对古墓葬群缺乏相应保护机制,造成文物资源的损失和破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2021年8月,寿县检察院向堰口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以案为鉴,全面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加强联防联治和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建立文物网格化保护长效机制和文物保护责任制。堰口镇人民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按照检察建议内容,对辖区12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8处文物保护点的监管情况进行摸排,在重点文物遗址安装摄像头,为重点村配文物保护员。
针对文家老坟墓葬群、单古堆古墓、何家古堆墓等古墓葬被盗掘而暴露出的共性问题,寿县检察院及时向县级文物管理部门和有关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县文物管理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制定专门整改方案,联合6家单位组成整改督办组,对整改事项立行立改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古墓葬群遭受进一步破坏。
拟定方案:
全程参与注入多项检察元素
在办理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寿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核心,以双赢共赢多赢理念为引领,充分尊重行政机关专业优势,主动与行政机关磋商沟通,灵活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公开宣告+跟踪回访”等办案模式,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有效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2021年初,寿县检察院有关文物保护的多份检察建议,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2021年5月,该县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寿县文物保护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寿县检察院全程参与《方案》的拟定、修改。该《方案》吸纳了多份检察建议内容,将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等多项“检察元素”融入其中。该《方案》健全了责任机制,强化了整改落实,形成了文物保护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全县文物保护体系基本形成。
【自称能为别人“平事”,假警察诈骗60多万!】 穿梭各类高档场所,驾驶不同豪车出入多个高档小区,自称与多位领导熟络,可帮助办理辅警工作,调动工作关系,还能处理各类行政、刑事处罚。日前,哈市的这位大能人被抓获。
2020年10月,在一次聚会中,丛某告诉朋友徐某,自己现在是一名人民警察,为某位领导当司机,而且该领导十分器重他,有什么大事小情的也都由他出面,大家都能给个面子帮忙。当时徐某的生意也不景气,听到丛某现在这么有能力,便提出能不能帮忙给办个工作,于是丛某提出可以为其办理辅警的工作,但是需要一笔活动资金。能办辅警工作让徐某心花怒放,在之后的接触中,丛某提出大概需要3万元左右的“好处费”,可是徐某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便将卡内1万元直接转给丛某。剩下的钱他找人凑一凑。此时丛某还十分爽快地提出可以从自己这儿先拿2万元给徐某垫上,等钱凑上了再还给他,徐某为朋友的仗义连连感谢。
过了几天,丛某找到徐某称现在办理辅警工作审核挺严,提出为了“活动”关系,要给某领导购买一部新款的昂贵手机,徐某二话没说就把借来的钱给了丛某。过了一阵丛某将这些钱挥霍一空,便又找到了徐某,称关系办理的差不多了,按照流程先把警校的报名费、警服、装备等钱交给单位,因为是找人办的,所以钱需要由对方收取,这事不宜声张,徐某再次信以为真乖乖交钱。之后,丛某又以选择辅警岗位、可以落事业编制、警校学费等各种各样的理由从徐某处骗钱供自己挥霍。时间一长,一直在交钱而没入职的徐某有些怀疑,为了能稳住徐某,丛某又从网上下载了一些招考辅警的公告、办理辅警入职的文件等,并利用软件伪造了某警校、某市公安局等单位的公章,以此交给徐某称正在按部就班的办理,让徐某稍安勿躁等候入职。
