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纸寻迹#【#因为被需要快递这样走入寻常百姓家#】云南的鲜花、青岛的海鲜、天津的麻花……这些在过去只能是远方的味道和思念,如今借助便利的快递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的日常。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快递更是方便了你我的生活。
从无到有,从慢到快,在北京,快递业的发展见证着人们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如今,快递服务已成为市民生活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50年代就有“快递小包”
提起快递,大家都觉得应该是近些年才兴起的。但其实北京邮局早在上世纪50年代时,就有“快递小包”的业务。
“快递小包”属于特种业务,是为需要快速邮寄邮包的用户预备的,邮资比寄普通包裹贵,使用的人并不多。而且,这种快递业务也不同于我们现在对快递的理解,发快递小包,还是必须得去邮局办理,并不能实现上门取件、送货上门。
当时,市邮局曾要求各邮电局大力发展“快递小包”业务。为了完成这项任务,一些邮电局的工作人员见到有人来寄一公斤以下的包裹就“动员”对方寄“快递小包”,理由是“寄普通的慢”。
这样的举动引起市民的不满,北京日报曾刊发稿件反映这一问题。1956年7月13日本报2版《到底是谁的责任?》中提到,有的邮电局营业员收到一公斤以下的包裹,甚至连问也不问就按“快递小包”价格算钱。
当年,市邮局决定检查与纠正业务偏向,发动职工检查业务中劝寄“快递小包”等错误偏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全国首家“桌至桌”快运诞生
改革开放的中国,经济、贸易、科技、文化交流高速发展。为适应我国对外交往和国际商业贸易的需要,1980年7月15日,邮电部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福州、深圳六个城市同时开办国际特快专递邮件业务。(1980年7月15日《北京日报》4 版,《邮电部开办国际特快专递邮件业务》)北京邮政首先开办了与新加坡间的国际特快专递,统一使用万国邮联规定的EMS标志。
1984年11月,中国邮政开办国内特快专递业务,真正开创了国内快递业之先河。半年多后的1985年7月,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北京航空货运站成立的全国第一家“桌至桌”快运服务中心在北京饭店开业。这家服务中心设有全球代理网,服务于150个国家的650个主要城市,主要运送文件、资料和包裹等。(1985年7月12日《北京日报》1版,《快运服务中心开业》)
最先试水购买快递服务的,主要是一些企业,他们因为国际贸易往来,急需快递服务。例如,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使用国际特快专递业务邮递单据,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北京分行每天都有大量的收款单据发往美国。使用特快专递一般只要四五天,比普通空邮平均快五六天,而单据提前到达一天,就能多拿到一天的利息。半年时间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使用特快专递缴纳的邮费虽然比普通空邮多了4800美元,但多收入的利息高达6万美元。
快递携鲜花走进普通人家
进入上世纪90年代,快递业迅速发展,大大小小的快递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普通人也开始用上了快递服务。
最早通过快递送达的是鲜花。用快递送一束玫瑰给爱人,或是快递一束鲜花到医院慰问朋友,一些市民开始尝鲜快递服务。
1991年12月6日本报2版《鲜花快递》报道就记录了这样一个场景。一位正在医院办理出院手续的姑娘,手捧一束鲜花,高兴地感叹:“没想到现在还有鲜花快递这一新行当。”原来,姑娘的好朋友因为工作太忙没能来接她出院,于是专门快递了一束鲜花祝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走亲访友时不再总是提着点心匣子,送上一束鲜花,颇有新意,更显温馨。看到老百姓的消费趋势有所变化,市花木公司下属的诸多花店开展了“鲜花快递”这一业务。
当时,派送鲜花成为很多快递公司的重要业务。一位在日本商社工作的先生,本打算在结婚纪念日和太太共进晚餐,临到约定时间,老板有急事委派,他无奈打电话求助了北京一家摩托快递公司,希望将他已准备好的礼物和一束玫瑰送给太太。几分钟后,快递公司的摩托车手就到他办公室取上了礼物和玫瑰,准时送到了约会地点。(1994年1月1日《北京晚报》2版,《“您要什么?我马上就到”》)
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快递服务的领域也大大拓展,代购、代取物品、代客办理托运、送快件、送盒饭、送机票、送生日蛋糕、取钥匙……甚至北京南区邮电局1994年还推出过紧急快递寄养业务,帮双职工家庭接送儿童、老人。
