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托管为何屡屡失败?
根据国务院体改办等八个部门共同指定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医疗机构实行分类管理,针对医院托管经营的方式方法也不相同。
医院管理托管直接收取固定的管理费用。医院经营托管有三种方式:一、包定利润基数,超额利润作为托管方的托管收入;二、先收取固定托管费用,赢利部分按双方协商的比例划分;三、免收固定托管费用,以实现的税前利润为基数按协商比例分配。
医院托管
咱们先来看个案例:
4年前,西北某三甲大医院与本省A县人民政府签订全面托管A县中医医院协议。据媒体所言,此次托管旨在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形成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推进统筹卫生事业城乡协调发展,满足县域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改善和提升
卫生条件,更好的服务基层群众的健康需要。
然而,托管后,结局又是否如之前设想的那般呢?
2017年,A县人民医院员工抵制三甲大医院托管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大家才恍然大悟,被托管了3年的A县中医医院并没有设想中那么好。A县人民医院的医护人员认为,被三甲大医院托管的A县中医医院没有得到太大的改变,反而增加了一笔托管费用。
那么,什么是医院托管呢?百度百科指出,医院托管是指医院产权所有者将医院(或科室)的经营管理权交由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承担相应经营风险的机构进行有偿经营,明晰医院所有者、经营者债权关系,实现医院效益最大化的一种运营方式。
如果这个关于“医院托管”的概念是大家的共识,那么托管的危机也许就潜藏在其中。
1、谁是医院托管的决策者?
按概念,医院产权所有者是决定是否托管的“决策者”。
根据我国医疗机构投资主体,医院分公立医院、
两类,产权自然也分两类。按理说,公立医院应该是政府投资的,然而几十年来,几乎所有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严重不足,因此有专家认为,所谓的公立医院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立”医院,甚至公立医院发展的主要投资来自于医院自身积累增加的投入,因此员工应该有很大一部分产权。
因此,在决定托管这个问题上,实际上政府说了应该不能全算。这就是医院托管中产权不清问题的第一个风险。
2、将医院(或科室)的经营管理权外包存在法律风险。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而医院托管合同其实就是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出借,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问题。
有专家对47份“医院托管”相关裁判文书进行分析,发现人民法院审理内容涉及医院托管合同效力的有21份,其中认定合同有效的有15份,占71%;认定合同无效的有6份,占29%。
这就是因为法律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且并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各地法院在医院托管纠纷中对上述问题有不同的看法,给医院托管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
3、各个医院都有自己的使命,不见得大医院就比小医院好。
医院托管是将拟托管医院或科室的经营管理权交由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机构。现实中,通常的医院托管几乎普遍都是大医院托管小医院,在人们的一般认识中,几乎都认为大医院经营管理能力较强,然而事实上也许并不是这样。
因为在我国医疗机构分级管理中,各级医院的功能任务不同,使命不同,与之相伴随的管理理念也有区别,特别是目前医疗服务的核心由“治疗疾病”转向“促进健康”之后,二级医院是否还要向大三甲医院迈进,其实本身就是一个问题。
4、有偿经营怎么弄?
医院托管不可能没有利益,世界上也没有永远“无私奉献”这种事。在现有的医体制下,国家规定经营结余不得用于分红,且投资人不能通过股份转让套现。但是资本最终是追求利润的,怎么办?
有些医院通过托管协议将医院转交给其他医院或者投资机构进行管理后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但随着这一两年国家政策的不断完善,管理费变相分得医院利润的做法,不仅缺乏合理性还会面临严重法律合规风险。
而且,托管后医院的所有者失去了管理权,很多时候也不拥有监督权。管理者有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医院所有者的利益,如转移资产、为了短期利益损害医院声誉等。
5、发生医患纠纷后责任怎么划分?
托管期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医疗责任是应该由被托管医院负责还是由管理方负责?二者之间是否存在连带责任关系?
这些问题,如果没有在开展托管合作之前予以明确,就会引发很多问题。即使合同已经载明,如果出现大的赔偿,也未必不会产生纠纷。
6、医院行政化根深蒂固。
当然,除了以上五个方面的问题外,也许还有一些更大的拦路虎。
一是医院行政化根深蒂固,难以破除,单位无法摆脱政府的干预,员工也都是干部,不会因为托管而改变。
二是无处不在的医疗体系等级制难以根除,药品使用、医疗收费、技术限制等等,也不会因为托管而得到改变。
三是医院分属于地方政府,医院用地用水用电安保都离不开地方照顾,医院难免不受地方制约。
梅奥国际
梅奥国际表示,医院托管其实就像是换了一个管理医院的“婆婆”,而这个“婆婆”在观念上并不一定就比先前那个“婆婆”高明有创意。而且,整个医院运营的体制机制还是老样子,甚至这个换来的“婆婆”仅仅是“临时工”,还不一定比原来那个“婆婆”对医院对员工有感情。在这样的情况下进行托管,结果不言而喻。
根据国务院体改办等八个部门共同指定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医疗机构实行分类管理,针对医院托管经营的方式方法也不相同。
医院管理托管直接收取固定的管理费用。医院经营托管有三种方式:一、包定利润基数,超额利润作为托管方的托管收入;二、先收取固定托管费用,赢利部分按双方协商的比例划分;三、免收固定托管费用,以实现的税前利润为基数按协商比例分配。
医院托管
咱们先来看个案例:
4年前,西北某三甲大医院与本省A县人民政府签订全面托管A县中医医院协议。据媒体所言,此次托管旨在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形成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运行机制,推进统筹卫生事业城乡协调发展,满足县域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改善和提升
卫生条件,更好的服务基层群众的健康需要。
然而,托管后,结局又是否如之前设想的那般呢?