一次偶然间,丛某想起徐某曾受过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丛某又以入职前政审发现徐某有过前科劣迹不能入职为由,称其需要另外一笔钱帮他注销该行政处罚后方能顺利成为辅警,徐某便再次向丛某转钱。至此,徐某为办理辅警工作已在一年多时间里先后向丛某转账26万余元,最后一次转账后,丛某便销声匿迹。2021年11月,感到蹊跷的徐某来到了某市公安局查找,发现并没有丛某这个人,于是立即向警方报案。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尚志街派出所民警王兆彬接警后和同事立即展开调查。经查,丛某并非警务人员,徐某提供给警方的警校招生文件及某市公安局出具的办理辅警等文件经过相关单位、部门的调查核实,均为伪造,且为其办理工作等人也均为虚构。侦查期间,民警发现丛某为了逃避徐某及警方,之前使用的电话号码、微信号、家庭住址等也都注销、搬迁。
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警方还发现丛某还有其他案件在身。2020年,因工作原因与爱人两地分居的吴某经人介绍认识了丛某,听说其很有能力,便想通过其帮忙将爱人的工作调入哈市,丛某大包大揽并先后从吴某处索要17.22万元帮其办理,可是这些钱被挥霍一空后,丛某再次选择“销声匿迹”,钱花了事儿没办成的吴某发觉自己被骗后向警方报案。
2021年4月,生活拮据的丛某再次开始行骗,一次通过徐某介绍认识了张某,丛某声称自己手里有一套纪念币和第四套全版人民币市值可观,但因现在着急用钱想要低价出售,张某对丛某“警察”身份信以为真,加上有朋友介绍认为这件事十分可靠,张某便向丛某支付了近4万元,为了让张某相信,丛某通过软件伪造了一张假的快递单发给张某,过了很久张某见还没收到东西,张某便开始再三询问,因为此时丛某正在为徐某“办理”工作,不能将张某拉黑,否则会引起徐某的警觉而无法继续骗钱,丛某谎称不想出售了,只能东拼西凑返还给张某2万余元,张某碍于丛某的“警察”身份和朋友的情面,余款姑且让丛某先欠一段时间。
2021年10月,哈市张某某一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处罚,曾听朋友说认识一位很有能力的“警察”丛某,就想通过丛某来帮助逃避法律制裁,丛某听闻后向其索要近6万元帮助撤销违法记录,还利用自己多个微信“自言自语”编造了和某法官的聊天记录,并将“截图”发给张某某,期间还以有低价油卡售卖骗取张某某近3万元,直至因酒驾违法的法院判决书送达至张某某面前时,才得知上当受骗向警方报案。在到案之前,穷途末路的丛某见无人能骗,他还谎称以自己驾车在农村撞死一头牛需要赔偿和修车为由,骗取了刚刚认识的“准女友”2.5万余元用于挥霍。
大量的线索都剑指丛某,可狡猾的丛某一直东躲西藏、飘忽不定,最终通过大量走访,缜密侦查,民警掌握了其生活情况,并于2022年4月8日在哈市道外区某高档小区内将正在驾驶某品牌价值百万余元的大型SUV回家的丛某当场抓获。“戴上手铐的一瞬间,丛某长舒一口气,丛某笑着说终于等来这一天了,踏实了,东躲西藏、夜不能寐的日子终于结束了。”经查,抓捕丛某时,他手中的手机还在查询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以及监狱服刑时的生活状态。
经审讯,丛某对其虚构人民警察身份对被害人以各种方式和理由进行诈骗6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丛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记者:黄迎峰
2020年10月,在一次聚会中,丛某告诉朋友徐某,自己现在是一名人民警察,为某位领导当司机,而且该领导十分器重他,有什么大事小情的也都由他出面,大家都能给个面子帮忙。当时徐某的生意也不景气,听到丛某现在这么有能力,便提出能不能帮忙给办个工作,于是丛某提出可以为其办理辅警的工作,但是需要一笔活动资金。能办辅警工作让徐某心花怒放,在之后的接触中,丛某提出大概需要3万元左右的“好处费”,可是徐某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便将卡内1万元直接转给丛某。剩下的钱他找人凑一凑。此时丛某还十分爽快地提出可以从自己这儿先拿2万元给徐某垫上,等钱凑上了再还给他,徐某为朋友的仗义连连感谢。