当时,快递公司送一个快递报价一般在每件十几元,上门服务不加收费用,服务范围覆盖北京城近郊区,邮件当日送达,三环路以内2至3小时内送达。(1998年6月24日《北京晚报》4版,《同城速递替你跑腿》)
不出家门就可以买到东西,不去邮局就可以寄送包裹,一个电话就可以把你指定的物品送往四面八方……快递服务就这样渐渐走入普通市民家庭。(1996年3月20日《北京晚报》7版,《急送急送 在京城悄然兴起》)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时,北京已有大大小小的快递公司100多家。
“双十一”拉高快递员薪酬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中国电子商务迎来大发展。
1999年3月9日,北京图书大厦网上书店正式亮相,成为国内电子商务工程的第一个典范之作。半年时间,网上书店累计收到5000多个有效订单。西单商场、燕莎商城、世都百货等大型百货公司也陆续开通了网上购物。北京珠穆朗玛电子商务公司的首都电子商城月营业额达100多万元,他们在全国11个城市建立了快递系统,负责送货上门。(1999年10月18日《北京日报》7版,《网络京城》)
消费类电子商务在中国呈现出极为惊人的发展势头,同时带火了快递物流业。圆通、中通等我们现在耳熟能详的大型快递公司相继成立。
2009年“双十一”网购狂欢节大幕开启。2010年“双十一”,蜂拥而至的订单就令快递公司吃不消了。分拣货物的工人从每天工作9小时延长到15小时,还是有很多来不及处理的货物。快递“爆仓”迫使不少商家挂出告示,暂停接单和发货。2011年快递公司提前备战,邮政EMS、顺丰、申通、圆通、中通、韵达等9家快递公司,增调约4万名快递员应对“双十一”。(2011年11月8日《北京日报》11版,《快递业急招4万人决战业务高峰》)
快递逐渐成为影响网购交易的重要环节。2010年春节,由于快递公司放假,网店老板小李压下了200多张订单,手机响个不停,全是顾客催发货。和小李有着同样遭遇的店主不在少数。(2010年2月22日《北京日报》8版,《快递公司歇业网店交易遇阻》)
已经习惯于网购的市民,立刻感受到了没有快递服务的不便。“春节前拍下了衣服,却得节后才能送到,春节都没的穿了。”“同城快递一份光盘,都找不到快递公司接单,能接的也得两三天才到。”类似抱怨比比皆是。
面对业务量剧增和人手紧缺的双重压力,各大快递公司都打出了高薪招人的广告。月薪3000元至5000元的平均薪酬水平已经超过当时一些本科毕业生的收入。(2012年1月21日《北京日报》7版,《今起全城难觅快递》)
快递小哥无休坚守一线
现在越来越多的快递公司坚持节日期间不打烊,也有越来越多的快递员春节放弃归乡,留守北京。2018年大年初一一大早,不少人还在睡梦中,顺丰快递员顾立山已经把40多个快件装上车。“客户接到快件特别是年货都很高兴,常有递烟递糖的。感觉自己就像个传递祝福的使者,挺有成就感。”小顾说。
如今,快递小哥已不仅仅是送快递,他们早已融入社区,有的当上网格员,有的加入志愿者队伍,成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新的触角和延伸。2019年年初,昌平区招募40名快递员成立“回天”地区快递小哥网格员志愿服务队,两个月队伍就已扩至百人规模。他们在走街串巷时,及时发现和反馈市政设施、市容环境、环保绿化、安全隐患等各方面的问题,成为社会治理的好帮手。去年8月,中关村丰台园管委会也聘请两处物流站点快递员担任园区“移动网格员”,让他们参与到社会治理工作中。今年年初,东城区东花市街道启动“快递小哥与独居老人有个约定”行动,快递小哥与独居老人一一结对,帮老人实现“微心愿”。
疫情期间,快递小哥依然在坚守岗位,服务社区。2020年3月9日,在北京务工的中通“快递小哥”李杰,受邀出席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当年春节,公司在全国主要城市安排网点和快递人员值守,李杰主动留守北京。“我觉得面对这么大的疫情,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付出一点力量。我想300万快递小哥和我的想法是一样的。”(2020年3月10日《北京晚报》3版,《“电视上看到的快递小哥是你吧”》)今年年初,丰台区新村街道怡海花园社区因疫情封控管控时,许多快递小哥加入志愿者行列,义务为居民采买、递送物资,有时忙到凌晨2点。
坚守,因为被需要。在万家团圆的春节假期,在疫情反复的日子里,在更多日常的生活中,快递员一直在为这座城市传递着温暖与幸福。(北京晚报 记者侯莎莎)
从无到有,从慢到快,在北京,快递业的发展见证着人们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如今,快递服务已成为市民生活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50年代就有“快递小包”
提起快递,大家都觉得应该是近些年才兴起的。但其实北京邮局早在上世纪50年代时,就有“快递小包”的业务。
“快递小包”属于特种业务,是为需要快速邮寄邮包的用户预备的,邮资比寄普通包裹贵,使用的人并不多。而且,这种快递业务也不同于我们现在对快递的理解,发快递小包,还是必须得去邮局办理,并不能实现上门取件、送货上门。
当时,市邮局曾要求各邮电局大力发展“快递小包”业务。为了完成这项任务,一些邮电局的工作人员见到有人来寄一公斤以下的包裹就“动员”对方寄“快递小包”,理由是“寄普通的慢”。