2017年,A县人民医院员工抵制三甲大医院托管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大家才恍然大悟,被托管了3年的A县中医医院并没有设想中那么好。A县人民医院的医护人员认为,被三甲大医院托管的A县中医医院没有得到太大的改变,反而增加了一笔托管费用。
那么,什么是医院托管呢?百度百科指出,医院托管是指医院产权所有者将医院(或科室)的经营管理权交由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承担相应经营风险的机构进行有偿经营,明晰医院所有者、经营者债权关系,实现医院效益最大化的一种运营方式。
如果这个关于“医院托管”的概念是大家的共识,那么托管的危机也许就潜藏在其中。
1、谁是医院托管的决策者?
按概念,医院产权所有者是决定是否托管的“决策者”。
根据我国医疗机构投资主体,医院分公立医院、
两类,产权自然也分两类。按理说,公立医院应该是政府投资的,然而几十年来,几乎所有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严重不足,因此有专家认为,所谓的公立医院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立”医院,甚至公立医院发展的主要投资来自于医院自身积累增加的投入,因此员工应该有很大一部分产权。
因此,在决定托管这个问题上,实际上政府说了应该不能全算。这就是医院托管中产权不清问题的第一个风险。
2、将医院(或科室)的经营管理权外包存在法律风险。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而医院托管合同其实就是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出借,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问题。
有专家对47份“医院托管”相关裁判文书进行分析,发现人民法院审理内容涉及医院托管合同效力的有21份,其中认定合同有效的有15份,占71%;认定合同无效的有6份,占29%。
这就是因为法律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且并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各地法院在医院托管纠纷中对上述问题有不同的看法,给医院托管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
3、各个医院都有自己的使命,不见得大医院就比小医院好。
医院托管是将拟托管医院或科室的经营管理权交由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机构。现实中,通常的医院托管几乎普遍都是大医院托管小医院,在人们的一般认识中,几乎都认为大医院经营管理能力较强,然而事实上也许并不是这样。
因为在我国医疗机构分级管理中,各级医院的功能任务不同,使命不同,与之相伴随的管理理念也有区别,特别是目前医疗服务的核心由“治疗疾病”转向“促进健康”之后,二级医院是否还要向大三甲医院迈进,其实本身就是一个问题。
4、有偿经营怎么弄?
医院托管不可能没有利益,世界上也没有永远“无私奉献”这种事。在现有的医体制下,国家规定经营结余不得用于分红,且投资人不能通过股份转让套现。但是资本最终是追求利润的,怎么办?
有些医院通过托管协议将医院转交给其他医院或者投资机构进行管理后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但随着这一两年国家政策的不断完善,管理费变相分得医院利润的做法,不仅缺乏合理性还会面临严重法律合规风险。
而且,托管后医院的所有者失去了管理权,很多时候也不拥有监督权。管理者有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医院所有者的利益,如转移资产、为了短期利益损害医院声誉等。
5、发生医患纠纷后责任怎么划分?
托管期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医疗责任是应该由被托管医院负责还是由管理方负责?二者之间是否存在连带责任关系?
这些问题,如果没有在开展托管合作之前予以明确,就会引发很多问题。即使合同已经载明,如果出现大的赔偿,也未必不会产生纠纷。
6、医院行政化根深蒂固。
当然,除了以上五个方面的问题外,也许还有一些更大的拦路虎。
一是医院行政化根深蒂固,难以破除,单位无法摆脱政府的干预,员工也都是干部,不会因为托管而改变。
二是无处不在的医疗体系等级制难以根除,药品使用、医疗收费、技术限制等等,也不会因为托管而得到改变。
三是医院分属于地方政府,医院用地用水用电安保都离不开地方照顾,医院难免不受地方制约。
梅奥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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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手CEO道歉】央视《新闻直播间》节目报道了短视频平台出现大量未成年怀孕视频,以未成年生子为噱头,争相炫耀。4月3日,快手CEO宿华发文道歉,称快手社区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原来的方向,坚决抵制和删除违法违规及色情低俗视频。快手要在社区内成立未成年未婚早育危害宣传委员会,帮助快手平台内的年轻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价值观。#郭涛话人工智能# #郭涛说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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