过了几天,丛某找到徐某称现在办理辅警工作审核挺严,提出为了“活动”关系,要给某领导购买一部新款的昂贵手机,徐某二话没说就把借来的钱给了丛某。过了一阵丛某将这些钱挥霍一空,便又找到了徐某,称关系办理的差不多了,按照流程先把警校的报名费、警服、装备等钱交给单位,因为是找人办的,所以钱需要由对方收取,这事不宜声张,徐某再次信以为真乖乖交钱。之后,丛某又以选择辅警岗位、可以落事业编制、警校学费等各种各样的理由从徐某处骗钱供自己挥霍。时间一长,一直在交钱而没入职的徐某有些怀疑,为了能稳住徐某,丛某又从网上下载了一些招考辅警的公告、办理辅警入职的文件等,并利用软件伪造了某警校、某市公安局等单位的公章,以此交给徐某称正在按部就班的办理,让徐某稍安勿躁等候入职。
一次偶然间,丛某想起徐某曾受过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丛某又以入职前政审发现徐某有过前科劣迹不能入职为由,称其需要另外一笔钱帮他注销该行政处罚后方能顺利成为辅警,徐某便再次向丛某转钱。至此,徐某为办理辅警工作已在一年多时间里先后向丛某转账26万余元,最后一次转账后,丛某便销声匿迹。2021年11月,感到蹊跷的徐某来到了某市公安局查找,发现并没有丛某这个人,于是立即向警方报案。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尚志街派出所民警王兆彬接警后和同事立即展开调查。经查,丛某并非警务人员,徐某提供给警方的警校招生文件及某市公安局出具的办理辅警等文件经过相关单位、部门的调查核实,均为伪造,且为其办理工作等人也均为虚构。侦查期间,民警发现丛某为了逃避徐某及警方,之前使用的电话号码、微信号、家庭住址等也都注销、搬迁。
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警方还发现丛某还有其他案件在身。2020年,因工作原因与爱人两地分居的吴某经人介绍认识了丛某,听说其很有能力,便想通过其帮忙将爱人的工作调入哈市,丛某大包大揽并先后从吴某处索要17.22万元帮其办理,可是这些钱被挥霍一空后,丛某再次选择“销声匿迹”,钱花了事儿没办成的吴某发觉自己被骗后向警方报案。
2021年4月,生活拮据的丛某再次开始行骗,一次通过徐某介绍认识了张某,丛某声称自己手里有一套纪念币和第四套全版人民币市值可观,但因现在着急用钱想要低价出售,张某对丛某“警察”身份信以为真,加上有朋友介绍认为这件事十分可靠,张某便向丛某支付了近4万元,为了让张某相信,丛某通过软件伪造了一张假的快递单发给张某,过了很久张某见还没收到东西,张某便开始再三询问,因为此时丛某正在为徐某“办理”工作,不能将张某拉黑,否则会引起徐某的警觉而无法继续骗钱,丛某谎称不想出售了,只能东拼西凑返还给张某2万余元,张某碍于丛某的“警察”身份和朋友的情面,余款姑且让丛某先欠一段时间。
2021年10月,哈市张某某一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处罚,曾听朋友说认识一位很有能力的“警察”丛某,就想通过丛某来帮助逃避法律制裁,丛某听闻后向其索要近6万元帮助撤销违法记录,还利用自己多个微信“自言自语”编造了和某法官的聊天记录,并将“截图”发给张某某,期间还以有低价油卡售卖骗取张某某近3万元,直至因酒驾违法的法院判决书送达至张某某面前时,才得知上当受骗向警方报案。在到案之前,穷途末路的丛某见无人能骗,他还谎称以自己驾车在农村撞死一头牛需要赔偿和修车为由,骗取了刚刚认识的“准女友”2.5万余元用于挥霍。
大量的线索都剑指丛某,可狡猾的丛某一直东躲西藏、飘忽不定,最终通过大量走访,缜密侦查,民警掌握了其生活情况,并于2022年4月8日在哈市道外区某高档小区内将正在驾驶某品牌价值百万余元的大型SUV回家的丛某当场抓获。“戴上手铐的一瞬间,丛某长舒一口气,丛某笑着说终于等来这一天了,踏实了,东躲西藏、夜不能寐的日子终于结束了。”经查,抓捕丛某时,他手中的手机还在查询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以及监狱服刑时的生活状态。
经审讯,丛某对其虚构人民警察身份对被害人以各种方式和理由进行诈骗6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丛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记者:黄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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