这样的举动引起市民的不满,北京日报曾刊发稿件反映这一问题。1956年7月13日本报2版《到底是谁的责任?》中提到,有的邮电局营业员收到一公斤以下的包裹,甚至连问也不问就按“快递小包”价格算钱。
当年,市邮局决定检查与纠正业务偏向,发动职工检查业务中劝寄“快递小包”等错误偏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全国首家“桌至桌”快运诞生
改革开放的中国,经济、贸易、科技、文化交流高速发展。为适应我国对外交往和国际商业贸易的需要,1980年7月15日,邮电部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福州、深圳六个城市同时开办国际特快专递邮件业务。(1980年7月15日《北京日报》4 版,《邮电部开办国际特快专递邮件业务》)北京邮政首先开办了与新加坡间的国际特快专递,统一使用万国邮联规定的EMS标志。
1984年11月,中国邮政开办国内特快专递业务,真正开创了国内快递业之先河。半年多后的1985年7月,由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北京航空货运站成立的全国第一家“桌至桌”快运服务中心在北京饭店开业。这家服务中心设有全球代理网,服务于150个国家的650个主要城市,主要运送文件、资料和包裹等。(1985年7月12日《北京日报》1版,《快运服务中心开业》)
最先试水购买快递服务的,主要是一些企业,他们因为国际贸易往来,急需快递服务。例如,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使用国际特快专递业务邮递单据,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北京分行每天都有大量的收款单据发往美国。使用特快专递一般只要四五天,比普通空邮平均快五六天,而单据提前到达一天,就能多拿到一天的利息。半年时间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使用特快专递缴纳的邮费虽然比普通空邮多了4800美元,但多收入的利息高达6万美元。
快递携鲜花走进普通人家
进入上世纪90年代,快递业迅速发展,大大小小的快递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普通人也开始用上了快递服务。
最早通过快递送达的是鲜花。用快递送一束玫瑰给爱人,或是快递一束鲜花到医院慰问朋友,一些市民开始尝鲜快递服务。
1991年12月6日本报2版《鲜花快递》报道就记录了这样一个场景。一位正在医院办理出院手续的姑娘,手捧一束鲜花,高兴地感叹:“没想到现在还有鲜花快递这一新行当。”原来,姑娘的好朋友因为工作太忙没能来接她出院,于是专门快递了一束鲜花祝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走亲访友时不再总是提着点心匣子,送上一束鲜花,颇有新意,更显温馨。看到老百姓的消费趋势有所变化,市花木公司下属的诸多花店开展了“鲜花快递”这一业务。
当时,派送鲜花成为很多快递公司的重要业务。一位在日本商社工作的先生,本打算在结婚纪念日和太太共进晚餐,临到约定时间,老板有急事委派,他无奈打电话求助了北京一家摩托快递公司,希望将他已准备好的礼物和一束玫瑰送给太太。几分钟后,快递公司的摩托车手就到他办公室取上了礼物和玫瑰,准时送到了约会地点。(1994年1月1日《北京晚报》2版,《“您要什么?我马上就到”》)
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快递服务的领域也大大拓展,代购、代取物品、代客办理托运、送快件、送盒饭、送机票、送生日蛋糕、取钥匙……甚至北京南区邮电局1994年还推出过紧急快递寄养业务,帮双职工家庭接送儿童、老人。
当时,快递公司送一个快递报价一般在每件十几元,上门服务不加收费用,服务范围覆盖北京城近郊区,邮件当日送达,三环路以内2至3小时内送达。(1998年6月24日《北京晚报》4版,《同城速递替你跑腿》)
不出家门就可以买到东西,不去邮局就可以寄送包裹,一个电话就可以把你指定的物品送往四面八方……快递服务就这样渐渐走入普通市民家庭。(1996年3月20日《北京晚报》7版,《急送急送 在京城悄然兴起》)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时,北京已有大大小小的快递公司100多家。
“双十一”拉高快递员薪酬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中国电子商务迎来大发展。
1999年3月9日,北京图书大厦网上书店正式亮相,成为国内电子商务工程的第一个典范之作。半年时间,网上书店累计收到5000多个有效订单。西单商场、燕莎商城、世都百货等大型百货公司也陆续开通了网上购物。北京珠穆朗玛电子商务公司的首都电子商城月营业额达100多万元,他们在全国11个城市建立了快递系统,负责送货上门。(1999年10月18日《北京日报》7版,《网络京城》)
消费类电子商务在中国呈现出极为惊人的发展势头,同时带火了快递物流业。圆通、中通等我们现在耳熟能详的大型快递公司相继成立。
2009年“双十一”网购狂欢节大幕开启。2010年“双十一”,蜂拥而至的订单就令快递公司吃不消了。分拣货物的工人从每天工作9小时延长到15小时,还是有很多来不及处理的货物。快递“爆仓”迫使不少商家挂出告示,暂停接单和发货。2011年快递公司提前备战,邮政EMS、顺丰、申通、圆通、中通、韵达等9家快递公司,增调约4万名快递员应对“双十一”。(2011年11月8日《北京日报》11版,《快递业急招4万人决战业务高峰》)
快递逐渐成为影响网购交易的重要环节。2010年春节,由于快递公司放假,网店老板小李压下了200多张订单,手机响个不停,全是顾客催发货。和小李有着同样遭遇的店主不在少数。(2010年2月22日《北京日报》8版,《快递公司歇业网店交易遇阻》)
已经习惯于网购的市民,立刻感受到了没有快递服务的不便。“春节前拍下了衣服,却得节后才能送到,春节都没的穿了。”“同城快递一份光盘,都找不到快递公司接单,能接的也得两三天才到。”类似抱怨比比皆是。
面对业务量剧增和人手紧缺的双重压力,各大快递公司都打出了高薪招人的广告。月薪3000元至5000元的平均薪酬水平已经超过当时一些本科毕业生的收入。(2012年1月21日《北京日报》7版,《今起全城难觅快递》)
快递小哥无休坚守一线
现在越来越多的快递公司坚持节日期间不打烊,也有越来越多的快递员春节放弃归乡,留守北京。2018年大年初一一大早,不少人还在睡梦中,顺丰快递员顾立山已经把40多个快件装上车。“客户接到快件特别是年货都很高兴,常有递烟递糖的。感觉自己就像个传递祝福的使者,挺有成就感。”小顾说。
如今,快递小哥已不仅仅是送快递,他们早已融入社区,有的当上网格员,有的加入志愿者队伍,成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新的触角和延伸。2019年年初,昌平区招募40名快递员成立“回天”地区快递小哥网格员志愿服务队,两个月队伍就已扩至百人规模。他们在走街串巷时,及时发现和反馈市政设施、市容环境、环保绿化、安全隐患等各方面的问题,成为社会治理的好帮手。去年8月,中关村丰台园管委会也聘请两处物流站点快递员担任园区“移动网格员”,让他们参与到社会治理工作中。今年年初,东城区东花市街道启动“快递小哥与独居老人有个约定”行动,快递小哥与独居老人一一结对,帮老人实现“微心愿”。
疫情期间,快递小哥依然在坚守岗位,服务社区。2020年3月9日,在北京务工的中通“快递小哥”李杰,受邀出席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当年春节,公司在全国主要城市安排网点和快递人员值守,李杰主动留守北京。“我觉得面对这么大的疫情,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付出一点力量。我想300万快递小哥和我的想法是一样的。”(2020年3月10日《北京晚报》3版,《“电视上看到的快递小哥是你吧”》)今年年初,丰台区新村街道怡海花园社区因疫情封控管控时,许多快递小哥加入志愿者行列,义务为居民采买、递送物资,有时忙到凌晨2点。
坚守,因为被需要。在万家团圆的春节假期,在疫情反复的日子里,在更多日常的生活中,快递员一直在为这座城市传递着温暖与幸福。(北京晚报 记者侯莎莎)
【清廉政法】披露!原戒毒所所长忏悔书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导语
“我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知法犯法……”
“我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共产党员的良知和做人的底线……”
“我悔恨,我自责,我痛苦,我流泪……”
近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官方微信披露了曾任榆林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刘汉兴的忏悔书,他在任的7年间,多次以违规批假、伪造诊断评估档案等方式,共为1099名强制戒毒人员解除强戒措施。刘汉兴的忏悔虽姗姗来迟,却为后来者敲响了警钟。
刘汉兴人生中最珍贵的时光,是在军营和警营中度过的。
对任何一个人来说,这都是淬炼理想信念、磨炼铮铮铁骨的绝好机会,是无上光荣、值得自豪的人生经历。
遗憾的是,从部队转业进入榆林市公安系统后,特别是在担任榆林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后更名为榆林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榆林市第一强戒所”)所长期间,刘汉兴把军人的初心和警察的使命都忘得干干净净。
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违规提前释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2020年11月,刘汉兴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有着16年军旅生涯、21年警龄的他以不光彩的形象再度出现在公众视野,令人扼腕叹息。
主动“自首”
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
2019年2月,时任榆林市公安局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的刘汉兴在忐忑不安中度过了自己的55岁生日。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展开,“打伞破网”深入推进。一次偶然的机会,刘汉兴听说榆林市成立了一个专案组,正在对当地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进行调查。
刘汉兴对这个涉黑组织并不陌生。早在他担任榆林市第一强戒所所长时,就曾为这个涉黑组织中的一名成员刘某违规办理过请假出所手续,并安排管教民警为刘某伪造了虚假评估出所档案,致使原本应该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刘某脱离管教,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无意中听到的这个消息,让刘汉兴一下子警觉起来。2019年6月4日,刘汉兴主动来到榆林市纪委监委“自首”。为此,他还准备了一套避重就轻的说辞,并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企图蒙混过关。
纸包不住火。随着审查调查的深入,刘汉兴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的事实一桩桩、一件件浮出水面。
2008年,在榆林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支队工作的刘汉兴被任命为榆林市第一强戒所所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戒毒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为两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对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后,就可以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但必须经报备批准。
刘汉兴刚到榆林市第一强戒所工作时,一名民警因为家人被强制戒毒,给他送来3万元现金,希望能帮帮忙,尽快把人放出来。
“刚进来不可能出去。”第一次经历这样的场面,刘汉兴表现得很谨慎。他虽然把钱收了,但仍是在强戒满一年后,才给对方办理了评估出所手续。
当真正尝到大权独揽带来的快感后,刘汉兴就再也不愿意放手了。他在忏悔书中直言:“只要人可靠,我就会以各种形式为一些涉毒家庭开绿灯。”他的胆子也越来越大,“开始收3万元,后面有5万元的,个别甚至高达10万元。”
2011年1月,神木籍老板刘某的妻哥被送往榆林市第一强戒所戒毒。刘某给刘汉兴送来5万元希望获得“关照”。很快,他便拿到了刘汉兴同意解除强制戒毒的批准。
2011年7月,佳县籍商人张某的儿子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为了让儿子提前解除强戒措施,2011年10月、12月,张某先后两次送钱给刘汉兴,总计10万元,刘汉兴给张某的儿子办理了出所手续。
……
“总感觉自己干得巧妙,别人不会发现。” 刘汉兴在忏悔书中坦言,有少数吸毒人员不想戒毒,家里人就想办法找人甚至花钱办理出所,“这样找关系的人就多了,有的人还不惜花大价钱。”
滥用职权
公然藐视法律法规
蒙混过关——这不仅可以解释刘汉兴“自首”时的侥幸心理,更可以高度概括刘汉兴从破规逾矩到违纪违法、执法犯法的堕落轨迹。
深耕警界多年,刘汉兴很清楚,受贿和滥用职权是犯罪。但在他看来,只要不明目张胆收钱,只要收的是熟人给的钱,就不会出事,就可以瞒天过海,躲过法律制裁。
当然,他还有另一重盘算。公开资料显示,刘汉兴出生于1964年,榆林佳县人,虽然在农村长大,但父亲是干部,家庭条件并不算差。早年与刘汉兴共事过的一个同事回忆:“他很有胆识,做事果断,执行力很强。”刘汉兴曾将榆林市第一强戒所打造成“全国标兵强制隔离戒毒所”“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他本人也在组织的关怀和呵护下获得不少荣誉,被业界称为“戒毒专家”。
刘汉兴觉得,荣誉可以成为他的“护身符”和“挡箭牌”。然而,在纪律和法律面前绝无功过相抵一说,更不会有网开一面与法外开恩。
经查,在担任榆林市第一强戒所所长7年时间里,刘汉兴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力,收受他人所送钱物合计53.8万元。他多次以违规批假、伪造诊断评估档案等方式,共为1099名强制戒毒人员解除强戒措施——他们的戒毒时间全都不满一年,又全都由刘汉兴签字同意出所。
更有甚者,这些人中竟有335名强制戒毒人员是刘汉兴以“转家戒”方式,提前释放出所的。“转家戒”是刘汉兴自创的一种模式,言下之意就是通过送钱等不正当手段,以所谓的“家庭戒毒”为由,把强制戒毒人员提前“捞”出来。这种荒唐之举是典型的滥用职权,不仅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更是对毒品犯罪的纵容,也是对深化禁毒人民战争的严重亵渎,挑战了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这些提前结束强制戒毒、走出戒毒所的戒毒人员,有15人又重新沾染上了毒品或者参与到犯罪中,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强制戒毒,是戒毒人员回归社会、走向新生的最后一站,戒毒民警因此被称为戒毒人员的“心灵摆渡人”。显然,刘汉兴担不起这个称谓。也是在榆林市第一强戒所所长任上,刘汉兴通过超标准收取戒毒人员伙食费,向戒毒人员收取保证金、药品费、物品费、日常生活用品折旧费、资料费、自戒费等形式,违规设立了1734万余元(含部分应收但未入单位行政账的费用) 的“小金库”。
这些钱,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考察学习、购买公车等。其中,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的2013年1月至2016年7月间,就违规发放补助174万余元。
同样是违反廉洁纪律,刘汉兴还以现金入股的方式,在榆林市投资了朋友开设的一家KTV,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执法犯法
视公权力为牟利工具
毒品的罪恶不仅是摧毁身体、消耗生命,更多的是瓦解良知、泯灭人性。这一点,对于每天和戒毒人员打交道的刘汉兴来说,并不是不清楚。
丧失理想信念是刘汉兴堕落的根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的他长期忽视思想政治学习,一边想办法捞钱,一边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把“功”看得太重,把“过”看得太轻。当他开始后悔,想要找回初心、回归组织的时候,却为时已晚。
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是刘汉兴堕落的推手。“要为戒毒学员营造一个重获新生的和谐家园,为保一方平安作出更大贡献。”2010年6月,刘汉兴在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曾高调表态,“不为人情所左右,不为金钱所动心,不得接受戒毒人员亲属的宴请,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那个时候,在媒体镜头前的刘汉兴意气风发。
事实上,他执法犯法,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从没为自己敲响悬崖勒马的警钟,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刘汉兴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在失去自由的第一天晚上,他一整夜没有睡觉,反复琢磨一句话“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他叹道:“这一天到来了,我醒了,我怕了,我累了。”
金钱观严重扭曲是刘汉兴堕落的动因。随着职务的晋升、权力的增长,刘汉兴身边聚拢了越来越多想方设法讨好他的人。共产党员艰苦奋斗的本色被刘汉兴忘得一干二净,特别是在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等一些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侵蚀下,刘汉兴追求金钱和物质的欲望愈发强烈。他把收受的贿赂全都用来买房置业,满足家庭开支。
经常会有戒毒人员说,千万不要尝试去吸第一口,因为比毒瘾更难戒的其实是“心瘾”。从某种意义上说,人在许多方面都会经历“第一次”。面对这些关口,正确的选择,可以引导着我们走好有意义的一生;反之,错误的决定,则一定会招致数不清的问题和祸患。
“权力是把‘双刃剑’,握不好就会使自己鲜血直流。所有有求于我的人,无非是看中我手中的权力,让我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去满足他们的利益。”刘汉兴的忏悔虽姗姗来迟,却为后来者敲响了警钟。
刘汉兴忏悔书(节选)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导语
“我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知法犯法……”
“我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共产党员的良知和做人的底线……”
“我悔恨,我自责,我痛苦,我流泪……”
近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官方微信披露了曾任榆林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刘汉兴的忏悔书,他在任的7年间,多次以违规批假、伪造诊断评估档案等方式,共为1099名强制戒毒人员解除强戒措施。刘汉兴的忏悔虽姗姗来迟,却为后来者敲响了警钟。
刘汉兴人生中最珍贵的时光,是在军营和警营中度过的。
对任何一个人来说,这都是淬炼理想信念、磨炼铮铮铁骨的绝好机会,是无上光荣、值得自豪的人生经历。
遗憾的是,从部队转业进入榆林市公安系统后,特别是在担任榆林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后更名为榆林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榆林市第一强戒所”)所长期间,刘汉兴把军人的初心和警察的使命都忘得干干净净。
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违规提前释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2020年11月,刘汉兴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有着16年军旅生涯、21年警龄的他以不光彩的形象再度出现在公众视野,令人扼腕叹息。
主动“自首”
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
2019年2月,时任榆林市公安局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的刘汉兴在忐忑不安中度过了自己的55岁生日。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展开,“打伞破网”深入推进。一次偶然的机会,刘汉兴听说榆林市成立了一个专案组,正在对当地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进行调查。
刘汉兴对这个涉黑组织并不陌生。早在他担任榆林市第一强戒所所长时,就曾为这个涉黑组织中的一名成员刘某违规办理过请假出所手续,并安排管教民警为刘某伪造了虚假评估出所档案,致使原本应该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刘某脱离管教,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无意中听到的这个消息,让刘汉兴一下子警觉起来。2019年6月4日,刘汉兴主动来到榆林市纪委监委“自首”。为此,他还准备了一套避重就轻的说辞,并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企图蒙混过关。
纸包不住火。随着审查调查的深入,刘汉兴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的事实一桩桩、一件件浮出水面。
2008年,在榆林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支队工作的刘汉兴被任命为榆林市第一强戒所所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戒毒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为两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对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后,就可以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但必须经报备批准。
刘汉兴刚到榆林市第一强戒所工作时,一名民警因为家人被强制戒毒,给他送来3万元现金,希望能帮帮忙,尽快把人放出来。
“刚进来不可能出去。”第一次经历这样的场面,刘汉兴表现得很谨慎。他虽然把钱收了,但仍是在强戒满一年后,才给对方办理了评估出所手续。
当真正尝到大权独揽带来的快感后,刘汉兴就再也不愿意放手了。他在忏悔书中直言:“只要人可靠,我就会以各种形式为一些涉毒家庭开绿灯。”他的胆子也越来越大,“开始收3万元,后面有5万元的,个别甚至高达10万元。”
2011年1月,神木籍老板刘某的妻哥被送往榆林市第一强戒所戒毒。刘某给刘汉兴送来5万元希望获得“关照”。很快,他便拿到了刘汉兴同意解除强制戒毒的批准。
2011年7月,佳县籍商人张某的儿子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为了让儿子提前解除强戒措施,2011年10月、12月,张某先后两次送钱给刘汉兴,总计10万元,刘汉兴给张某的儿子办理了出所手续。
……
“总感觉自己干得巧妙,别人不会发现。” 刘汉兴在忏悔书中坦言,有少数吸毒人员不想戒毒,家里人就想办法找人甚至花钱办理出所,“这样找关系的人就多了,有的人还不惜花大价钱。”
滥用职权
公然藐视法律法规
蒙混过关——这不仅可以解释刘汉兴“自首”时的侥幸心理,更可以高度概括刘汉兴从破规逾矩到违纪违法、执法犯法的堕落轨迹。
深耕警界多年,刘汉兴很清楚,受贿和滥用职权是犯罪。但在他看来,只要不明目张胆收钱,只要收的是熟人给的钱,就不会出事,就可以瞒天过海,躲过法律制裁。
当然,他还有另一重盘算。公开资料显示,刘汉兴出生于1964年,榆林佳县人,虽然在农村长大,但父亲是干部,家庭条件并不算差。早年与刘汉兴共事过的一个同事回忆:“他很有胆识,做事果断,执行力很强。”刘汉兴曾将榆林市第一强戒所打造成“全国标兵强制隔离戒毒所”“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他本人也在组织的关怀和呵护下获得不少荣誉,被业界称为“戒毒专家”。
刘汉兴觉得,荣誉可以成为他的“护身符”和“挡箭牌”。然而,在纪律和法律面前绝无功过相抵一说,更不会有网开一面与法外开恩。
经查,在担任榆林市第一强戒所所长7年时间里,刘汉兴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力,收受他人所送钱物合计53.8万元。他多次以违规批假、伪造诊断评估档案等方式,共为1099名强制戒毒人员解除强戒措施——他们的戒毒时间全都不满一年,又全都由刘汉兴签字同意出所。
更有甚者,这些人中竟有335名强制戒毒人员是刘汉兴以“转家戒”方式,提前释放出所的。“转家戒”是刘汉兴自创的一种模式,言下之意就是通过送钱等不正当手段,以所谓的“家庭戒毒”为由,把强制戒毒人员提前“捞”出来。这种荒唐之举是典型的滥用职权,不仅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更是对毒品犯罪的纵容,也是对深化禁毒人民战争的严重亵渎,挑战了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这些提前结束强制戒毒、走出戒毒所的戒毒人员,有15人又重新沾染上了毒品或者参与到犯罪中,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强制戒毒,是戒毒人员回归社会、走向新生的最后一站,戒毒民警因此被称为戒毒人员的“心灵摆渡人”。显然,刘汉兴担不起这个称谓。也是在榆林市第一强戒所所长任上,刘汉兴通过超标准收取戒毒人员伙食费,向戒毒人员收取保证金、药品费、物品费、日常生活用品折旧费、资料费、自戒费等形式,违规设立了1734万余元(含部分应收但未入单位行政账的费用) 的“小金库”。
这些钱,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考察学习、购买公车等。其中,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的2013年1月至2016年7月间,就违规发放补助174万余元。
同样是违反廉洁纪律,刘汉兴还以现金入股的方式,在榆林市投资了朋友开设的一家KTV,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执法犯法
视公权力为牟利工具
毒品的罪恶不仅是摧毁身体、消耗生命,更多的是瓦解良知、泯灭人性。这一点,对于每天和戒毒人员打交道的刘汉兴来说,并不是不清楚。
丧失理想信念是刘汉兴堕落的根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的他长期忽视思想政治学习,一边想办法捞钱,一边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把“功”看得太重,把“过”看得太轻。当他开始后悔,想要找回初心、回归组织的时候,却为时已晚。
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是刘汉兴堕落的推手。“要为戒毒学员营造一个重获新生的和谐家园,为保一方平安作出更大贡献。”2010年6月,刘汉兴在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曾高调表态,“不为人情所左右,不为金钱所动心,不得接受戒毒人员亲属的宴请,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那个时候,在媒体镜头前的刘汉兴意气风发。
事实上,他执法犯法,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从没为自己敲响悬崖勒马的警钟,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刘汉兴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在失去自由的第一天晚上,他一整夜没有睡觉,反复琢磨一句话“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他叹道:“这一天到来了,我醒了,我怕了,我累了。”
金钱观严重扭曲是刘汉兴堕落的动因。随着职务的晋升、权力的增长,刘汉兴身边聚拢了越来越多想方设法讨好他的人。共产党员艰苦奋斗的本色被刘汉兴忘得一干二净,特别是在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等一些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侵蚀下,刘汉兴追求金钱和物质的欲望愈发强烈。他把收受的贿赂全都用来买房置业,满足家庭开支。
经常会有戒毒人员说,千万不要尝试去吸第一口,因为比毒瘾更难戒的其实是“心瘾”。从某种意义上说,人在许多方面都会经历“第一次”。面对这些关口,正确的选择,可以引导着我们走好有意义的一生;反之,错误的决定,则一定会招致数不清的问题和祸患。
“权力是把‘双刃剑’,握不好就会使自己鲜血直流。所有有求于我的人,无非是看中我手中的权力,让我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去满足他们的利益。”刘汉兴的忏悔虽姗姗来迟,却为后来者敲响了警钟。
刘汉兴忏悔书(节选)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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